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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凰纪:锦绣嫡女-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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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锦绣抬眼看去,北境的天气更寒冷些,草原上夹杂枯黄的草原,一道道绿黄交接,斑斓壮阔。

    再一看,天苍苍,野茫茫,完全不知身在何处,这要怎么回去?

    她心里开始着急起来,北境王和秦婴他们都还在行宫,要是被发现了,必死无疑,已经过了一整夜,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她一着急,别过头来看向轩辕秀,只见他正拉着自己的衣服,脸上泛着暧昧的笑意。

    轩辕秀抬起头,看撞上她的目光,“你不用担心,流风会找到我们的。”

    “这么大的地方,怎么找?”

    她可记得清清楚楚,昨天夜里,他们可是跑了很远。

    “昨天下过雨,马的痕迹会比较明显,很容易发现咱们的踪迹的。”

    云锦绣刚刚松了一口气,马上,身上的神经又崩紧了。

    草原上有那么多人在狩猎,流风止能发现他们的踪迹,其他的猎人也能发现。

    她刚这么一想,便听到远处传来欢呼声,只见精壮的猎人勇士从视线所极的地方涌现而来。

    那些勇士猎人,像看到自己心仪的猎物一样,欢呼着向他们奔腾而来。

    看到这样的场景,云锦绣突然想起去七连山脉下找叶氏的那天,不由攥紧了拳头。

    一只手突然握在她的拳头上,轩辕秀已经站在她右前方,温热的手掌轻轻握开她的手指,握住她的掌心,“有我在,不用害怕。”

    云锦绣立刻清醒过来,微微点头,面上从容淡定。

    很快,猎人勇士们便逼近他们,十几人策着马缰绳,精壮的马匹围着他们奔踏,马蹄声如雷,踏碎了新绿草皮。

    每年的春猎,都有以部族为单位的狩猎比赛,除了流风一族之外的十一部,每个部落派出三十六名猎人勇士参与狩猎比赛,狩猎期限为五天,最后哪个部族狩得的猎物多,该部族的猎人勇士就会被封为十二部中最英勇的猎人勇士。

    猎人勇士在整个北境都是非常光荣的称谓,十二部中最英勇的猎人勇士,是无尚的荣耀,是每个猎人勇士的终极目标。

    云锦绣猜测,这十二个人,应该是哪个部族的猎人勇士团之一,他们马后带着强弓劲弩,马前配着长剑,长刀,腰间配着短兵器,穿着兽皮衣裤,胳膊裸露在外,胳膊上的肌肉凸起,如铁块一般,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力量的光泽。

    轩辕秀在她耳边说道:“是突厥部的人。”

    云锦绣点了点头,看来轩辕秀对十二部早有了解。

    十二猎人勇士很快将他们包围住,坐在高头大马上的猎人看着云锦绣和轩辕秀,如饿狼看到食物一般,两眼冒光。

    “我就说嘛,一定会有特别的猎物。”

    “天元的人闯进咱们北境的王族猎场,实在是稀罕。”

    “相信这两个猎物,会是今年最特别的猎物!”

    他们的目光在云锦绣和轩辕秀身上审视,好像是在观察,从哪里下手比较好。

    其中一人抬起手,其他人就闭上了嘴巴,轩辕秀眯了下眸子,这个人是这队猎人的首领。

    只见首领开口道:“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轩辕秀回答道:“爷的爱妾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草原,要四处观光观光,昨天夜里遇到下雨,迷了路,我是你们首领,阿史那的朋友,正在和他做一笔生意,你们来得正好,正好可以带爷过去见他。”

    团队首领不由按向腰剑的短刀,“我们首领最近可没什么客人要接待。”

    其中一个贼眉鼠眼的人一直盯着云锦绣,一听头儿这么说,便开口道:“这小娘子细皮嫩肉的,滋味一定不错”话还没说完,“啊”地参叫了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

    只听“锃!锃!锃!”拔兵器的声音,几道雪亮的刀光闪得云锦绣眼睛刺痛,她抬起袖子挡住眼睛,周围便没了动静。

    她放下手,只见轩辕秀已经坐在首领的身后,手中握着他的短刀,切着他的喉咙。

    对自己出言不逊的猎人摔在马下,好像是脖子摔断了。

    轩辕秀冷声向首领道:“要么死,要么现在就带我去见阿史那。”

