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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凤衔珠-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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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了规规矩矩的僧袍。

    不待我有何反应,一旁提了包袱的阿桃便已惊叫出身:“先生的头发怎么了?一夜之间掉光了么?”

    我抽了抽嘴角,苏以归却淡定:“以出家人自比多年,老衲却也悖了佛礼多年。前两日苦读佛经,世间万般道理也在朝夕之间悟了个通透。”

    他又意味深长的忘了我一眼,一字一顿说到:“红尘万般重,须得放下,才得自在。”

    我和气一笑,并不多言,阿桃在身侧释然叹道:“原来是这样。”

    下山比上山要轻快得多,只是更耗心力些,路滑,雾浓。若是一个不小心脚底滑了,落下去便是回头无路。

    明乡紧紧搀着江诺,而阿桃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侧。走了一半多行程,因着明乡闹着说累,便寻了块平缓的地方歇息。歇了一阵子准备动身,明乡却怎么也不愿起身。

    一番计较无用,江诺笑了笑,蹲在地上,颇为无奈地摇头:“你又玩这样的把戏。来吧,我背你下去。”

    明乡便欢呼着趴在了江诺身上。

    阿桃与我两两相望,又同将目光落在前头交叠在一处的两人身上,均是会心的笑了一笑。

    心中对江诺的恶感瞬间降低了不少,诚然,初见那日他鹰隼一般的眼神让我直觉这个男人心机深沉。且他能以一介乐师之名勾走鲁国风头最盛的公主,也让人不得不加以怀疑。

    然他看明乡时眼底有意无意淌出的宠溺与爱惜,却不是假的。我又何必,把人心想得那般肮脏。

    江诺与沈凌相交多年,早就与离城众人相熟识。而明乡性子活泼,很快就讨得了大家的欢心。

    阿桃由此对我越发不满意,时常数落道:“姑娘便是学不得明乡那般外向跳脱,多与人说几句话,也是好的。”

    我也知她是好意,然近万年不曾与人好好相处,人间的许多规矩我虽从各种书本上学来了,却不一定能拿捏得当。若是不小心犯了什么错处,岂不让人难堪?

    于是只得羞涩地拿出小方巾并各色丝线:“我想赶在沈凌回来之前给他绣个香囊,但是自己又不会,所以胡乱绣去,花了不少时间也没绣好。”

    “这样啊!”阿桃脸上挂起酒窝:“姑娘不会刺绣,可以叫阿桃找绣娘来帮忙的。”

    我摇了摇头:“总觉得这些事情从头到尾,都要一个人来做才好。”

    阿桃便不再说话,双手抵着下巴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我一针一线,落得分明。

    “姑娘从前修仙,是一个人照顾自己么?”

    彼时草长莺飞,已是三月春暖,手中针线仍以极慢的速度在方巾上穿梭,我重重点头:“是一个人。”

    明乡跑进院子里来,扑闪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凉荫:“长安,今日起风了。”

    门外树影浮动,杏花的花骨朵儿打得越发浓密,向阳的一面,已渐次开了些,如雪的白中夹杂红粉姿态于风中摇曳,实在美极。

    待四月花开正好,我便回来。这第一树花,已然开好。

    “长安,我们去放风筝吧!”明乡走到我身边,看见我手中物什,便是一笑:“我说怎么成日里见不着你,原是躲在屋子里给人绣定情信物呢!”

    纵使我活了万年从不觉得自己脸皮薄,却还是被羞了一羞:“这个,练手而已,练手而已。”

    “好啦!”明乡将我手中的各种丝线方巾拿开,拖了我就往外走,“天气这么好就应该出门转转,总是闷在房里多没意思啊!”

    走出院门便瞧见了江诺,他手中提着两个五彩风筝,与一身玄青的衣裳相对,甚不搭调。

    随着江诺去了一方旷野,明乡对着两个风筝打量许久,将碧蓝的那一只留给了我,自己则拿着桃红的那一只,趁着起风之时,将它放入九天。

    我拿着风筝,左右看了看,却无从下手。

    活到一万岁,方才遇上放起人生第一只风筝的机会,只能说明我没有童年的残酷事实。

    好吧,我承认我的童年,是在舞刀弄棒当中度过的。

    好在有阿桃和明乡不厌其烦地帮我,碧蓝风筝栽在地上七八次以后,终于能够平顺的飞起。

    明乡喜欢牵着风筝跑,让风筝在空中划出各种奇怪形状,她的笑声脆如铜铃相撞,还带一分天真。我看着她笑,心情莫名明朗起来。

    不多久,明乡许是跑累了,招呼阿桃接了风筝线,笑着扑到了江诺身边:“阿诺,我要听你吹萧。”

    我也有些疲乏,且一个人捏着风筝实在没意思,便由着那风筝悠悠落下。江诺微微敲了敲明乡的脑袋:“就你想一出是一出,出来放风筝我哪有揣一支箫来的理由?”

