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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秦时-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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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捆丝线做手套,应该会很耐用吧!
拿起丝线,嬴胜用力拽了拽,感受丝线的弹性和韧性,嬴胜满意的点了点头。
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嬴胜便没有在仓库停留,他立刻找到正在培训自己买回来的那群奴隶的青羽,然后把丝线交给青羽,让她尽快给自己织一副手套。
每天无所事事的按照嬴胜的要求训练女奴隶的青羽,得到嬴胜要自己给他编织手套的命令后,十分兴奋把正在训练的奴隶丢给了嬴胜,自己高高兴兴拿着丝线回房间给嬴胜编织手套去了。
对青羽来说,给这群奴隶训练,实在是一种折磨,因为这群奴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分左右,这给她按照嬴胜写给她的训练菜单训练造成了极大地阻碍。一开始,对于嬴胜交给自己的训练这群奴隶的任务,青羽还十分感兴趣,可是做了不到两天青羽便被这群奴隶磨光了信心,只剩下煎熬。
看着庄园空地上,嬴胜看着自己从桑海的奴隶市场买来的二十个奴隶,有些烦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脑。其实他自己并没有训练这群奴隶的意思。
这倒不是说嬴胜看不起奴隶,上一世作为生活在红旗下,又接受四年法律精神的熏陶的他,怎么可能会看不起这群奴隶呢,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至于为什么他不愿意训练这些奴隶,主要是因为太麻烦了。
整整齐齐排成两排站好的奴隶,目光忐忑的看着将他们从奴隶市场买回来的嬴胜。这一个月来,他们已经适应了这座庄园的悠闲而又紧张的生活,他们再也不用为饿肚子的事情发愁了。虽然不知道将他们买回来的人为什么不让自己等人干活,每天做这些奇怪的训练,但是说实话他们已经渐渐喜欢上这种生活。
嬴胜看着站的笔直的奴隶,想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说道:“恩,大家好,我是这座庄园的主人,也是把你们买回来的人。”
说完这一句,嬴胜便不再说话。因为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嬴胜去奴隶市场买回来的奴隶大都是十五六岁,跟他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孩子,而且其中有一半是女的。不过可能他们身处的环境影响,这些奴隶年龄虽小,但是看起来都很成熟,而且,有几个奴隶的眼中,还隐藏着些许狠厉之色。不过这些狠厉之色,在经过青羽经过一个月的训练之后,已经消失了不少。
感觉气氛有些尴尬,嬴胜干咳了一声,让这些奴隶做起了自我介绍。
“你们已经被青羽训练了一个月。感觉怎么样?从你开说?对了顺便把你们的名字说一下。”
“主…主…主人,饶命啊。”
被嬴胜指到的奴隶,看到嬴胜指自己,吓的抖若筛糠,然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如小鸡吃米一番,不断磕头,哀求嬴胜饶命。
走到奴隶前面,坐在地上准备倾听这些奴隶感想的嬴胜,被自己指到奴隶的动作吓了一跳。他不禁有些嘀咕,自己好像没有对这些奴隶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吧。
嬴胜站起身来,扶起跪在地上不断朝自己磕头的奴隶,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
“我只是再问你名字,不是要杀你,你求饶干什么?还有你们不要叫我主人,叫我公子,或者少爷。记住了吗?”
其他的奴隶,看到嬴胜脸上温和的笑容,原本忐忑的心情平静了不少。
“回…回…主不是,公子的话,我…没…没有名字。”
被嬴胜扶起来的奴隶,看着嬴胜温和的面容,虽然不再求饶,但是仍然十分恐惧,他结结巴巴的对嬴胜说道。
“这样啊。”
嬴胜扶起奴隶以后,再次走到刚才做的地方,对着说话的奴隶点了点头。
对于刚才说话的奴隶说他没有名字,嬴胜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奇怪。这个年代,连普通的民众都可能没有名字,更何况这些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奴隶呢!没有名字很正常。
“那我给你起一个名字怎么样?”
