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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反攻-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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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去找罗震刚。我窃窃地以为,这次去T国,九死一生的,蓝雪总归是我救出来的吧?

    蓝雪这个小妮子,恩将仇报,对我不管不问。你一个公安局的局长,总不能这样过河拆桥吧?

    我去了公安局。罗震刚居然不肯见我。两个警察凶巴巴的,对我说:“罗局在开会,有事你下次来找他。”

    我十分理解,转身朝公安局大院走出。走到公路上,有几个路人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是乞丐什么的。我朝他们吼:“怎么了?我招你惹你了。”

    几个路人见我发脾气,撒腿便跑。回到酒店,我找了个镜子,照照自己。我的老天!我居然胡子拉碴。并且浑身散发出汗臭味。回N县我一直穿着墨绿色的作战服。武器装备全交给胡子他们了。现在只剩一套服装。这几天一直没换,也没打理自己。这个样子难怪被人瞧不起,分明就是一个乞丐。

    我又去找罗震刚。

    这次运气好,罗震刚在办公室。

    我推门而入,对他说道:“罗局,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总得解决我的生活困难吧?”我的本意只是想他拿出几千块钱,让我购置一下基本的生活用品。还有,我得购置一部手机。还得办理身份证之类的证件。

    我的东西全在桃源社区那次爆炸中毁掉了。

    你们猜,罗震刚是怎么回应我的请求的。他居然没好气的对我说:“你一个大男人,有困难不去自己克服,居然来找我,你好意思吗?还有,你居然说你什么都没有了,那我问你,你有家有口的,怎么说什么都没有呢?”

    罗震刚的态度如此绝情,让我目瞪口呆。

    再留在这里,显然没任何用处。我悻悻然的离开办公室,往外面走去。

    走到公安局楼下,我越想越生气。

    MD,好险把命丢了。他们公安局居然这样不懂事。

    我帮他们解决了天大的麻烦,而他们居然这样对我?

    我越想越生气,跳起来,朝楼上的罗震刚骂。

    “罗震刚,你个过河拆桥的东西,我拼了老命帮你救回蓝雪,帮你弄第一手情报,你居然翻脸不认人。你算个什么东西?以为老子会跪下来求你,你等着吧?迟早你会后悔的。”

    “罗震刚,就你这个样子,还想当大官。我告诉你,就这个态度,迟早会落马。你妈妈的就是一个庸官。难怪你破不了案,就你这个样子,谁会为你卖命啊?”

    我的骂声迅速引来很多人围观。有穿制服的警察,有外面办事的老百姓。黑压压的人群将我围在中间,仿佛看马戏团一样热闹。
………………………………

第103章 104:你这个渣男

    公安局大院像一锅沸腾的开水,早有人向罗震刚做了汇报。

    “他…………就是一个痞子!地痞作风!”

    罗震刚没有生气,他对我做了这样的评价。

    我在楼下叫骂了二十分钟,罗震刚才出现在我面前。

    罗震刚沉着脸,对我说:“你骂够了没有?如果骂够了,就滚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我说:“罗震刚,我为了救你的部下,弄得居无定所,手里的钱财丢得一干二净,你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吧?”

    此言一出,围观的群众纷纷发出议论。他们说:“是啊!公安局也太不够意思吧?总得给点补偿什么的吧?”

    也有人说:“警察居然要社会青年破案,这未免也太离谱了吧?”

    众人的话,让罗震刚的脸色青一块白一块,他站出来大声解释:“你们别听他胡咧咧,他救我的部下,我想问问救的部下是谁?”

    我答:“蓝雪!”

    “蓝雪是谁?”

    “蓝雪是你们刑警队的女警察。她在犯罪集团卧底,是我九死一生,从敌人那边救出来的。”

    “蓝雪跟你是什么关系?”

    我想了想,回答:“我法律上的妻子。”

    罗震刚哈哈大笑,大声说道:“大家都听到了!蓝雪是他老婆,他救他老婆,难道不是应该的吗?一个大男人,救自己的老婆,居然叫公安局补偿,这是不是太不合情理了?”

    众人听了,又发出一阵议论。

    “一个大男人,连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说的?”

