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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盛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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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王大人厚恩,沈某实在喜出望外。”沈锋实话实说。
“那就好。这官职不是白给你的,得要为朝廷出力。”王忠嗣说话毫不拐弯抹角。
沈锋一怔,这天下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又暗暗想了一下,也没弄出个什么头绪来,于是开口说道:“请王大人明示!”
王忠嗣缓缓说道:“延州城一战,突厥大军铩羽而归,沈都尉着实立功不少,封赏也是应得的。这一仗也给我提了个醒,大唐边境仍是虎狼在卧,军备不可有丝毫松懈。这段时间来我立刻着手整顿边务,也算有所成效。以我估计,突厥大军三年内不敢再来犯境。”
沈锋点了点头,突厥现在的实力确实不怎么强大,朔叶可汗亲率五万大军都破不了一个延州城,还有王忠嗣领着大军坐镇朔方,以后确实不敢再来侵扰大唐。
“王大人威名在外,突厥人听着都害怕,再借给他们担子也不敢来了。”沈锋由衷说道。
王忠嗣依旧面色凝重,沉沉说道:“大唐现在的边患还不在于突厥,而是在于吐蕃。吐蕃现在国力繁盛,军马充实,松都赞普又是野心勃勃,以河西九曲之地黄河曲流处为根据地,不断攻掠河陇一带。我大唐怎可如此受外邦侵辱?皇上已经决定对吐蕃用兵,以我为陇右道行军大总管,坐镇兰州统率诸军,征伐吐蕃。”
一听到吐蕃这两个字,沈锋心中明白,这是古代藏族在青藏高原一代所建立起来的政权,在唐朝的时候实力达到了顶峰,可心中却也只想到了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这两个相关人物来。只不过文成公主是唐太宗时期入藏嫁给松赞干布,现在两人都已经去世几十年了。因文成公主和亲,当时吐蕃和大唐关系良好亲密。可惜自从松赞干布去世之后,其继任者对大唐就不那么友好了。
“松都赞普,这是什么人?”沈锋觉得古代少数民族的名字都比较复杂。
“赞普是吐蕃王者的称号,和突厥的可汗一样,松都是他的名字。”李延风解释道,然后看着沈锋,接着说道:“兄弟你有勇有谋,是个将才,我向王大人推荐了你,想让你和我们一起到兰州去,共同带兵打仗。男子汉大丈夫自当建功立业,此乃良机也!”李延风有些激动的说道。
“沈都尉可愿在我麾下效命,西去征讨吐蕃?”王忠嗣面色凝重,沉沉问道。
能够在王忠嗣这位一代军神的麾下征战,对于沈峰这个职业军人来说,也是一个令他激动和向往的事情,作为一个穿越者,能够结识这个时代最为光芒耀眼的人物,也不枉创越时空来此一趟。可沈锋之前顾虑的事情还在,他心中还是念念不忘长安。
估计李延风已经告诉了王忠嗣沈锋之前的打算。看沈锋沉思不语,王忠嗣心中明白,微微一笑说道:“沈都尉不就是想去长安吗?待大破吐蕃之后班师凯旋,我带着沈都尉一起去长安,岂不更好?”
沈峰现在似乎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了,可他心中却想到了钟离素,刚刚有所进展,自己现在这个时候离开,会不会前功尽弃?
李延风也是聪明,知道沈锋心中还在挂记着什么,于是说道:“我和王大人还要沿途收整军马,筹措粮草军械,也还要两个月之后才会到达兰州。兄弟现在也不必跟我们一起走了,再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休整一下,两个月之后,你直接到兰州来找王大人报到即可!”
沈锋心中感动,李延风话里的意思也很明确,就是再给两个月的时间让自己处理一下私事。不愧是兄弟,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些什么。
“下官遵命!两个月之后一定准时赶到兰州,听奉王大人号令!”沈锋站起身来冲王忠嗣躬身一拜,郑重说道。
王王忠嗣颔首微笑,神色欣然。
………………………………
第24章 表白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后,沈锋脑海之中还是挥之不断的出现钟离素的身影。现在本该是趁热打铁的时候,可自己却要撤火撤人了。
好在王忠嗣和李延风给自己留了两个月的时间,可算上赶往兰州的路程,自己能留在凉州的时间确实不多了。
就这么点时间,能到哪一步就到那一步吧。沈锋暗暗笑了一下,上床睡觉。
第二天起床之后,沈锋就离开了刺史府,又去钟家。这次的理由也很简单,上次把自己的佩刀落在哪里了,现在去拿刀。
人家许仙留伞,我留刀,果真是不一样的风格,沈锋心中暗笑。
一进钟府的大门,何叔还没有来得及出来相迎,钟离忧就像一个小猴子一样窜了出来,将沈锋团团围住。
“沈哥哥,你真是太讲信用了,这么快就来教我功夫了,我现在就服你!咱们去哪练?不如就去我住的院子吧,那里地方宽敞!”
