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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纪事-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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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歌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嫁给方启轩,原主的任务目标是和方启轩谈一场恋爱,可没要求她嫁给方启轩。任务有空子可钻,唐歌不会傻到和方启轩绑在一起一辈子。在方启轩第一次试探性地提起要上唐公府提亲时,唐歌看着方启轩,面有忧色。

    ”在别人眼里,我和七哥交往的时间不长,突然定下婚事会不会让人觉得七哥是受了那人的刺激,才与我仓促定下婚约?我深知七哥为人,明白七哥对我的一片真心,但是别人不知道,若是因此误会七哥,我心里难受。七哥是美玉,不该因为莫须有的事染上瑕疵。好在我们年纪还小,定亲不急在一时。等过一段时间,咱们两家聚在一起说商讨亲事,正好堵了别人的闲言碎语。说句不知羞的话,我盼着做七哥的妻子,已经盼了许多年。”

    唐歌微微低头,意图掩饰羞红的芙蓉面。看得方启轩心痒痒的,恨不得将唐歌抱到怀里好好的亲热一番。心上人的心上人是他,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这样一想,方启轩觉得真不用为了乱七八糟的人和事烦心。唐歌说的对,他们年纪还小,将来有一辈子相伴,定亲不急在一时,给别人谈资。

    因为唐歌的这一次主动表白,在方启轩的心里,唐歌已然是他的人,容不得别人惦记。有时候两人外出游玩,遇到有人多看唐歌两眼,方启轩都要不高兴。这时候唐歌总会笑着打趣方启轩,说刚才有谁谁谁盯着方启轩瞧了好久,就差粘上来了,要是方启轩被人勾走了魂她可怎么好。方启轩听了非但没有指责唐歌胡乱吃飞醋,反而十分高兴,连连赌咒说他看都没看旁人一眼,心一直安安稳稳地在唐歌这里放着。

    两人言行愈发亲密,方七少爷与唐三小姐恋爱的事,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这两人一个是留洋回来的高材生,一个是才貌双全的大家小姐,走在一起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许多人说起这两人,都要赞一声般配。

    在一片赞许声与几个说酸话声中,唐歌暗中筹谋。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唐歌选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与方启轩一起外出郊游。燕山观是这一片有名的道观,不仅供奉的神君灵验,还是年轻男女郊游出行的好地方。知道唐歌想去燕山观上香,方启轩这个男朋友当即自荐,做唐歌的护花使者。

    从唐公府开车到燕山观,车程一个半小时,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发生意外。车行到半道上,一队马贼突然持枪出现,拦道将唐歌一行人包围起来。

    ”男人留下,女人滚下车。”马贼一开口,方启轩就发现,这一队马贼全是女人。方启轩的脸色霎时变得十分难看,眼中满是怒火。

    ”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王法?我没听错吧。喝过洋墨水的方七少爷跟我说王法,这世道乱得,连前朝皇帝都被毙了,哪里来的王。你跟我讲王法,哈!不过你也可以有王法,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法。把方七少爷和书僮带走,今儿是我的大喜日子,不宜见血,两个女人赶紧滚下车。”

    唐歌和坐在后面吓破了胆的晓红被马贼拖下车,粗鲁地丢在大路旁。

    唐歌是个弱女子,平日里说话从来都是斯斯文文,哪里见过马贼抢人的场面,她白着一张脸,颤抖着身体想要爬起来,无奈手脚软弱无力,爬了好几次都没有爬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方启轩和他的书僮被一群女马贼拿枪指着脑袋,开车飞快离开。

    ”小姐,七少爷被马贼带走了,呜呜~~~”晓红吓得抱头痛哭,唐歌惊魂甫定,过了许久才听到晓红的话,晃过神来。

    ”七哥被马贼带走了,我们要回去找人救七哥。”

    主仆二人互相搀扶着站起来,一步一摇往市里走。等主仆二人回到市里,天都黑了。寻常人遇到绑架的事情,脱险后首先要做的是报案,唐歌不是原主,不会担心方启轩的安危,自然是能拖一点时间就拖一点时间。何况马贼也说了,今天是她的大喜日子,不宜见血。方启轩被抓过去,不会被恶待,还有一场风花雪月的美事等着他。她费了这么多心思,怎能不让方启轩多享受一番。

