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正房三间,土屋,房顶铺的是茅草,每年入夏前是一定要重新走一遍泥的,就那也挡不住漏雨。偏房一间,做厨房用,除此之外,还搭了个简陋的茅厕。

    这就是这个家。

    现在的周昂,就是这个家庭的儿子,和哥哥。

    但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家里最没用的一个。

    这些年来,自从父亲去世,日子一下就难过起来,做母亲的就开始接一些帮人洗衣服,以及缝缝补补的活儿。除此之外,她年轻时就有一手刺绣的手艺活儿,总是见缝插针的做活儿,拿去卖了钱,就换成家里的柴米油盐。

    每天每日,她都忙忙碌碌的,几乎片刻不得闲。

    而妹妹周子和别看今年才十二岁,却从很小就会帮着烧火,稍大些就已经可以做一些简单的粥饭,八九岁就已经开始跟着母亲一起洗衣服、晾衣服,至于什么喂鸡、晾柴、割草之类,就更是熟练之极。

    穷人的孩子,就是这么一点一点,早早地就当家顶梁了。

    周昂记得她最喜欢捡鸡蛋,每次去鸡窝里拣出鸡蛋,她总是特别高兴,会笑着喊人——

    “娘,娘,今天有两个!家里一共十四个啦!”

    “娘,娘,今天有三个!三个!”

    “哥,你要去拣鸡蛋吗?我猜今天可能有三个……”

    只有自己,除了读书,别的几乎什么都不会。

    比如现在,一大早上起来,太阳正将出未出时候,院子里已经亮起来,她们两个都各有各的事情要做,忙忙叨叨的,唯独自己站在院子里,一时间竟有些茫然。因为原来的他,的确就是基本不参与这些事情的。

    他要负责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将来能举茂才固然好,就算难入太守法眼,也可以去谋一份舞文弄墨的活计。

    如果能像他那已经去世的父亲那样,由文吏而典史,已是光耀门楣。

    这就是母亲坚持培养他去走的那条路。

    当然,此周昂已非彼周昂。

    他觉得既然现在是自己成了这个周昂,那就很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做出一些改变了——路子没错,但死读书可并不是什么好事。

    …………

    母亲周蔡氏见儿子脸色不错,很是开心,叮嘱周昂再回去躺着歇息,随后就又忙着收拾一家人的早饭去了。

    这时候周子和拌好了鸡食,“咕咕咕”地把家里的七只鸡都招呼过来吃上,然后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仰着脸儿看着周昂,片刻后,说:“哥,你今天眼睛比昨天亮,脸色也好看了许多呀!”

    知道自己“得病”这些天来,她也跟着母亲一起不知道多担心,周昂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还好奇地摸了摸她的双丫髻,笑着说:“哥没事儿了,再有几天等病好了,哥带你去报国寺玩。”

    小丫头眼睛一亮,脆脆地应了一声,“好!那说好了,不许变!”

    周昂点头,“说好了,大丈夫一诺千金,不变!”

    “拉钩!”

    于是周昂笑着伸出手去,跟她拉钩。

    随后她高兴地跑开了。

    也就是一家人说了几句话的工夫,不知不觉间,瑞日初升的金灿灿的阳光,已经落到了衣服上。

    周昂深吸一口气,感受着自己身体的状态,不经意间扭头,却发现周子和从屋里吃力地抱出一个大包袱来。

    她也不用人帮忙,就在院子里把包袱打开,里面是昨天下午母亲带着她去几家客栈收来的待洗的脏衣服,这会子在阳光下打开,她熟练地开始分拣,一边分拣一边嘴里还咕哝有声。

    周昂仔细听了听,她念叨的似乎是——

    “这几件先洗,最厚,干得慢,这个是……仙客居那个大胡子客人的,他们今天就能清了货物,明天就要走,也得早早洗出来,晚上之前大约就能晾干,正好给他送去,不至于误了他的事……”

    周昂听得一阵发呆。

    再看看她那张分明还稚嫩得很的小脸蛋儿,不由得心里又叹了口气。

    记得穿越过来之前不久,才刚见过表姐,她的女儿应该也是在十二三岁的样子,她每天都在忙什么?

