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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鬼故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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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iuiu的服装变成了一件件带血的皮草,而那些皮草俨然不是动物的皮毛,因为从外表看起那是一件件的人皮!
模特此时也变成了失去皮肤的人,其表情有的是在享受,而有的却显得那么的痛苦。看样子都不知道是死是活。
穿在模特脚上的azzede aia的高跟鞋此刻也早变成了死人的骨头制品,自然,那些国际知名的化妆品里面装的也就是脑髓和鲜血了。
看到这一切林月吓得连尖叫都忘记了,直到过了好久她才反应过了,随即便是一声惨叫。
此刻的林月只想要快点逃走,只不过过度惊吓已经要她站都站不起来。她只能在地上缓缓的爬行。
而当她来到门边的时候,门竟然被人推开了。而推开门的人看打扮似乎是来上班的,每个人都穿着昂贵且奢华的名牌。
只是所有人都长着一张一样的脸。那是一张没有皮肤,只留下血肉的脸!青色的血管贴在脸上,好像还在一跳一跳的。
而再看他们的手也是一样,这样想来他们全身的皮肤应该都已经失去了。
林月此刻连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怪物”从她眼前走过,然后坐在本应该是她们坐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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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之鱼翅
你吃过鱼翅吗?就是鲨鱼的鳍。活生生的剁下鲨鱼的鳍,再把鲨鱼丢回海里
你吃过人翅吗?就是人类的手,活生生的剁下人的手,再把人丢进海里
――引子
1 鱼翅
在一家看起来很豪华的餐厅里面,坐着四个人。他们分别是夏云飞、凯华、马非凡以及刘云梦。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也是四个富二代。而这家餐厅,是一家专门做鱼翅的餐厅。他们最喜欢吃的就是鱼翅,所以他们常常来这里。
“你知道吗?鱼翅的制作方法就是把鲨鱼的鳍活生生的割下了,然后在把鲨鱼丢回海里。”马非凡喝了一口鱼翅汤说道。他在说这几句话的时候脸上毫无同情的表情,倒是显得一脸的幸运。
接着马非凡又说道:“还是做人好啊,不止不会被砍下双手做成“人翅”,而且还可以享用美味的鱼翅。”
在场的其余三人对于他的话似乎很认同,是的,对于吃货来说动物的痛苦又算什么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了。
吃完鱼翅四人抹了抹嘴巴走出了餐厅,这次是夏云飞开车载着大家来的,自然也是由夏云飞开车载大家回学校。
他们不止是好朋友,还是同一个宿舍的舍友。他们的宿舍比普通的学生宿舍要来的豪了,四人一间的大房子看起来就和高级公寓一样,里面家具、厕所、热水器等一应俱全。
一进宿舍,刘云梦就嚷嚷着困,于是便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而剩下的三人则看着他的背影发笑。
刘云梦是他们中间最贪睡的一个,平时似乎没什么爱好。既不喜欢出去泡妞,也不喜欢玩游戏,似乎除了吃,就是睡。
剩下的三个人似乎还没有睡意,凯华就提议不如斗地主。三个人也不知道玩了多久,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在客厅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夏云飞第一个醒了过来,一看见躺在地上的两人便马上把他们摇醒。因为今天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去那家餐厅品尝今天才到的天九翅。
天九翅是鱼翅中的极品,说它是鱼翅中的皇帝也不过分。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吃到的,如果不是因为夏云飞的老爸是餐厅的股东,他们是绝对享受不到这份美味的。不过夏云飞也算讲义气,并没有一个人享用大餐,而是选择叫上自己的几名好友一起大块朵颐。
刷好牙洗好脸的夏云飞发现刘云梦还在睡觉,便一边笑着一边敲了敲刘云梦的大门。门并没有关,一敲门就自己开了。而房间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刘云梦就好像凭空消失一般!
