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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偷天-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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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咱们搬出去住!但这些金银不独吞,好不好?”步安笑着问。
素素嘿嘿笑着点头。
接着,步安便让素素去趟街对面的七司衙门,把大伙儿都喊过来,自己也去后院喊了晴山。
当着大伙儿的面,步安把整整一袋子金元宝倒在了素素的床上,爽快道:“七百二十两!差不多值八千两银子!素素已经替咱们算过了!”
游平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瞪了一眼邓小闲道:“我就说步爷不会瞒着咱们的!”
邓小闲一脸窘迫地挠头:“我……我……我特么真不是东西……哈哈哈……真不是东西……”
这两人一来一回,步安当然听出了其中的意思。邓小闲贼得很,素素一个单纯小丫头,怎么瞒得住他,这家伙准是跟游平吹过风了。
就在这时,只听“啪”的一声,张瞎子居然出其不意地扇了邓小闲一个耳光,狠狠道:“混够了没有?你混混够了没有?!光靠等,就能把你娘等回来了?!跟着步爷干出息了!你娘不管在哪儿,都能听人说一句,越州城里有个邓小闲,是个他娘的响当当的汉子!”
花道士半边脸登时肿了起来,却嘿嘿笑着,虽然笑得有些尴尬,却一点都不生瞎子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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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我先出城躲一躲
步安估计,花道士小时候流落青莲观,应该是受过张瞎子的照顾,所以他哪怕嘴上总是没大没小,骨子里对瞎子其实是有点感情的。要不然七司草创之初,他也不会头一个就想到张瞎子。
“行了行了!今天不说这些不开心了!”步安摆摆手,心说坐地分赃这么开心的事情,别把气氛搞恶劣了,又叫晴山把那五百两金铤也一起拿来。
这天晚上,步安预留出二百两金子的七司经营预算,把剩下千余两黄金,折合一万一千多两白银,全给分了!
仍旧是按照股本和出力的比例,他自己因为柳店镇杀鬼立了首功,分得四百七十两黄金,邓小闲将近二百两,晴山、惠圆、张瞎子和洛轻亭其次,分得最少的游平都拿了一整条金铤。
一夜之间,越州鬼捕七司成了一帮彻头彻尾的暴发户,哪怕游平都可以在投醪河边,买上一栋像样的宅子。
这些金银怎么花,步安照理不该去管,但他还是强行从邓小闲手里抢了一锭金元宝递给张瞎子,要他做主给这家伙在阜平街上买一栋好宅子。二十两黄金,折成银子是两百二十两,在地价不高的阜平街上,足够买豪宅了。
经过这一晚,张瞎子、洛轻亭和游平都觉得自己这条命已经卖给了步爷;
邓小闲虽然比这几人都更爱钱,但这家伙骨子里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大概任何人都不可能将他完全驯服;
剩下两人不爱钱,晴山本来就不缺银子,惠圆和尚除了一日三餐外只需要些买书的银子就够,但一百多两黄金分到手里,任谁都难做到心如止水。
其实步安也考虑过,要不要留出一万两银子通过玲珑坊的渠道买一颗致虚丹。可他手下没有可供培养的丹玄道修,一时半会儿也没有精力去物色一个死士,强留下这些这银子,还不如分分掉算了。
终归眼前已有的班底才更重要,不能舍本求末。
这一趟的小小成就,让步安对前越州捕头,现任七司衙门的门房李达,有了新的认识。这北方汉子似乎很有一手刑侦本事,罚他看家护院屈才了。一念及此,步安便让张瞎子也给李达送二十两银子过去,奖励他破案有功。
一伙儿人疯疯癫癫地庆祝到下半夜,步安吩咐众人注意财不露白,才把他们轰走。
临睡前,他和素素两人把四百多两黄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心中喜不自胜。他投进鬼捕七司的本钱不过一锭足十两的黄金,三个多月功夫翻了将近五十倍!
