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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秦朝败家子-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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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扶苏也是泛着迷糊,说道:“儿臣亦觉困惑,紫苏之前还对他是百般厌恶和不屑,却如今,二人如此亲密,实在令人费解啊。”
大朝会之时,紫苏还是各种抱怨,说蒙毅此人轻浮不堪等之类的话,而且在蒙府上,二人差点大打出手。
虽然到最后赌气,只要蒙毅嬴得“三国会武”的第一名,便答应嫁给他,但扶苏知道,此乃她的气话,当真不得。
当时,扶苏心还有些叹息,若二人能够在一起,或可称为一段佳话。
时过不久,再次相见,蒙毅和嬴紫苏二人如同恋人一般,在街上甜蜜的秀着恩爱,旁若无人,不禁让人骇然喟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于蒙府之上,紫苏曾亲口允诺,若蒙毅能够取得三国会武第一名,便答应嫁给他。”
“哦?还有此事,朕为何不知?”
“儿臣以为,此乃她的一时气话,当真不得,便是未曾与您禀告。”
待始皇帝了解的事情的经过之后,他透过窗外眺望着远方,嘴角上扬,神情中透着一种莫名的神情,心中骂道:“这小子风流本事,倒是跟朕有的一拼。”
后世人皆不知,嬴政除却是一统六国的千古一帝,在他年轻的时候,却也是为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
年轻时候,在赵国邯郸作为人质,可算是小有名的公子哥,把赵国的公主们迷得崇拜不已。
正因如此,嬴政每次看到蒙毅,总能够从他身上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
蒙毅的吊儿郎当,不务正业,却能够在关键时候独当一面,这个方面,恰是和始皇帝一模一样。
从小被当做质子的他,寄人篱下,无奈只能装疯卖傻,以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示人,殊不知他才是有着大才之人。
这才是嬴政最喜欢蒙毅的一点,与胡亥不同,胡亥只学到了始皇帝的纨绔一面,却没有学到他的雄韬伟略,单论这一点,比之扶苏要差远了。
蒙毅于街上,牵着嬴紫苏的小手,哼着小曲,心情大好,然而,当他们看到章邯之后,二人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若章邯在此,说明始皇帝一定就在附近,很有可能正看着自己,说不定二人的“奸情”也被曝光。
“章邯将军,好巧啊,在这人遇到你,那个,我和公主,还是事,就不打扰您了。”
蒙毅拉着公主,正要跑路,结果被章邯给强行带走了。
包厢内,嬴紫苏正站在门外焦急的等待,而里面,蒙毅跪在地上,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般。
始皇帝看着蒙毅,说道:“行啊,你小子,还真是有够大胆的,连朕的女儿都敢下手?”
失策啊,蒙毅万万想不到,皇帝竟然微服出巡,如此倒也罢了,还被他看到自己和长公主秀恩爱的画面。
自从那晚之上,蒙毅和嬴紫苏二人在月光下,一吻定情,二人的关系就跟做了火箭一样,现如今,成为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热恋情侣。
“嘿嘿,陛下,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公主也到了婚嫁年纪,倒不如许配给我,至少小子的品性,您还是知道的呢?”
“就你小子也敢说品性?”始皇帝气道。
“陛下,小子虽说名声不太好,但小子是真心喜欢长公主的,还请陛下成全。”
“成全?你小子的恶名,朕可是略有耳闻,且让朕如何安心将长公主放心的托付于你?”始皇帝说道。
他可是咸阳第一败家子,臭名昭著,远近闻名。
“可我和长公主是真爱,您不能棒打鸳鸯。”
“自古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是小辈们胡闹的。”
很显然,始皇帝说出了这些话,是不赞同蒙毅和嬴紫苏二人走在一起。
“再说了,你小子除了有着几分聪明外,便只知道惹是生非,朕偏爱紫苏,若她下嫁至你们蒙家,只会跟着你倒霉。”
此番话,也道出了为人父母的忧虑,谁人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有着一个好的归宿呢?!
