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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气凌霄-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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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点点头,只粗略扫过一眼,心中了然,是那个麻烦来了,要是在几天前,还给他也无妨,但现在东西已经被李家公子取走了,他也没能力再造一把,于是斟酌着道:“客人你来晚了,真不巧,那东西昨天合了李公子眼缘,被高价取走了,您看,要不咱把那钱分你一份,如何。”
许百川摇摇头,钱财对他来说够用就行,真正想要的,还是被典当的东西。
母亲生前最心爱之物,无论如何都不能落在其他人手中。
当初下葬时无钱,暂时典当,现在有钱了,要赎回来的。
“你孙记百年的名头,向外承诺的是不到期限绝不贩卖,现在要如何办,我把这件事宣扬出去,你的店就别想开了。”许百川平静道:“要么你把东西找回来,要么孙记从此身败名裂,自己看着选。”
掌柜脸上泛起苦涩,许百川说的都是要命的选择,要是任由许百川将孙记在典当未满时贩卖当物宣传出去,会折了孙记名声,而做典当行的,就是靠着名声吃饭,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以后就没人来他这里典当了,但要是去找李公子拿回来,也是一条死路,李公子声名在云镇是人尽皆知,自己要是过去讨要,保不齐会打断几条腿扒的精光出来。
“哎哟,我的小祖宗呀,您可别这么折腾我,李公子恶名您又不是不知道,那可是镇长的儿子,咱过去了还有活路吗。”掌柜眼泪都快流下来,苦着脸道:“要不这样,把从李公子处得到的钱财,照价赔给您,如何?足足二十两,不少了。”
许百川嘲弄道:“二十两?孙记还真会做生意,当初我娘来典当时,才愿意给四两,怎么卖出去时就翻了这么多倍。”
掌柜无言以对,他自知自己理亏,为了孙记名声着想愿意让出一些钱财,但许百川这样不识进退,就很没有眼色了。
孙记能做到现在,靠的不止是好名声。
更何况,你许百川是个什么人物?
克父克母,又是一个孤儿,别以为在义庄干活带着晦气,就真以为自己有几分脸皮了。
掌柜从柜台里拿出一块银两,啪的一声放在桌上,假笑道:“钱就放在这里,您呐,要是乐意就拿走,要是不乐意,那也没有辙,别想着去报官,孙记能在这里自然是不怕您报官的。”
许百川沉默一会,说了个好字,拿着银两走出典当行。
走到门口,看着两个对自己不为好意的打手,许百川和善笑笑,不想做什么争辩,径直走了。
孙记明显是不想沾染,但自己不行,娘亲生前的东西他一定是要拿回来的,其他人他或许没有把握,不过,李公子嘛。
还成。
循着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音,许百川走进一处铁匠铺,还没有站稳,就被迎面而来的热气熏得站不住,皱着眉头,高声道:“刘大叔,刘大叔……”
躺在躺椅上看学徒打铁的刘勇很是惬意,他刚接手刘家铺的时候,大猫小猫两三只,眼看着就要关门了,多亏了自己天资聪慧,打出来的铁器好用,价格又低廉。
“说到底啊,还是师傅我聪慧,要是像你们一个个这么笨,早就关门大吉了,看我干什么,还不用力!”
有个瘦小的机灵学徒听到了许百川的叫唤,心中一喜,放下锤子小跑到李勇身前通报。
他才来铁匠铺不久,身子骨又脆弱,受不了劳累,于是就这样变着法子偷一会懒,要是放在以往,刘勇会斥责一番,但现在有外人来,还是生意重要。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嘛。
刘勇穿着一件单衣露着肚子,晃晃悠悠走到许百川身前,略微欣喜:“怎么是你小子,今日有空到某家这来了?”
