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9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或许是处境太尴尬,身份太敏感,他总是过分小心,对付起敌人,却又比谁都心狠,源自于他年幼吃的苦楚。
风青岚笑眯眯道:“你就不想知道,你的实力如何,父皇对你的评价如何?”
风曜有些动摇,这些批下去的奏折,都是要实施下去的,实践出真知,是糟粕还是精华,很快见分晓。
他学了很多,却难有用武之地,也忐忑自己是否有帝王之才,更甚者,他想知道,自己能否获得那人的肯定。
她轻轻叹了口气,抬头,抵上他的额头,“别怕,有我呢!”
他抬眼看她,目光复杂而幽深。
同样出自天家,自己是嫡出长子,年幼却被打入冷宫,为奴才所欺,为父亲所防,为朝堂所弃,这人与风帝毫无血缘,却能得如此恩宠。
这一刻,在感恩于她回护的同时,却阻止不了内心滋生的阴暗嫉妒。
不知她看出了什么,忽而轻轻一笑,眼中略有些嘲讽,“你当父皇为何宠我?还不是为了宸宸,看似对我委以重任,其实是为宸宸笼络人心,我们的父皇呀,以为我们一母同出,这辈子最不可能背叛的就是对方。”说到最后,不知为何有些伤感。
这份忧伤是为风宸,他忽觉得不爽,几乎是强硬地开口,“在我面前,不要叫他宸宸。”
她一怔,随即弯了嘴角,“好,我们不说他。”
……
“陛下,陛下?”
思绪被瞬间拉回,风曜眨了眨眼睛,入目的是吕安焦急中带着固执的脸孔。
吕安的神情实在是太严肃,带着一种鱼死网破的决心。
这种仇视,是针对风宸的?
也是,他提出了建议,自己却迟迟没有反应,他能不急了么!那人去了,不是结束,反而是另一个开始,那些前尘,像跗骨之蛆,紧紧地缠绕着他,无时无刻地触景伤情。
他与她在这个宫廷里生活了十几年,想要摆脱她,除非离了这宫廷,他又怎舍得离了这宫廷。
他千辛万苦得来的权势,他牺牲她换来的所有,他与她,十几年的记忆。
风曜叹了口气,再抬眼时,眼中迷雾不再,俨然恢复成一位冷酷镇定的君主,“就算抓住了他的把柄,就这样治他的罪,岂不便宜了他?”
吕安无语凝噎,他想说,欺君之罪不好治啊,即便是治了,可斩头,可凌迟,可剥夺权势,幽禁终身,那也不便宜了啊!
这可是重罪啊重罪,怎到了君王口中,反倒是便宜了,他倒是说说,什么才是不便宜的。
风曜也确实给了他答案,“他不是自诩聪明,为储君不二人选么,朕要让他知道,即便给他二十万兵马,他也不是朕的对手,朕要他,输得心服口服。”
最后一句话,说的斩钉截铁,刻骨的恨意和不甘自眼底蔓延,竟让他那张俊美的脸庞显出几许疯狂和狰狞。父皇,我要让你看看,你的宝贝儿子如何败在我的手下,最适合坐这个天下的只能是我。
青儿,不管你承不承认,我要向你证明,你的教导是成功的,你将我当帝王培养,我就必得是这天下最合格的帝王。
风宸,我要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是如何击溃你,击溃你的军队,击溃你的自尊,你不是想替她报仇么,好下去见她去邀功?
我便让你生不如死,却不能死。
败在我手下的你,又如何敢下去见她?
我要将你囚在这宫中一辈子,面对自己的失败。
即便他因权势,舍弃了她,但他毕竟爱她,那她就只能属于他,即便是死了,也属于他。
吕安已经被震傻了,就连姜城也瞪大了眼睛,眼中满是惊愕之色。
吕安只觉得痛心疾首,说话便忘了分寸,“万万不可,风宸是什么人,陛下这是玩火**吶!”
他不同意他的提议也就罢了,居然还想放任风宸坐大,和他堂堂正正地打一场?
这帝王之术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风曜抿着唇,微微眯了眼睛,“怎么,爱卿觉得朕赢不了风宸?”
