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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秋-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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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卿衣则是笑了笑,隐隐约约,却似有些倦容。
“执意把我关入大牢的,岂非就是我的大哥和老豆。”
“想起两个人公正不阿的样子,我的牙就痒。为了不恨两人,我从来不想。”
于是他就不猜了。
他实在没有这方面的想象。当然,他也知道既然话头被打开了,孟卿衣无论如何都憋不住,一定想把话说完才好。
马车里沉默。突然就沉默。
然而沉默很短暂。
他当然没有错,孟卿衣果然开口述说。
“那些日子,我每天只想着待会儿要吃些什么。”
“我每天都很期待会吃到不同,也每天在揣摩这道菜厨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常常在孟卿衣的身边感到无奈,现在同样是这种感受。
他道。
“你就只想这些?”
孟卿衣咧嘴笑道。
“那时候,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复杂的事了。”
他再次把眼睛闭上,不想理喻了。
孟卿衣还在笑,笑了很久,才以细若蚊蝇的声音说。
“只是现在发生的事,简直比那时候更复杂一百倍。我做不了抉择,我也无法同你明说。我希望你不要怪我。”
他似乎,陷入了沉梦。
………………………………
关口 (2)
不停蹄,两架马车一直在雪路上走。
现在已是月色浓郁,繁星载斗。
能在冬天里看见这样的星空,已实在是不易。
他忍不住伸出头,默默地去看整片寂寞的星海闪烁。
这时候,前方的两个车夫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将控制奔马的缰绳易手,下半夜的行驰就由第二个马夫掌握。
越靠近夹马道,他的心就越像发条一样紧绷。
倒不是因为畏惧,一个把生死都置之度外的人,本就没什么可畏惧的。
他只是想到了许许多多关于萧云乱的传说,简直比天底下排名第一的杀手还要离奇,还要幻沫得多。
如今屹立在大荒之巅的三大帮派,乃是墨雨堂、引君坊、夹马道。
墨雨堂本就有百年的基业做底,更在上任帮主孟思年的纵横手段下,到达了鼎盛。其中不得不提的是平定大荒的终结之战上,孟思年一人率百骑,横空出世,并作夙鬼军的左翼,与赵子暮交相辉映着配合,将东海、南疆的一万援兵打了回去,至此才奠定了以谢氏王权为统的数十年安定。二十四年后孟思年成为了堂主,于唐城请礼,唐王感念当年之情,许诺在位一日,墨雨堂在江湖就有一席。
那时的墨雨堂,独占鳌头。
直到七八年后,才有引君坊迎头赶上。
引君坊的家底一点也不亚于墨雨堂。本质上,引君坊是由许多殷实的豪族秘密建立的暗中的刽子手,所以打从一开始,引君坊便从未缺过财银。最壮大的时刻,只凭一坊流动的金银就可以与半个大荒相抵。如今稍略显出颓势,却是因为当初的家主薛礼消失得了无踪影,其余几大豪族背地里都在打家主大位的主意,权衡利弊后,最终只得选出最平庸的刘氏掌舵。
而夹马道之于墨雨堂和引君坊,分明不同。
夹马道既无功业,亦无财资,甚至一向有妙仙王的虎视眈眈。
因为夹马道收留的都是些贩夫走卒、船工侍护,帮众哪怕迅速地壮大,当真能喋血厮杀的,不过只有连余殇、胡狼二人。谁都没有想过夹马道能够取缔妙仙王,成为一方枭雄。偏偏这一切就被萧云乱做到了。
那时妙仙王已有吞噬夹马道的念头。妙仙王号称三千人马,大举要向夹马道进攻。
彼时的渝城还不是现在三不管之地,妙仙王迅速就踩过夹马道的关口。大小七战下来,夹马道依仗天险,尚保留了些气数,而胡狼身扛十七处入骨的伤依旧在马上倒海翻江,为夹马道守住了最后的几尺地方。
就在所有人都悲悯地看着夹马道消亡时,一席黑衣穿过了阴郁的夜,入得引君坊。
萧云乱悠然地坐下,和刘徽宗论道。
那时引君坊上下已有碎语闲言,对于刘徽宗的评价只有“庸人”二字。
那时萧云乱抛出那个可以让其声势兴旺的提议。
萧云乱的话很简单。
“引君坊什么都好,就是占据的地盘太少。”
这一句话直插刘徽宗的心头。
便是因为所拥据的地盘不多,哪怕引君坊用来招揽人才的资金再多,仍是不够收纳。
刘徽宗立刻就被说动了,却还是忍了下来。
“事成之后,怎么分?”
