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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萧金衍-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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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风大,年轻人觉得有些冷,将羊毡裹在身上,口中骂道,“真他娘的冷咧。”
他望了一眼天空,道:“要有光!”
于是,天空中出现了一丝亮光。
年轻人又道,“要有酒!”
酒囊依旧空空如也。
他叹了口气,望了一眼癞皮驴,竟然羡慕起来,至少,这头驴还有一根胡萝卜,虽然吃不到,却足以作为支撑它前进的信仰。
他入伶仃海已三日,听牧人说,就算日夜不停,每日行百里,在不迷路的前提下,也要半月才能走出去。
年轻人在考虑要不要歇息片刻, 忽然警觉地抬起了头。
大地传来轰鸣之声,整个草原,开始颤动起来,无数藏匿在草丛中动物,听到这声音,四处逃窜。
年轻人的第一反应是,西楚与大明征西军开战了。他离开了葫芦口半月,一路西行,接收不到西疆的战事消息。
接下来的一幕,让年轻人感到了深深的震撼。
草原上,无数野马正撒开四蹄,向他所在的方向冲了过来,年轻人看了一眼,只觉得野马漫无涯际,数量在数千匹只多,马蹄之下,草皮被卷起,阵阵青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之中。
呜呜呜!
西边有人吹起了号角。
他看到有十余人骑马,手中拿着套索一般的杆子,一边催马,一边呼喝着,驱赶着野马。
呜呜呜!
南边、北边,也都有二三十人,有人吹号角,有人摇奇怪的铃铛,还有人以马杆控制野马狂奔阵型。
急速狂奔之下,有力竭的野马,速度稍缓慢,就有人将一根马杆套在了头上,起先,野马还挣扎,但奔跑距离太久,便丧失了抵抗能力,被后面的人接管
了过去。
年轻人也觉得震撼。
西楚建国数百年,向来是游牧民族,最近百年来,新兴势力崛起,城邦化、农耕文化逐渐增多,加之引进了中原文化,其京城西京,据说完全仿制中原建造,有小长安之称。不过,在绝大部分地方,依旧是游牧民族占据主流。正因为新旧两股势力的交锋,让西楚政局在这些年来,遭到了不少震荡。
今日遇到的这些人,正是伶仃海两大势力之一的古邦族人。
伶仃海上牧草茂盛,野马数量多,而且耐力持久,在天下名气颇大。许多西楚名马,都出自伶仃海。每年秋末,古邦族都会在草原上套野马,这野马经过一个冬天的驯服,次年开春,楚境内各大势力,都会来这里挑选战马。
数千野马之中,为首那一匹,浑身通红,额间有一缕白毛,马身健硕,浑身光滑,四肢健壮,高大威武,却带着一丝的野性。
远看一张皮,近看四肢蹄。
这头红毛白额的马,正是其中的马王。又称火麒麟,是马中极品,乃罕见之物,楚国皇室曾重金求‘购,并在全国寻找火麒麟,并传下旨意,一匹火麒麟,可以抵一个千人之族一年的税赋
这群古邦人已跟踪了马群十多日,这趟出行,已经捕获了将近百头野马,无意间发现了火麒麟,追踪了数日,才选择在今日拂晓之时抓捕。
年轻人一眼就看到了火麒麟,暗中称赞,“好马!”这些野马已来到半里之外。四周都是乌压压一片,他着癞皮驴,就像在逆水行舟一般,随时会被洪流冲击粉碎。
倒是,癞皮驴满脸兴奋。崛起蹄子,冲着野马嗷嗷直叫,叫声有些怪异,毕竟号称龙种,千里独行蚮,遇到这么多野马,就如皇帝在检阅自己后宫一般,兴奋无比。
野马转眼来到他们眼前,听到这些怪叫声,在十几丈外,分作两股,从年轻人两侧分流过去,如此一来,倒给了他缓冲之机。
远处,一名裘衣大汉用古邦语喊道,“阿里、布达,快些拦住火麒麟,再往前就是狡诈的霍乐人的地盘,要在他们那边动手,恐怕族长很难交代。”
两个年轻古邦人听到叫喝,驱马向前追赶过来,他们骑术虽然了得,但距火麒麟尚有百余丈距离,众马又绕之而行,将两人远远的拦在了外面。
眼见就要到手的一年税赋溜走,众人纷纷表示遗憾,就在这时,一声娇斥声起,只见一团火焰,骑着一匹黑马,靠着娴熟的骑术,在野马之中穿行,像火麒麟靠了过去。
年轻人目光被那红衣女子吸引住了。
女子身材高挑,鹅颈细腰、长发长腿,皮肤白皙,乍看上去,却是美艳无比,然而却没有丝毫中原女子娇弱之气,相反的,有一股逼人的英气。
顷刻间,女子已来到火麒麟身前,紧追在它身后,挥动套马杆,准备去套在它头上。
阿里、布达受阻,不能及时赶过来支援,喊道,“月牙之泉,火麒麟力气极大,你要小心!”