    其他的猎人则擦着眼睛,他们根本不知道轩辕秀是怎么伤了同伴,又怎么一招制服首领的。

    见首领不答话,轩辕秀手中力度微微加了一分,便有鲜血顺着首领的脖子流了下来,轩辕秀冷声道:“你不带我去,他们也会带我去。”说着,手上的力度就要加重。

    一直咬着牙的首领忙喊道:“别,我带你去。”

    轩辕秀顺势将他推下马,伸手向云锦绣,云锦绣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握住了她的手,一用力,云锦绣只觉自己的身子一轻,似飞起来一般,等回过神来,已经落在他的怀里。

    轩辕秀双手从她的腰侧穿过,握着马缰绳,然后向猎人勇的首领道:“带路。”

    首领忙爬上同伴的马,带着轩辕秀,往突厥部的营帐去。

    流风止站在远处的草坡上,看着轩辕秀跟着突厥部的人离开,不由松了一口气。

    想来是自己多疑了,以阿秀的本领,又怎么可能会出什么意外,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云锦绣。

    草原行宫,秦婴站在门内,看着一队骑兵飞速靠近了,为首的人鲜衣如怒,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她向身边的仆人说道:“在这里看着。”自己进了内厅。

    内厅里,北境王靠在床头,经过一夜的治疗,情况有了好转。

    明玄奕向童叔问道:“先生,圣上的身体”

    北境王自己开口道:“本王的身体自己清楚,你就别为难他们了。”他看着童叔,“本王还有多长时间?”

    童叔一怔,北境王生性坦然,勇猛无畏,是个明白人,他也没什么顾忌,直接说道:“圣上中的毒已经深入五脏六腑,浸入骨髓,如果不耗用体力,能拖两三个月,否则就不好说了。”

    明玄奕只觉眼眶刺痛,虽然他是个庶子,但眼前的这个是他的父亲,也是他心中的英雄。

    秦婴迅速进厅来,“东胡部的慕容世子带人来了。”

    众人都不由紧张起来。

    他们将北境王带到这里,是为了与云翦会面,原本计划会面之后,就送北境王回宫,没想到轩辕秀和云锦绣突然失踪,北境王伤势加重,童叔为他疗伤,打乱了原计划。

    看着众人惊慌无措的样子,北境王下床来,“给本王更衣,青天白日之下,本王就不信这些乱臣贼子,敢在众目睽睽杀了本王。”

    秦婴灵机一动,以北境王的气势,眼下倒是可以压一压。

    她忙吩咐行宫的仆人,将北境王穿的衣物送上来。

    北境王又吩咐道:“端一杯罂粟花奶来。”罂粟花可以减轻他身体的痛苦,只要没有痛苦的折磨,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

    行宫的仆人怔了一下,但罂粟花奶能减轻人身体上的痛苦,效果明显,但副作用也是很强的。

    见仆人发怔,北境王脸色难看起来。

    明玄奕向仆人道:“快去。”

    庄秦则带着云翦从密道出了行宫,要将云翦送到楚墨宸那里,由他守护。

    慕容修带着东胡部的精兵,直闯行宫大殿,看护行宫的仆人要上去阻拦,被士兵直接推开。

    慕容修一进入行宫大殿,只见王座上端坐着一个人,穿着红棕色的毛皮袍子,腰间系着金黄色腰带,灰白的头发往后梳得油光滑亮,脸部虽然浮肿,看起来却神采奕奕。

    慕容修一怔,北境王?这怎么可能?赫连明明封锁了王宫,北境王现在正在他的寝宫好好躺着,而且眼前的这个人看起来,根本不像生病的样子。

    站在北境王身侧的内监拔高声音,“东胡世子见到圣上为何不跪?”

    慕容修这才回过神来,忙跪拜在地,他身后的十几名士兵也跪下,慕容修行大礼拜道:“东胡慕容修拜见圣上。”

    慕容修拜见,直起身来,向身后的士兵道:“出去。”

    士兵们站起来,正要离开,内监张大眼下,声音尖锐,“慢着!”

