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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十年代软妹纸-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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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家的人?简恒和沈辰翻脸了?
真他妈的稀罕啊!
李艳想趁机跑路,突然一颗子弹就穿过挡风玻璃爆了司机的头,血浆四溅。林艳迅速下蹲窝在座位下面,想要拉开车门却发现车门是锁着的,她打不开。车子横冲直撞,她想找东西打碎车玻璃跳出去,可这么快的速度,除非她想找死!
司机死了,车子失去掌控,撞翻了护栏直直朝着桥下冲去。
这次肯定是死定了!
林艳还没回过神,沈辰踩着后排座位就扑过去拉住了方向盘。
险些冲到桥下的车生生被扭转了方向,林艳脸色煞白。
车子不知道撞了多少回,林艳的脸贴在前排座位上,撞得鼻梁发疼。子弹声音越来越小,简家人为什么突然和沈辰翻脸了?
“妈的!”
沈辰骂了句脏话,他把司机的尸体推到了一边,单手握着方向盘。
“等老子回去非弄死他姓简的!”
胳膊上的血一直流,顺着手臂往下滴。
林艳刚动了一下,他回头枪口就对准了林艳的额头:“再敢动我崩了你!”
“我不动。”沈辰满脸的血,看起来像煞神,林艳刚刚是脑子犯抽了,现在回过神来她可是不想死。“我手都铐着,能做什么!”
沈辰冷哼一声,枪放在车前。前排座位都是玻璃碎茬,没了挡风玻璃风十分大。林艳悄悄看了眼,这也不知道开到什么地方了,车越来越少,荒山野岭!
“你和简恒翻脸了?”
林艳小心翼翼问了句:“他不是为你办事吗?”
“不想死就闭嘴!”
沈辰有些失血过多,眼前一阵阵发晕,他不能睡,不能睡过去!
狠狠掐了自己一把,不能睡!
车子越来越慢,突然就撞在了一个小土堆上。
林艳摔出了车,她摔得满头土,牙齿咬到了嘴唇嘴里都是血腥味。
连怕带滚从车里爬出来,前面的沈辰撞的满脸血,昏倒在方向盘上。林艳手上还戴着手铐,她想要转身就跑,可是这手铐怎么弄开?手中有剑,可是砍不到这手铐啊!
跑了一半又折回去,费尽力气拉开驾驶座的车门,沈辰从里面滚下来。车子撞在土堆上翻了过去,此时因为林艳的拉扯摇摇晃晃,枪也掉了出来,林艳拾起枪甩手就扔了出去。
沈辰穿的是衬衣,如果有钥匙只能装在口袋了,林艳去摸他的裤子口袋,左边摸了没有去摸右边。
突然手腕被抓住,林艳一转头就对上沈辰漆黑的眸子,下意识的抬脚就踹了过去。
“操!还没死!”
“林艳?”
沈辰倒在地上,咳的惊天东西。挣扎着爬起来,眉头紧紧皱着:“林艳,你怎么在这里?谁让你来的!”
………………………………
第七十八章
林艳跟看神经病似的看他;她一脚瞪开沈辰跳出多远。思绪千回百转;目光警惕:“你不要再骗我,我不会上当;赶快交出手铐的钥匙;不然我杀了你!”
说着她手心已经变幻出一把闪着红光的剑;指着沈辰。
他楞了一下,这才发现不对劲;挣扎着坐起来;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眉头紧锁看着林艳半响:“你怎么在这里?”醒来就被林艳狠狠踢了一脚,他看到自己还在流血的胳膊,还有林艳手中握着的短剑。
抿了下唇,声音冷下来。
“他带你来的?”
“钥匙。”林艳懒得和他废话;拉开距离冷冷看着沈辰:“手铐上的钥匙!”
“我不知道在那里。”
沈辰摇头,扶着一边的土堆要站起来,林艳一闪手中就变成了长剑,指着沈辰的脖子:“被逼我杀了你,把钥匙给我,以后各走各路井水不犯河水!”
沈辰抬头,黑眸沉沉望着林艳。
“他的习惯,从不会把钥匙留在身上。”
他的声音很冷清:“林艳,你用剑试试能不能劈开!”