    这时的晓红因为眼界受限制,没有多少主见,拿主意的仍是唐歌。唐歌回城后,第一时间回唐公府,告诉唐父方启轩被马贼绑走的事,毕竟唐父是唐家的主心骨。

    唐父听了唐歌带回来的消息,脸色大变,连夜亲自将方启轩被绑的消息送到方家。
………………………………

第114章 民国倾城绝恋(六)

    方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先被狠狠吓了一跳,等唐父将唐歌的话一一转述清楚后,方家人已经没了最初的慌乱。就爱上网 。。

    如果唐歌没有听错,马贼绑了方启轩回去,不会伤害方启轩性命,只是要吃点身体上的亏。方启轩是个大男人,这种事是谁吃亏,还说不定。不过人被马贼带走,不找回来肯定不行。只是消息不能外泄,否则方启轩以后的名声不会好听。

    唐父是生意人,方家的意思一听就明白了。直言今天的事,唐歌没有说给第三人听,跟着唐歌一起去燕山观的是从小伺候唐歌的丫鬟,卖身契还在唐家,不敢乱说话。方家人这才将心放进肚子里。

    唐父从方家回来,唐歌还在客厅里等着,一脸担忧。见到唐父回来,忙问唐父情况。唐父好言好语安抚唐歌一番,再三保证方启轩不会有性命之忧,唐歌才勉强答应回房休息。等房间里只剩她一人,唐歌脱了鞋子,靠在床上,露出一个舒心的微笑。

    第二天一早,唐歌坐车到方家,主动请求跟着队伍一起去找方启轩,让方家人对她的最后一点隔应也消除了。毕竟发生这种事,谁也不乐意见到。唐歌是个女孩子,在那种情况下能平安活下来,走回来报信已经很不错了。唐歌有心寻人,方家却不能用她。唐歌不是什么丫鬟,可是唐公府正经的三小姐。最后,满心忧虑的唐歌得到方家人找到方启轩后一定在第一时间通知她的保证后,被方家人送回唐公府。

    方启轩被绑架的第四天,方家送消息到唐公府,说方启轩平安归来,让唐父和唐歌不用担心。唐歌听说方启轩平安的消息,脸上闪过一抹不明神色,随即握住唐父的手喜极而泣。哭过之后,唐歌洗了一把脸出来,笑着和唐父说她要去方家看望受苦回来的方启轩。结果被唐父一把拉住。唐歌疑惑地看向唐父,眼睛里满是不解。唐父尴尬地看着女儿,半响才挤出几个字。

    方启轩结婚了,和马贼首领结婚了,还得到了方家上下一致认同。唐歌听到这个消息,内心闪过一丝欣喜,面上却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眼睛一闭晕倒在唐父怀里。

    唐歌当然不是真晕。被唐父抱到床上,听唐父吩咐晓红仔细照顾她。唐父离开没多久,唐歌就悠悠转醒。看到晓红坐在她的床边,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唐歌差点破功。明明这一次,方启轩没有对晓红产生好感,怎么晓红在听到方启轩和女马贼结婚后,会是这种表现。

    唐歌一琢磨,很快明白了晓红的心思。这年头,小姐嫁人后,身边的丫鬟被姑爷抬姨太太的事很常见。看来晓红一直存有跟着她嫁给方启轩的心思。明明之前,她都已经告诫过晓红,让她收起那些小心思,没想到一遇上方启轩,晓红就将她抛到了脑后。看来,晓红留不得了。

    既然如此,唐歌乐得成全有情人,找了个时间约方启轩在茶楼见面,将晓红送给方启轩做妾。美其名曰,是她与方启轩无缘,担心方启轩身边没有合心意的人照顾,晓红与她情同姐妹,有晓红照顾方启轩,她也能安心。

    方启轩娶妻本就是被逼无奈,如今见了心上人伤心,却不能像从前一样安抚,心里别提多难受,待听得心上人到了这个时候不但没有怪责他,还在担心他身边没有贴心的人伺候,将贴身丫鬟送给他,方启轩铁打的心都化了,哪有不应承的道理。何况,就像唐歌说的那样,晓红与她一起长大,就和她的姐姐一样。方启轩已经娶不了唐歌为妻,有晓红在身边,他们还可以一起聊唐歌的事,好像三个人在一起,从未分离。

