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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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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甜食,桂花糕更是其中最爱,宋汐看他路过糕点铺,馋的紧,便掏出仅有的几个零钱给他买了一份,淳儿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他也有个不好不坏的习惯,白天在外面玩儿还好,到了晚上,就喜欢在床上吃零食,对他来说,柔软又宽阔的床是家里最舒服的地方,他可以坐着,可以躺着,还可以在上面打滚。对了,他还喜欢把零食藏在床上,被子里,枕头下,这个喜欢乱藏东西的小笨蛋,就不怕吃的被压坏了!

    白团正在窝里睡觉,这贼狐狸跟猪没什么两样,吃饱了就喜欢睡。宋汐怕它再爬床,便改装了一个篓子给它作窝,上面铺了些软布。白团似乎很喜欢它的小窝,连带着这几天充当抹布鸡毛掸子也自觉了不少。

    宋翎前两天才把家里的被褥都洗过一遍,上面还沾有阳光的味道,宋汐怕淳儿把被褥弄脏,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桂花,道:“不是跟你说了,不要在床上吃东西么?”

    淳儿小嘴一扁,伸出手就要去抢桂花糕,小声祈求道:“那我不在床上吃了,哥哥把桂花糕还给我吧!”

    宋汐将桂花糕高举,就是不让他拿,眼看淳儿眼睛都快急红了,才淡淡开口,“今天不能吃了,明天再吃。”说罢,包好了放在炕头的一个木格子里。

    淳儿不敢忤逆她,只是嘴巴撅得老高。

    宋汐却忍不住笑了,看他嘴角还沾着桂花糕的碎屑,伸出手为他揩去。

    他的唇瓣粉嫩嫩的,摸起来的感觉,是比果冻还要柔软的触感,她又想起了山洞里那个吻,真是出奇的美味。

    上辈子她从一而终,只得风曜一个男人,也只吻过那一张唇。风曜是个男人味十足的男人,他的唇,也充满了男人的硬气,不像淳儿,比女子还要柔软香滑。

    一想到风曜,宋汐又止不住皱了眉头,那个男人留给她的记忆太多,太深刻,乃至于她回想起这些旖旎的事情,脑海里都是他,这种感觉很不好,让她急欲想做点什么事情来摆脱这种窘境。

    视线落到床头柜上的胭脂盒,宋汐心中一动,对淳儿勾了勾手指。

    淳儿不明所以,还是乖乖地跪坐在她面前,歪着头,疑惑地问她,“哥,做什么?”

    “乖乖地,不要动。”

    淳儿就不动了,在她面前,他总是极为乖巧。

    宋汐蘸了一点胭脂,在他脸颊上细细地抹匀,这胭脂太过浓郁,反倒显得他的唇色有点淡了,宋汐也在他唇上也抹了一点儿,动作认真而细致。

    “来,抿一抿。”

    淳儿微微纠结着眉头,但还是听话地抿了抿嘴唇,有一点儿胭脂尝到了嘴里,有点涩,不好吃,为什么就不是桂花糕呢!

    他真是她所见过的,底子最好的人,没有之一,只一点胭脂,便使得他整个人有了质的突破。

    这胭脂确实太过艳丽,他的肌肤又极白,却莹润有光泽,堪比婴儿的细嫩。

    胭脂打上去,就好像在雪中开出的红梅,尽态极妍,有一种孤芳自赏的凌人之美。这一刻,他不再是天真无邪的仙灵,而是雪地里勾魂夺魄的妖精。

    有这么一瞬间,她恍然以为,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而那平素清澈无暇的大眼,似乎也带上了蛊惑的光辉,这么盈盈地看着你,专注得仿若天地之中,只容得你一个人,一种深情的错觉。

    空气中全是胭脂的气味,暧昧朦胧。

    宋汐有些被蛊惑了,她的手,攀上他的双肩,头渐渐往前凑去。

    他疑惑地看着她,直到她的唇,印上了他的,他才瞪大了眼睛,却并未躲闪,只是眼中透出烟锁重楼般的迷茫无措。

    除却山洞里那一次的深吻,宋汐平时总是蜻蜓点水,他喜欢轻轻的吻,这样让他很舒服,但是吻得深了,他会喘不来气。

    宋汐却没空顾忌他的心思,她吻得很投入,很认真。

    风曜的唇,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淳儿的唇,却满是桂花糕的香气。

    单独吃桂花糕,她只觉得腻歪,但是从他嘴里吃出的桂花糕,香甜得让人欲罢不能。

    不知何时,两人已经倒在了床上。

    淳儿只能仰着头被动承受,渐渐地,也从窒息般的难受中觉出一点快感,转而闭上了眼睛,手搂住了她的背。

    良久,她放开了他。

    淳儿张大着嘴,大口呼吸,眼睛里雾蒙蒙的。

    宋汐一点他的鼻子,笑道:“小笨蛋,我堵住了你的嘴,你可以用鼻子呼吸啊!”