“不会是他自己出去了吧?”凯华打着哈欠说道。
“这个死人,平时不是很能睡吗?今天怎么起得那么早。”马非凡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说道。看样子马非凡是在打电话给刘云梦,手机嘟嘟的响了很久,马非凡耸耸说道:“没有人接。”
夏云飞看了看时间,刚好十点。他说道:“算了,不管他了,我们先去餐厅再说吧。”说着便走出家门去拿车。
到了停车场夏云飞停好了车,便带着几人赶往了餐厅,因为餐厅附近不能停车,所以夏云飞只好把车停在餐厅对面超市的停车场。
一到餐厅门口才发现到处都是警察,一打听才知道餐厅里面死了个人!
“该死的,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这个时候死。”马非凡骂道。
他们三人刚刚准备走,突然就被人叫住了。回头一看原来是餐厅的主管,只看那主管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对夏云飞说道:“小夏先生,你们你们你们的那个朋友,他他死了!”
“什么?刘云梦死了!”三人几乎是同时脱开而出的。
原来今天早上一开门就发现刘云梦死了,而且死的很恐怖。他的手脚都被人剁去,然后又被丢进了大鱼缸,鱼缸里面的鱼也跟着都死了,鲜血把水都染成了红色。而其死因则是失血过多,很显然,他的四肢是被人活生生的剁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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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讲故事
“您真的要听我说这个故事吗?这个故事并不是我自己编的,而是十分真实的哦。”
“好吧,如果您不会害怕的话那我就开始了。”
――楔子
1
段凌云最近心情可以说是糟糕透了,其原因就是因为她开始了脱发。虽然说脱发并不是什么大事情,可她的脱发却显得尤为严重,一把一把的往下掉。
段凌云虽然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但是看起来十分的年轻,顶多也就三十岁左右,尤其是一头黑发,看起来又柔顺又黑亮。
所以她格外宝贝自己的这头黑发。
对于她脱发她的老公倒是显得不怎么在意,只是笑着对她说女人怀孕是会这样的。没错,她怀孕了,但是这不是第一次的怀孕,因为她之前还有一个儿子。
不过那个儿子并不是和这个男人生的,这是她的第二个男人,是一个房地产商。
其实段凌云除了心疼自己的头发以外更害怕自己会步那男子前妻的后尘,因为她现在的男人可是个十分花心的人。
段凌云的老公叫做王超,而他的前妻叫做许慧慧。他们为什么会离婚?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段凌云。
许慧慧是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和王超结婚二十多年了都没有孩子。这点要王超很不满意。
就是利用了这点,段凌云勾引了王超,并且怀了他的孩子。
至于许慧慧,她可能是受不了打击,所以自杀了。
她真的是自杀吗?真相只有段凌云知道。因为就是段凌云杀的许慧慧!
段凌云忘记不了许慧慧临死时候的诅咒,她诅咒段凌云不得好死!
不过段凌云并不是一个迷信的,但是现在她真的有点害怕了。因为许慧慧还说要段凌云失去一切,痛苦而死!
“难道是她要我掉头发的吗?”段凌云不知道最近怎么了,总是很爱胡思乱想,也许是孕妇都这样吧。
“妈妈,你最近精神很不好啊。”段凌云的儿子说道。
她儿子叫做庄瑞,是她和自己的前夫生的。虽然她前夫很没用,还是个酒鬼,不过她儿子倒是长得俊俏,而为人也乖巧。
“我已经没有爸爸了,妈妈你可得保重自己的身体啊。”庄瑞从小就是个十分懂事的孩子,无论是对自己的母亲还是自己的继父,当然他母亲和他继父对他也是很好的。
庄瑞的父亲是因为喝酒过量而死的,不过这只是表面看来,其实他之所以酗酒而死是因为他的酒里面有过量的甲醇,虽然说假酒中间都会含有甲醇,但是人为的也未尝不可。
而做这一切的自然就是段凌云了,谁叫那个男人没用又不肯和她离婚呢?
杀了两个人的她绝对想不到会有报应,而且来得那么快。
当然,除了掉头发以外还有其他恐怖的事情在等待着她。她的睫毛也开始掉了!
这对于一个爱美的人来说的确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何况段凌云这样需要用美丽迷惑男人的人呢?