嬴胜看着被自己扶起来,仍然浑身颤抖的奴隶,心里不禁有些嘀咕。自己长得真的很可怕吗?怎么能把这小子吓成这样。
被嬴胜扶起的奴隶,听到嬴胜压给自己名字,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猛地一下再次跪在地上。
“谢谢公子赐名。”
“你同意了!让我想想,该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
看到奴隶同意自己给他起名字,嬴胜点了点头,然后认真思考自己该给这个奴隶起个什么名字呢!
这可是自己第一次给人起名字,一定要起一个好听点的名字。
“长戈,你以后就叫长戈吧。”
“长戈,拜谢公子赐名。”
虽然感觉嬴胜起的名字怪怪的,但是被嬴胜扶起的奴隶,此时应该叫长戈,还是很高兴的接受了嬴胜给自己起的名字。不过就算他不想接受,估计他不敢明着对给他起名字的嬴胜说。
“恩,好了,下一个。”
……
………………………………
第六章.长戈的抉择
再跟自己买的奴隶交流了一下的感情,顺便给没有名字的奴隶起了几个莫名其妙,突发奇想的名字,然后顺带着将捆绑奴隶的卖身契,当着奴隶面撕毁之后。嬴胜再说了一番慷慨激昂,感动人心的话语之后,便结束了奴隶们日常的训练。虽然不知道有几个奴隶会被嬴胜的话感动,不过总而言之,奴隶们这一天的工作算是完成了。
恩,卖身契撕毁就没有了人身约束力,没有人身约束力也就不算是奴隶了。既然不算是奴隶,嬴胜也就没有在约束他们,在解散的时候,嬴胜就告诉这些自己买回来的人,如果他们想离开那就离开,自己绝对不会为难他们的。
当嬴胜说出这句话时,嬴胜发现所有的奴隶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不过嬴胜并没有多少在意。在他看来相遇便是有缘,有缘之人自会留下来。况且强扭的瓜不甜,想走就让他们走呗,反正这又不是什么大事!
作为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他们最大的心愿便是获得人生自由。本来他们以为这个心愿永远不会实现。但是今天自由与他们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被嬴胜买回来的奴隶当然有些动摇了。
夜晚,长戈躺在一张虽然简陋,但是比以前睡觉的地方好的多的床上。要是在以前,虽然也有床睡,但是那是要抢的,抢不到的只能睡在地上,或者去当那些十分强壮奴隶的玩物,才可能躺在床上睡觉。
长戈的身体并不强壮,所以每次都抢不到床睡,可他又不愿意去当那些强壮奴隶的玩物,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机会睡床,只有等其他奴隶被卖完,他才有机会在床上睡觉。
长戈最大的梦想是,获得自由,然后有一亩薄田,辛勤耕种,然后每天睡在由麦子铺成的大床上。不受饥不受饿,如果能娶个老婆那就再好不过了。本来以为自己的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可是……
长戈回想起今天的情形,想起嬴胜赐名给自己,想起自己名字长戈,不知为何,长戈向往平静安逸生活的内心中突然传来一阵金戈铁马的声音,尽管他不知道金戈铁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感觉。
自己明天到底离不离开呢!
长戈坐起身来,蹑手蹑脚的走下床,来到了他现在居住房间的院子里。
坐在院子里,长戈望着天空的明月,不知为什么他感觉今天的月亮似乎和以往的月亮有些不一样,变得更加皎洁,更加光彩夺目。
尽管月亮如此皎洁,但是长戈的内心却是矛盾不已。一方面他想离开,追寻他的自由,另一方面,他又不想离开,他害怕自己离开的生活会变得比现在差甚至糟糕,而且在他的内心隐隐觉得自己不离开或许会有更好的机遇。
正是自己内心莫名出现的这股冲动,让长戈不想离开这个地方。可是万一到了明天公子反悔了,重新让自己签订卖身契怎么办?自己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自由的希望从自己这点莫名其妙的冲动之下溜走。长戈有些犹豫不决。
公子说,人生就是不断选择的产物,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你就得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唯一令人惋惜的是,这些选择是不能重来的。不过正因为这样,人生不是才显得有意思吗?
