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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大唐-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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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比京城的客栈都要好。”
“我是做什么的啊,我走南闯北,那没有去过,京城最大的客栈醉仙楼,也比不了这个。”
“那是,也不想想这是谁开的,我们的永德王支持的客栈,能差吗?”
“也是,也是……”
众人议论纷纷,贾闰甫走了出来。
“诸位,小店今天开张,但凡点了三样炒菜或者以上的,我们都给打八折优惠,只此一天哦。”
贾闰甫说完,那些对炒菜很好奇的人立马就坐下点菜起来。
其实,炒菜相对来说也不是很贵,这些人都是来来往往的商人,相对来说也支付的起。
所以很快,各种各样的炒菜就从厨房端了出来。
炒菜的菜色更为好看一点,而且香味更加的浓郁。
这些菜一出来,众人就忍不住要流口水了。
而这一筷子吃下去,再配上几个馒头,更是让人觉得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好吃,太好吃了,这倒回锅肉简直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是啊,香辣,香辣啊,这花椒用的真是恰到好处。”
这个时代唐国还没有青椒,所以都是用的花椒、麻椒什么的来提辣。
“哎呀,这道菜看着不像是炒菜啊,叫什么?”一道用猪肉做的菜,颜色鲜艳,看起来令人食欲大增,但大家看着,并不像是炒菜。
“这道菜是王爷亲自教给厨子的一道菜,叫红烧肉,大家尝一下。”贾闰甫连忙在旁边介绍。
众人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夹一块红烧肉下肚,顿绝满嘴生香,最为重要的是,这红烧肉吃起来还不腻,而且没有那种他们平时吃的骚味。
“好吃,太好吃了,贾老板,这红烧肉怎么没有骚味的,要知道猪肉之所以被大家不喜欢,就是因为骚味太重啊。”
“是啊,快跟我们说说。”
猪肉是贱肉,身份显赫的人是不吃的,普通百姓又吃不起,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中等阶层的人吃,今天在场的,大部分都是这样的人。
“这猪肉嘛,要先煮一下,煮的时候用姜片去腥,至于要清除骚味嘛,简单,猪长到几个月大后,给他骟了就行了。”
“骟了就能去骚?”
贾闰甫点点头“不错,这可是王爷说的,保证错不了。”
众人听闻是李煜说的,也就不再质疑了,因为他们对李煜太相信了。
众人这样说着吃着,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四方来的生意从开张到晚上打烊之前,都是好的不得了。
李煜在府上训练信鸽,崔童兴冲冲的跑了来。
“王爷,你猜今天四方来进账多少?”
李煜很平静,炒菜很好吃,第一天又有促销,生意肯定会很好的。
“就别让本王猜了,多少就说吧。”
“王爷,一千贯啊,整整进账一千贯钱。”
一千贯不是个小数目,特别是对于客栈来说,四方来一天进账一千贯,绝对是可以的了。
李煜点点头“告诉贾闰甫,让他给本王好好干,到了年底,本王给他分红。”
这话其实对贾闰甫来说没多大意义,他肯跟着李煜干,可不是为了钱,纯粹就是因为崇拜李煜。
不过就算如此,这钱李煜该给还是要给的,因为不能寒了人心。
崔童连忙应了下来,正要离开的时候,李煜又突然叫住了他。
“在王府再给本王开辟一个院子,按照这上面的东西帮我把东西买回来。”说着,李煜给了崔童一张纸条,上面写的东西很多,崔童看到之后,却不知道李煜又要做什么。
“王爷,您这是要做什么啊?”