红衣女子道,“我定能为族人抓住火麒麟!”说罢,将套索向火麒麟头上一套。
火麒麟本是马王,脾气火爆,如今见到被人锁住,顿时撒丫子狂奔,它马力大,拖着红衣女子及身下战马横冲直撞。
红衣女子被拖得东倒西歪,靠着一口气,咬紧牙关,死活不肯松手。她虽相貌俊美,但从小争强斗胜,更像是男孩子,每日不是斗马,就是打架,火麒麟脾气倔,她脾气更倔,抓套索的手掌被勒出了鲜血,她哼也不哼一声。
火麒麟见无法摆脱套索,猛然停下。女子战马减速不急,向前冲了过去,火麒麟抬起前蹄,将头像左边猛拽,惯性驱使下,红衣女子被抛向了半空中,她就是一翻,借助套索,骑在了火麒麟背上。一手抓套索,另一只手夹马鬃,紧紧贴住火麒麟。
火麒麟恼羞成怒,四蹄齐飞,跃起了半丈,红衣女子手心一滑,没有抓稳,落在地上,被火麒麟拖住,四处狂奔。
阿里、布达知道,这红衣女子是族长的女儿,这次偷偷跟着出来,已是犯了族内大忌,要是因为火麒麟,把性命绕了进去,族长还不把他们的皮给扒了?
他们心中焦急,喊道,“月牙之泉,危险!快些松手!”可红衣女子哪里肯听,愣是不肯解开套索。
不远处,有一块巨石,火麒麟见状,拖着红衣女子向那边狂奔而去,若真撞上,红衣女子还不命丧当场?
情况十分危急。
此时,火麒麟距年轻人不到十丈,年轻人拍了拍癞皮驴,“吕兄,咱们不能见死不救吧?”
癞皮驴早已注意到这头火麒麟,闻言狠狠点头,崛起前蹄,嗷的叫了一声。
火麒麟先前只顾着摆脱红衣女子,听到叫声,看了这边一眼,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了一跳,它是堂堂马王,哪里见过这么丑的驴,而且,还呲牙冲它笑。
火麒麟慌得一批,猛然停住,前蹄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红衣女子被惯性甩了出去。
年轻人见状,将手中套萝卜的竹竿探出,勾住了红衣女子腰摆,内力送至,将那女子勾了过来,不过,手中套索却顺势松开了。
火麒麟重回自由,强忍着惊惧,拔腿就跑。
红衣女子一落地,以叽里咕噜喊了一句,年轻人听不懂,她又用汉语喊道:“汉人,还我的火麒麟!”
年轻人说,“姑娘,我救了你一命啊!”
“谁让你救我来着?”红衣女子见火麒麟竟跑到了霍乐族的地盘上,想到族人的税赋,眼睛一红,竟哭了起来。
阿里、布达也及时赶到,打量了年轻人一眼,用生硬的汉语道,“谢谢兄弟,救了月牙之泉。”
年轻人奇道,“月牙之泉?”
阿里道,“这是我们古邦人的称呼,她的大名叫迪丽娜扎,就是月牙之泉的意思,是我们霍乐草原上的星星。”
年轻人念叨了两边,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
第275章 死无葬身之地
众人望着火麒麟,露出失望的神色。年轻人奇道,“它就在不远处,你们去抓回来便是。”
阿里解释道,“汉人,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他指着几丈之外的一个石堆,“过了这石堆,就是霍乐人的地盘。我们若闯过去,那就是宣战。”
他看到石堆那边空无一人,“他们又不会发现。”
“石堆之界是我们两族人的誓约,我们古邦族对长生天发过誓,要遵守誓约,否则就是叛族。”
迪丽娜扎道,“跟一个汉狗解释那么多干嘛?”