这些黄金,大多是柳店镇剿鬼所得;小部分来自二两银子包年捉鬼的保险业萌芽,凭的是商业创意和七司班底的实力,要不是上头有州府压着,恐怕远不止这点数目。
步安再一次感觉到,权确实比钱还重要,怪不得都说升官发财,没有人说发财升官的。
对付拜月教前前后后才不过两天,便挣足了银子,蹭饱了鬼气,还赚了名声,有了走上仕途的资本,比起七司衙门在官府眼皮底下打擦边球,不论从哪方面看,收获都要大得多。
事实上,除了当了大官可以肆无忌惮地捉鬼以外,步安还有一层考虑。
邪月赖着不走,让他有机会在神魂修行上走得更远,当然最好没有;可假如哪天一觉醒来,发现邪月跑了,他也得留个后手,不至于因为蹭不着鬼,就稀里糊涂白活一辈子。
升官发财,便是这个后手。至少得比步鸿轩老贼混的好才行!
……
……
隆兴二年八月二十一,步安在七司衙门吃过早饭,便说自己有些私事要处理,得出城一趟,大约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又交代说,他不在的时候,七司暂由瞎子管事。
张瞎子年纪最大,行事稳当牢靠,想得也细致,又是除了步安以外,唯一对邓小闲有些手段的,因此队伍交给瞎子,步安还比较放心。
这两天来,步安杀人手起刀落,一言不合连带兵的官爷都敢打敢绑,七司众人虽然面上仍嬉皮笑脸,骨子里除了敬佩他以外,多多少少也有些惧意。因此见步安说得含糊,便没人敢问他要去哪里,干些什么。
大致交代完事情,步安带着素素去了趟子敬街,将四百多两黄金存到钱庄换了一沓银票,在成衣铺子给自己和素素都买了秋衣,又去有刀剑兵器售卖的越州西市逛了一圈,买了一张白木软弓,一柄青钢长剑,然后回到七司牵了马,施施然从越州北门出城。
守门的巡检兵头照旧一眼把他认了出来,低头哈腰地打着招呼:“步爷!出城去啊?”
步安笑着拱拱手:“出城躲一躲兰亭秋集……”
那巡检也不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只是笑着目送他离去。一回头便通报了顶头上司,越州北城巡检汪鹤。
汪鹤再把这消息告诉他姐夫越州知府刘裕时,担心道:“这书生怕是去天姥书院搬救兵了。”
刘大人摇摇头轻蔑道:“你呀,这么多年也没些长进。右相失势已有苗头,屠瑶昨日进城,当夜便走,自然是不愿替他出头。天姥怀沧忌惮曲阜书院,更加不会为他说话。这书生一日都等不起,急冲冲赶去书院,便是乱了方寸了。”
又道:“他若留在城里,我还担心按察使大人亲临越州时,会闹出些事情。眼下他一走了之,却是替我们行了方便!”
汪鹤皱眉道:“也不知道这书生什么回来……要不我再给王师爷送份大礼,让他想办法催一催?”
他口中的王师爷乃是江南东道提刑按察使张居平的幕僚,也是越州人,汪鹤说让他催一催,自然是指催促张居平快些来越州巡视,好让刘知府当面述职,坐定了平乱拜月教的功绩。
“慌什么?”刘知府冷冷道:“兹事体大,便是布政使贺老大人都脸上有光!提刑按察使司比我们还急着往上报呢,你这时着急去催,倒显得心里有鬼了!先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到时别出了岔子!”
汪鹤赔笑道:“是是是!姐夫教训的是!”
