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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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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向晚的天格外沉静。太阳像个煮熟了的鸭蛋黄,散了温度,静静地挂在天边,灰蓝的天空底色抹上一层淡淡的红,看着就有一种迟暮的落寞。

    乱成一绺绺的云霞里飘着一只硕大的风筝。样子拙朴,用竹篾简单一框,糊了一层半透明的纸。风筝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行字涂鸦,画了几朵小花跟一只鸭子,很明显是小孩子的手笔。

    闲来无事,穆典可索性逆着风,循着那风筝飘来的方向寻去,见云家庄的管家姚青牧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在湖边放风筝。

    孩子样子乖巧巧的,一双大眼黑葡萄一般嵌在圆脸上,清澈干净。仰头一眨不眨地盯着天空中的风筝。

    听见姚青牧叫他,小男孩转过身,学着姚青牧的样子一鞠躬,小奶音十足可爱:“姚义见过姑娘。”

    一弯腰,原本就飞得不稳的风筝一头栽下来。

    穆典可往前抢了两步,拽住风筝线,用力扯了几下,顺着线那头传来的力道,慢慢调整好方向松手。

    风筝借着东风飞远。姚义手里的线梭飞快地转起来。

    孩子望着天空里天空里越飞越远的风筝,格格地笑起来:“风筝飞高咯,风筝飞高咯。”

    穆典可看着孩子雀跃的神情,心头软软的,也笑起来。弯腰蹲下,从后握住孩子的胖乎乎的小手,耐心地教他收放风筝线,笑意温软,柔声道:“要这样……对,再轻一点……就是这样!……小义儿真聪明!”

    空中冷不丁地闪过一道白光。

    风筝断了线,脱离束缚朝云层飞了去,几经翻滚,失去平衡,一头朝地面冲下来。

    不止是姚青牧爷孙,穆典可也呆住了。站在金雁尘身后的第五座上君谭秋千也呆住了。

    堂堂明宫圣主,名满江湖的金家六少,竟然拿他的金家刀,割了一个小孩子的风筝线?

    姚青牧颇有眼色,呆愣了一下后迅速施礼,抱着孙子离开了。

    金雁尘刀已还鞘,阴着一张脸站在拱门前,冷冷地看着穆典可。

    穆典可一瞬间觉得自己快疯了。

    经过昨天一整夜熬夜破卷的疲惫,她现在连跟金雁尘吵架的力气都没有。提脚转身就走。

    “站住。”

    穆典可站住了,回头看着金雁尘,垮着肩,一副“要怎么样随便你”的样子。

    这一招对金雁尘一直很管用。

    果不其然,金雁尘一张俊脸阴沉得像能滴出水来,咬牙半晌,沉声喝道:“滚!”

    穆典可求之不得地滚了。
………………………………

第一百零七章 谭周来了

    到了第二天徐攸南还是不能走。

    这回倒不是他故意跟穆典可拧着来。他昨日的确是去见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人,而且今天还有两个重要线人陆续抵达姑苏。

    徐攸南所掌管的情报宫设五门三十六扇,按所划分的区域不同,五门依次命名为东西南北中。

    每一门分作七扇:窥天、知地、揽微、晓著、洞明、破暗、防渐。每一扇下又有细的职能划分,分工十分明确。

    五门主辖制着各自麾下的七扇门。除遇紧急事宜,扇主和扇子可直接与徐攸南联系外,通常都是五门主将收集到的情报汇总后筛选甄别,再报于徐攸南。

    独立于五门三十五扇外的第三十六扇门是情报宫一个特别的存在。没有分区,也没有职责划分,更不设事务处,也不知道扇子们究竟是哪些人,又去了哪里。

    第三十六扇就像一个凭空的存在。

    此扇由徐攸南一手创立,亲自掌管。每一个扇子都是徐攸南亲自选拔,与之保持着单线联络,许多连金雁尘都不认识。

    能入此扇者要么天赋异禀,于此道十分擅长;要么在情报宫浸淫多年,老辣成精。这些人被派往最危险的地方,刺探最机密的情报。

    换言之,第三十六扇的扇子是情报宫最优秀和精锐的力量,拥有一个优秀暗探必备的全部素养。与其他门扇那些术业有专攻的扇子们相比,这些人近乎全能,无需职能配合,都是单独完成任务。

    第三十六扇做着情报刺探的工作,名字却起得风雅,叫“随风潜入夜”。

    第三十六扇的扇子们也有着一个有别于其他门扇子的名字,叫锦衣行,寓意暗处显光彩。这名字是徐攸南亲自取的,倒是符合他的品味。

    锦衣行深入隐匿,绝少现身,现身必有大事。

    所以一早徐攸南亲自来清平居向穆典可说要停留几日时,穆典可并没有表现得像昨日那般愤怒,相反态度十分和悦,问:“是洛阳来人了吗?”

