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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域千年-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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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成孑在外面虽然被众人称为低能儿,可研究所里的人却知道,他是一个让人望尘莫及的天才!只不过也令研究所内的人感到惋惜的是成孑始终不愿意加入研究所!成孑不加入西南研究所自然有他的原因。虽然所内的研究条件非常好,但他一旦加入后,就得受到诸多的限制,从而不能全心全意地去研究自己想要研究的东西。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不惜耗费大量的资金和心血去构造自己的实验室。成孑虽然很低调,但他毕竟是成氏财团的二少爷,有时候做事情也未免会任性些。
濯锦虽然醒了过来,但在成孑喂她吃完饭后她又睡着了。姜教授这才领着成孑和百芜两人来到一间实验室。成孑是个坐不住的人,虽然腿不能动了,但他的思维还能动。来到实验室的路上,姜教授已经大致说了这个研究项目的情况。
这把正在研究中的手术刀之所以叫做酶分子手术刀,那就自然有它的原因。这把手术刀不是用合金等材料做的,而是用胰蛋白酶等高活性的生物酶来做切割主体,佐以电子显微镜和小型的超级计算机来做成的。胰蛋白酶具有水解掉细胞间胶原蛋白、黏连蛋白的能力。只要这两种蛋白一被水解,那两个连在一起的细胞就会毫发无损的分开。细胞是组成人体的基本结构,只要无数的细胞被用这样的方式分开,那组织也会随之分开。这就达到了从微观到宏观的切割目的。使用这种手术刀的好处是动了手术后几个小时之内伤口就会愈合,并且还不会留下任何的伤痕。
传统手术刀在切割组织的同时,就难免会弄死一些细胞。而这些死细胞破解后就会释放出胞浆,胞浆中含有成分极其复杂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就会影响功能干细胞内的基因表达,至使重新分化出来的功能细胞在外形上与之前的功能细胞有所差别,这就形成了伤疤。
酶分子手术刀不会破坏细胞,自然也不会形成伤疤。并且不会有坏死细胞释放出对活细胞有害的胞浆,免掉了免疫系统清除这些物质的时间,从而使伤口的愈合速度快了不少。如果将这种技术使用在成孑的断腿上,那他两天就可以下地走路。
小型的超级计算机自然是用来进行运算和构造数据库的。电子显微镜自然是用来帮助电脑获取组织细胞间的信息的。一旦数据库和相关的运行程序都弄出来,那这把手术刀就会具备自动清除坏死组织、癌变组织、因意外因素进入人体内的有害异体的能力。它的效率也会极其的恐惧,就算是很熟练的外科手术医生也望尘莫及。因为程序的速度和精确度是人很难超越的。这个时候,外科手术医生只要在一旁坐镇,防止意外发生就行了。
不得不说,这把手术刀看上去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但是它的性能却是极其优越的。特别是在当有大量人员伤亡的时候,它的威力就会展露无疑。
成孑和百芜来到的时候,这个研究项目差不多完成了大半。现在正遇到几个技术难关,所以进展非常慢。成孑是一个综合型的天才,在他的参与下,一个又一个的技术难关都被大家齐心协力地攻破。而且在他和百芜的帮助下,数据库很快就建立起来,相关的运行程序也迅速地被编写好。
整个过程虽然有些紧张和忙碌,但氛围却是极其的融洽和谐。这就是西南研究所的工作作风:发挥团队精神!
尽管有这么多的天之骄子参与,但这个项目毕竟太过于庞大。花了三天时间后才算完成。
这时成孑已经能走路了。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事实。现在的医疗技术是很发达的。若是在以前,成孑的断腿上了钢针后还要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的。可现在不同了,骨折以后,医生就会用一种特殊的粘合剂将断骨粘在一起,三四天以后就可以走路。
可濯锦就不同了,她毕竟是一个死透以后救回来的人。虽然她已经能下床走路,可她的运动能力还非常的弱。就是走路也要人扶着。
其间胡岷也打来电话,约他出去吃饭,可那个时候他正忙着照顾濯锦。因此也就推迟了。只不过好在胡岷要在兴义呆一个星期,他知道濯锦的情况后,便说等她好一点后,几个兄弟再聚一聚。
研究项目完成的当天下午,成孑就和濯锦乘坐飞鹰飞回了万峰湖畔的家里。只不过若大的园子内,除了像园丁、门卫那么几个经常在园子里工作的人外,就只有成孑和濯锦两个人了。成孑的姐姐成颖现在整天在生意场上转,而他的父母现在也在国外。这个由四栋别墅组成的院子就免不了冷冷清清。成孑也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到家里来了。最近一年多来,他都在自己的实验基地里进行研究工作,没有回过一次家。此次回来,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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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晚风斜阳
第三十二章:晚风斜阳
成孑自己先走了出来,然后转身抱起濯锦走下了飞鹰的翅膀,望着空荡荡的院子,他不由得问道:“濯锦,你都是一个人住在家里吗?”
