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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秋-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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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拓很郑重地点点头,依旧是冷漠地说。

    “寇先生如何会到夹马道?”

    寇文占道。

    “萧云乱派人请我,我就来了。”

    李拓诧异道。

    “阿乱?”

    寇文占沉声道。

    “我实在不知道萧云乱请我来的理由,倒是很想见见这个大荒里最神秘的年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夹马道能在十年间跻身三大帮派的行列,就是因为萧云乱把握住时机,六年前一举将妙仙王击溃得分崩离析。事后苏秦榜上许多著名的文人谋士聚在一起,重启沙盘推演,都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妙仙王根本不该对夹马道生起吞并之心。于是甚至有人开始怀疑,妙仙王的起心动念或许是由萧云乱在背地里操纵的结局。

    这样的蜚声不绝,必定会让一直密寻能与自己再度叛逆的寇文占好奇。

    有几次隐匿得路过夹马道,寇文占都想要潜入,可一方面因为时间太赶,一方面却到底是郭陲山把守的关口太紧,最后都未成行,不料想半月前竟在岚漪湾中接到了萧云乱的来信,让其来赴宴,寇文占二话没说,随便找了陶浊,便横穿了整片大荒地境。

    李拓的瞳孔也缓缓张开,适才固执的冷漠便不见了踪影。

    李拓道。

    “你说的那场大宴,会在后天举行。”
………………………………

一夜 (1)

    夜更深。梦更沉。

    躺在床榻的孟卿衣早已失了魂,一整日的东奔西走令其鼻鼾声大震,宛似天雷滚滚。

    他则是无眠。

    一方面是因为孟卿衣的呼声吵得厉害,一方面却是在思索接下来的一切。

    很多时候,他固然会选择拼命,但更多时候却是心思缜密。

    他想得到既然自己也被安定在了这座小馆别院,也会是后天大宴之上的客宾,到时候无论如何,都能见到夹马道中最隐秘的萧云乱。

    自己和萧云乱当然不存在什么关系,却流传着一个欲杀之而后快的蜚语。

    他忍不住好奇,倘若相见之际,自己到底会不会动起杀机?

    旋即,便把头摇了开去。

    他本不是一个对任何事物都充斥着好奇的人,只不过这些天都跟在孟卿衣的身边,才难免被其勾引出些好奇心。

    自己到底只是胡思乱想,自己毕竟没有杀毙萧云乱的理由。

    可不由他自住,思绪居然顺着流动。

    “若是有呢?”

    无知无觉之间,仿佛有一个声音在他的心底问出疑惑。

    或许他也累了,便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念头。

    既然有一个声音在刨根问底,他也不自觉地跟着想下去。

    他喃喃地说。

    “即使有理由,在那么多高手面前,也容不得自己动手。”

    大宴自然很盛重。

    到时候作为夹马道的领袖,帮主连余殇当然会居中正坐。连余殇擅长的是一根达摩棍,倒和他的鬼刺有些渊源。一棍一刺,谁输谁赢,他的确没有多少把握。

    有件事,他却有十足的把握,自己一定不是胡狼的对手。

    胡狼展露的两刀若无孟卿衣的应对,他早已是刀下亡魂了。

    那样的大宴,作为夹马道第二把交椅的胡狼,哪怕再厌倦人群,也不得不列席。

    他只要想到胡狼出刀,心口就会一凉。

    而那位镇守关口的郭陲山呢?其人看起来就着实稳重,恐怕早已把宴场通盘考量过,任何人想要造次,都只会吃瘪的份。

    光是想着要面对如此三人,他已有些头痛,但他还不惧。

    他实在是个很少惊惧的人,哪怕已然要面对死亡的宿命。

    但在一个人面前,他竟是不得不害怕。那股害怕纯然出自于生理,他就算有再强大的内心,都无法压抑。

    那个人是李拓。

    一旦自己真正出手,第一个袭进自己的人,一定是李拓。届时,自己的喉咙上会开一个窟窿。

    这一点他很确定。

    而且只要他真正出手,必是害人害己。非但把自己的性命豁出去了,简直连一道同来的孟卿衣的性命和墨雨堂的希冀也一同泼出去了。

    所以他喃喃地道。

    “不能够。”