    解决了方启轩和晓红这两个问题,从茶楼出来,唐歌彻底松一口气。回去的车上,唐歌合上眼,脸上已经没了之前在茶楼里的悲伤神色。

    与方启轩的恋爱被满城所知后,唐歌就在寻思怎么处理后续问题,想了许久也没有合适的处理方式。起先,唐歌不是没想到绑架一事,只是考虑到原主对名声对变、态保护,唐歌就打消了让绑匪绑架她的想法。

    唐歌并不想再一次经历被方启轩退亲的事,也不准备和方启轩过一辈子,那么事情的主动权就必须掌握在她手上。就在唐歌苦寻无方时,燕山观附近出现的一伙女马贼吸引了唐歌的注意力。

    原主的名声不容有失,她不能被人绑架,那换方启轩被人绑架好了。有了这个念头,唐歌找人暗中打听燕山观一带流窜的女马贼的消息。也是唐歌幸运,很快让她打听到了女贼首领未嫁的消息。将方启轩和女马贼凑成对的念头犹如野草,在唐歌心头疯狂增长。

    方启轩的名声大,不需要唐歌刻意散布,燕山观附近的马贼都有所耳闻,唐歌只是提前将她和方启轩去燕山观进香的消息不经意放到特定的地方,确保女马贼能得到消息。

    一切计划如常。进香那一天,女马贼突然出现,劫走了方启轩和他的书僮。至于同为女人的唐歌和晓红,如果女马贼安心结婚,就不会把她绑过去。果然,她们二人被丢下。

    唐歌本以为女马贼会一直将方启轩绑在山寨里做压寨夫君,没想到这个女贼人不笨,居然带着方启轩下山来,闯到方家以武力胁迫方家承认她和方启轩结婚的事实。这样以来,唐歌最后的顾虑都没了。她还顺手将晓红送出去,事情顺利得出乎想象,让她心情愉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乐极生悲的缘故,唐歌回家的路上,司机为了避开一个小孩子,驾驶汽车不慎与别人的车相撞。不幸的是撞的人来头不小,是上头空降下来的特派员,连市长见了都要打起精神对付。唐歌听说了对方的来头后,心里浮起一丝担忧。尤其是她下车后向特派员赔罪时,特派员眯着一双眼,盯着她看的时候,唐歌心中一沉。
………………………………

第115章 民国倾城绝恋(七)

    见猎心起,这是唐歌对特派员的第一印象。很不幸,她不是猎人,是被盯上的猎物。

    特派员自诩风度,没有当场为难唐歌一个女子,但是唐歌回到唐公府以后,心中的不安没有消失。第二天,市长夫人派人送来宴会请帖,明言特派员亲自点了她的名,让她务必到场。

    唐家在本地的名声不错,手上却没有实权,是普通商户。市长夫人的邀约,唐歌没有拒绝的权利,哪怕明知这是一次鸿门宴。

    因为情况特殊,这次赴宴,唐歌摒弃了平常赴宴时,必穿的旗袍。没了方启轩,唐歌无需再隐藏,穿了一套时下款式最新颖的男款西装。衣服是唐歌接到帖子后,让裁缝加工赶制出来,还好男人的衣服容易裁剪,第二天一大早,唐歌就拿到了一身黑色西装。

    唐歌换上西装,站在镜子前整理袖口。同系帽子下,她的一头长发被掩藏起来。不看胸前凸起,旁人也不会将她误认成男人,那一双如水的杏眼太柔,即便是生气,都会给人一种欲语还休的错觉。

    眉眼太软,没有气势。唐歌一挑眉,镜中人跟着做出同样的动作,好像在撒娇。此刻穿上西装的唐歌,给人的感觉就像小女儿因为好奇穿上男人的衣服,却因为生得娇柔,完全没有男人的英气,只有女儿的娇媚。这不是唐歌想要的效果。

    她拿起眉笔,重新画眉。所添不过寥寥几笔,柳眉不再,那股子柔弱气息便去了大半。再稍稍勾勒眼角线条,双眼便多了几分气势。

    穿着整齐,唐歌坐车赴宴。今天出门宜早不宜迟,车开进市长家时,时间正好是十点十分。市长夫人见到唐歌时,丝毫没将长眉入鬓,英气勃发的唐歌与从前那个柔弱弱弱的唐三小姐对上号。还是唐歌走近了,与她打招呼,市长夫人才露出了然的眼神。