濯锦一身青衣,安静地躺在成孑的怀里,从万峰湖吹来的晚风吹乱了她长长的青丝。竟让她有种超尘脱俗的美。
听到这话,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点了点头。
成孑道:“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觉得冷清和寂寞?”濯锦笑了一下,道:“这也没什么不好,家里安静,便于我进行创作。大哥哥,这个时候还早,你就陪我看一下夕阳,好吗?”成孑点了点头,笑道:“好!我成天的对着一大堆数据,时间长了也觉得烦。现在就陪一下小濯锦。看看夕阳放松一下!”
院子里就能看到万峰湖的一角。此处的湖面虽然不算大,但好在那些俊秀的山峰与湖水相互环绕,就犹如一幅水墨画一样。此刻已是夕阳西下,在被山峰挡住阳光的地方,竟升起了一丝一缕的白雾,百雾在山间萦绕回旋,整幅画面,就犹如人间仙境。而在夕阳照到的地方,水面都泛起了粼粼波光,就连青山,也被夕阳染成了红色。
万峰湖是金州十八景之一,也是国家重点水电工程天生桥高坝电站建成蓄水后形成的人工湖,湖内有上千座山峰构成的上千个全岛或半岛,也正因为它万峰环绕,故名万峰湖。万峰湖是人造湖泊,形成时间虽短,但却跻身于全国五大淡水湖之列,其蓄水102亿立方米,水面达816平方公里,迂回环绕在黔、桂、滇三省区之间。虽没有太湖、洞庭湖那样的一望无际,但湖面延绵在群山之间,烟波浩淼,湖光潋滟,却也与山相映成趣。
成孑和濯锦就坐在院子里的木椅上。阳光从侧面照了过来,照得她有些惨白的脸一片红润,也照得她戴在脖子上的紫色水晶闪闪发光。濯锦的容貌本就罕有,就连当年艳绝金州大学的尼露拜耳都要逊她几分。此刻在这样的情景下,她更是美得难以形容。
只不过就算她此刻再美,成孑这块木头也不会有感觉的。也好在濯锦现在也没有注意这些。他们只是单单纯纯地坐在这里看风景。
濯锦将头靠在成孑的肩膀上,只是痴痴地望着这绚丽的景致。过了半响她才轻轻地道:“大哥哥,这个时候这儿好美!”成孑的审美观是严重出了问题的,再好的风景在他眼里都是一样。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愿逆着濯锦,于是也道:“是啊!这个时候真的很美!”濯锦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要是一直有大哥哥这样陪着濯锦看夕阳,那该有多好!只是大哥哥终究是要有大嫂的。无法永远陪着濯锦。”成孑不由得一愣,他也听出了濯锦话语中的伤感,于是侧过头来问道:“濯锦,你怎么呢?”濯锦惨淡地笑了一下,道:“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伤感罢了!岁月再美,也终将是过去”成孑不太听得懂濯锦的话,但一转头就看到了濯锦胸前的紫色水晶。他拿起紫色水晶来看了一看,问道:“它还能用吧?”濯锦也将目光转到了紫色水晶上,道:“应该能用吧!大哥哥说过,只要它一坏了,它的颜色就会由紫色变成红色。可濯锦戴着它到现在,它的颜色都没有变过!”成孑又问道:“你就没有用过它?”濯锦笑道:“大哥哥曾说过:它是不能乱用的。这一点濯锦一直记得很清楚,再说濯锦都没遇到过坏人。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启动它!”成孑将紫色水晶重新戴在濯锦的脖子上,道:“好好地戴着它,不要弄丢了。如果你遇到坏人的时候大哥哥不在你身边,它也能代替大哥哥保护你!”濯锦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此时天边只有几丝晚霞了,那一轮夕阳早已沉下了山头。晚风吹来,已有些许凉意。濯锦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她现在的体质,已是大不如前。成孑很自然地将她往怀里搂了搂,轻声道:“濯锦,如果冷了,我们就进屋去!”濯锦摇了摇头,道:“不!大哥哥,再呆一会儿!有大哥哥这样抱着濯锦,濯锦就没事了!”
