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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别追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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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五岁起,他年年来此,二十几年的时间,他以为自己早已习惯拜访这片死者场面之地,却原来…旧伤已经疼到麻木,新的伤痕,依旧疼到每一步都近乎窒息。

    五月末的母亲,六月中的大哥,八月末的她。

    他不喜欢一年三次的往墓园跑,他不喜欢面对着冰冷的墓碑去诉说真实的心情,他不喜欢他们一个个灰白头像的微笑…他不喜欢,他不喜欢。

    这世间悲欢离合再平常不过,可他们却一个一个,都那么迫不及待的离开。没有了血肉相连的母亲,没有了照耀他生活的大哥,连他唯一虚幻的温暖,都没了…他多希望她还在,给他一个拥抱,给他一丝温暖,哪怕只是一声“保重”…

    可是回不来了,她回不来了,他们都回不来了。

    苏景渊站在那一排墓碑前,与这里长眠的亲人一一打过招呼,然后停在最后,将手中苍白的玫瑰放在碑前,指尖不由去触碰那张冰冷的肖像。

    “把你埋在我苏家的墓地,刻着我给你的名字,我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你无法用这个名字,在这片土地里长眠,就像你从不曾到我梦里来一样,这里…留不住你的魂魄。”

    “可是江浅…我不想把你还给任何人,即便你死了,我还是不愿意给你自由。”他笑,有些凄苦“如果你还在,一定又要骂我变太了。”

    “…我从来没有拿你当过夏灵暖的替身,你是你,独一无二的你。”

    “很多年前,你问过我能不能爱你,那时我没有回答,不是因为不能,而是我无法确定自己有没有那种感情,爱情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毁灭,我的母亲,我的父亲…如果不是那所谓的爱,又怎么会有今日。”

    “那么多年,我都在骗自己,骗你,我说不可能爱上你…都是…假的。”

    天色阴霾层层,始终不可散去。

    苏景渊面对着墓碑说了不知多久的话,肩头已经被雨打湿,才将伞整个遮在墓碑上,摸了摸墓碑顶端,浅笑温柔:“我走了,好好睡吧。”

    他起身,仰头忘着阴云层层的苍穹,没有一丝光亮可见,像他失去了苏暖的心情一样。他唇角扯起一丝凄色的笑,置身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沿着来时的路,缓缓回程。

    盛夏雨季的勿念庄,格外安静,一种无言压抑的安静。

    这一年来老爷子的身体每况愈下,苏暖走后,他开始惧怕失去,也意识到了生命这东西的脆弱,他每天都宿在勿念庄,早晚陪老爷子用饭,闲暇下来也学着苏暖那样,推着他在樱华林里散步,听他说那些爱听与不爱的老话。

    南兆临的到来,让他的心越来越无法平静,他知道老爷子所剩无几了。他夜夜都睡在苏暖睡过的那张床,抱着那本被她翻旧了的诗集,试图从中汲取一丝安抚,一丝奢侈的依靠。

    他没有再提起与夏灵暖那场不了了之的婚礼,也没有再提起与夏灵暖的婚事,这其中固然有老爷子不赞成的原因,但更多的,是他已经没有办法,跟任何人在一起了。

    三十岁的年龄,他告别了过往的风花雪月,成为了一个不婚主义者。

    这年隆冬,老爷子终究没能熬过去,却也走的安详。他在第一场雪夜的梦里,走完了六十四岁的人生。

    一场风光的葬礼,报纸劈天盖地的跟着凑热闹,苏景渊收购了一家又一家的报社,将那些年报道了他非闻与苏暖之事的前仇旧恨,一并清算了个干净。

    午夜梦回,他在如意厅喝的酩酊大醉,呢喃着母亲,呢喃着大哥,呢喃着父亲,呢喃着她,泪水模糊着他的视线,再也看不到那些人了。

    这世间,就只剩他自己了。――――――――――――――――》ps:书友群号11091501,欢迎大家!
………………………………

(50)波澜微起

    十月的天空一碧如洗,几朵残云被风吹散,满目湛蓝。

    l市古镇,尘世客栈。

    客栈是典型的纳西族三坊一照壁、跑马转角楼二层庭院建筑,旁边有小桥流水,满院叫不出名字的花木,给人一种舒适干净、宁静祥和的感觉。

    一只金毛从楼上叼着一袋垃圾小跑下来,一路动作灵敏的躲开了行人,将垃圾丢到客栈角落的垃圾桶。

    柜台前一对年轻小情侣正在登记房间,女孩儿对男孩儿惊讶娇笑:“是金毛哎!金毛犬!它这是去扔垃圾么?这么乖!”