说实话,长戈很不明白这句话,对于他来说,人生是没有选择,只能看着周围认识的人被卖,然后有一天自己被卖。自己能有什么选择。所谓的选择不过是那些强者的傲慢罢了,身为弱者的自己哪有什么选择。
从以前就是这样,到现在还…是…这…样……。
长戈不确定自己现在的选择,会像下午公子那样说的那样精彩,或者有意思。他只是明白自己必须要选择,离开或者留下。
离开他会获得自由,留下他可能实现自己心中的冲动。
“长戈,你在干什么?”
正在做着激烈心理斗争的长戈,突然被身后的清脆的声音打断了自己的沉思。
他回过头,发现来人是以前和自己被同一个奴隶商人贩卖的,朋友?无言。这名字也是公子起的。
长戈并不确定他跟无言是不是朋友,不过既然对方叫自己的名字,那应该算是朋友吧!
“我在想明天要不要离开?你准备明天离开吗?”
长戈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烦躁的情绪,直接对做到自己身前的无言说道。
“我不离开。你呢,准备离开?”
无言眼睛十分明亮,没有一点迷茫。不过他有些好奇长戈的决定,作为同在奴隶贩子手中,等着被卖的两人,无言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他的心中早就把长戈当做了他的朋友。尤其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庄园之中,有个认识的人总比好过什么人都不认识。
“不知道,还没想好。”
长戈摇了摇头,他真的没有想好,不然他也不会半夜出来赏月。
“无言,你为什么要留下来?”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只是觉得留下来会比出去好。况且公子看起来是一个很温和的人,给他当奴仆也算是一件好事情。”
无言想了想,说实话,他留下来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他只是觉得留下来会活的更加轻松。虽然他向往自由,但是只要自己可以温饱,自由什么的,也不算啥。况且他感觉公子应该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所以他决定不离开。
“这样啊。”
长戈点了点头。他并不认同无言的想法,给人当奴仆,用自由换取稳定的食物,这不是亏大了。圣人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虽然不知是哪个圣人说的,长戈也不知道自己哪听得,他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食物能比自由的价值更高?
不过他并没有张嘴反驳无言,虽然他们算是朋友,但是也没有到可以当面指出别人缺点的程度。
看着天空的月亮,长戈想着自己不知从哪听来的那句话,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无言,我决定了,我要离开这里……”
………………………………
第七章.过度章
离开嬴胜府邸的人并不多,除了长戈之外还有两个男的。除此之外并没有人离去。或许是害怕嬴胜这个主人出尔反尔,或许他们认为,在这样的,人民比草贱的乱世之中,能有一处安居之所已实属不易。
生活是艰辛的,与其在外面艰难的活着,还不如在这里待着,最起码他们不用为了吃饱饭而发愁。
至于离开的人,他们并不关心。
对于离开长戈还有其他两人,嬴胜并没有为难他们。毕竟话是他说出去的,出尔反尔岂不是会让他很没有面子。作为很爱面子的人,嬴胜自然不会出尔反尔。
留下的人,嬴胜在跟青羽还有李四叔沟通了一下,给他们安排了一些简单的活,例如打扫院子,看大门等等,而青羽也正式成为庄园的管家。
在安排完自己买回来的奴隶之后,嬴胜便在庄园里开始了无所事事,悠闲的生活。
可是生活永远不会只有悠闲生活,还有杂事的侵扰。例如,没钱了。
没钱了,这永远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话题,尤其在这么个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少,没有经济的来源的庄园中。没钱了该怎么办呢?只能挣钱了。
庄园的院落中,嬴胜躺在一把躺椅上,一边想着赚钱的计划。
什么方法来钱快呢?彩票、赌场、抢银行,不过这几样嬴胜都不打算玩,彩票玩过了,赌场玩不起,抢银行不敢玩。除此之外还能干什么呢。
卖家具、卖衣服、开酒楼、开旅店,还是开青楼之类的呢?