    徐攸南是那种给几分颜色就能开个大染坊的人,歪着头笑眯眯道:“你这么厉害,你猜啊。”

    站在一旁的昭辉便忍不住嘴角一抽。

    徐攸南仙人之姿,单论容貌没得说。但一开口……真是让人嫌到骨子里!

    每每当年近五十的徐攸南与双十不满的穆典可坐在一起对话,昭辉反而觉得穆典可更像个不同小辈计较的长辈。

    穆典可对徐攸南这种好卖关子的作风习以为常,容色平淡没什么反应,说道:“谭周?”

    谭周是一个传奇的江湖人物。

    他的传奇之处不在于他有多么厉害,而在于他不同于一般人的经历。

    谭周既不是出身武学世家,也没有师从名门。三十五岁以前甚至不会武功。

    谭周是一个小乡绅之子。出生时家业便破败凋零得所剩无几。十岁父丧,母亲靠着给人做刺绣供谭周和两个弟弟读书。

    然而不是所有的茹辛寒门都能奔出一个好出路。谭周寒窗苦读数十载,文章一般,朝中亦无人举荐,至三十五岁仍一无所成。

    三十五岁的谭周扔下了书本,拿起锄头下了田垄。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三十六那年,在田垄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刨了一年地的谭周,遇到了他一生中的贵人穆沧平。

    关于两人如何结识的细节无人知晓。人们只知道,穆沧平去了一趟滁州,带回了一个说话都紧张结巴的庄稼人。

    没有人觉得这个庄稼人有什么出奇之处。直到魔宗大举入侵,谭周在这场战役中表现出了惊人的智慧。妙计一条接着一条,临阵对敌,急智百出。

    他是个天生的谋士。

    在一次峡谷突围中,谭周凭借自己的智慧救了金家四爷金哲彦,也就是金雁尘的父亲一命,在多次出生入死的战斗中与金哲彦建立起深厚的友情,歃血盟誓,结为兄弟。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两年后,正是这个所谓兄弟,利用金哲彦的不防备之心,从背后捅了他一刀,令金哲彦当场丧命。

    如果穆沧平要派人来。谭周会是一个十分理想的人选。

    他既不用担心金雁尘会保实力避战,往大漠里一躲。也不用担心谭周会在金雁尘的疯狂报复下无力应对。

    知女莫若父,知父莫若女。

    穆典可临行姑苏时特意交代徐攸南,定要在滁州下一招闲棋,以备不时之患。

    自己此去滁州,固然是不想与常千佛同处一城,再生事端。也是有去滁州守株待兔的意思。

    如果穆沧平舍得牺牲谭周,将他抛出来作为诱杀金雁尘的鱼饵,那么很有可能,谭周的老家滁州,会成为明宫与穆沧平初次交锋的战场。

    只是她还是慢了一步。

    穆沧平的反应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迅速。

    徐攸南目露赞许,穆典可不司情报,可是她坐在家里掐一掐算一算,大事知道的不比自己少多少。

    当下笑道:“目前尚不确定。江南武林最近一阵的动静确实不小,至于谭周究竟有没有来,得今天见了另外两位锦衣行才能知道。不过嘛……”

    徐攸南皮笑肉不笑地看了穆典可一眼,道:“你这么料事如神,他要是不来,岂不是砸了你的招牌?”

    穆典可突然就有点后悔方才对徐攸南态度太好了。

    还让昭阳给他盛粥?就该给他一碗热油,烫得他那条舌头永不能翻嚼。

    徐攸南一眼看穿她的心思,笑道:“你该不会是心疼你这碗粥了吧?”

    不等穆典可回答,又笑道:“到底还是个孩子啊,这么小心眼……嗯,这粥真不错,昭阳,再给我来一碗。”

    这回,连看谁都觉得是好人的小叶也觉得……这个长得好看的徐长老真的是很讨厌啊。

    徐攸南用完早饭,继续赖在清平居喝茶。

    穆典可懒得跟他打嘴仗,起身去浴房洗头发去了。

    没了穆典可一旁镇着,昭辉的脾气再也压不住了。含讥带讽一顿抢白,言语利得像刀子。

    徐攸南只管慢悠悠地拂着茶盖,茶喝完了,才笑着说道:“至亲方有诤言。你家姑娘让你给我提了这许多意见,可见是对我的偏见少了许多,逐渐拿我当自己人了吧?”