    明乡不依不饶,双手不安分地伸向江诺的腰间:“少来,我知道你与那杆萧形影不离的!”

    江诺一个旋身,忙不迭答到:“好好好!我吹就是!吹就是。”

    飘逸泛音渐起,引人入碧波荡漾,烟雾缭绕之境;倏尔萧音渐起渐沉,如怨如诉,却又乍然灵明,有了些许欢快之意。好似身处绝境,却又瞧见了希望。

    这是数日以来江诺表现得最符合他文人名号的一次,却也是,最不像文人的一次。

    《泛沧lang》这样的曲子,原是有抱负的人感慨山河残缺、时势飘零的,却被他改成了这般模样,是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正沉思,明乡又说要学着吹,江诺将萧递给明乡,自己在一旁加以指导。

    三月暖阳之下,那一杆萧如碧玉般通透。我揉了揉眼睛,玉萧仍是折出润泽光芒。

    明乡的萧实在吹得不好,断断续续地,如风筝断线。我缓步上前,她止了动作,对我粲然一笑。

    “这萧做得精致,可否由我看上一看?”我问道。

    江诺的眸光一沉,分明是不愿意。明乡却因着站在江诺身前,并没有看见他的不愿意,大大方方将玉萧递给我。

    我抚着萧身处的芍药暗纹,低低叹了一句:“没想到这萧,竟真是离凰!”
………………………………

12 会见沈父

    我是在梵央神君的画像上看到这支萧的,《古事纪》三百二十四位神君画像之中,梵央神君飘飘黑发飘飘紫衣,左手持剑,右手握萧。

    传闻那支萧采西王母住处的上好璞玉做就,本是仙帝为青璃神君备的生辰贺礼。可青璃神君最喜梵央神君吹萧的矜雅模样,又觉得玉萧配他姿态潇洒,便转手将萧赠给了梵央神君。

    自此,玉萧不离梵央身。

    又传闻青璃神君祭剑远去之后,梵央神君将玉萧抛下十八天:“今卿不在,谁解衷肠。玉树灯花依如旧,孤凤失凰。”

    虽则知道传闻的可信度不高,然而这萧自此被人称作“离凰”是真的,离凰落下十八天流落六界,也是真的。

    今次,便叫我遇见了它。

    众人皆道离凰是上古玉器,又与神君日夜相伴,定沾染了上神福泽,能佑国泰民安。

    而我却从这一番把玩中探出,离凰还蕴着极大灵力,看样子是神识已开的节奏。

    “若是姑娘看完了,还请将这玉萧还来。”江诺在一旁提醒道。

    我的目光自离凰身上挪开,转到江诺身上,笑盈盈将玉萧递还给他。他犹疑不决,缓了好些时候方问道:“长安是如何判断这萧便是离凰的?”

    “看书啊!”我答到:“书上有简单提到过几句关于离凰的话,我方才一合计,发觉这萧的种种形态,与离凰别无二致。”

    诚然我是在扯淡,只是我扯得一本正经,倒也堵住了江诺更深层次的问话。

    杏花重重绽开,将半边天色都染白。在废掉五六块丝绸方巾之后,我终于做出了一只像模像样的香囊。白绸作底,绣了杜若宽大的叶子与小小花茎。

    有美人兮芳杜若,沈凌他不能嫌弃。

    三月里万事如常,唯一难堪的是,沈凌还未回来,我便见过了他的父亲――传说中已然不问世事只与如夫人岚水逍遥山水的沈老爷。

    沈老爷名季字四无,整个楚国晓得他名号的,都尊他一声四爷。

    因着沈凌的关系,我十分担心沈季对我会有什么不好的印象。是以,他和岚水在离城别院住下的前两日,我只备了两粒硕大的夜明珠并一棵千年老参差阿桃送了去。

    毕竟没有过门,太熟络的逢迎,难免不会让人觉得轻佻虚浮不识礼数。

    倒是江诺因着是沈凌的至交,早与沈季有过往来。这一遭又带了娇妻在侧,自然是要带着妻子与沈季会面的。

    然而第三天,沈季却提出要见我一面。我在房中纠结了半日,有担忧也有欢欣,提早了半个时辰便去赴了约。

    不为别的,只为我想要留在沈凌身边,便要努力讨得他父亲母亲的欢心。虽则,岚水并非沈凌的生母。

    后花园历来是是非之地,无数的俊男靓女在这里一来一去成就了天作之合,也有无数的炮灰配角在这里的深井中、碧湖里、巨树上了结或是被了结了性命,自此成为飘游在六界中的孤魂。