阿里却道,“月牙之泉,好歹这人也救了你一条命,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兄弟很难向族长和玛格交代。”
说道玛格,红衣女子脸上露出一丝羞涩之意,这位古邦族的勇士,将要在不久后的月光节中向她求婚,若是能抓住火麒麟,这件事就完美了。转念又想,若不是眼前这个可恶的年轻人阻拦,火麒麟早已成为她的囊中之物,所以越发觉得这家伙可恶。
年轻人道,“不就是一头马嘛,我帮你们抓过来便是。”说罢,他一拍癞皮驴屁股,“吕公子,交给你了。”
癞皮驴一脸不乐意,驴脸拉的老长,仿佛在说,老子身份高贵,为了一头破马,竟替你干这种事,我们驴还要不要尊严了。关键是,那匹马是公马,它没有兴趣。
年轻人趴在他耳畔,低语了一句,癞皮驴蹭地跳了起来,向火麒麟跑了过去。
迪丽娜扎觉得好奇,“你跟那头驴说了什么?”
年轻人呵呵一笑,“我说它把火麒麟捉回来,你们抓到的这些马,随便它挑!”
红衣女子脸一红,“流氓!”
火麒麟已累得不行,正在不远处望着他们,看到癞皮驴过来,吓得面无马色,连连后退,癞皮驴踮着碎步过去,一口咬住了火麒麟尾巴,火麒麟使劲拽,它本是马王,结果在癞皮驴口下,竟丝毫拽不动,癞皮驴哼哧了几声,那火麒麟不甘情愿的来到年轻人身前。
众人发出阵阵惊叹声,眼神之中满是羡慕之色。年轻人不解,阿里对他道,“草原上的规矩,无主的野马,谁抓住便算是谁的。汉人兄弟,这匹马对我们族人来说意义非凡,你若想卖,开个价,我们尽量满足。”
红衣女子觉得冤枉,她辛苦追了几个时辰,还被这匹马拖了许久,弄得十分狼狈,到头来却便宜了这个家伙,觉得委屈,眼泪流了下来。
年轻人见状,心中一软,将手中套索往前一递,“送给你了。”
红衣女子不悦道,“你想讨好本姑娘?我才不要汉人的东西。”她又看了一眼火麒麟,手却不自觉的将套索接了过来,又道,“下不为例。”
火麒麟正要挣扎,癞皮驴一瞪眼,顿时老实了。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古邦族众人一阵欢呼。
阿里道,“还没有请教你的名字。”
年轻人笑道,“在下,大侠萧金衍!”
阿里学着中原人礼节,抱了抱拳,“仰久,仰久。”古邦众人纷纷以左拳击右胸,
向萧金衍行礼。
阿里道,“萧朋友,你帮了我们忙,就是我们古邦族的客人,我们邀请你去我们作客。”
萧金衍只问了句,“有酒嘛?”
阿里哈哈大笑,“同道中人!”
此次行动,收获颇丰,除了抓到了火麒麟之外,还套了将近百匹野马,古邦人将这些野马带回去,与族内驯后的马配种,等到明年产崽,稍加训练,便是十分精良的战马了。
萧金衍骑着吕公子,与众人一同回古邦营帐,一路之上,阿里、布达兄弟给萧金衍讲述族人的风俗世故,又说起来与霍乐族的矛盾。伶仃海方圆数百里,养活了数个游牧部落,其中,以霍乐族势力最大,是伶仃海上的霸主。
古邦族只有不到两千人,在伶仃海东边放牧为生,由于两部落临近,数百年来,为了争夺牧草战争不断。布达道,“我们部落勇士骁勇好战,若不是因为仇恨自相残杀,就是你们明人,也不会是我们对手。”
萧金衍闻言,只得苦笑。三国之中,以西楚势力最为薄弱,究其原因,是国内新旧贵族之间为利益你争我夺,这其中少不了宇文天禄这些年来在西楚新贵族势力之间的渗透的功劳。
萧金衍觉得古邦语发音十分奇怪,跟着他们学了几句问候语,只是卷舌弹舌太麻烦,半个时辰下来,就学了一句“斑比跪尼玛”,但无论他如何问,众人也不肯告诉他,这句话的意思。
一路上,唯独迪丽娜扎对萧金衍不理不睬,一则是因为她的狼狈模样被萧金衍所见,二则是她见萧金衍看自己时一副贼兮兮的目光,让她很是不爽。
众人来到一处小水塘补水之时,萧金衍感觉到了危险,抬头一瞧,只见在不远处,有将近两百身穿皮衣、头扎金钱辫的骑兵,脸上抹出三道黑色,将古邦族众人围了起来。
噗通!