沈锋哭笑不得,问了一句:“你姐姐在么?”
钟离忧哼了一下:“姐姐在,不过她现在正和何管家一起处置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没工夫出来。反正沈哥哥也是来找我的,就让他们忙去吧。”
沈锋看着眼前这个七八岁的孩子,心中叹道:电灯泡哪都有,熊孩子防不住啊!
钟离忧说完之后,拉着沈锋的衣角就往自己院子里走。沈锋苦笑一下,也估计钟离素现在确实有事情忙,便跟着钟离忧来到了他所住的院子。
沈锋便开始教钟离忧一些简单的防身健体的功夫,这孩子脑子快,身体也很灵活,一些技法和招式掌握的很快。沈锋一边指导一边看着他练习,不知不觉到了傍晚时分。
钟离素终于来了,看沈锋正指导钟离忧练功夫,微微一笑:“沈都尉真是说话算话啊,这么快就来了。”
沈锋心中一酸:“是啊,可不能糊弄孩子,还有,我刀落这儿了。”
钟离素忍不住一笑:“沈都尉大人打人用棍子,用不着刀。何叔那边备好了晚饭,都尉大人留下了一起吃么?”
沈锋连连点头:“那就不客气了,陪着离忧练了一天,着实饿了。”
三人来到了餐堂。何叔准备了一桌子酒菜,着实丰盛。钟离素留下何叔一起吃饭,四人边吃边聊。
吃到半晌,何叔看着钟离素说道:“天色不早了,小少爷还要早些洗漱休息才好,明天一早还要跟先生习书呢。我先带小少爷下去了。”
“不要,不要,我要和姐姐和沈哥哥一起,吃完饭我还要和沈哥哥一起再练一会儿呢!”钟离忧头摇的像拨浪鼓。
沈锋无语。
“小少爷听话,大小姐和沈都尉还有要事相谈。以后沈都尉会常来的,机会有的是。”何叔接着说道,最后一句话,其实也是说给沈锋听的。
“离忧还是先跟着何叔去吧,早点睡。”钟离素发话。
钟离忧嘟囔着嘴,极不情愿的由何叔给领了下去。走的时候,何叔给沈锋递了一个眼神,微微一笑。
“这个何叔啊好人啊”沈锋心中感动。
屋里就剩下了沈锋和钟离素两人,一下子变得很静。
钟离素低头看着桌前,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沈锋心中竟也有些紧张的感觉。
“大小姐,很快我就要走了。”良久,沈锋打破了沉默。
“走?去哪,还是长安么?”钟离素抬起头来看着沈锋。
“不是长安,是去”沈锋脑子一闪,顿住了。
“沈都尉不便说?”
沈锋想了一下,这才说道:“我接下来要说的是朝廷机密军务,只有你我二人知道最好。我不瞒大小姐,大小姐也别对任何人说。”
钟离素目光闪动,点了点头。
“我很快要去兰州,和王大人还有李将军汇合。朝廷要对吐蕃用兵了,我要去打仗。”沈锋沉沉说道。
钟离素身子微微一颤:“沈都尉要要去和吐蕃打仗?”