    他分明知道自己在瞎想,却还是郑重地提醒着自己不能够出手。

    何况还有那个一路为自己奔走的谢乌衣,他从来不愿意亏欠别人,可倘若自己鬼使神差地出手,就一定会对不起谢乌衣。

    忽然,他的脑子里飘入了一个身影,想见了谢乌衣,自然而然会掠过那抹身影。

    他很少笑,现在却在苦笑,自己跟自己说。

    “我太累了。”
………………………………

一夜 (2)

    这一夜,毕竟还有些人难眠。

    寇文占就没有睡。

    其实到了寇文占这样的年岁,的确就少了许多瞌睡。寇文占依旧披着那件羊皮大衣,站在一片雪霜的窗前,凝看着一望无际的黑。

    阴郁的黑色会让人心发闷。

    寇文占的神色,却一点点露出峥嵘来。

    寇文占到底是喜欢这样诡谲的气氛的。

    当年领兵杀伐决断的时候,其也做过彻夜不眠,于沙盘前战阵推演。那时候,营中静悄悄的,其甚至能听见心头的澎湃。那种激昂的感觉,无时无刻不让这个人血脉喷张。

    最近一次听到心脏狂跳还是在秋天那场偷袭桑陌林上,那是其多年秘密操练的兵马第一次露出爪牙。那一夜,寇文占也是难眠。

    而现在,置身于夹马道腹地的寇文占,也有同样的感觉。

    其实非但别人窥不清楚局势,就连老辣的寇文占,也实在辨别不了萧云乱到底是什么盘算,毕竟寇文占可从未打过对夹马道下手的意思,其中当然还是有些看不起,就算夹马道已晋升三大帮派之一,但拥趸的人马和拥有的领地毕竟少得不够看。

    寇文占还未惦记别人,却被别人打起了主意,当然会引来太多的兴趣。

    寇文占只想着一件事情。

    “萧云乱打算怎么利用自己!”

    到了寇文占这个年纪,世上所有的事只分成两种,利用和被利用。

    其中绝没有贬低的意思,毕竟那些有价值的人才会掉进这样的漩涡。

    寇文占当然是一个极具价值的人,哪怕如今其已是个六旬的老翁。

    但寇文占同样也是一个不好利用的人,任何一个心中图谋着雄图霸业的人,都不甘愿被别人利用。

    萧云乱却把心思打在了寇文占的身上,萧云乱就这么有把握?

    此时无声胜有声。

    而寇文占在无声处揣摩另一个人。

    寇文占甚至换位思考,倘若自己是萧云乱,到底贪图自己的哪一块?

    寇文占只想得到自己创建了那个由十一个年轻人组成的“天谴”组织,然而,自己是绝不会让任何外人差使“天谴”组织,哪怕是自己的妹子佘毓香都不成。

    只听其喃喃自语道。

    “萧云乱若当真打着这样的主意,恐怕就要失望了。”

    “除非……”

    寇文占实在是不由自主地讲到了“除非”,因为六旬的老人,已然接受了一个道理,那便是事无绝对。

    万事万物,都有除非。

    “除非萧云乱当真开得出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于是寇文占的思绪不禁又开始婉转。

    “这世上有没有我也拒绝不了的条件?”

    可是寇文占想不出来,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

    所以寇文占才更兴奋。

    成大事者分明有两种。一种是说干就干,中间难免会遇上坎坷艰难,却都能咬牙挺过去;另一种则是谋定而后动,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掌握,出手便无虚发。

    寇文占认为萧云乱是后者。

    寇文占倒是要看看萧云乱终究能端出什么样的诱惑来。
………………………………

一夜 (3)