    淳儿眼珠子乱转,就是不敢看她,一点矜持,一点害羞,分外好看。

    可是她吻得深入,渐渐的,他就忘记了呼吸。

    宋汐看着他抹了胭脂的脸,叠加了自然的红晕,那颜色简直不能再美,唇上的胭脂早就被她吃掉了,却被她的咬得越发地鲜红欲滴。

    她恍然觉得,她真的捡了一个宝。

    她以为,她只喜欢风曜那般男人味十足的男子,如今见了淳儿,才知自己也是会心动的,他床上的风姿,简直无人能及。

    “哥!”软糯而沙哑的声音透着*的暧昧。

    撩得宋汐心痒难耐,忍不住又在他唇上啄了一口,“宝贝,你真美味。”

    淳儿歪着头,呆的可爱,“宝贝?”

    “喜欢这个称呼吗?”

    他斟酌一下,道:“是很重要的意思吗?”

    白天宋汐对着画像,说那是她很重要的人,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宋宋汐只觉得他红着脸,却又万分执着认真的样子,真是萌翻了,捏了捏他红彤彤的脸颊,道:“非常重要。”

    “那哥只这样叫淳儿可以吗?”

    “当然可以。”

    淳儿微微笑了,忽然从床上坐起,因*而空蒙的眼睛渐渐恢复了清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认真,“哥,你对我真好,叫我宝贝,还给我买这么多东西,淳儿没什么能给你的,除了一样。”

    宋汐看着他抬手扯开了衣襟,露出如玉般的肌肤和优美的锁骨,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难不成,小家伙开窍了,要以身相许?

    之所以一直没对他下手,是因为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使得他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到现代就是个未成年啊!他还什么都不懂。

    但是现在……好吧,为什么有点期待呢?

    淳儿将手伸进衣襟里,胸前白花花的一片,这么明显的色诱,她要不要表示一下?

    就见淳儿在胸前一阵乱摸,而后掏出一个半透明的坠子,献宝似地递到宋汐眼前,“哥,淳儿身上只有这件东西是属于自己的,以前哥说过,这对淳儿很重要,淳儿现在把它给你,因为在淳儿心里,哥才是最重要的。”

    宋汐满脑子的旖旎有一瞬间的当机,随即嘴角一抽,好吧,她真是高估他了!连接吻都不会呼吸的人,能懂什么叫色诱?

    目光却逐渐被他手中的物件所吸引,这其实并不像是一个坠子,足有半个巴掌大小,是一只精雕细琢的翘尾巴老虎,作伏状,平头,翘尾,却只有一半。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所做,呈半透明状,似玉非玉,剔透极了。

    宋汐拿在手里掂了掂,不是很重,一头系着一根红绳,是淳儿贴身之物。

    此前,宋汐与他睡觉,觉得怀里有什么东西咯人,当时迷蒙一看,似乎也是个半透明的东西,却没往心里去。这年代,谁没个贴身的玉器?不是用来装逼,就是用来睹物思人当信物啥的。

    如今被他庄而重之地掏出来,她才正视了这玩意儿。这玩意儿一看就十分贵重,而且,有点眼熟啊!

    “这什么东西?”

    淳儿摇摇头,有些惭愧道:“我不知道,我只有这个了!”他生怕了她不要!

    宋汐看他跪坐在床上,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低眉垂眼,带着一种献祭般的庄重紧张,心里忽然一软,不由得伸手勾起他的下巴,意味深长的开口,“其实,在我心里,你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自己了。”

    “啊?”淳儿有些茫然,眼睛盯着那坠子,有点担心,“那这个?”

    宋汐拿起坠子在唇上亲了亲,“既然是你的心意,我就收下了,不过被你这样告白,我又想做点什么怎么办?”

    ------题外话------

    女主,这是虎符啊虎符,能调动昭然三十万兵马的虎符,造反必备,起兵必须呀!