    一向伶牙俐齿的昭辉就这么给愣住了。像胸口像塞了一团湿棉花,喉咙里梗了一根刺,不吐不快又吐不出来。

    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啊?
………………………………

第一百零八章 属意常千佛

    穆典可洗完头发出来,徐攸南已经走了。

    昭阳拿来一条干毛巾,穆典可接过来,盘腿坐在软垫上擦头发。

    小叶在一旁翻一本游记,正好翻到青海湖一页,睁大眼,啧啧惊叹道:“这是真的吗?这个叫做青海湖的湖泊真的有这么神奇,还有能变幻不同的颜色?”

    穆典可淡淡笑道:“我也没见过,不过听见过的人说,是这样的。”

    小叶满目艳羡道:“我好想去看看青海湖是不是真像书中说的这么美。不过我们姑苏的湖泊也很漂亮。碧落湖,还有蒹葭湖的风景都好美。一到了春天,好多人去湖上划船。蒹葭湖边种着梅花,要到冬天才好看,碧落湖的岸上栽着柳树,这个时候柳条都抽芽了,正是好看的时候。”

    想起什么似的“咦”了一声,道:“姑娘跟李阁主比武就是在碧落湖边上呢,姑娘觉得那里风景美不美?”

    穆典可想了想道:“挺美的。”

    她是去比武的,一路防着那些隐藏在人群里的刺客杀手,哪有心思去管周围景色好看不好看。

    小叶得了个敷衍的回答,便不吵她了,转头继续翻看着游记。

    穆典可歪头拿毛巾揉着湿发,见小叶聚精会神地盯着书,神情雀跃的样子,有片刻的失神,心中想:这大概才是年轻女孩子该有的样子吧?

    寻常女子想到碧落湖,大概也和小叶一样,先想到是乘船游湖,是湖岸风光。她考虑的,则是湖面上的风向,风速,以及那些泊在饮剑台附近的大船上可能潜伏的危险。

    同是划船,意味却差得远了。

    她知道自己是个很闷的人,既不温柔,也没什么情趣。是以常常会心中感到纳闷,常千佛究竟看上她哪一点了?

    她浑身上下能作为女子优点,讨男子欢心的,恐怕只剩下这张脸了。

    然而这也说不通。

    常千佛这种身份的人,什么样的美貌女子没见过?

    前几天徐攸南还特意跑来告诉她,穆沧平一直有跟常家堡结亲的意思,屡次三番向常千佛示好,都叫常千佛装聋作哑地给敷衍过去了。

    穆典可还记得徐攸南当时的腔调。他歪着身子,摆了一个自以为风雅得不得了的姿势,笑悠悠道:“照我看嘛,常千佛这个年轻人当真是极不错的,人才品性,是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欲扬先抑,曲折多变,是徐攸南一贯的说话风格。穆典可低头专心地刻书签,等着他的下文。

    徐攸南一顿,果然不负所望:“就是这眼神嘛……忒差了点!”

    穆典可当时就想一把雕刀飞过去,割了他那条不安生的舌头。

    穆沧平会相中常千佛做自己的女婿,穆典可心里多少有些意外,更多的却是不痛快。

    至于为什么不痛快,她心里隐约是明白的,只是羞于承认。

    她强压下心里那一点刺毛毛的感觉。细细盘点徐攸南向她传达的信息。

    穆沧平想把穆月庭嫁给常千佛,且在常千佛没有回应的情况下,屡次三番示好?