    房间里悄然有股柠香,浅浅由耿鱼儿的身子飘散出去。

    耿鱼儿正用头枕盖住自己的眼睛,小姑娘翻来覆去,然而到了如此沉夜,意识还未模糊开去。

    这一夜,脑袋里实在钻进了太多事情。

    起初,耿鱼儿想到的是李拓,想到了李拓此次道别北行的理由。

    不知为何,心头涌出了酸意。

    有一点泪寂寞地在流过。

    流过左眼下那颗泪痣的时候,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耿鱼儿只有去想别的。

    于是一些过往的点滴,很多的回忆,又穿破了时光。

    一些关于其在铁画赌坊里的许多事迹,关于那个人。

    那个人当然是铁画赌坊里的风老板,风行易。

    十七岁的耿鱼儿生命里至少有十三年都充满了这个男人的记忆。

    在其记忆里,风行易是颓废的,常常默默坐在暗无天日的赌坊暗阁里,手头边一直握住一瓶酒,时不时就会醉倒在沙发中,然后酒会洒满一身。

    小时候的耿鱼儿总觉得风行易浑身都发着臭,总是不愿靠近的。

    过了几年,才在别人的口里听说,其原本是个将军,打了败仗以后,不得不退到这片独立的荒岛,醉生梦死。

    五六岁的孩子其实也不懂,只是从此以后,耿鱼儿看向风行易的目光,渐渐有了怜悯。

    终究一次,风行易倒在耿鱼儿的前头。

    耿鱼儿左顾右望,看着四下实在没有旁人,才咬了咬牙,上去相抚。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风行易的身子实在太重,但耿鱼儿仍是将其扛上了床头。可最让人受不了的,还是风行易身上的恶臭。

    那个晚上,耿鱼儿记得很清楚,自己实实在在洗了七次澡,最后一次,往水里挤了许多片柠檬汁液,仿佛才把沾染上的气味抹消。

    之后,耿鱼儿常常会把醉倒的风行易抚起。

    最后一次,风行易呢喃之间,嘴巴却凑了过来,亲在了小姑娘的唇角。

    一向冷若寒霜的耿鱼儿简直是逃回到自己房间的,然后,脸颊上才泛出桃红。

    后来风行易便不再喝酒了,一直颤抖的手也好了许多。

    后来耿鱼儿也开始混迹在赌桌上,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逐渐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女赌神”。

    在赌桌上,耿鱼儿从来都不想输,因为其知道,会有那么一个人凝望在自己的背后。

    耿鱼儿既不愿让风行易看到自己快乐的模样,耿鱼儿也不愿让风行易看到自己憔败后的神容。

    你可以说这是耿鱼儿的倔强,但哪一个女孩子不倔强!

    在一次赌局中,有个叫齐南的人要对耿鱼儿轻薄,赌场里义愤填膺的人许多,但当真敢喝止的人的确没有几个。

    可风行易却是眼睛不眨地用刀把那只手钉透。

    风行易带着受了惊吓的耿鱼儿回房,二人什么也没说。

    耿鱼儿记得那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耿鱼儿却不记得那时风行易的样子,因为至始至终,其都低着头,不敢迎上这个男人的眼眸。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二人好事将近的时候,耿鱼儿却主动找到了风行易,提出了离去的请求。

    其实小姑娘无处可去。

    其实耿鱼儿是在等风行易强行将自己挽留。

    可是风行易什么都没有说,风行易最后只是点头。

    耿鱼儿想不通风行易为何没有动作。

    耿鱼儿机械性地继续在赌桌上挥霍。

    终究到了最后一局,终究遇上了莫五九。

    当时的耿鱼儿其实有想要故意输的念头,但心底的倔强并不容许其那么做。

    耿鱼儿幽幽地擦干了眼泪。

    在李拓身边的日子里,耿鱼儿已再没想过风行易。

    这夜想起了很多,耿鱼儿当然知道理由。

    方才耿鱼儿赢了寇文占,耿鱼儿当然有资格向寇文占讨要赌债。

    其实耿鱼儿说不清自己想要什么,所以鬼使神差地说。

    “铁画赌坊的近况如何?”

    寇文占笑笑,只是说。

    “风行易的手又开始抖。”
………………………………

一夜 (4)

    若说还有谁无眠,一定是那个驾车在冰雪之间的车夫。

    飞雪散落在其眼睛里,倒是不碍事。

    这车夫正是步亭。

    丁松一向被人以为很莽撞,但步亭却与其相反。

    步亭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从来让人抓不出任何把柄来。倘若不是其从小就跟随着连余殇,一定会被人当作是打入夹马道的奸细。