    虽然启动伏虎的条件有些苛刻,但拿到了,也不失为一个筹码!淳儿在清醒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把他送人的!

    因为跟女主看到的不一样,所以没认出来。

    ps;淳儿,你看起来很美味~

    。。。
………………………………

第29章 不会伤害你

    淳儿又瞪大了眼睛,有些害羞,脸撇过去,眼神却忍不住斜过来,这样子看的宋汐心痒难耐,扑过去就亲上了。

    有了之前的铺垫,淳儿从容了许多,两人吻得如火如荼,正当宋汐伸手挑开他的衣领,要往下摸时,淳儿却开始抗拒。

    宋汐自他脖颈间抬头,发现他大大的眼睛里居然溢满了惊恐无措,宋汐不解,伸出手触摸他的脸,“你怎么了?”

    淳儿目光茫然,带着一丝不知名的惊恐,“我不知道。”

    宋汐竟觉得这样的他有些可怜,都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么?即便失去了记忆,却抹不去心中的阴影。宋汐试探性地将手伸入他的衣领,才触及他的肌肤,淳儿身体一僵,随即浑身颤抖,他在害怕。

    宋汐皱眉,遂该为捧住他的脸,盯着他满目惊恐的眼,一字一句道:“淳儿,我不知道这种阴影是谁带给你的,但我不是陈麻子,也不是别的人,我是你哥,我喜欢你,我不会伤害你。”

    淳儿涣散的目光开始聚焦,似乎陷入了她漆黑专注的眼眸里,口中喃喃,“喜欢……”

    她嗓音柔和,带着一种洗脑般的蛊惑,“是啊,喜欢你,所以才会保护你,守护你,带给你极致的快乐,所以,放心地把自己交给我,好吗?”

    淳儿抖着唇,怔怔地看着她。

    “好不好?”宋汐加重了声音,目光柔和却不容拒绝。

    “好……”他伸出手,环抱住她的腰,脸上露出一丝放心的笑容,一种交付,一种信任。

    看着这样的他,宋汐竟觉得有些感动,低下头,温柔地将他吻住,一开始,他的身体还是有些僵硬,慢慢地,便在她高超的吻技下渐渐放松了。

    接下来,进行的很顺利。

    她把他里里外外都啃遍了,连他身上有几颗痣都摸清楚了。

    她像拆卸一样精美的礼物,去探索他身上的每一处敏感点。她以为他之前那么抗拒,定然是有过什么不好的回忆,但他接下来的表现很是生涩,情到浓时,整个身子都红了,眼神雾蒙蒙的,有一种烟雨江南的朦胧美丽。

    这样懵懂敏感,分明就是个小处男嘛!

    她没有做到最后,虽然当时来了感觉,还是用理智战胜了*。

    他智商也许不高,情商绝对没问题,能领会“爱”的含义。只有灵与肉的结合,才是完美的结合。她要一点点教会他,由身到心,直到他真正爱上自己,她才会彻底把他吃掉。他不是玩物,他值得认真。

    但是淳儿不懂,他自以为做出了最大的让步,战胜了心底不知名的恐惧。在他的心里,自己从身到心,彻底属于了这个人。

    从今往后,他会像所有处于热恋期的人一样,依赖她,爱慕她,崇拜她,毫无保留,并且将这种神圣的感情,持续一辈子……

    昭然皇宫,帝王寝卧,一个身穿深蓝色内监服的老太监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药碗端到了龙榻前,撩起明黄色的窗幔,温声道:“陛下,该喝药了。”

    一个身穿明黄裘衣的中年男子躺在榻上,眼角细密的皱纹衬着苍白的脸色,显得虚弱而沧桑,他看向老太监,略微浑浊的目光有一种深刻的惆怅,“不喝了,再喝,身子也就这样,好不了了。再说了,淳儿长大了,已经不需要我了。”

    老太监微微叹了口气,将药碗放置在床边的小几上,去扶榻上的帝王,嘴里一边回道:“殿下还小,才十八岁,正需要您,陛下一定要长命百岁,如此才能多看看他。”

    昭帝就着搀扶,靠坐在龙床上,自嘲一笑,“我是想天天看见他,他却未必想看见我。”

    张德一顿,忽然不知怎么安慰,眼珠子一转,良久,才开口道:“您毕竟是他的父亲,父子之间,纵使有些小误会,时间一长,也总会解开的。”