吕安哪敢这么说,心中憋屈,颇为沉重地开口,“江山不是儿戏,陛下莫要意气用事。”见风曜不为所动,他索性豁出去了,“风青岚已经死了,您何必还要争这口气,便是争赢了,那人也活不过来。反倒是好不容易得来的江山,更应该牢牢地守护,防范于未然,杜绝一切危机的可能,怎可引狼入室,自毁长城!”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男人的意气之争,还是争风吃醋。
帝王权谋,赢便赢了,输便输了,哪还要什么堂堂正正,心服口服。
情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浅。
“放肆!”风曜一拍桌子,猛地站起身来,茶杯里的茶水溅出少许,他怒目而视,嗓音极寒,“吕安,不要以为朕不敢杀你。”
吕安将腰板挺得笔直,一副豁出命的架势,“臣问心无愧,即便陛下要杀,臣也要说。若陛下还存了此种心思,便先将臣办了,否则,臣便是拼了这条命,也不会让陛下自毁长城。”
风曜盯他半响,眼中当真涤荡着几许杀气。
吕安心道,若风曜真的杀了他,那这江山,也将倾了!
最终,风曜却是收敛了气势,坐回龙椅,挥了挥手道:“朕累了,都下去吧!”说罢,他闭上眼,手抚额头,似是累极。
吕安还想再说,姜城一把钳住了他的手臂,不容质疑道:“吕兄,适可而止。”
闻言,吕安放弃了挣扎,任由姜城将自己拖了出去,只在临走前,深深地看了那闭目沉思的君王一眼。
待人出去之后,风曜却忽然睁开了眼睛,眼中冷光烁烁,犹如一柄出鞘的利剑。
“风宸,你便是死,也该由我亲手杀了你。”
------题外话------
写写风渣渣
………………………………
第142章 你哥性子烈吗?(万更)
在小镇处理完事物,宋汐便赶着马车出发了。
找人是个技术活,她不想劳心劳力的同时,还风餐露宿地苦自己。
再说了,带着个颜高无脑的小妖精也不容易,老这么抛头露面,不是没事找事儿么!
她不知道上哪里找白团的哥哥,问百团,他也是支支吾吾,宋汐询问了半天,也只只知道个大致方向,只得一路向北,一边打听,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消息。
据白团所说,那劫持了他哥哥的人虽然行踪诡秘,却并不避讳人群,他们驾驶的黑马车又如此特殊,只要走过的地方应当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就这么一边走,一边打听,还真让她们探听到一些消息。
当时,夜幕降临,宋汐在一间乡野客栈下榻。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凡路过的客人,大多要在这里落脚,或弄点吃食,或休息个一时半会儿。若是傍晚,客人大多会选择留宿,毕竟,夜路不好赶,看不清路途不说,还容易被半夜捕食的野兽攻击。
宋汐赶了一天的路,也觉得有些累,在院子里栓了马,从马车里拎出两个包袱,甩了一个给白团,抬腿就往大堂里走。
白团歪歪斜斜地接住包袱,稳了稳身形,屁颠屁颠地跟在宋汐身后。
但凡有人的地方,白团总是粘宋汐得很,宋汐前脚进门,白团后脚就跟了进来,待宋汐停住,他便腾出一只手,拽住宋汐的袖子,小身子也往她身边靠,就差成一块狗皮膏药贴在宋汐的身上了。
宋汐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现在也慢慢习惯了。
毕竟,能跟一个人相处这么长时间的机会不多,身边就这么一个解闷玩意的时候也少,教训了几次,它除了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住你之外,还是会一次不落地再犯。反正也无伤大雅,宋汐也就由着他去了,再说了,被这么信任依靠的感觉也不错。这幅身娇体弱易推倒的小模样,总容易让她想起当初的淳儿,就狠不下心来拒绝。
宋汐跟小二报了吃食之后,便找了张空位子坐下。
十里八乡就这一个客栈,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奔这里投宿来了。又恰巧到了晚饭时间,大伙儿赶了一天的路,谁不想赶紧吃完,回房休息,故而在这客栈里的,大部分都聚到大堂里了。
白团从进来起,就不太自在,这会儿坐下了,还扭捏个不停,东张西望不说,还不时拿小眼神瞄宋汐,宋汐被他看得烦闷,劈头就问,“折腾了一天,这会子给我消停点儿。”
她特意买了一辆马车,就是想在赶路的时候让小家伙呆在里头,也省了她时时看着。偏生小家伙是个呆不住的主儿,一开始不肯呆在车里,非要跟她一起赶车,后来被宋汐一喝,不情不愿地呆这里,却是对着窗外大呼小叫个不停。
宋汐不搭理它,它一个人也能自言自语上半天,叫它闭嘴,没多久就自嗨起来了。
这么话痨,还不如变成狐狸呢!