一块石子,落入水塘,惊醒了众人。
阿里抬头,脸色大变,“霍乐人?”他站起身,冲着那些人叽里呱啦说了半晌。
萧金衍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看他满脸愤慨,似乎在指责对方越过了石堆之界,霍乐人则是满脸不屑。
迪丽娜扎用汉语低声骂了一句,“无耻!”
萧金衍问,“你说他们?”
“你们。”
这群霍乐人越过石界,为得正是这一头火麒麟。若能将它献给大周皇室,可以免掉一年赋税,所以他们听说古邦人追逐一头火麒麟时,便出动了人马,准备在半路拦截,坐收渔翁之利。
双方谈了片刻,言辞逐渐激烈,终于谈崩了。
阿里喊了声,“咋嘿!”
所有古邦族人抽出了兵刃,摆好阵型,将红衣女子和火麒麟围在正中,准备开战。
“中原人!”霍乐族中为首那人,竟能说出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他对萧金衍道,“今日之事,是我们两族之间的恩怨,与你无关,你就站在哪里,不要插手。”
跟踪之时,他就注意到了萧金衍,发现此人步态轻盈,神光内敛,看上去是练家子,他曾在中原学武十年,知道
中原武学能人辈出,他虽自负萧金衍不是他对手,但若真动起手来,也颇费力气,所以才劝他少管闲事。
萧金衍此番西行,为得是寻宇文霜及劝说萧别离,并不想招惹太多是非,这种族人内斗,他也不方便插手,于是一夹吕公子,让到了一侧。
阿里也道,“萧朋友不是我们族人,没有必要因为我们得罪霍乐人。”
“懦夫!”红衣女子道。
萧金衍并没有理会他,冲对方道,“斑比跪尼玛。”对方闻言,登时勃然大怒,一声令下,命令霍乐人发起了冲锋。
一场厮杀开始。
为首那人率先冲下来,举刀劈向冲在最前面的布达,当啷一声,那人臂力太大,布达长刀脱手,连人带刀,滚落马下,好在他躲得及时,保住了一条性命。
古邦人好斗,但只有几十人,霍乐人一个冲锋,将他们冲散开来,仗着人多,三四个人围攻一人,顷刻间,有六七个古邦人被杀。
阿里、布达见到族人被杀,也杀红了眼,放弃了保护迪丽娜扎的职责,举起长刀,向霍乐人砍了过去。
迪丽娜扎被三人围攻,她虽练过功夫,武功也不弱,但习武与杀人,并不是一回事,她抽出了弯刀,脑海之中却是一片空白,别说内力,连基本招式都忘得干干净净。
有一个霍乐人绕到她身后,扬刀砍了下去。此刻,阿里、布达距她十余丈,只有一旁的萧金衍,披着羊毡看热闹,见到此情况,心说算了,再救你一次。
萧金衍顺手抓过一只套马杆,一扬手,套在了迪丽娜扎腰间,微一用力,将迪丽娜扎从马上拖了下来,又一次跌在地上,一拉之下,先前霍乐人那一刀,也劈了个空。
迪丽娜扎并不知萧金衍救了她一命,还以为他是霍乐人帮手,登时恼羞成怒,举刀劈了过来。
萧金衍顺势一推,送去一股内力,迪丽娜扎觉得手臂一热,被牵扯着向后一扎,噗嗤一声,弯刀扎入一名霍乐人胸口。
哇!
迪丽娜扎是头一次杀人,吓得花容失色,手足挥舞,大喊大叫起来。萧金衍又依样画样,借她之手,连杀四五人。
为首霍乐人见萧金衍棘手,砍倒了一名古邦人,策马来到萧金衍身前,丢刀换剑,道,“阁下究竟何人?”
萧金衍道,“萧金衍。”
霍乐人在中原学艺,好像听说过此人,但又说不上来,他决定以中原规矩了结此事,于是道,“说起来,我母亲是明人,我也算是半个中原人,曾在巴山剑派学艺十年,你是江湖人,想必听过巴山夜雨剑吧?”