林艳剑刃往前一点,血珠顺着剑刃就滚了下来:“你到底是谁?”
“沈辰。”
他脸色未变,看都没看脖子上的剑:“走吧,不要再出现。”
他的表现是师父,可是林艳不敢认,之前的种种让她对沈辰这个人充满了怀疑:“你是我师父,还是沈辰?敢骗我,我杀了你!”
沈辰闭了闭眼,叹气:“我是你师父也是沈辰,你赶快走,不要再出现。”说着他捂着嘴咳嗽了一声,吐出血沫,用手背擦了下嘴角:“走吧,不要再牵扯进来。”
他四处看看,已经跑出了市区,荒山公路。
“沈家现在很乱,简恒不是好人,离开这里。找一个小城市,不要暴露你手上的剑。”他看了眼林艳,声音依旧很平静:“安安静静的过,我知道你有能力让自己过的很好。”
林艳看着他,紧紧的攥着手指,声音很冷:“我不相信你!”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趁我现在还能动,走。”
如果换成他,林艳就别想走了。
说着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手臂上的伤口依旧滴着血,沈辰没在意,咬牙抬手捂在伤口上:“我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你。”
他眼睛看向远处:“每一次睡过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醒来,在什么地方醒来,醒来的自己又是谁!林艳,你现在是林艳,不再是乱世中那个孩子,别再偏执。不管我们有几世的瓜葛,都过去了,人死灯灭,前世种种都随着死亡消失。”
他声音很轻,林艳忽然有些难过,她看着沈辰,不,她看着师父。
这个人是师父吧!心脏一阵阵发疼。
“走吧!跟着我,你活不长。”
林艳紧紧抿了唇,眼睛死死盯着沈辰:“我想知道所有。”
沈辰背靠着土堆,他看着林艳的眼睛,捂着伤口的手从指缝里往外冒血:“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和他用一个身体,或者来说,我和他是一个人。”
林艳手中的剑光渐渐淡了下去,最后在手心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十八岁之前活着的是他,十八岁之后我觉醒,就是这么回事。”
“简恒为什么要杀你?他是谁?”
“京城两大家,其中一家姓简。林艳,你不该对这件事好奇。”沈辰不大想解释这些,他想让林艳赶快走,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或许那个人永远不再出现,或许下一刻他就倒下去那个人就成了他。“走的远点,不要再出现,过自己的日子,就当……”他顿了一下,喉结滚动:“就当我早死了。”
不要再出现,不要再惹这些事,不要再和他联系。简恒不是省油的灯,那个他也是个隐患,他需要的是林艳平平安安过一世,不要颠簸不要冒险。现在没有战争,她能活的很好。
“你希望我离开,希望我找个小地方好好活着,希望我嫁人生子?”
林艳看着面前的人,手指攥的很紧,声音有些发颤:“师父?你这样想?”
她咬着嘴唇,泛白的嘴唇有了点颜色。有些事,她不是不记得,只是刻意的去忘记。前世今生,那么多的纠葛,她爱上这个人的下场只会死。三世,都没改变的死局,她能做什么?
看着她结婚生子,看着她被别的男人拥有,沈辰如果能放手他就不会再出现了,他舍不得!可是待在一起,是死局。心如刀绞,好半天他才开口:“就当我们不认识!”
他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一瘸一拐,胳膊上的血滴了一路。
林艳站在原地,她怔怔看着沈辰越走越远。
那瞬间,突然心就空了,结束了,从此再不相见!
林艳脑袋里空白一片,待回神她已经撞在了沈辰的怀里,踮着脚尖亲了下沈辰的嘴唇。他们愣住,空气都停止了流动。她看着他的眼睛,想哭,嘴唇被咬出了血。
“再不相见!”
四个字几乎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
沈辰愣在原地,他看着怀里的女人,她的眼睛通红倔强的梗着脖子。
“沈怀安。”她声音哽咽,有些说不出话,咬牙咽回去发硬的喉咙:“再不相见!”
