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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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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汐勾起嘴角,似是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不想要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吗?”

    淳儿这次用他简单的脑回路认真地思考了,而后庄重地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是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只知道,哥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

    这或许不是她听过的最漂亮的话,却是她所听过的最动人的,因为真心。

    宋汐笑了,眼里有一种淡淡的满足,伸手抚摸他漂亮得过分的脸,细细描摹他的五官。

    他任由她摆布,清透的眼珠映照着她带着笑意的脸。

    他就像是一张白纸,她期待在上面都刻上自己的影子。像她这么复杂的人,还是适合找个简单的人在一起过日子。

    他的心也很小,小的只能容下一个自己。

    不像风曜,他的心太大,大的渐渐容不下自己。

    “淳儿,我在这里答应你,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不会放弃你。”

    ……

    回去的时候,路过河边,宋汐竟意外地发现了一株野水仙,黑褐色的鳞茎有如褪去的蛇皮,往上抽出七八条细长翠绿的茎叶,两个浅白色的花苞掩映其中,一种含蓄清纯的美丽。

    宋汐小心地挖出来,回家后,将它放进院子里用来蓄水的石盆子里。

    淳儿凑在身边,好奇地看着她小心地剥去那蛇皮般的鳞茎表皮,露出里面如婴儿小腿一般的晶白肉色,这颜色,浸在水里,纯洁剔透得惊人。

    淳儿惊呼,“真好看。”

    宋汐抬起手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笑得温和又宠溺,“像你的皮肤。”

    似乎,将这个人纳为自己的所有物之后,便不自觉地想要去发现他的美好,更多了一份宽容宠溺。

    淳儿略有些惭愧地低下头,“我没这么好看的。”

    她笑,“你有的。”

    他微微睁大眼,呆呆的样子,有些可爱。

    “你是不是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等花开了,你看看它,依然像你。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凌波仙子。”

    她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似乎在田埂间他回答了她那些奇怪的问题,她的态度便发生了改变,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像是打开了一扇名为幸福的门窗。

    ------题外话------

    这章过度,淳儿和白团告一段落了,大家对他们的属性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接下来就开始引出风宸了!

    你们以后要是发现淳儿把皇宫种满了水仙花,也不用惊奇,因为她这样夸过他,从某种程度上,他是个偏执狂。

    淳美人,你本来是可以很幸福的,女主虽然还没有爱上你,但她多喜欢你,多宠你,但你后来偏要背道而驰,自以为能掌控一切。不过,若是一直柔若无辜,那就不是你了呀,爱一个人,也希望她爱自己的全部,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白团都要哭了好么!(凭啥我就是小白菜,地里黄的命!)

    风宸出现后,剧情才算得上是神展开,珂珂会适当加快进度,么么哒~

    感谢【annnlok】的10颗钻石,【风蚀竹】的一朵鲜花,上我的粉丝榜了啊,o(n_n)o~

    。。。
………………………………

第26章 宸王像

    十日后,宋汐觉得好全了,便向陈虎家借了牛车,带淳儿赶集去了。

    宋汐一进城,便急着去看告示。

    时隔一月,总算有了想要的消息。

    黄纸黑字,共两张。

    她首先看风宸的,上面写道,皇帝已下旨放宸王回封地,镇守青州。

    昭告天下的圣旨,她却一个字也不信。

    风曜会放风宸回青州?他连对他掏心挖肺的自己都对付了,何况是与他争过皇位的风宸?

    他始终是要杀他的,纵然自己燃烧了生命,也不过是为风宸争取一线生机。

    他放风宸,是对自己的承诺,他杀风宸,是遵循他自己的本心。

    这么一想,又想到了那一把烈火,真如一把业火,焚尽一切错爱,回归淡漠本心。

    那一把火,烧的很多人都莫名其妙,不知道的,真以为公主死于意外,知道的,却不敢相信,不可一世的风青岚居然会选择*这种逃避窝囊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其实,她这样贪生的人,哪怕有一丁点儿活路,都不会求死,但那场无法扑灭的大火,确实是自己精心制造的死局,是因为,不得不死啊!

    因为从未对他防备,将大把的资源与他分享,自己一手扶植的势力认的也是两个主人,这就导致在她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他连根拔起,甚至反将一军。

    他以唇为媒介,亲自喂她吃下软筋散,而后着人废掉了她辛苦修习了十七年的武功。

    当时,她无法动弹,他就那样隔着一层珠帘,眼睁睁地看着她变成了一个废人,无动于衷。

    直到武功废尽,她哑然失笑,无声,却笑出了眼泪。

    风曜,你果真能,如此狠心。

    十年的感情,在你的眼中,一文不值吧!