    也有人说。

    “自家人保护自家人,还要公安局赔钱,这算怎么回事?”

    “真是个窝囊废,我看这个人是个渣男,想赖上公安局,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众人的话越来越难听。我百口难辩,只好往外面走去。我想尽快离开这里,不想再让人议论了。

    谁知罗震刚追上来,在背后朝我喊:“吴之凡,你想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你应该去找你老婆啊?找公安局,这是不对的。”

    哈哈哈哈!

    罗震刚的话引发一阵嘲笑。

    我在众人的笑声中拔腿飞奔,很快逃离了公安局。

    回到酒店,越想越生气。大脑里始终回想着罗震刚的话:你应该去找你老婆啊!

    对啊!有困难,为什么不找蓝雪解决呢?

    她这条命,总是我救的吧?

    在T国,如果没有我,她能完好无损的回来吗?

    对啊!我应该去找蓝雪。

    蓝雪开着宝马X6,有钱,我得找她弄钱。

    蓝雪在刑警队上班,我在公安局刑警队的外面守候了一下午,终于等她出来。

    蓝雪出来的时候穿着一套警服,化着淡妆,小丫头片子挺漂亮的。穿着高跟鞋,扭着柔软的小蛮腰。她一走高跟鞋发出“咔嗤咔嗤”的响动,更让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这气质让我深深着迷。

    我跑到蓝雪的前面,挡住她的路。我说:“蓝雪蓝雪,你总算出来了,你为什么躲着我呢?”

    蓝雪的脸羞得通红,她扭头看看四周,拉着我,便往街道上跑。

    我以为蓝雪想跟我亲热亲热,没想到她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训斥我。

    “吴之凡,你怎么又到公安局来了?你不怕丢人现眼,我还怕呢?你做的那些事,还不怕人笑话吗?”

    我装出一付可怜巴巴的样子。“蓝雪,我没钱了,没地方住,你带着我一块住吧?”

    蓝雪将一双杏眼睁得圆圆的,她用吃惊的语气反问:“什么?你要跟我一起住。”

    “我们是合法的夫妻,怎么不能一起住呢?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总得可怜可怜一下我吧?”

    妈的,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为自己害羞。

    什么时候,一个曾经的老兵落魄到要女人可怜?

    我也是没法子啊!

    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哈哈哈哈!

    蓝雪发出一阵冷笑,对我说道:“吴之凡,你是不是昏头了。我们是夫妻?你清醒清醒一点吧?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那只不过是假结婚,假结婚,懂吗?”

    我呆若木鸡的看着她,心里像撕裂一样疼痛。

    蓝雪继续说道:“我跟你假结婚,只是出于任务需要,现在任务结束了!我们的关系就此打住!”

    我吃惊的望着她。

    仿佛不认识她似的。

    我问:“你在T国说过什么?你难道忘记了吗?”

    “抱歉,我什么都记不得了!”

    “你曾经说,我们要假戏真做,我们要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吴之凡,那样的环境下,说过的话,能算数吗?我是被迫的。再说你吴之凡,为什么偏偏缠住我?不是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你吗?楚如烟,你怎么不去找她?”

    楚如烟已经关在G市看守所了。她作为兰德集团的案犯,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

    没想到蓝雪居然拿楚如烟说事,这说明,她嫌弃我,已经到了极点。

    我用痛苦的语气对她说:“蓝雪,你提楚如烟,不是朝我伤口撒盐吗?”

    蓝雪又提到了容儿,她说:“你可以找那个女少校啊!那个容儿不是给了你电话号码吗?你完全可以找她,或许她能帮你的!”

    我气得浑身发抖,向她吼道:“别说了,别说了!你跟那个罗震刚都是一路的货色,都是过河拆桥的主。成,我救了你,你不报恩,成!那你总得承认,你的命是我救的吧?”

    蓝雪愣住了。选择沉默以对。

    我又追问:“你否认我们之间的关系,这没错。你总得承认,我救你,是出于我的热心肠吧?当初,要不是李队罗局求我,我会去T国救你吗?是他们老提,你是我的老婆,才让意识到,保护你……………是我的责任。现在你把什么都推翻了,够无情的,行行行,那好,我们之间的关系到此为止。我们明天就离婚!”

