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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王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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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塔可的叫声变得有精神多了。
  “那你也要好好帮帮我,别扯我后腿呵!”
  “汪!”那像是一句答应。
  “好狗儿、乖狗儿,老大我等一下去把客厅里的脚垫拿来,小是小了点,你就将就着用吧!”他宠溺的爱抚着巨犬。
  一个响彻云霄的尖叫声传来,沈侃和塔可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并互相看了一眼。
  是她!沈侃立刻飞奔了出去,塔可紧随在后,但沈侃阻止它。
  “塔可,乖乖待在这儿,听老大的话,没事不许出来。”
  大狗侧着头眼神忧愁地目送主人离开,一等沈侃离开了它的视线,它立刻也奔至自己的“宝藏窝”,衔出自己昨夜顺“口”带回来的三个小白点朋友。
  沈侃赶至那间小别墅时只见满目疮痍,才一夜没见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小白点们已经不见了,但小白点的排泄物却满屋子都是,整栋别墅可称得上是臭气冲天,而小白点除了在屋内制造排泄物外还把一些家具咬破弄坏,原本小别墅的优雅宜人全消失了,留下的只是眼前的面目全非。
  她人呢?沈侃满屋子团团转只想找到她,最后终于在阳台上见着了她的身影,还有——一大群的小白点。
  柳彧君蹲在她的小白点之中哭泣着。沈侃拾起了一只小白点定睛一瞧,原来是兔子,昨天晚上暗暗的他连看都看不清楚。她养那么多兔子干嘛?正想发问,沈侃突然发现她的肩头在微微抖动,还不时发出低低的啜泣声。
  “怎么了?”
  彧君猛然抬头,一看到他手中还捧着她的兔子连忙声嘶力竭的喊道:“不要,不要吃它!”
  “吃?我才不吃免肉呢!”
  “放开它,放开它!”她一边喊着,一边和她的兔子军团退至角落,仿佛很怕他似的。
  “你在干嘛?”沈侃注意到她已经换上了轻便的衬衫和牛仔裤,心中不免有些失望。“我又不会吃了你!”
  “你还说不会!你把我的三个白白胖胖吐出来!”
  “什么白白胖胖?”
  “就是你刚才拿的兔子。”
  “兔子就是兔子,什么白白胖胖……”沈侃喃喃念道。
  “你吃了我的兔子!”她含泪指控他的罪行。
  “我、吃、了、你、的、兔、子?”沈侃一字、一字仔细的重复。“我为什么要吃你的兔子?我又不会杀兔子,也不会煮免肉。”
  “因为你是怪兽!你根本不用煮就可以直接吞了它们。”
  “我不是怪兽!”沈侃突然大喊了一声。
  什么怪兽!我沈侃说什么也是个拥有数十万球迷的篮球明星,什么时候被人喊过怪兽了?更别提我还能生吞小白免,简直荒谬极了!沈侃在心里大表不满。
  彧君被他这么一吼也吓呆了,他愤怒的表情看似深受伤害,她突然感到有些于心不忍。
  “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说你的。”她小小声的道着歉。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吃、你、的、兔、子!”
  “我知道了。”
  “那你还跟那些兔子窝在那里干嘛?”看到她对自己怕成那样沈侃觉得生气。“还不过来,我又不会吃人!”
  “是、是。”彧君简直是以牛步的速度踱到他身边。
  “你带那么多兔子来干嘛?”
  “我怕无聊。”
  “拜托,你不要一副受到惊吓的表情好不好?我不会对你不利的。”他用着近乎恳求的声音说道。
  “我尽量,我尽量。”她努力的点着头。
  沈侃发现她的脸色几乎和那群免子的毛一样白,心中不免感到有些不舍。
  “你很喜欢兔子?”
  “还……好啦,我妈妈很喜欢。”
  “那你干嘛把兔子带来,留着兔子陪她就好了。”
  “她……去世了。”
  “哦……”刺探别人隐私并不像他的作风,但沈侃还是无法克制的又问了一句:“什么时候的事?”
  “没多久。”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显然还没从母丧的悲伤中恢复。“嗯……你来这儿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侃明知她又在转移话题,但他并没有点破,反正刚才的话题也不怎么愉快。
  “我听到你尖叫,兔子少了是不是?”