然而,蒙毅却是给人一种长不大的感觉,整天吊儿郎当,无所事事一般,凭借着几分聪明,也能做出一些大事,但总归让人觉得就好像是个孩子,没有大人的成熟和稳重。
蒙毅岂会不明白他的意思,定是觉得自己不可靠,不愿将女儿嫁给自己,谁让他前世看多了电视剧,在那些狗血电视剧中,无疑就是套路的问题。
而这个时候,电视剧的男主角为了表现出自己可靠担当的一面,通常会许下一些豪情壮志的诺言,不管实现与否,先把牛皮吹出去再说。
可蒙毅怎么能够跟那些无聊的男主角一样?好歹自己也是穿越到古代,带着金手指的超级主角。
“请问陛下,不知小子如何做,您才愿意将公主嫁给我?”蒙毅问道。
身为老丈人,最喜欢的便是刁难女婿,蒙毅倒想领教一下,堂堂的秦始皇到底有何招数?
始皇帝说道:“堂堂七尺男儿,文不能安邦定国,武不能平定四方,与那凡俗之辈又有何异?”
论及才华,蒙毅敢说第一,没人敢说第二,好歹自己也是高材生,从小读圣贤书长大的。
对于历史更是了如指掌,堪称当世第一人。
而提出的“郡县制”,更是被始皇帝极为看重。
因此,蒙毅的文化方面,自然无需过问,对此,嬴政也是比较看好蒙毅,但他想要的女婿乃是能文能武。
关于蒙毅的武功,咸阳城内鲜有人知他的真正本事,众人皆知他有着些三脚猫的功夫。
可没人知道,蒙毅可是连章邯都能打败的可怕存在,只不过章邯碍于脸面,并未将他败于蒙毅之手的事情说出,故而,没有知道他的本事。
“闻长公主与你曾有约定,若能取得‘三国会武’第一名,便是答应嫁给你,可有此事?”始皇帝问道。
“确有此事。”
“紫苏乃朕之爱女,岂能如此便宜你小子?”
始皇帝可不满足于此,在他看来,此次“三国会武”势在必得,也不知怎的,嬴政心里面觉得,只要有蒙毅在,胜利一定属于帝国。
或许是处于对他的某种信任吧。
见皇帝出招,为了抱得美人归,蒙毅只好接招,道:“敢问陛下,不知您怎样才肯将长公主嫁给我呢?”
“方才朕便是已经说了,朕的女婿,要能文能武。”始皇帝说道,“朕知道,区区三国会武难不倒你,为了给你小子一些鞭策,朕要你带兵攻打匈奴。”
什么?!
当始皇帝说完之后,恰好被冲进来的嬴紫苏听见了,于外面等的实在着急,见里面迟迟没有动静,便是硬闯了进来。
嬴紫苏扑通跪在地上,说道:“父皇,匈奴残暴危险,若你让蒙毅攻打匈奴,无疑是去送死。”
匈奴素有“北疆之狼”的称号,其凶悍无匹,令人闻声丧胆,纵然是大秦帝国的百万铁骑,亦不能彻底消灭,足可见他的可怕之处。
“身为帝国男儿,岂能怕死?”
“父皇之意,明显是刁难人,咸阳人尽皆知,蒙毅不懂武功路数,让他去战场,无疑是死路一条。”
“他若无功勋,凭什么娶朕的女儿?”
“儿臣不要功勋,更不要荣华富贵,只要他活着。”
“这小子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这般维护他?”
嬴政哪只她的苦?而蒙毅是第一个知晓内情之人,非但没有嫌弃自己,反而对自己百般痛爱,单凭这一点,足以说明蒙毅值得托付终生。
“他没有给儿臣灌迷魂汤,在儿臣看来,蒙毅才是真正的君子,他值得儿臣托付终生。”
“他是君子?紫苏,你莫不是傻了?他可是咸阳最有名的败家子?”
“儿臣知道。”
“你既然知道,还是要嫁给他吗?”
“是。”嬴紫苏笃定地说。
嬴政面色一怔,道:“可若朕不肯呢?”
“若父皇执意如此,儿臣便从跳下去。”
“放肆!你敢威胁朕!信不信朕杀了他?”
“儿臣并非威胁,只是想父皇知道,儿臣此生非蒙毅不嫁。他若死了,儿臣也不想活了。”
从小到大,嬴紫苏都是始皇帝身边的乖乖女,哪知小妮子还有此傲气?确是令人意外。
“好好好,女儿长大了,连朕的话不听了。”始皇帝生气地说,“章邯何在?”
