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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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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一棒子,再给颗糖,就不会嫉恨你了,屡试不爽。

    是该悲哀你不长记性,还是庆幸你如此单纯。

    宋汐却是不知道,自那夜里,她冒着雷打的危险,将它救下,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已变得前所未有地高大。

    它将她当做贵人,不再是虚妄的东西,而是在绝境中拯救它的人。

    这件事,给白团造成的影响是根本性地。

    如果一个人为了你,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你还有什么理由不信任她呢?

    直到此时,他方才理解哥哥所说的贵人,是怎样一种存在。

    分明是,命魂相依,生死与共的羁绊。

    从此,他可以无条件地信任她,依赖她,甚至忠诚于她。

    哥,阿白好想找到你,告诉你,这就是阿白的贵人呢!

    她不是最好的,却独一无二。

    你说他傻吗?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傻。但是,头脑再简单的人,也有着不为人知的信仰,而这,正是人世间最珍贵又智慧的。

    从今往后,你是我的信仰,无关别的,我也将对你死心塌地,至死不渝。

    所以它才那么听她的话,即便害怕,也仍旧想要亲近那个人。

    你为我挡了天劫,命运将我们连在了一起,你我之间,便再也无法斩断了呢!

    从此后,阿白有了两个亲人,一个是哥哥,一个是宋汐……

    ------题外话------

    白团变成人后戏份会稍稍多点,珂珂不厚此薄彼,此前它酱油打的太多了,完全被忽视了有木有,就允许这只小萌物多蹦哒一下吧,接下来是哥哥的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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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想跟你走

    两人穿过长廊,从小门进入厅堂,路上的人都争相看他们。

    宋汐仍旧仍旧是一副男装打扮,但天生容貌精致,气质出众,举手投足,大气沉稳,只让人觉得风度翩翩,一般人,一看她这做派,只会将她归为男子之列。

    再看白团,十三四岁的外貌,本就是雌雄难辨之龄,加之他容颜秀丽,黑发如瀑飘洒,虽然活泼率性,却自有一种狐狸精的天然魅惑,即便穿着男装,也只会让人当做一个漂亮的女娃娃。

    众人看到这么一个组合,免不了叹一句俊男美女,且对两人的关系多有暧昧猜测。

    白团心心念念着他的美食,也没将路人的注视当回事,直到了厅堂里,大刺刺地穿过几张桌子,坐在靠角落的小桌旁,这才意识到之前好多人都在看自己,就有些不自在。

    自变成人以来,他没有危机意识,宋汐却将他保护得很好,这还是头一次人形的姿态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些人的眼色,它即便不能很清楚地区分,也能感受到某一部分人外露的龌龊。

    难不成,他们发现了他是狐狸?不然怎用这样奇怪的眼神看他?

    人世间对妖精的畏惧憎恶,他是明白的,问题是,他空有架子,毫无本事,这就只能招致憎恶的报复而不能为人所惧。

    想到此,他便有些坐立难安,这时,对面的宋汐开口了,“这家店的特色菜都来一盘怎么样?”

    她正在低头看菜单,没有看白团,但就是这幅泰山压顶,不行于色的沉稳大气,让白团浮躁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

    似乎,有这么个人在身边,就能让他获得安全感一样。

    这么一想,周围人的目光似乎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他遂将身子前倾,手肘抵在桌面上,手掌托着小下巴,巴巴地看着宋汐,眼中满是对食物的祈求,“来两份行不行?”

    “你先吃完再说。”宋汐合上菜单,对一旁的店小二道:“特色菜一样来一份。”

    闻言,那小二方才将视线从白团脸上拔出来,谁叫这“小姑娘”长得忒好看呢,让人看了还想看。再说了,别的客人也都在看呢,他站的近,多看两眼也是情有可原。不过,别人是离得远,明目张胆地看,他离得近,故而是偷偷地看。

    回味过来,宋汐说的话,小二又忍不住重新确认了一遍,“我们这的招牌菜荤素汤小点心,一共四十八道,您每道都要来一盘?”

    说话间,他的视线在两人身上徘徊,很想提醒一句,这都够十几个人吃的了,你们俩吃不完打包手还拎不过来呢!