    这事真是处处都透着古怪。要不是她对徐攸南足够了解,一准以为他又在瞎编胡诌了。

    穆沧平这些年留着穆月庭不嫁不许,除了要利用穆月庭笼络住那些倾慕于她的青年才俊,还存了挑拣的心思。

    盟主嫁女,女儿又是名扬天下的仙子。那么这个能被他于千万人中挑出来的女婿无论是从家世背景,还是从个人才干上来说,都须得是佼佼中的佼佼,且将来能够成为他江湖地位永固的助力。

    常家堡势力大不假,却一向独立于世外。无视南朝北国以及其他任何国度的招揽,也不接受任何江湖门派的攀附拉拢。

    态度之坚决,人所共知。

    常家堡的那位老爷子,包括常千佛本人,也绝不是穆沧平可以随意拿捏,提线操纵的人。

    那么穆沧平会选择常千佛就只有一个理由:他看中的并不是常家堡的势力,而是常千佛这个人,以及常千佛能带给穆月庭的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常家堡是这滚滚乱世里一个神奇的存在。任外面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刮起多少血雨腥风,常家堡内永远都是和风细雨,一派宁静。

    这一点,从那些自常家堡里走出来的人身上那种雍容宁和的气度就能看出来。

    穆沧平肯舍弃嫁女联姻带来的巨大好处,一心想把将穆月庭送去常家堡,只能说,他是真的疼爱这个女儿。

    思及此,穆典可心里有些闷,干毛巾掉落地上也不知。恍恍惚惚地坐了一会,起身到门外透气。

    虽说春已深,一早一晚空气还是凉。穆典可深吸了几口气,寒意浸入肺腑,心头方舒畅了些。

    门外搭了一长溜花架子,花叶并不浓郁。长长的藤条在桃木架子上穿绕盘缠着,疏疏几条垂下来,从藤条缝隙里洒下的阳光落在条椅青砖上,斑斑驳驳,写意里带了几分和暖。

    穆典可抬头望天,天色晴,日头是越发地升得高了。

    清平居内院皆是一班女眷,她也用不着避讳,遂将一头长发在花架子下摊开,躺在条椅下晒着太阳。

    三月的微风熏人,阳光洒照脸上,略微有点灼意,却很舒服。

    她下意识地抬手在眼睛上搭了个凉棚。

    这是她儿时惯常做的动作,只不过这些年叫大漠里的风沙打磨得皮肉糙了,也没那么娇气了。这个习惯也就丢了。

    穆典可眯眼看着头顶水蓝色的天,许久才意识到蓝天下还有一道被阳光镀了金的粗重的手掌线,暗笑自己矫情。大漠上的灼灼日头,刺骨冰粒都消受了,还怕这江南三月咸鸭蛋黄一般的暖日头?

    正打算将凉棚撤了,忽地心中警铃大作:有人来了!

    作为千羽精心培养出来的首徒,穆典可有着异乎常人的敏锐与直觉。

    来人的武功应该不弱,刻意隐藏了自己的脚步声。否则早在他进院之前,她就能够听出来。

    此人距离她应该至少有五丈,但一直没有靠近。

    应当是盯着她看了许久了,但不知道为何,她并没有感觉到杀意。

    穆典可猛地翻身坐起来。

    金雁尘一身黑衣,迈着长腿向她走了过来。
………………………………

第一百零九章 你属狗的?

    穆典可今天穿了一件棉麻质地的裙子。叫长发拖出一道水痕,湿了又干,皱巴巴的。

    因为起得猛,一头青丝甩到长藤上,未干透的头发格外重,从藤条上剥下青叶四五片,就这么毛躁躁,夹枝带叶地垂到了胸前。

    金雁尘眸色一暗,穆典可就知道自己又要倒霉了。

    有一回,她出完任务回来,累得连动都不想动。刚躺下不久,金雁尘派人请她过去。她迷迷糊糊地随便抓了件衣服套上去见他。

    结果瞿涯和徐攸南也在。

    金雁尘当着两位长老的面将她一顿臭骂。说她行为不检,乱七八糟,看着就碍眼云云,是什么难听拣什么说。

    那时候她虽只套了两层睡袍子,好歹干净整洁。眼下这幅衣衫不整的样子只怕他更加看不惯了。

    出乎意料的是,金雁尘只是看了她一眼,并没有说什么。

    穆典可心头松了下,正暗忖金雁尘今日是不是心情不错,就听他阴阳怪气地开口了:“你倒是闲得很啊。还有闲心在这里晒太阳。”

    穆典可不说话。

    金雁尘口气便冲了起来:“你是不是又去找云央麻烦了?云啸义一家有功,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大局观念?”

    穆典可莫名其妙。

    云央难缠得像是徐攸南亲手调教出来的,她躲都来不及,还敢去找云央的麻烦?

    见穆典可一脸疑惑的样子,金雁尘接着道:“云央今天早上到揽胜院送茶叶,眼睛都是红的,还什么都不肯说。除了你,谁还有那本事能把她给惹哭?”