“夏天要来了啊,到时候没有一些酒来喝怎么能行,本王准备酿酒。”
听到李煜要酿酒,崔童就撇了撇嘴“王爷,您要喝酒还不简单,派人去买不就行了,我们朔州虽然不产好酒,但其他地方的好酒还是有不少的。”
崔童怕李煜不清楚,就又解释道“夏天那些酒喝着发热,那就喝葡萄酒啊,从西域诸国那边运过来的葡萄酒夏天喝着十分的凉爽,冰镇一下更好喝,虽然贵一点,但我们王府还买得起。”
西域诸国的葡萄酒一直在这个时空的各国进行贩卖,而且是所有酒中最为昂贵的一种酒,西域商人通过卖酒,在各国赚了不少的钱。
而之所以如此,一来因为葡萄酒好喝,再有就是这种酒在夏天冰镇一下,喝起来十分的爽快。
而相比较他们这些国家的黄酒啊,低度数的白酒什么的,夏天喝起来都怪怪的,冬天拿来温一下喝着才舒服。
不过,葡萄酒再贵,他们王府买几坛回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崔童说着,李煜却是摇摇头“本王酿酒,倒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而是要赚钱的,我要酿的是啤酒,虽然比不上葡萄酒的醇香,但在夏天喝起来,那种爽快却也是葡萄酒比不了的,你按照那上面写的东西去买材料就行了。”
崔童凝眉,道“啤酒?”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啤酒,不过刚要继续询问,见李煜已经有点不耐烦的凝起了眉头,他顿时也不敢多问,连忙就应了下来。
“王爷放心,这些东西老奴很快就给您办好了。”
崔童跑了下去,李煜摇头苦笑,这个崔童啊,那都好,就是有时候话太多,还总是质疑自己。
。
………………………………
第520章 酿酒
酿酒是一件十分繁琐的事情,李煜之前并不会酿酒,更别说是啤酒了。
而且,就算他让崔童买回来了不少材料,但像啤酒花这种东西,却是买不来的。
所以酿酒的技术,以及啤酒花等等,还是要从系统商城里购买才行。
这个没办法。
花了20金币,李煜才把想要的东西都给买齐,然后,这便开始了酿造。
啤酒的酿造繁琐,李煜一连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终于把那些啤酒给封坛。
当然,也只是封坛,想要可以喝,还必须等一段时间才行。
啤酒封坛,崔童等人却是仍旧一脸的狐疑。
“王爷,您这样酿酒真的能行吗?”崔童询问。
尉迟宝琳这里,也有点好奇“王爷,这酒能喝吗?”
李煜翻了个白眼“你是个小孩子,能喝也不让你喝。”
尉迟宝琳撇了撇嘴,道“王爷,我可不小了。”
“是,那天我都见他对着一个丫鬟想入非非呢。”
“那有,我就只是好奇……”
几个人这边打趣了一番之后,李煜吩咐道“去把李莫愁和花木兰她们叫来,今天我要验证信鸽。”
“验证信鸽?”听到这话,崔童兴奋不已,因为他一直都不觉得唐煜能让鸽子送信,今天就要验证,那可太刺激了。
“我去叫他们。”
尉迟宝琳急匆匆的跑了,崔童嘿嘿一笑“王爷,我就说吧,这小子肯定想女人了,一听要叫女人,看把他急的。”
李煜翻了个白眼,心想这崔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李莫愁也是你能随便调侃的吗?
虽然,他现在不能人事,但李莫愁也是为他自己留的啊?
不过李煜也懒得跟崔童这个太监说这些,他那懂啊。
大概一炷香后,尉迟宝琳把李莫愁和花木兰两人叫了来,他们两人最近都在帮李煜组建红花堂,所以相对来说还是很忙的。
“王爷,听宝林说你要验证信鸽?”
“不错,有几只信鸽本王已经训练好了,准备拿来试验一下。”
“怎么试验?”
“本王且来问你们,从朔州城到偏头关,最快需要多久?”
“快马加鞭不停的话,至少也要两天。”
李煜点点头,道“那我们就这样验证,我用信鸽给偏头关的尉迟将军送一封信,让他写封回信回来,你们派人快马加鞭赶往偏头关,也让尉迟将军写封回信回来,看谁先收到回信,如何?”
