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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术神录-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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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强撑起身体想要追过去。

    竹简还未落地,背影已经走远。

    千年的相思,千年的等待,千年的…孤寂

    再见已是千年,伊人何在。

    这大商的江山与我无干,这漫天神魔与我无干,这所谓大劫与我又有何干,这世上,唯一在乎的人,已经在这冰棺里等了千年。

    你还记得我吗?指尖碰触,余下丝丝寒冷。只可惜,这万载寒冰所制的冰棺,只能保存你的容颜与那早早化作白发的青丝,却不能存住你的灵魂。我是多想问。

    你会恨我吗?会恨吧,约好的三年,不论这天下变成什么模样,我都回来。我失约了。七年后我回来过,只是这里早已人去楼空,我寻了一次又一次,寻遍了朝歌的大街小巷,却再也没能寻着你的身影,满天的火光,烧掉的,是我心中的希望。

    如果我早些回来,这天下姓子还是姓姬都不去管,是不是能够早几百年找到你、见到你、抱着你。

    为什么,你不是说过,持子之手,与子同游的吗?

    如果那时你挽留,我一定会留下来。

    如果能有来世,我绝对不会再与你分开。

    这强大胜过满天神魔的男人,终究是在千年之后,抱住了千年之前就想抱住的人。

    棺中唯一陪葬的,是生前从不会让别人看的竹简。此刻滚落一旁,却如同那往日里翻阅一般,渐渐展开。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繁华如秋水,未可永远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花样的容颜,转瞬不见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观白云苍狗,忽隐忽现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明镜悲白发,泪洒江天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忆繁星点点,相依相恋

    人间五十年,过眼云烟

    生不能同床,死愿同穴

    那踏碎魔神的脚,化作绵延的树根。那撑起一方净土的躯,化作顶天的树干。那使出万千仙法的手,化作纠缠的树枝。那从不曾低下的首,化作遮阳的树冠。

    嫣然,我只愿你,在我怀里,永不分离。

    虚空中传来的,是仙界有些欢喜的叹息。

    如此轮回,眨眼过了数个五十年。

    “师父,那时什么山,好漂亮啊!”初次上山的六岁孩童,紧握着一双粗糙松皮一般的大手。

    “哪座山?左面那座吗?那叫做断肠崖。”老道眯起了双眼。

    “为什么那么美的山,要叫做断肠崖那么怪的名字?”

    “这山,有一个传说,一个神仙与凡间女子相恋,那时候恰逢天地大劫,等那神仙平魔归来,那女子早就死了。那神仙,就把她葬在这里,一剑劈开了这曾经联通天地的高山,从此,这山就叫断肠崖。”老道摸摸孩童的小辫子:“那神仙,断了这联通天地的高山,自己也就留在了人间,化作了那崖上最古老的梅树。这两山上所有的梅树,都是这神仙的子子孙孙呢。所以,山下的人们,又叫那断肠崖做梅花峰,那瀑布,就是梅花瀑,那底下的潭水,就是梅花潭。”

    孩童瞅了老道一眼,暗自撇了撇嘴巴。若是雨秋姐姐来讲,一定不会是这三两句就说完的故事,雨秋姐姐一定会把这个故事讲的无比精彩。

    又往前走了一阵,已经到了梅花峰的脚下,孩童扯扯道人的衣袖:“师父,上山之后,我能去梅树那玩吗?”

    “不行”老道故作凶恶状:“那梅林里面可是有师父都打不过的妖怪,师父的师父都打不过那里的妖怪。你要是去玩,一定会被妖怪抓走。”

    “师父,妖怪抓小孩要做什么?是他太寂寞了,要找人聊天吗”

    老道沉默一会儿:“也许是吧。等你长大了再去,到时候也许那个妖怪就不寂寞了。”

    孩童用力点点头:“我一定多吃饭,快长大!”