    可笑的是我,居然当真以为,你爱上了我。

    驯养的野兽,终究野性难除,隐忍朝夕,只为反咬主人一口。

    真是,好深的心思,好大的耐心。

    那时候,她心里恨,还想着忍辱负重,反将一军。

    直到有一天,她开始呕血,身体渐虚,食不下咽。

    才恍然察觉,复仇无望。

    慢性毒药,足以在半年内要了她的性命。

    风青岚的手段是如此厉害,无人能承受她的报复,风曜也不能,只要自己活着一天,他即便坐着龙椅,睡着龙床,也不得安生。

    他自己就是“卧薪尝胆,一朝吞吴”,又怎由得自己,步她的后尘。定然要,斩草除根。

    既然迟早都是要死的,不若在他对自己留恋的时候,一次性释放自己的价值,加重筹码。

    自从自己被废去了武功,他隔三差五都会来她这里过夜。

    没有言语,只有*的发泄。

    那时候,她甚至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想法,难不成,他废掉自己武功,就是为了让他和自己欢爱的时候,无后顾之忧?

    当时她的感觉,应该是恶心吧!

    事实上,她真的吐了,当着他的面,吐得一塌糊涂。

    当时他的表情,她没有细看,应当是很难看吧!

    她从未这样地恶心他,但他还是做了,无情地掠夺自己的身体。

    那时候她想,她都不嫌脏么?吐得满身都是秽物的自己。

    帝王的品味,还真是奇特!

    再后来,最后的眼线冒死给她传来了消息,她的宸宸,险些被他毒杀,重病欲死。

    风曜负她,她能忍,风曜辱她,她能忍,唯独风曜要杀宸宸,她不能再忍。

    之所以下了慢性毒药,是舍不得她吧,也许是舍不得她的身体。

    于是,那一夜,她第一次开了口。

    “放风宸回青州,这是你欠我的。”

    凄厉又尖锐的嗓音,似乎要刺到灵魂深处。

    那一夜,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心虚吗?你也会?

    也是在那一夜,她笑着用秘藏的石油,将整个青鸾宫化为了一片火海……

    另一张告示,写的是新帝册封户部尚书的女儿戚瑶为贤妃。那个女子的家世在朝中并不算突出,似乎,有人说过她的容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她只觉得讽刺。

    风曜,我都已经死了,你做戏给谁看呢?

    这世上,除了爱情,没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从你背叛我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伤害我的利器,再次见面,你又能拿什么对付我呢……

    忽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一下子拉回了她思绪。

    他竟抱住了她,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哥,不要难过,淳儿会陪着你的。”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看着她的样子,他心里好难过。

    宋汐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嗯……”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春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春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春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少妇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他带着帷帽的脸,即便在薄纱下也有一种朦胧的美丽。

    宋汐买下了这盒胭脂,外带画眉的石墨,涂唇的口脂。本意是为了遮丑,淳儿这张脸美得无法藏,之后长途跋涉,会用得上这玩意儿的。

    出了胭脂铺,一声叫卖引起了她的注意。

    “宸王的绝版精装画像,低价卖嘞!”

    宋汐转头看去,见一个瘦小的男子正在兜售一副画像,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拿着卷轴的手,中间被两个围观的小姑娘挡住了。

    “这就是宸王?长的可真好看,不会是假的吧?”

    “千真万确的宸王啊,两年前我小舅子进京赶考,正巧撞见宸王从青州凯旋归来,当时宸王就骑在马上,身后跟着他的亲卫军,那叫一个威风。我妹夫站在内围,那宸王的坐骑就从他眼前驰过,他看的清清楚楚,回来就作了这幅画,后来被我婆娘要了过来。要不是我婆娘病重,等着救命钱,也不会将这幅画贱卖了。”

    看的出来,两个姑娘心动了,只是――

    “我们没带这么多钱,要不明日再来买?”

    “我说了等着救命钱,要么姑娘回去拿钱,要么我就卖别人了!”