这个办法的确可以验证出快慢来,大家听完之后都表示同意。
这样说好后,李煜就写了一封信放入信鸽腿上的信筒里,这边,李莫愁派出了一个她刚训练好的探子。
而后,同时让他们出发。
信鸽飞入天空之后,很快消失不见。
李莫愁看着远处的天空,笑道“王爷,你这鸽子可别飞的没影了,亦或者是被猎人给打下来吃了。”
李煜道“飞的没影不可能,不管是打雷还是下雨天气,信鸽都不怎么受影响,至于你说的被猎人打下来吃了,倒是有可能的,所以以后用信鸽传信的话,用两只或者三只,不过本王还没有训练出太多来,所以这次就用一只吧。”
信鸽传信,的确是会出现很多的问题的,没有人来传稳定,但如果图快的话,信鸽无疑是这个时代最快的。
哪怕是八百里加急,都不一定比信鸽快。
信鸽和探子都出去了,大家在朔州城等着。
………………………………………………………
偏头关。
之前除强盗的时候,偏头关遭遇到了突厥的袭击,不过尉迟恭为人虽然粗暴,但却还算谨慎。
面对挑衅的突厥,他几番用计,将他们给击退了。
这几天才算是终于太平了一点。
这天傍晚,尉迟恭训练完将士回府休息,可他刚到自己的院子里,就听到有鸽子咕咕的叫声,听到这个,他有点奇怪,怎么自己的府上会有鸽子的叫声。
他知道自己府上没有人养鸽子的。
很快,他便在窗户的阳台上看到了那只鸽子,那是一只雪白的鸽子,看起来还挺肥,尉迟恭嘿嘿一笑“用来煲汤最好,就是少了,要是再来几只就够我吃了。”
说着伸手将那鸽子给抓了起来,可这个时候,他很快发现鸽子的腿上有一个信筒,他越发奇怪起来,于是打开信筒,从里面拿出了一张纸条。
只见上面写着尉迟将军好,这是本王训练的信鸽,以后就用这个通信,收到之后,回复一个好字,让信鸽送回。
字很小,特别的小,尉迟恭快趴上了才看清楚写的什么,而得知这信鸽是李煜训练后,尉迟恭很是震惊。
不过,也只是震惊而已,震惊鸽子也能送信。
震惊之后,鸽子肯定是不能吃了,他写了一个好字,塞到信筒里后,就又把鸽子给放了回去。
鸽子展翅飞去,很快不见了踪影。
这事,尉迟恭也没怎么在意,第二天他仍旧该训练就训练,该守城就守城,完全把这件事情给望了。
可就在这天的傍晚,他又是刚回到府上,就有下人急匆匆来报“将军,外面有一个人说是王爷派来的,要见您。”
“哦,怎么回事?”尉迟恭很奇怪,昨天不是用鸽子送了信吗,怎么今天又来一个人?
不过唐煜派来的人,他也不敢怠慢,连忙吩咐道“领他进来。”
很快,一名男子气喘吁吁的从外面跑了来,这两天他可是马不停蹄的向偏头关赶来的,整个人跑的都快虚脱了。
尉迟恭一看这个,以为有什么大事,连忙上前道“王爷可是有什么事情吩咐?”
那人喘着气,道“没……没什么事,就是让我跟一只信鸽比赛,嘿嘿,我连续跑了两天,累死我了,那信鸽肯定不知道飞到那去了……”
这人还有点得意,以为自己比信鸽跑的快,尉迟恭听到这个之后,却是神色猛然一紧“信鸽昨天就到了,今天恐怕已经回到朔州城了、”
这话出口,众人皆是一愣。
“怎么可能?”
谁都觉得不可能,可信鸽昨天尉迟恭是实实在在的接到了啊?
这个时候,尉迟恭以及其他人才察觉信鸽速度之快,完全超乎他们的想象,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还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啊。
。
………………………………
第521章 啤酒
朔州城。
黄昏之前,朔州城下起雨来。
春末夏初的雨让整个朔州的空气都变得凉爽了许多。
李煜在客厅坐着,李莫愁在旁边笑了笑“王爷,今天我的探子应该就能到达偏头关了。”
对于此,李莫愁是有些得意的,因为两天到达偏头关,很快。
不过李煜却只是浅浅一笑“也许今天,本王的信鸽就能从偏头关回来了,最迟明天早上。”
听到这个,李莫愁自然是不信的。
可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传来鸽子咕咕的叫声。
听到这个声音,李煜大喜,道“回来了。”
说着,起身来到了客厅外面,然后,便有一只鸽子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这只鸽子,正是他之前放飞的那只鸽子。
鸽子的腿上有个信筒,唐煜打开,拿出了尉迟恭的回信,上面只写了一个好字。
李莫愁看到之后,还有点不敢置信,尉迟宝琳却是突然叫道“这的确是我父亲的字,我认得。”
有尉迟宝琳这话,那这事显然假不了了,就是探子回来之后问一下,也肯定能够得到证实。
这个时候,李莫愁和崔童他们都震惊不已。
“王爷,您这信鸽真的能送信啊?”