    士兵们站住,纷纷转过身来。

    内监侧看向慕容修,“十二部的士兵,一律不能进圣上的行宫,慕容世子带精兵直入大殿,如此逾规越矩,不需要向圣上交待一下吗?”
………………………………

第141章 舌灿莲花

    慕容修脸色一变,“回禀圣上,昨日各族得到圣令,圣上今年不亲临春猎,有人向臣禀报,行宫这边有异样,臣才带着部下过来。”

    内监严厉地说道:“慕容世子巧言令色,历来能在行宫中的,只有圣上,带兵进大殿是大罪,谅你不知道今日一早圣上到了行宫,让你的士兵自然右臂,小惩大诫。”

    慕容修脑袋一轰,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北境王,再看看大殿左右站着数人,左首便是明玄奕,他不由攥紧了手心,半晌才领命道:“是。”

    然后站起身来,看着自己的士兵下令,这十二部精兵,是他东胡的精英,也是他的贴身卫队,恰恰都是右手用兵器,自断右臂,跟杀了他们,没什么两样,想到这里,他心里就一阵辣疼。

    也这种疼疼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他有的是钱,还有权力,只要他愿意,会有无数的精英勇士为他卖命。

    他突然下令,让十二士兵自断头颅。

    “锃!”

    “锃!”

    “锃!”

    几乎是同一时间,十二个头颅滚在大殿上,红色的地毯也被染红。

    秦婴脸色一白,胃里不由翻腾起来。

    她跟着大小姐四处游历,见过无数血腥,也不由得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住。

    这个叫慕容修的人,实在是心狠手辣。

    慕容修转过身来,看着北境王,面上恭恭敬敬,眼神里却充满了挑衅,“圣上满意了吗?”

    北境王看着他,龙眉虎眼,不怒自威。

    慕容修看着他,面里含着淡淡妖娆笑意,他是亡命之徒,从未半北境王室放入眼中,若不是此刻处于绝对下风,他绝不会示弱。

    大殿上空气微凝,半晌,北境王才大声道:“好,不错!”

    慕容修嘴角浮过一丝邪意。

    北境王吩咐道:“摆驾猎场。”

    慕容修脸色微微一变。

    半个时辰后,北境王的行队离开行宫,向猎场去。

    流风止神不知鬼不觉地浑到行队中,来到明玄奕的身侧,低声说道:“王爷和阿锦姑娘,去找突厥部的首领了。”

    秦婴站在明玄奕的身边,一听到大小姐的消息,就松了一口气。

    草原猎场,大红的毯子从围场入口,直铺向围场中央的草地上,草地上搭了帐篷台子,布了桌椅,陈了食物。

    已经是春猎的第二天,各部族的人都到了自己的营地,围场内只有部分高官达贵,此刻正跪迎在红毯两侧。

    赫连绒是本次狩猎的主持者,并没有离开猎场,他跪在最前面,紫色的貂皮在阳光的映照下,贵不可言。

    马车在围场外门口停下来,内监扶着北境王下车来。

    赫连绒看着北境王,过于发福的身体裹在棕色的皮袍里,身上披着鸦黑棕毛披风,虎北熊腰,威风凛凛。

    他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道幽紫,心里一凛,这个老王此刻的模样,完全不像生病了一样。

    随即,他的嘴角浮过一抹微笑,不过是濒死挣扎罢了,他的目光落在北境王身后的侍女上,侍女穿着素色的衣裙,披着毛皮披肩,规规矩矩地跟在北境王的身后。

    他十几天前才在王宫发现这个侍女,当初这个侍女告诉他,她是天元元成公主的陪嫁侍女,来北境的时候,年纪便没有公主身边侍侯,元成公主死后,她又为公主守了几年的陵墓,现在才回王宫中。

    此刻看到北境王出现在这里,他只觉此侍女的身份有问题。

    北境王抬起头,淡淡地扫了一眼,目光落在赫连绒的身上,这个小狼仔子,今日已经取代了自己在猎场的地位。

    这么一想,他不由怒上心头,大步朝前走去。

    赫连绒领头,跪拜道:“恭迎圣上!圣上万岁!长治久安!”