说实话,嬴胜原来以为自己做买卖应该很容易,可是这两天想了想,发现做买卖还真是不简单。尤其是像他这样的笨蛋。
不过话说回来,那些穿越到各朝各代的前辈们,到底是怎样发家致富的呢。嬴胜上一世虽然是一个网络小说的写手,写过很多穿越文,但他写的都是一些十分yy的小说,基本上主角都不用动脑子,一个系统走天下。神来杀神,佛来杀佛。对于此时此地的他,根本没有多少借鉴。
到底要做什么呢!那道去和自己的老爹抢生意,开个酒楼。还是说可以……
躺在躺椅上,嬴胜望着天空的太阳,看着院子里跑来跑去的鸡鸭,以及鸡鸭身上掉落下来的鸡毛或者是鸭毛。
这些鸡鸭是青羽从集市买回来的,虽然庄园里现在多了很多人,但是仍然不够热闹,再加上自家的银钱不断减少,为了节流,还有让成为嬴胜侍从的奴隶不至于太闲,青羽果断上街买了这些可以下蛋的鸡鸭放养在庄园中。
其实这样也好,嬴胜并不讨厌在庄园里养一些能蹦跶的动物,因为这很像陶渊明所描写的田园生活。看着随处蹦跶的鸡鸭,嬴胜想起自己给端木蓉、月儿、还有晓梦做得的羽绒枕。说起来给端木蓉、月儿还有晓梦做羽绒枕纯粹是一个巧合,镜湖医庄虽然在郊外,但是它离县城并不算远,只是位置很偏僻,所以很难找到而已。
话说偏了,其实给月儿她们做羽绒枕的起因很简单,就是嬴胜再带着月儿去县城逛悠的时候,看到月儿有点冷。由于这个时代并没有棉花这种东西,况且就算有,没有轧棉机这种工具,棉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东西。
话再说回来,看到月儿瑟瑟发抖,嬴胜本想在县城街头转悠,找一找造纸的工具,可是在看到月儿样子,嬴胜转变,目标想找找看哪有卖棉花。
可是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卖棉花的店铺,他这才想起,棉花这话这种东西,好像是在明代以后才开始普及开来。在此之前,棉花并没有怎么普及。普通人一般穿麻,而有钱人、勋贵、官员之类的人,是穿丝绸的。
想起这个时代还没有棉花这种东西,嬴胜叹了一口。看着月儿瘦小的身躯,嬴胜本想脱下自己衣服给她,可是刚有动作,他才想起自己也只穿了一件单衣。就在这时一个农户,挑着一篮子小鸡,准备去卖。
在路过嬴胜时,突然一阵风吹来,一根鸡毛飞了出来,轻飘飘的落在嬴胜的脑袋上。嬴胜把鸡毛从自己的头上拿了下来,正准备扔,嬴胜突然想起自己前世有一次穿着一件羽绒服打篮球,一不小心被一起打篮球的人,用坚长的指甲,一爪子把自己新买的羽绒服抓开一道大口子。由于是冬天,而且那个时候经常有风,被风那么一吹,衣服的绒毛直接飞了起来,那场景简直悲伤的不要不要的。
想起自己那件羽绒服,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鸡毛,嬴胜眼前一亮,于是就给买了一堆鸡毛,简单加工了一下,然后让端木蓉缝制了一件衣服,然后把自己加工的鸡毛装进去。于是给月儿的羽绒服贬值做好了,剩下了的还没有用完的鸡毛,嬴胜为了不浪费,于是让端木蓉以同样的工序,制作出了羽绒枕。
躺在躺椅上,嬴胜看着在地上蹦跶的鸡鸭,陷入了沉思。自己要不要开一个服装店呢。现在是冬天,普通的御寒装束肯定不会太好。杜甫曾经写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虽然这首诗写的是权贵人家的骄奢淫逸,以及平民的悲惨生活,但是同样也从另一方面写出平民的御寒服饰实在是太少,不然又怎么会冻死呢。
春生夏长,秋收冬灭。在这种时代,冬天永远是残酷的剥夺的人生命的季节。
开服装店,嬴胜一边思考可行性,一边感叹诗人张养浩所说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当然了张养浩所说并不是他现在想的这种场景,但是也并不妨碍嬴胜对这句话的认同。
秦皇汉武也好,唐宗宋祖也罢。对于百姓永远的不过是在奴役,稳定自己统治,何曾真正的为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着想呢。
天下兴亡,皆苦百姓。
躺在躺椅上,嬴胜原本有些迷茫的心情渐渐清晰起来。因为他已经决定自己去开一个服装店。既然已经决定嬴胜也就没有什么好迷茫,安心的开始享受起这冬日里的阳光。