    那两个姑娘终究惋惜着走开了,宋汐这才看清了画卷。

    少年一袭月牙白衣,坐下一匹通体雪白的宝马,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飘逸有致。

    这匹马名为浮凫,是她送给他的十四岁生日礼物,他喜爱极了,每日都要亲自喂养。浮凫被他喂的膘肥体壮,承载两人,依旧健步如飞。在盛京时,两人常共乘一骑,前往城外的落日崖顶看日出日落。

    后来,他前往青州剿匪平叛,也是骑着这匹宝马。

    画上,就是风宸从青州归来的那一刻。

    鲜衣怒马少年郎,十八岁的风宸,多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带着青春的朝气,却又不乏青年期的沉稳大气。

    任谁一看,都会被画上的少年所吸引,真是当之无愧的风陵国第一美男子。

    ------题外话------

    大家都说风宸是男神,那就是男神了吧!

    风曜果然渣了,于是你们说怎么办?女主前世多好啊,对你,风曜你眼瞎才会背叛,不过,他说他有理由

    淳儿在失忆的时候,是最能讨女主欢心的,他是懵懂,但他天生敏锐,心里有这个人,几乎不费力,便能讨他的欢心。

    他十二岁之前就是这个样子,单纯,善良,敏锐,聪慧,几乎能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喜欢他。

    。。。
………………………………

第27章 鲜花偏要插牛粪

    宋汐伸出手,摩挲着画上的少年。

    这幅画画的不错,不过,真正的风宸,风姿岂非一死物能言道?贵在有纪念意义。

    小贩觉得有戏,忙趁热打铁,“绝版精装,您值得拥有,五两银子,童叟无欺呀!”

    宋汐嘴角轻勾,语气清淡,“太贵。”

    一两银子就抵得上两百人民币,五两折合成人民币就是一千多。

    那小贩犹豫片刻,试探地开口,“四两银子?”

    宋汐道:“既然等着救命钱,就三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小贩做出夸张痛苦的表情,指着画像道:“你看看这画,画的多好,三两银子,就算是笔墨钱也不值这个价啊!”

    “那算了!”宋汐作势要走。

    那小贩一把拉住宋汐地袖子,一脸肉疼,“好啦好啦,卖你了,要不是等着救命钱……”

    宋汐懒得听他啰嗦,塞了银子直接将人打发走,而后细细抚平画上的褶皱。

    淳儿见她这般小心翼翼,不由得问宋汐道:“哥,这是谁啊?”

    “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宋汐的眼神温柔而怀念,把画小心地卷起,放进布包里。

    淳儿不喜欢她看画像的眼神,温柔得简直要把人的心都化了,那么疼惜眷恋,还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他无法分辨那么复杂的情绪,却介意这眼神落在别的人身上。好像属于自己的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被抢了。

    在他还不明白嫉妒为何物时,嫉妒的种子便已经在心底悄悄发芽了,正如情之一字,向来自私……

    到了饭点,宋汐找了个面摊坐下,点了两碗牛肉面。

    因为买了画,今天的开支有些大了,便不能去吃大餐。

    戴了一上午的帷帽,淳儿早就闷坏了,此刻坐下来,便急急摘下帷帽,宋汐估摸着他也忍到极限了,难为他一早上都那么听话,便也没多说什么。不管长的多漂亮,总归得见人的。

    他一露真颜,便成为一道绝美风景,原本人丁稀落的面摊很快坐满了人,都是奔着美人来的,还有不少路过的行人驻足观看,眼里口里都是赞叹。

    淳儿被看得很不自在,只得低下头,避免那些窥探的目光。

    周围的桌子都坐满了,很快有人来拼桌。

    一个络腮胡子,一屁股就坐在淳儿对面,眼睛直勾勾看着淳儿。

    另一个是真正拼桌的,是个年轻书生,身穿淡蓝色的书生袍,长得也是斯斯文文的,一落座,就对宋汐微微一笑,显得温和有礼。待目光落到淳儿身上,眼中就难掩惊艳之色,却并未作出什么孟浪之举。

    那络腮胡子就没这么好相与了,粗腿一曲,撂在长凳上,猥琐一笑,道:“想不到老子吃个面都能遇到这么标致的小妞儿,小妞儿别害羞嘛,抬起头给爷笑一个。”

    宋汐嘴角一抽,淳儿穿着男装,竟被两人都看做女子,只怕之前围观的人群,也都作如此想的。

    淳儿将双手习惯性地交握在膝盖上,显得很局促。

    “您的面来了!”这时,伙计将两碗面端了上来,淳儿松了口气。

    两人开始闷声吃面,没搭理那络腮胡子,淳儿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宋汐是觉得没必要惹麻烦。解决络腮胡子是小,掀翻了面摊,自己可没钱赔。