“末将在。”
“速将公主带回宫中,没有朕的命令,不准她踏出宫中半步。”
嬴紫苏被带走之后,本来心情大好的嬴政,兴致也被破坏殆尽,临走之前,他对蒙毅说了一句:“从今以后,朕不准你与公主再相见,否则,朕杀了你,哼!!”
说罢,便是拂袖而去。
………………………………
第33章 诛杀长公主
这些天,蒙毅就跟丢了魂似的,心不在焉,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朋友,结果,被老丈人一句话给否了。
棒打鸳鸯,真是手下不留情啊。
但日子还得一天天的过,蒙毅很快便收敛心神,既然嬴政觉得自己配不上长公主,那么,自己便要成为能够配得上她的男人。
总有一天,蒙毅要让嬴政刮目相看。
始皇嬴政给蒙毅留下两道难题,其一便是赢得“三国会武”大赛,此为首要任务,也是眼下的当务之急。至于第二道难题,攻打匈奴?需得从长计议,急不得,也不能急。
与此同时,随着大赛时间的迫近,百越、匈奴两国也是各自在紧张的筹备着,为了能够取得胜利,各国选拔出了上百名精锐高手。
而能够登台参加比赛的人,却是寥寥数人罢了。
而“三国会武”,由扶苏作为总指挥,蒙毅作为领队,其肩上的担子不小啊。
近来,南北边陲各自传来消息,匈奴和百越已然集齐了百余人队伍,其中,百越已从国都出发北上。
反观大秦,却是不足他们人数的一般。
为此,始皇帝心中甚是堪忧。
于皇城内廷,嬴政从咸阳宫中走出,他头戴冠饰,腰佩着天下第一剑——天问。
站在咸阳宫的台阶之上,举目眺望,身后的赵高,为其披上一件羽绒大衣,道:“陛下,小心着凉。”
“赵高,北山的石灰开采如何?”
“第一批暖宝宝已经制作出来了,乃是按照蒙毅所设计的制作而成,这是少府于今早呈上来的成品。”
赵高从怀中拿出暖宝宝的成品交由皇帝手上,嬴政摁破暖宝宝上的水囊,不一会儿,生石灰遇水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就跟手上捧着了个小暖壶,实在是暖和的不行。
始皇大喜,道:“神物啊,有了他,我大秦军队便不畏严寒,何惧匈奴?哈哈,胜利必然属于大秦!!”
一旁的赵高也是跟着傻笑,道:“这蒙二公子当真是神人啊,变废为宝,真乃帝国之幸,陛下之福啊。”
提及蒙毅,始皇帝一怔,忽问道:“对了,那臭小子正在做什么?”
自从那日之后,蒙毅鲜有出门,饶是出门,也仅是前往北山调度石灰开采工作。
“据影密卫来报,蒙毅在府上耕地呢。”
“耕地?”
始皇帝一脸迷惑地说道。
见陛下困惑,赵高亦是摇头不知,道:“奴才也不知,只知他在府上的后院中开垦了一片空地,整日拿着锄头不停地耕地,甚是府上仆人也不知他子在做什么。”
“这小子不会是脑子受了刺激,脑疾又复发了吧?”
咸阳人尽皆知,蒙毅有着脑疾。
“是否找太医前去蒙府看一看?”
“不必了,随他去吧。”嬴政摆手说道,“若是他连这种小事都抗不过去,那朕更不能将紫苏嫁给他。”
并非嬴政不喜欢蒙毅,相反的,他对蒙毅很是欣赏,但还是要多磨练一番,身为蒙家儿孙,连一点儿小小的挫折都经受不住的话,将来也难以成大气候。
“对了,紫苏呢?她从小脾气就倔,认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可有大吵大闹。”嬴政问道。
“长公主除了极少用膳外,素日并未吵闹。”
“如此就好,这两个孩子还需得多磨练磨练,才能够真正的相濡以沫,携手终生。”嬴政说道。
“只是,这坏人却是陛下您来当。”赵高说道。
……
蒙府,后院。
下人们围成了一圈,各个都是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皆是不知公子在做什么?