沈锋点了点头:“既然是朝廷的果毅都尉,自当为朝廷尽力,为大唐尽忠。”
钟离素的神情一下子沉寂了下来,默然不语。
“去打仗战场上刀剑无眼沈都尉一定要小心”钟离素似乎神情有些恍惚。
到了这般情景,沈锋再也忍不住了,上前一手握住了钟离素的右手,只觉得掌心传来一阵温热,一支玉手柔若无骨。
“沈都尉你”钟离素想把手抽回,却被沈锋紧紧攥着,脸颊立刻绯红一片。
“大小姐离素我喜欢你!”沈锋干脆直抒胸臆,要是没穿越到唐代,这话早都说出口了。沈锋心中也不确定自己这种表白方式,唐代的女子能不能接受。
钟离素身子一颤,没想到沈锋这样就表白了,胸口几十头小鹿乱撞,心脏怦怦的跳。
钟离素只觉得脸颊发热,紧接着整个脸都发热,长这么大,她也是第一次经历男女情事,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这么突然。
沈锋也不再顾忌,一把将钟离素拉到怀里,双臂将她紧紧抱住。沈锋只觉得一股幽香嗅入鼻中,不禁心神荡漾。
钟离素此时没有反抗,也没有动,埋头不语。沈锋一手轻抬起她的下颌,低头轻吻她的朱唇……
良久,二人嘴唇分开。
钟离素的脸颊依旧绯红一片,抬眼看着沈锋,嘴里轻唤了一声:“沈郎”
沈锋心中一阵激动,称呼换了,入耳就像一阵暖风一样,舒服无比。
“离素,之前那句话早都想跟你说了,可你对我太冰冷。”沈锋笑着说道。
钟离素微微一笑:“沈郎,我对人都这样。从此以后,我对你绝不冰冷”
沈锋心中一阵暖流涌过,又将钟离素紧紧抱住。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天色很晚,门外传来仆人的脚步声。
二人急忙端正身姿做好,家仆推门进来,开口问道:“何管家交代,饭菜凉了,还要再热一下么?”
沈锋咳嗽了一下:“不用了,我们吃好了。”
家仆看着沈锋又问了一句:“何管家还交代了一句,现在天色晚了,沈都尉若不嫌弃,就在钟家住下吧。”
钟离素的脸上又飞上一朵红云。沈锋心中暗道:这个何叔啊,不光会办事,还有些调皮……
“不用了,刺史府那边还有事情,我要回去。”沈锋回答道。
钟离素站起身来亲自将沈锋送到门外,看四下无人,轻声问了一句:“沈郎,明日还过来么?”
沈锋伸出空空的两手,坏坏一笑:“当然来,我刀还落这儿呢!”
钟离素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脸上又是绯红一片。
………………………………
第25章 离别
几日之后,李延风和王忠嗣一起离开了凉州城。临走之时,李延风特意向沈锋交代道:“兄弟现在是有官职的人了,对吐蕃用兵朝廷极为重视,王大人又是严格规范之人,说好了两个月之后在兰州见面,兄弟千万不要误了时间。”
沈锋点了点头:“大哥放心,兄弟说到做到,到兰州咱们再并肩作战!”
兄弟离别,意气荡漾,执手相送,千里不远。
接下来的几天,沈锋没事就去钟府,明的借口是去教钟离忧功夫,其实是去找机会同钟离素相会。
郎情妾意,爱慕正浓,无奈钟府到处都是人,钟离忧这个大灯泡又是到处照亮,时时刻刻缠着沈锋。虽有何叔有意制造机会让二人独处,但时间仍然是太短。可怜这一对青年男女,尤其是穿越而来的沈锋,在唐代谈场恋爱实在辛苦。
时间过得飞快,沈锋也该启程前往兰州了。这一日天色阴沉,沈锋还是骑着那匹突厥军马,背着行囊,由钟离素、钟离忧还有何叔送着离开。
三人骑马一直将沈锋送到了城门外,也只有钟离素知道沈锋的目的地和离开原因。
钟离忧哭了一路,这段时间来和沈锋相处,已经把他当成亲哥哥一般。这孩子极重感情,不舍得沈锋走,一路上只哭不说话。沈锋心中酸楚难受。
出城之后,已经不能再送。何叔同钟离忧骑着一匹马退到一边,让钟离素和沈锋单独话别。
钟离素虽然面色平静,可脸上也是也是挂着泪珠,如同梨花带雨一般,默然不语。
看着此情此景,沈锋心中更是难受,长叹一口气,悠然背诵出了北宋秦观那首著名鹊桥仙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听到最后一句时,钟离素再也按捺不住情绪,眼泪扑簌扑簌流了下来,如同断线珠帘一般。