狐狸它也变过,不过他一变成狐狸,就一定要钻宋汐怀里,钻也就钻了,还总是用一双幽怨地眼睛盯着宋汐,好似她不让他变成人身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宋汐实在受不了它顶着一张狐狸脸一脸深闺怨妇的表情,最后也由得他去了。
还是以前好,想搓扁就搓扁,想捏圆就捏圆,一点也不心疼。
如今,有了感情,反倒是舍不得下手了。
白团可怜巴巴道:“可是,那些人都看着我。”
也不怪他紧张,作畜生久了,尤其是做一只有叛卖价值的畜生,还被不少穷凶极恶的人追赶过。一看到陌生人类,就忍不住想到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一发现有人用贪婪的目光看自己,就脑部他们是想要剥自己的皮呢,还是想吃自己的肉。
这也是他喜欢贴着宋汐的原因,只有在这个人身边,他才会感到安全,但有时候,人多了,被瞩目的多了,宋汐又毫无所觉的时候,他又没安全感了。
宋汐随意道:“看你几眼又不会少块肉。”
白团咬着嘴唇,显得很为难,“可是,我觉得不舒服。”
“那你想怎么样?”宋汐皱眉,真心觉得这就是个麻烦。
白团看着她道:“我可不可以坐到你身边去?”
“不行!”宋汐想也不想地拒绝,在白团受伤的眼神中,又好心地解释了一句,“待会儿你吃的满身是油,蹭到我身上了怎么办?”
看吧,我不是没理由地嫌弃你。
闻言,白团的眼神暗淡下来。
白团吃相野性的事儿,宋汐不是没纠正过,不过,白团的恶习要是这么容易就能改过来,它就不是白团了。
训斥的时候,他当时应得好好地,速度似乎也放慢了那么一点,到了下次,还是会原形毕露。
于是,宋汐有得重新说教一次。
下次,又犯,又说教。
宋汐对他还没到那种爱的深沉的地步,如此几次,宋汐的耐心也就用尽了。
只是勒令它吃饭的时候离自己远一点,故而现在两人是对桌。
宋汐这么说了,白团也似乎认了,但小屁股在板凳上挪来挪去,老想着挪过来。
宋汐喝完一杯茶,抬头就发现白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挪到了邻边的位置上,见她看过来,便讨好地笑了笑。
宋汐嘴角抽了抽,忍住了没说话。
待宋汐喝完第二杯茶,忽然觉得身边的凳子一沉,宋汐一低眸,就见白团猫着身子靠了过来,一只脚还没落地,屁股却已经挪到了阵地。
见被发现了,白团又是咧嘴一笑。
半讨好,半忐忑,那笑的,真叫磕碜。
宋汐额角一抽,忍住了火气道:“你到底想干嘛!”
白团小心翼翼道:“我就是想离你近一点,你就让我离你近一点吧!”
宋汐磨牙,“有我在,他们不敢把你炖了吃,坐回去。”
白团被她一凶,眼里就见了水光,嗓音也哽咽了,给人的样子却还是很乖,“那我不吃了,你让我坐你身边好不好?”
白团有一点特别好,虽然胆小懦弱又粘人,却从不无理取闹,或者说,他闹得不那么让人讨厌。即便是腆着脸求人,也总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人狠不下心肠。
以他的智商,应当做不到这蛊惑人心的地步,是狐狸精的天赋?