    今日我在这后花园与沈凌父母相见,说不准还会开创第三桩后花园故事:父母相见准儿媳。

    如此,话本家们在这基础之上进行改写,从此开创父母大战准儿媳的诸多戏码,也是一桩为话本增彩添色的好事。

    正胡思乱想间,冷不妨眼中映入一对人影。身侧阿桃低低提醒道:“姑娘,是老爷和夫人过来了。”

    再抬眼看去,两道人影中男子在前女子在后,始终保持着一尺开外的距离。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却又不知何处是个不正经。只好主动迎了上去行了个屈膝礼:“长安见过老爷夫人。”

    岚水长相温婉,不看便知是位持家好手。她打量着我的眉眼,好半晌,欢愉笑开:“凌儿的眼光当真是极好的,长安姑娘倾国之姿超凡脱俗,竟不像是尘世中人。”

    我温婉回笑:“夫人过誉。”

    沈季却在打量过我之后将目光投给了阿桃:“在沭风亭里摆上茶水点心,半个时辰之后,我们会去那里歇息。”

    阿桃应着下去,临走时送我的眼神有些担忧,我却不以为意,只走在岚水的身侧,听二人闲聊些少年往事。

    他们正聊到上一次来这离城别院,沈季忽然话峰一转,问起我的身世:“王姑娘是何处人士?”

    我想了想今儿个上午在若湘各种片断式信息中推断出来的结果,有条不紊的答道:“长安本是招摇白家与洛城王家之后,奈何家门不幸,遭仇人劫杀,长安有幸躲过一劫,被白露山的尊者收去做了十余年的徒儿。”

    “原是这样,倒也算是很好的出身了。”沈季似乎了然,在一座院落边上停住了步子,将炯炯目光落在岚水身上:“我想进去看看。岚水,你陪着长安姑娘,给她讲一讲沈家历代的家主夫人。”

    “会的,老爷。”岚水恭恭敬敬的回答终于叫我明白先前的奇怪感觉来源于何处:传说中沈家老爷对如夫人岚水的宠爱上天下地无人能及,但事实上,我都看到的种种形迹,只能说明他一直相敬如宾。

    相敬如宾,怎抵得会心会意?

    总要用心的人,才会晓得心意是有多浓多重。

    重到,无法提起。

    岚水始终遵循沈季的意思,说的话翻来覆去也就那么一两句。概而括之,便是历来的家主夫**多贤良淑德出生皇宫贵胄,是普通的姑娘们根本就无法作比的。

    我知道沈季的意思是嫌我出身不够高,没办法协助沈凌共同治好沈家。然我弃了九天仙位才走到这一步,自然也是不愿抱一个黯然神伤的结果。

    于是默不作声,只听岚水细讲历代家主的当家事迹。

    半个时辰后,岚水带我去了沭风亭。沈季已然怀旧完毕,正端坐在亭中,手里捧着一壶清茶。

    “姑娘可想明白了些?”他挑眉看我,流转目光比狐狸更狐狸三分。

    我点头,却是坚决的语气:“长安向来说一不二,认准了的事情也不愿有所更改。所以四爷,便是您的意思长安都懂了,长安却不愿做那一个明事理的人。”
………………………………

13 偶遇师姐

    与沈季的相见可谓不欢而散。他看不上我的家世,而我又不能再给自己编出一个让他心满意足地的家世。

    在给沈凌的信里我对此只字不提,只说花已开好,归期未迟。

    哪知沈季并不愿相安无事地过活。不几天,小院门被敲开,我一眼掠去,便看见沈季身后站着的女子面容精致,只可惜这精致皮相下没能住着聪智灵魂。我释然一笑,将二人迎进了门。

    沈季悠悠喝着茶,开门见山道:“王姑娘,我也不愿骗你。沈白两家是世交,你身上既也流了一半白家的血,也该知道若湘在幼时便被沈家聘了。”