    老道欣慰的摸摸孩童的头,一把将他抱起,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紫宸,师父不愿意你做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也不要做那所谓龙头凤尾的绝世高人。一辈子,平平安安,师父就很满意了。”说罢,老道迈开双腿,扛着孩童,伴着笑声,奔着那梅花峰去了。

    徐傲眨巴眨巴眼睛,擦了擦嘴角溢出的口水。原来是场梦。
………………………………

第七十一章 山中不知饥和饱

    都说山中不知岁月不知寒暑,真在这山里住下一段时间,只能说,感受不到寒暑的那些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偏偏这大秦演武堂,缺的从来就不是疯子和傻子。

    日出带着露水的晨风弥漫在山间,那些早起的疯子与傻子已经对着朝阳吐纳更新。

    略有单薄的衣裳让人不由怀疑起它究竟能驱走几丝寒气。

    更有那真豪放的或假豪放的,干脆**着上身,或练剑、或诵文。

    那功名路进来的弟子,多半对此视而不见。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你不曾打扰我,愿意做什么,是你自己的事情。

    那穿的跟个大号葫芦一般的徐虎,一早就坐在树下,对着朝阳打坐练功。倒是金钱路进来的人里少有的勤快人。

    一般再过半个时辰,吴三刀起床后,十有**会把他和瘦猴一般的孙显圣捉去练刀,刀剑比不过人家,若是这内力还比拼不过,徐虎自认是没脸见人的,所以每日里这内力练的是越发勤快。

    瘦猴一般的孙显圣,天生经脉不通,不过倒是有几分力气,更是在兵器一道有着自己独特的天分,不论剑法刀法拳法,他都能删删减减增增改改之后,把它整合成棍法。

    最初的孙显圣,只能在吴三刀大姐的刀下坚持个两三招,如今却是能你来我往拼上半天了。虽然总是免不了落败,但依着孙显圣的话来说,也只是看她吴三刀是个女子,让着些许。

    决口不提当初差点被阉割了的事情。

    就跟当初被徐傲一掌拍下酒楼一般,二者都是孙显圣的逆鳞,徐胖子敢提,不死不休。

    下面我们再说说那开门不利的徐傲大爷。

    徐傲虽然住在铁血路那里,可毕竟不是铁血路出身,铁血路的弟子大多对他有些敌意。所以这种人最多的时候,徐傲多半是在房里窝着,默默在识海里翻阅鸡尾道人传授的《天道术法篇》。

    这倒不是说,每日里的晨练对于徐傲不重要,只是为了避免尴尬,徐傲选择窝在茅屋里修炼而已。

    鸡尾道人传授的这本书,看似粗浅,却比演武堂中记载的同样的术法更为详细,施法要求更低,依照中国人多年来的留一手的做法以及徒弟学会饿死师父的想法来说,多半这《天道术法篇》不是仙界传下的原版,就是专属于诸侯阶层的秘笈。

    像演武堂这种连叛国大罪的后人都能进入的学府,想必是不会学到原版的。

    未曾修改的密法配合诸侯天生异于常人的力量,代表的是永世的稳固与长久的阶级。

    至于士族阶层,多半没有血脉之力的士族至少还有诸侯赏赐下来的密法可以修炼,安稳的替诸侯看家护院还是足够的。想要翻身做主人,那就有些不足了。

    平民?演武堂并不是一个适合平民进去的地方,哪怕是在演武堂低位最低的铁血路子弟,那也是士族阶层。

    有也只有徐傲,在嬴无妄不知发什么疯的情况下,才混进了这平民禁区,若是被别人知晓他仅仅是平民出身,怕是他背后的嬴无妄大人,都得喝上一壶。

    徐傲进入演武堂几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除了最先接触的徐虎等人,也就与那铁血路的姐弟两有些交集。其余时间多半不是躲在茅屋里修行就是去没什么人的偏僻地方练剑。

    只可惜,徐傲对于剑术,实在是没什么天分的,练来练去,终究只觉得是一副花架子。

    也许跟年龄身高也有关系,毕竟你让一个四五尺高的少年挥动一把三四尺长的青铜剑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练剑的时候,偶尔遇到那个牵着碧眼金睛兽俊朗青年,双方微笑一下也算打个招呼了。

    徐傲当初听到演武堂的名字,还以为是那种类似于前世军校的地方,想象中应该是那种按时起床,跑操,习武,吃饭,就寝的单调生活。

    如今才发现,这里更类似于前世里的某些大学,老师按时按点的上课,学生去不去听课都行,考试过了就成。

    你去或者不去,师父就在那里,爱去不去。

    所以那些文官子弟多半抛弃了剑术军阵等等在他们看来无用的课程,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治国之策的学习中,当然也有更多的时间与其余人嬉戏打闹,毕竟他们不是铁血路的倒霉鬼,哪怕成绩有所下滑,也不用丢了脑袋。