即便在宋汐看来,他的这些担忧,完全没有必要,但白团也不是矫情,只能说它脑回路不一样,这跟你不能强制要求一只畜生的思维模式跟你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他就算外表再像个人,他也是只小畜生,应该说是小妖精,还是胆小得要死的那种。
看着这样的白团,宋汐忽然就没了脾气。
她放下茶杯,抬手将他从椅子上拎起来,让他坐到自己的腿上。
这个动作的初衷很纯洁,完全是抱宠物的方法,不带有任何有色目的。
但是周围人不那么想,一个个眼冒绿光,大有一种要看活春宫的兴奋。
其实,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放荡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在这里演活春宫,这不是其他人都太规矩了么,好不容易有一个不顾他人眼光,大秀恩爱的,能不让人颜绿?
有一种心理叫做,吃不着猪肉,看看猪跑也是可以的,就好比看着咸鱼吃米饭,胃口也能大开。
尤其这“俊男美女”的,真是养眼得很。
宋汐也察觉周围目光有异,却懒得去管,只是全副身心地将注意力都放到了白团身上。
她觉得,有必要认真解决一下白团的人多恐惧症。
不怕他得被迫害妄想症,自己也受不了他这么难缠啊!
不知道是不是白团妖精体质的关系,他的人型十分娇小。抬头挺胸,尚似十三四岁之龄,如今这么做小伏低状,简直就像十二三岁,看起来小巧玲珑极了。当然,抱着也不重,反而软软的很舒服,果然是宠物属性。
宋汐捏了捏他的小脸,问道:“你知道他们为什么看着你吗?”
她本来是想摸摸他的头发,以示安慰的,但目光落到他粉嘟嘟的小脸蛋,不自觉地就捏上去了。
她记得小时候她也这么喜欢捏风宸,淳儿呆傻的时候,没事儿,她也喜欢捏两把,待他们“长大成人”,她就不常这么干了。
如今遇到白团,这爱好又附体了。
难不成,她还有正太的癖好?好在无伤大雅,也就由他去了。
毕竟,不是每个正太都能让她手痒痒,那得长的特别好才行。
白团的脑回路也是不一般,当即就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扒我的皮?吃我的肉?或者把我抓起来卖给有钱人家做宠物?”
宋汐好像抓住它的肩膀狠狠摇晃:摆脱你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是个人,是个人,是个人好吗?
你看见哪个正常人会扒人皮,吃人肉,把人抓起来当宠物。
宋汐看着他那张精致的小脸,泪眼婆娑,楚楚可怜。
额,最后一条,还真有可能!
不过这不是重点。
宋汐深呼吸一口气,压下满心的槽点,将双手放到他的肩上,压低了声音,却又无比真挚地说道:“他们看你,是因为你漂亮,你好看,情不自禁地就被你吸引住了目光。当然,这其中也有不怀好意的目光,但他们绝不是想把你吃掉或者卖了,而是,被你迷住了。”
好在宋汐选了个清净的位置,周围都没什么人,应当听不到她说话,不然,这么自恋的话,还用在这么个人身上,还真的说不下去。
白团则被她一这番话惊得目瞪口呆,满脑子都是“漂亮,好看,吸引,迷住”这些词汇。
宋汐看他的眼神从惊愕,欣喜,再到狂喜,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一张小脸忽然变得绯红,结结巴巴道:“你,你是说,我,我漂亮,迷人,有,吸引力?”宋汐嘴角一抽,为了安他的心,宋汐只得昧着良心开口,“是的,非常有。”
“啊!”白团一个激动,猛地扎进了她的怀里,一双小手,也改为抱住她的腰。
一瞬间,两人的姿势极为亲密,那些看客,眼都变红了。
宋汐本就缠着束胸,这会儿被他紧紧勒着,脑袋还使劲蹭她的胸,都快喘不过气了。
掰了两下,掰不开,脸都扭曲了,这死小孩什么时候力气这么大了。
怀里却忽然传来白团羞涩的声音,激动得嗓音都变了,“从,从来没人这么夸过我,你是第一个。”
一直以来,它听到这些夸赞之词,都是称赞哥哥的。
虽然它在兽形的时候,毕竟是有灵性的动物,甚至于比普通的狐狸要漂亮许多。
但在哥哥的光环之下,再多的特别都会被秒成了渣渣。
哥哥的狐形,极美,人形,更美。
一般禽兽只在同类中比美,哥哥却可以秒杀所有异类。
要不,不同种族的狼王怎么会看上哥哥呢!
