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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魔鬼强强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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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哦……呀……哦——”

静谧的庭院,突然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响声,便见那植满垂枝樱的山坡上,粉红的樱花瀑布一下喷出一道花浪,纷纷扬扬的花雨撒得漫天漫地,煞是美丽。

而那浪头子直打在桥头的那块一人高的黑石碑上,定在上面一动不动了。

桥尽头的木亭中,刚刚执起白瓷杯的男子,动作便是一僵,乌墨般的瞳仁中映着飞扬的花瓣,迅速变黯,焦点最终落在从黑石碑后露出的一截藕粉色的衣角上,漂亮的额角明显抽恸了一下。

他在悼念母亲时,从不喜人在侧,向来寸步不离的十一郎也只能等在园外。没想到竟然有人敢闯进来!

“哦,好痛……”

轻悠觉得自己快被撞散架了,浑身都疼,捧着小脸猛揉,到底是女孩子爱美。

目光在黑石上一溜,立即定住,低呼出声,“会稽园!”

朝后方的木桥看去,顿时心跳加速,被撞得失血的小脸迅速涨红,大眼中绽出极亮的光芒,激动地冲上了木桥。

没有扶拦,只有两米宽,桥面极浅,以不规则的曲线接向后方木亭,脚下青波仿佛要溢出桥面,水底卵石清澈可见,触手可及,正可谓曲水回波。

没想到她运气这么好,误打误闯就让她找到曲水兰亭了!

轻悠这下也顾不得一身泥污,背上包包画板,直往木亭走去,她一眼就看到亭内竖立的那块石碑,亭上黑扁写着“兰亭”两字,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动,临近时顿住脚步,霍然发现此处并非她一人。

咦?有人!

唔,还是个男人!

“呀……”

当她绕到那面对石碑一动不动端坐着的男人面前时,顿时被惊呆在原地。小脑袋里闪过无数形容词,却没有一个适合描述男人的天人之姿。

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漂亮、这么美?!

轻悠在惊艳之后,发现男人一动不动,那漂亮得像黑曜石般的眼珠瞪着她,似乎没有一丝人息,冰冷无温。

不会是个假人儿吧?

她记得去年跟小叔到沪城参加国民博物馆剪彩,里面的蜡人像跟真人一样。东晁国的人偶技艺也相当出名,有不少人偶复活的诡异传说。

这个男人,应该是个假人偶吧!

轻悠富于探索发现的神经向来发达,心动不如行动,立即到溪边洗手要验真假。

是她!

男人在看清那上窜下跳的小姑娘时,心下也微微一惊,没想到闯来的居然是路上惊鸿一瞥的人儿。

本来按放在腰间佩刀上的手,悄悄松开了。

------题外话------

噗,咱们家悠悠还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思维比较奇特。

正文 03。哑巴绅士?

那一天,春日融融,樱香霏霏。

他在亭内,穿着东晁国最常见的男子和服,黑色外褂衬着雪白衽口,那么简单的服饰,竟然给人无比华贵的感觉。

他身后的山坡上亦是一挂开得正盛的粉红瀑布,更衬得他眉目俊艳,恍若神氏。

而她,被他完美无暇的神容震住,呆愣在亭外许久。

她衣裙脏污,结发的蝴蝶花掉了也未察觉,头发散乱,沾着枯叶和花瓣,小脸上也有几道划痕,形容相当狼狈。加上她怀里抱着的花布包和保护得比自己还干净的大画板,整人儿就像个村姑。

他和她,真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距,明明不该相遇,偏偏就这样撞在了一起。

轻悠用清溪洗净小手,又顺了下乱糟糟的头发,目光却一直未离那坐姿挺正的“绝色人偶”,疑惑重重。

此时,男子正在考虑是否要开口斥走这冒失的女孩。

若按他惯常的脾气,早就立刀赶人,绝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色,可现在他不明白自己在犹豫什么。

“呀,你的眼睛会动?”

他一抬眼,女孩已经近在咫尺,那水灵灵的大眼睛里,眸子黑得纯粹,就像她整个人儿一样,所有的情绪一揽无遗,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如此近距离看他的眼睛,没有丝毫惧意,全是好奇。

“喂,你到底是人,还是木偶?”

他没有动,也没有回应,静静地看着她。

她搓着被溪水冻红的小手,喝了几口热气,又凑近了几分,慢慢伸手靠向男子的鼻息,只一下,就立即缩了回来,登时杏眼圆睁、小嘴大张,那表情丰富夸张得让人忍俊不禁。

“真的是木偶啊!”

没有人息,肯定不是人啦!