“离素”男儿有泪不轻弹,沈锋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嘴里悠悠的喊了出来。
钟离素噙着眼泪,从马鞍一侧拿起一把装饰素雅却精致的短刀来,交到了沈锋手上。
“沈郎,你的那把佩刀就留在我这里吧。这是我让何叔用上等的花纹乌兹钢打造的一把短刀,让他伴你防身御敌。”
沈锋接过短刀,拔出刀鞘一看,只见银灰色的刀刃上带着一圈圈极为奇特黑色同心圆形花纹,就如同刀刃上长满了一双双眼睛一样,这便是古代著名的乌兹钢了,钟家在西域诸国间做贸易,能拿到这种乌兹钢也就不足为怪。沈锋知道这种极为特殊的钢铁,在后世被叫做大马士革钢,也是制作刀具的上等钢材。
沈锋细细看来,只见在刀刃和刀镡相接处用小篆刻着“离素”两个字,心中动容不已,看着钟离素说道:“这刀就叫离素刀吧,从今以后寸步不离我身,就如同你在我身边。”说完之后将离素刀揣入怀中。
“沈郎,你务必小心,一定要回来!”钟离素一双泪眼看着沈锋,深情而道。
“离素放心,我一定回来,还要教离忧功夫呢!”沈锋将话说的轻松一些。
钟离素点了点头,泪眼默啜。
沈锋催马向前走了一步,转身看着钟离素、钟离忧还有何叔,心头沉重。
“多多保重,后会有期!”说完之后,沈锋转身纵马前行,泪水洒落下来。
钟离素一直目送着沈锋离开,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泪眼之中。
沈锋纵马前行,一路不敢耽搁。
两日后的一个正午,沈锋来到了一处城镇。此时烈日当空天气炎热,一路上又没有什么遮挡,沈锋干渴的难受,便在镇子里找了一处酒肆歇息一下,避过日头再走。
酒肆里人不多,大都是过往客商还有路人,沈锋叫了一坛酒和几样小菜,自酌自饮起来。
唐代的酒受限于酿造工艺,普遍度数不高。这也是没办法,蒸馏酿酒法要在唐以后的宋元之间才发明,当时酿酒主要是靠酒曲加入谷物后自然发酵而成,更像是现代的黄酒。对于喝惯了各种现代高度酒的沈锋来说,并没有什么感觉,只当是一种解渴的饮料。
沈锋正喝着酒,就听身后有人大声念起诗来:“劝君莫拒杯,春风笑人来。桃李如旧识,倾花向我开。流莺啼碧树,明月窥金罍。昨日朱颜子,今日白发催。棘生石虎殿,鹿走姑苏台“
作为在国内上完大学本科的人,沈锋从小就熟读唐诗三百首,高考之前又断断续续的将全唐诗看了一遍。他也听了出来,这人吟诵的乃是诗仙李白的那首著名的对酒诗。借着酒兴,沈锋也是诗兴大发,跟着接了几句:“自古帝王宅,城阙闭黄埃。君若不饮酒,昔人安在哉?”
念完之后,沈锋转头一看,只见自己身后不远的桌旁坐着一个高个子男子,留着长须,看上去年龄比自己大上一些,身上穿着一件已经洗的发白的青色布袍。男子的桌上放着两个酒坛,却只有一样小菜,男子手里举着酒碗,微微晃头,看起来像是微醉的样子。
“这诗怎么你也会念?”高个子男子也转头沈锋,一脸惊讶。
“好诗天下知,世人口相传!”沈锋哈哈一笑。
“呃天下知”高个子男子还是一脸惊愕。
沈锋淡淡一笑:“既然念的是对酒诗,怎能独饮?兄台若不嫌弃,和我同饮可好?”
“好好好,我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闷酒!”说完之后,高个子男子拎着自己桌上的酒坛子就走了过来,坐到了沈锋旁边。
沈锋打量了一下,只见这高个子男子眉目俊逸,器宇不凡,也不扭捏造作,爽爽朗朗,心中有一股意气相投的感觉,自然生出喜欢来。
“兄台念了一首好诗,助了酒兴,小弟先敬兄台一碗!”说完之后,沈锋端起自己的酒碗一饮而尽!
“多谢兄弟夸赞,我也回敬一碗!”说完之后,高个子男子也满满斟了一碗酒,端起来大口喝干。
饮完之后,二人双目相投,竟不由得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来,接着喝!”
………………………………
第26章 喝酒比剑
沈锋就和这个高个子男子一起,你一碗我一碗的喝了起来,没过多长时间,桌上的三坛酒全部喝干。
二人相谈甚欢,酒兴正浓,沈锋又看着店家大喊了一句:“再上酒,再添菜!”