………………………………
第八章.开店
既然做好了打算,那么,接下来的任务便是执行了。
于是,再接下来的几天里,悠闲无比的嬴胜顿时变得忙碌起来。虽然他现在手下有不少人,但是真正能辅助嬴胜却并没有几个人,所以嬴胜只能自己忙碌起来。
既然是打算作服装生意,那么第一步就要找一个店面。找店面并不难,但是找一个位置佳,面积大,而且便宜的店面,那就不容易了。不过幸好张嘉和李义已经对桑海城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所以在转悠了两天之后,嬴胜很容易便找到一处既便宜,位置又好的店面。
找好了店面,第二步那就是装修,还有制作羽绒服。装修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偶尔跟那些工匠沟通一下,装修出符合嬴胜喜好的店面,也不是一件难事。而最难的那就是制作羽绒服,首先的准备原料,原料虽然很简单,就是鸡毛鸭毛之类的羽毛,虽然这些东西随地可见,但是做羽绒服这种对于羽毛需求很大的生意,去哪找那么大量的羽毛呢?这是个问题,还有就是既然要卖衣服,自然需要大量的人手,自己又去哪找那么多人手。
不过还好,自己这个小店前期生意肯定不会太好,不需要那么多人手,有自己府里这些人足够了。
于是嬴胜兵分两路,一方面派熟悉桑海城的张嘉和李义以及自己新收的小弟无言拿着一些钱去城附近的村子里去收鸡毛,当然了价格不会太高,另一方面让青羽组织府里的众人开始缝制衣服,毕竟羽绒服和普通衣服的区别就是衣服里有没有保暖性很好的绒毛,先把衣服做好,再装加工好的鸡毛,这样在速度上也不至于太慢。
至于嬴胜的任务,则是开始去桑海城中的各个衣店记录价格,还有去大街小巷和那些十分八卦的七大姑八大姨们聊天,为自己要卖的衣服做好价格定价。
除了这件事之外,嬴胜还要为大规模造纸制造准备材料和工具。毕竟开店只不过是他成为富翁打造秦帝国娱乐文化的前哨战。为了开拓自己的商业帝国,嬴胜自然不能只考虑服装店而不去为自己以后宏图大计进行规划。
有了计划,那么各个行动的进行自然是有条不紊,在嬴胜以及府内众人的努力下,很快,第一批御寒利器羽绒服很快就出世了。
看着摆在店里央视单一,看起来有些臃肿,但是保暖性十分好的衣服,虽然有些遗憾,但嬴胜还是满意的点了点头。其实他本来的规划是把服装样式做得多一些,可是现实总是不会那么尽人心意,由于他得庄园里除了青羽之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设计的天赋,就算是青羽设计的也是不那么尽人心意。最终嬴胜只好按照街上广罗大众身上衣服样式的统一性,做出了这批羽绒服。
这些羽绒服有两种布料,第一种是丝绸,第二种是麻。用麻布做成的羽绒服的适用主体是普通民众,这种羽绒服面料粗糙,价格便宜,只要十五文钱,而丝绸做得羽绒服就贵了,五十文一件,毕竟这是给富人官员以及那些勋贵子弟穿的,能多收一点是一点,谁让这些人有钱呢!
衣服做好的两天后,嬴胜的服装店终于开张了,店名跟嬴胜庄园的名字一样,名为知客。不知为什么,嬴胜很喜欢这两个字,所以就直接用在了店名上。
开张的第一天,跟嬴声预想的一样,一整天没有一个人,来了的人对嬴胜制作的羽绒服也保持怀疑态度,所以开张的第一天,服装店前门可罗雀,一整天只卖出了一件麻制的羽绒服。只挣得十五文钱。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店里也基本没有什么人,每天守在店里准备收钱收到发软的青羽,看到这样的情况,十分焦急的找到,自从第一天去了以后,就不再去的店里,躺在庄园里晒太阳的嬴胜。
青羽不着急也不行了,因为他们的财政已经到山群水尽的地步了,再有两天,她们府里这些人就会吃不上饭了,你让她怎么不着急。
看到青羽着急的样子,嬴胜并没有其他表情,仍旧十分淡定的坐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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