她的理智如此判断,而她的女性直觉却非常矛盾,“真奇怪,这些东晁人为什么要把木偶做得这么像人呢?哇,这摸起来的感觉都跟真人一样耶!温的,好软,比蜡人像还棒。”

冰凉的小手在他脸上抚来揉去,这真是大不敬的举动,他应该立即喝止,他的手已经紧握着腰间的佩刀柄首,眉间也越皱越紧。

然而,她似乎一点也没察觉到他骤升的杀气,小脸凑得更近,翘翘的鼻尖儿几乎帖上他的脸,他看到她不断眨动的睫毛像两排小扇子,从她身上飘来一股独特的馨香,让他再一次松开了刀柄。

听到她傻傻地低喃,“皮肤真好啊!白里透红,一个斑点都没有,这是用什么皮做的呢?啊——”

没想到她好端端地突然尖叫一声,见鬼似地直往后退,哪知脚下木屐又一次不良于行,左脚绊右脚,整个人就往后倒去,后方正是那座兰亭序拓碑,要撞在上面可不是舒服的事儿。

在思考那些可能的糟糕后果前,他已经伸出手,攥住她的手腕帮她定住了身形。

事实上她刚才想到那么“白里透红”的皮肤可能是从死人身上揭下来的,就再没有欣赏的心情,眼前一看“人偶”真的活了,更吓得她魂飞魄散,尖叫着甩开他的手就跑掉了。

她一口气冲过了曲水桥,黑石碑,还要往园门冲时,突然想起宝贝家当还扔在亭里的石凳上,咬咬唇又跑了回去。

她可是亚国崇尚科学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相信那种怪力鬼神的东西,正所谓邪不能胜正,这清天白日的,大活人怎么能怕一个妖孽!

……

不管这些心理建设有多强大,临近兰亭时,轻悠还是蹑手蹑脚一副孙子相,小心翼翼地观察亭中人的情况,发现男子正端着小瓷杯一口一口地饮用。

呀!人偶还能喝茶,真神了。

随即她就拍了自己一记脑门儿,嘀咕,“轩辕轻悠,你真蠢!这怎么可能是人偶,人家明明就是活生生的人。可是为什么问话都不吭声儿,真是个怪人。”

在她重新将男子定义为人类时,没有发现男子突然盯住她,那目光瞬间变得森冷骇人,杀气毕现,但又在她抬眼看来时,立即缩了回去。

因为女孩红着小脸,双手绞着裙角,挂着一个腼腆讨好的笑,眨巴着小鹿般纯稚的大眼睛看着他,软软地说,“这位公子,刚才,真对不起,是我太唐突了。”

她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为自己的冒失,非常诚恳地向他道歉。然后又自顾自地解释刚才的误会,为了说明此行的重要目的,拿出了素描本和收集的落樱。

他看着她在那大花包里翻腾个不停,说到得偿所愿时,整个花污的小脸都在放光,那样单纯地为了梦想实现而迸发的满足愉悦,很有感染力。

这个小丫头,太单纯了。

“那个光蛋亲王可真霸道,一个人就占半座山,真没有绅士风度。”

必须更正一下,不仅单纯,还很愚蠢。

“对了,还要谢谢您刚才出手相救,您才是位真正的绅士。”

还有比愚蠢更糟糕的词来形容这丫头么?

“对了,我给你看这个。这就是羽觞,当年王曦之和大诗人们游会稽山时,就是用这种酒杯盛酒,放在那溪水里,曲水流觞,饮酒作诗,史称曲水宴。那个,我口好渴,可不可以喝点你的茶水呢?”

原来这才是她的目的。

女孩渴望地盯着石桌上的那个青瓷壶,壶口里冒出幽幽的白气,清香怡人,她咂咂小嘴儿,红红的舌尖舔过粉嫩的唇瓣,这无心的动作让幽深的黑眸不自觉地收缩了一下,立即垂下眼睑,抬了抬手。

她很懂得从善如流,自斟自饮,不怡乐乎。

他在心底哼笑,这丫头的神经真够粗的,这样胆大冒失,怎么能顺利长到这么大。

她又从大包里掏出肉干和果脯,热情地回报他的好心。他没有接,只饮茶。她不以为然,像小麻雀似地愉快地分享着她的留学见闻。

他才知道,这丫头刚满十六岁,比自己整整小了六岁,真年轻啊!

这个时候,轻悠又重新将男人定义为一位不能说话的可怜绅士。她当然不会歧视残疾人士,每次家里给穷人施粥时,别的姐妹从不愿参与,她都是跑第一的。

看着男子用茶时优雅绝美的仪态姿容,她深深地觉得,上天是公平的,再完美的事物总有缺陷啊!

