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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保镖-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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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是的央金乃乃,您看起来也太年轻了,您真的有八十八岁吗?”林诗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此时眼前的妇人看起来最多三四十岁左右。

    若说妇人有五十岁,她可能勉强还会相信,可若说妇人有八十八岁,那是打死她也不信。

    八十八岁的老婆婆,看起来竟然和三十多岁的妇人一般无二,这可能吗?

    “乃乃看起来是不是特别年轻,所有见过乃乃的人都不相信呢?”梅朵笑道。

    的确,央金乃乃看起来不但十分年轻,长得也很漂亮,脸上手上均没有一丝疤痕,换做是任何人看到,也不会相信她是一名年近九十的老乃乃吧。

    林诗妍心中的喜悦已经无法自抑了,看来爸爸并没有骗她,这位老弉医的确掌握着惊人的配方。而且不只是祛疤秘方,还有延缓衰老的秘方。

    如果诗研集团能够得到这两种配方,要扩大诗研集团的市场份额,简直跟玩儿似的。

    “不知道两位要找我老婆子有什么事呢?”央金乃乃捋了捋耳边的鬓发,笑着说道。

    一举一动,竟然透露着三十四岁妇人才有的风情韵味。

    强忍着内心的狂喜,林诗妍无比认真的说道:“央金乃乃,听闻您有一种奇特的祛疤配方,我希望您能将它共享出来,造福天下所有爱美的女性朋友。如果央金乃乃愿意将配方卖给我,我将会给央金乃乃一笔巨额的财富。我是诗研集团的总裁林诗妍,这是我的名片。”

    随着林诗妍的叙述,原本带着笑容的央金乃乃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最后竟然浮现起一抹怒意。

    为了表示尊敬,林诗妍双手将自己的名片递到了央金乃乃面前。

    但央金乃乃并没有去接名片,而是冷冷道:“我没什么配方,梅朵,送客。”

    “央金乃乃,您是嫌我的条件不够优厚么,其实条件可以谈的”

    “梅朵送客!”

    央金乃乃已将转过了身去,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央金乃乃”

    林诗妍还想努力一下,王大东却制止了她,“打扰了,央金乃乃。”

    说完将林诗妍拉出了屋子。

    “王大东你拉我做什么?”林诗妍有些生气的看着王大东。

    她早就知道不可能那么容易就得到配方,否则五年前他爸爸就已经得到了。

    所以她还想努力一下,却被王大东拉了出来,她能不生气吗?

    王大东皱眉道:“你没看到老人已经生气了吗?你继续留下,只会将情况变得更糟,现在离开,或许下次还有再见她的机会。”

    “梅朵,这是怎么一回事?”王大东看向一同跟着出来的梅朵。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梅朵看向林诗妍的目光充斥着一股淡淡的敌意。

    “扎西,梅朵只和你说可以吗,梅朵不想和她说话。”

    弉族的女子一般都比较直爽,因此说话也比较直,不会拐弯抹角,心中怎么想的,嘴里就怎么说。
………………………………

第72章 老总爸爸是小偷

    “为什么?”这样的情况,是林诗妍始料未及的。阅

    “林总,你先去那边的树下休息一下吧。”王大东淡淡道。

    “我不要!”

    这时候,女老总的执拗脾气也上来了。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这时候央金乃乃从屋里走了出来。

    “如果你到我弉家做客,我们会很欢迎你,可如果你有别的心思,就别怪我们下逐客令了。”

    “那就叨扰央金乃乃了。”王大东笑着对央金乃乃的点了点头。

    林诗妍也明白王大东的用意,只要人留下,就还有机会得到配方。

    如果人都被赶走了,那就永远别想得到配方了,因此不在多说什么。

    央金乃乃家一共有四个人:央金乃乃,梅朵,哈扎与卓玛。

    哈扎便是那个问林诗妍是不是王大东妻子的那位弉族汉子。

    卓玛是梅朵的姐姐,二十八岁,头上着一朵紫桑花,长得挺漂亮,脸上却是带着淡淡的忧伤。

    不只是梅朵,在得知林诗妍的身份之后,就连哈扎卓玛都表露出了淡淡的敌意。

    因此气氛变得有些沉闷,就连吃饭的时候也一样,没有一个人说话。

    “卓玛姐,你头上的花可真好看。”为了打破沉默,林诗妍率先开口了。

    林诗妍刚开口,正在喝着羊奶的王大东差点没把喝到嘴里的羊奶给喷出来,赶紧拉了拉林诗妍,让她别说了。

    林诗妍眉头一皱,有些不高兴的看着王大东,说道:“我夸卓玛姐头上的花好看也不行吗?”