………………………………
第119章 不怕有人知道吗
花姑娘让步安出城躲一躲,不单是为了让越州知府刘裕和他的小舅子汪鹤放松警惕。她原话是这么说的:
“公子既然要走仕途,便尽量少去竖敌。假使由公子当着布政使或按察使的面,拆穿那二人的奸计,惩一时痛快,却要留下大患。”
意思简单,人在官场,能少得罪一人便少得罪一人,一旦有了睚眦必报的名声,难免落入失道寡助的困境。
步安理解她的建议,羽翼未丰之前先不要嚣张,扮成乖宝宝的样子,才能让别人在无可无不可的情况下,愿意帮上一把,而不是踩上一脚。
大概会少了很多装逼打脸的机会吧……步安有些遗憾,但是为了前途考虑,他也不得不同意花易寒的建议。
所以,提刑按察使来到越州时,汪鹤的安排会出现一点点意外,会有抱着孩子的百姓抢到老大人面前磕头谢恩,顺带提到鬼捕七司;从临安府专程赶过来的百姓,会求老大人开恩,将那些在越州北门获救,却被越州府衙暂扣的童子们放出来……
江南东道提刑按察使张居平张老大人向来嫉恶如仇,官名很好,听到这里便该知道大概,但事情还没完,接着会有闻讯赶来的越州百姓,为鬼捕七司请命。
假如张老大人执意要去七司看一眼,便能见着狭**仄的鬼捕衙门和身残志坚的鬼捕英雄,再听说那位步公子心系百姓,一日都待不住,现已只身出城,去巡访拜月教的线索了……
这一切都顺理成章,全是百姓自发的,和步公子毫无关系,因为他剿灭拜月教据点后,只在越州城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便买了兵器刀剑出城去了,一看就是迫不及待地要去剿匪。
这样一来,知府刘大人会假装自己也受了汪鹤欺瞒,就算他隐约猜到这一切背后有只看不见的手在用力,脸上也不会太难看,因为鬼捕七司衙门也同样在他越州知府的治下;等到步安官袍加身,还可以装一装傻,上门感谢刘大人的知遇之恩。
你也不说穿,我也不说穿,大家其乐融融,一起升官发财,这才是混迹官场正确姿势。
想到汪鹤倒了血霉,将要成为这场官场博弈的牺牲品,步安心头竟然升起了极微弱的一丝同情心。毕竟这位汪大人前前后后帮了他不少忙:秦相公就是被他痛打下狱的,鄞州府的鬼引也是他给想办法弄来的,银子都还没给他呢。
“汪兄啊汪兄,谁让你这么经不起诱惑呢……”步安出了越州城,翻身上马时,长长叹了口气,紧接着又嘿嘿一笑。
素素被他又是叹气又是笑的,搞得有些莫名其妙,她伸手拽着一段缰绳,灵巧地跳上了马背,坐在自家公子身前,回头问:“公子……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给你练练胆!”步安一手抱住素素,一手拉着缰绳,坐下马匹奋蹄而起,留下扬尘一片。
“什么意思?”
“去捉鬼啊!”
“我不要!公子放我走吧!我要回去!”
“不要也得要!哪能由得了你!”
……
……
离开越州大约小半个时辰,步安隐约发现后面有两匹马跟着。
他特意去成衣铺买了秋衣,就是准备出了城之后换上――他这次出城做好了挨雷劈的准备,自然希望没人能认得自己――没想到来不及换装,便有人跟上来了。
决定出城之前,步安就盘算过,目前为止称得上仇家的,大约有三拨人:以公孙庞为首的越州鬼捕,曲阜书院江氏兄弟等人,以及步鸿轩老贼的长子步经平――被七司上门踢了馆的鄞州鬼捕,只是伤了点面子,算不上仇家。
这些仇家中间,越州鬼捕最麻烦,但他们没能力盯着步安的行踪,最大的可能是碰巧撞上一个;江氏兄弟估计没胆再来找麻烦,如果屠瑶对江宏义性格的判断没出差错,这两个坑爹货应该会被禁足一阵子。
所以,除非刘知府和汪鹤脑子坏了,甘愿冒着同时得罪右相和余唤忠的危险来杀他灭口,一出城没多久就跟了上来的,多半就是步经平了。
假如步安在这节骨眼上出了意外,刘知府和汪鹤必是最大嫌疑,一点平乱拜月教的功劳,不至于让他们铤而走险。
所以,就剩一下一种可能:步经平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来找打了。
步安故意加快马速,见后面那两匹马果然紧紧跟了上来,便冷冷一笑,拨马下了官道,沿着一片树林旁的狭窄土路疾驰。
那两人两马也跟着冲上了土路,步安行了一阵,等到四下荒凉一片时,勒马转身。
耳边响起欢快的笑声,果然是步经平!只听他笑着大声说道:“你这狗才还说他有手段又有天助!怎么样?还不是被我们候着了机会!”