    长袖在桌上一拂,木桌上瞬间多了一小锭银子,宋汐神色淡淡,语气略有些不耐烦,“赏你的,快上菜!”

    见此,那小二眼睛都亮了,伸手拿过银子,大声嚷了一句,“好嘞,马上就给您上菜!”说罢,摔着搭布风风火火地走了。管他是浪费呢,还是打包,有银子赚才是真理。

    白团看得一愣一愣的,睁大眼睛,一脸好奇地问宋汐道:“他怎么突然那么听你的话啊!”

    明明刚才还罗里吧嗦,不情不愿的,转瞬间比谁都积极。

    宋汐看他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轻轻笑了笑,“因为我给了他钱。”

    “钱?”白团歪着脑袋,“就是刚才那个亮亮的东西吗?”

    印象中,宋汐似乎也使用过这个东西,但这东西又不直接和他产生联系,他也从来没放在心里。

    宋汐点头,“钱能买到你想要的东西,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用钱买到。”

    这么深奥的道理白团不是很明白,他的视线落到其他食客桌上的美食上,咽了咽口水,“这些吃的用钱也能买到吗?”

    “只要有钱,这是最简单不过的。”宋汐微微摇头,跟这家伙探讨问题,关注点明显不在一条线上啊!

    白团的眼睛一下子晶亮,手臂穿过桌子,一把抓住宋汐的衣袖,一脸期盼道:“那你给我一些钱吧!”

    宋汐将自己的衣袖从他手里硬生生地抽出来,“你不需要钱。”

    白团可怜巴巴道:“我要买吃的。”

    “想吃什么我会给你买。”

    白团瞬间撅起小嘴,他怎么觉得她不会那么干脆地给他买呢?

    不一会儿,菜陆续上来了,先是开胃小点心和鸽子汤。

    宋汐只来得及拿小碗盛了一碗汤,欲放下汤匙的时候,陡然发现面前的汤钵不见了。

    对面突然响起滋溜滋溜的声音,宋汐抬头一看,顿时黑了半张脸。

    只见白团端着汤钵,正在大口喝汤,一阵咕隆咕隆的吞咽声之后,白团将汤碗放回了原处,偌大的汤钵,已经见了底,连渣都不剩。

    宋汐忍不住开口道:“你都不吐骨头么?”

    白团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本来是要吐的,但是我太饿了,光顾着吃,一时忘记吐了。”

    宋汐嘴角一抽,这也能忘记,正常人不吐骨头会卡主的好么?哦,忘了他是一只妖精了。

    不等宋汐再说些什么,白团已经三下五除二地将一碟小点心,两盘开胃小菜解决了。

    接下来,又陆续上了是来道菜,白团总是吃的比上的还快。

    他的吃相自然是极粗鲁,或者说是极原始的。

    他不会用筷子,此前风餐露宿,宋汐也没机会教他,本想着他跟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看也应该看会了。如今看来是高估他了,他非但没学会,连吃饭要用筷子的概念都没有。之前喝汤还知道将碗里的东西直接往嘴里灌,完全是图方便。

    如今不管是上猪蹄还是小炒肉,他全部直接抓了吃。

    宋汐看了他一刻钟,见他就没停止过往嘴里塞东西,脸颊总是鼓囊囊的,嘴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又填上新的了。

    就这么个吃法,没噎死也是奇迹了。

    对了,他是妖精嘛!自有他的野兽吃法。

    不过,看着他原本干净的衣襟上逐渐落满了残渣,长袖直接在餐盘上扫地,更别说他那张被酱料油腥污染了的小脸了,简直是不忍直视。

    你能期望一个直接把脸埋在盘子里吃东西的人脸干净到哪里去?

    是的,这家伙到后面已经上升到在桌上啃食了。

    别人是越吃越饱,越吃越慢,他是越吃越饿,越吃越野蛮。

    眼见周围的食客都不吃了,改为看着他吃,毕竟,长的这么纤弱漂亮,却有着猪一样胃口的人,着实不多见。

    小二每次上菜,看见空空如也的盘子,脸色就忍不住一阵扭曲,视线在白团如花却沾满油腻的小脸上一转,又看了看明显持纵容态度的宋汐,终究忍住了没说。

    人家有钱吃得起,他瞎操什么心呢!