    那对铁血路的姐弟,弟弟与徐傲差不多大,体弱多病,但是偏偏是个军阵上的鬼才,几次推演将派来讲学的大人杀的哑口无言。姐姐则是刻苦修行剑术,也算小有所成。

    徐虎不让徐傲跟这姐弟两接触,所以在人前,徐傲也适当的与他们保持距离,只有在晚上才会悄悄地带上点白日里借着练剑的机会,用那术法篇中记载的一些小法术打来的野味,与他们分享。

    长此以往,那干瘪小鬼的身体总算也有了些起色。

    徐傲则是提前进入了长身高的年纪,几个月也从徐虎的胸前长到了徐虎的鼻尖。倒是引得他们一帮人啧啧称奇。

    山中不知年月,如此安稳的到了冬季。
………………………………

第七十二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又是一年冬季,烈日与暴雨席卷了整个九州大地。

    各国观星监一致认定,这异常的天气与三仙山传来的消息中跨界的魔头有关。

    北狄入侵的脚步,总算也随着这席卷九州的泥泞暂时放缓,此时大燕国已经丢失了北方一小半的领土,有多少灾民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只怕没人清楚。

    曾经在南部防御秦赵两国的铁骑也调集了一多半去北方,只是这泥泞的天气,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过去,双方都被陷在了这泥沼之中。

    每个月一封的七殿下的信件中提到了几件事情。

    一是嬴无妄大人自打去了镐京,小半年来毫无音信,只是他的师父,传说中的大秦两剑圣之一的颜士卿传给秦王一封口信,提到了嬴无妄大人受了重伤,正在镐京疗养,具体情况却没有多说。

    二是夕去北方调查刺杀燕国王弟一事,金甲被牡荆叶送了回来,也消除了两国之间的误会,至少说是表面消除了两国之间的误会。夕却陷在了一处上古秘境里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短时间却出不来。

    三是落日关时,徐傲献上的马镫,如今已经列装了大秦一半的精锐骑兵。在训练中,未换装的骑兵与换装的骑兵‘阵亡’比高达五比一,也就是五个以前的精锐骑兵,才能拼掉一个换装之后的精锐骑兵。秦王因此赏赐了嬴逸一支十万人的骑兵队伍。嬴逸因此也分了其中一个千人队作为徐傲的亲兵,这倒是演武堂建立以来,学员所带来的最大的亲兵队伍了。

    最后一条是关于徐傲等着分红的无籽西瓜的消息。无籽西瓜早在一个月前就熟了第一批,只是这从未见过的无籽西瓜谁都不敢尝试第一口,于是乎,几名天牢内的死囚倒是成了九州世界中第一批尝到无籽西瓜的人。如今无籽西瓜在咸阳城内已经炒到了一两黄金一个的地步,记得,是按个卖,瓜的大小全凭嬴逸身边那个黑汉的意思,一时间,这沉默寡言的黑汉倒是成了咸阳城中最受欢迎的人。

    这第一个月,嬴逸的几处瓜田就给他带来了超过三千两黄金的利润。于是嬴逸拿出了其中的一千两,在咸阳城外又买下了数十亩地,打算专门培育无籽西瓜。对此,秦王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只是在嬴逸进献了几个无籽西瓜之后,赏赐了他一把剑与一百对奴隶。那剑是秦王所赐,嬴逸自然不好转赠给徐傲,于是命人打造了一柄宝剑随信带了过来。

    徐傲也是对这些人的商业头脑近乎绝望了。为什么无籽西瓜能卖那么贵,不就是因为稀少嘛。要是扩大生产规模,那怎么可能还卖出一两黄金一个的天价。于是乎,徐傲在给嬴逸的回信中狠狠的斥责了他的商业眼光。以及给他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品牌价值、什么叫做形象宣传。

    于是在最近的一封信中,嬴逸表示,对外说,只有最初的那几小块瓜田能够种出无籽西瓜。其余瓜田就用来种植普通西瓜。另外,在几个私人场合,宗正大人、国舅大人、丞相大人、太尉大人都对七殿下的瓜赞不绝口。具体嬴逸给了他们什么好处,信里没说。嬴逸在咸阳城的市集买了个店铺,原本最常见的店招单单的一个瓜字,也按照徐傲的建议,换成了从没人见过的招牌牌匾,牌匾上书:七王子的瓜。店内安排了数十名貌美的各族女奴穿着各自的民族服饰,虽然过来买瓜的多半是管家一类的人物,可毕竟也算能跟家主说得上话,多搞些新奇的噱头,总归能传一部分到家主耳中。这品牌形象,就出去了。