    我点点头:“自然是知道的,当年四爷带着沈大公子去白府提亲之时,长安恰好与姨娘住在一处。”

    沈季手中的茶杯晃了晃,溅出几滴茶水,将他紫色的衣裳浸得深浅无度:“沈沁与公主蒙皇恩浩荡承天赐姻缘,非我能左右。然若湘既是被沈家聘下的姑娘,自然是要做家主夫人的。今次沈凌要接我家业,要娶的人,定然是若湘。”

    若湘则木楞楞站在一旁,只挂着和顺的笑,垂眸抬眼之间颇有风情。急步迎上来握住我的手:“长安果然是找到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忧心了十几年,终于可以把这颗心安下来了。”

    我愣了愣,若湘这个人偶,委实做得不错。

    沈季偏过头,疑道:“若湘不认识王姑娘?”冷冷目光乜过来,直教我后背生凉。

    “我记性不好,总是忘事儿的。”这人偶说着,又掏出一块丝帕来,拭了拭眼角屯了许久也没落下的泪:“想来长安流落在外,吃了很多苦吧!”

    这情形实非我所能料到,被一个人偶紧紧握着实在感觉怪异,我推开她的手:“表姐忘了也没有关系,此刻记着就好。”

    沈季白了我一眼:“王姑娘莫怪我话说得难听,左右若湘是你的表姐,闹得太僵实在不好看。你是个女儿家,该也知道何为廉耻,抢自己的表姐的未婚夫,传出去了,你这一世也就毁了。”

    若湘忙忙回头:“四爷万不可这么说……”

    二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配合得天衣无缝。纵使我不在意种种诋毁,却也实在听不得这满满恶意。

    敛了笑意,我坐在梨花椅上:“既然如此,还请四爷先出了门去。待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便不再叨扰。”

    “如此甚好。”沈季笑道,从怀里掏出张银票递到我跟前:“这是千两银票,姑娘在外行走不便,带着它,好歹能解决些事情。”

    我看着那张票子在他两指之间飘荡,伸手接了过来。

    收拾东西之时阿桃绕在我左右“嘤嘤”直哭:“姑娘当真要走?阿桃看得出来公子是真心喜欢姑娘,姑娘就这么走了,可叫公子怎么办?”

    我先是不理会她,只闲闲收裹着大小物什,阿桃按住我的手:“姑娘不许走!除非,除非姑娘让我跟在你身边!”

    我看着她那双哭成桃仁状的眼,无奈叹了口气:“你可记得你的卖身契在何处?”

    她愣了一愣,半晌,终是明白了我意中所指:“在管事那儿。”

    我将千两钱票递给她:“你去管事那儿将卖身契赎回来,记着,最多给他一百两。”

    她撅起嘴角:“原来我就值这么点儿钱啊?”

    我:“……”

    走出府心情反倒变得不错,左右闲了一个多月也让我困顿得很。田间风景不错,阡陌之间疏疏落落散立着几棵桃李杏树,红粉花朵拥簇而开,恰是欣欣向荣之春景。

    略为怪异的是,这整块地上只有一棵桃树,且这桃树周围,还有几个大坑。

    阿桃已经不再抹泪,见着花枝也是高兴得很,凑上前去摘下一支桃花嗅了嗅,又小跑回我身边,肿胀的眼睛变成月牙儿,实在滑稽非常:“姑娘觉得好看么?”

    我哭笑不得:“好看。”

    “真的呀?”她越发雀跃,“那我给姑娘簪到头上可好?”

    我戳了戳她的额头,将那枝桃花上开得最好的花择了两朵出来,小心地插入她的耳畔:“自己喜欢桃花就算了,偏要这样拐弯抹角的表达。”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粉嫩脸蛋泛上羞色:“以后不会了。”

    迎面走来一个挑了小担的女子,灰色长纱包住半张脸绕到身前,自我们身边经过时,担子里干净豆香味飘来,倒很是好闻。

    于是我侧过身对阿桃说,“一会儿到了隔壁镇上,我们去吃一盘豆腐。”

    “吃什么豆腐!”蒙着灰色面纱的女子卸下了肩上担子,怒气冲冲说到。

    我和阿桃俱是一惊,担子落在地上拍起泥尘。正不知这女子是出了什么状况,她竟两三步走上前来,摘掉阿桃髻上那朵桃花:“老娘就是想吃个桃子,有那么难吗?这几棵桃树栽了四五年好不容易开花了,却一棵紧接着一棵的受摧残,造孽啊!”

