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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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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道你小子总算要缴械投降了,熟料,他深呼吸几口气,愣是平复了心中那股子躁动。

    野兽,素来什么耐心,尤其是,人家明明是惯用爪子吃饭的,你非得要人用筷子,就好比人家一个吃素的,你非得逼着人家吃肉,这会让人家很难受,造吗?他们的认知里,这本就是无理的要求。努力尝试,已经很给面子了,实在做不到,大可以放弃。

    但是,白团却生生忍下了,在宋汐认为他不可能的时候,他坚持下来了。

    真真让她惊讶,矮油,小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意志力了,简直都不像他了。

    这人吶,上了心就是不一样。

    看来,之前是她调教的方式有问题,决定了,以后继续采用这种怀柔政策。

    在见证他无数次扔筷子的举动之后,宋汐本决定不再教他用筷子,回去把这项棘手的活儿教给风宸宋翎宁璟谁都好。原因是这厮太不受教,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却要她耗费这么多精力,实在是挑战她的耐心。

    如今,见他居然能坚守阵地,不容易啊!

    这个空档,平常人都吃了好几块肉了。

    宋汐看着都替他捉急,遂伸出胳臂儿,穿过他的臂膀,大手包裹住他的小手,纠正着他的姿势,“仔细看着,这样用筷子。”

    彼时,两人的距离很近,在外人看来,简直就像她又抱住了他一样,亲昵的姿势,温柔的语气,最难得的是,她又拿出了久违的耐心。

    此情此景,让白团感动的同时,心里微微一动,脸颊便莫名有点烧。

    突然好羞涩,肿么回事?

    宋汐教了半天,突然发现他在走神,不免握紧了他的手,在他耳边斥道:“我说的,你听见没有。”

    “嗯!”白团应了一声,脸颊却更红了。

    两人的姿势,好像更亲密了呀!

    “那好,你用给我看看。”宋汐松开了他,想起他此前用筷子的惨状,又放松了要求,“用不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肯下功夫。”

    “嗯!”白团点了点头,迷迷瞪瞪的小眼神,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

    宋汐狐疑地看着他,这厮不会就好那么一下子,不思进取的老毛病又犯了吧!

    令她惊奇的是,当白团再次夹起一块肉时,虽然那肉在空中晃晃悠悠的让人捉急,终究是落到了他的碗里。

    居然,成功了!

    宋汐震惊的同时,颇有种百炼成钢的自豪欣慰感,真特么不容易啊!

    有一就有二,接下来,白团就像开了窍一样,陆续能将食物夹到碗里,再送进嘴里,虽然这速度缓慢得令人不敢恭维,好歹是学会了这项本不可能学会得技能。

    一顿饭,吃了别人几倍的时间,从傍晚吃到打烊,宋汐竟也肯耐心地陪着,实在是觉得,机会难得。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她心情好得很。

    在小二幽怨的眼神中,白团缓缓放下了筷子,捂着小肚子,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虽说这顿饭吃得他特别累,不过,在宋汐柔风细雨般温柔的眼神中,白团还是觉得相当满足的。忽然觉得,如果她能一直这么看着自己,即便以后让他顿顿都用筷子吃饭,也没什么?

    要知道,他可是个急性子,做事三分钟热度,向来没耐心可言。否则,活了上百的年岁,又有个那么厉害的哥哥,也不至于什么保命的手段也没学会了,普通得简直就不像个妖精。

    只能说,他以往没有遇到真正能让他上心的东西。

    技能,那是什么?以前有哥哥,如今有宋汐,他不缺人保护。虽说吃过苦,到底不够苦,到底欠缺一次涅槃重生,洗心革面的机会。若有一天,他因无能能痛失所爱,或许会醒悟也说不定,前提是,他得有个所爱,并为此付出真心。

    吃完了饭,宋汐就去柜台开房,白团就屁颠颠地跟在她身后。

    掌柜的早就趴在柜台上打盹儿了,因为这桌奇怪的客人,他可比平常晚半个时辰下工,碍于宋汐的气势,又不敢去触人霉头。在这荒郊野外开客栈救了,三教九流见得多了,自然能炼出一副看人的本事,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宋汐在柜台上敲了敲,掌柜的从桌上爬起,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宋汐,待看清了她的脸,整个人顿时就清醒了,职业性地微笑道:“公子有何吩咐?”