    前台登记的向大娘笑着看了院子的方向,“那是我们老板娘去年救的一只病犬,可通人性了!它现在是我们客栈的小邮差,你们要是需要什么物品,一个电话打下来,它就会给你们送上去的,可乖了!”

    “真的呀?那掌柜的,待会儿你让它给我们送一包纸巾呗?”女孩儿跃跃欲试的道。

    “行啊,只要你们不怕它,我就让它给你们送上去!”向大娘把门卡递上去,“二楼右拐,走几步就到!”

    年轻小情侣道了好几句谢,欢快的上楼去了。

    室外阳光正好。金毛亨利扔完了垃圾,就沿着客栈的石板路一路小跑,一个小拐角,上三节木梯,就到了这客栈公用的休息区。它放轻、也放缓了脚步,走到角落里的吊篮椅前,歪头看了看,就乖巧的趴了下来,将脑袋搁在两只前爪上,也闭目享受起这安逸来。

    她的主人叫薄凉,是个二十四岁的奇怪女人,她此刻正窝在吊篮椅里,蜷缩着小憩呢。

    薄凉的梦里,空荡荡的,什么都看不清,就像烟雨江南,一片朦胧。她被困在这其中,拨不开迷雾,退一步就是深渊,耳边尽是滴沥的雨声。

    “亨利――”

    一声悠远的呼唤从拐角绕过来,吊篮椅下的金毛犬抬起了头,动了动耳朵,歪头看了看吊篮椅上还在睡的人,才起身循着声音,响应呼唤去了。

    过了片刻,吊篮椅上的人终于从梦里醒了过来。才一睁眼,顿时就像被阳光刺到眼睛一般的抬手去遮,好一会儿才适应这秋阳的明媚,又恢复了先前的享受。

    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做过那样奇怪的梦了,从离开那个‘世界’之后,没想到时隔这么久,她又生起恍惚回到几年前的感觉,带着无法忽略的不安跟愧疚。

    没一会儿,金毛亨利趾甲踩在木板上的声音传来,有节奏的渐行渐近。等声音停止的时候,她一歪头就看见了亨利吐着舌头,一张温柔似笑的狗脸。

    她伸手摸摸亨利的头:“你想我了么?”

    亨利就把脑袋往她手里拱了拱。

    她笑:“我们亨利辛苦了,明天给你炖骨头好不好?”

    它吐着舌头哈哧的更厉害了,一副十分愉悦的样子。

    第二天,薄凉就买了一大块后腿骨跟排骨送到厨房,特意交待了后腿骨给亨利加餐,排骨给大家煲滋补汤补一补,“…冬天就要来了,咱们赶紧补补好过冬!”

    几个员工都笑着谢谢老板娘,干活更有劲头了。

    结果这一个上午,亨利都惦记着它的加餐,只要一有时间,就坐在后厨的门口,端端正正的面对着紧闭的门,满眼期待。

    几天后,l市又下了一场不大的秋雨,满城雾蒙蒙。她开着那辆银色的volvo商务去机场接人,结果中途发生了追尾,只得打电话让那位‘行走的作家’稍等了。

    她开门下车,查看了一下车尾情况,并不严重,连变形都没有。

    追尾车的司机从车上下来,很礼貌的问了人有没有受伤,车有没有问题,然后才问起赔偿问题。

    对方像是一个混血儿,有着英国人特有的蓝眸。薄凉先是笑笑,看看车尾道:“没关系,只是被你这车温柔的碰了一下,不要紧的。”

    他的中文很好。尽管她一再表示不需要赔偿,奥迪的车主还是执意留下了联系方式给她,让人难以推脱。她只得收下,准备返回车上时,忽闻一声“苏暖”,脚下不由的便顿了,她惊诧的回头,那辆奥迪副驾门口站着的男人,有几分面熟…

    她想不起这个人是谁,心里已经暗叫了好几遍糟糕,才终于回过神,收起震惊看了看周围,疑惑道:“你是在叫我么?”