  “少了三只。”
  “大概是我昨天门没关,被它们溜出去了吧!或许过几天它们就会自己跑回来了也说不定。你要在这儿住多久?”
  “不知道。”
  “你为什么住在叶大哥的别墅里?你是他什么人?”
  “什么人都不是。”她脸色乍变。
  “那——”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她打断,“我来这儿寻找灵感,远离尘嚣我才有办法创作。”
  沈侃知道她并不想向他说明她和叶大哥的关系,既然她不想说,那他也不便追问。
  “创作?是哪方面的?”
  “写歌。”
  “哇!”沈侃发出赞叹的惊呼。“你会写歌!好厉害。”
  彧君羞涩的笑笑,不习惯别人的赞美。
  “难怪你昨天一直在弹吉他。”
  “那不是吉他,是贝斯。”
  “贝斯?”可是那跟吉他好像。“那是做什么用的?”
  “伴奏。那和鼓是一体的,它和吉他的构造很像,只不过少了两根弦,而且它发出的声音比较低。”
  沈侃跟着她走进屋内,彧君着手整理着,沈侃也跟着她随手将东西扶正。
  “看来你一个人得清理很久。”
  “你不帮我吗?”她说话的口气好像他非得帮忙不可,要他帮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为什么?”堂堂一个大男人,我才不做这种事呢!沈侃骄傲的想着。
  “是你把兔子放进来的。”
  “才不是我,我才没有呢!那是因为塔——”
  “因为什么?”
  “没……没什么啦!”他说得有点心虚。“我帮,我帮忙就是了。”
  沈侃一面嘀咕着,一面跟在她后头大扫除,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放着好好的大少爷不做,跑到这里当清洁工,真是犯贱!早知道告诉她实话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落得这种下场,不过……他这个“落难王子”可不会白当,她说过她会“救”他的不是吗?他将把这一切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当一切整理完毕,沈侃也流了一身大汗。那看似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所下的米田共可是一点也不好闻,整栋房子里几乎都充满了那种味道,熏得他连饭都吃不下去。大扫除一结束,他便飞奔回去大肆冲洗一番,把身上那股动物的骚味洗得一干二净,顺便又换了一套和她穿着相似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才又回到那栋小别墅。
  才走近屋子,沈侃便听见了一阵悠扬的琴音,这首歌听起来好熟悉,但他平常忙着练球,对于一些歌曲实在不是很清楚,这首歌竟然能令他觉得很熟,想必一定是首很红的歌。
  进了屋子之后,因为所有的窗子都打开了,所以那群兔子所制造的臭气也被风吹散不少,至少不像先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不过沈侃来这儿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视察他们整理后的成果,他的目标可是那位可爱的小美人。
  沈侃站在房门看着她坐在钢琴前弹着同一首曲子,她重复弹了将近三、四次,看来他再不出声她恐怕还会继续弹下去。不过这曲子真的满好听的,令他舍不得打断,他只好先随意浏览一下室内,果真被他发现了一个写着“柳彧君”的谱夹,沈侃打开夹子看了一下,全是一些音符,教他看得眼都花了。不过他很确定那个女孩就叫这个名字——柳彧君。
  难怪她会一直说自己知道她的名字,原来她的名字和惠君只有一字之差,而自己又把她当成了惠君,怪不得她会这么说。
  “你又来这儿干嘛?”
  沈侃浑然不觉乐音早已停止,还自顾自的看着手中的乐谱,他忽然看见了上头写着两个字——悲伤。
  “别告诉我‘悲伤’这首歌是你写的。”
  这首歌简直红遍了全国的大街小巷,还差点成了“国歌”,男女老幼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排行榜上的冠军歌曲,演唱者则是目前国内最受欢迎的实力派女歌手,据说那位女歌者挑歌甚严,由她所演唱的歌曲支支动听,而且保证卖座。
  其实这并不是沈侃看报纸得知的,而是某次他应邀参加一个慈善晚会时从主持人口中听来的,原来他刚才听见她所弹的歌曲就是这一首歌,难怪他这么耳熟。
  “是不是很重要吗?”她不做正面答覆。
  “我只是很惊讶,你那么年轻居然可以写出这么棒的歌曲,而这首歌又是那么的‘悲伤’,和你的人根本联想不到一起。”
  “谁说悲伤是需要靠年龄来界定的?你能保证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就不会有悲伤的时候吗?谁规定每个人一定得时时刻刻挂着微笑?事实上除了快乐之外,悲伤也是人的情绪之一。”
  看不出她脑袋里除了童话故事以外还装了这么多人生哲学。
  “你为什么写这首歌?”
