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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血锋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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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了那恐怖的龙啸之后。在他们想象中,那龙的力量像山火喷发、海潮侵袭、雷鸣电闪一般,已不是人力可以抗拒的。
“我肯定那绝不是一头普通的龙,我没有猎过龙,但亲眼见过龙角、龙皮。如果龙都如我们遇到的这头一样的话,即使猎杀者是整个军队,也无济于事。我敢以性命作赌注。”矮人班德想提醒拉娜和法赫妮、李云生机渺茫,但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于是这样的旁敲侧击。
“我和索兰达很仔细的搜索过,并确信到过龙曾待过的那个山头,没有先生的踪迹!”施芬妮不忍见法赫妮那心碎欲裂的样子,这丫头已经站着望了一天一夜了,再这样下去一定会病倒的。
“施芬妮姐姐也说过,没有任何战斗的痕迹不是吗?那就是说先生还活着!”法赫妮用一切可能、设想李云只是因为某种意外才没有及时回来,而不是遇难。
“法赫妮小姐,现实很残忍,但我们却必须面对。以那龙所表现的力量,没有人可以跟它你来我往的大战若干回合的,一击,只需一击而已!我不怕你们因此而恨我,因为我知道,你们的先生不会想看到你们现在萎靡不振的样子。有人逝去了,活着的人却需要活着,而且要活得更好才不负你们先生的牺牲。”休斯以一副我不怕说忠言得罪人的表情表达着自己的意思。众人中心态最轻松的就数他,虽然没有过害死李云的念头,但他绝对不会为现在这个结果而感到难过。
“拉娜小姐,今天天色已晚,我们明日一早动身吧!你家先生确实有可能活着,以他的智慧和能力,追上我们或在巨石堡等我们,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觉得呢?”艾尔伯特询问道。身为佣兵的他早已见惯生死,但为了照顾两个女孩的情绪,还是在语言是使用了一些技巧。同时,他的提议也很理智且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嗯!就按艾尔伯特先生说的做吧!我相信和先生一定有再见的一天!”拉娜语带双关的说。是啊!总会再见,不过可能是几年或几十年后的另一个世界罢了!
“我去插个牌子!写上我们在巨石堡等先生!这样先生就知道我们安全而不用满山找我们了!”艾莎拉最是乐观,在她的印象里,李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死的,没及时回来也许又是去采集那些稀奇古怪的植物去了吧!反正他总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牌子就免了,又不是失物公告,赶快做点吃的,我现在有生吞一头牛的心思,可惜满世界连只鸟都找不到!”熟悉的声音传来,艾莎拉惊喜的转头一看,不是李云还有谁。
“先生!”艾莎拉一下扑进了李云怀里。本来是想躲的,不过李云现在还真没多少力气办这件平日轻而易举的事。扑进他怀里的可不止艾莎拉,还有法赫妮,两个人哭的稀里哗啦。不过原因各不相同,一个是喜极而泣,另一个基本上没什么内涵,陪人掉眼泪的事她干的多了去了。
“你们都穿戴得整整齐齐,先生我却围着树皮就跑回来了,你们衣服又没被人抢,有比我更需要哭的理由吗?”李云急忙控制气氛继续向愁云惨雾发展,这种场面真的是比较尴尬,但如果把两个女孩一把推开,想必会更尴尬吧!