“当然能送信,而且速度比人要快多了,以后本王会继续培育,你们送信就用信鸽,但是记住,绝对不能将此事泄露出去。”
信鸽传递消息的速度很快,这是可以作为李煜的秘密武器的,若是被人知道的话,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
崔童等人自然明白,连忙应了下来。
信鸽的事情解决之后,接下来的几天,李煜就没有什么事了,只是酿酒,训练信鸽,日子过的可以说是很悠哉的。
夏天来临,天气一天比一天热。
李煜酿造的啤酒终于好了。
这天上午,李煜命人把几坛啤酒搬进了冰窖,这些冰窖都是冬天的时候存放的冰块,可以一直存到夏天的。
啤酒上午搬进了冰窖,中午吃饭的时候,李煜才命人给搬出来。
“满上!”众人热的难受,啤酒倒出来后,颜色看起来特别的诱人,尉迟宝琳忍不住就端起一碗喝了起来。
这一碗啤酒下肚,他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是舒服的。
“好喝,王爷,这啤酒太好喝了,喝下去后,也不像其他酒那样烧的谎,虽然没有葡萄酒的甜味,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酒味,好喝,太好喝了。”
尉迟宝琳喝了一碗之后,也不觉得有醉意,其他人一听好喝,也都端起酒喝了起来,甚至连李莫愁都喝了一碗。
啤酒很冰,喝下去后很解暑,感觉整个夏天的郁热都一扫而空了。
“王爷,这啤酒可真是好东西啊。”现在,连崔童都不得不赞成李煜的啤酒了。
李煜浅笑,这种结果他是早料到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啤酒是什么了吧。”
“知道了。”现在大家都喝到了,还能不知道是什么,这绝对是可以和葡萄酒争夺夏天酒类市场的好东西。
关键是,这东西成本并不是很高啊,在价格上,是很有竞争力的。
众人接连喝了好几碗,李煜也喝了一些,不过他喝的差不多后,就让崔童给贾闰甫送去了一车,不过这些酒可不是让贾闰甫喝的,而是让他在四方来客栈卖的。
如今啤酒酿造出来了,而且也是个好东西,但还需要打开市场啊。
四方来每天客人来来往往,还是很多的,在这里打开啤酒的市场,再合适不过了,只要这些人喜欢上了啤酒,他就可以利用啤酒来赚一笔。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他可以利用啤酒,对卢信下手了。
距离陆武被杀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卢信对于李煜的防范心理下降了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唐煜觉得是时候对他动手了。
不过,要对卢信动手,仅凭他的赤羽军还有些不够,他还需要拉上两位盟友,而这也是啤酒的关键作用。
啤酒被来到四方来客栈后,贾闰甫就在客栈里贩卖起来。
这天中午,客人来来往往,贾闰甫喊道“诸位,我家王爷又发明了一种新酒,叫做啤酒,喝起来爽快的很啊,一坛一贯钱,可有人想要尝一下?”
一贯钱不低,但相比较葡萄酒来说,却又便宜许多,一坛葡萄酒的最低价格都要三四贯钱,一些好的,能弄到五六贯钱。
贾闰甫这么说完,众人都有些好奇。
“贾老板,这啤酒是什么酒?”
“都是冰镇过的,可以解暑的好酒,堪比葡萄酒啊,但可比葡萄酒便宜多了,诸位要不要?”