可惜,等她真正发现男人的“缺陷”时,才知道现在下的定论是多么幼稚可笑!

------题外话------

噗,不得不说,我们家悠悠,真是太单蠢,太可爱了!

正文 04。你是光蛋?

吃饱喝足,轻悠拍拍小手,决定开始干活儿了。

鉴于先来后到的原则,她非常礼貌地询问男人,“这位公子,我想拓印这块兰亭序石碑,很快就好,不会打扰您摹字太久。拜托您,谢谢您!”

男子依然平视前方,一声不吭,双手拢在宽大的黑色幅袖中。

轻悠便当人家默认了,心里还小小地惋惜了一下,瞧他眼珠子转得那么僵硬,不会连视力都有问题吧!

自觉不宜再耽搁,她迅速扎起长发,捋起袖子,将大花包里的瓶瓶罐罐翻了出来,摆当好,又捻出一张宣纸在石碑上比对大小。

然后,就那个刚刚喝茶的羽觞盛了溪水回来,用一个三寸宽的浅鬃排笔沾了溪水,轻轻将宣纸刷在石碑上,动作纯熟,很快就将整张宣纸平平展展地压印在石碑上。

他很清楚,这拓印的第一道工序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这小丫头技法熟练,应是个中行家了。

轻悠做完这一步,仔细检察没有皱褶后,才长舒口气,小脸上已渗出一层薄汗,敛去了眼底的纯稚光芒,变得认真持重。

她抬起手腕揩过额角的汗,回头冲他一笑,一抹柔软的春晖落在她微乱的鬓角,路上那一瞥的惊人之美再现,墨瞳悄悄为一抹雾色浸染。

“小叔教我拓印时说,这第一步刷纸入凹非常关键……”

眼前的女子仿佛幻成了另一副模样,同样身着素色和服,袖幅被挽起,拿着浅鬃排刷轻轻在石碑上拂过,那动作十分熟练,更优雅迷人,她回眸朝他一笑,比起女孩更美上千万倍,连那谆谆教导的嗓音也柔软得不可思议。

——扫纸入凹,要以透出石色为宜,切忌皱褶。从右至左,都要均匀平整,这样拓出来的字体才清晰漂亮。记住了么,亚夫?

凝驻的黑眸中雾色朦胧,光色渐渐黯淡,清冷。

然而,正忙活着的女孩对此浑然不觉,她一边拉七杂八地叙说着拓印的技巧和《兰亭序》的典故,咏古叹今,一边拿着小布槌轻敲碑面,以便纸入凹字,跟着“噗噗”的敲击声哼起家乡的小调儿,真是一派悠闲喜乐。

他的出神只是极短暂的一霎,再看女孩那不知忧虑的天真模样,雾色尽褪的眸底闪过一抹轻嘲。

这丫头,挺会自得其乐。

他收回了目光,垂眸看着眼前石桌上早已铺好的宣纸,抬手,揽袖,提笔,蘸墨,开始临帖。

彼时,兰亭默立,曲水淙淙,粉樱三三两两跌入溪涧,欢快游走。幽幽樱香,随风潜入,轻轻摇曳伏案人的绝美侧影,雪白的宣纸上,墨迹疏落有致,墨香淡淡飘逸。不知何时,那偶时响起的愉悦嗓音悄然失落。

待他摒息已尽,收笔回手时,一抬眼才发觉女孩正痴痴地盯着自己,大眼中是他早已见惯不胜其烦的痴迷艳慕,顿时眸色阴冷下去。

轻悠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看个男人看到失神的地步,明明她正准备拓印最重要的一步蘸墨拍刷,回身取墨罐,却瞥见原来一直端坐如石的绝色男子正伏案摹帖,他秦首微垂,目注笔端,十分专一,黑色和服衬得他神容一片肃穆,仿佛在虔诚祈祷,又似默默悼念着谁,光晖洒在他精致的面容上,眉若墨挑,唇如点朱,光华夺目,连亭外的日色樱香都为之黯然失色。

相较于之前的静态之美,此刻他伏案行书的模样,美得更生动,鲜丽,更让人痴迷。

虽然感觉到自己的注视已经让美男子有些不悦,可她还是移不开眼,恍惚之间觉得他的眉眼竟有几分相熟,脑子里突然就有了赞美之辞:

“相传,唐太宗李世民十分珍爱《兰亭序》,并亲自为王曦之做传,称兰亭行书,有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凤翥龙蟠。心摹手追,唯此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沉怒的黑眸忽然一闪,升起几许惊色。

——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从未想过,竟然有人会借帝王对《兰亭序》的颂言,来赞美他。

没有人,可以与他的美相较么?