  沈侃直觉一定有人曾经深深的伤害过她,否则像她这么年少的女孩哪会写出这种悲恸的歌曲?他曾经在晚会上目睹那位女唱将在演唱这首歌曲时伤心落泪,连台下的人都为之动容不已,包括他在内都被这首词意哀怨的歌曲给感动。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狠狠的替她殴打那个曾经伤害过她的——男人。
  “谁告诉你这首歌是我写的?”她语气生硬的反问他,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悲伤”这首歌曲的创作者。
  “你根本不会说谎,小君君。”
  虽然早已知道他晓得自己的名字,但在他“清醒”的时候说出来,她还是感到一阵羞赧。可恶!这个厚脸皮的男人根本就是在调戏她。
  “你还没说你到底来干嘛!”
  “你又在转移话题了,我都来这么久了,至少也听见你把那首歌弹了五次,你现在才发现。”
  “乱讲,我早就知道你进来了。你这种身材,要我忽略不去看到你都很困难。”
  “喔……原来小君君还是挺注意我的。”
  “才没有!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怎么?我脸上贴了金子?我怎么都不知道?”他将自己的脸凑近她,和她近距离相望。“你帮我瞧瞧,这金子到底贴在哪里?”
  他不靠近还好,一靠近彧君立刻心跳加速,整个人往后倒了下去。沈侃眼明手快的将她拉回来,否则她的头可能早已亲上了地面。
  彧君被他这么一拉,整个人往前撞上了他的胸口,被他紧紧的抱在怀中。她的心跳得更快了,几乎要撞出了胸腔,整张脸也在瞬间红了起来,她连忙又往后挪。
  “你不能老是这么怕我,既然你有心想帮我,那你就得试着习惯我的存在,再说我们以后还得努力的接吻,现在还这么疏远好吗?”他一脸正经的向她说明。
  “我还不习惯嘛!”
  “为了让你习惯,那我牺牲一点好了,过来。”不等彧君做出反应,他一把将她拉近身边,和她一起坐在钢琴前面。
  彧君觉得自己靠近他的那半边身体像发了高烧一般的灼烫。“你要做什么?”
  “没什么啊,我只不过想多认识你一些,不如你教我弹钢琴吧!”
  “可是……其实我也不太会弹。”
  “你刚才弹得很好啊!别告诉我你以前没学过。”
  “我真的没学过。”
  “那你怎么弹得这么好?”沈侃觉得不可思议。“你一定很有天分。”
  “其实也不尽然,小时候我妈妈教过我,我妈她很厉害的,家里买不起真的钢琴,她就买了一架玩具小钢琴,”她用手比了一个大约五十公分的长度。“一点一滴的教我,我以前都是用一只手指头弹的。”
  “像在练一指神功?”他开玩笑的说道,其实心中对她有了另一份评价,听来她并不是出身于富贵之家,连这手好琴艺也是苦练出来的。
  “是啊,后来我每次去弹那架小钢琴我妈都笑我是在练一指神功。”
  “你就靠那架小钢琴练成今天这种境界?”
  “当然不可能,后来我妈画了一个大大的琴键,和钢琴一样大小,教我用双手弹。”
  “没有声音啊!”
  “我们都是凭感觉。读国小的时候学校有钢琴,我都是趁着老师不在的时候跑进去弹,顺便了解哪个键是什么音。”彧君描述着她小时候偷弹钢琴的事,逗得他哈哈大笑。“不过有一次我不小心被老师逮个正着,后来就再也没碰过学校的钢琴了。”
  “我送你一架钢琴好不好?”沈侃突然有一种想弥补她小时候没有钢琴可弹的欲望。
  他到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他底下的三胞胎妹妹每个都学过钢琴,但只有小妹最后选择了音乐,家中摆了三架价值不菲的名琴,但却始终蒙着一层灰没有人去弹,而彧君是想弹却没有琴可以弹,沈侃甚至可以感受到她当时的失望,这令他感到心疼。
  “别说傻话了,你先处理完你的事再说,更何况我也不缺琴用,你看,眼前就有一架钢琴了,还送我钢琴做什么?傻瓜。”
  彧君嘴里虽然是骂他傻瓜,但心里却能体会他的用心,被他的好意所感动,她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那你父亲呢?他是不是也和你母亲一样疼你?”