    那人也同样收起了震惊,缓缓走上前,“我叫陈墨涵,是清大美术设计系的毕业生,你很像我一个朋友,能将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么?”

    他说这话时始终盯着她的眼睛,晕在眼里的笑意透着几分审视跟探究。

    薄凉看懂了,也想起这个人是谁了,那一年有过一场电影之缘的陈墨涵,任慧那位优秀的师弟。她看着他递在眼前的手机,少许犹豫之后还是把手机号输了进去,“这样搭讪的方式已经过时很久了。陈先生,我叫薄凉,人心薄凉的薄凉。”

    陈墨涵接过还回来的手机,但笑不语,眼睛里闪着一些晦涩难懂的光。他说:“是,这世界相像的人太多了。我的那位友人已经过世了,可能是我认错了。”

    已经过世的人,又怎么用“可能认错”这种说法?他分明就已经怀疑的不得了了。薄凉想了,她们仅有一面之缘,且相隔将近七八年,她的外观早已改变了,他不会冒然指认的。遂歉意道:“让你想起过世的朋友,不好意思了。我还有约急着去赴,再见。”

    她说完,开门上车。

    陈墨涵看着她的背影,眉头皱起又舒展。即便她剪短了头发,染了栗棕,化了淡妆掩盖了特征,他还是一眼就认得出来,那种淡漠的疏离的眼神,依旧如前。

    朋友alex见前面那辆商务开走了,他还迟迟不上车,忍不住道:“你认识那个女人?”

    “‘tknow”

    ――――

    薄凉一路上都在忐忑遇见陈墨涵这件事,直觉告诉她陈墨涵不会因为她一句两句话就否定自己的想法。但是,也只能如此了。想想有些可笑,她如今竟然有一种在逃通缉犯的感觉,一个小小的风吹草动都能让她惊的炸毛。

    机场大门口,陆观观一身长毛衫长裙,配了一个看起来格外舒适的短靴,再是典型不过的森女打扮。她手边立着一个大大的万向轮旅行箱,上面还搁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布艺斜挎包。此刻她正在打电话。

    薄凉的手机响到了第二声,车子准确的停到她面前。陆观观还在台阶上愣了一下,直到她窗户摇下来,她脸上的表情才从不满换成了几分惊讶:“你是尘世客栈老板娘?”

    “是,”她从车上下来,站到陆观观面前,笑着伸手:“您好啊,行走的作家!我是薄凉。”

    “wow――”陆观观摇头,带着几分不可置信的道:“没想到尘世客栈的老板娘这样年轻!我还以为会是一个三十多岁有阅历的女人,果然传言不可信,他们误导我!”

    薄凉好笑:“走吧走吧,我们先回客栈,客栈有wifi,你可以上微薄找他们算账去。”

    “走走走,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见亨利了!”

    陆观观提到亨利,顿时就来了劲头,把行李往后备箱一塞,还眼尖的看到车尾那一点撞痕:“你之前打电话说的‘耽误’该不是追尾了吧?”

    “不是,是碰见一个搭讪的。”为了不让她多想,薄凉把实情省略掉了。

    陆观观临上车还摸了一把她车尾的撞痕,感叹说:“真不愧是瑞典车,安全系数就是高,追个尾就这么一点点小痕迹。”

    她已然认定了追尾事件了。
………………………………

(51)精神寄托

    到了尘世客栈,陆观观连行李都没拿就直接奔了下去,一路呼唤着传闻中的“亨利”,手机也咔嚓咔嚓的拍着客栈里的各个角落。

    薄凉让和米阿大叔把行李搬上二楼九号房。待找到陆观观时,她已经在拿着牛肉干跟亨利联络起感情了。开始亨利还不给面子,之后大概被她说话说烦了,就缓缓的把爪子递到了她手上,但却只闻了闻牛肉干而没有吃。

    陆观观“哎?”了一声:“为什么不吃?麻麻不让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正好薄凉从台阶上上来,亨利直接丢下她跑去迎接主人,她啧啧嘴,“你们家亨利警戒心真高,这牛肉干这么香,它居然不吃!”她又疑问了“那它给我爪子干什么?”

    “不忍看你自言自语,给点回应安慰安慰你呀。”薄凉习惯性的坐到吊篮椅里轻轻摇晃。

    “你这里真有‘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陆观观感叹,坐到她旁边:“我叫陆观观,行走的作家,久仰大名啊,尘世老板娘!”