他垂眸看着笔下的临帖,神容无色,心底却飘过一丝冷笑。

“你是什么人 ?'…fsktxt'你怎么进来的?”

突然,一声低喝打断了这短暂的咏美之叹。

十一朗拨出腰间的佩刀,刀尖直指手上正拿着墨盏和棉朴子的轻悠,满脸惊怒,杀气腾腾。

“啊,我,我是游客,我,我……”

自知撞入的方式不太光明,轻悠立即蹦向漂亮男人身后。

十一郎见状,唯恐其危及自家主子,挥刀就是一砍。

锵地一声金鸣,吓得轻悠缩成一团蹲落在地,抱着脑袋,墨汁溅了一身,她感觉那刀锋堪堪擦过脑袋,眼角余光瞥见一缕发丝飘落在地,胆儿颤得差点尖叫。

“退下!”

头顶响起男子低沉的声音,简洁凝重,透露出绝对的威严和权力。

轻悠的心立即安定下来,身子就往男人身边挪了几分,偷偷抬头望去,就见那落下的刀锋刚好被男人抬起的手上一把未出鞘的刀架在半空。

“殿下……”

十一郎不解,看着轻悠如此冒犯自家尊贵无比的主子,心头又急又气,但碍于主子眼底的不悦,立即收刀回鞘,狠瞪了眼轻悠,面对着主人躬身退步出了兰亭,立于亭下,拱手回报道,“殿下,前山有游客来寻人,称他们的朋友可能走失后山。”

说到此,十一郎又抬头刮了轻悠一眼。

轻悠未觉,而从这凶狠侍卫的简短言辞中意识到了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她自以为是的漂亮人偶,绝色美人,哑巴绅士,弱视男子,居然就是自己腹诽多时的那位……

“你是光蛋,呃不,光德亲王殿下?”

------题外话------

秋很喜欢古言的意境,故而在此文里加入一些古典元素,《兰亭序》就是本文意境的核心元素,这首歌算是文的另一首主题曲,属于女主角轩辕轻悠。

关于《兰亭序》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将在后文穿插。希望亲们能静下心来阅读此文,在享受古代书法中堪称“天下第一行书”的美妙意境时,更能深刻感受亚夫和轻悠唯美动人的爱情。

正文 05。最好别再让我看到你

男子依然没有回应,只是朝亭外的人摆了摆手,那人踌躇了一下,还是离开了。

轻悠急了,“喂,你倒是说话呀?人,人家刚才……”

她又羞又窘,又后怕,一张小脸忽白忽红,表情丰富得让人惊奇。

他看她一眼,又看看溅了一地的墨汁,最后目光落在拓了一半的印纸上,良久,她以为他又彻底失语时,才沉沉地吐出一句:

“不拓了?”

“嘎?”

他的目光又扫过她身上的墨汁,和地上的工具。原来,她身上那股奇异的香,来自那黑墨。

她忆起自己此行的终极目标,矛盾得厉害,最后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试探,“我,可以继续吗?”

他没有回应,而是拿起自己的笔,继续临帖。

她莫名地松了口气,咬咬唇,拾起了棉朴子,急忙到溪水里洗净。想着,最糟糕也不过如此,都到这一步了,自然不能前功尽弃。

“那个,我的墨都洒光了,借点您的墨,行不?”

知道他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回应她,她也不客气了。一刻钟后,终于拓印好,揭下宣纸后,她拿到太阳下晒了晒,看着字迹清晰的拓本,先前的阴霾也一扫而空。

此时,他亦摹完全帖,转头看向阳光下的小丫头,正举着拓纸对着阳光,嘟着小嘴吹气儿,她的小脸早就被抹花得面目全非,唯独那双唇儿粉润红亮,说不出的诱人。

突然,她转头朝他兴奋地叫起来,“老天,亲王殿下,这上面竟然有冯承素的印鉴,他可是唐太宗的内府栩书官,他的《冯本》是最能体现《兰亭》原貌的摹本。还有一行大师,仁启天皇宝鉴……欧阳洵?!哦,这到底是《冯本》还是《定武本》?怎么会有这么多名人印鉴,太神奇了。天哪,这简直是稀世珍宝!”