“难道真的是她的报复么?”段凌云在心中想到。
“登登登”一阵敲门的声音传来,把段凌云拉回了现实之中。她沉了口气道:“是谁?”
“是我,妈妈。”庄瑞说道,“我看您都没怎么吃东西,我给您炖了碗鸡汤。”
“哦,进来吧。”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关心自己,段凌云感到了些许的欣慰。
喝过鸡汤后段凌云便躺在床上入睡了。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故事,当你听着听着你就会发现除了你之外还有一个读者。是谁呢?是我?还是她?总之她在你的背后,如果向你求救,你会救她吗?还是也觉得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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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
1 上海
民国十六年,一轮月色照着这座城市,像是把一切都包围了一样,昏暗的灯光就着月亮,冷冷的看着这座城市的众人。
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在大街上,看起来醉醺醺的,像是喝了很多酒,摇摇摆摆的连路都看不清了似得。
只见他身后站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女子的旗袍上面绣着好看的玫瑰花,是白色的,纯洁的像是“床前明月光”一般。
女子的脚步声很轻,静静的贴着地面,一步一步的走。
男人似乎没有察觉身后有人,而他当察觉到身后有人的时候,是从背部传来的痛感提醒了他。
一把刀狠狠的插入了他的背心,他还来不及回头就“咕咚”一声的倒在了地上。
“一个。”女子阴森且可怖的笑着。
谈笑间,一朵红玫瑰掉落在了地上,和着血,像极了一颗点缀与佳人额角的“朱砂痣”。
上海市市长被杀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上海为之恐慌,现场的线索只有一个,那就是悄然留下的一朵红玫瑰。
顾长风闻着玫瑰的香味,不禁蹙眉。
他是负责这起案子的探长,上面十分的重视这起案子,还给他下了死命令,一个月之内必须破案,不然他就得走人。
对于市长的死,一时之间人心惶惶,更有人猜测是不是敌对的特务所为。上海市内,那些所谓的名人,个个自危。
都害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个。
而顾长风则仍旧冷静的观看着这座城市,也顺手把玩着手中的这朵红玫瑰,他想不通凶手到底想要传达一种什么样的信息,是对于警察的嘲讽么?
然而即使是死了一个人,魔都也未曾停下过一刻的欢愉。
百乐门里面仍旧是歌舞升平,那些官员名流们依旧穿梭与大小的舞会,而市长的死,似乎也跟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人淡忘了。
可就在众人几乎把事情忘却的时候,那个穿着旗袍的女人又一次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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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收藏者
1
杜水竹喜欢抽烟,她是个优雅的女人,抽烟的样子也很优雅,吞云吐雾的气质很是迷人。
那天她仍然是一个人静静的在酒吧的吧台抽烟,成风则静静的坐在一旁远远的观望她。成风也不知道这样看了她多久,似乎已经很久了,久到成风自己都不记得了。
成风是个杀手,或者说是个杀人凶手。他喜欢杀死女人,杀死自己爱的女人。然后剥下她们的脸皮来作为自己的收藏。
成风看见杜水竹的第一眼就有种冲动,一种杀死她的冲动。
又一次见到了她,成风显得很是激动。其实他们的遇见不是偶然,是成风故意的安排。成风喜欢她,所以尽量的想办法离她近些。而每一次见到她,她都在抽烟,看起来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优雅。成风不止一次的想要抚摸她的脸庞,把她做成自己心爱的收藏品。挂在墙上,就像是把玩着一幅画一样。
每当到了夜晚,成风就会想起杜水竹,想起这个总是抽烟的优雅女人。而每到这个时候,成风都会走进自己的地下室。那里,有着成风多年来的收藏。那是一些美丽的女人的脸皮,虽然已经风干了,可成风对于它们的热爱仍然可以看出它们还在自己主人脸上的时候,那是多么的美丽啊。
成风总是很温柔的抚摸着那些脸皮,就像是抚摸着自己的爱人一样。事实是那些脸皮本来就属于成风的爱人。
成风拿起了其中的一张脸皮,他陷入了沉思。那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子的脸皮,也是成风的初恋。他们和普通的情侣一样,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面相爱,毕业却意外的没有分手。女孩跟随成风来到了这座城市,他们本来的生活是很甜蜜的。只是可惜,刚踏入社会的成风终于了解到了底层的苦难。没有钱,没有关系,成风在这座城市卑微的如同蝼蚁。
生活总有着数不尽的挫折,那些挫折压的成风踹不过气来。他的脾气开始变坏,他开始了抽烟、喝酒,偶尔还会去赌博。他像所有底层的男人一样,变得粗俗不堪。
有时候成风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大发脾气,他甚至开始动手打女孩。一次次的施暴,一次次的道歉,女孩一次次的原谅。终于有一天,女孩不在原谅成风,成风却不想女孩离开,他爱女孩,太爱太爱,爱的不能没有女孩。所以他杀死了女孩,留下了女孩的脸!