  彧君突然变了脸色,原本怡然的笑意尽失,只留下一脸的恨意。“我没有父亲,我也不需要他,我妈给我的爱绝不会少于别人,我一直过得很幸福,少一个父亲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
  原来她一直都是由母亲独力抚育成人,难怪家境不好。在过去那个年代,单凭一个女子想带着一个小孩在社会上生存,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妈妈很伟大。”
  “是啊!她……”彧君说不下去了,看起来泫然欲泣。
  沈侃让她靠在自己怀中,轻抚她的长发。“借你哭,我不收钱的。”他知道她母亲才去世没多久,她一定很不好受,尤其她从小是和母亲相依为命的,亲人的去世一定带给她很大的打击。
  不料她却迅速的擦掉眼泪对他露齿一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才没你想像中的那么懦弱,哪可能说哭就哭。”
  噢!她还想在他面前逞强,算了!不哭也罢,他生平最怕女人哭了。
  “我知道你很勇敢,而且还很乐于助人。”他盯着她犹带泪珠的长睫毛说。
  “本来就是,”她故作轻快地说道,“只是我怀疑某些人没有被救的价值。”
  “某些人并不包括我吧!”他配合地装出担心的表情。
  “你说呢?”彧君俏皮的反问。
  “我……”还没说完他肚子竟然发出了抗议,大概是饿慌了,叫得又大声又久。
  他们相视大笑。
  “你没吃饭吗?”
  “是啊,我被你那群白白胖胖的便便熏得连饭都吃不下去,你呢?”
  “我也还没,可是我没有像你……”彧君笑得直不起腰。
  “走,到我那儿吃饭。”
  “你要煮给我吃?”
  “有何不可?”
  沈侃非常自然而且“顺利”的将手搭上她的肩头,暗自庆幸她并没有拒绝自己“友善”的碰触,一脸春风得意的领着她到自己的屋里去,也跨出了他成功的第一步。
  和柳彧君相处的时间过得特别快,沈侃真恨不得傍晚不要来,因为天色只要略显昏暗,柳彧君就会像飞一样地逃开他身边,深怕他“变身”后会兽性大发,把她给吃了。这一点真是令沈侃又爱又恨,爱的是他的谎言可以让他一尝她甜蜜的吻,恨的是如此一来自己便不能与她朝夕相处。
  他真是愈来愈喜欢有她相伴的时光了。
  他喜欢他做重量训练的时候,她能坐在附近微笑的看他练习。他喜欢他慢跑的时候,她能骑着单车替他加油打气。他喜欢他吃饭的时候,她能为他做出一道道可口的佳肴。他喜欢他想听音乐的时候,她能为他奏出一曲曲动听的歌曲。他喜欢他说话的时候,她能倾听他的心声。他更喜欢他们到市区采购物品的时候,他能以友人的身份揽着她的腰、搭着她的肩,仿佛他们是一对相恋已久的恋人,他可以瞪每个想偷看她的男人,这让他觉得很快乐。
  不过和她一起去外头买东西对沈侃来说也是一种困扰,今天有好几次他都差点被热情的球迷给认出来,甚至有些眼尖的球迷直接拿了纸笔来给他签名,还好他抵死不肯承认自己就是沈侃,坚称他们认错人了,也幸好他的小君君是个超级迟钝的女孩,否则他早就玩完了。真不晓得她如果知道自己欺骗了她,她会有多么生气,所以他暗自下定决心,下回绝不可以再和她一起去逛街,以免东窗事发。
  “塔可,你也认为我不应该骗她吗?”