许百川将典当行的事情讲出,末了又加上一句。
“我想在你这里买一把剑,银钱在这。”
说着还亮了亮包在衣服里的罐子。
刘勇摸着下巴,叹息道:“你娘也是个倔人,有困难可以和某家说,一些银子而已,又算得了什么,但她……,唉~”
许百川知道刘勇对自家娘亲的心思,但对此又不好说出什么,毕竟事关自己娘亲,自己做不了主。
刘勇笑意满脸,拍了拍许百川的肩,大声道:“不说这些了,你既然要一把剑,那找某家就没错,跟我进去库房,任你挑选,平常人只能见外面的,里面都是我亲自打的好物件。”
许百川点点头,刘勇是镇里出名的好铁匠,能被他留在库房的,要是拿出去卖怎么也得好几两银子。
库房并不太,只是稀稀拉拉摆了几个架子,每个架子上都放着一把兵器,灰扑扑的并不起眼。
许百川好奇,用手轻抚一把长枪枪刃,随即感到一阵刺痛,有鲜血落在地上。
刘勇见状,摇头晃脑,大笑道:“你还是第一个敢碰枪尖的人,某家打造的兵器随便弄出一把,都是吹毛断发的,幸好你用力小,要是力气再大些,指不定一节手指都没了。”
许百川回过神来,将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没有说话。
库房里摆了两把剑,一把造型华丽看着就是不俗,而另外一把很是朴素,连剑柄都是泛着锈色。
自知自己银钱买不了华丽剑,于是许百川径直从剑架上拿起另外一把朴素的剑。
缓缓将剑拔出,显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泓秋水寒光,在其照耀之下,库房都亮堂了几分。
“这柄剑叫什么?”
许百川紧紧握住剑柄,带着欢喜,轻声道。
刘勇平静回应:“这柄剑没有名字,也是在库房中,唯一一把不是我打的。”
“我就要这一把了!”
“成,用你身上所有钱财来换。”
“好!”
许百川对手中这柄剑喜爱的紧,也知道其的价值远远超过了自己所拥有的银两,换下来,不亏的。
许百川将剑持在手中,身无分文走出了铁匠铺,是真真正正的身无分文。
一个铜子也没剩下来。
回到家中,许百川站在一块牌位面前,轻声诉说了好一阵话,又把新得的剑拿出来,自顾自道:“娘亲,你时常说,君子以德报怨,但我不是君子,为你报仇理所应当。”
“这把剑没有名字,儿子斗胆,就用娘亲的名字作为剑名,姑且就当做,娘亲一直在儿子身边。”
手抚摸着古朴的剑鞘,轻声道:“从此以后,你就叫秋风了。”
………………………………
秋风起 第四章 寒锋
在义庄里许百川经历过一番惊险,除了让自己活命以外,还从老道士那里拿了一枚温阳丹,老道士在他眼中是话本传说中的神仙人物,又救了他一命,留下的丹丸,应该不会害他。
他也察觉到自己身体和以往有些不同,平常这个日子里,他断然是不会打哈欠流眼泪的,可今日一股脑的全出来了,也因此,老道士说的话不得不相信。
烧了一碗温水,将丹药含在嘴中,一口饮尽。
顿时察觉到暖洋洋的气息在身体四肢游走,让他忍不住眯着眼睛,有着瞌睡的心思,但来的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儿,药力开始暴躁,在他身体里横冲直撞,许百川浑身发烫,不得不脱掉外面几件衣服,但还是觉得发热,于是鬼使神差的,他拿起了秋风剑。
秋风剑不自觉的挥动,点批横挂,扎刺削斩,在挥剑十几次之后,药力总算是消退了。
有些腥臭的味道飘荡在破败的木屋,让许百川有些难受,味道是他身上传出来的,不知从何时起,身上就覆盖了一层黑色的淤泥,散发出难言的味道。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于是将衣服脱个精光,跳进了一边的水缸里。
水缸蓄水是他平时用来饮用的,不过从今以后,怕是用不着了。
处理过后,穿着一套麻布衣服,抱着剑,怔怔望着天上白云,他有些懊恼,米缸里没有米了,空的都能跑耗子。
“早知道就留下一些铜板买米,要是饿死了,仇又没报,那可就不值当了。”
许百川向来是事后才会发觉自己做的不对,可是事以至此,总不能再不要回来了吧。
于是许百川想起了一个人,去他那里吃饭再好不过了。