师父的字是怀安。
永生相见。
林艳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她没有回陈磊那里,在x市旅馆里住了两天。她从白天睡了黑夜,从黑夜睡到白天,睡了两天两夜没吃没喝。
第三天,她在楼下小餐馆里吃了一份热气腾腾的烩面。
日子,还要继续,林艳活过来了。
她没有联系陈磊,陈磊的心思也许她懂了,只是这种事明知给不了回应,何必吊着对方?十分不道德!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人都不认识,林艳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林艳租了一间房子,一个人住,她在附近巡视一遍后选择了卖早餐,总不能坐吃山空,鸡蛋煎饼在x市还不是很多,五毛钱一个,赚头也比较大。
林艳把小车推到热闹的商业区,最初生意也不怎么样,林艳这人嘴甜会说话,跟着陈磊学了一段时间做生意也有了一点窍门。最初一天能卖三五十个煎饼就算顶天了,可三五十个一天也赚钱。她这是独门生意,渐渐生意就好了起来。
一天能卖一两百块,生意好的爆,排队过来买。林艳这人加着劲,又煮了豆浆放进保温大桶里面,两毛钱一碗。没想到也卖的不错,从早上七点开始卖到十点半收摊。差不多能赚两百多,林艳做了半个月,就有找事的来了。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做点什么不容易,林艳长的白白净净,对着客人笑眯眯十分可爱,一看就是好欺负的对象!
美名曰收保护费,实际上就是抢劫。林艳废话不说,她是手狠吃不了亏,打的对方哭爹喊娘。
等早餐的客人纷纷拍手称赞,对着林艳说道:“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也有这个身手,师父一定是身怀绝技的人!”
林艳本想得意一下,可是想到师父两个字,整个人都蔫吧了。
早餐生意做了三个月,这边已经开了七八家的早餐摊,在大城市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独家生意。你会做,别人照样能做!
林艳得罪了街头的混混,三天两头来找事,她原也不打算继续做这一行,总是不长久。
开饭店是巧合。
三个月除去本钱赚了万把块,林艳也要去犒劳下自己,钱赚来不就是花的!
谁知吃饭都能遇到事,点了几个菜刚刚端上来,就有十几个持刀的混混冲进来砸店。好家伙,眨眼的功夫店就被砸的稀巴烂。食客都跑了,店老板出来怎么哀求都没用,都快跪到地上了!林艳看着面前刚刚端上来的红烧肉,实在没忍住馋劲,很没出息的夹起一块塞进嘴里。
味道是意外的好,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林艳嚼着肉,一个混混拎刀就砍在林艳面前的桌子上。桌子砍坏了,碎成两半,林艳动作迅速的跳开,红烧肉摔到了地上。望着那掉在地上油汪汪肉乎乎的红烧肉,林艳真是生气,抬眸看向眼前的人。
“还不滚!”
混混凶神恶煞,一声令下:“砸!”
“大哥大哥!千万别伤人!”店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脸苦瓜相,扑上来想要阻止,混混头目一脚踢过去他摔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林艳眉头一挑,拎起手边的椅子就砸在面前领头男人的头上,她的劲道很大!椅子砸下去,男人的头就见了血,椅子一条腿都断了。
林艳现在需要隐忍吗?她不需要!怎么嚣张怎么来,身边没有威胁没有累赘没有牵挂,她赤条条一流氓,怎么痛快怎么过!
椅子砸翻了两个人,林艳视线冷冷扫过去:“砸店不关我的事,砸了我的红烧肉。”皱了下鼻子:“指着我鼻子骂滚的只有一个人不会挨揍。”
林艳打的很痛快,她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打架是最好的发泄,现在她才发现,真的很爽!
“有种你别跑,给我等着!”
混混们一瘸一拐的跑了,林艳拍了下手。
店老板和店员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谢谢姑娘了!”
林艳摆摆手,视线却往后厨的方向看:“你们这边做菜的师傅是谁?”
店老板一愣,林艳挑了下眉,他这才连忙回答:“我!姑娘,是有什么事?”