濯锦依在成孑怀里,又轻声问道:“大哥哥,你还记得十一年前遇到濯锦时的事情吗?”成孑笑道:“怎么不记得?只不过那个时候的小濯锦又瘦又一见到大哥哥就哭过不停!”濯锦也笑道:“那个时候只有大哥哥对我最好了,至于其他的人,他们就知道欺负我!只不过濯锦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濯锦都七岁了,可竟然还不会说话!”她说到这里,不经露出了一个极美的笑容,又道:“大哥哥,还记得濯锦刚会说话的时候叫你什么吗?”成孑刮了一下她俊俏的鼻梁,笑道:“傻丫头!怎么会想起这事情来啦?”
成孑自然记得当时濯锦叫的是什么。她刚一会说话,就叫成孑“爸爸!”当时就弄得成颖、还有成孑的爸妈哭笑不得。虽然濯锦主要是跟着他,就算要当她养父,这似乎也太过了。他和濯锦的年龄差只是十一岁,怎么能当她“爸爸”?后来成孑便教她叫自己“哥哥”,可濯锦又觉得不对,于是就在前面加了一个“大”字,所以这些年来,她一直叫成孑“大哥哥”。
成孑初次遇到濯锦时,她才七岁,而那个时候,成孑正在编写智能程序霜月。一次从州图书馆回家的途中,他遇到濯锦。那时的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活脱脱一个流浪儿的形象。并且她当时还被几个男孩子围着殴打。成孑当时就看不下去了,连忙喝止住那几个男孩子,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可她的一双眼睛里,却只有惊恐。她似乎是不信这个世上的任何人!
稍微问了一下后,成孑才知道,原来这几个混账的小男孩,是要抢她手腕上的一只紫色的玉镯子。对于珠宝这一行,成孑不是很懂,可只一眼,他也知道这枚玉镯的价值至少是两三千。成孑知道小孩子不太会值钱的概念,她之所以死死守住这只玉镯,想来必是她心爱之物。再后来,过了很长时间后,成孑才察觉到这这枚玉镯之上,竟然刻得有濯锦的生日,原本还有她原来的名字的,可那个地方,碎了一小块玉,她原本的名字就没法知道了,成孑只知道她的生日。
当时,成孑原以为她只是和她的亲人走散了,于是便问她的名字和她父母亲的名字。刚开始的时候她不说,可后来她只是摇头。成孑这才发觉她不会说话,并且她还丢掉了她以前的记忆,她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她父母亲是谁。成孑见她右手里始终紧紧地握着一个馒头,知道她是饿了,于是就带她到附近的餐馆美美地吃了一顿。又见她身上的衣服直接不像衣服,便又带着她到服装店换上了一身新衣。
做完这些后,他才向警局报了案,让警察帮她找回父母。可令成孑感到意外的是,警局的人也没有找到濯锦的亲人。后来他们也只好将濯锦送去了孤儿院。成孑知道这个事情时,已是两个星期之后。他当时就买了许多东西去孤儿院看望她。那时她还不叫濯锦,到底叫什么成孑现在也忘了。濯锦是后来成孑给她取的名字。没想到成孑在孤儿院刚一见到她,她就抱着成孑的大腿哭个不停,并且还死死地抱着不让他离开。她当时还不会说话,只能用哭的方式来向成孑诉说自己的委屈。可成孑当时又还有其他的事要做,温言劝说了她一番后,便离开了。
没想到这事情越演越烈,成孑每去一次,她就哭一次。而且她还越来越伤心。绕是像成孑这样没有多少感情的人,见到她伤心的模样时,也不由得一阵心酸,好几次都险些陪她一起哭了。最后他决定领养这个孩子,并给她取名:濯锦!