李云的话总算发挥了作用,法赫妮也不好意思再哭了,紧接着她发现自己在裸着上身的李云的怀里,轻啊了一声,急急忙忙的拉开了距离,一张脸羞的通红。“先生回来了,真好!”拉娜红着眼眶,简单的话里充满了情意。
“先生,你怎么去了这么久?那头龙到底什么样?给我们讲讲吧!”艾莎拉又开始了她的率真,或者说鸡婆。
“看我狼狈的样子就明白了,无非是又一篇龙口逃生的故事。还是忘掉这段不愉快吧!”李云根本没有打算编什么故事来搪塞,我不想说,不需要理由,就这么简单。
“诸位,不要用那种看珍宝的眼神看我,那不应该属于一群阅历丰富的佣兵。”对艾尔伯特扔下这样一句话,李云直接进行他的‘发呆’大业去了。生火做饭这种事情已经用不到他,李云也没打算显示自己的风度或假殷勤一下,所以没有事发生的时候,他大都找个地方一戳,只比石头多些温度。
到了晚上,新身体的不同终于显露了出来。一直无法直接转化月能为原力的困扰彻底解决。不是可以直接转换成原力了,而是身体中的原力再次改变了性质,月光只经过提纯一层就可以直接被容纳吸收,每个毛孔都似乎在开足了马力工作,以至于李云身体周围很大一片地面出现了没有月光的怪异现象。他就像个巨大漏斗,那些月光都被吸引折射向他身体了。到最后,李云一跃而起,漂浮在空中,以便更好的吸收月光。这种漂浮在以前李云是做不到的,虽然胡里奥的记忆中并不缺乏轻身的术法,但他现在这么轻松惬意,说飘就飘却是高等龙类以上独有的浮空特性所造就的。(巨龙比满载的c130还重的多,没有这个能力别指望能一飞万多里。以下几种特性基本是高等龙族自带的特性:龙息、龙愈、浮空……)艾尔伯特几人也终于明白了,这位新主人为什么每天不用睡觉还能精力充沛。整夜整夜的修炼,而且还如此特别,李云在他们的心目中虽然变得越来越强大,但也离正常人类的形象越来越远。
“也许有一天,他头上长出角,背后长出翼,浑身长出鳞片,于是对众人说:‘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你们保不准也有这么一天!’然后就飞走了吧!”施芬妮偷望着静静飘浮的李云有点恶意的想。
此后的四日里,除了李云发现日光也能被他吸收所用外,基本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发生。冒险者之路因为勉强也算条通道,所以是中间段危险、两头相对安全的状况。巨石堡还没有到,外围乡村的往来行人就让众人有种从蛮荒回到现代城市的感觉。人都这样,城市里待久了就嚷着要回归自然,林子里待久了就打着想看看山外精彩的、花花绿绿的世界的旗号冲杀了出来,基本上,除了新鲜,没什么东西是能让人永远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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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蓄藏力量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李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原力充盈、精神饱满过。他终于熬过了‘吃的半饱’的‘幼生期’,迎来了第一个‘成长’阶段。如果说之前在他体内流淌的原力是条溪流的话,那么如今已经开始将其改造成河流了。
“先生!我们为什么不走了,一路上餐风露宿,不就为了能早一日去耐斯迈吗?”一间旅店中,拉娜终于忍不住向李云提出了她的疑问。
“坐下来说话,拉娜,你需要表现的更成熟,要比那些贵族更像贵族。就算有人用刀比着你的脖子,你说的第一句话也应该是:你的武器比看上去的锋利,只是那柄作的太粗糙了!沉稳、镇定,你是安文斯卡的继承人,是有爵位的、受过最优秀教育的。不是某个接受了个把月填鸭式训练就推上台的冒牌货,虽然你确实需要接受严酷的训练,明白吗?”李云先是狠狠的教训了拉娜一顿,
“……是的,我明白了?”
略为点了点头,桌子对面的李云直视着拉娜的眼睛。“我们不会就这样像个家园被兽人烧光的逃难者般去耐斯迈。当你大权在握的时候,简洁是一种美德。因为没人对你的地位和呼风唤雨的能力表示质疑。但当你囊中如洗的时候,简洁只能更显示出你处境的窘迫。世界上从来都不乏落井下石的人,如果就这样到耐斯迈,我敢保证,即使你跟你父亲往来密切的人,也会站到萨顿身后表示对你身份的怀疑。况且,你也需要适应和转变,到耐斯迈之后,在外人面前,我只是你信任的贴身管家,你必须拿出主人的威仪,即使真想问该如何处理事情,也要表现的像是礼貌上的讯问。”
“安迪温(edwin),我忠心的管家,你觉得,我会怎么做呢?”