    “如果你喜欢,我明天就给你也摘一朵。”卓玛冷冷的说道。

    这花可不是着好看,而是弉族的一种习俗,弉族女子如果死了丈夫,就会在头上一朵紫桑花。

    这就表示,卓玛刚刚死了丈夫。

    本来林诗妍是出于好意,不是说想要与另一个女人打好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夸她漂亮么?只是林诗妍不知道紫桑花的意思,所以就成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好啊。”林诗妍似乎还没觉察到不对的地方。

    “吃饱了,乃乃,我去看看病人怎么样了。”卓玛冷冷的说了一句,就离席了。

    “卓玛她刚刚死了男人,你们别介意。”哈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王大东脸皮抽了抽,在林诗妍耳旁低声道:“在弉族只有刚刚死了男人的女人才会往头上紫桑花,我的姑乃乃,你可千万别再乱说话了。”

    这是梅朵告诉王大东的,对于林诗妍,梅朵有敌意,对王大东却是十分的亲昵,讲了不少弉族的风俗文化给他。

    林诗妍似乎也知道说错了话,低头吃起饭来,不再多说什么。

    弉族人都有早睡的习惯,晚上九点多就睡觉了。

    一般这个时候,林诗妍都还在公司加班呢,再加上第一天到高原,林诗妍有轻微的高原反应,因此根本睡不着。

    林诗妍走出了屋子,一个人坐在屋子外的石头上。

    “林总,睡不着啊?”王大东叼着烟,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林诗妍点了点头,脸上有些失落。

    “我也睡不着。”王大东一p股坐在女老总旁边。

    “我看你玩的挺嗨的嘛,走哪里都有美女伺候着你。”林诗妍撇了撇嘴道。

    的确,王大东走哪里,梅朵就会跟到哪里?端水倒茶,捶肩揉背,只差睡觉没有跟着了。

    王大东也是有些纳闷,不知道这梅朵为啥对他那么好,挠了挠脑袋,“我那不是为了打入敌人内部么。”

    “那你倒是说说,你都得到了些什么情报。”

    王大东吸了一口烟,这才缓缓的问道:“诗研集团的崛起是不是在五年前?”

    林诗妍点了点头,五年前诗研集团的确只是一个很小的化妆品公司,那时候还是她父亲掌控着诗研集团。

    “我记得,那次父亲去弉区旅游,回来之后研发部就研发出了一种新的美白产品,销量很好,诗研集团就是借着那个机会一跃成为上市公司的。”林诗妍回忆道。

    “这就对了,其实那款美白产品,是你父亲偷的。”

    “王大东,你胡说什么?”女老总有些愠怒。

    “你知道为什么央金乃乃一听你是诗研集团的就立刻下了逐客令吗?原因就是因为,那个配方,也是央金乃乃的,是你父亲将它偷了出去。”

    见女老总没有说话,王大东继续道:“五年前,你父亲来弉区旅游,当时也是到央金乃乃家做客,无意间接触到了央金乃乃调制的护肤药汁,顿时发现了商机。但你父亲没有选择购买央金乃乃的配方,而是悄悄的将其偷了出去。”

    林诗妍愣住了,回想起五年前的种种,渐渐的相信了王大东所说的话。

    那时候的诗研,刚刚成立不久,极度缺乏资金。大部分的产品都是代理其他品牌的,研发部也只能研发出一些面向农村的低端产品。

    按照正常的轨迹,诗研集团或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也未必能有现在的辉煌。

    然而,一切都在他父亲从弉区旅游回来之后发生了改变。

    研发部研发出了一款新型护肤产品,效果远远高于市上的其他产品,甚至连一些高端的国际品牌,都犹有不及。

    凭借着这一款产品,诗研集团迅速占得大量的市场份额,从而从一个小小的化妆品公司一跃成为一家上市集团。

    这在当时,还被当做了一段神话。

    怪不得出发前林天曾经告诉过林诗妍,对央金乃乃,必须以礼相待,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出不礼貌的举动,原来是有愧于央金乃乃。