后来成孑才知道为什么他去看她一次她就哭一次了。原来孤儿院里所有的孩子中,她的年纪最再加上她又不会说话,所以她老是被其他的孩子欺负。而负责教她说话的那个人的脾气又有些暴躁,动不动就会吼她。所有这些人中,只有成孑对她和颜悦色。这就让她对成孑产生了感情。
当时成孑家里已经很有钱了,要领养濯锦也没有任何的困难。面对他的决定,家里也没有任何人反对。刚开始的时候,面对突然多出的一个人,气氛免不了有些古怪。可到后来就融洽了,濯锦是真的完完全全地融入到了成孑的这个家庭中。虽然她自己知道自己是领养的,但她也会忘了自己是领养的,真的把自己当成这个家庭中的一员。而成孑的父母和他的爷爷奶奶,更是对濯锦疼爱得不得了。
不知不觉,天色已全黑了下来。而成孑竟陪着濯锦说了几个小时的话。夜里气温更低,成孑直接可以感觉到濯锦手臂上的肌肤已一片冰凉。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不再顺着濯锦了。索性抱着濯锦,回到了她那一栋别墅。
将濯锦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后,成孑便道:“濯锦,你就好好地呆在客厅里,大哥哥去给你做晚饭!”濯锦摇了摇头,笑道:“不!我要看着大哥哥做晚饭!”成孑道:“怎么?怕大哥哥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弄到饭菜里?”濯锦又摇了摇头,道:“不是!大哥哥虽然不爱打扮,可大哥哥的房间最是干净整洁了!”成孑问道:“那是为了什么?”濯锦不说,只是摇头。成孑一块木头,又怎么会明白濯锦这样小女儿家的心思?他拗不过濯锦,便又抱着她来到厨房。将她放在餐桌前。随后他穿上围裙,先将米淘好后放在电饭煲里。在对食材进行选择、润洗。
最近几天他和濯锦都住在西南研究所里,家里便没了人。这些食材都是刚才他叫厨师去买回来的。成孑虽然早是一个富二代,但他曾经也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所以就没有他不会做的家务活。至于厨艺嘛!他自知比不上那些大厨,也做不出什么川菜、鲁菜等名菜,但对于普通家常小菜,他还是做得很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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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厨房中的科学
第三十三章:厨房中的科学
濯锦现在的运动能力非常弱,就算想抬一下手也力不从心。她索性就爬在了餐桌上,只是那么痴痴地望着成孑忙来忙去,似乎永远也看不够。
此时,她见到成孑正在煎鸡蛋,不经微微撑了起来,突然问道:“大哥哥,古人说:鸡大生蛋,蛋破生鸡。这个世上到底是先有鸡呢?还是先有蛋?”成孑稍微愣了一下,便继续翻着锅里的鸡蛋,道:“古人不知道现代生物进化理论,他们自然想不通这个问题。你只要从现代生物进化理论这个观点去想,便能很快得出答案!”濯锦想了一会儿,可随即就摇了摇头,道:“想不通!”成孑道:“这个世上是先有蛋!”濯锦只是望着成孑的背影,问道:“为什么?”成孑继续翻着锅里的鸡蛋,道:“基因突变是生物进化的原材料,而环境的选择则决定了生物的进化方向。基因突变具备很强的随机性。就同一个物种而言,它可能会在同一时间里由于一个基因突变成多个基因而产生不同的新性状。然后这些具备不同新性状的生物体会在环境的选择下,具备有利性状的生物体存活下来,具备不利性状的生物体被淘汰。随着这些被淘汰的生物体的死亡,它们体内由于突变产生的新基因也随之消失。而那些存活下来的生物体,它们就会将这种有利的新基因传给后代。即便它们死了,这种基因也会存在于它们后代的身上。”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突变的基因都能从亲代传到子代。只有双亲在形成生殖细胞的过程中产生的突变基因才能传给子代。若是体细胞中发生了基因突变,那这个细胞就成了癌细胞。结果也只有两种,要么是这个癌细胞及时被免疫系统清理掉,从此销声匿迹要么是这个癌细胞没有被清理,分裂增殖形成癌变组织,最终形成癌症,导致生物体死亡。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人身上,就会多一种可能:癌变组织会被通过医疗手段清除!但无论是那一种方式,这种突变基因都不可能传到子代身上了!说简单一点,就是生殖细胞里产生的突变基因可以传给后代,体细胞内产生的突变基因无法传给后代。可如果要使用克隆技术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
“鸡这个物种在出现前,定是没有与之对应的基因型的。它只能由其他的已经存在的物种通过基因突变产生与鸡相对应的新基因型。而这个新基因想要遗传下来,就得先出现在生殖细胞中。就是鸡蛋里。所以说这个世上是先有蛋后有鸡!只不过这个生出“第一个鸡蛋”的生物,也必然是一种和鸡极其相似的物种!”