连性别都不介意了,种族算个毛!
他一方面,为有这样一个哥哥感到骄傲,另一方面,却又不可抑制地自卑。
因为有着这样一个哥哥,赞扬便从来落不到他的身上。
人们一提起它,只会想到他是妖狐阿寻的弟弟,然后就是阿寻怎么会有个这么挫的弟弟?再来就是妖狐阿寻有个拖油瓶的弟弟真是太不幸了。
能得如今这一句赞扬,白团也真是等的不容易,尤其还是几乎没正面夸过她的宋汐。
简直让他感动到爆。
她果然是他的贵人,这么地欣赏他。
哎呀,真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好羞涩!
宋汐实在不想欺骗自己的心了,只得抚摸着他如云的长发,以示回应。
要说白团,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就这满大厅的人,欣赏他的人,多了去了,当然,这是认为他是雌性的前提下。但也间接说明了他的美貌不是,小小年纪就这么吃相,日后张开了,不说倾国,倾城也绰绰有余了。
只是宋汐喜欢的类型,必得是美貌与智慧的集合体,这是她一贯的审美。
至于淳儿,呆傻时,只能说他出现的时机不错,软化了她的心,而且到了后面,连智慧也补全了。
故而,对着白团这么一只傻白甜的二货,自然看不上眼。
她的意思是以正常的男女欣赏面,如果从宠物的角度出发,白团还是很得她心的。
得到回应,白团在她怀里又可劲儿地蹭了蹭。
宋汐抚摸他的手,就是一顿,这矫情的,真是,让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宋汐的洗脑起了作用,接下来,白团倒是不怎么害怕了,只顾着在她怀里羞涩。
直到饭菜上来了,宋汐才拍拍他的屁股让他下来。
之前吃足了甜头,白团这会子也听话,却是乖乖地坐在了她的身侧。
宋汐斜向对面,道:“坐过去。”
“不要。”白团想也不想就拒绝。
宋汐道:“待会儿你吃东西溅到我身上,我就把你直接扔出去。”
白团小身子一僵,半响,赔了一个笑脸道:“我会小心点吃的。”
心道,你这么欣赏我,我也不能光顾着自己,尽给你添堵啊!
以前,虽然宋汐也让他克制吃相,他总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怎么放在心上,今天,可算是上了点儿心了。
宋汐一挑眉头,倒没有再说话,待会儿他要是再狼吞虎咽,唾沫星子乱溅,她可真会趁机给他点教训尝尝。
菜一上来,白团就不自觉地将爪子伸了出去。
宋汐“啪”得一下,打落了他的手,半点没手软的。
白团手一落,背上就多了一块红印子,他嘴唇一瘪,作势就要装可怜,似想到什么,又咬着唇,把酝酿的眼泪憋了回去,转而对宋汐讨好一笑,一脸你打得好,打得妙,打的呱呱叫的表情。
那谄媚的表情看得宋汐嘴角一抽,心道,这才刚开始,你就忍不住了,待会儿看你怎么忍。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这一次,直到菜上齐了,宋汐再也找不到出手的机会。尽管白团看着眼前的食物眼冒红光,快流口水了,两只手,放在膝上,牢牢扣着,就是没有动。
宋汐开始对他另眼相待了,淡淡收回视线,道:“开吃吧!”说罢,一边拿起筷子,一边观察。
白团本想伸手直接抓,见她拿了筷子,伸到半空的手顿了顿,生生改了个方向,转而从筷筒里抽出了两双筷子,生疏地比划着。
宋汐教过他用筷子,但他老也学不好,每每执筷,还没夹起块肉就放弃了,改为用手抓。
宋汐已经做好准备,看他再次半途而废了,却见白团以一种扭曲的握筷的方式,笨拙地伸进面前的一盘肉里。
他本意是想夹一块五花肉,无奈手太笨,怎么也夹不起,好不容易夹起了,还没到碗里,一个手抖,肉又掉下去了。
这个时候,白团的手抖得很厉害,宋汐猜测,他很想直接摔筷子抓肉吃。
心道你小子总算要缴械投降了,熟料,他深呼吸几口气,愣是平复了心中那股子躁动。
野兽,素来什么耐心,尤其是,人家明明是惯用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