……
李府中,许百川看着桌上摆满了的菜式,不由十指大动,也不在意条条框框,毕竟吃饱是最重要的。
李依旧慢条斯理喝着酒,看着许百川狼吞虎咽的模样,觉得极为有趣,心里暗暗高兴,自己这个朋友,总算是肯找自己了。
先前做的准备,不差了。
也不亏他从典当行拿走东西。
“平常都是瞧都不瞧我的,怎么今日倒是改了脾气,来我这里吃饭了?难道始终活不下去了,收起了傲气,这也好,李府有的是你住的房间,就连吃食也应有尽有。”
许百川吞下最后一口菜,喝了口水顺下,看向说了一大通话的李依旧,平静道:“也就只有这一次,要不是实在没钱了,铁定是不会来你这里,全是规矩,不适应。”
李府是镇上最有权势的一家,规矩自当是森严无比,就连几时吃饭,都有家规束缚,不过许百川今日来了,不用守这个规矩。
李依旧看着横在许百川膝上的秋风剑,好奇道:“听说你跟镇上的许教头学了剑,怎么,今后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吗。”
许百川抚摸着秋风,平静道:“不是大侠,行侠仗义却是真的。”
要是放在以往,他说出这句话还真没什么信心,毕竟常年干活,挣扎在温饱线,哪怕知道只要自己开口,就能在李府享受荣华富贵,但他知道依靠别人的施舍,终究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只有自己拿来的才是真的,也因此,连饭都吃不饱,更没有力气去行侠仗义了。
可是吃下温阳丹后,他清楚察觉到自己发生了不同,在之前挥舞木剑几次就会累的喘不过气,现在使用秋风剑一连十几次,也只是稍微乏力,已经大大的不同了。
李依旧认真盯着许百川,肯定道:“你要去找郑朱皮的麻烦!”
许百川点点头,不做言语,看着为自己担心的李依旧,觉得好笑。
自己只是个穷苦小子,能和李家大少成为朋友,说出去,哪怕是二傻子也不信。
李依旧严肃吐出五个字。
“他可是修士。”
许百川听闻后,笑了笑,看向李依旧,平静道:“修士固然是了不得,可他不是修士,只是侥幸得了个粗略法器,没有多大用处,但吓唬你们还是行的,也因此,只是看着声势浩大,其实算不了什么,修士的门槛他还没踏进去。”
修士境界的划分是许百川母亲告诉他的,起先他也只是当做故事听,后来才觉得修士传言不是故事,而是确有其人。
只是他无缘得见。
不过也好,要是郑朱皮是真的修士,哪怕是十个他一起上,也是去送死的。
修士的威势还真的不一般,要不然单单凭着粗略法器,郑朱皮就能在镇子里横行霸道,连李府的脸色都不看的,在他没有传出是修士之前,只是个泼皮无赖,下水道的瘪三人物。
李依旧只是当许百川的话在胡言乱语,耐心劝解道:“伯母已经走了,而你作为生人更要好好活下去,就这么直接了当的去送死,就太不值当了,更何况你的武功是从许教头那里学的,他只是个江湖人,不是修士,曾经直言说过要是他对付郑朱皮,不出三招就会落败,连他都不行,你去了也是平添一条人命罢了。”
许百川知道李依旧不信,也不多做解释,只是固执道:“这就无需你担心了,我自有手段,做儿子的不能为母亲报仇,那还活着干什么?”
李依旧沉吟许久。
“你母亲是自尽而死,算不得他逼迫。”
“但要不是他起了邪念,母亲又怎会自尽?”
李依旧无言以对,起身回了房间,过了好一会儿才拿了一块令牌和一坛酒过来,一同放在桌子上,轻声道:“郑朱皮极爱喝酒,又喜欢去玉人坊,玉人坊是我李家的,你拿着令牌过去,管事就会听你的话,话已至此,你自己考虑吧。”
许百川毫不犹豫拿过酒坛和令牌,道了一声谢,提着剑走出李府。
临走之时他看似漫不经心看了李依旧怀里一眼,入眼是一抹金色,很熟悉。
……
……
玉人坊是云镇最大的消遣地方,无论是在这里吃饭请宴,还是寻欢作乐,只要有钱,就能尽情享受。
许百川将令牌亮出,一路畅通无阻的见到了管事,管事看见令牌原本傲然神色也变得很恭敬,能拿着少家主令牌的,他可是第一次见。
许百川看着管事轻声问道:“郑朱皮可在这里。”
管事虽然不解,还是毕恭毕敬回答了:“郑朱皮就在天字一号楼大办宴席,据说是庆贺他娶了第四房姨太太,这位爷您找他有事?”