萧云乱道。
“妙仙王的资金钱财,当然是见者有份。至于地盘,我只要渝城划出来,不论你我,都不能吞占。”
刘徽宗一听夹马道竟半块地盘也不索取,再无别话,答应下来。
第二夜,萧云乱已经在孟思年面前。
孟思年分明能在萧云乱的身上看见自己的身影。
孟思年对于萧云乱又欣赏,又警惕。
萧云乱已然开口。
“引君坊不日就要出动。”
孟思年略一蹙眉。
“哦,你居然能把刘徽宗给说动?”
萧云乱淡淡道。
“妙仙王倾巢而出,后方本就虚空,我想孟堂主当然看得懂。假说孟堂主没有歼灭妙仙王的雄心,我信不过。”
孟思年幽幽道。
“那你却是说说,我为何迟迟不动?”
萧云乱道。
“如今墨雨堂是泱泱天下第一大帮,你也自然在乎天下悠悠之口,不想落得一个偷营劫寨的口舌。”
萧云乱欺近了些,继续道。
“然而引君坊已然出手,孟堂主当真看得惯妙仙王的地盘尽数落入刘徽宗的手底?”
孟思年果然连最后一点顾及都没有。
“你呢?夹马道要什么?”
萧云乱道。
“夹马道要割分妙仙王的银两。夹马道还要让渝城中立,成为一个三不管的地方。”
孟思年明白一旦渝城成为了不让攻占的地境,夹马道不啻于又多了一座防罩,但毕竟夹马道地处偏远,本就不再墨雨堂的雄心之下。
于是孟思年笑笑,朗声道。
“好。”
………………………………
关口 (3)
耿鱼儿慢慢从李拓的肩头醒过来。
睡眼,还有些惺忪,忍不住就用指头揉了揉眼窝。
然后,才嘟着嘴,说。
“好远。”
李拓抚了抚其额头,温声说。
“不远了。”
再过两个时辰,又将有一片星空,两旁会有高低不平的山峦,现在应该被皑皑的雪尘封。山峦之间,有一道关口,而夹马道,就深长在那道关口之后。
十多年来,李拓出入得并不算多,但对于关口的印象,委实是太浓。
两侧的山峦没有什么奇峰,本不至于令人过目不忘,真正长留的,还是青白色山岩石壁上残留的红。那些红色很久,旧得都有一点泛白,却无论如何都不会褪脱。
李拓如是说。
耿鱼儿眨了眨星眸,不由地问。
“青白色的山峦哪里来的红色?”
李拓道。
“血岂非就是红色!”
所有的红,都是皮肉被刀锋碾过后流出的血。
那年妙仙王的攻伐,虽不如其号称当然有三千人,估算却也有浩浩荡荡的一千八百众。
胡狼和五百位各行各业的工农只能提着称手的器具,将关口死守。
面对来势汹汹的冲锋,一点不具武功的农名工人竟是一步都没有退缩,以自己满腔的血死守住心底的向往。
那里有不被欺凌的将来,和茁壮成长的贤妻小儿。
五百人当真是拼命了。
李拓感慨道。
“第一战下来,已有三百多人的死伤。”
妙仙王则只折损来百人。
幸亏是沉沉的夜来到,才让夹马道有喘息的契机。
紧接着是奇袭。
李拓道。
“妙仙王真炊烟袅袅地做着晚饭,这时候连余殇和胡狼率领十三骑快骑杀到,在其中厮杀一圈,斩下了十一个头马。”
“头马”的意思,就是妙仙王最得力的手下。
谁也想不到白天明明大败的夹马道竟然就在几个时辰后突袭而来,谁也想不到连余殇只凭一条木棍就砸碎了四位高手的头脑。
每每想到这里,李拓又不免要长叹道。
“连余殇本是个心慈手软的人,我从来想不到会干净利落成那样。”
这就是江湖对一个人的塑造。
江湖烟雨里,无可奈何事几许!