  塔可抬起头看了主人一眼,又百般无聊的低首不理会沈侃,仿佛觉得他在车库里的自言自语已经严重干扰了它的睡眠。
  “老大在跟你说话,你有点礼貌好不好?”连爱犬都不理他,真是枉费了他平日的教导。“臭塔可!这件事对我很重要,你居然在我说话的时候打瞌睡。”沈侃索性蹲下身捧起大狗的大脸和自己相对。
  “塔可,我真的很喜欢她,如果你也是人的话,一定也会喜欢上她的。可是我已经骗了她一个多星期了,至少也吻了她十几次,要是她知道我全都是欺骗她的,噢……那她一定会恨死我。”
  大狗一脸无奈的看着主人,仿佛在告诉他它也无能为力,不过随后它却对着主人的脸打了一个大呵欠。沈侃被它这个无礼的举动气得七窍生烟,连忙闪开那股口臭,站起身来破口大骂。
  “笨狗!笨狗!我怎么会养你这只大笨狗!又笨、又肥、又呆,这些饼干给你吃真是暴殄天物,这可是君君亲手做的,亏我还留了这么多给你,不如扔掉算了!”
  沈侃作势欲将大狗食盘中的饼干扔掉,塔可一惊,连忙将所有的食物一口气全吞进嘴里,然后以一副胜利者的模样斜睨着主人。
  “哼!好吃的家伙!”沈侃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什么不好带,偏偏带了这只大笨狗,害他不得不编上那个大谎言,骗了他的小君君,他可不想一辈子都得在她面前扮演忽人忽兽的角色。
  “嗯……什么怪味道?”
  塔可一听到沈侃的话立刻由半睡眠状态中清醒过来,心虚的跑过去咬着沈侃的裤子想跟他玩游戏,以便转移老大的注意力。
  “别吵!”沈侃扯开自己的裤管,一面用力的嗅着,这味道臭得好熟悉,好像……“你不是想睡吗?怎么又这么有精神了?”他居高临下的抬起一边的眉毛审问他的大狗,“塔可,你是不是藏了什么东西?”
  塔可随即低下头不敢正视主人。
  “呜……”它呜呜的叫着,像在解释什么。
  “还不快点拿出来,否则我不给你饭吃!”沈侃出言恐吓。
  一听到没饭吃,塔可的耳朵马上竖了起来,二话不说马上到它的“宝藏窝”衔出了它的朋友们。
  沈侃知道这招对塔可最有效了,看到它那么听话,他终于有了那么一点当主人的成就感,但当他看到塔可交出了它的小朋友们时,他不禁哑然失笑。
  “天啊!就是你,你干嘛去偷抱她的兔子,害她以为兔子是被我给吃了,还哭得死去活来,哈……我早该想到兔子是被你带走的。”
  没想到他这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大狗竟然喜欢小白兔,真是可笑极了!
  “呜……”塔可用着只有它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向沈侃哀求着,要他不要把它的小朋友们送走。
  “好啦!好啦!真拿你没办法,连偷兔子这种事你也做得出来,真令我蒙羞,我都替你脸红了。”沈侃虽然听不懂塔可在“呜”些什么,但身为主人,他还是挺了解它的。“要好好照顾它们,死了一只我就找你算帐。”
  “汪!”塔可高兴的摇着它的大尾巴。
  “小声点,要是被君君听到我就惨了。”
  塔可咧开大嘴像在嘲笑主人的胆小。
  “把你的嘴合起来。”沈侃老羞成怒地命令道。
  可是塔可的嘴却愈咧愈开,只差没笑出声音来,看来它的主人真的跌进爱河了。
  “沈侃!沈侃!”
  彧君轻轻的摇晃躺在草地上午睡的沈侃。
  沈侃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这草地又软又舒服,再加上身处于青山绿水之中,枕着君君的腿不知不觉他就睡着了。想必她的脚现在一定又酸又麻,想到这儿他立刻跃离柔软的“枕头”。
  “你怎么不早一点叫我?脚酸不酸?我很重的。”
  “还好啦,你别那么紧张好不好?”看到他一脸的着急和懊恼,她也不觉得腿酸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太阳已经不见了,看起来好像快下雨的样子,如果你再不起来,我们等一下就会变成两只落汤鸡了。”
  沈侃闻言抬头望了一下满天的阴霾,一滴雨水便落上了他的脸。
  “快!下雨了,我们用跑的还来得及!”他马上作了决定,一把将仍坐在地上的彧君拉了起来。
  “不行,我站不起来。”才一用力,她的脚立刻又瘫软下去,被沈侃压了两个多小时,血液不畅通,她的腿真的既酸又麻。
  “来,我抱你。”
  沈侃轻而易举的把她打横抱了起来,想快速奔回屋里,奈何距离实在太远了,雨水来得又快又急,他只好先带她到附近的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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