“嗯!总算有那么点意思了!”李云对拉娜略显生硬的口吻给予了适度的肯定。“安迪温,这个名字倒是挺适合我。好吧!它是我的新名字了。”顿了顿,李云又道:“我不怀疑你曾经接受过的、正规的贵族式训练。但在我看来,这个世界的人类国家的那点礼仪都是粗俗难看而缺乏文化底蕴的。我年轻的时候,各国的贵族礼仪是一门必修课,学不好绝不是挨板子那么简单。现在,你应该感谢那个当初折磨我的人,因为他让我有足够的东西教你。这次回到耐斯迈,你将成为所有贵族包括王室成员注目的焦点,从吃饭到走路,从一个微笑到斥责属下,你的一言一行都将是一种标准,是他们极力模仿的对象。可以有人对你是否是安文斯卡的继承人表示质疑,但,连不会写一个字的苦力,也毫不会怀疑你流淌着的高贵血脉。达到那样的效果,你就成功了。”
“我可以吗?”拉娜听李云的描述,想一想平民、贵族都像迎接某国公主般夹道相迎……那种被万众瞩目的情形让她一阵心虚。
“你必须可以!这几天,我会毫不吝啬语言和行为上对你的羞辱,除非你能达到我的要求。而另一方面,我们还得准备很多相应的器物。车、服装、骏马、餐具、家私、仪仗队、包括该死的鞋子恐怕都得在我的指点下才能做的勉强符合标准。裁缝、铁匠、木匠、我还得去趟苦役营找些死囚犯!”一想到那庞大的工作量和复杂的工艺,连向来声色不露的李云也沉下了脸。
“详细的计划和日程安排我会在今天拿出来,而你要做的,拉娜,去给那些你认为还忠于你父亲的可靠属下写信吧!就按我们在路上计划的内容去做。我会让艾尔伯特他们亲手将信送到这些人手中。”
“艾尔伯特?他们可信吗?”
“这也正是我想知道的,希望他们不会让我们失望。说实话,现在你家的那些可筹集的资金和有技术的工匠,对我们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李云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有了胡里奥的记忆、有了永恒之水和那些只在某些文献上才能找到的稀有植物种子,李云‘抢夺’的能力已经基本成型,他已不需要循规蹈矩的去拉拢谁或收紧口袋注意兜里每一枚金币的流出方向了。
接下来的三十多个日夜里,拉娜每天的睡眠不足三小时,即使睡着了,身体仍会时不时的做些无意识的动作,细心的观察就会发现,那些动作正是李云教她的所谓的礼仪。 更糟糕的是心灵上的蹂躏。正像李云之前所说的那样,他果然一点都没吝啬那积累了几百年的羞辱人的本事。拉娜感觉连每天从窗户中射进屋的光线都特别惨淡……
“好了,准备工作结束了。结果还算强差人意,我们上路!”在一个风气日立的上午,李云的话在拉娜听来像是一种赦免。
“先生!真的要赶走法赫妮和艾莎拉?”不忍看眼神凄凉绝望的法赫妮和拼命咬着嘴唇不忍哭出声的艾莎拉,拉娜小声地询问李云。
正在监查鞍具的李云目光凛凛的道:“你以为我们是去参加生日聚会吗?法赫妮的善良和艾莎拉的稚嫩会在关键时刻让我们功亏一篑,我要尽量避免任何导致失败的可能性。”
“可是,可是!法赫妮和我一样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离开我们,她一个人孤零零……”
“收起你的仁慈,拉娜!”李云怒声道:“我们不是在比赛谁更富同情心。当你想保护谁,照顾谁时,先问问自己的心,有没有那个能力!”翻身上马,骑到法赫妮近前,李云看了看两个女孩,淡声问:“信不信任我?”
“嗯!”抿着嘴,法赫妮控制着自己的眼泪,拼命的点点头。
“不管是雄鹰还是麻雀,总有一天需要脱离父母的羽翼庇护展翅飞翔,自己的命运要由自己掌握,靠施舍和同情得不来幸福。为什么要狠心的扔下你们,你们应该知道。回家去,去了结琐事。而我,帮你了结仇恨。然后,时间会流逝、年轻的心会长大,当有一天你觉得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帮我做事而又认为仍有在我身边的需要的话,就捏碎它!”李云从怀中拿出条皮绳链子,链子的最前端,是一颗闪烁着柔和光彩的菱形的绿色石坠。“即使远隔千里万里,我也会收到讯号。”
“先生,带上我和小姐吧!我们不会给您添麻烦的,我会守口如瓶!”显然,因为伤心,艾莎拉并没有听进去李云的话。
面对小侍女的苦苦哀求,李云轻轻的笑了,然后他大声喝道:“记住,艾莎拉,如果不够坚强,活在我身边只会是痛苦!”一带缰绳,白马嘶叫一声转头奔向向大路,李云当先绝尘而去。
“先生说的对!法赫妮,我们都需要变得更坚强。短暂的分离只会让我们的情谊更加深重。相信先生,相信我,相信自己,我们一定有再聚的一天。”拉娜给了法赫妮一个坚定的眼神,然后也骑马追了下去。路旁,留下了面临生命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重大转折的法赫妮和她的小侍女……
“先生,我们的马车、仪仗队和那些服装呢?”路上,一身骑装的拉娜大着胆子问李云。
“以萨顿的精明和能力,一定会在事后查询我们的来路,我没打算让他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一个小镇上匆忙赶造的事实。我们会在快到耐斯迈时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贵族。同时,我也希望你是最后一次用先生这个词称呼我,不管是家里还是外人面前,我都是你忠心的下属,管家安迪温、施格诺德!”