通常来说,一篇墨宝或一幅画作,若能留下诸多文学诗赋的名人大家的鉴宝印章,就更能说明其真品的身份。就算作品本身并非名家所作,其价值也能翻上几倍。

王曦之的《兰亭序》之所以能成为千古佳作,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也离不开唐太宗的赞美和大肆宣扬。想想大名鼎鼎的“天可汗”都对其衷爱有佳,不但派权臣寻骗真迹,亲自主持摹本拓印,广赠朝廷宠臣,甚至在死后还非拿真迹给自己做陪葬,《兰亭序》想不出名都难了。

女孩高兴得像小鸟,扑腾腾地从阳光轻洒的亭外飞进来,带着一身光明的气息,叽叽喳喳地叙说着这幅拓本的珍贵稀有之处,那样单纯的快乐,让人妒嫉。

他的眼眸像被那满足的笑刺到,垂了下来,落在跟前的临帖之上。

千年碑易拓,摹本亦可写,然,真迹已绝,斯人已逝,时光偷换,流年如水匆匆,往昔美好再难拓印重现。

有何可喜!

“殿下,你的摹帖,写得好好啊!”

轻悠仿佛又发出了一块新大陆,凑上前仔细端看,啧啧称叹。

真没想到,一个东晁养尊处优的亲王,能将亚国的《兰亭序》摹得那么好,将王曦之行书的劲媚雄逸施放得恰到好处,如行云流水,清秀飘逸,点画遒美,又自带上一股书者的尊贵大气,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堪为上乘佳作。

想她自己跟着小叔习字多年,也及不上这位亲王在这张摹帖上的三成功力。

“真的好棒,比我写得好多了。小叔常说,我的笔法过于女儿气,秀劲有余,雄逸不足。要是让小叔看到你这幅摹帖,一定会狠批我不思进取。”

她自嘲地笑笑,忆及自己还有大麻烦在身,急忙朝男子躬行大礼,“谢谢您,亲王殿下。我想把这幅拓本带回亚国,给我的书法启萌老师,他一定会非常高兴在东晁……”

突然,男人起身,轻悠吓得住了口。

一股冷酷至极的气息瞬间笼罩那黑色身影,他的身形竟是她想像不到的高大挺拨,她顶多只达他的胸口,宽阔的肩臂,浑厚的胸膛,被服帖地包裹在黑色和服下,给人沉重的压迫感。

轻悠不自觉地退后一步。

他的目光冷冷地瞥过她,侧身出了兰亭,大步离开。

“殿下?”

怎么突然就生气了?

轻悠怔了一下,急忙收拾东西,追了出去。

男子听到身后的呼唤声,扫墨般的眉峰微微蹙起,落下的脚步更重了几分。

女孩不知道,她脱口而出的“亚国”两字,是这一切的诱因。

她背着一包嘁哩哐啷的东西追出园门,就见那高大的黑色身影被一群士兵簇拥着,迅速走远,她追得直喘,还是不想放弃,直到被后方的士兵横枪挡住。

“殿下,我不知道刚才说错了什么,让您不高兴。总之,我为今天的唐突跟您道歉,谢谢您的慷慨大度。还有,我的名字叫轩辕轻悠……”

她只想,难得在异国他乡遇到一位知音识趣的朋友,不想就这么不告而别,觉得至少应该告知彼此姓名。就像当年诗人们的会稽山之游,留下了千古行书《兰亭序》,她包包里的这张拓本,便是这段短暂却绝美的樱花游记的重要见证。

然而,她却完全不知,自己这冒失的一阵呼喊,让那高大的身影脚步徒然一顿,无波的墨瞳中倏然闪过一丝深沉的恨意。

轩、辕!

恰时,十一郎捧着那幅摹帖追了上来,向主子深深行礼。

“谁放她进来的?”

质问的声音沉缓无波,却让周人都骇得浑身一颤。

十一朗抬头接过男子那锐利如刀的眼神,心下一沉,将那个尿急便疏忽大意让女孩偷空溜进园子的士兵提了出来。

士兵早吓得双腿打抖,根本不敢看男子,直接跪落在地,脑袋重重地叩响在冰冷的石板上。

“属下失职,属下该死!”

一道雪光横过,浓稠的血泼溅在青石板上,重物砰地倒地不起。

那把今日被按下三次都未能出鞘的佩刀,终于显出真身,饱饮鲜血。

唰地一声,长刀精准无比地收入鞘中。

尸体被拖走,众人面覆寒霜,再无丝毫轻怠之色。

男人上车,汽车开过寺门,与那群人错身而过,他看到女孩垂首站在朋友面前,早已没有那时的欢愉。

手再次抚按在刀柄之上,唇角抽紧。

轩辕轻悠,最好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不会再放过任何一个姓轩辕的亚国人。

啪——

一个巴掌重重落在轻悠的脸上,本来脏污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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