    宋汐早就放下了筷子,有的菜,她只来得及夹一筷子,其余都进了他的肚子,有的菜,她甚至连一筷子都来不及夹。这种情形下,实在没心情再吃。

    这家伙也是,一吃起来,什么都不顾了,完全没想起来,还有个和他同桌吃饭的。好在宋汐不是在这些事上计较的人,心里已经打算回头叫小二打包一份吃食。

    要是寻常人,像他这么个饿死鬼投胎的吃法,早就被饭店当乞丐或者吃霸王餐的赶出去了。

    也亏得他长得漂亮,即便吃得这样粗鲁,仍旧有几分颜色,尤其是在一些有特殊口味的人眼里,他那姿态就是憨态可掬,返璞归真的可爱。

    颜值高,就是有资本任性。

    至少,眼前要是一个猪头大快朵颐,宋汐早就吐了。转眼,最后一盘菜也上完了,白团吐出最后一根鸡骨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

    是啊,这货吃到后面,最大的长进不是吃饱吃慢了,而是终于舍得吐骨头了。

    周围的食客早就看呆了,那小二到后来,每上一道菜,都忍不住看一眼白团的肚子,生怕他吃爆了。

    宋汐拿出两锭足量的银子搁在桌上,站起身来道:“吃完了就走吧!”

    “啊?就走啊!”白团恋恋不舍地看着桌上堆积如小山的空盘子,巴不得再去舔上一回,“可我好没吃饱呢!”

    宋汐板了脸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你看你都吃了多少了。”

    “我——”

    白团刚想反驳,就见宋汐陡然放大的脸孔,对方压低了嗓音:“你看看哪个人有你吃这么多?只有妖怪的胃口才是无底洞。”

    白团偷眼瞧瞧四周,好像就只有他桌上的盘子最多哦!

    宋汐颇为阴险地威胁道:“想被当成妖怪浸猪笼吗?到时候我可不救你哦!”

    说罢,她站直了身体,转身,径直往大门口走去。

    眼见宋汐走远,周围的人都齐刷刷地看着自己,那目光,活像自己就是个怪物,白团心中一悚,打了个激灵,抬脚就朝宋汐追去,“宋汐,宋汐,等等我!”

    直到追上宋汐,扯住她的袖子,白团还忍不住往回看,一边忐忑地开口,“你说他们会不会发现我是妖怪,等下拿着笼子来抓我。”不等宋汐回答,他又自顾自哭丧了小脸,“要是他们要把我浸猪笼,你可一定要救我啊,我都听你话,没吃了。”

    宋汐暗地翻了个大白眼,见过蠢的,就没见过这么蠢的,淳儿失忆的时候,都比他要聪明啊!

    嘴上却回道:“你听我的话,我自然不会让你有事。”

    闻言,白团愣了一愣,突然就腻了上来,小脑袋在她的肩膀处蹭了蹭,一脸讨好和知足,“你真好。”

    宋汐看着他那张满满信任的小脸,忽然有点感动,本来是应付的话语,却多了几分真心。

    只要你听话,我自会护你平安。

    走了一会儿,白团扯着她的袖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啊?”

    “送你回客栈。”

    白团一怔,条件反射地开口,“那你呢?”

    “我要去办点事。”

    “我要和你一起去。”

    宋汐这才低下头看他,严肃地说了一句,“不行。”

    白团瞬间拉耸了一张小脸,“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带着你办事效率低呗,正好到了客栈门口,宋汐便道:“你不是怕他们来捉你么,你藏在客栈里他们就找不到了。”

    宋汐想带白团进去,白团却怎么也不肯走了,而是站在原地,定定地看着宋汐,眼神是少有得固执,或许还有几分难过。“宋汐,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说。”这情绪让宋汐莫名其妙,不让他说,说不定能纠结一整天,答不答,怎么答却是她的权利了。

    白团低着头,对着小手指,嗓音闷闷的,“我是不是长的不好看?”

    话是这么说,他却又忍不住悄悄抬头看宋汐,生怕她吐出一个是字。

    宋汐微微挑眉,反问道:“你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

    白团低头想了一会儿,慢吞吞地开口,“我知道哥哥长的很美。”顿了顿又道:“淳儿也很美。”再顿,“风宸,也很美吧!”再顿,“宁璟,也很美?”