    “离婚?”蓝雪惊得目瞪口呆。

    我用冷漠的语气回应她:“对!离婚,我们之间的婚姻离得越快越好!”

    说完这些话,我痛快极了。没想到,这妮子对我提出离婚,措手不及。

    我窃窃的想,总算有了报复的快感。

    我本以为,通过在T国的经历,能扭转蓝雪对我的态度,现在看来,这简直是痴心梦想。

    既然如此,何不就此摆脱呢?
………………………………

第104章 105:平凡的人生

    离婚的那天,下着倾盆大雨。

    N县的气温骤降,刚刚还穿着单衣的市民,早已经换上了厚厚的羽绒服。

    我穿着一套单薄的迷彩服,行走在大街上,浑浑噩噩的,任凭狂风暴雨吹打在我的脸上。

    不得不承认,我被残酷的现实打败了

    我可以在战场上游刃有余,可在现实中的困难中无计可施。

    这两天,我过得够窝囊的。每天吃一个馒头。这馒头还是酒店服务员看在我可怜的份上,丢给我的。

    酒店的老板早发出话了,罗局只给了三天的钱,如果再不交房钱,就把我从酒店赶出来。

    我已经想好了。我要用粗暴的手段结束现在的局面。

    首先,必须跟蓝雪一刀两断。什么狗屁梦想,什么未来的憧憬,包括我在部队的荣誉,统统抛到脑后。我觉得,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其次,我准备回到小胡同去。去过底层人的生活。继续我原来白天修鞋,晚上码字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光怪陆离,道德滑坡,亲情破裂,都源自社会的躁动。所有人都想不择手段的捞钱,榜上有钱有势的人,想编制一道机关算尽的大网,为自己的生活带来实惠,想一夜暴富,想有钱有势。殊不知,往往会触及社会的痛处,会撕裂这个原本和谐的社会,触及法律,或者破坏亲情。

    我想,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走捷径的人。

    当初,如果不是看上蓝雪是个白富美,我会那么巴结她吗?

    不会。我会继续住在小胡同,过我的穷日子。根本不会想到跟蓝雪结婚。

    所以,我像一个木头走在风雨中,魔怔般的向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走去。

    结婚登记处在平安路125号,离便捷酒店有5公里,我是走着去的。

    我一贫如洗,连搭公交车的钱都没有,更别说打伞了。我只好淋着雨去民政局。

    我像落汤鸡一样走进民政局,所有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没关系,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呗!我已经无所谓了。

    我在结婚登记处等了两个小时,都没有等到蓝雪。

    蓝雪,失约了。我向办理结婚证的人借了手机,向她打了个电话。我冷冷的提醒她:“”我已经在结婚登记处,你……………来吗?

    蓝雪在电话中不说话,最后对我解释:“今天我有事,改天吧?”

    十分钟后,我冲进了公安局。

    先找蓝雪。

    刑警队的几个警察瞪着大小眼看我。

    他们说:“一个杀人疑犯,居然敢找蓝雪离婚,真是见了鬼!”

    也有刑警无情的嘲笑我:“吃软饭的家伙居然这么厚颜无耻?”

    他们的话很难听。

    这不怪他们。

    当初蓝雪为什么要跟假结婚,我去T国救蓝雪,他们一无所知。这事到现在还瞒着,所以,在他们的心中,我就是地地道道的渣男。

    我本想找李欢倾诉,谁知李欢不在。当时我要是知道李欢跑了,我也不会继续纠缠蓝雪。

    蓝雪坐在办公桌边,聚精会神的忙工作。

    我在众人的注目中悄悄向她走去。

    我说:“蓝雪,我们离婚吧?”

    蓝雪抬头,看见落汤鸡般的我,露出一丝同情,她大声训我:“你为什么不打伞?你的衣服都淋湿了,为什么不换一套?”

    她的话,我一句都没听见。我只重复一句话:“我们离婚吧?”

    蓝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抓住我的手臂,把我们往外拉。“我们谈谈!”