    “解不开的,六年解不开,一辈子还是解不开。”昭帝不住地摇头,眼里有一抹深沉的痛惜,语气懊悔,“那一年他才十二岁,本该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我却将世间最脏污的水泼到了他的身上。我亲手毁了我唯一的珍宝,也毁了他的未来。他后来性情大变,六亲不认,都是我的错,整整六年,我都没有看他笑过,我是个罪人。”

    这不是一个帝王的语气,而是一位父亲的赎罪。他伸出手,在床榻上重重地垂着,眼中满是懊恼自责。

    “陛下,您别这样!”张德急忙握住他的手,小心地放入被褥中,阻止他的自残,耐心地说着劝慰之词,“哪个皇室没有一两段秘辛,便如风陵国,已故长公主与新帝*一事,在三国高层,早就是心照不宣的秘密,再者,那风青岚一死,其弟宸王险些撒手人寰,这般哀痛欲绝,感情岂非一般?风青岚一死百了,留下那两兄弟势必要争个你死我活,这就是个收不起的烂摊子。陛下只是一时糊涂,并未酿成大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况陛下已经在努力地补偿殿下了。您将自己折磨成这个样子,甚至于将亲生儿子送到他脚下做他登基的垫脚石,更为他未雨绸缪,已经够了呀!”

    昭帝摇头,眼中有一种执拗,“不够的,不够的,他还是恨我,还是恨我。”

    “殿下还小,以后会明白您的苦心的,会原谅你的。”

    昭帝凄然一笑,“我死了他就会原谅我了。”

    这是钻入牛角尖了!老太监无奈叹息,仍旧不厌其烦地劝说,“陛下,您不是说,风宸一旦返回青州,必然起兵造反,天下将乱,格局将变。殿下是个有野心的人,您又为他培养了公子,不就是想成全他的野心么?您只有活着,才能看见他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看着你引以为傲的儿子,得到全天下最好的。再说了,您真的放心殿下么,他那么极端的一个人,您在,还能让他有所顾忌,您若是去了,他还那样年轻,凭着一股乱来的冲劲。不说整个昭然陪着他遭罪,便如他,也不知会将自己折腾成什么样。公子自己也在弱冠之年,到底少了一份深沉的阅历,辅佐殿下治国可以,引他入正途,难矣。您是这世上最爱他的人,您若舍他而去,谁又来爱他护他,至少,得看着他坐稳了这江山,找到心头所爱吧!”

    张德这一番话,算是戳中昭帝的死穴了,他死寂的眼眸忽然迸出一丝异光,像是找到了生的希望,连着羸弱的嗓音也有了些力气,“对,对,我得看着他,看着我的孩子,站到这个世界的顶端,直到他找到心爱之人,过的幸福,我才可以瞑目。”

    “陛下这么想就对了!”张德暗地松了一口气,这人,真是一次比一次难哄了,“来,喝药吧,小心烫!”

    堂堂一国之君,竟要人哄着喝药,将自己的身体往死里折腾,只因为愧疚。一谈到莹妃和那人,便如魔障了一般,天知道,他清醒的时候,是怎样精明到可怕,三国已故的两位太上皇,无人能出奇左右。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生生毁在了一对母子手里。

    莹妃,厉太子,这一局棋,你们母子,终究是下赢了!

    喝完药,昭帝总算有了些力气,抬眼问道:“明儿呢?”

    张德道:“公子去游历了。”

    昭帝皱眉,似有不满,“怎么又出去了?这京城眼看就要变天了,还成天往外跑。”

    “公子说,江湖势力若是控制好了,将于朝堂有利,故而您无事吩咐,他便行走于江湖。据说他在江湖上还闯出了一个好名声,世人说他行侠仗义,待人温雅,送了他一个明月公子的称号。”

    昭帝摇摇头,眼里有一抹深思,“江湖势力再大,我们毕竟坐镇朝堂,万不可本末倒置,顾此失彼。”

    张德一笑,“公子那样聪明的人,自然是有分寸的,公子说,江湖不比朝堂,朝堂诡诈,江湖好义,掌握得好了,也是一柄绝佳利器。”

    昭帝斜他一眼,“你倒是总为他说话。”

    张德仍旧是笑呵呵的,“那还不是因为公子是您一手栽培的,他睿智善谋,又忠诚于您,将来更是殿下的左臂右膀,对自己人,老奴向来不吝夸赞。”

    昭帝总算有了笑容,“但愿如此,否则,我既能成就他,也能毁掉他。”

    说到最后,眼中霎时迸出一股独属于帝王的杀伐狠辣。

    ------题外话------

    我是你哥,我喜欢你!