成孑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篇,他也不怕濯锦听不懂。濯锦再怎么说现在也已经高中毕业,而他刚才说的那些东西都是高中生物教材中的东西。再说濯锦就是在他这样的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她的聪明才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只不过成孑从来没有想到这里过,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低能儿,濯锦的聪明伶俐,不是他教出来的,而是她天生的。
此时成孑已煎好了鸡蛋,正在弄红烧茄子。濯锦看着成孑丢掉的鸡蛋壳,突然又问道:“大哥哥,鸡蛋壳里面是不是含有大量的钙元素?”成孑答道:“不错!怎么啦?”濯锦道:“我有一个同学,她为了补钙,就将鸡蛋壳磨碎了放在饭里!你说这能行吗?”
“噗”
听到这里,成孑都笑喷了,这是什么逻辑啊?濯锦见到成孑这种样子,不由得又问道:“大哥哥,有什么不对吗?”成孑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道:“鸡蛋壳是含有大量的钙元素。但她有没有想过这些钙元素人能不能吸收?石灰石、大理石都含有大量的钙元素,难不成人为了补钙就得去吃石头?如果真要补钙,最好的办法是喝骨头汤。骨头汤中钙元素的含量也是极高的,就算是钙片也未必及得上它。而且最关键的是它很快就能被人体吸收!再说了,补钙也不是补得越多越好。特别是哺乳动物,当体内时钙元素过多的时候,就会引起肌肉乏力。”
在濯锦的眼里,成孑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所以只要她一和成孑呆在一起,她就会有问不完的问题。而也正因为成孑在她心中的完美形象,让她对成孑的依赖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
成孑的手脚很快,弄了红烧茄子后,又炒了瘦肉。最后一道菜就是鱼了。他看了看有些肥的鱼,便转头对濯锦道:“濯锦,大哥哥要把它弄成酸汤鱼,你吃吗?”濯锦笑道:“只要是大哥哥做的,那就是最好的!”成孑见濯锦这样说,便又回过头来,一边忙着清洗鱼一边头也不回地道:“这条鱼有点肥。如果把它弄成红烧或者是清蒸的话,它里面还会有许多鱼油,必然会很腻。而做酸汤鱼就不一样了,油脂会在酸性条件并且在加热的情况下分解成高级脂肪酸。这样一来,不仅除掉了油腻腻的感觉,而且脂肪酸更便于人体吸收!”濯锦笑道:“原来这里面还这么有学问啊!”成孑笑道:“那是当然的啦!即使是许多小事,它里面也会包含许多科学原理。就是这厨房,它一时也说不完的!濯锦,你知道炒菜放料酒后为什么会有香味吗?”濯锦偏着头,想了一会儿,道:“好像是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生成了什么东西!”濯锦从小就喜欢文学,因此她对这些东西知之甚少,上了高中以后,她选的也是文科。虽然这些只是一些简单的知识,但她还是弄不清楚。
成孑道:“那是发生了酯化反应,生成了低级酯。低级酯大多数都有香味。料酒属于醇类,而食材中又往往存在像氨基酸、脂肪酸、甚至是核苷酸这样的有机酸。酸和醇混在一起,在烹饪过程中就会反应生成酯类。菜也就有香味了!”濯锦点了点头,她看着成孑正在用白糖和食盐调制水放入锅中,便突然道:“大哥哥,上次我听奶奶说煮甜酒也是要手气的,有这回事吗?”成孑笑道:“煮甜酒只是利用酵母菌产生的淀粉酶将粮食中的淀粉水解成葡萄糖。虽然同为糖类,可葡萄糖的甜味是比淀粉强的。所以发酵后就有了甜味。由于发酵过程中酵母菌处于无氧环境中,它就会进行无氧呼吸。酵母菌无氧呼吸过程就会产生乙醇,所以甜酒也就有了酒香味。至于说手气,这是完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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