步安静静地看着他和一个中年儒生骑着马靠上来,心里忍不住想笑,脸上却一直憋着。
这时,那中年儒生很无奈点了点头道:“还是大少爷英明……”
这儒生便是步鸿轩的幕僚章顺,他近来不知多少次规劝步经平,别去找他三弟的麻烦,甚至细心为他分析,他这位三弟左右逢源,以前的木讷必然是装出来的。一个人能装傻装十几年,心机已经深到了什么程度。
但是步经平仍旧不依不饶,七司步爷的名号越响亮,他越恨得牙痒,为此专门找人在阜平街上盯着,只等找着步安落单的机会。
足足憋了几个月,终于等到这一刻,步经平兴奋得脸色胀红。他骑在马上,围着步安转了一圈,饶有兴致地问道:“逃啊?怎么不逃了?!”
步安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想怎么样?”
他琢磨着这样的语气,应该很像是内心极度害怕,但又硬撑着的样子。可惜他忘了教素素,小丫头指着步经平喝道:“你是什么人?!”步安一把捂住她的嘴,恨恨道:“你们就不怕有人知道吗?”
步经平哈哈大笑:“有人知道?有谁会知道?”
………………………………
第120章 公子不也不怕吗
步安明知有仇家,还敢带着素素出城,当然是有所倚仗。倚仗之一是他一直以来隐藏的修行实力;之二则是眼下正被他捂着嘴的素素。
神魂修行的每一层境界大致上都比修行人高一层,步安现在单论射艺的威力,已经比祝修齐高上一截,差不多相当于儒家明德境界修到圆满的实力――照花易寒那套说法,步安现在是从巫晋升人神的节骨眼上。
素素虽然胆子小,但只论硬实力的话,说不定比惠圆和尚还要强悍。而她胆小主要是怕鬼和怕偷小孩儿的贼,并不害怕仇家――当初要不是步安拦着,她说不定就会和几十个官差干上一仗。
假如步经平带来的是个道士,步安还会担心是步鸿轩拿银子喂出来道门羽士,但一个中年儒生委实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但凡有点实力的儒门修行人,怎么可能被步经平喊作狗才,都咽得下这口气。
没人见到……步安有心再确认一遍,冷着脸威胁道:“城门的巡检必定瞧见你们了!”
章顺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抢道:“没错,大少爷我们还是走吧,守城的巡检必定看到我们了。”
“你这狗才又要犯蠢吗?!”步经平瞪了章顺一眼道:“我们跟着出城的商队,谁能留意到?!”
步安实在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出来,对着章顺道:“我真替你可惜……”
事到如今,章顺当然懂了,他原本就想不通,为什么七司这群修行人会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唯唯诺诺,现在听步安说话的口气,便猜到他隐藏了实力。
章顺只是闻道圆满的术艺儒修,被步鸿轩派来辅佐步经平主要是充当师爷角色,他见步安有恃无恐,就知道不妙,情急之间,调转马头便跑。
步经平看得一怔,破口大骂:“你这狗才!给我回来!”
“他要是能逃走,就是救了你一条命。”步安摇着头将白木软弓取在手里,张弓便射,这回毫无保留,只听一声惨烈的马嘶声,紧接着章顺便连人带马一起摔了出去。
几个月的练习没有白费,十几米远,射一匹马这么大的目标,还是有把握射中的!
“没救成,你要死了。”步安对着目瞪口呆的步经平莞尔一笑,再度张弓,瞄都没瞄,便“噗”的一声,在步经平坐下的黑马肚子上射出一个碗口大的血洞。
黑马吃痛惨叫,奋蹄挣扎,先是把步经平甩倒在地,接着一路淌血冲出去几十米,才颓然倒下。
步安翻身下马,将长剑递给素素,吩咐她看住步经平,然后一边张弓,一边朝章顺走过去。白木软弓很轻巧,拿在手上丝毫没有分量。
“三少爷饶……”命字还没来得及出口,章顺就被神魂化作的箭力射在腹部,像挨了一记重锤似的倒飞出十几米。
“饶你一命,让你回去通风报信吗?我看上去有那么幼稚吗?”步安摇着头走过去,也不管他死了还是活着,隔着四五米远,一箭将他脑袋射爆才返身走回来。
步经平已经瘫软在地上,哪怕提着剑守在一边的只是个十来岁的童子,他都没有起身逃跑或者拼死反抗的勇气。
步安走到他面前,心想着这人为什么会这么蠢,步鸿轩老贼虽然可恨,但至少看上去是个聪明人,怎么生得出这种儿子来了。要不是这张标志性的国字脸,步安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
“三……三弟……饶了我……饶了我吧……”步经平连求饶声都连不成片了。
“你放心,毕竟亲戚一场,我不会杀你的……”步安看着他涣散的眼神里有一丝生存希望般的光芒闪起来,才朝素素使了个眼色。他的意思是大家亲戚一场,不会亲自动手,步经平误会了。
素素一边嘟囔着:“你是个坏人。”一边拿长剑在步经平胸口捅了一个血窟窿。
“你……”步经平双手捂着胸口,鲜血不断从指缝里流出来,他惊惧、绝望又愤恨地瞪着步安。
“神经病,我难道揍你一顿再放你回去,等着你再来复仇吗?想得出来……”步安实在有些吃不消,摇头不去看他,却瞥见素素仍一脸轻松,似乎根本没起到练胆子的效果,皱眉道:“素素啊,杀人你不怕的吗?”