    穆典可突然就想骂人。

    这个云央,太能作妖了!

    自己不过罚她在清平居外面跪了两个时辰,她就能在云家庄造出一波自己善妒,不许女子接近金雁尘的谣言。

    眼下人人都知道自己讨厌云央。以云央的本事,往眼睛上抹点辣椒壳子,做个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姿态那是信手拈来。自然人人都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她。

    最高明的是她还什么都不说。

    她不说话,穆典可就没有办法与她对质。

    当下冷笑道:“你这是怜香惜玉,特地来寻我晦气的?”

    金雁尘道:“我就是来提醒你一下,别做得太过了。”

    穆典可就不信,金雁尘在生死场上,阴谋堆里滚了这么多年,会看不穿云央那点花花肠子?

    不过是要寻个由头,又好骂自己一顿罢了。

    当下懒得同他争辩,撩着裙摆下条椅,转身就走。

    金雁尘被穆典可的态度激怒了,往前跨了一步,从后拽住了穆典可的胳膊。

    这一拽劲儿太大。

    穆典可脚步不稳,一头撞到金雁尘身上,本来就乱的头发扑到脸上,狼狈到不行,抬头忍无可忍地吼道:“金雁尘你有病吧?谁的眼睛红了绿了关我什么事,你跑我这里来撒什么疯?你都有功夫去关心一个寡妇的眼睛红不红了,还好意思质问我闲不闲?你是吃饱了撑的,还是一天不找我麻烦你就不痛快?”

    金雁尘不说话,手紧紧拽着穆典可的胳膊,脸色越发阴沉。

    要在平时穆典可也就算了,由他闹够了自己离开。

    可这几天金雁尘实在太过分了,再加上徐攸南阴阳怪气地从中搅和,她心里早就憋了一股子火。这下不管不顾地全冲出来了。

    狠命甩着胳膊,怒声道:“你给我放开!她为什么哭你去问她啊,你最好把她放到你身边圈起来,好好看着。我不止要欺负她,我还要杀了她呢。”

    金雁尘的手像铁箍,怎么都甩不开。穆典可怒极,一把抱起自己的左手,张嘴就咬了下去。

    金雁尘吃痛手指一松。

    穆典可趁机将他一把狠狠推开。

    金雁尘高大的身躯叫她推得一晃,摇了几下才站稳,抬起手,手背上赫然一排深深的牙印,一时有些错愕:“你属狗的呀?”

    “你才属狗!”

    穆典可属龙,金雁尘长了她六岁,正好属狗。当年金震岳送穆典可的龙涎玉佩原是一对。一块龙腾祥云的,是给穆典可的;一块天狗望月的,是给金雁尘的。

    金四有一阵天天一看见穆典可就喊月儿。

    “哟,小月儿来了呀,你可不知道,咱们家一只天狗,天天把眼都望穿了。”

    “哟,小月儿又要走了呀。日日登高台,望尽洛阳路啊。”

    此言一出,气氛变得有些怪异。

    许是也想到了旧事,金雁尘火气也消了不少,挑眉道:“噢,你的意思,咱们这是狗咬狗?”

    穆典可不上他的当:“你才是狗!”

    金雁尘看着穆典可斗公鸡一般的模样,怒气尽消,竟是罕见地笑了笑:“噢,我是狗,你不是。”他抬起手背上鲜红的齿印,递给她看:“那这是兔子咬的?”

    “兔子急了也咬人。”

    金雁尘撇了撇嘴:“你可真够贬损你自己的。你要是兔子,兔子早就成了万兽之王了。”

    这不是骂人吗?

    穆典可还没想好怎么骂回去,金雁尘又来了一句:“我差点忘了,你是属龙的。天天这般张牙舞爪的,我看,八成是条恶龙吧?”

    穆典可觉得金雁尘不止有病,还幼稚。

    八成是跟徐攸南在一起呆太久了,也染上了他这不知所谓的毛病。道:“我懒得跟你说。我是恶龙,你是好狗,全天下你最好行了吧?”

    转身进屋,金雁尘也跟了进来。

    他少有这么好脾气的时候,叫穆典可咬了也骂了,竟然没有当场发作,还一副甚是愉悦的样子。

    昭阳端了一盅杏仁露上来,金雁尘喝完破天荒地赞了一口。

    昭阳浅浅笑道:“也没什么特别讲究,现成的配方,照着做罢了。圣主若喜欢,回头我做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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