    络腮胡子的目光实在太过*,淳儿坐在他对面,简直如坐针钻。

    忽然,淳儿手里的筷子一哆嗦,夹起的面条便落到了面汤里,褐色的汤汁溅到白嫩的脸颊,而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宋汐摸出帕子,替他擦了一下嘴角,“快点吃完,我们走了。”

    她言语平淡,却透出一种浅浅的温和,目光却斜向那络腮胡子,眼里有一种冰冷的锐利。

    咸猪脚是吧,妈的,等下离开这里,看我怎么收拾你丫的。

    淳儿低声应了,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这个人的一句话就能让他安心。

    那汉子见两人举止亲昵,面露不悦,哼唧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宋汐眉头一皱,让她诧异的是,原本忍气吞声的淳儿却忽然抬起头,狠狠瞪了一眼络腮胡子,“鲜花偏要插牛粪,你管得着吗?”

    别人说自己,他能忍,就是受不了宋汐被人看低。

    宋汐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他居然听懂了,还漂亮地还击了。

    那书生也呆住了,此前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美人,居然也有硬气的时候……

    那络腮胡子胡子先是一愣,随即气红了一张脸,“你这小妞儿,别给脸不要脸。”

    妈的,满嘴跑粪,简直不能忍,宋汐脸色一沉,正要发作,就看见那络腮胡子忽然怪叫一声,从座上蓦然弹跳起来,捂着腰部,受惊般地看了四周,然后逃也似地跑开了。

    这一幕看的大家目瞪口呆,又莫名其妙。

    宋汐狐疑地看向对面的书生,对方笑得人畜无害。

    宋汐目光下移,发现他手中折扇,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丝金属般质感的冷光。宋汐目光一闪,这扇子,另有乾坤。

    “莽汉无礼,让二位受惊了。”书生微微一笑。

    对方主动示好,宋汐难得客套一句,“多谢公子解围。”

    说话间,又仔细看了这人,看似温和平顺的目光,眼底却精光暗藏,她总觉得有着这样目光的人,不应该长着这样一张路人甲的面容。不过,与她无关。

    书生脸上的笑意更甚,一拱手,却是有了结交之意,“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在下姓秦,单名一个明字,可否与二位交个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在淳儿身上转了一转,眼底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目光。

    宋汐未置可否,只是拍了拍淳儿的手道:“吃好了,我们就走吧!”

    淳儿早就不想在这儿呆了,立马扔了筷子,拿起帷帽就往头上套,他真是受够了周围人的目光。

    见宋汐爱理不理,那书生也不生气,只是笑着开口,“在下虽非同道中人,亦不歧视龙阳之好,希望两位能永结同好。不过,小公子姿容太过,阁下可要看好了,免得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

    他刻意压低嗓音,宋汐嘴角一抽,牵起淳儿就走。这人看穿了淳儿的男子身份,却没有看穿自己的女儿身,这具身体就这么像男人?

    不得不说一句,经过半个月的调养,不胖不瘦,身材正好,身上的肌肤见白,唯独脸上的肌肤,仍旧带着病态的蜡黄。宋汐也想过是不是带了什么人皮面具,不过,贴在脸上抠都抠不下来,她也是服了……

    离了面摊,两人牵着手在在街道上并肩而走,引来一众侧目,淳儿即便是带着帷帽,也难掩其仙姿玉貌,那一层薄纱,反倒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美。

    淳儿拉了拉宋汐的袖子,有些委屈又有些愤怒道:“哥,方才那个大胡子用脚踢我。”

    宋汐摸了摸他的头,安抚道:“哥本来想揍他来着,却被那书生抢先了。”

    淳儿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而后疑惑地开口,“原来是他帮了我们,哥怎么不理他?”

    宋汐想也不想就道:“因为我不想跟麻烦打交道。”

    那个人看似亲和温厚,却似被刻意营造出来的,那扇子机关无数,此人出手又快狠果决,一番话更是说的滴水不露,能是什么简单货色。

    ------题外话------

    秦明,不是个简单角色~不过身份很快就会揭晓了,和淳儿有点关系,可以说,他们将是一伙儿的。

    宋汐:丫的我要是知道这货以后这那能作,今天就该在面摊上弄死他我!

    。。。
………………………………

第28章 定情信物

    夜色像帷幕一样挂在了寂静的小山村上,星星灯火,连着夜色也柔软起来。

    吃完饭,洗完澡,淳儿坐在床上,捧着他最爱的桂花糕,吃的正香。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甜食,桂花糕更是其中最爱,宋汐看他路过糕点铺,馋的紧,便掏出仅有的几个零钱给他买了一份,淳儿笑得合不拢嘴。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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