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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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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卷的雪花中,李广心中有无限悲凉,想当初他被文皇帝亲口赞誉为“李广才气,天下无双”!那是多么壮怀激烈的青春岁月啊!可是时光从不饶人,他一生命运多奇,虽然被公认为天下名将,连匈奴人都敬畏其锋芒,不敢直接与他对阵。然而蹉跎易老,功业难成,至今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将军的身份而已,并没有什么显赫的爵位,封侯更是成为一种奢望。

    他虽然不服老,可是毕竟已经不敢轻易的去冲阵冒险了,这不是他胆怯,而是身负边关主将之责,容不得他再率性而为。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不教胡马度阴山……。”

    喃喃低语中,李广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意。当初元召亲自书写了这一首诗送给他,表达对他一生功绩的尊崇之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引以为傲,视为毕生珍藏。

    可是现在,看着那些不时出现在视野中,烧杀劫掠边民的匈奴骑兵,他感到有一种深深的惭愧和负疚感。其他将士脸上的神色也很悲愤,可是他们不敢轻易的出战,在这样的天气里,一旦中了敌人的埋伏,他们的生死是小事,边关有个闪失,可就万死莫赎了!

    云层厚密,雪花飞舞,阴沉的天空下,看那处火起的地方,应该就是雁门关偏西方向几十里外的一处山屯了。这样的事每天都在上演,令驻守的汉军防不胜防。虽然也曾经组织过几次设伏和小规模的会战,但汉军还并没有取得什么令人夸耀的胜利。

    虽然皇帝陛下的命令是要前线将军寻机决战,但这样的战机很难把握。就连素来骁勇善战的李广都很谨慎,别的将军就更不会在这样的天气里离城太远与匈奴骑兵作战了。

    就是在这样愤怒而无奈的情绪中,忽然在西城的城墙外闪出了一抹飞红。那红色在这白雪飘舞的天地中是如此的亮眼,不管远近的人,在城墙上都看的清清楚楚。那抹飞红是一人一马,马是赤焰烈驹,人是红袍小将。在身后,紧接着出现的却是一队黑色战袍的骑兵,他们紧紧跟在那红袍小将后面,这一支大约百人的队伍,就这样离开城门,顶着苍茫飞雪疾驰向前奔去。

    李广的目光盯着远去的背影,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他知道那是谁,只是不知道他又要出去胡闹什么。

    “去问问守门官,没有将令,为什么擅自放人出去。真是胡闹!”

    听到将军语气中的不悦,身边的偏将不敢怠慢,连忙飞马赶到西城,去询问缘由。城门校尉听到骁骑将军亲自询话,心中害怕,怕解释不清,急忙跟了来亲自回话。

    “启禀将军,是霍校尉非要出城杀敌,小的们阻拦不住。所以、所以……请将军恕罪!”

    守城校尉单膝跪倒在地上,脸上带着不后悔的神色,心甘情愿领受责罚。

    “岂有此理!军中难道就能如此随便吗?你真以为我不会治你的罪吗?哼!”

    “卑职愿意领罪。但霍校尉是要去诛杀那些作恶的匈奴人,更何况,他是长乐侯的弟子……卑职阻拦不得。”

    这校尉也是战场上杀敌的好汉子,只是身负守城重责,不能擅自离开。见这一队来此传信的黑鹰军士卒自愿出去作战,他早就在心中为他们鼓舞振奋了,哪里还会去刻意的阻拦呢!

    李广脸色缓和了下来,点了点手示意他起来。能够戍守在这边关而不退缩的,都是汉家的好儿郎,他从来不会去随便责罚谁的。刚才只不过是有点生气姓霍的那小子也太自大了,连声招呼也不打就擅自行动,要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出点儿什么事,那他就无颜再见到元召了。

    名叫霍去病的那个身体有些单薄的小将,李广知道他是元召的弟子,从前的时候在长乐塬上也有过几次印象,不过他见到的霍去病都是身着男装,所以他从来不知道元召最偏爱的这个弟子原来是女儿身 。

    其实不仅是他,在这聚集到北疆的十几万大军当中,知道霍去病真正身份的人,除了她的亲舅舅车骑将军卫青之外,也不过只有两三个人而已,但他们自然不会把这个秘密乱说出去,以免让人知道军中有女子而多有不便,虽然她的年纪还小,那也不行。