    “一间上房!”宋汐拍出一锭银子。

    “好嘞!”掌柜的取下门牌号放柜台上,拉开抽屉,刚要找钱,就听得宋汐道:“不用找了,向你打听个事儿!”

    “客官请说。”掌柜的很上道,笑眯眯地收下银子,往常在他这里花钱打听消息的人也不少,

    “有没有驾着黑木马车,举止怪异的人从你这里经过,他们带着个貌美青年,或许是一只珍稀的狐狸。”

    在宋汐看来,那些方外之人,大多举止怪异,特立独行,若不有意隐藏,很容易引人注目。

    尤其是,他们据说还带着一只绝世美狐狸。

    若有线索,那是相当好打听的呀!

    果然,那掌柜的,先是思索片刻,随即一拍大腿道:“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半个月前,是有一亮黑马车从这里经过,当时我还纳闷,怎么有人喜欢用黑木头做马车,黑漆漆的,跟个棺材是的,怪渗人。对了,这伙人还是王小二招待的,王小二,王小二!”

    掌柜的冲着收拾桌子的王小二嚷嚷,王小二自百忙中抬起头来,疑惑地望着自家掌柜,“咋了,掌柜?”

    “你过来,客人有话问你。”

    “哦!”王小二颠颠地走了过来,知道是这位客人要说话,便将目光转向宋汐。

    宋汐将方才的话重复了一边,王小二记忆不错,恍然道:“客官打听的这对客人很奇怪,所以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驱车进院子,还是我给栓的马。那马车的主人是一对师徒,徒弟是个女娃,长得挺好看。师父穿着一件黑色斗篷,连模样都看不见,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开口说话,都是徒弟在张罗。自进了客栈,到退房,就一直呆在房间里。不过他们没有带一个俊美青年,倒是带了一只量尺见方的铁笼子,用黑布罩着,也不知道里头是不是公子说的珍稀狐狸。”

    听到这里,白团不免揪紧了宋汐的袖子,激动道:“一定是哥哥,一定是哥哥!”

    闻言,掌柜和小二都奇怪地瞥了白团一眼,心道,那笼子这么小,怎么可能装进一个人,这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可惜是个傻子。

    宋汐拍了拍白团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拿起门牌号,牵着他找房间去了。

    直到进了房间,栓好门,白团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攥住宋汐的袖子激动得嚷道:“那一定是哥哥,一定是哥哥,那两人真不是东西,居然敢锁我的哥哥,还逼哥哥显了原形,哥哥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一定吃了很多苦。”说到后面,双目含泪,满是痛心与担忧。

    宋汐搭上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担心,至少他没有性命之危。找到了线索,距离找到你哥,也就不远了。”

    肯这样悉心掩藏,定然是看那只狐狸还有利用价值,暂时没有性命之危。

    白团将目光转向宋汐,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祈求道:“你一定要救我哥哥,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我会的。”宋汐信誓旦旦,心道,你能为我做什么事?吃光我家的粮食吗?

    宋汐只开了一间房,不是不想开两间,而是这小子不肯单独睡。宋汐也怕他盯着这张招摇的脸,出什么岔子,也就由着他去了。

    不过,往常他狼吞虎咽之后,饶是洗干净了身子,宋汐还是不会让他上床,而是丢给他一床被褥让他打地铺,原因是恼他屡不受教。

    白团虽然不情不愿,却也是粗胳臂儿拧不过大腿,若非宋汐宠着他,他是没有决定权的。以往这个时候,它都是变成狐狸缩在被子里,暖和。

    今个儿宋汐看他吃饭吃的好,虽然身上不免沾了些油渍,好歹没甩到自己身上来,与之前相比,更是好太多了。

    洗完澡,宋汐遂让他上了床,白团一扫方才的忧郁,欢腾地扑进她的怀里,跐溜一声变成了狐狸,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美美地睡去了。