    想想她胖乎乎的小脸蛋儿,再看看面前的周子和,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看上去显得相当单薄,脸色也有些泛黄。

    小丫头很快分拣完毕,把需要第一批洗的衣服放到大盆里,其余的又包起来抱回屋里,然后就跑去了厨房,帮母亲烧火去了。

    周昂在原地呆呆地占了片刻,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

    身体还是很虚弱。

    他决定做一点锻炼,让自己尽快彻底的康复起来。

    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力气去找那能辨认出妖气的中年人,也才能想办法去赚钱,让母亲和子和不必每天都那么辛苦劳累。

    这么想着,他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才发现不对。

    跑步机是不用想了,俯卧撑可以待会儿回床上做,但跑步是不行的,只要你敢出去到街道上跑,就会被认为是偷了人家东西,好心人就会抓你,各坊的兵卒也会跟着抓你,打拳吧,自己又不会。

    甚至连广播体操都早就忘干净了……

    咦,不对,多少还是记得一点锻炼用的东西的。

    他想起了大学时候学的“左抱球右抱球”——太极拳。

    那玩意儿纯粹就是为了体育课的一点学分才学会的,不过奇迹的是,自己一直都还记得一些基本的动作,虽然也不全了。

    但它动作轻缓,又只需要很小的场地,最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了。

    想到就做,当下他深吸口气,又回忆了一下基本的拳路,就站在院子里拉开了架势,缓缓地打起“大学体育课太极拳”来。

    无比生涩且僵硬的第一遍打完,还别说,挺舒服的,打起来之后动作一串联,他还又想起了很多已经遗忘的动作。

    于是第二遍越发熟练。

    但是,当他开始打第三遍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忽然有些不对劲。

    不知哪里来的阵阵凉风,嗖嗖地往衣服里钻。

    瞬间吹得他打了个激灵。
………………………………

第四章 一个鸡蛋

    周昂吓得赶紧停了下来。

    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在那一瞬间,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毛孔都忽然打开了,嗖嗖的凉风往身体里面钻。

    那风似乎是吹到筋骨,吹到脏腑,甚至是吹到灵魂里去的!

    他的动作一旦停下,那风马上也跟着停了。

    周昂松了口气,却又有些愣,搞不清楚这到底什么情况:打个太极拳而已,还是改良简化版的体育课太极拳,还能练出岔子来?

    不过回想起来,他又觉得刚才那种周身上下所有毛孔全都打开,有丝丝凉风往体内钻的感觉,倒好像是……还挺舒服的?

    犹豫了片刻,他最终还是决定再尝试一下——反正只要自己的动作一停,那风就跟着也停下,再试试,不行的话就赶紧停下就是。一个简化版的太极拳,怎么想都觉得不至于出什么了不得的岔子。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拉开架子,从头开始。

    随着拳路被悠缓地展开,果然,那股似乎能吹入人灵魂的风,又来了!

    但这一次,周昂没有停。

    他继续打,那风就继续往身体里钻。

    很快周昂就觉得舒服得不行,一直到一套简化版、且忘了不知道多少个动作、因此打起来中间很多地方都莫名生硬的太极拳打完了,他收身站好,下意识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来,莫名觉得自己整个人比刚才精神了很多。

    这实在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不管是上辈子的二十多年,还是刚才继承的十几年的记忆,他都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浑身通透、每一根毛孔都觉得舒服的体验。

    因此这一遍拳打完,他自己站在那里啧啧称奇。

    目光无意地掠过东方的时候,眼睛被耀眼的阳光刺得下意识眯起来,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老是看小说里那些修炼的人,都喜欢赶在早上这一会儿吞吐修炼之类的,不会是真的有用吧?

    莫非大早上起来跑公园里慢悠悠打拳的大爷们,并不完全是因为无聊,是真的能从中得到些修炼的乐趣?