成风还记得那一天,外面下着暴雨,因为一些小事情,成风和女孩吵了起来。时间终归还是太久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小事,成风记不起来了。他只记得女孩说要走,看起来是那么的决绝,那时,成风的脑子一片模糊。他随手拿起了烟灰缸,朝着女孩的头砸了下去。鲜血顺着女孩的额头流了下来,就好像是外面的雨一样,哗哗哗成风受不了这种气氛。于是他一下,两下,三下的砸着,直到女孩烟气。
看着那一具冰冷冷的尸体,成风显得有点慌张了。他不是害怕警察,而是害怕女孩腐烂,那样,他就再也见不到女孩了。
成风在不安中拿来了小刀,他仔细的剥着女孩的脸皮。女孩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成风,成风看见女孩的眼睛,那是多么的水灵啊。小刀很快插入了女孩的眼睛,那一对水灵灵如同钻石一样的眼睛很快就被挖了出来。成风小心翼翼的收藏了那对眼睛,也小心翼翼的收藏了那张脸皮。至于尸体,成风不想浪费。成风选择把女孩的尸体煮成汤,他要永远和女孩在一起!
成风放下了那张脸皮,他眼睛有意无意的看了看桌上的一个玻璃杯,那里面放的是那个女孩的眼睛。
“真美啊,我最喜欢你的眼睛了。”成风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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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
第一章 月亮
一轮月亮照耀着一个小小的庭院,打在了井中,像是跌了下去的玉盘。借着洁白的月光,细细的看去这个小庭院,里面有牡丹花,那是红色的,像是血染的一样,在漆黑的夜晚看起来有着些许的渗人。
再看还有白色的茉莉,那是脑浆的颜色。青色的竹叶呢?有点像是尸斑的颜色。总之整个小院子里面透露着行将朽木的死人气息。
而这个小院子里面住着的人,是这家府邸的大少奶奶。不知道何时起,她就开始了病恹恹的,这很是应景。
一阵风吹过,房里的咳嗽声音也传了出来:“咳咳咳”她像是总是咳嗽,好像好不了了似得,可不止好不了,也像是死不了。
不知道咳了多久,也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的。
因为久病,她遣散了所有的下人,只留下自己一个人呆在房里面。而下人其实也不愿意去那个房间,一个久病的寡妇,有什么好让人想亲近讨好的呢?
顺带一提的是,她的相公,也就是大少爷早在多年前就去世了。在这个腐朽的年代,任何地方都透着一股现实的味道,尤其是这样的大宅子。
又是一夜的咳嗽,却在凌晨时分慢慢的停了下来,而当第二天众人一进去看才发现,原来大少奶奶已经死在了房中。
算是解脱了吧。
一个死了丈夫的少奶奶,在这个宅子算不得什么,反正还有二少奶奶和三少奶奶。众人冷眼的看着这一切,而主管这个宅子的老夫人表情也是冷冷的。
“埋了吧,风光一点。”她说。
她的眼睛似乎是半闭着的,就着满脸的皱纹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她年迈的身体发出了同这个时代一样的味道,那是即将宾天的味道。
众人听着老夫人的话只能默默的应着,即使是同情大少奶奶的人,也不敢多说一句。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有数,有人早想大少奶奶死了。
是啊,一个不痛不痒的人,活着又能如何呢?