“安迪温,随我到耐斯迈,看看那个很多年都没有太大变化的城市是不是还值得我们安文斯卡家继续留恋!”腰背舒缓而挺拔的拉娜驾马超过李云的坐骑半个马头,略微侧了侧头,淡定的道。
“是!小姐,耐色瑞尔对眼光远大的小姐来说,也许真的是个束缚也说不定!”李云恭敬的在马上轻施一礼。
风云,开始向耐斯迈会聚了。
………………………………
第二十三章 豪华车队
黄叶、衰草被朝阳抹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芒,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雄城耐斯迈迎来了晴朗的一天。
异常清脆整齐的马蹄声让城外青石大道上往来的商贾行人都不由得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队让人看过一眼就再难忘记的人马:当先,是十四骑异常威武的骑士。他们穿的不是普通的锁甲,也不是流行的板甲,甚至不是高档的链甲。他们穿的是制作完全可以用华美来形容的全身银甲。银甲的边沿雕刻着简约但线条柔和细腻的纹饰,这些极易让人联想到古代遗迹那神秘文化的纹饰正闪烁着水蓝色光晕,这光晕仿佛是流动的水般,让整个银甲都蒙上了高贵、圣洁的气息。银甲的左胸部位,一朵冰兰色的荆棘花显示着他们是一位高贵小姐的从属,而荆棘花之后的双色塔盾标志又说明了他们属于一个承袭了最少三代且守卫一方领土的高贵家族。骑士们戴着有一对冲天短犄的角盔,一束亮蓝的翎毛从略显尖突的头盔顶端耸起,随着骑士的颠簸有规律的上下颤动着,如一蓬燃烧的冰炎。有见识的人知道,那是来自极寒之地的冰霜巨鸟的羽毛,它们的稀少和难以捕猎以至于让这些珍贵的羽毛只适合三支两支被摆放在贵族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如果留心,可以在头盔靠近脸颊的侧面看到一柄柄精雕的小剑或小斧的图样。那是战勋的标志,一把小剑,表示这位骑士曾为他的主人猎取过十个敌人的头颅。一把小斧,说明,五个异族战士在战斗中被这位骑士夺去了生命。
骑士们乘坐的马是统一的纯白,它们要比普通的马高大粗壮的多的多。同样制作精良的闪亮甲叶将这些高大的战马的重要部位都护了起来,冰蓝色的马裙更是映衬出骏马四蹄长毛的雪白。有眼尖的人从这些马耳侧的突出犄角认出了它们的身份,“是龙马!传说中勇士才能征服的骑乘!天!我一下看到了这么多!”那人在惊呼。
因为头盔上有精致的面甲,人们看不到骑士们的神情,但他们的健壮和挺直的腰板以及那双瞳放射出的熠熠寒光足以给人们留下英勇无畏的印象。他们没有配备骑士枪,而是每人腰间悬挂着一柄加长加厚的马刀。看到那刀身惊心动魄的优美弧度,没有人会对它的犀利产生任何怀疑。
骑士后面是一辆四轮马车,拉车的八匹马是纯种的迅雪马。这种马的高贵程度人尽皆知。基本上,每年都有不怕死的人结队去天风高原去捕捉,但那里有危险的魔兽,并且是许多兽人部落赖以生存的牧场。所以,当管理户籍的小官员知道你要去捕迅雪马的时候,会直接在显示你身份的那页纸上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你已经死了!或许你说,我他妈的能力牛,能带着一对迅雪马回来!好,没问题,你不需要那登记的纸了,你已经是小贵族,只要不每天骑着马到处撒金币,这辈子衣食无忧了。
跟马车本身比起来,迅雪马已经不算什么了。毫无疑问,没人见过这样的四轮马车,它的构件似乎不是木材,连最没眼光的人都可以看出这是辆铁甲车。但那材料显然也不是铁,铁甲是不会有那种晦涩的光芒和清晰的纹理的。马车设计方面的精奥已不是笔墨可以形容的了。它的宽敞、舒适、布局新颖又绝不缺乏实用性这些都还在其次,最令人们不解的是,他们在车身上找不到一个铆钉和焊接的地方,仿佛一颗树上结了果子,然后果子熟了,就是这样的马车。那种流线的、不带一点刀斧痕迹、来自自然的美不自觉地从车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们领略了何为登峰造极的完美典范。