耿鱼儿却是不以为然地道。
“可你毕竟不是为了这位连帮主而来。”
李拓苦着脸在笑。
“每次都要被连余殇拉着长饮,百十来斤的酒灌下去,第二天的脑袋就要痛得不行。”
耿鱼儿又撅嘴道。
“可你也不是来见萧云乱的。”
李拓承认。
“夹马道对于小乱的保护甚是严密,哪怕是我动手,也至少要伏栖三个月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刺杀的。”
所以耿鱼儿把双手插在胸前,所以耿鱼儿才会赌气。
“你根本就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回来的。”
李拓的目色稍略一寂。
耿鱼儿的眸子几乎都要涨红了,喃喃地说。
“你说过会一辈子照顾我的。”
李拓温柔地伸手,摸着其额头,也喃喃道。
“谁让你除了赌,不会其余的一概事情。”
耿鱼儿很委屈。
“你会为了那个女人抛弃我的。”
李拓目光一寸不离地盯着耿鱼儿,笑道。
“谁都舍不得将小鱼儿抛弃。”
………………………………
关口 (4)
马车前后直穿过原本蜿蜒的官道,两旁的山丘向他逼了过来。
山丘脚下,果然有一条条一道道的血痕,发着白的褐红,仿佛就要在壁上隽永。
丘上隐隐绰绰有建筑的痕迹,离得太远,他还不能看清。
孟卿衣倒是笑着说。
“上面是推石手和弓箭手。”
虽然打从渝城变成一个无人可占据的地带后,对于夹马道来讲,无疑是多了一层防护,但为了不让当初被妙仙王攻掠的情况再次发生,事后连余殇亲自领人在左右山丘上建筑了二十四个储石库,若还有人的野心控制不住,就去被滚落的巨石碾做肉饼算了。
再往近处走,孟卿衣恍如突然想到了一样,感慨道。
“这关口上统领之人名叫郭陲山,你有没有印象?”
他细细地想了想,怎奈他虽也走在江湖上,却只对目标调查,除了那些名动天下的人,一般的人物实在不晓。
他摇摇头,道。
“没有。”
孟卿衣默然点头,过了一会儿,才道。
“那也不是你的消息不灵,实在是这个郭陲山在玩隐匿。”
“我知道其定是夹马道的第四号人物,却连堂里的人也叫不出其名。就连许多风媒也只晓得其只守在夹马道关口,半步不离,七年来,没有一天缺席。”
他不由得凝眉。
一个人能七年如一日地做一件事情,无论大事小事,都足以让任何人肃然起敬。
他忍不住望着那个在黑暗和风雪里的不远方向,忍不住在想这个郭陲山究竟是怎样的人。
然后,他才问道。
“既然连风媒都不闻其名,你又是怎么知道?”
孟卿衣摸了摸脑袋,仰头大笑。
“那却是平常,毕竟我们是老相识,老对手。”
孟卿衣的兴趣渐浓,凑了他的耳边,神秘兮兮地说。
“以前的郭陲山可是大大的不同。”
哪怕他不算是个愿意打听别人事情的人,与孟卿衣呆久了,也不由自主地会好奇。
“哦?”