    诗研集团的产品远销国内外,连弉区也不例外,所以被央金乃乃给知道了。

    央金乃乃非常生气,她生气的并不是林天没有购买她的配方,而是林天的那种行为。

    因此,将诗研集团告上了法庭。

    然而,配方虽然是央金乃乃的,但央金乃乃并没有申请专利,所以开庭后,央金乃乃败诉了。

    那时候的诗研,已经成为了上市集团,轻而易举的便是掩盖了这件事,所以并不为人所知。

    为了补偿央金乃乃,林天给央金乃乃了一张价值一个亿的支票,但却被央金乃乃给撕了。
………………………………

第73章 悲惨的卓玛

    林诗妍变得沉默起来,她虽然知道这件事,但她也以为,那只不过是竞争对手故意抹黑诗研集团。

    却没曾想,竟然是真的。

    如果是这样,央金乃乃以及哈扎梅朵等人会对来自诗研集团的她有敌意也很正常。

    这也充分说明,弉族人民的确是热情好客的民族,要是在大汉族,林诗妍早就被乱打出去,哪里还会留她在家里做客。

    本来对于得到配方,林诗妍是充满信心的,她坚信,只要努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可诗研集团做了这般伤害央金乃乃的事,让她根本没脸再去讨要配方。

    女老总痛苦的揉了揉太阳,俏脸上露出一抹疲惫。

    王大东看的有些心疼,轻轻的将女老总拉进怀里。

    女老总下意识的就要反抗,却听到王大东十分真诚的声音,“别动,我帮你按摩一下。”

    反正这里也只有他们两个人,就随他去吧。

    王大东的按摩手法十分高明,甚至比林诗妍在美容院做的专业按摩都还要舒服百倍,很快林诗妍就进入享受的状态。

    夜色如水,银月如钩,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是大自然最美的馈赠。

    等女老总睡着,王大东又按摩了一会儿,便是抱起林诗妍走进了屋里。

    看着那如婴儿般睡着的林诗妍,王大东轻轻的将女老总散落在额头边的发丝拨正。

    第二天一早,王大东便是被梅朵银铃般的声音吵醒。

    “扎西扎西,快起来,太阳都晒p股了。”梅朵手中拿着一个树梢,轻轻的拨弄着王大东的耳朵。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回国以后,王大东竟也慢慢的丢掉了早起的习惯。

    “大懒虫,再不起床我就掀被子啦。”

    面对梅朵的威胁,王大东根本不为所动,用被子蒙住脑袋,继续的睡了起来。

    没曾想,梅朵真的一把将王大东被子给掀了。

    “啊!”梅朵突然捂着眼睛尖叫起来。

    原来,王大东睡觉的时候竟然什么也没穿。

    王大东尴尬无比,没曾想弉族的小姑娘如此的豪放,还真把他被子给掀了,飞也是的将衣服穿上。

    结果,正个早上,小姑娘的脸都是红扑扑的,像是一个大苹果,可爱极了。

    梅朵是个勤劳的小姑娘,做饭洗衣服,之后还要跟着哈扎去地里去做农活。

    “林总,有人约我去山里打猎,你要去吗?”王大东显得有些兴奋。

    自从回国后,他已经好久都没有活动筋骨了。

    林诗妍摇了摇头,表示不愿意参与男人才喜欢的活动。

    “那我去了。”王大东与几个弉民一起上山去了。

    梅朵去做农活了,央金乃乃在替病人治病,只有卓玛,一个人悲伤的坐在园坝里。

    “卓玛姐,到底是怎么回事,能跟我说说吗?”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林诗妍心存愧疚,态度也变得谦逊了许多。

    “他叫阿勇,是寨子里最勇猛的男人”看得出来,卓玛对阿勇很是情深意重,而且充满了崇拜,在说起阿勇的名字时,眼里不由自主的便是流露出了自豪的神色。

    听完卓玛的讲述,林诗妍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

    原来,在弉区有一个非常特别的习俗,男人在向女人求爱的时候,会去山里猎杀一头猛兽,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勇猛。