    秦婴领着行宫里的那些仆人,全副武装起来,一行三十来人,跟着北境王,浩浩荡荡走上红毯。

    慕容修走在行队的最后方,到围场门口便站在一侧,往前看来,正迎上赫连绒的目光,眉间似凝着一团霜雪。

    赫连绒微微眯了下眸子,他带去了十二名精兵,看样子是全部折损了。

    他转过身来,迎着太阳光,看向北境王,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突厥部族的营帐驻扎在草原的南面,士卫将轩辕秀和云锦绣带到中央营帐处,来到最豪华的帐篷前,便听到里面传来“哦哦啊啊”的欢叫声,还有“啪啪啪”的肉搏身。

    云锦绣眯了下眸子,突厥首领正在里面办事呢。

    轩辕秀皱了下眉头,正要向云锦绣说让她去外面等,免得她看了这样的场面会尴尬,却听云锦绣向士卫道:“还不快禀报。”

    轩辕秀一愣,士卫已经硬着头皮,拔尖嗓子喊道:“首领,有人求见!”

    一个高角银酒杯从帐篷里砸了出来,“不见!”

    轩辕秀一把抓住酒杯,云锦绣已经掀起门帘。

    轩辕秀摇头笑笑,是自己多虑了,他们是来办事的,如果因为这种场面连人都见不着,其不是显得狭隘了。

    云锦绣走了进去,轩辕秀跟在她的身侧。

    营帐地毯上铺着长毛兽皮地毯,突厥首领阿史那坐躺在虎皮椅子前,身上爬着几个女人,体态丰腴,放浪形骸。

    突然有人闯进来,营帐中一片寂寞,但只是一瞬间,几个女人又嗯嗯啊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因为有人在一旁观看,更加刺激。

    阿史那埋在女人胸脯间的头抬起来,厉声道:“不是说不见了吗?滚出去!”

    轩辕秀冷声道:“本王是要走,不过得带上你的脑袋。”话一落音,营帐里空气一凝。

    阿史那定睛一看,这才看清楚来人,天元的人,俊男美女,但男子身上散发的气息,却令人胆寒。

    他突然清醒了大半,“什么人?”

    “天元明王轩辕秀,代表明玄奕统领来和你谈判的。”

    光听到轩辕秀,已经令他够震惊的了,一听到明玄奕,只觉一股锋利从左手断腕处传到心里,不由浑身血凝。

    很快,他一把推开身上的女人,冷声道:“都滚出去。”

    几个女人见他发怒,忙拾起毛皮披肩,护在胸前,光着脚小跑了出去。

    阿史那站起来,将毛皮大衣裹在身上,系上腰带,走上前来,打量了下轩辕秀,又看着云锦绣,冷冷说了句,“我们要谈什么?”

    十二部联手,刺杀了玄宗世子,这是抄家灭族的罪,明玄奕断了各部首领一只手掌,两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轩辕秀回道:“谈突厥一族的前途。”

    云锦绣在轩辕秀的身侧坐下,提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冷水推到桌角,淡淡地说道“突厥王还是先喝点水,清醒清醒吧。”

    整个营帐里弥漫着酒气和后的萎靡气息,阿史那脸色发红,已经是半醉状态。

    自从在北盟城,被明玄奕斩断一只手掌之后,那史那就一直藏起来寻欢作乐,不愿见人,重要的会议,都是派族中的要臣去,每天都是醉得迷迷糊糊的。

    阿史那向云锦绣看来,只见她的眼睛十分漂亮,却又透着罕见的睿智。

    他上前来,端在桌角的冰水,一饮而尽,然后坐了下来,向轩辕秀问道:“你要和我谈的,是北境王族的前途吧,不过可惜了,北境王族只剩下一个长公主了,听说,长公主仰慕少年英雄赫连世子,估计春猎后,那个大美人,就要和匈奴一族联姻了。”

    云锦绣看着他将水杯重重地压在桌上,便看出,她是用右手使用武器,所以断了左掌,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听着他的话,她眼底微微一亮,赫连绒还有这样的计划,玄宗世子一死,王族长公主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娶了她,离王位又近了一步。

    云锦绣提起酒壶,为他倒了一杯冷水。

    看着她的举动,阿史那眼里闪过一丝凶光,“我没醉,清醒得很。”

    “你要是清醒,就应该看得长远一点。”

    阿史那目光更凶了,“你”一个弱女子,也敢这样对自己说话。

    轩辕秀声音不大,却含着不容拒绝的威严,“对我的朋友尊重些。”

    阿史那转过头来看着轩辕秀,明王他还是知道的,微微忍了忍,“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明王请回吧,让把自己弄得太难堪。”

    轩辕秀淡淡笑了笑,“再难堪,也不比你现在难堪。”

    阿史那“砰”地拍在桌子上,“我突厥王只是断了一只手掌,还没沦落到任你侮辱的地步。”

    轩辕秀从怀里掏出一堆信件,扔到他的面前,“本王已经查清楚了,你们为什么会伏击玄宗世子。”

    阿史那看着信,又看向轩辕秀,“什么意思?”