    不过,知道这个尚显年幼的霍校尉是元召弟子的人则有很多。自从当年送利安公主和亲,万马军前刀斩左贤王,在燕山峡谷一把火烧死了六千匈奴骑兵后,元召的名声在这北疆边关九镇那是十分响亮的。将士们连带着对他的这个弟子也是爱屋及乌,相处得十分亲切。

    霍去病本来是随着卫青统领的黑鹰军驻守在云中一带。卫青自到前线以来,却并没有主动出击过一次,他只是在观察和等待、收集信息。他想要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战机,让黑鹰军的第一次胜利取得最大的战果。

    霍去病在黑鹰军中也有了一个正式的身份,那就是一名随军校尉,属于她指挥的有一个小队,一百名黑鹰军骑士。

    踌躇满志地来到前线快半个月时间了,却还没有正式的与匈奴人开过战,她心中不免气闷的紧。卫青终于受不了她整天在耳朵边的纠缠,就派给了她一个差事,让她领着自己的那一小队人马,负责传递军情,在云中、雁门关、渔阳、上谷这些边关之间来回跑,把有用的信息及时带回来。这也是为了让她增长见识,增加经验,得到更好的磨练。

    霍去病自然是满口答应,虽然还不是去冲阵杀敌,但总比整天待在关城内好吧,她这次上前线,可是满心想做几件大事出来,好等到师父从辽东回来后,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杀敌的机会终究还是有的。比如今天,她正好跑到雁门关来,却遇到了三十里外匈奴人正在进行的暴行,哪里还能忍得?战斗,就从此开始……!
………………………………

第三百四十一章 剑赤火 名英雄

    赞曰:

    策马嘶鸣号角,重围伏阵干戈。

    兵临烽火战连坡,血染江山画作。

    一骑当千无敌,挽弓如月当歌。

    英雄气概荡山河,欲把苍穹刺破!

    一个人,无论是怎样的出身,也无论是伟大还是平庸,总会有一个自己的梦想,那是自己内心最想达到的彼岸。有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机缘做到,而有的人,也许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从很小的时候,小冰儿就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当她在街头被那些男孩子欺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的萌芽。每一次鼻青脸肿的打架过后,某个信念,便在心中更加强烈一次。要变强,变得强大!只为了不再受任何人的欺负。

    她从来没有觉得身为女孩子就不行,虽然世间的女英雄凤毛麟角,但她一直相信,自己就能行!

    后来她便遇到了元召,这个注定会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他把她的梦想无限扩大了。时至今日,十四岁的少女自己也不明白对师父到底是怀有一种怎样的情感。

    独特的性格使她没有那些细腻的心思,不会去多想这些问题。只要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就不会有什么错,这是她一贯的认知。小冰儿有时候会暗自窃喜,自己练武的天分极高非比寻常,这样的话是师父亲口所说的。她相信师父不会骗自己的,从他眼神中偶尔闪现的赞叹之色可以看出,对自己的进步是很满意的。这也是最令她骄傲的地方。

    和她一起拜在师父门下的崔弘,据元召有一次笑着评论说,崔弘现在的功夫已经差不多可以达到世间武学宗师水平了,可是他在自己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甘拜下风自己才是师父最嫡传的弟子嘛!

    自从元召准许她正式加入黑鹰军后,她便彻底换成了男装。那一身轻便的盔甲,是元召特意给她设计打造的,而且根据她的喜好,为她量身定做了一杆梨花枪。八楞精钢百炼枪头,一束红缨下是通体白梨花木杆,在马上一抖,碗口大的枪花煞是飒爽威风。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如获至宝。

    到得了军中,小冰儿的名字就成了霍去病,如果算上她在内,黑鹰军中,将军以下便共有十名校尉了。除去跟随着元召远赴辽东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之外,剩下的都来到了塞上前线。

    当然,现在的霍去病是不能和那几个人比的。她现在只不过是相当于一个小队长的身份而已,统领着手下一百名骑兵,属于增长见识,随军磨练的角色。

    不过,雄鹰终究会飞上碧空,岂会甘于地面的平淡!今日恰逢其会,在雁门关内听到敌情消息的霍去病第一时间就纵身跃上了马背,率领着她手下的一百骑士飞驰而出。卫青远在云中,管不到她。李广与师父元召的交情深厚,料想也不会难为自己。这可是个难得的杀敌好机会,又怎么能放过呢!