    见此,宋汐也只是笑笑,吹了烛火,渐渐入睡。

    ……

    两人一路打听,不知不觉就出了风陵地界。

    乌孙国位处北方,西南临昭然,东南临武安,与风陵则是遥遥相望,半点儿也不撘地界。换言之,要想去乌孙国,就必得经过昭然和武安。

    宋汐正好走在昭然这条道上,一想到厉淳就在这个国家,巴不得立即跑去看他。但一想到要救的人还生死未卜,昭然的都城又离此地相差甚远,往返一趟,怎么也得耽搁十天半个月。

    是有轻重缓急,宋汐便强行压下那股想见他的念头,继续往北走。

    心道,若救了那人,怎么也得去一趟昭然的都城,见上那人一面。

    一个月后,宋汐循着线索,终于抵达了乌孙国。

    奇怪的是,进的乌孙境内,便失去了那对师徒的消息。宋汐也不急,反倒猜测那二人藏匿于此。

    在别国眼里,它是一夜郎小国,但在本国之内,绝对皇权至上,越是狭小之地,权利越发集中。

    乌孙国是一个小国,面积不过风陵的十分之一,这就导致,国内一旦有什么重大消息,很快就会传遍全国。且越是这种小国,反而越发团结,对皇权更是敬畏得很。否则,国小而人心涣散,法度松散,很容易导致灭国,这也是这些小国的立国之道。

    近期,乌孙国内,正有一个很火的传言。

    据说,乌孙国主新的了一位绝世美人。

    这位乌孙国主是个好色之人,最喜欢的就是搜罗美女,据说乌孙国内,很有姿色的姑娘,大半进了皇宫。但这位国王虽然好色,却又有些操守,至少,他没弄个酒池肉林出来享乐,也没有动不动就强抢民女。但凡是他看中的美人,他会想办法弄进宫来,大多是利诱,威逼也有,毕竟用得少,那必得是他很喜欢的,若对方宁死不屈,他也不好弄出人命。毕竟,只是喜欢,又没有爱到骨子里,这乌孙国第一美女都被他娶来了,别的也只是贪图新鲜,这个不行,再换个不就行了。

    鉴于他们的国王并未因好色而变成一位昏君,乌孙国的百姓也就放任他们国君这点爱好了。

    试问,哪个英雄不爱美人吶!

    再说了,那些进宫的女子,大多是贪图荣华富贵,这是她们自己的选择,也怨不得国主。

    但新得的这位美人可了不得,乌孙国主为了这位美人,已经到了闭不出户的程度,除却早朝,整日里窝在自己寝殿里,连最宠爱的贵妃那里也不去了。要知道,这位贵妃娘娘,可是他一年前娶进公的乌孙第一美女,乌孙国主专宠了她好一段日子,后来虽然又将目光放到了别的美人身上,最宠爱也还是这位贵妃。每个月有一半都要去她那里留宿,鉴于乌孙国皇后薨逝多年,乌孙国主又一直没有再立后,这皇宫里唯一的贵妃就是最有可能成为皇后的人,乌孙国主可是把后宫都交给她管了,可见对其恩宠。

    自从得了那位新美人,乌孙国主已有一月未进她的寝宫了,宫里都传贵妃要失宠了,愁得贵妃连皱纹都长出来了。

    据说乌孙国主对那位美人宝贝得紧,除却自己和必要的宫人,旁人都不得窥见。

    故而,也没人说出那美人具体美成什么样,却又不约而同地认为那位美人一定很美很美,否则,怎么把他们得国主迷得晕头转向,连贵妃都抛之脑后了。

    同时也对那位传说中的美人充满了向往,得美成什么样,才能把国主迷得团团转吶!

    白团听到这个消息看,第一时间就抓狂,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一头秀发都被抓成了鸡窝,“他们说的一定是哥哥,完了完了,我哥落到色魔手里了,他会不会吃亏,那个色魔不会对他做什么啊!啊~”

    眼见白团都要把他的头发揪下来了,宋汐一把抢过了他的手,沉声道:“你要把自己抓成秃子吗?”

    对于他这个一烦恼就喜欢抓头发的新毛病,还抓的这么凶狠,她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额!”白团后知后觉地看向自己的手,后又看向宋汐阴沉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变成秃子很丑吗?”

    宋汐没好气道:“丑爆了!”莫了,又加上一句,“我最讨厌秃子!”