而对于老夫人,似乎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儿媳妇。老人家总是迷信的,或许在她看来这个媳妇是克死自己儿子的罪魁祸首,只是碍于这儿媳妇娘家的面子,故而隐忍着罢了。
这也算是她的病为什么治不好的原因吧,老夫人并不着急她的病,用的药又怎么会好呢?
至于大少奶奶的娘家,似乎也不怎么在意这个女儿。她就像是一片小小的叶子,跌落水中激起了一会的涟漪,可最后归于的始终还是平静。
她会和叶子一样腐烂。
月亮仍旧兀自的看着这大地上的人们,可那些愚昧的人们却不知道一场杀机正在等待着他们。如果你仔细的去闻,空气中现在就透着一点一点的血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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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道之缠足
引子
中国古代有着三大国粹,分别为缠足、阉割、姨太太。前两种皆为惨无人道的酷刑。其实无论是阉割,亦或者是缠足,都不过是当时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
人和人竟然是那般的不同,男人,为了自己变态的**竟然要成千上万的女人变成残废,永远成为寄养与笼中的小鸟。
第一章 乡村
凌风是个普通的大学生,成绩一般,家境一般,长相也是一般。然而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有着一个如仙女般好看的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叫做夏云瑶,比他小一岁,是低她一年级的学妹。长得清秀端丽,举止也十分的优雅温柔,是那所大学的校花。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校花竟然看上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人,这在凌风自己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而在别人眼中,凌风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
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凌风格外的珍惜自己的女友。当然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那是凌风的一个特殊嗜好。他十分喜欢小脚的女人,而夏云瑶则刚好有着一双很小的脚。
凌风曾经有幸目睹过缠足后的脚,那是他乡下老家的一位老妪。他曾亲眼看到那裹脚布下的一双金莲。
三寸金莲是当年衡量美女的重要标准,然而在现代看来那畸形的脚一点也不美,甚至可以说是丑陋恐怖到了极致。可凌风却不这么认为,在她看来三寸金莲是这个世界上面最美丽的标志,胜过一个女人长相的百倍。
只可惜现在再也不会有女人缠足了。
虽然女人不再缠足,但是小脚的女人却也不少,所以凌风从小就暗暗发誓自己的女友一定要脚小,而且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因为小脚,凌风可以说是对自己的女友言听计从,就好像这次自己的女友要自己陪伴她回老家一样,他也是一口答应的。要知道凌风其实是很不愿去那种穷乡僻壤的,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没有网络那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啊。
凌风不记得自己到底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他只知道那条公路烂到了极致,一路的颠簸害得他晕车晕的要死,一下了车就立马找了地方大吐了起来。而夏云瑶似乎是习惯了这样的颠簸,在一旁显得很是兴奋。
当凌风吐完以后夏云瑶便笑着搀扶着自己的男友进了村。
村子里面的风景看起来很是美丽,似乎并没有被大城市所污染。而这里的人们也还保持着以前的生活作息,那些古老的如同文物的器具依旧在这里存在。一刹那凌风有了穿越到古代的错觉。他甚至有点激动的想到这里会不会还有人缠足。
果然,这个村子的确有人缠足。挂在每家每户门前的裹脚布就证明了这点,看到这里凌风显得无比的激动。
他的心中甚至有了想甩掉自己女友,重新找一个的邪恶念头。
刚一安顿好凌风便急着要自己的女友带着自己到处逛逛,说是想要熟悉熟悉环境,和乡亲们好好沟通沟通。而他实际的目的则是为了一窥那些缠足女人的脚,虽然说她们是穿着鞋子的,不过凌风却仍旧可以从那双畸形而又变态的脚上产生无数恶心的遐想。
果然,那些女人的脚都很小,看样子应该是缠过足的。这让凌风感到了一阵阵的激动,只是他心中有着两点可惜,一个是自己的女友竟然是双天足,第二便是不能握住那些女人的脚好好的观赏把玩一番。
不过除了缠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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