    再想想,他很快就把这个思路给否了。

    他们就是闲的无聊!

    不过,如果是像自己现在这样,身处一个有狐妖真实存在的世界,而且狐妖还能以吸取人类身上的阳气来修炼的话,这事儿就说不定真有点可能了。

    而自己的身体昨天晚上刚刚因为被狐妖吸干了阳气而死,虽然自己及时地穿越过来,让这具身体恢复了呼吸和心跳,但应该是仍然处于阳气严重不足的程度。

    就像一块干透了的海绵,吸水能力达到了巅峰。

    而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这套乱七八糟的太极拳,莫名其妙就充当了引子,在阳光下把这套拳一打,太阳所带来的“阳气”,就往身体里钻了。

    这么一想,貌似有几分道理。

    关键是他一时半刻根本就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这个说法,能勉强把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给出一个解释,他也只能暂时这么认为。

    而且别管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会错的:自己的身体明显很享受这样的过程,而一套拳打完,自己也的确是觉得身体好像精神了很多。

    这个时候,似乎多想无益,周昂把心一横,就在原地,又把这套简陋版太极拳给打了一遍——效果同样很好。

    本来起床的时候他虽然觉得精神还挺好,但身体里潜藏着的那一抹疲惫,还是有的——他毕竟是一个刚从死亡状态回来没几个小时的人,而且还一直没睡——但现在,几通拳打完,他莫名就觉得那股疲惫消退很多。

    这种神奇的效果,让他忍不住在心里啧啧称奇。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准备趁热打铁再来一遍。但这个时候一扭头,忽然发现小丫头周子和正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呢。

    他愣了一下,问:“怎么了?”

    周子和微微歪着头,大眼睛眨呀眨的,问:“哥哥你在做什么?”

    周昂说:“我在打拳呀!”

    想了想,还赶紧解释,“我从书上看来的,说是能让身体变好。怎么了?有事儿吗?”

    周子和摇摇头,但又点点头,说:“我喊你吃饭呢,喊了好几声你都没答应。”

    “啊?”

    周昂是真没听见。

    他刚才已经完全沉浸到那种舒服的状态里去了。

    这时候正好看见母亲正往堂屋里端碗,他就笑笑,说:“可能刚才我打拳入迷了。我洗把脸,吃饭!”

    …………

    今天早上吃的依然是豆饭。

    就是各种周昂不怎么叫得上名字来的豆子混到一起煮,煮熟煮烂了把豆子捞出来,吃饭,剩下的汤水就算粥。

    豆子难消化,而且就算煮烂了,口感也远不及大米和面食,不过对于贫苦人家而言,这一类的杂粮能吃饱,已经算日子不错。

    早上没有菜,就连最简单的煮青菜撒点盐都没有,所以就往豆饭里加一点盐——对于周昂来说,这会让本来还可以入口的豆饭变得更难吃,因为那盐的味道是又苦又涩的,但盐又是极重要且很珍贵的东西,尤其早上,必须得吃一点。

    当然,一如往常的,早上还有一个多出来的杂粮饼子,是属于周昂的。

    他毕竟是个十八岁的大男孩,别管多宅多缺乏运动,饭量依然不是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能比。

    但更额外的是,今天依然有一个煮鸡蛋。

    这是自周昂“生病”以来的特例,给他补身体的。

    等周昂洗完了手脸进屋,母亲和小妹都已经端着饭碗在吃了,母亲还好,小周子和吃得颇有些狼吞虎咽的架势。

    穷人家没那么多时间拿来做饭吃饭,而且粮食实在贵,多了也吃不起,所以像周家,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起来这一顿,是主打,一般是吃豆饭,是能吃饱的,但下一顿饭,却要到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才有。

    那顿饭母亲就会煮一点青菜来下饭,但一般都是每人只有一碗杂粮粥,加一个杂粮饼子——因为天很快就会黑了,天黑了就不需要干活出力气了,不需要出力气就不用吃太饱,不饿得肚子疼就可以。