许百川点点头,平静道:“给他送点贺礼。”
管事看向他手中提着的酒,对许百川高看了三分,要知道这酒可是李公子亲自酿造的,据说只有五坛,能被他拿出一坛来,看来和李公子关系并不一般。
管事泛起讨好笑容,躬身道:“可需要在下引路?”
许百川是第一次来玉人坊,对此人不生地不熟,有管事自荐带路,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不过走到半路,他看着自己身上衣服,想到了什么,去送礼穿着麻布衣服,是个很大的差错,于是让管事给他换了一件衣服,将剑挂在腰间,又将头发放下些,刚好遮住面孔。
到了一号楼,许百川敲了敲门,得到同意后,推开门,在众人惊讶中走进去。
本以为来的是送菜的小二,没想到是个护卫。
许百川穿的衣服,左边袖口正正当当缝了个李字,很显眼。
许百川腰间挂着剑,一手提酒,一手持着令牌,未等众人说话,先开口说道:“李公子得知郑大爷娶亲,特意命令我来送礼。”
送礼?李公子?
穿红挂绿的郑朱皮皱着眉,指向许百川腰间挂着的剑,疑惑道:“你怎么带了兵器过来,今日我的婚宴,带兵器可是不祥的。”
“我是李公子家的护卫,这酒又是重要无比,为了防止有心人,拿着剑护持也是理所应当。”许百川指着手上提着的酒,轻声道:“至于这酒,是李公子得知你娶亲,特意让我来送来的。”
郑朱皮先是怔住,随后显的很高兴:“看来李公子也是识趣的,这酒的名头很大,早就想尝尝了。”
郑朱皮很喜欢喝酒,云镇所有出名的酒他差不多都试过,只有李依旧亲手酿的五坛酒是听闻,现在能品尝,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许百川将酒坛放在桌上,身子退后一步,自始至终,他离郑朱皮只有三步距离,而这个距离,正好杀人。
郑朱皮也不觉得有疑惑,只会感叹自己在云镇的威名又大了一些,连镇长儿子都给自己送礼。
也因此,这坛酒他没有分给任何人,自己咕隆咚喝了个干净。
看着脸色变得驼红的郑朱皮,许百川在心中默数,李依旧能将这坛酒给他,自然是在这里面下了不少好东西。
因此许百川在等药效发作,毕竟是有着修士的名头,小心点是没错的。
片刻之后,他看着以及晕头转向站不稳的郑朱皮,笑了笑。
有一抹寒光在三尺之地亮起,腰间剑已然出鞘。
………………………………
秋风起 第一章 天地做局,众生为棋
剑已出鞘,自然就是要杀人的,至于杀谁,反正不是许百川。
于是在其余人惊呼中,秋风剑毫无阻碍划过郑朱皮的喉头,流出不少的鲜血。
按理说郑朱皮敢在云镇传出自己是修士,那其肯定有着几分手段,要不然怎能吓住镇里高高在上的人物。
如此干脆的死了,倒让许百川有些愕然,不过没多久,他就释怀了。
郑朱皮倒在地上,有支秃头毛笔从他怀中滚落出来,恰巧到许百川的脚下。
这便是那件吓住其他人的法器了。
散发出微弱的光,虽不起眼,但的确是有的,被激活的法器,是有着极为绚烂的光华,现在想来,还是自己出剑杀人太快了,法器根本来不及激活。
拾起法器,许百川将其自然放入口袋里。
江湖人为会何偏爱行侠仗义,其缘由就在这里。
毕竟是光明正大杀人,又能心安理得拿着掉落物品。
又得名又得财,一举两得。
换回自己的衣服,许百川将令牌丢给管事,擦干净剑,缓缓走出去。
郑朱皮在云镇做恶多端,镇里的人都是害怕极,但碍于修士身份,只能忍气吞声。
郑朱皮不是修士,已经在云镇高层传开,要是想杀了他,那可是太容易了,但没人可以承担他身后人的怒火。
毕竟莫名其妙出现一个法器,又不需要修为就可以驱使。
无一不昭示着,他一定有个修士,镇里人怕的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的人。
许百川能杀掉郑朱皮,可谓是皆大欢喜。
人死了,锅又不要自己背,甚好。
……
许百川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去了另外一处地方。