    这条官路步亭已然行驶过百次,所以步亭当然知道在这个拐角处必须要放慢。

    这样的风、这样的雪、这样的夜,地上所有的坑坑洼洼都会被轻而易举地从视野里掩藏起来。

    其中有一个巨坑就在官路的边缘处,一旦陷入那个坑洞里,就算是一个有一两百斤力气的大汉也拖不出马车来。

    所以步亭当然会放慢。

    缰绳在步亭的左手上缠了两圈,于是无论什么样的颠簸都无法让其撒手。

    随后步亭再用右手轻轻拉扯缰绳的另一侧,一路飞渡的快马感受得到身后的紧咬感,脚步便悄悄悠闲起来。

    哪怕步亭已如此克制,步亭的额上难免还是渗出了几滴汗,立刻就在风雪中凝成了清霜。

    直到车身跌跌撞撞、摇摇摆摆地通过了拐角,步亭才空得出右手来,抹了一把额上的霜。

    这样的雪夜,任何顶好的车夫都会劝诫,不如歇憩一番,毕竟路也可以等到天光大亮再赶。

    但步亭却不愿拖迟。

    步亭希望能在下午时分将车上的人送至夹马道的客馆,这样客人才可以舒舒服服在床榻上安眠一晚,等到第二天,精神饱满地参加夹马道的大宴。

    就因为步亭的心细,所以才导致这么赶。

    而事实上,步亭会赶,也是因为路上的耽搁。

    步亭与丁松在平川小站上道别过后,兀自等待了两天,迎来了瞥见雁荡山烟火的李拓。

    李拓身畔虽还携着一位少女,步亭却不做任何隐瞒。

    步亭看得出李拓眼神一黯,还在踌躇间,倒是少女当机立断,道。

    “我们去夹马道。”

    李拓回过头来,道。

    “哦?”

    少女的鼻尖稍略皱了皱,道。

    “我还没见过萧云乱。”

    于是三人同伴,一辆马车,就连入了渝城也未做太多休息,一直往夹马道上赶。

    途中,却遇上了夹马道的快使找了上来。

    快使迅速在步亭耳边低吟了一会儿,步亭立刻就得重新往反方向的渝城赶。

    李拓苦叹。

    “我们可遇到了**烦。”

    少女道。

    “嗯?”

    李拓拍了拍快使的黑马,道。

    “夹马道的黑云马,可从来不外借。”

    快使虽认不得眼中人是谁,但见其与步亭一道而来,总该是友非敌。

    “抱歉。”

    李拓又道。

    “步亭要赶回渝城,我们的马车不送出去不行。”

    步亭拱手感谢李拓的深明大义。

    所以李拓当然要问道。

    “那我们去哪里?”

    少女“哼”了一声,道。

    “我真要问你。”

    李拓神秘兮兮地道。

    “我知道前面不远有个湖,湖边有座小屋,我们不如到里面住上一宿,再让这位快马加鞭的兄弟从夹马道调辆马车来接我们,好不好?”

    少女也没有拒绝,只是说。

    “我要大马车。”

    一行人再走二里地,果然到了李拓说的那间木屋。

    步亭与之道别后,才复又一路往渝城赶来,当然就耽搁了。

    只是现在那位客人毕竟已在车厢里。

    步亭稍略仰望了一眼苍穹,鱼肚白的光色悄悄浮在上空。
………………………………

一夜 (5)

    对于这些一夜未眠的人,这抹鱼肚白光恰是一剂哄人沉睡的良药。

    对于这个一夜都闷头大睡的人,这抹鱼肚白光当然是恼人的。

    孟卿衣赶紧用被褥把眼睛遮上,光溜溜的脚也气愤地在床上乱踏。光从这双脚上看来,倒不似一个粗鄙的老爷们。只不过其平常的表现,大家心中却都是有数的。

    孟卿衣终究还是折起来腰,那被褥也就顺着其脸庞慢慢脱滑,一对眼睛如同死鱼一样无光,显然还没从昨夜的美梦里清醒。

    孟卿衣胆小,不敢指着天地大骂,只有嘟囔道。

    “怎么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您都要来打扰。”

    可虽然每次都嘟囔,每次却又都为老天爷解释道。

    “大概是您不愿见到我成天瞎想,毕竟瞎想误事。”

    孟卿衣起床,动静太大,竟将枕边灰头灰脑的老鼠也吓了一跳,一时间,揉了揉惺忪的鼠眼,看清楚是孟卿衣,便抗议地“吱吱”大叫。

    孟卿衣正头疼呢,横过脸来,就对着灰老鼠喊道。

    “你等着。”