孟卿衣道。
“以前这小子才是鲜衣怒马,故作风流。我和狄秋就是看不惯,就是愿意找麻烦。”
忆起属于自己的青葱年少,孟卿衣两颊的笑容难免更愉快许多。
他干干地道。
“这么说来,这位郭陲山一定在你的手下吃过不少苦头。”
孟卿衣得意地挺胸,双手错在胸前,雄赳赳地说。
“这小子的武功其实也不错,我顶多也只能把其打得满头是包。”
孟卿衣已三十好几,仍是这样的性子,他简直能想到年少的时候,出手一定不知轻重。于是难免缩了缩身子,希望待会儿把守关口的郭陲山最好不要将此人认出来。
车轮的速度已开始放缓。
由一个留着两撇干练胡子的男人检查,在前车里见到李拓,并无多说,便已挥手放行。
紧接着,这男人又领着两个手持长枪的守卫,向后车而行。
帘幔拉开,孟卿衣看着男人的两抹胡子后,立刻捧腹大笑。
孟卿衣边笑边道。
“郭陲山啊郭陲山,你这两撇胡子留得可真是俊俏。”
那男人眉眼一寒,冰冷道。
“拿下。”
………………………………
关口 (5)
帘幔的左右立刻有两把利落的枪划过,准确无误地抵在了二人的咽喉。
孟卿衣立刻由嘲讽变成了讨好,干巴巴地笑道。
“我也不过是开个玩笑。”
郭陲山连眼皮都懒得一抖,冷漠道。
“不好笑。”
孟卿衣用指尖弹了弹枪尖,撒娇道。
“用不着动粗,我们商量商量可好?”
郭陲山根本不着其道,依旧漠然。
“不好。”
孟卿衣只有抱怨。
“多少年过去了,你处世的风格怎么还是这么犟。”
郭陲山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改不了。”
随后他和孟卿衣就只好下来了。
无论谁的脖颈上架着一根锋利的枪刺,都只好乖乖地听话。
等二人在风雪中站好,枪尖才总算撤下,随之而来的又是十个衣着统一的人将他和孟卿衣围上,圈子并不算打,几乎是磨肩擦踵,足够令人动不了,不论孟卿衣何时想拔刀,都会有四五只手将其捆上。
一切看来,都是早已准备好的阵仗。
一旦两人有任何不轨的举动,这些人便会毫不留情地绞杀。
他静静地看着对方,道。
“你想怎样?”
郭陲山斩钉截铁道。
“威胁。”
孟卿衣却又不同意的地方,孟卿衣道。
“警告,你说的一定是警告。”
郭陲山白了一眼,才拍了拍他的胸膛,冷冽地说。
“别妄想。”
的确,想在夹马道的地境里刺杀萧云乱,只能是妄想。
他虽然不容易被激,也从来不惧怕,迎面道。
“我如果一定要想呢?”
郭陲山突然拔刀,出刀。
刀光在夜里的白雪间一晃,竟已挑断了孟卿衣的一根长发,不多不少,只断了一根。
他的瞳孔收缩,当然看得出郭陲山的出手何其快、何其稳。
可是孟卿衣的话却更让他动容。
孟卿衣笑了笑。
“这人擅用的不是刀。”
一个不用刀的人竟也能令刀绽出如此光彩,实在让人动容。
孟卿衣不禁又歪着肩,双手叉腰,风姿绰约地道。
“可惜还是比我的刀慢。”
郭陲山却似根本没听见孟卿衣的话。
郭陲山道。
“还想吗?”
他的瞳孔慢慢才舒展开,他本就还未知晓自己和萧云乱的仇怨有多少,重要的是他不犟。
“不想了。”
郭陲山道。
“很好。”
但见其大手一挥,空气里所有的肃杀便消融了。十个把守关口的人脚步整齐划一地离开,重新在自己的岗位上站牢,仿佛方才的围逼全然不曾发生过一样。
郭陲山也如甩手掌柜一样,重新插回了口袋里,静静悄悄地留给二人一个背影,走进关口的夜色里。
方才被簇拥的二人简直都有些不知所措,连自己是怎么回到马车上的也不知晓。
至于去哪儿,更是没有了目标。
幸好两个马车夫早已知道在何方落脚,马鞭一荡,轮子又开始碾压在雪地上。
夜底的风稍略会从帘幔的缝隙处吹进来,仿佛把二人的表情也给吹僵。
谁也不知道会在这座城里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这阵风会把自己吹向何方!
………………………………
刀下命不留 (1)
流光将红瓦也照得通明。
马车的落脚地,在一个院子里。里面莺莺啼啼,似有人在唱戏。
孟卿衣对于热闹最有兴趣,立刻就穿入瓦房里。
他默默地在屋前感受着雪的冰意,随后才跟进。
瓦房里只有一个人。
一整舞台的戏子唱曲,都只为了这一个人。台上的戏子走着蝴蝶步,在光怪陆离的光彩下把长腔唱起,那汉子的肩头也跟着曲调摇曳舒展。
然而光从背影上看起,又似乎充满了野性。
率先进来的孟卿衣竟然迟迟没有搬着板凳在此人身前坐下去,而是蹙眉远离。
他当然会吃惊。
随后他又一怔,仿佛间听闻舞台上的人唱得并非是曲,而是诗,其间的韵律悠扬婉转,却又有一抹凶意。
那汉子突然道。
“你听不听得出在唱什么?”