    霍去病的罩甲披风与黑鹰军的黑色刺绣战袍不同,她是一袭猩红,色彩与胯下的龙马倒是相得益彰。虽然冷风与寒雪扑面,刺骨的冷,但心中战意升腾,这支黑鹰骑兵如一支利箭直奔烽烟起处而来……。

    距离雁门关三四十里的固山屯,顾名思义是一处紧邻山脚的小村庄。不过今天以后,也许它就不会存在了。

    半个时辰之前,一个千人的匈奴骑兵分队不知道怎么的找到了这里,然后这个宁静的小山村便陷入了地狱。

    自从大半个月前踏出草原,兵临汉境以来,寻找突破口便成了匈奴人的主要任务。不过这次汉军的防守做得太严密了,几百里的这段长城防线上,聚集了对方赶来支援的大量军队,看样子汉朝皇帝这次是做好了战争准备。

    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能够破关而入,这让负责在此进行主攻任务的耶律王十分恼火。本来制定的计划是铁骑突进,速战速决的,却没想到,汉军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刚开始几次突袭的行动失败后,匈奴骑兵不得不暂缓了攻势,制定新的作战计划。

    大军集结起来,蓄势待发。然后派出一支支人数不等的骑兵队伍出去,进行彻底的扫荡,先把所有边关附近的村镇集屯全部清理干净再说。之所以要这样做,这一来可以劫掠财物,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激怒或者诱使汉军出来作战,好达到围而歼之。

    对于匈奴骑兵来说,纵马烧杀抢劫的事,干这些最拿手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天生就是用来割头颅的,马蹄踏遍处,几乎就是不留活口。

    这处小村屯的人口并不多,走马几个来回就杀了个干干净净,都是些贫苦山民,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搜刮了一番后,所得油水甚少,粗鲁的匈奴骑兵免不了骂骂咧咧,心中不耐烦儿之下,早就放火把整个村子都点了起来。

    烤的身上暖洋洋的匈奴人,把弯刀上的血迹擦干净,重新整理了队伍,在带队千夫长的带领下,准备去寻找下一处目标。在汉军不敢出来作战之前,做这些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

    这儿的山并不高,只是几座起伏的丘陵,匈奴骑兵离开刚刚烧毁的地方,浓烟仍在身后滚滚。前锋转过山脚,道边深处的落雪只堪堪没过马蹄,忽然有些异常的响声开始震动了枯枝间积雪,簌簌的落了下来。

    匈奴千夫长心中一震,急忙抬头远望,只见翻过那半面山坡,有一队黑色的骑兵斜刺里奔着这边直扑而来!

    “啊!是汉军!汉朝的军队过来了……赶快,准备迎战!”

    千夫长大声叫喊着,一面引领着队伍冲向一片宽阔地带,一面仔细看着对方来的方向,却见对方虽然来势凶猛,但人数很少,也就是百八十人的样子,这让他又惊又喜。惊的是对方这么点人,就赶来主动招惹十倍与己的匈奴骑兵,这是要自己来送死吗?喜的是终于遇到了敢出雁门关来的汉军,虽然人数有点儿少,全部杀了也算不上什么大功劳,但总也算是聊胜于无,可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才是。

    “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今天一人砍十颗匈奴人头,看谁做不到啊!”

    令匈奴千夫长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为首的红袍小将,也大声对她身后的部众说出了意思同样的话。

    虽然共同相处的时日还不长,但年轻霍校尉的那股傲气早已经感染了手下的一百骑黑鹰军。更何况她是小侯爷元召的弟子,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大家早已经战意飙升,齐齐大吼一声:“诺!杀敌!”