从一大清早,便是拿着锄头,在后院的空地上刨地,刨了一遍又一遍,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公子,歇息会儿,您都忙了一个早上啦。”
青儿上前,给蒙毅递过一杯茶来,而后又是拿过枕巾,给公子擦汗。
来到一旁,蒙毅坐在石凳上面,休息片刻,朝着郝建招了招手。
“公子,您有何吩咐?”
随后,蒙毅从怀中取出一包囊袋,道:“将此包中的种子的撒在地中。”
取出袋中种子,郝建不解地问:“这不是稻谷的种子吗?”
“正是。”
“公子想吃稻谷,何须自己栽植,小的到米市中买些来便是。您可是尊贵之躯,累坏了可怎么办?”
蒙毅想解释,可也懒得解释,此稻谷非彼稻谷。
这些稻谷是他在野外发现的,便是取得野稻谷的种子来,效仿“袁隆平”院士的方法,蒙毅准备栽植培养一批新的“杂交稻谷”。
之前的“粗盐提纯”,已经让他争得盆满钵满,可那诡异的平板电脑一直没有出现,不禁让人生疑。
在一次野外归来,偶然发现了野生水稻之后,蒙毅灵机一动,心说道:“对啊,我可以栽植杂交水稻。”
在古代,一亩能够产出三石米粮,便已经算是丰收时机,在那个年代,没有机器,更无人工灌溉技术,产量实在少的可怜。
也因如此,全国各地的稻米产量,严重不足,想要支撑起泱泱大国,还是远远不够的。
想到这赚钱之道,蒙毅最起初的想法,便是培养杂交水稻。
然而,想要成功,又谈何容易?!
当年,袁隆平院士耗费了数十年才真正研制成功,有此前车之鉴,对于蒙毅而言,可以走不少弯路,但是想要成功,却非朝夕之间。
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一旦成功的话,可那可是造福帝国的一件大事。
自古民意为天,无论是稻谷还是麦芒,无不都是百姓生存必不可少的粮食,一旦能够研制出“杂交水稻”,别说一亩三石,一亩三十石都有可能。
连日来,蒙毅一直都闷在家中,整天捣鼓他的“杂交水稻”,成为了一名典型的宅男。
然而……
外面,却是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自从朝廷颁布“开凿石灰”的诏令之后,各地的灾民纷纷来此,由于数量庞大,便是在北上之上见了一个难民区。
而从北上开采的石灰,经过加工之后制成了“暖宝宝”,为漠北的将士送去了神器,而“暖宝宝”更成为了市面是抢购的稀奇物。
也正是蒙毅的注意,为灾民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解决了城中的灾民之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解决完难民的事情,可咸阳内竟然诡谲的出现一种足以毁灭一切的大灾难。
天花!
被古人视为丧钟的一种病,凡事爆发天花,能够生存下来的人,几乎是微乎其微,此病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就算是当代神医,也是束手无策,自古以来,古代的百姓身受此病毒的折磨。
本来“三国会武”已然是迫在眉睫,又在这种关键时候爆发‘天花’。
这一年,对于秦始皇来说,过的可不算太平。
短短数日,天花横行,整个咸阳陷入了无尽的混乱当中。
一时无对策,始皇帝只得下令:“凡得天花者,一律处于火刑,当众焚烧。”
诏令看似不近人情,然而,却是解决一切病原最好的办法,唯有如此,才能防止传染蔓延扩散。
然而。
饶是下了诏令,却依旧有人难道“天花”的魔爪,短短三天内,四十九人被传染,其无一例外,皆被火刑烧死。
就在全城陷入混乱之中,皇城之中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始皇帝突然接到后宫传来消息,赵高急匆匆地跑到咸阳宫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陛下,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后宫……出现了天花。”
“什么?!”
始皇帝身躯猛震,握在手中的笔掉落在地上都不知觉。
良久,始皇帝回神道:“何人患上了天花?”
“是……是……”
见赵高心有顾忌,不敢多说,嬴政脸色大变,斥责道:“说!!”
“是长公主得了天花。”
轰!!