    原主的委托,论理来说唐歌已经完成。接下来,只要她能好好的过完一生,任务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唐歌决定慢慢显露她的真性情。乱世之中,菟丝花是活不下来的,她必须强硬起来。从她穿上这身衣服赴宴开始,就给了市长夫人一个信号,她不是一个会听之任之,任人摆弄的人。

    唐歌托起市长夫人的手,在市长夫人手背上落下一个绅士的吻。市长夫人一愣,却见唐歌面带微笑,仿佛这个吻手礼再寻常不过。明明是同一个人,不过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难道一次失恋,真的能让一个人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市长夫人握着唐歌的双手,笑着打量着她。

    “怎么前几天还是娇小姐,今天就变成俊小哥了?我还以为是唐二少爷从国外留学回来了,原来是如假包换的唐三小姐。瞧瞧我这眼神。”

    市长夫人笑容和煦,看唐歌的目光就像长辈看亲近的晚辈。在此之前,唐歌和市长夫人不过几面之缘。

    看来,那位特派员在市长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否则,市长夫人不会一改往日的高高在上,主动和她打招呼拉近关系。

    今天的宴会是市长和市长夫人为迎接特派员特意举办的,除了唐歌是特派员点名邀请的对象,到场的全是本市名流。因为唐歌第一次出席宴会时,穿的仙鹤纹镂空旗袍让人惊艳了一把,好些人意识到,旗袍穿得好,比洋装更抢眼。自唐歌之后,镂空花纹旗袍成了夫人小姐们的心头好。是

    以会场里不少女性穿着高开叉的旗袍,秀修长的美腿,玲珑有致的身段。

    市长夫人见人到得差不多了,叫贴身丫鬟通知市长,请特派员和市长过来宴会上。在此期间,市长夫人一直拉着唐歌陪同左右,见到相熟的夫人小姐少爷,都要将唐歌推出来。

    常年出席宴会的夫人小姐都有眼力劲。众人只道,唐三小姐与青梅竹马的方七少爷一场恋爱谈得满城皆知,谁知半路杀出个山大王,抢了方七少爷做压寨夫君。偏偏方家是一届商户,被山大王拿着枪杆子一逼,不得已认了山大王做儿媳妇。可怜唐三小姐没了心上人,成日以泪洗面。

    众人本以为今天在宴会上会见到神色憔悴的唐歌,结果唐歌脸上丝毫没有悲伤阴郁之色,反到神采奕奕,引人侧目。也是,方家不过一届商户,哪里能和市长家相比。众人的目光落到市长夫人挽着她的手臂上。

    唐歌一眼扫过,便将众人心思猜了个七八分。不过,她今天的重点不在这些人身上,谈兴不高。礼节上过得去就好。

    不一会儿,市长、特派员和几个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进入宴会场。市长和特派员致辞后,将宴会的气氛推至最高。潮。

    音乐响起,宴会场上的男男女女随着音乐起舞。唐歌因为今天的打扮,不适合与男人跳舞。因此,唐歌当着市长和特派员的面,邀请全场身份地位最高的市长夫人共舞。

    举办此次宴会的主要目的是为特派员接风洗尘,以娱乐消遣为主。特派员不高兴唐歌不识趣,却没有为了征服一个女人,放弃整片森林的意思。在场美人众多,特派员很快与一个年轻的小姐抱在一起,翩然起舞。舞池中的人们抱在一起随着音乐放松身心,迈着优雅的舞步享受这自在悠闲的时候,没有人会料到,就在那一瞬间,死神与她们擦肩而过。

    一声枪响,彻底搅乱了整个宴会。不知道有谁大叫一声‘特派员’,众人的目光看过去,发现特派员倒在地上,头上有鲜血流出。

    特派员被击毙,整个宴会场炸开了锅。

    混乱中,市长当机立断下令封锁现场,在抓到凶手前,所有人必须站在原地不动,违背命令者,当场击毙。

    发生枪杀事件时,唐歌一直和市长夫人在一起,在排查凶手时,唐歌有市长夫人作证,很快洗脱了嫌疑。其他人就没有唐歌这么幸运,被警卫一个一个盘问。

    市长在第一时间封锁现场的做法很正确,只可惜凶手没有出现在宴会场上,在枪杀成功后当机立断跳墙跑了,市长没发现凶手已经逃跑,封锁宴会场抓不到人。

    唐歌对危险的感知力格外强烈,子弹飞过来的瞬间,唐歌猛地回头,看见了那个人跳墙逃走的背影。背影的主人,唐歌见过一次,正是第一次参加市长夫人的宴会时,那个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唐歌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时,唐歌就觉得那个人很奇怪。明明没有见过她,却用审视的眼神看她,给唐歌的感觉就是,那个人看穿了在她身上发生的变化,并且认为她的变化不在正常变动范围之列。