    一百汉家男儿的声音是如此整齐响亮,连已经相隔了不到百丈远距离的匈奴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心中不禁升起一种惊诧和怪异的感觉,这是哪里来的汉军气焰竟然如此嚣张,遇到十倍于己的敌人不但不慌忙逃窜,还敢主动过来邀战这有些超出他们一贯以来对汉军的认知。

    此时此刻的匈奴人当然不会想到,就是从这一次战斗开始,有一支真正的世间强军将要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成为他们的克星。不久之后,就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品尝下世间最难吃的苦果。

    既然自己要主动来送死,那当然不会客气!匈奴千夫长冷冷地笑着,在马上挥舞着弯刀,指挥着手下的骑兵们分散开,全部来到宽阔地带后,形成一个半包围之势,然后开始催马加速,想要争取一鼓作气,把来的这股汉军全部消灭。

    然而匈奴人没有料到的是,黑鹰军的马速太快了!他们从半山坡往下俯冲,本来就是占尽了地理的优势,再加上平日里早就训练有素的打法,双方还离得老远,各自的胜利与失败好像就已经注定了。

    一百骑兵并不用当头霍校尉的吩咐,冲马之际,早就把九臂连环弩挽在臂间,进入射程之后,随着一声呼哨,每个人的机弩一匣九支便全部发射了出去,这一下子就将近千支弩箭齐齐的平射进了匈奴骑兵的队伍里去了。

    那位举刀冲杀的匈奴千夫长第一个就被射死了,一枚弩箭贯穿头颅,死的不能再死。死尸跌落马下 ,紧接着大批大批的人马开始倒下,一片混乱与惨叫声响起。

    冲阵之前,必定先用九臂连环弩激射对方阵脚,这是每一个黑鹰军骑士早已经熟记在胸的套路了,已经耍得无比熟练。弩箭射出之后,马上开始换刀,在马上伏低身子,汉刀紧紧握在掌中,冲入混乱的匈奴骑兵队伍后,开始大肆砍杀。

    匈奴骑兵一下子就被打蒙了。本来以为十对一的局面下,这不过是一场轻松的战斗,他们甚至懒得连弓箭都没有用。却被对方的犀利弩箭在第一时间就消灭了几百人,余下的许多人在惊怒之下,动作稍缓,早已被掠过身边的冰冷刀锋带走了性命。

    名字叫做“冠军”的天山龙马,带着它的主人,在黑鹰军骑士们离匈奴骑兵还有十余丈远的时候,就已经突入了敌阵。猩红披风卷起飞雪,赤火宝剑绽放寒芒,只要挡在面前的敌人,无一合之敌者!
………………………………

第三百四十二章 千军斩 气如虹

    骁骑将军李广终究还是放心不下,派部将冯德率领着两千雁门关步卒出城接应。只是当他们赶到烽烟起处时,只见离这处被烧毁的固山屯半里之外,山脚下那一处宽阔的地方,一场刚刚激烈战斗过的惨状,已经赫然在目。

    遍地都是匈奴骑兵的尸体,不是箭伤就是刀伤,有的人马皆亡,一起倒伏在枯草间。有的主人死去,战马受了惊吓在四处游荡,倒是便宜了雁门守军,冯德一面命令部下收拢这些马匹,一面心中已是震惊异常。

    “将、将军,这些匈奴人……难道都是被那个年轻校尉和他那一百名部下所杀的吗?”

    手下士卒清理着战场,心中的吃惊比他们的将军更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啊!他们接到骁骑将军的派遣赶到这里,也只不过比黑鹰军小队晚了半个多时辰而已,他们这么快就结束战斗了?而且杀人杀的这么干净利落,找遍整个战场,竟然没有发现一具黑鹰军骑士的尸体,这岂不是就是说,他们在自身未损一人的情况下,彻底打败了十倍于己的敌人,而且还大部分消灭了他们!

    “应该就是如此了!黑鹰军真是厉害啊……看这地上的踪迹,他们应该是战胜之后犹未罢休,径直向北去追击残敌了。这是要把与敌的匈奴人全部消灭掉才完事呢,果然是长乐侯的弟子,厉害!”

    冯德也是边关老将了,这么厉害的汉军他确实是第一次见到。当年元召的厉害他曾经亲眼所见,没想到他的弟子也毫不逊色。当下一面在心中暗自赞叹,一面却又不禁暗暗担心,虽然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令人钦佩,可是霍去病领着百骑之众就敢去往北追击,也是太莽撞了些。

    “还是要赶快回去禀报骁骑将军知道吧……万一黑鹰军遭遇到大队的匈奴骑兵陷入埋伏,那就糟了。”

    想到这里,冯德不敢再耽搁功夫,连忙率领部众带着缴获的战利品赶回雁门关,去向李广报告,暂且不提。

    宜将剩勇追穷寇,风驰电掣,追亡逐北!见机不妙、仓皇逃窜的部分匈奴骑兵,逐渐的被追上一一杀死,等到最后一个早已吓破了胆的家伙被“冠军”超越马头,一道红芒砍下了他的脑袋后,这场追逐的游戏终于宣告结束。