“公子不也不怕吗?”素素拎着仍在往下滴血的长剑,仰头问道。
“对哦……”步安也觉得有些纳闷。
“是不是应该怕的?”素素好奇道。
“反正不该像咱们这么自然,总得……总得难受一下,毕竟是人命嘛……”步安挠挠头道。
“杀坏人,没事的。”素素像是在安慰步安。
“……赶紧埋了吧。”
“还没死透呢。”
“再补一剑。”
……
……
疑惑着杀人为什么不觉得恶心难受的一主一仆,将两匹死马和两具死尸堆到小树林里,搜走了这两人身上的财物,最重要是把能供辨认身份的玉饰和名牌收走,然后点了把火。
等待火势渐旺的时候,步安和素素换上了新买的秋衣,从儒生和童子的装束换到了寻常百姓的打扮。
把短小的白木软弓挂在素素肩上,将青钢剑连同剑鞘挂在腰间,把屠瑶送的玉佩挂在脖子上贴身戴着,收拾完这些,步安才将素素托上马,自己也翻身骑了上去。
重新踏上官道的时候,他皱眉思索着,刚才算不算作了恶。
虽然步经平没说是要来杀人的,但是假如今天把他们揍一顿又放虎归山,这蠢货必定喊上帮手再来找麻烦,来来回回没完没了,冲突一次次升级,参与人数也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最后新仇旧恨一块儿解决,杀个几十上百人,比现在这样悄无声息地杀人,要痛快得多。
所以,自己宁愿损失点痛快,提前杀了步经平,挽救了很多生命……
步安翻了翻白眼,心说还是别自欺欺人了,不算作恶就行,非要解释成了做善事,也太不要脸!
留着步经平这种蠢人,说不定哪天就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杀了一了百了。
………………………………
第121章 贪生怕死老和尚
自越州一路西行,四周农田渐少,代之以重山叠峦,道路也越来越窄,快到傍晚时,一条百余丈宽的大江横贯眼前,江上薄雾萦绕,若隐若现的舢板小船上,有晚归的渔夫正在撒网。
素素扭头问:“这就是公子说的富春江吗?像有仙人住在这里呢。”
步安笑笑道:“仙人有没有我不知道,鬼应该不少。”
素素顿时沮丧起来。她一路上早已听步安说过,选择来这里给她“练胆”,是因为前朝最后一个小皇帝从江宁逃亡至富阳桐庐一带,四万军民依仗富春江两岸险峻地形负隅顽抗,史称富春残赵。
“赵”是前朝国号,富春残赵的第一层意思不言自明,第二层意思却有些血腥:夕阳残照是如火又如血的颜色,正如两百年前梁太宗剿灭残赵时,火燎群山,血染富春江的情景。
古战场除了盛产传说,也盛产冤魂,步安的神魂修行眼看就要晋升,差的那十几二十条鬼气得找个人烟稀少却有鬼可捉的地方,这里自然是最佳选择。
眼下仍是八月二十一,邪月九阳的第八天,步安琢磨着得先找个地方住上两晚,等邪月升起时,再带着素素进山“撞鬼”。
他下马走到江畔,大声问捕鱼的老者,附近可有能够住店的所在。老者指了指西南方向的富春江下游,便摇着橹远去了。
这么高冷的吗……步安无奈摇头骑回马上,沿着江畔小道行了大约小半个时辰,只见江对岸的山脚下,有个白墙红瓦的小镇子。
素素也见着了那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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