萧金衍问道,“巴山夜雨潇湘客?”
“不错!他老人家正是我师父,唐不敬、孙不平是我师兄,我的中原名字叫田不辣,既然你知道我们巴山剑派,那就少管闲事。否则,我修书一封,等你回中原,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你给谁写?”
“自然是我师父潇湘客他老人家。”
萧金衍点点头,“看来,书信写完后,你只有烧给他了!”
………………………………
第276章 臭流氓
“放肆!”霍乐人怒形于色,“我们霍乐人有句老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可以侮辱我,但绝不可以侮辱我师父他老人家!”
萧金衍寻思,这啥时候成了你们霍乐人的老话了?我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而已,既然他不肯接受,那就继续麻痹自己吧。
“看剑!”
“慢着!”
说话之人正是迪丽娜扎,萧金衍没有想到,这时候她竟然会站出来。只见她缓缓道,“玛拉基斯,在我们古邦人的地盘上动手,你可曾考虑过后果?”
“哈哈!我要没考虑后果,就不会来这里了。”霍乐人道,“月牙之泉,你是霍尔乐草原上最美丽的野马,可惜要嫁给玛格那个懦夫,我都替你觉得惋惜,不如你嫁给我,让古邦人和霍乐人结为同盟,从此称霸伶仃海,如何?”
众人闻言,纷纷怒斥霍乐人,霍乐人却不以为然,哈哈大笑。
迪丽娜扎道,“我要嫁给谁与你何干?玛格是我们伶仃海上第一勇士,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深邃,他肩膀像高山一样宽阔,他的勇气向太阳一样炽热,跟他相比,你就是一个毛毛虫。”
“毛毛虫,你见过?”霍乐人哈哈大笑,“第一勇士?至少在击败我之前,他算不得上第一勇士。”
萧金衍摇了摇头,“你不算是勇士。”
“为什么?”
“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你做不到。”
“不。我可以正视你人头落地时,流下来鲜血。”霍乐人拔剑,一个斜刺,向萧金衍咽喉袭了过来。
萧金衍一夹驴腹,吕公子猛然抬起前蹄,踢在了霍乐人的马头之上,战马吃痛,嗷的一声,驮着霍乐人向远方跑去。
吕公子看到霍乐人战马都是母马,眼冒金光,向对方追去,霍乐族人战马见状,纷纷向远方跑去,不多时候,整个霍乐人跑了个精光。
古邦人在后面用族语嘲讽他们。
布达道,“萧朋友,你又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古邦族最最贵的客人!”他又看了一眼癞皮驴,啧啧称奇道,“你这头驴,相貌清奇,就连火麒麟都惧怕,应该不是凡品。”
吕公子闻言,一副得意神色,抬了抬前蹄。
萧金衍却道,“又懒又馋嘴又叼,要不是看它饭量不大,百里六斤草还算节省,我都想卖了。”
吕公子哼哼,表示不满,好歹也是陪你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年,竟然想甩开老子,忘了当年在苏州城陪你啃门板的日子了?
阿里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望着霍乐人远去的方向。两个部落共用伶仃海,相安无事已多年,但火麒麟的出现,恐怕让两族又开启争端。今日他们没占到便宜,必然不会善罢甘休。
阿里和布达,是古邦人的勇士。他们自幼被族长收留,又传授武功、马术,名义上是迪丽娜扎的护卫,两人心中却将她当做妹妹一样。这个月牙之泉,就像一匹野马一般,谁也束缚不住,整日弄得老族长头疼脑大。这次偷偷跑出来,跟着二人出来套马,估计回去后,两人免不得受老族长的责骂。
好在,在这个汉人的帮助下,他们捉到了火麒麟,能够抵得上古邦族一年的税赋,兴许老族长看在它的份上,能格外开恩。
阿里年长,考虑事情周全一些,倒是布达,头脑简单,见到危机解除,已开始混在马群之中,挑选自己钟意的马匹。
傍晚时分,萧金衍随古邦族人回到了营帐。
古邦人常年在伶仃海游牧,不断迁徙,遇到水草丰盛之处,就地驻扎,所以营帐建的十分简易,以木头建成,外面包覆牛皮,呈椭圆形,上面覆着干草,还有若干以狼骨、珍珠做成的装饰品。
营帐建在了地势低洼处,可以避风。靠着河流,一来可以方便取水,二来则雨季之时,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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