    此地已经距离雁门关大约七八十里路程,霍去病勒住了马头,龙马显得有些很不情愿,刚刚才要找到一点儿奔跑的乐趣,主人就要停止了

    霍去病轻轻的抚了抚它的脖子,示意稍安勿躁,等着后面远近不一的黑鹰军骑士们都赶了上来,清点人数后,见一个不缺,除了有几个受轻伤之外,没有损失一个人,不由得很是满意。

    千余名匈奴骑兵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全部死在了这一支黑鹰小队的手中。第一次出击就取得这样的战果,所有的人都很兴奋。

    此处已经是杂草丛生的汉匈多发战事之地,一片荒芜的景象延伸至北方,朔风扑面,夹杂着雪花和扬沙打在脸颊上生疼。战斗结束后,铁甲冰寒,这时候每一个人才感到刺骨的寒冷袭来,开始渐渐冷冻胜利的喜悦。

    “太冷了……算了,我们就此回去吧。本来还想趁此机会再往北去打探一番的,这天气却冷得让人受不了!”

    裹在红色战袍下的身子缩了缩,被风吹裂的嘴唇,耳边手脚上的冻疮有些疼的厉害,经过这半天的追逐厮杀,有的结痂处又开裂了,这些她都咬牙忍受着,从来没有发出过一声抱怨。

    霍去病这几年跟在元召身边,可以说是没有再受过一丝苦。在长乐塬上,元召烹制的那些美食,她总是第一个品尝者,其他好吃的东西,更是花样繁多,尝尽人间美味后,胃口早就被惯坏了。

    可是自从元召东征,她随着舅舅卫青来到北疆军中,虽然得偿所愿披甲纵马随军,可是也渐渐地尝到了许多苦头。

    女孩家总是生性怕冷的多,即便是她学得一身修为,也不曾例外。在这里,霍去病最怕的不是面对匈奴人的千军万马拼杀,而是寒冷和粗糙的饮食。

    每当那些军中的饭食,摆在她面前的时候,简直就是难以下咽。可是不吃又不行,没有人会给她搞特殊,想要去求舅舅卫青改善一下伙食的念头,在她的脑中想过一次,只不过想到舅舅那张严肃的脸,她就自动打消了这种想法。

    勉强狼吞虎咽下几口军中饭菜果腹,忍着委屈的泪珠,霍去病就会想到在长乐塬那大饭厅中,从元召手里神奇般的制作出的那些人间美味。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她才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吃沙子

    沙子实在是太多了,即使在这落雪的天气里,卷起的风中也会有大量的沙砾。霍去病知道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手脚脸上这些部位早已经被冻伤过了,只是大家都忍受着而已。

    在披风上擦了擦手背上那些裂痕中渗出的血渍,年轻骑兵校尉挥了挥手,回转目光想要带领大家原路返回,天气如此寒冷,还是回到营地歇息吧。

    龙马冠军的耳朵忽然竖立了起来,前蹄刨动了几下地面,发出一声轻微的嘶鸣。霍去病心中一动,顺着风向传来的夹裹中,已经隐约可以嗅到危险的气息。

    看到霍校尉用手势打出的警示,所有黑鹰军骑士们手中紧紧抓住了缰绳,一起朝危险将要出现的方向远望。

    翻滚的烟尘之下,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黑压压的匈奴骑兵队伍展开了三面合围。也许是因为下雪和风沙阻隔了视线,早些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察觉,现在忽然发现,对方已经进入了马力可以追及的范围之内。

    黑鹰军战士们的脸色都有些严峻起来,他们虽然勇敢善战,但眼前的局面是极其不利的。这些匈奴骑兵显然是从附近大营出来,总共将近有万人之众,应该是得到了游骑哨的急报,所以才出动围剿出现的汉军的。

    此时两军相隔有三箭之地,虽然看不清彼此面目,但双方的力量悬殊显而易见,这可不是刚刚那千骑匈奴骑兵,而是万余大队,想要以区区百人与之作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霍去病从行军革囊中取出简单的“望远镜”,认真查看了一下对方的阵容,见这些彪悍的草原汉子神情凶恶,弯刀雪亮,立住阵脚后却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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