    这句话咋听得这么禽兽哩~果然,没血缘,就是没障碍啊!

    淳儿的背景有点复杂啊,不过,小处男妥妥的

    。。。
………………………………

第30章 多漂亮

    第二日,宋汐起的时候,淳儿还在睡,眼看日头已经高升,宋汐便掀开被窝,拍了拍他的小脸,“小懒猪,起床了。”

    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的语气有多么温柔宠溺。

    仅仅是一晚,她的心,已经彻底接受了这个纯真美好的少年。

    也许这并不是爱,只是喜欢,无论如何,宋汐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在二十一世纪,这种责任表现在她虽然情人众多,但不会脚踏两条船,并且对每一个正在交往的情人非常好。而在上辈子,则表现在她对风曜从一而终,并且几乎有求必应。

    如今,这种法则,在淳儿身上,同样适应。

    淳儿在迷蒙中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转了个身继续睡了!

    宋汐无法,只好捏他的鼻子,淳儿果真被憋醒了,猛的睁眼,大张着嘴用力呼吸,像一条搁浅的小鱼。

    “哥,你干嘛!”淳儿不满地哼唧,身子往下一倒,又瘫软在软软的被窝里,“再睡一会儿嘛!”

    “不能睡了,你忘了你要喂羊喂鸡了?”宋汐见他赖床,干脆直接将他拽起。

    淳儿终究坐起了身子,看宋汐为他穿衣,给他梳发。一时间,心里的甜蜜反倒冲淡了那股懒意。

    梳子是那种细齿梳,但他的头发如丝如瀑,顺滑极了,这梳子插进头发里,手一松,自己就能往下滑。这么好的头发,她只在十五岁的风宸身上见过,真是漂亮!

    她认真而细致地摆布,他则静静地任她摆布。

    不知道是否是爱情的滋润,他的脸颊分外红润,唇色不点而朱,眼角眉梢,风情流转,这效果比起昨日的点绛唇,更多了一份妩媚风流。

    宋汐柔和了一双眉眼,拍着他的肩,看着镜子里的淳儿,“看看我的淳儿,多漂亮。”

    淳儿却从镜子里看她,他很喜欢她看他的眼神,那么温柔骄傲。

    他喜欢她说,我的淳儿,这会让他有一种归属感……

    出门的时候,宋汐竟意外地发现平素早起觅食的狐狸竟然也在自己的窝里睡大觉,不过,她可没有心情叫一只畜生起床。

    她却不知道,昨晚一向好眠的白团,难得失眠了。

    两人的动静那么大,白团就在屋子里,又生的耳聪目明,哪里能睡着,并且憋了一肚子的怨念:大晚上的玩交配,还让不让动物睡觉了!夜猫发春都没他叫的那么撩人,这是要刺激动物提早发情期的节奏么!

    不过,它始终忌惮宋汐的淫威,不敢发飙。

    一开始是挺窝火的,到最后它却看这活春宫看的入了迷。

    哦,原来人类交配是这个样子啊!

    垂落的黑发挡住宋汐平凡的面容,躺在下面的淳儿,在灯火的映衬下,颜色绝艳,竟宛若勾人的鬼魅。两人头发衣襟交缠,那样子,还挺好看。

    总觉得少点什么?还有,为什么公的在下面?人类真神奇,阴阳颠倒,完全没有障碍的样子。

    白团想了一晚上,还是没有想明白,不过,有一点,他是肯定的,人类交配果然比动物好看,让他又多了一条坚定成妖的理由,为了不像狗一样地交配……

    木桌上,两碗白粥腾腾地冒着热气,馒头摸上去还是松软的。

    屋子里窗明几净,显然早已打扫过卫生,宋汐再一次感叹宋翎的能干,原来,一个古代男人也能贤惠到这种地步。

    吃完早饭,淳儿挎着篮子出去割草料了,宋汐便想院子里想事情。

    按时间,风宸应当半月前就出发了吧!盛京到青州,路途遥远,风宸的腿不能走,一路上还得应付各种追杀,此刻,定然还在路上。

    她想尽快出发和风宸汇合。愁的是,去青州的盘缠。

    如何在短时间内赚取足够的银两呢?

    视线无意中落到厨房,宋汐灵光一闪。

    宋翎作家常小菜如此顺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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