    薄凉一笑:“快别笑话我了,只是一个客栈,哪用得上‘久仰大名’。”

    “哈哈,在我们旅游圈里,‘尘世’很有名气的,都已经是l江行必来的落脚之地了,温馨典雅,坏境清幽是一点,我们亨利也有很大的功劳的!”她翻开手机找了几张亨利忙碌着给客人递交遗落物品的照片,又笑道:“不过这里的老板娘也成了迷,因为她从来不上照。”

    她把手机揣回去,半真半假道:“因为你成迷了,我们圈里好多人都觉得不亲自来一趟尘世,不亲自来见你一面,都能好奇的睡不着觉。”她指指自己“比如我。”

    这种发展真让人忍不住好笑。

    薄凉不乐于拍照的原因,只因为她‘死’过一次,让原本就不热衷于拍照的她更不愿意留下任何影像。她本身很不喜欢拍照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她不想给曾经的人留下发现她的线索。

    陆观观在尘世客栈住到第六天时,就基本把l江的有名圣地跟不起眼的别致角落都逛遍了,每天一章游记,尘世总是她每一章结尾的归处。

    店里的向大娘跟和米阿大叔都说客栈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全赖于这帮走到哪里都爱发个微薄刷个状态的小年轻。现在这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也如此大力宣传,看来下个季度要更加忙碌了。

    陆观观说:“我都被你们客栈这几位夸的脸红了。只不过有感而发,他们就感激成那样,又是补汤又是民族小吃,我都受宠若惊了!”

    “她们本身就很热情,心地也善良纯朴,和米阿大叔是纳西族人,他跟向大娘在我接手客栈之前就在这里工作了。”薄凉摸了摸亨利的头,回头问陆观观:“我要去孤儿院,你要去看看么?”

    陆观观欣然同往。

    薄凉准备了满满一后备箱的文具,陆观观作为参与者,也买了几百本的笔记跟练习簿,堆满了整个后座。才向偏郊出发。

    孤儿院离着市区较远,地理位置基本可以用偏僻来形容。照比两年前的摇摇欲摧,如今的砖瓦小楼看起来要结实的多。

    “平安孤儿院…”

    陆观观站在门口一字一音的读完,转头问薄凉:“那上面的字是纳西族的文字吧?也是平安的意思?”

    “是平安的意思。院长希望这里的孩子们,都能平安的长大。这简单的两个字,对这里的孩子来说,也是一件不怎么简单的事。”她语气淡淡的,看向陆观观,“走吧。”

    她们还没进门,里面就响起了不知哪个孩童的呼喊,“凉姐姐来了!是凉姐姐来了!”

    “你在这里还真有知名度!”

    陆观观的话还未落,里面就冲出了十几个高矮不一的孩子,他们大多穿着随意,颇有些蜂拥的架势跑向两人,七嘴八舌的喊着“凉姐姐”。

    薄凉朝他们做了一个压低声音的手势,他们就乖乖静了下来。

    “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这是观观姐姐,观世界的观。”

    孩子们就参差不齐的喊着观观姐姐。

    陆观观也朝孩子们热情的打着招呼,还开玩笑说体验了一把明星被拥簇的感觉。

    薄凉笑,对孩子们再次压了压手,指着车说:“今天我跟观观姐姐又带了礼物来,咱们还是老规矩,五岁以下自觉让路还哥哥姐姐们,好不好?”

    三个五岁以下的孩子不情愿的说好,但还是乖乖的让出了路,只跟着搬东西的大孩子们旁边小跑。

    陆观观随身携带的单反派上了用场,咔嚓声不绝。她在镜头里,看到了现在人们都欠缺的东西,知足与快乐,单纯与清澈。

    “只是文具书本,可你看他们的表情,这样简单的幸福跟满足,真让人羡慕。”

    陆观观有感而发,薄凉问她:“是不是每个从事文字工作的人都这样多愁善感?”

    “这是我心里真实的感觉啊,现在的人追求的太多,满足的时候太少,一条街百分之八十都是苦丧的脸。”她收了单反,又忽然一问:“我能不能拍你一张照片留作珍藏?”