这个消息瞬间在嬴政的脑袋中炸了开来,他最痛爱的女儿,便是长公主嬴紫苏,对于一个父亲而言,此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
之前,嬴政下过一道命令,凡是得天花者,无论何人,皆是杀之,处于火刑,以免天花病毒扩散。
而今,长公主嬴紫苏患上天花,难道也要杀吗?
自己的女儿,当然不舍得杀。
嬴政紧攥着拳头,冷声道:“传朕命令,封锁皇城,谁若胆敢泄露长公主的病情,朕诛他九族!!”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长公主患上“天花”的消息,如同一阵清风一般,不胫而走。
街上百姓熙攘吵闹,纷纷大喊道:“杀公主,灭天花。”
“杀公主,灭天花。”
这天,大臣奏请:“陛下,城中的百姓又在闹事了,请求诛杀公主,到底该如何是好?”
“城北的百姓也在闹事。”
“城南的百姓聚集街头,请求诛杀长公主。”
随着世态的逐渐发展,始皇帝已经瞒不住了,他沉思了良久,攥紧地拳头,低沉道:“诏令乃朕亲自颁布,而今百姓滋事,无不是责备朕徇私包庇,朕为天下君主,当行表率之风。”
“长公主嬴紫苏,罹患天花,纵然朕万分不舍,为平息天下惹怒,故朕决定,施火刑,杀!!”
………………………………
第34章 动老子女人者,死
日挂高空,刑场之上,火盆中的熊熊烈火燃烧着,百姓将刑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于邢台之上,正是架设柴火堆,堆中竖立着一根杆子,而在杆子上,则有一个女人被绑至在此。
待时辰已到,便可将火把扔至柴火当中,届时,熊熊烈火足以将一个人焚烧殆尽。
民愤难消,始皇帝无奈之下,只能将长公主嬴扶苏绑至刑场,当众以‘火刑’焚之。
毕竟,诏令以下,但凡患有“天花”者,当众焚烧,以绝天花荼毒害人。而今,长公主罹患天花病,若不遵照诏令的话,恐帝国威严不再,亦将引来百姓的诸多不满。
天下初定,可是乱不得。
嬴紫苏被曝晒于露天之下,身上被五花大绑,那些拿着火把的行刑士兵们,皆带着醋布,防止被传染病毒。
饶是天花大难不死,可诏令在此,不等天花病好,便已堕入黄泉路上。
却见嬴紫苏气息奄奄,行色憔悴,围观者不在少数,有着平常百姓,也有着达官贵胄。
其中,李由、王离、王博等人皆在其列。
他们带着醋布,躲在人群之后,生怕被嬴紫苏传染。
“哎!可惜了,长公主生的如此娇艳动人,如今却也落得个消香玉陨的下场。”王博唉声叹气道。
李由撇了他一眼,讥笑道:“王博兄,闻听你素来仰慕长公主,昔日更是说下非长公主不娶的豪言壮语,怎么?今日为何不出手相助?此等英雄救美的机会可是不容错过。”
“哼!”
王博冷哼一声,说道:“你少说风凉话,你不是也仰慕长公主的风采吗?怎么不见你出手相救呢?”
“得了吧,女人终究是衣服,饶是再好看,也会有脏的时候,更何况这件衣服带了毒,我可不想为了一朵花而放弃整片花海。”李由耸肩道。
在此之前,长公主嬴紫苏,被人冠以“大秦第一美女”的称号,想要一睹她之容颜者,何止千万有余?!
然今,嬴紫苏便是曝光于众,那些曾经的追求者,爱慕者又或是仰慕者,无不对她敬而言之,毕竟,现在的她,可是个烫手山芋,稍有不慎,便会死无葬身之地。
对于一个人,爱美人,但更爱惜自己的性命。人生漫漫,女人不止一个,但性命却只有一条,死了可就什么都了。
“那不就得了,我还年轻,可不想就这么死掉,谁爱救谁救,反正我才不救呢。”王博很是无情地说道。
他可是不傻,凡是得了天花之人,能够活下来的概率几乎是微乎其微,除非发生奇迹,否则的话,死是唯一的下场。
况且,天花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一旦感染天花,必死无疑。
王博爱慕长公主,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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