    宋汐刚想说他还有点悟性,怎么越听越不像话,“你是凭借什么来辨别美丑的?”

    这一次,白团没有半点犹豫,好似这个答案在他脑子里转了千百回似地,“长得美的人,特别招人喜欢,淳儿,风宸,宁璟他们很美,所以你很喜欢他们,对他们很好。我哥也很美,凡是见过他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即便他不爱搭理陌生人,别的妖精也总是送东西来讨好他。”

    “不说他们,你怎么就认为自己长得不好看?”这家伙的审美很有问题啊!

    他要是长得不好看,饭店里引起瞩目的人是谁啊,现在路人看得又是谁啊?虽然这其中有一半是看她的,不过男人都把他当成小美人看了好么!

    白团微微垂下脑袋,“可是,你都不让我吃饱。”

    这话说的好委屈。

    宋汐嘴角一抽,敢情绕了一大圈,还是绕到了吃上。

    他的人生敢再没追求一点吗?

    但是宋汐不想和他讲道理,讲了也未必听得懂,只能用他的思维模式来解释,也省了许多功夫,“等进了客栈,我让人送一大堆吃的进去,省得你说我不疼你。”

    这么说了,白团还是不肯走。

    宋汐不免拉长了脸,“你又怎么了?”

    白团固执地开口,“我还是想跟你走。”

    宋汐板着脸道:“跟着我可没吃的。”

    白团拧着眉毛骄傲,似乎很纠结,良久,才抬起头看着宋汐,语气很认真,“吃的对我很重要,你也很重要,我很想吃,但现在,我更想跟着你。”

    ------题外话------

    珂去了一趟广州,今天回的太晚了,今天占个坑,明天继续更!

    为了弥补等更的妹子们,明天继续更新在这里,今天订阅或者明天晚上之前订阅的,不用多花钱哦!木木哒,我会补完八千字的,么么哒,争取写到哥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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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帝王糊涂

    吕安面上一喜,“陛下的意思是?”

    风曜挑眉,“吕爱卿有何高见?”

    吕安满以为风曜要采纳他的建议,立即除掉风宸,熟料风曜反而吧问题丢了回来,那似笑非笑的神情,着实诡异得令他不安。乐—文(全文字无广告)

    但他的坚持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当即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找出他装疯的证据,先治他个欺君之罪,再搜集他谋反的证据,一举将其击溃。”

    当初,若非风曜瞒着他做了这事,他就算豁出这条性命,也要阻止他纵虎归山。

    事后,也着实气得不轻,足有半月茶饭不思,就是呕着这口气。

    帝王糊涂啊!

    才刚登基,就没见过这么急着自毁长城的人。

    风曜他是不敢埋怨的,却对风青岚恨了个透,当真红颜祸水,要死,还反将一军,留下后患无穷。

    而风宸呢,也“争气”,眼看着都要断气了,得了赦令,居然巴巴地好了?

    该说他的求生意志太强,还是他对风青岚用情太深,即便死,也要拉着仇人下地狱。

    若是后者,越发要赶紧除掉。

    当初风曜对风青岚下套,少不了他的怂恿,这个女人太过专横强势,在朝堂翻云覆雨不说,储君之位,竟由她一句话而定。这样的人,怎不让人忌惮,不管她用情再深,留着始终是个祸害,风曜登基,第一个当得除了她。

    他的本意是要风青岚死,风曜却舍不得,生生改成了囚禁。

    他和太后联手,都不能说服风曜下这个死手,竟还去那女人宫中留宿,让他曾一度惶恐。

    如此立场之下,那人还敢亲近“仇人”,当真不怕死,就舍得将这好不容易到手的江山,拱手旁人?

    好在那女人终是死了,再风宸难缠,也比风青岚好对付。

    没了感情的桎梏,他相信,他的君王定然绽放出绝世的光华,做一番千秋伟业。

    风宸,就让他作风曜帝王伟业下的垫脚石吧!