“好嘞!”店家急忙又端上来四坛酒,添了几样小菜。
又像是风卷残云一般,不到半个时辰,酒菜全干。高个子男子酒劲上头,很是兴奋,:“兄弟酒量真好,好久没有人能陪我这样喝酒了!”
沈锋心中暗笑,这几坛子唐代的浊酒,其酒精含量可能还不如一瓶白兰地或是伏特加,对于在服役之余经常在浪漫之都泡夜店的他来说,实在是很一般很一般的发挥。
“兄台今日只管喝,酒水管够!”沈锋笑着说道,看他的衣着打扮还有原先桌上那一小碟下酒菜,沈锋估计这高个子男子手头也不宽绰,索性做足人情。
“哈哈,今天能够见到兄弟,实在是幸运的很,幸运的很!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我看兄弟桌旁还放着佩刀,也是练过功夫的?”高个子男子问道。
沈锋除了怀里揣着刀身短小的离素刀之外,还拿了一把长刃横刀防身,就放在桌旁。外面的马身上还有两把手弩,出门在外,沈锋也开始小心谨慎起来。
沈锋点了点头:“练过,兄台是什么意思?”
高个子男子放声大笑起来:“太好啦,我就喜欢喝完酒之后活动活动,兄弟若没有其他事情,和我同去舞剑可好?”
酒后舞剑?古人的兴致还真可以。对于沈锋这个军人来说,他也想看一下古代的剑法到底是什么样,欣然应允。
高个子男子更是兴奋,又冲店家喊了一句:“再来两坛酒,带走!”
二人出了酒肆。
酒肆门前还拴着一匹瘦马,从体型毛色来看确实不是什么好的品种,路上也没吃足草料。瘦马的马鞍上挂着一一把普普通通的长剑,剑鞘斑驳,估计也是用了很长的时间。
高个子男子牵着瘦马前行,沈锋牵着自己的高头西域马紧跟其后。二人在镇子里找了一处空地,这里原先似乎是一个货场,现在荒废了下来。
高个子男子勒马停住,从马背上抽出长剑来。这长剑虽然剑鞘斑驳,可剑身却是寒光凛凛,锋利异常,沈锋心中暗暗称赞。
高个子男子哈哈一笑,打开一坛酒,仰头又喝了一阵。放下酒坛后,看着沈锋说道:“兄弟且看着,哥哥我先献丑啦!”
高个子男子定气凝神,目光一凛,一套剑法便施展开来,只见衣袂飘飘,剑光飞舞,剑招之中带着一丝醉意和酒兴,更有无尽的洒脱和飘逸,真的是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沈锋看的也是如痴如醉。
一套剑法施展完毕,高个子男子醉意醺醺,却毫不气喘。他又拿起酒坛子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一阵,将这一坛子酒全部喝干。
高个子男子醉眼迷离,看着沈锋说道:“兄弟,该你耍刀了,哥哥我要好好看看!”
沈锋的兴致也一下子上来了,刀剑伴着浊酒,心中也是意气激荡。
沈锋也打开一坛酒喝了一阵,用手一抹嘴唇,放下酒坛抽出佩刀来。
“哥哥请看,献丑了!”沈锋一把横刀凌空劈出,寒光闪动。
沈锋使出的是一套“辛酉刀法”,这是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结合东瀛刀术所创造出来的一套刀法。师敌长技以制敌,这套刀法是在明军同东瀛倭寇拼杀的战场上摸索出来的,每一招一式中都有中华男儿的鲜血和生命。这套刀法没有什么花架子,讲究的就是招招制敌,最适合用于刀剑拼杀的古代战场。在众多兵刃格斗技法之中,沈锋最喜欢的就是这套“辛酉刀法”,浸心练习良久。
沈锋刚使出几招来,就听高个子男子大喊了一声:“好!”也是由衷称赞。
借着酒兴,沈锋便痛快淋漓的施展起“辛酉刀法”来,也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畅快淋漓过。
一套刀法使完,沈锋身上冒汗,微微喘气,全身血液流动速度加快,酒劲也开始上来了。
“兄台,我这套刀法是”沈锋转身一看,四下里找不到那名高个子男子。
一阵鼾声传来,沈锋低头一看,那高个子男子抱着一个酒坛子躺在地上,已经呼呼入睡。瘦马低头舔着他的脸,他却毫无反应,估计已经是醉的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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