    “谈个毛啊!”我手一推,她便摔在三米开外。

    两个警察冲过来,朝我吼:“你敢在刑警队打人,你试试看?”

    一个警察甚至掏出亮晶晶的手铐,在我面前晃悠,警告我不要欺负蓝雪。

    我笑道:“我是来跟蓝雪离婚的!昨天,她已经跟我商量好了,在民政局见面,办理离婚手续。我来这里,是想提醒她履行承诺。我跟我老婆离婚,难道违法吗?”

    我的一席话,把那些警察驱散了。是啊!我们家里的事,凭什么要这些警察插手。

    蓝雪低下了高傲的透露,用哀求的语气对我说:“我们,在外面去说,好吗?”

    我点点头,两个人走到门外,站在走廊说话。

    蓝雪霸道的脾气又犯了,她大声历数我种种不是。说:“吴之凡,你怎么能这样?三番五次来单位闹呢?离婚手续非得今天办吗?明天后天不行吗?”

    我说:“不行,非得今天办不可!我不想跟你有任何的关系。”

    蓝雪惊呆了,问:“我……………就这么让你讨厌!”

    我抬起头,笑道:“我从来就没讨厌过你,因为你是个陌生人。我对陌生人没有什么感觉?”

    蓝雪的脸色气白了,她吼道:“因为楚如烟。”

    “别再提楚如烟,好吗?她说不定坐牢了!”

    “那是因为容儿!容儿,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人家是部队的人,有背景,有职位,所以你移情别恋,看上了她。”

    蓝雪这是在吃醋。

    但我已经无动于衷了。我决定,对我们的关系有个了断。

    我坚持自己的想法,要跟她离婚。

    蓝雪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进办公室去拿皮包,去民政局跟我离婚。

    那么婚…………离了吗?

    没离。

    因为罗震刚来了。他朝我喊:“吴之凡,你要跟蓝雪离婚,你有户口本身份证吗?”

    罗震刚的话,迅疾打消了我跟蓝雪今天离婚的念头。我得办理户口本,身份证,因为罗震刚说要帮我。

    罗震刚这次真帮上了大忙。他用了三十分钟时间,就帮我办理了户口本身份证。为表达我对他的谢意,我听从他的提议,到他办公室谈谈。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不在乎了。

    谁跟我谈,我都不生气。我已经不想借助任何人改变命运了。只想回到小胡同,老老实实过自己的日子。

    生活虽然艰难,但我,总归是我。

    罗震刚在办公室提起了李欢。

    他问我:“知道李欢的事吗?”

    我用平静的语气回答:“不知道,我对你们不感兴趣!”

    罗震刚自顾自地说:“他死了!”

    我心里一阵哆嗦,问:“他……………怎么死了?”

    罗震刚说:“你去T国时,扔掉了定位仪,我又派了他去T国,结果,牺牲了!兰德集团的人杀了他!”

    罗震刚说这话的时候,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嘴唇一直在颤抖。
………………………………

第105章 106:回到从前

    “你已经派我执行任务,为什么又派李欢去呢?”我嗖的站起,用凶狠的眼神看着他。

    罗震刚低下头,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点燃。又抽出一支烟,示意我抽不抽?

    我接过烟,从他手中抢过打火机,啪地为自己点上。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你说啊!”

    这时候的我,不再为自己的处境而忿忿不平了。我的注意力全放在李欢的死上。

    我认识李欢没多久,我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警察。做事什么的,很敬业。

    罗震刚回答我的问题:“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呢?就凭你是7308最好的兵,我也不敢不信你………………”

    “别扯了!别把自己装成无辜的样子。手下伤亡,就是你这个局长的责任。是你没部署好,你的计划有漏洞。”

    “谢谢,谢谢你的评价,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承认,我的工作不细致,我要为李欢的死负全部责任。”

    “无耻!一句负责就行了。你想想你做的一切。说好了,我把蓝雪救回来,你就还我清白。我把人带回来了,毫发无损的,结果你对我不管不顾。”

    “马胜利那个家伙不是还了你清白吗?”