    说着,就四下寻找物件要去堵灰老鼠的嘴巴。

    灰老鼠有恃无恐,一边“叽叽喳喳”,一边还在床头活蹦乱跳。

    突然,孟卿衣就拎着一方木块靠近。

    老鼠的嘴巴虽小,这方木块却也是刚好的小巧,当然是孟卿衣暗自准备了许久的。

    灰老鼠眼睁睁地看着孟卿衣阴恻恻的笑,立即用两只前足把自己的嘴巴封上。

    可孟卿衣还是不依不饶地靠近。

    于是灰老鼠退了两步,一扭身,便钻入被窝里藏好。

    孟卿衣干巴巴地道。

    “嘿,你倒是会跑。”

    一人一鼠,却也当真是热闹。

    孟卿衣洗完脸、擦过牙,这才开始整装。

    罗布的袜子孟卿衣每天都要换一双,你如果打得开其行李,至少一半都是。

    至于裤子,无论出多远的门,孟卿衣也只带两条。一条新的,以备和女子的不期而遇;一条旧的,常穿在身上。

    最有讲究的是这双靴子。这双靴子十来年前其就在穿,此次被放出大牢,就又套在了脚上。别人即便要给其买新的都不要,就认准这双合脚。

    穿在里面的上衣也是随便套一件就好,孟卿衣倒是不在乎。

    悬好佩刀,最后把御风的大衣给披上。

    孟卿衣在铜镜前晃了晃,自觉很是精神抖擞。

    灰老鼠不知何时从被窝里溜了出来,顺着裤子一路往上爬,然后在孟卿衣的发髻里一倒,露出圆鼓鼓的灰肚皮来。

    这世上,实在没有别的老鼠日子过的比这一只还好了。

    孟卿衣吩咐道。

    “我待会儿要去见美娇娘。”

    灰老鼠不耐烦地“吱”了一声。

    孟卿衣义正言辞地道。

    “就算是别人的老婆了,也是位美娇娘。”

    灰老鼠兀自在其头顶上打了打滚,才不搭理。

    孟卿衣道。

    “你不搭理我正好,你给我记着,待会儿若是乱叫,我一定把你的嘴巴给堵上。”

    灰老鼠只是躺着,如果四肢再长一点,简直都要翘脚。

    然后孟卿衣就吊儿郎当地出去了。
………………………………

合纵 (1)

    黑色总是显得严肃而沉重。

    所以花枝招展的女子很少去碰黑色,那些翠绿花黄碧蓝桃红才是女子最喜挑的颜色。

    但连夫人今天却刻意挑了一件黑色的大袍以表现自己的慎重。

    烛焰在黑阁里摇动的时候,那对凤眸还在逐字地瞥过昨夜记录在策的资源,指尖一边滑过,心间一边思忖。

    明暗之间,无论那个角度连夫人都是动人的。

    窗外悄悄透来些泛白的光,正映在了左面的侧脸,使稍略有些倔强的脸部的线条全然明朗,薄唇细微地跟随着皓齿呢喃撕动,任何人看上一眼,都要情迷意乱。

    可这样让人慌乱的女人心头也正在纠乱。

    分明在对即将到来的谈判进行着最后的盘算。

    从其蹙紧的眉梢望去,就会了然。

    其实以夹马道的资源,很容易就陷入黔驴技穷之境。

    夹马道的主旨毕竟是保障大荒里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农工。这些农工受了庇护之后,也有自觉的会交些铜板以做答谢,却又能有多少!

    连余殇虽有些家底,但也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散得财尽,如若没有萧云乱殚精竭虑地经营,简直会落到连帮中兄弟的贯钱也发不出来的地步。

    所以连夫人必须要精细,每一个子儿都该扣得很紧。

    帮里的盈余不多,再加上一些自己的闺钱,连夫人到底还是拿得出三千两的。

    三千两或许够得上十几户人吃上七八年,可当真跟背后有仰仗的青花楼动起手来,便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可连夫人还是决定要压价,最好是一毛不拔。

    连夫人仰望了一眼天花板,总是觉得这样的条件毕竟对不起盟方,于是决定在人手方面好好地补偿一下。

    连夫人的补偿当然不是千军万马,况且夹马道也实在没有千军万马。

    但夹马道中可堪重任的人也有四五个。

    首当其冲的自然要数胡狼。

    胡狼的狼刀虽然未曾排入大荒境内五把刀,但当真敢小觑的人却哪里都找不到。到处兴风作浪的寇文占在夹马道里不曾放肆,很大程度都是在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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