    这可说说到白团的心坎里去了,他最怕被她讨厌,当即就信誓旦旦地开口,“我再也不抓头发了!”

    宋汐莞尔,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乖!”想了想,又道:“现在只是传言,你别想太多,别人只是说国王得了个美人,不一定就是你哥哥,就算是你哥哥,你哥是个什么角色,能是那么容易被欺辱的人吗?”  白团歪头一想,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哥哥多么厉害,怎么会被一个凡人欺负呢,就算被捉住了,一般人也近不了他的身的。”

    见把他哄好了,宋汐松了口气,对于白团他哥的暗卫,却泛起了一丝隐忧。

    方才,只是她的安慰之词,就算他哥哥以前再厉害,如今受制于人,还不是任人摆布。宋汐试探性地开口,“你哥性子烈吗?”

    白团一脸疑惑,“什么烈不烈的?”

    宋汐想了想道:“打个比方,要是有人想抢你哥做老婆,你哥不愿意,又不能反抗,他会怎么办?”

    白团道:“没人敢娶我哥做老婆,再说了,我哥是个男的,怎么能做别人老婆?”

    宋汐真想一口唾沫淹死他,不过他真要聪明了,也就不好糊弄了,遂耐着性子道:“我就是打个比方,你回答我就好了。”

    “哦!”白团认真地想了想,道:“这个我真不知道,不过,以前狼王银牙追过我哥,明明和他双修进境更快,我哥愣是拼着走火入魔的危险,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宋汐问,“后来呢?”

    “后来我哥就走火入魔了,就变成今天这样了!”

    宋汐:“……”心里感觉沉甸甸的,半响,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白团好奇地看着她,似突然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你不是说我哥不会有事吗?”

    宋汐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斥道:“打个比方你听不懂吗?”

    心道,这小子倒也不是笨的无可救药!

    白团被拍的一个趔趄,勉强站住了身子,摸了摸脑袋,委屈道:“哦!”

    宋汐见他不怀疑了,又觉得他太缺心眼了。

    心里却叹了口气,看来,那也是个烈性的,但愿,别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故才好。。。
………………………………

第143章 名字就是一道咒

    无论如何,两人都要去乌孙国都看一看,确定了那人不是白团他哥才安心。

    国小就是这点好处,从地方在首都,撑死也就是几天的路程,何况两人所处郡县又是离帝都近的,快马加鞭又缩短了一般路程,整了不到一日就到了。

    不过在这期间,就不得不说一个插曲。

    春季总是多雨的,虽说北方偏干燥,遇上这么个季节,一年里倒有一半的雨水倒腾在这了这里。两人赶路的这一日,正好下起雨来。这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两个时辰下来,也足够将路面淋的泥泞不堪。马车走起来就就颠簸,且下雨视线受阻,这时候要时时留意苦况,走一时半会儿还撑得住,时间长了,可就受罪。眼花不说,人还特别容易累。

    这样的天气,本是不利于行,偏生白团紧张他的宝贝哥,而且说什么也不肯停下来碧玉,而且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没处可避。宋汐就想着,不妨先赶到下一个城镇,届时雨还下的这么大,便先避一避。

    如此赶了一个多时辰,宋汐渐渐有些疲惫,便由着浮枭自己走。一条路线,浮枭自己走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正巧白团撩开帘子跟自己说话,她抽空回了一眼,便见白团开合的嘴唇中发出一声惊呼,马车也跟着剧烈一晃,却似撞到什么东西。

    宋汐忙勒停了马车,回过头去看,却见马车前方,几步之外,一顶斗笠静静地躺在雨中。

    宋汐心中一凛,随便拿了件蓑衣披在身上,跳下车辕查看。

    她既希望找到伤者,又担心真在车下翻出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熟料,她找遍了车的四周,连个鬼影都没见着,正当宋汐疑惑间,身后陡然响起一个清淡又不失温厚的嗓音,“施主!”