    薄凉一愣,“好啊。”她从怀里抓了最上面一本笔记本遮掉半张脸,“就这样拍,我相信你看到眼睛就能认出是我。”

    陆观观抽了抽嘴角,拍完才吐槽:“你这人太不实在了,连一张脸的记忆都不舍得给我拍完整。”

    薄凉哈哈笑的搬着怀里的笔记本往孤儿院里走。她要是身处她的情况,估计也不会喜欢拍照这个东西的,现在的网络太发达了。

    东西都搬到了大厅,院长才姗姗来迟,身上还围着沾满面粉的围裙。“小凉来了?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这位是?”

    “院长,是我客栈的朋友,微薄的旅行作家,自由撰稿人,陆观观。”薄凉又给陆观观介绍,“这位是院长,尘世客栈前身原来的主人。”

    陆观观特别古人风的握手说了两声“失敬失敬!”

    院长忍俊不禁,带着两个人去了楼上的办公室。

    薄凉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这是小平安的手术费跟医疗费,还有余额的话,就给捐赠心脏那一家人当补偿吧,也挺对不起人家父母的。”

    “小凉真是太为难你了,这么大一家孤儿院都要你撑着…如今连小平安的手术费也都压在你的身上,我真是…真是…”

    “院长,这些见外的话就不要再说了,小平安能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京城那边我就不去了,还得麻烦院长您亲自走一趟,费用若是不够,一定得给我打电话。”

    周院长想了想,说:“捐赠的那对夫妻想要领养小平安…”

    “领养?”薄凉惊讶。

    周院长就说起那对父母的情况。三十多岁的一对儿夫妻,孩子比小平安大上一岁。捐赠的那一天是他们孩子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送到医院时已经救不回了。孩子的母亲信佛,相信这是上天给她儿子重生的机会,就忍痛将心脏移植给了小平安。

    领养的想法是两个人在处理完孩子的葬礼后提出的,言语间的真诚让人动容。周院长说:“…其实孩子能在正常家庭长大,总比在我们孤儿院好。我考虑这件事也有几天了,大梅说他们每天都去看孩子,买的礼物病房都快装不下了…”

    其实院长的心里已经有决断了。

    薄凉清楚的知道了这一点,“我在这方面不如院子想的多,只要院长觉得可以托付,您就决定吧。”

    周院长就红了眼圈,已然下了决定。她情绪激动的跟苏暖道谢,又说起孤儿院最近的境况,说是过段时间会有一位学医的志愿者过来应征驻院医生,到时候孩子们看病就会方便的多。

    回城的路上,陆观观很奇怪的问:“你在撑着那所孤儿院啊?”

    “算是吧。”

    “为什么啊?”

    “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缘分。”

    “那你给我讲讲呗!”陆观观侧了整个身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

    其实也不是很稀奇的缘分。那年她刚到l市,漫无目的随心的晃悠到了古镇,落脚地就是尘世客栈。那时这里的经营状况很不好,因为周院长的老伴儿过世,她伤心悲痛下又忙着收养的那几个孩子,根本顾不上打理客栈,一切琐事都是向大娘跟和米阿大叔在操持。

    那时正值十一黄金周,可尘世客栈只有一个住客。

    她才住下没几天,客栈就贴条出售。薄凉好奇之下问了原因,和米阿大叔说,客栈二老这一生都没有孩子,前前后后收养了大概十多个,其中有个一岁多的男童得了白血病,医疗费成了难题,所以就选择了出售客栈。

    陆观观听到这里,基本就懂了大半:“所以你就把尘世客栈给买下来了?那孤儿院呢,孤儿院也是你资助的?”

    “嗯,”薄凉点点头:“你也看见了,孤儿院的孩子们大多都是被遗弃的,周院长没办法对她们置之不理,我也没办法看着她们自生自灭,就在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帮则帮,但求一个心安。慢慢的,他们就成了我的一种精神寄托。”

    陆观观沉默了许久没说,这期间已经过了两个红绿灯。

    薄凉歪头,见她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就奇怪道:“怎么了?”

    “薄凉,薄凉,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薄凉一笑:“或许吧。”

    陆观观更加肯定了这一点。
………………………………

(52)故人往事

    十月转眼即过,陆观观仍在古镇逗留,她说还没有领会这个城市全部的美,她还等着玉龙雪山的一米阳光。

    她还拖着薄凉去夜店嗨了一场庆祝光棍节。那天夜里的陆观观完全与她森女派行走作家的风范大相径庭,浓妆艳抹起来完全换了一个人。

    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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