是座坟山,密密麻麻布满了坟墓。
只不过大多都是荒草丛生,不生杂草的,只有几处,许百川就坐在其中一处旁边,絮絮叨叨说着话。
“娘,逼死你的郑朱皮我已经杀了,就在不久前,死在剑下,我还给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和你一样,都叫做秋风,我知道这不是你的真名,你也从来没有告诉我,只是整天念叨着何事秋风悲画扇,姑且就当做你的名字了,还有,你的金钗在李依旧手里,我没有向他要回来,他拿着金钗肯定是有事要我做。”
“其实我不蠢的,他一个富家公子,在你死之后莫名和我做了朋友,一定有乞图,要不然怎么会安排我和许教头学了半年的剑,甚至是金钗,他早不拿走偏偏在我存够钱了之后才取走,就是想让我去他那里,连这把剑还有那一坛酒,都是他准备的,这些大人物偏偏喜欢将人掌握在手里的感觉,就和你说的护国丞相一样,还有还有……”
许百川到底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人,哪怕在外坚强无比,但在这里,他只是一个需要倾诉的孩子。
流着泪将话说完,许百川松了一口气。
他从小和娘亲学习儒书,哪怕是严苛如她,也不得不说一句聪慧,因此许百川自小对人心把握很灵敏,也因为这样,在娘亲死后才能孤身活下来,换做其他人,早就被吞吃的连渣都不剩了。
人心其实并不好。
……
云镇在外不远处,有一座叫做云山的山,云镇也因此得名,云山之所以叫做云山,全因整天云雾缭绕,只要走进去没有多久就分不清上下左右,就算是最熟练的老猎人,也得万分小心。
传言在云山深处有着许多妖魔鬼怪,只要在里面过夜就能见着,但老猎人在云山打了一辈子猎,没有见过任何妖魔,硬要说的话,比牛还大的狼群倒是见过不少。
平日里用火把刀弓吓退,倒也相安无事,只不过今天火把失了作用,至于刀枪,在众多狼群中,还真翻不出什么风浪。
于是老猎人死了,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但没有一处是致命的,硬要说的话,他是被自己给吓死的,毕竟狼群汹汹,谁来都没法子,除非是传言中的修士。
但老猎人不是。
有匹皮毛银亮的头狼,迈着极其优雅的步子,走到老猎人身前,将头低下,张嘴一吸,一道青烟从老猎人身上升起,打了个圈儿,直入头狼嘴里,头狼打了一个饱嗝,露出人性化的笑容。
对老猎人尸体没有动嘴,毕竟他已经老了,干干柴柴,还没有山中兔子鲜嫩。
狼群呼啸而来,呼啸而走,只留下一副尸体,一对刀弓。
云山另外一边,有一位身穿儒服的中年儒士,依着小道缓缓而行,浓厚的云雾,不敢靠近他身边,就连走过的道路,也是不沾染分毫云雾。
走过一段时间,中年儒士像是发现什么,脚下步伐加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老猎人死的地方。
倒在地上的老猎人因为精气被头狼吞吃,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空壳,有几只不晓事的松鼠落下,于是老猎人顿时化作尘烟,轰然崩塌。
中年儒士脸色开始有些变得难看,别人可以不知道,但他做为巡查使是知道怎么一回事,有东西挣脱了封印,开始食人夺造化了。
他是人,自然得为人着想。
伸出一只手,轻轻一握。
无形波动以他为节点散发出去,正在一座洞穴待着的狼群也察觉到这声波动,还未做得出反应,就纷纷化为尘土,落在地上铺满了厚厚一层。
“食人妖魔,按修行浩律,合该诛灭。”
中年儒士的话缓缓回荡在整座云山,吓住一大片诡异东西。
云山最深处有块墓碑,起初是散发出绿色火焰,听到回荡在云山的话语后,冷哼一声,绿色火焰收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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