    宋汐被吓了一跳,以她的武功,竟然完全感觉不到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猛地回头,就见一个身披蓑衣的和尚站在几步之外的泥泞道上。

    为什么说他是和尚呢,即便雨水模糊了视线,那颗光溜溜的脑袋依然十分惹眼,只是面上的五官却真真糊在了雨丝里,让人看不大真切。奇怪的是,即便沐浴雨中,这人却始终给人一种清爽温和的感觉,好似被施了魔法。

    宋汐见他没有大碍,心里头微微松了口气,伤了人,总归是比较麻烦的,他能没事最好。虽然,她方才明显感觉那一撞并不轻松。就不知道这和尚为何看起来安然无恙,她更奇怪她回头前明明没看见前面有什么人,浮枭也不是没长眼的,怎么说撞就撞上了,跟见鬼似地。

    莫不是个妖僧?

    她这样想着,自己都觉得荒谬,哪这么多妖魔鬼怪,且妖精不都是惧怕这些神佛之物的么?哪还有这个闲心胆量伪装神佛?

    见她看过来,那和尚双手合十,默念了一声佛号,似阿弥陀佛。

    “雨天路滑,施主小心才好。”淡淡说完这一句,他便绕过宋汐,走到马车前方,拾起那顶斗笠戴在头上,也不回头,看样子竟似要这样离去。

    被人冲撞,不为自己讨回公道,反倒提醒别人小心,竟有这样的和尚?

    宋汐见他不过走了数步,背影已然很模糊,也不知是落雨的关系,心中一动,忽然开口道:“小师父请留步。”

    之所以叫他小师父,不叫和尚,是因为这人虽然看着年轻,却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也不叫高僧或者大师,毕竟,人又没显什么申通,这么一顶高帽子扣下来也不何时,宋汐也没有拍马须溜的习惯。

    她的声音不小,又很有穿透力,那和尚自然地就停下了,回过头,疑惑地看着宋汐。

    宋汐道:“雨下的大,不好走,我看小师父与我们同方向,不如载小师父一程。”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方才冲撞了小师父,在下心中也有愧。”

    平白无故收人好处不好,她这么一说,倒显得磊落。

    那和尚道:“无妨。”

    宋汐微微一笑,“既然无妨,便上车里来。”

    她这般强词夺理,那和尚一阵无语,就在宋汐打算不再勉强的时候,却见那和尚开口道:“有劳施主了。”

    却是接收了宋汐的好意。

    宋汐心里一乐,忙不迭将人引入马车。

    马车还在徐徐而行,宋汐却钻进了车里。

    白团伸手递过一方干毛巾,宋汐伸手接过,细细地擦着头发。

    方才随便披了见蓑衣就出去了,脑袋也没遮着,总归得擦一擦,余下的便催内力蒸一蒸。

    无意间抬头,却见那和尚已经摘下斗笠,盘膝坐在一旁。让宋汐惊讶的是,他方才也在雨地里站了许久,说不定还赶了不少的路,如今身上却干干爽爽,一点水汽也不见。就算能用内力蒸干水汽,也万万没有这么速度的,岂不是说,这雨水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宋汐还没听说有这样的功夫,据说武功练到极致,产生罡气,是会有一种类似防护罩的效果,但那样的人毕竟少,而且这和尚才多大年纪?

    在雨地里看他,就觉得他年轻,如今没了雨水的阻隔,才发现他的模样不过二十上下,泛着青渣的头上还有六个明显的结疤,五官倒是很周正,甚至有些俊秀,难得的是,气质十分沉稳,目光淡然而沉静,有如老僧入定,丝毫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总之,一看就是个不凡人,至少,是个不凡的和尚。

    这当时,她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这和尚看了白团一眼,眼中精光一闪,快的让人以为是错觉。再看时,这人面色还是一贯沉静,让人挑不出错来。

    但宋汐知道自己没看错,目光也跟着在白团这身一转。

    恍然想起,和尚道士之流,大抵有些道行的,可能会对妖精之类的比较敏感。

    他是发现了什么?不过,他的默然和沉静却显示他没有敌意。

    白团却一点儿也没察觉到不妥,虽说有宋汐给他盯着,但它是不是太没有危机感了?

    就算眼前这个不是高僧,但凡看见一个和尚,它也稍稍有点警觉行不行?

    之前在人前还怕的要死,这会儿倒是胆儿大得让人蛋疼。

    见他一个劲儿地盯着自己,白团有些疑惑道:“怎么了?是不是湿衣服穿着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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