孟卿衣也突然半个身子立在他的身前,脸上稍略回转过来笑容,道。
“侠客行。”
那汉子高声吟唱。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汉子粗寡沧桑,全是萧瑟的杀意。
孟卿衣面不改色,和道。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汉子总算是转过头来,野性的眼睛里露着生动的光晕,简直能把人的汗毛立刻逼得倒竖而起。
一时间,瓦房里的风甚至比外面的雪更加狂急。
汉子沉下声音,道。
“孟卿衣。”
天底下,简直是无人不识孟卿衣。虽在大牢里度了十年,也不容江湖人将其忘记。
眼前这个汉子,孟卿衣也不会忘记,因为其太过鲜明。
孟卿衣道。
“胡狼。”
夹马道的第二把交椅,就是这个胡狼。
在大多数夹马道子弟的心里,胡狼简直比帮主连余殇更值得尊敬。若没有胡狼浑身裹挟着十七处伤依旧七进七出地厮杀,夹马道撑不到墨雨堂和引君坊联合对妙仙王的夹攻。
彼时,已有让连余殇禅让帮主大位的传闻,终究却是胡狼亲自给压了下来。
因为胡狼本就是个异类。
胡狼命犯天煞,所有亲近之人,都死在了血光之下。所以其哪怕是夹马道的二把手,也疏离在偏野一角,不问事,手底下才不需要知心的人马。
这么多年来,也就一个人过了。
唯有除夕夜,连余殇才会带上几坛好酒,和萧云乱一同到这个红瓦砖房来坐坐。
那偶得的快乐,已经足够。
所以胡狼是孤独的,浑身都透露着孤独,一举一动,哪怕一个起身。
然后,胡狼站起了身,在璀璨的光下,对影,孤独。
胡狼道。
“今天的戏不好。”
孟卿衣的确也未曾看得太入神,孟卿衣却还是忍不住问道。
“哪里不好?”
胡狼道。
“太过肃杀,像是在提醒我要杀人一样。”
孟卿衣立刻同意道。
“实在不好。”
胡狼道。
“所以我现在想喝酒。”
孟卿衣疑惑道。
“听完戏要喝酒?”
胡狼摇摇头,带着寒意,道。
“杀人前,要喝酒。”
桌子上果然有酒,只有一杯。
“一杯酒,一人头,胡狼刀下命不留。”
………………………………
刀下命不留 (2)
孟卿衣难得眉目一凛,大笑道。
“老胡,我渴了,跟你讨杯酒可好?”
孟卿衣已决心不让胡狼将这杀人的一杯酒喝下去。
两人之间的照面虽不算多,对于孟卿衣的性子,胡狼却是知根知底,而今还是第一次见孟卿衣如此正经。
只是胡狼的指尖已扣在杯腰上。
胡狼道。
“待会儿我给你再倒一杯。”
孟卿衣拒绝道。
“现在你手里岂非就有一杯酒。”
“哪有主人先喝,不顾客人的道理。”
胡狼难免要拧住眉头,稍略叹了一口气后,喃喃地说。
“看来你不会退。”
孟卿衣笑道。
“讨酒的时候,当然是一步都不能退。”
胡狼的声音粗砺而空洞。
“你若真想喝,就自己来拿。”
孟卿衣也不客气,道。
“好。”
这个“好”字还还未闭,红瓦砖房里已经多出了一把刀,孟卿衣出刀,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卿衣快刀。
别人以为孟卿衣的刀只有快,却不知道孟卿衣同样准,刀锋竟能在胡狼的指隙和杯壁划出一条肉眼也难见的缝。
胡狼稍略露出些许诧异。
“咦……”
孟卿衣出刀收刀,收刀之时,刀侧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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