    我先是愣了愣,旋即反应过来,示意阿桃递上几个铜板,歉然说道:“小婢一时起了玩心,并不晓得姑娘如此看重这树花。我便在姑娘这儿,先赔个不是。”

    谁知女子却理也不理我:“我才不是在乎这花,我就是想吃桃儿。”

    难得遇上这样奇怪的人,我来了兴致,待觉察到她腹间时隐时现的仙力之时,笑了一笑,生出逗弄她的心思。

    一只红桃握在手中,我递给她,:“这只桃子可还合姑娘心意?”

    她眼睛瞪很老大,灰色面纱揭下变作十尺长绫,半张脸却又藏在头发底下:“奇怪,你看着不像妖怪呀?”

    我:“……”

    倒是阿桃张开双手要来护我:“我家姑娘是在白露山修过仙的人,你莫要乱来。”

    她沉思许久,怅然说道:“白露山么?如此,我请你们俩吃豆腐吧!”

    这态度前后转变忒大,不待我再问,她将遮了半张脸的头发掀开,露出一张水灵脸蛋儿,“你认不认识我?”

    我茫然摇头:“没见过。”

    她似有挫败,又不甘心地再问了一遍:“当真不记得?”

    见我还是茫茫然无措,她叹了口气捂着额头:“我也晓得几百年来白露山发展壮大,有了不少优秀弟子飞升成仙。却不想在后世师妹心中,我星一也是个没有存在感的人了。”
………………………………

14 上古旧事

    此前因着自己冒充的是白露山的弟子,沈凌也帮我找来了不少关于白露山的资料让我参详。

    其实参详是没有必要的,荒羽岛里无事可做,阿樱一月数番往来于荒羽岛与天心阁之间,把该搬的书都搬过来给我看了一遍。

    万书之眼,是为天心。

    如今的天界是仙人的天下。所谓六界,也仿佛有些不合现实。正经的现实之中,神族早在数十万年前远去,只留下梵央与青璃一双神君代为看守六界,护它安宁。

    这两位神君被留下的原因,乃是他二人承了父神的血脉。

    《上古·;洪荒纪》记载,天地仍混沌之时,六界错乱,人妖神魔仙鬼混而居之。是父神一把斧头开了天地,劈出六界,使得众生有了各自的安身立命之所。

    沧海换过几回桑田之后,父神天命用尽,该要羽化而去,却在魂湮之时被觊觎六界至尊权力的魔族围攻。当是时,天降九九八十一道重雷,却道道落在父神身上。魔族趁机围攻,却不想天雷之中飞出一只雏凤口衔明珠而来,明珠溢水,凤目燃火,都是至纯至净的稀罕精魂。

    可惜那火凤虽是拼了命的要护父神周全,却终究因着年少,功力不足,堪堪被打得重伤在地,奄奄一息。

    口中的珠子倒是骨碌碌滚回了雷劫之中。

    其间种种再无详细描写,只说到最后一道天雷落下之后,父神自雷劫中缓步而出,衣衫褴缕,却神采飞扬。

    众魔皆惊,以为父神神力已能抵抗天地生死之法,纷纷惧而不敢上前。谁知父神只是提起地上差不多已经被打成一只鸡的小凤凰,将一团焦黑之物填了进去。

    凤凰缩成明珠般大小,被父神融进明珠之中,隔空扔向寂远长空。

    魔族已道有异,旋即派人追去,怎奈空中光芒大现,父神抡起开天神斧,与众魔决战。

    那一战天昏地暗,终究以父神寡不敌众败于众魔之手并最终散尽魂魄告终。

    然,众魔并没有在战后得到自己想要的神力,甚至,连父神的尸首都没有寻到。

    后知后觉的众魔当中终于有人想起父神历劫之后的动作,一拍脑袋:“莫不是,他将神力渡到了别的事物身上,而他填在那只凤凰身上的灰黑物体,其实是他被天雷毁了的神体?”

    一语惊醒梦中人,众魔急急忙忙昭告万物生灵:今父神远去,神族无得力之人,六界由魔族代为监管。而另一边,则是万千妖魔不懈的在六界之中找寻一只衔了明珠的凤凰。

    那凤凰便是梵央神君,而珠子,却是神君青璃。

    按理,明珠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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