    唐歌怀疑过那人是任务者,可惜一直没机会确定那人的身份。眼下看来,那人是任务者的可能性很大。在原主的记忆里,特派员被枪杀这种事并没有发生过。
………………………………

第116章 民国倾城绝恋(八)

    特派员死在市长任职期内,是市长严重失职。凶手跑了,可见市长办事能力低下。能力不足的失职市长,免不了被问罪的结果。

    很快,上头的文件下达。因为市长失职,导致特派员被人枪杀,市长的职务被解除,并接受调查。新一任市长的具体人选上头没有定下来,可市里不能没有一把手。正好西南军统统帅林博扬

    打了胜战,路经此地,顺手将市里的所有事情接过来。

    林博扬率一队亲兵进城,其他麾下士兵驻守在城外。率兵进入政府大楼后,林博扬办的第一件事是将特派员中枪当日的人一个个请过来室问话。

    林博扬的兵经过战火的洗礼,见过血的人,哪怕不说话,都有一股说不出的压迫在,何况林博扬为了尽快调查特派员被枪杀的真相,抓到凶手,给手下规定了时间。林博扬治军严厉,手下得了话,自然是将能用的手段都用了。被请来问话的人之前还嫌原市长警卫队问话态度不好,被林博扬的兵一瞪,等从政府办公楼出来后,腿都是软的。

    唐歌也在被请问话的队伍中。见到林博扬手下的那一刻,唐歌就知道,凶手不抓到,这件事不会结束。林博扬刚接手市里的工作,正是需要立威的时候,在最短的时间内揪出枪杀特派员的凶手,一能证明他的能力,二能震慑民心。如果她是林博扬,也不会放弃这个大好机会。

    出于私心,唐歌同样希望凶手落网。出事后,唐歌为了避免被人怀疑,没有找人调查凶手的身份,自从怀疑凶手是任务者后,唐歌迫切地想要确定凶手的身份。凭她一己之力,很难在短时间

    内达成目标,必须借助林博扬的手,抓到凶手。

    问题出现了,如果唐歌主动说出凶手是谁的话,那要怎么解释市长警卫盘查时,她为什么闭口不提看见凶手的事。林博扬的兵可不是普通人,什么事没干过?她要给不出合理的理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凶手同谋。

    事情该怎么说,和谁说,至关重要。

    唐歌被请到市长办公室问话时,林博扬也在。林博扬的长相与唐歌想象中的魁梧武将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尤其是林博扬浑身气势尽敛的情况下,看上去就像一个读书人。

    唐歌知道,林博扬没有外表看起来的文弱,这是一个手上沾过人命的人,且不止一个。儒将也是将,枪在手,就不可能不染血。

    “唐三小姐没有传说中的柔弱。”一段问话后,林博扬突然开口,从座椅上站起来,绕过书桌,走到唐歌身边。一股压力以林博扬为中心,向唐歌逼过来。

    “如果我没听错,只有唐三小姐一人提出了,凶手在枪杀成功第一时间就逃走的假设。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唐三小姐看见了凶手的背影。”

    林博扬说的‘不是正面,而是背影’的话,不是毫无根据的乱猜。如果正常人看见了凶手的样子,肯定会选择直接说出来。只有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假设。

    “我不确定,当时太乱了。”

    唐歌之前说的话里,确实有暗示。其实这番话,在前市长的警卫盘问时,她就隐晦提到过,可惜当时现场一片混乱,市长太相信自己的判断,着急抓到凶手,没有注意她话里有话。

    林博扬听出来了。

    这个人,一如他外表所表现出的一样睿智。

    唐歌迎上林博扬的目光,嘴上说的是不确定,眼睛里分明写着:没错,我看见了凶手的背影。

    林博扬翻阅过前市长警卫录的口供,发现了一件事,口供的提供者在回忆特派员被杀经过时,时间顺序是混乱的,唯有一个特例,那就是唐歌的口供。

    唐歌的口供清晰明了,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交代了她所看见的一切,甚至某些事情精确到了几点几分。试问,一个人在极度恐慌中,会有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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