贾闰甫把解暑二字说的很重,而来吃饭的人,此时也都热的极其难受,一听解暑,立马心动起来。
“我这里来一坛啤酒。”
一个人喊了一下,其他人反倒都停了下来,他们要先观望,好了他们再买,不好就不买。
贾闰甫一看这种情况,顿时撇了撇嘴,但紧接着就又喊道“啤酒不多,每天限量三十坛啊,慢了无,只能等明天。”
这么一刺激,那些观望的人也有点担心起来。
“贾老板,我这里先来一坛。”
“贾老板,我这里也要……”
不多时,就有人要了十几坛,这些人打开之后,倒进碗里,看颜色很诱人,于是端起就喝了起来,入口之后,酒味有点呛,但却没有那种让人喝了之后辣辣的感觉。
只有那种冰凉,让整个人浑身上下都舒坦不已。
“爽,这啤酒实在是太爽了。”
“好喝,而且比葡萄酒还便宜,简直就是……好喝又便宜啊,贾老板,再给我来一坛。”
“不好意思,啤酒不多,每桌客人每天只限一坛。”
不少人都有点失望,但与此同时,其他刚才没有买的,现在见大家都对啤酒称赞不已,都连忙跟着嚷嚷了起来。
“我要一坛……”
“我也要一坛……”
三十坛啤酒很快售罄,大家在四方来客栈喝着,夏天的郁热反倒没有了。
两天之后,啤酒在整个朔州城传开,每天来四方来客栈喝啤酒的人,几乎要排成长队了,就这,还不一定能喝上。
。
………………………………
第522章 愿者上钩
天气炎热非常。
周府。
周嘉望身材肥胖,夏天尤其热的不行。
所以每年夏天,冰镇的葡萄酒必不可少。
在夏天来临之前,他已经命人从西域商人的手里买了十坛上好的葡萄酒。
不过,就算是这样,十坛葡萄酒也很难支持他渡过整个夏天,而,葡萄酒高昂的价格,哪怕是他这样的有钱人,也有点吃不消。
四方来客栈的啤酒,他听说过,也让人去买过一坛,冰镇之后喝起来,他觉得比葡萄酒还要好喝很多。
不过,他并没有让人再去买,而是动了其他心思。
葡萄酒,让那些西域商人可谓是在各国赚翻了的,如果他们能把啤酒也运往各地进行贩卖的话,那他们赚的钱能少了吗?
这绝对是一个赚钱大计,关键是如何得到啤酒。
思虑再三之后,周嘉望命人备车,直接向永德王府赶去。
而就在周嘉望的马车来到永德王府的时候,对面也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接着从那辆马车里走下来一人。
周嘉望看到那人之后,眼眉顿时就凝了起来,因为他不是别人,正是范正纯。
去年冬天的时候,范正纯跟李煜合作贩卖青菜,那可是赚了个够啊,连卢家都眼红了呢。
如今,看到了啤酒生意,范正纯不动心思才怪。
“哎呀,周老爷,您怎么在这里?”
周嘉望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道“你在这里,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
两人一见面就针锋相对,因为两人都很清楚彼此的目的,他们担心对方抢自己的生意。
不过,两人谁也占不到谁的便宜,哼了一声之后,向门童递交了名帖。
永德王府,客厅,李煜正在喝酒,天太热,不喝点啤酒不行。
而就在这个时候,下人急匆匆跑了来“王爷,周嘉望和范正纯两人求见。”
听到他们两人来了,李煜露出一丝淡笑,因为他知道,自己等的鱼儿终于上钩了。
“就说本王很忙,让他们改天再来吧。”
虽然等的鱼儿上钩了,但想要达到目的,还是要晾一下他们的。
下人领命之后退去。
“不好意思,王爷现在正忙,两位改天再来吧。”
一听这个,范正纯的眼珠子就滴溜溜转了起来,这要是改天来,让周嘉望占了先机怎么办?
这边周嘉望,也担心被范正纯占了先机,所以片刻之后,两人立马说道“劳烦告诉王爷,我今天在这里等王爷忙完。”
两人的话几乎是一样的,门童见此,无奈苦笑“那两位在这里等着吧,我去向王爷通禀一声。”
下人把情况跟李煜说了一下,唐煜点点头“一炷香后,把他们两人叫进来。”
天气正热,范正纯和周嘉望两人在王府门前站着,汗水直流。
“周老爷,我看你热的不行了啊,要不回去凉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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