“砸的是前厅,后厨没事吧?”林艳问道。
店老板忙摇头:“没事没事,这还要谢谢姑娘出手相助,不然――”
林艳阻住他接下来的话:“我只是想吃一份红烧肉,能做吗?我给钱。”
袁平真是开了眼,从没见过这种人,也许世外高人都是这样性格奇葩。
“姑娘,你等着,我这就去做!”
店里一共有四个人,店主叫袁平,也是店里唯一的大厨。
林艳坐在后厨的椅子上看袁平做菜,剩余三个人在外面收拾,砸的太狠,不收拾没法坐人,林艳也是迫不得已才来坐到后厨:“你是怎么得罪的那些人?”
“哎!”袁平叹口气,手上动作很快的收拾着五花肉。“街霸,没办法,交不上去保护费,就被砸店!”
袁平做饭确实很好吃,林艳要了一份香菇菜心,一份红烧肉,就着米饭,林艳就差把碗都吃了。
“哎,姑娘要喜欢吃就多吃点,这恐怕也是我们店最后一次做菜了!”
林艳咬着菜心,抬头看过去:“怎么说?”
“房租水电,我那些兄弟的工钱,这店也是硬撑。今日还得罪了街霸,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我还是关门回老家去吧,大城市难混啊!”
林艳听着,也叹了口气。
“你做饭很好吃。”
“吃饱了吗?我再给你做个菜?”
一个厨子最喜欢的事就是食客吃的开心,他想当一个厨师,可惜,现在他连自己辛苦打拼的店都保不住。
“你做了几年菜?”
林艳不答反问。
“十五年。”
袁平苦笑一声:“从十四岁就去做学徒,今年二十九,整整十五年!”
他的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
“这家店现在值多少钱?卖不卖?”
林艳吃饱了,擦了嘴。
袁平没回过神,怔怔看着林艳。
林艳继续说道:“我很喜欢你做的菜,很好吃,如果以后不再做厨子挺可惜。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吧,你考虑一下,如果有兴趣继续把这家店做下去,给我打电话。”
林艳在点餐牌上写了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站起来放下饭钱。
“小姐,你不是开玩笑的吧?”面前的女孩不大,撑死了十*岁,若不是她的目光太过沉静,打混混的时候身手敏捷,他真觉得这人是在异想天开。
“我从不开玩笑。”林艳笑了下,实现环视一圈厨房最后落在袁平身上:“开饭店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这家店最有价值的是你,考虑下。如果我来经营的话。”林艳耸肩,看着袁平的眼睛““最起码不会衰败到要关门倒闭的地步!”这话说的十分挑衅。
………………………………
第七十九章
林艳倒是没想过资金不够的问题;那家店撑死了一百平方;位置偏。怎么着也不会太贵价钱,她现在想挖的是那个袁平;厨子。
过了两天;袁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能谈谈吗?”
林艳乐了;怎么不能!
约好的地点是袁平的饭店,店里已经被砸完了;袁平没打算继续做所以也没再置办新的桌椅板凳。
看到林艳进门,袁平连忙站起来:“林小姐?”
林艳左右看看,空荡荡的饭店只有袁平一个人:“你那些兄弟呢?”
袁平移开视线;笑的有些尴尬:“都回老家去了。”
“既然我接这家店;就弄个合同出来吧。”
袁平一愣,猛的抬头看过来:“你还没问清楚呢。”
“那你说吧。”林艳走进去找了把好的椅子坐下,看着袁平:“什么条件。”
袁平抬头看着这家店,目光里满是怀念:“五年前我到x市,好不容易开了这家店……”
林艳没说话,等他感慨完。
“有没有兴趣合作?”
袁平被惊的咬到了舌头,圆眼睛瞪着林艳。
林艳笑了下,她手肘放在椅子靠上:“我出钱,你出力,你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是选择工资,不管赔赚我都发你工资,另一个,选择股份。”
袁平:“啊?”
“选择二,你是合伙人。”
林艳眯了眼睛:“就是这个意思。”
袁平万万没想到,林艳竟然会这么打算!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待遇。
瞪大眼看着林艳。
房租交一年,一共是八千。
这个不算多,能接受。
说干就干,林艳从来都是行动派。
坐在收银台算账,林艳打着算盘:“店里要重新装修,先关门几天,选个好日子重新开业!”