    果不其然,最近这瓜已经涨到了三两黄金一个的地步。

    于是乎,徐傲的分红也是达到了徐虎他们瞠目结舌的程度。

    每个月千两黄金打底是什么概念?要知道,秦王那几个尚未及冠的王子,一个月也不过才十几两银子,折合成黄金那是一两多点还不到二两,而徐傲如今一个月的分红就是六七百个王子的月俸。

    这几个月里,徐傲等人除了增长了不少的肥肉与身高,据说也增加了那么点实力。

    只不过这增加的程度,估摸着和体重的增加程度成反比。

    那柄剑,徐傲倒是用不上,也就转赠给了国舅大人的公子,那句宝剑配英雄,让那个温文尔雅的公子哥也乐的合不拢嘴,一时间,与徐傲亲近了几分。

    徐傲又花费了几百两黄金买了些礼品送给了太尉大人的侄子,不过吃了个闭门羹。搞得徐傲有些悻悻然。

    于是乎那些礼品就被徐虎等人瓜分了。

    那铁血路的姐弟,徐傲也悄悄塞了十几两银子给他们,另外拜托她们姐弟打探下铁血路的众人,有什么钱财能解决的困难,毕竟他是住在铁血路的聚居地,左邻右舍的,能帮一点是一点。

    校尉老大人找徐傲深谈了一次,也就不再管他。毕竟千河郡徐家的私生子笼络人心和七殿下授意的笼络人心是两个全然不同的事情。

    只是在每个月给秦王的密报中提了一下这个事情。据说,秦王也只是笑了笑随手放在一边,想来是没事的。

    这年冬月二十,太尉亲至演武堂,传秦王口谕。

    第二日,演武堂十至十五岁学员分为两路随军奔赴边关。一路往西、一路往北。
………………………………

第七十三章 出发前夜攒功德

    整个演武堂内适龄的学员分属两个队伍,一队由国舅大人的公子领队,出发往北,与北方军汇合后直奔燕国,与燕国骑兵一起支援北方战场。

    两国究竟达成了什么秘密协议,除了两国高层少数几人,只怕是没人知道,就连国舅大人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一脸难以掩饰的震惊。

    于是把身边风雨雷电四大高手派到了唯一的儿子身边,以保安全。

    随着风雨雷电四大高手来的,还有一百名死士以及各色丹药。

    那四大高手身着犀牛皮软甲,手持各色兵器,想必都不是凡品。

    只是徐傲见识浅薄,除了剑和刀能够勉强分辨出好坏,奇门兵器那是一窍不通。

    另一队由名不见经传的一名秦姓女子带队,却不是相对来说身份地位更高的太尉大人的侄儿,其中有什么玄虚,只怕只有如此安排的太尉大人才知道。

    不过,以国为姓,想必身份地位也是不低的。

    原本那位骑着毕方的公子哥还想反驳几句,一听说是太尉大人的意思,虽然皱了皱眉满脸的愤愤,却也安稳了下来。

    徐傲主动报名要去往西的队伍,却被校尉老大人拒绝,只说这分配的名单是秦王亲自拟定,任何人不得更改。

    于是,徐傲、徐虎、孙显圣、铁血路姐弟以及其余众人,随着国舅大人的公子一同出军北部。

    吴三刀和徐虎那些狐朋狗友们则一同去往西部。

    从吴三刀与那秦姓女子有说有笑的样子来看,两人也是及其熟悉的。这也让徐虎和孙显圣二人悬着的心相对放了下来。

    至于其余那些糙汉子,爱死哪死哪去,徐孙两位大爷才不会去多管。

    就在秦王口谕宣布当日下午,各家陆陆续续送来的兵器、侍卫、丹药、符咒等堆满了本来很宽敞的演武堂大殿。

    各人依着花名册上前领取自己家族或者背后靠山送来的物品,这些物资每多一份,将来战场上保命的机会就多一分。

    嬴逸倒是没给徐傲送来些什么,只是备了三张据说能够保命的符咒以及一封让其顺路带给飞雪关陈将军的书信。

    这演武堂大殿内来往的,无一不是功名路和金钱路的弟子,那些铁血路的倒霉蛋,哪会有人雪中送炭。他们用着最差的兵器盔甲,用着最差的丹药,拥有最高的死亡率。可以说,他们的待遇,有可能连普通精锐的待遇都不如。