    这时周昂又有特殊对待,他的黑面饼子是俩,已经勉强可以吃个半饱,而且还有一个多出来的,留着给他晚上读书饿了时做点心。

    就这种吃法,一天天的几乎没有一点油水,而且连杂粮饭都不能吃饱,周昂想想都觉得饿得前胸贴后背。

    但这是翎州城里绝大多数普通人家的吃法。

    只是对于像周子和这样正在长身体,而且每天还要做那么多活儿的人来说,真的是会不到晌午顶就开始饿了,熬到三四点钟吃完第二顿,根本撑不了多久又饿得不行,好不容易终于翻过天来,又可以吃饭了,哪怕只是豆饭,哪怕饭里的那一点盐真的是又苦又涩,她也依然是吃得无比香甜。

    周昂在妹妹的对面坐下,端起饭碗,就着苦涩的盐的味道扒了几口饭,端着碗,笑着对母亲说:“娘,我觉得我没什么事儿了,以后就不用给我煮鸡蛋了。还是留着卖钱吧!”

    周蔡氏闻言放下饭碗,笑笑,说:“再吃两天,不急的,咱家现在不缺钱。还是你的身体最重要。”

    周昂笑笑,说:“真不用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已经没有大碍了。”

    顿了顿,他忽然又放下饭碗,拿起小饭桌上的鸡蛋来,在桌子上敲几下,仔细地剥好了,递到小丫头周子和面前,笑着说:“来,张嘴。”

    周子和还端着碗,只眼睛和额头露在碗上面,摇了摇头,嘴里还嚼着饭,含含浑浑地说:“我不吃,哥你吃。”

    周昂仍是笑笑,“给你你就吃。”

    周子和慢慢把饭咽下去,放下碗,看看母亲,又看看哥哥。

    周蔡氏终于开口,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有些心疼,又有些宠溺的语气,说:“你哥疼你呢!那你吃了吧!”

    周子和终于伸手把剥好的鸡蛋接过去,甜甜地笑着,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说:“谢谢哥!”

    周昂重又端起饭碗,笑着说:“等过几天哥身体好了,一定要想办法,让你天天有鸡蛋吃,天天有肉吃!”
………………………………

第五章 出路

    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上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洗的衣服还格外的多。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上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上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书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书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书案上,摆着一摞线装书,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书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上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只是,过去那个周昂真就是个纯粹的宅男,记忆中的他,也考虑过不想继续闷在家里苦读了,想出去找个活儿做着,一边养家,一边慢慢读书,但他这么想也不是一天两天,仍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读书人嘛,最好的路子就是做官,做不了官,做个刀笔吏也不是不行,再不然就教书,再再不然,当个账房也是条路子。总之,就是都得跟笔墨挂钩的。

    反正力气活儿是绝对不考虑的。

    一来也没什么力气可卖,虚的不行,二来读书人到哪儿都稀罕,明显更值钱,写写算算的活儿,又轻快挣钱又多。

    明明能写会算,还要去做力气活儿,简直是傻!

    想到这里,他忽然灵机一动,又从脑海中的记忆里拽出一件事情来——周昂的亲大伯就是在一家私学里教书的,而大伯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叔伯大哥,则是在翎州县衙做刀笔吏。

    说起这个,又有些过往的故事。

    按照过去那个周昂留下的记忆来看,周家其实并不是什么世代书香门第,只是祖父那一辈好像发了点小财,于是不惜成本地供两个儿子读书。其中长子,也就是周昂的大伯,算是个中人之姿,但次子,也就是周昂的父亲,用现代话来说,就应该算是穷人家孩子里的变异者了——他特别聪明。

    也正是因为特别聪明,所以他很早就认识到,按照大唐国的举才制度,如果身后没有家世撑着,单纯读书的话,除非才华厉害到逆天的程度,否则偌大的一个郡,三年时间才举一位孝廉,一年也只有十位茂才,是很难轮到普通人头上的。

    所以,在看明白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