    “那是别人,你,对我做了什么?我从T国回来,什么都没有。想要你…………帮我度过难关,你却不管不问,还恬不知耻的说我跟蓝雪是夫妻。我问你,我跟蓝雪是真正的夫妻吗?还不是为了完成任务。”

    “我那是为了工作。”

    “工作是你警察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拉上我。你的所作所为,无耻下流,禽兽不如。”

    “我………我我我…………是禽兽不如。不然,李欢怎么会死在T国,我百密一疏,害了李欢。我应该为他赎罪。”

    罗震刚说到这里,用手捧住脸,肩膀不停的耸动。

    他在哭!

    天啦!

    N县公安局长居然在哭!

    在我的敲打下,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啜泣。

    据罗震刚说,李欢临死前,曾经遭到敌人袭击。为了全身而退,李欢跟敌人顽强的战斗。直到子弹打光,寡不敌众,才拉响了身上的手榴弹。

    也就是说,李欢是自己的手榴弹炸死的。为了不落入敌人手中受辱,他毅然选择了自尽。

    李欢居然是这样的英勇,让我不停的叹息。

    是条汉子!

    没想到一个小小刑警队长,居然有这么英勇壮烈的一面,堪称时代的楷模。

    李欢死的这么壮烈,死后却要蒙上不白之冤。

    罗震刚说:“为了迷惑敌人,还不能公布李欢牺牲的真相。至今,他的死还没有向外界透露。在群众的心目中,李欢仍然是叛逃出去的警察败类………………”

    听了罗震刚的讲述,我几乎是用逃跑的脚步冲出办公室的。我认为,跟李欢比,我太渺小了。

    李欢生前执行任务,要背上叛徒的罪名,而我,为了T国一次任务,却要向警方要钱,要房。

    我是什么行为?简直跟土匪没有区别。

    所以我冲出了公安局,不再坚持要跟蓝雪离婚。

    罗震刚不许我跟蓝雪离婚,应该有他自己的想法。或许是为了保密吧?案子还没结束,兰德集团的漏网之鱼还没有抓到,我怎么能轻易的跟蓝雪离婚呢?

    我踉踉跄跄冲出公安局,向小胡同奔去。

    我决定回到小胡同,过回原来的我。

    回到小胡同的家,里面的一切已经改变了模样。瓦房内,黑咕隆咚的,满是灰尘,蜘蛛网依附在墙上,瓦片上,脏兮兮的,走进去,让人望而却步。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打扫房间。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把锅碗瓢盆端出来,重新清洗。把被褥抱出房,放在太阳下暴晒。

    让人欣慰的,是房间内的书籍还在,老旧的电脑还可以继续用。只要有了这些,我就放心了。

    隔壁的王小美见我回来了,惊得睁大一张嘴,久久合不拢。

    在王小美看来,这太稀奇了。我不是跟蓝雪结婚去过好日子吗?怎么又回来了。

    王小美见我失魂落魄的样子,默不作声的跑过来帮我收拾房子。两个人不说话,无言以对,默默忙碌了一天,总算把屋子内外打扫的干干净净。见我的被褥潮湿,我精神疲惫的,她把自己的被褥抱过来,铺在我的床上,对我说:“你累了,歇歇吧?”

    看着她憔悴的样子,我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王小美不自在的回答:“回来一个星期了!”

    王小美是一个星期出狱的。N县市公安局把她送到劳教所,关了三个月。才放她回来。回来之后的她痛改前非,不再堕落红尘,去赚男人的钱。

    回到小胡同,我整整睡了一天一夜才醒来。

    醒来之后吃了一顿饭,精气神才恢复的差不多。

    饭是王小美在自己家做的,为怕别人说闲话,她把饭菜做好,特意送到隔壁让我吃。我也饿坏了,不推辞,端起大碗就囫囵吞枣。

    见我吃得这么急,王小美心疼极了。

    吃完之后她跑过来问我:“你怎么回来了?在外面过得不好吧?”

    我尴尬地点点头。由于我们曾经的关系,两个人不好单独在一间屋子相处,王小美没仔细过问,就回到了自己的家。有一点我透露的很详细,那就是回到这里,就不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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