马车的后面是一个年轻人,虽然大多数目光都被骑士和马车吸引,但仍有人留意到了他。骑着一匹只有大贵族才养的起的‘斑墨’!这个年轻人身上有层薄薄的灰尘,那应该是赶长路造成的,但他的神态间没有一丝倦意,一种彬彬有礼的淡然气质包围着他。他的衣服款式奇特却不扎眼,式样简单却在领尖、袖口的绣纹和面料裁剪上显示出了做工的精细。他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眸和一头清爽的用一根紫色缎带束在脑后的银发。银色的眉毛、白皙的皮肤,挺直的坐姿、从容的气度,如果有人现在投票选举心目中最有贵族样的贵族,见过这位年轻人的民众八成会把自己那票投给他。
年轻人的身后,又是十四名双骑并行的银甲骑士,那马与马之间毫厘不差的控制能力,那龙马整齐划一的蹄声,那骑士身上弥散的久经沙场的无畏气势,都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是什么样的环境,才培养出了这样精锐的骑士?是怎样的财力,才能装备出这样一支队伍?是哪里来的技巧,让一个个绝无仅有和不同凡响重叠在这车马骑乘之间?是如何风光了得的主人,才能支配这样的属下?
一名往来于各个国家多年的商贾望着行进向耐斯迈的车队搜遍记忆也找不到一个合的上这种气度阵容的家族。他的同伴见他一副痛苦的样子,提醒道:“别想了,那马车上的徽章已经很清晰的告诉了我们这车队的主人是谁。”
“谁?”听到他这句话的可不止商贾一人,大家都充满了好奇。
那人得意的清了清嗓子道:“安文斯卡!耐色瑞尔最具财力的三个大家族之一。”
“不可能!那个跟矮人部落合作的家族也许会有这样的财力,但绝不可能培养出这样的战士!我能感觉的出来,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真正战士!”一个背阔剑的中年路人在旁嚷嚷。
“我也觉得不可能!安文斯卡的家主也没有这番气派,不,应该说,连各国的皇室,一时间也凑不出这样的阵容,不说别的,就那二十八匹龙马,你以为森之野是你家后园吗?如果说迅雪马的获得是有难度的话,抓龙马恐怕得带军队去吧!但如果带了军队,很可能连根龙马的毛都得不到,大量的人气早就把龙马惊走了!”另一个凑上来的人可能是个马贩子,说起马来头头是道。
“安文斯卡的家主帕塔瑞克在山路发生意外而丧生这早已不是新闻,这些天,陆续跑来耐斯迈说自己是拉娜、安文斯卡的人实在闹出了不少笑话。整个耐斯迈都为这些馋涎他人财物和权位的行为而闹得沸沸扬扬。家主都死了一个多月了,这个时候,安文斯卡家还会有什么重量级的人出现?”商贾也表示疑惑。
他的同伴耸耸肩,“那我怎么知道!反正徽章我认得,绝对没错,而且骑士们左胸的荆棘花你们也看到了,那是他们的主人是名女士的最好证明。水蓝色的马裙和盔缨也只有大贵族家未出阁的小姐才允许使用。结果呼之欲出,安文斯卡家的真正继承者到了。”
“不会又是冒充的吧?”有人插嘴。
商贾的同伴鄙夷道:“切!国王会跑去找个上年纪的小贵族当干爹吗?就刚才人家那车马行头,说是某国公主驾到,那都是抬举那公主!冒充也分谁占谁便宜不是!”
“看样子,耐斯迈又要热闹起来了!”商贾望着远去的车队声带感叹地道。
确实,热闹从接近城门就开始了。远远的,城上的守卫就看到了这队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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