    轩辕秀说道:“是赫连绒和慕容修联合起来,派人烧了朝廷派发给各部族的粮食,又暗下勾结商人,在秋天的时候,就高价收购了各部族的粮食,缺粮引起的暴乱,是他们设的一个局,这些是往来信件。”

    那史那一愣,翻看了一下信,瞳孔张了越来越大,最后,他冷静了下来,眸底闪过一丝清冽。

    那又如何,他们诛杀玄宗世子,已是死罪,就凭这一点,他们和北境王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云锦绣把冷水推到他的面前,“喝了。”

    阿史那猛地抬头看着她,只觉她看着温和的面容里,有一丝不容拒绝的凌厉。

    见他不喝,云锦绣淡淡道:“突厥王要是有半分清醒,又怎么会被人利用,做出弑君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让自己骑虎难下。”
………………………………

第142章 前途堪忧

    突厥王浑身一颤,却直直地看着云锦绣。

    云锦绣又开口道:“你若清醒,就应该知道与虎谋皮的下场,先撇开赫连世子是什么样的人不说,谁坐在北境的王位上,能够保证你突厥一族能够自治,有自己的王族,有自己的首领?”

    突厥王一愣,似乎没有明白过来。

    轩辕秀张了张瞳孔,云锦绣所说的这一点,倒是让他十分意外。

    而对于云锦绣来说,这种帝国制度,对帝国子民的利弊,却是非常清晰的。

    北境有十一部,各自有各自的王族,再由北境王统领,这是一合治。

    轩辕秀接着她的话解释道:“以赫连绒的性格,他若登上王位,便会自己直接统领十二部,他要的,是绝对的王权,到时候,北境将会像我们天元一样,只有一个皇帝。”

    阿史那端起冷水一饮而尽,然后自己倒了几杯水,接连灌下肚,跑到一旁的垃圾桶前,扣着嗓子,把之前喝的酒吐了出来。

    云锦绣侧过头来,看着轩辕秀,两人四目相对,微微点头。

    阿史那再坐上前来的时候,兴是呕吐了的原因,脸色惨白,面色却依然严肃,没有一丝破绽,“就算我们突厥部跟着赫连世子没有前途,难道跟着一个气数将尽的王族,又会有前途吗?”

    墙倒众人推,玄宗世子一死,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只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毫无威信可言。

    云锦绣开口道:“北境英雄比比皆是,有能力有威望坐上王位的人可不缺少。”

    突厥王一怔,看着云锦绣,“你什么意思?”

    云锦绣的意思,能坐上王位的,可不止名正方顺的继承人。

    轩辕秀开口道:“连赫连世子都想爬上王位,是否名正言顺,你还会在意吗?”

    阿史那只觉一时之间,大脑无法消化,他只知道,自己稀里糊涂就走到了今天,从未仔细认清楚局势,他又给自己了两杯冷水灌下肚去。

    等清醒了些,他才说道:“什么都晚了,十二部已经走到今天,就算我突厥部不参与进去,你们也没有取胜的机会,因为十二部早已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同生共死。”他提了提底气,“更何况,十二部的力量之大,你天元就算想帮助明玄奕,也是鞭长莫及。”

    轩辕秀嘴角浮过一丝笑意,突厥王已经看出来,他们是要扶持明玄奕登上北境王位。

    阿史那看着轩辕秀脸部的笑意,“你什么意思?”

    轩辕秀敛了脸上的笑意,“突厥王你还没清醒,你连自己现在的处境都不知道。”

    阿史那心里一凛,轩辕秀继续说道:“你的部族现在还不知道你参与谋杀玄宗世子一事吧?你想想,如果他们知道你做了什么,你还能当突厥部的王吗?”

    阿史那瘫软在椅子里。

    突厥王族子嗣繁多,人才济济,本就有人一直窥视着王位,族中还有长老会,如果让他们知道了这件事,他在突厥族内部,也是自身难保的。

    轩辕秀继续说道:“本王已经在你的部族里安排好了,你若执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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