“林小姐,街霸如果再来怎么办?”
林艳抬头盯着袁平,突然噗嗤笑出声。
“去厨房拿把刀子。”眯了眼睛,眸中冷光闪过,声音有些霸气:“这家店写着我的名字,谁敢来,老娘砍死他!”
当然,林艳也不会真的那么做,砍死人要偿命,最多吓唬吓唬。开业前一天林艳叫上袁平,亲自拜会了片区派出所所长。开业当天,派出所众人手里都有一份请帖。来了,免单。
做人要圆滑。
三年后。
林记私房菜包厢,送走喝的晕乎乎的几个管事人,林艳靠在椅子上,她喝的有点多了,眯着眼睛手指在桌子上一划拉。
“我要那片地!”
短短三年时间,整个x市一共开了十二家饭店,其中两家定位的是高档酒店,就像这家林记。经营燕鲍翅,吃一顿就是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
剩余几家也都是赚钱的店,人啊,一旦赚钱了,想要的就更多,目光看的更远。
“盖上房子,我换着住!”
都是家,那么多家,她的家多大啊!
三年,林艳没有回林家,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联系。
“林艳,你喝了不少,我让人给你煮醒酒汤。”
袁平扶着林艳到一旁的沙发坐下,站起来要走,他是见证了这个女孩一路走过来的坚信。她的性格坚韧,不怕吃苦,再多的苦都能吃。他跟着林艳,从她接了自己的店开始。林艳胆子很大,她什么都敢做,手里有五毛钱就敢做一块钱的生意。她不怕赔,做什么都带着股不生就死的决绝,有好几次袁平都替她捏一把汗。手里的钱越多越怕赔,赔了就一无所有。
“不用。”
林艳摆摆手,靠在沙发上,抬手盖住眼睛:“我就是很高兴。”
袁平从没见过林艳谈论家人,她甚至很少说话,看起来她永远都是笑眯眯对什么都不在乎,可做什么都拼命,从不含糊。
“林艳,那块地可是不便宜。”
袁平给她倒了浓茶,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你想清楚了?地不值钱,盖房子投资又大,未来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我们做到现在不容易……”
林艳摇了摇手,转头视线看向窗外,眸光飘忽。
“胆小鬼永远发不财。”
不赌一把怎么会知道自己是赢还是输呢?何况,她从来都没觉得输可怕。可是这几年运气太好了,顺风顺水,做什么都能发起来。
林氏集团,上市的时候,是不是都能看到她了?
“我有很多的钱。”
林艳收回视线,看着袁平:“很高兴有你这样的伙伴!”
“干嘛?你别用这样的目光看我,挺吓人的!”袁平被林艳看的心里发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反正一开始我就是一无所有,大不了就是回到起点,又亏不了什么!”
林艳抿着唇笑,笑的眉眼弯弯:“我要回家。”
袁平吓了一跳,她有家吗?“啊?你又要做什么?”
“我想回家,找个人结婚啊!”
林艳笑的狡黠。
袁平惊的魂都快飞了!这么几年,追林艳的人很多,她漂亮又能干。可是她每一个都拒绝,平平静静,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反应。找个人结婚?回家?
妈呀!这人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今年二十。”林艳挑了眉:“过了年,我二十一,我想嫁人。”
袁平都三十二了,有老婆有孩子,他曾经也想和林艳谈谈关于家庭的事,可从来没找到过机会!
“林艳?”
林艳敛起笑,搓了下脸认真道:“我是说真的,不开玩笑。”
袁平心脏都快飞出去了!“你想嫁人,咱们这边想娶你的从x市排队到北京城,你都没看上的,回去要谁?你在家里有定过亲的?”
袁平只能这么猜测。
“我想嫁的人在北京城。”林艳噗嗤一下笑了,脸上有着小女孩的天真:“我要队伍尾巴的那个人,嗯,回家看看我妈。”
这么多年了,她不知道白秀娥他们过得怎么样,平安呢?陈磊他们。
林艳开车回去,她有钱了,买了一辆车。
从x市到县城一共花了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的路程,她三年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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