    各家随从被明令在山下山谷中等候,所以一时间,山下飞禽走兽绝迹。偶有露头的,多半也是片刻就被捉去下了汤锅。

    徐傲回到住处,收拾行囊。

    “徐小子,不趁机笼络人心?”久违的鸡尾道人忽然吭气儿,倒是吓了徐傲一条,手中正在揭开布包的青铜剑差点儿摔落在地上:“小子,你注意点,别把我的剑摔了!”

    徐傲没好气道:“你忽然出声,也不怕把我吓死。”

    “唉,老夫在恢复元气,要不是眼看你要错过一份天大的功德,才懒得搭理你。”识海中,鸡尾老道右手手持七彩琉璃壶,左手持着美玉酒樽,碧绿色的液体倾泻而下,徐傲哪怕只是在识海中见到,也是浑身一阵舒畅。

    “唉,这天上的仙茶,已经好久没喝到咯。虽然这识海里只是假象的幻象,好歹也能回味回味滋味。”鸡尾老道一口将酒樽中的茶水灌了下去,毫不顾忌用酒壶酒樽喝茶是否合理。

    鸡尾老道回味片刻,摇了摇头:“还是不如、还是不如。”

    “你刚才说一份天大的功德?”

    “不错,正是一份天大的功德。”鸡尾老道收起所有杂物,只身站在徐傲虚空一般的识海中:“想办法多救几个铁血路的倒霉鬼,就是这份天大的功德。”

    “呵呵,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你突发善心。就算你不说,我能救的时候也一样会救的。”没说出的半句,只怕就是,如果救不了,打死也不会去救吧。

    “唉,愚昧。我说的功德,是真的功德!用你世界的话说,就是九州大陆降下的功德金光!你若是能有功德金光护体,首先拥有的好处就是赏罚仙雷伤不到你。而对你最有用处的就是,九州大陆对你的排斥将会小很多。”老道顿了顿:“就拿你上次在落日关来说,要不是那小道功力不够,加上老夫从旁掩饰,你早就被那小道一剑斩了。如果你这次能够多多获得一些功德金光,哪怕下次那个小道的师尊来了,老夫也有七八分把握能够替你遮掩过去。”

    “不对呀。”

    “不对在哪?”

    “你不是一项自称老道我的吗?怎么忽然改口自称老夫了。”

    鸡尾道人强忍着恨铁不成钢的情绪解释道:“道由心生,所谓老夫也好,老道也罢,不过是个称呼,知道是我就行。随心才是天道。记得老道的话,多多积赞功德,对你只有好处。”说罢,老道一挥袖子,将徐傲从自己的识海推了出去。

    徐傲略微考虑了一下,这老道虽然神神秘秘的,往日里也不出现,但是出现的时候似乎也从没坑过自己。

    宁可信其有吧。

    是夜,月色皎洁,依然是如往常一样的好天气。

    偶有没睡四处溜达的,就能见到徐傲扛着一口箱子直奔校尉老大人居所去了。
………………………………

第七十四章 城外马蹄泥泞

    燕国中北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或者说是草原更为合适。这里没有丰富的物产,没有高大的乔木,甚至都没有略微大型点的动物,就仿佛盘古开天地之后遗忘了这里一般。

    这里只有无尽的牧草与黄色的黏土。一旦下雨,就是泥泞不堪。

    这里,就是王弟萧远的封地。

    身为蓟侯的他放弃了京城优厚的生存条件,来到这简直可以称为鸟不拉屎的地界,一步一步的带领着燕国的守军与他从京城带来的各色工匠,扩大城池,修建道路,祭拜仙灵,开垦牧场。

    终于在这贫瘠荒凉的黄土地上,建出了星罗棋布的大小城池,一条条用石灰、米浆、兽血浇筑夯实,又经过术士修整过的坦途,链接各处。

    共同构建了一个以孤竹城为中心的巨大八卦阵。

    这阵外每隔几里路就是一处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均配置了一名武官以及为数不等的士兵。一旦有人发现敌情,就会点燃狼粪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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