    对付风宸的法子,他也日思夜想出来了。找他装疯的证据总比找谋反的证据容易,这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一个欺君之罪,不足以要一个王族的性命。他想以欺君之名将人押解京中,只要将要人扣住,就不怕他翻出风浪。在吕安心中,风宸存了谋反之心,一山不容二虎,无论如何也得除了他。若人抓住了,即便是没有证据,他也会制造出“证据”,名正言顺地除了这枚眼中钉。

    退一步讲,风宸抗旨不遵,不肯回京问罪,也能生生将他逼反。

    吕安觉得,风宸装疯之举,无非是为拖延时间,这放任得越久,越难铲除。左右人已经放回了青州,少不了一场硬战要打,晚打不如早打,也能抢占先机。

    青州这根骨头再硬,也硬不过生出这根骨头的躯体,区区一州郡,岂能与泱泱大国相抗?

    即便要打战,风曜的优势也比风宸大得多,他们这些谋臣也不是摆设。

    只要风曜肯下决心,定然能除去这个心腹大患。

    风曜眼眸微抬,目光落到窗外的皑皑白雪上。

    堆积的白雪已有融化之势,地上积雪深厚,看不出来,却有雪水顺着瓦当缓缓流下,发出滴答滴答的清脆声音,因是在屋外,声音便小了许多,频率又慢,入得耳中,便有一种虚幻之感。

    风曜一时听得出神,他想起过去的雪夜,他也曾和风青岚一起听融雪。

    也似在这个地方,也似这种飘渺浅薄的声音。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大皇子,皇帝不喜,势力全无,身边所有,不过一个风青岚。

    越是处在那样的境地,他对权利的渴望便越重。

    那时,风青岚已教了他不少东西,即便与她相识许久,亲密无间,他仍常常惊讶于她的机敏聪慧,奇思妙想,而他则如吸血鬼吸血一般,拼命汲取她的知识。

    她笑的清浅满足,对他毫不防范,或者说,从未想过他会背叛。

    渐渐地,他不再满足于纸上谈兵,即便风青岚将朝中大事事无巨细地告诉他,他仍旧觉得虚幻。

    风青岚知道了,只是淡淡一笑,勾着他的下巴道:“近日奏折颇多,我时常深夜一人在御书房批奏折,着实乏味无趣得很,不如阿曜来搭把手,也替我分担一些?”

    风青岚行走御书房半年,处理政务游刃有余,哪里需要他来分担?这分明是成全他的借口,却还说的这般随意宠溺。

    那时,他心中喜悦,却分不清是为了能去御书房,还是她的纵容爱护,“你就不怕父皇发现?”

    彼时,风帝还不知他们之间的关系,风宸知道了,却因此远走他乡,否则,风帝哪还会放权给风青岚,怕是要将他们除了吧!

    风青岚晒然,“比起我,你不是应该更怕?”

    他一顿,面色僵了下来。

    她却勾下他的脖子吻他,嗓音柔得滴水,“别怕,我竟敢做,就不怕被发现。”

    他心中一惊,眼神蓦然深邃,这人的手,在宫里已伸得这般长了么!

    当夜,他如愿去了御书房,偌大的龙椅,足可容纳二人。

    窗外大雪初融,雪水顺着瓦当流下,滴答滴答的声音透过虚掩的窗户传进人耳。

    本是有些寒冷,但屋内烧着大火盆,两人身上还披着大氅,恰到好处的温暖,如此时刻,雪水滴落的声音,反倒是雅致而温馨。

    他翻看奏折津津有味,这人却支着手肘,看他看得津津有味。

    看到紧要处,他会忍不住说几句,她看似漫不尽心,每在他说完之后,却会仔细应了,十分顾及他的感受。

    蓦然地,她道:“曜,你可想批奏折?”

    他眼中燃起一道光亮,很快便熄灭了,苦笑道:“青儿,莫开玩笑,父皇认得你的字迹。”

    他来这里,本就是见不得光的,哪还能留下把柄。

    她拿过奏折,执了朱笔,豪爽一笑,“这有何难,你来说,我来写便是,左右是你的主意。”

    他尚在犹豫,“只怕不妥。”

    彼时,他最怕的便是被风帝知晓他们的关系,他能进这里,接触一些实事,已然不易,哪敢留下这般手笔。

    父皇看惯了风青岚批的奏折,回头若察觉有异,追究下来,如何是好。

    或许是处境太尴尬,身份太敏感,他总是过分小心,对付起敌人,却又比谁都心狠,源自于他年幼吃的苦楚。

    风青岚笑眯眯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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