    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猛兽。

    弱一点的男人,就会猎杀野猪、野鹿、野牛。

    强壮的男人则会选择野狼、黑熊等猛兽,只有最强的男人才会选择豹、虎、狮子等超级凶兽。

    选择的猛兽越高级,越能证明自己的勇猛。

    在与野兽搏斗的时候,不能使用弓箭等远程攻击武器,更不能使用陷进,必须是用匕首进行近距离r搏。

    为了证明自己是寨子里的第一猛士,阿勇猎杀的对象是一头猎豹。

    然而,阿勇并没能战胜猎豹,反而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

    虽然在林诗妍看来,这种习俗并不科学,甚至可以说是愚蠢。

    毕竟一个男人强不强大,并不在于他能不能猎杀多么厉害的野兽。

    可当她听了卓玛的故事,心中竟然也浮现起了一抹期待,会不会也有哪个男人为了她愿意与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搏斗呢?

    “卓玛姐,你别难过了,你会找到更好的男人的。”林诗妍握住了卓玛的手。

    卓玛露出一抹悲伤,“按照弉族习俗,我的下一个男人,必须要能战胜猎豹,否则我这一辈子,也无法再嫁人了。”

    林诗妍闻言微微有些发愣。

    猎豹是何其凶残的动物,奔跑速度更是号称百兽之最,如果可以使用陷进弓箭,还有猎杀的可能。

    可若是只用匕首,那简直与送死无疑。

    就连号称第一勇的阿勇,都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试问,还有哪个男人原以为了一个寡妇去冒那样的险?

    死了男人不说,还有可能一辈子嫁不出去,卓玛的命运,的确是有够悲惨的。

    再看自己,只不过是嫁了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罢了,比起卓玛,已经好了无数倍。

    而且,那家伙虽然总是喜欢惹她生气,但有时候,却又让她着迷。

    比如在民政局的那次,比如堵着门非要让她吃饭,将她霸道的举到空中

    弉族的山区非常的富饶,随处可见各种动物。

    兔子,野猪,梅花鹿,应有尽有。

    弉族的男儿个个都是神s手,例无虚发,很快,众人身上便是挂满了战利品。

    王大东也略微的展示了一下箭法,三支箭,s中了一只野兔,一头野猪,还有一条野狐。

    “扎西兄弟,你的箭法真好。”弉民们竖起了大拇指。

    “强巴兄,你的箭法也很好。”王大东笑着回赞道。

    “今天的猎物差不多够整个寨子吃三天了,扎西兄弟,我们回去吧。”

    一行三人,准备打道回府。

    突然,在前面带路的强巴停了下来。

    “强巴兄,怎么了?”

    强巴指了指前方,脸色十分凝重。

    只见,在三人前方百米开外,一只全身布满斑点有点像猫的动物正缓慢的走着。

    那并不是猫,而是一头猎豹!
………………………………

第74章 单挑猎豹

    猎豹是猫科动物的一种。同其它猫科动物不同,它依靠速度来捕猎,而非偷袭或群体攻击。

    猎豹是陆上奔跑最快的动物,它可以在3步之内,从静止加速到时速65公里,全速奔跑时速可以达到115公里,相当于百米世界冠军的三倍快。

    虽然三人都有弓箭在手,但依旧不敢小觑这头猎豹,因为猎豹一旦奔跑起来,就算是神s手也很难命中目标。

    很明显,猎豹已经发现了三人,停止了懒散的脚步,两只眼睛微眯,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如今的猎豹已经很少了,就连作为老猎人的强巴也只见过两三次。

    “千万别跑,没人能够跑得过猎豹。”强巴一边慢慢的将背上的弓箭摘下来,一边小声的对两人说道。

    面对猎豹,王大东的眉头也是皱了起来。

    如今狮虎几乎已经绝迹,这玩意儿已经算得上是森林里食物链最顶级的存在了。

    猎豹似乎并没有三人放在眼里,张开大嘴大了一个哈欠。

    “好机会!”强巴瞳孔一缩,松开了弓弦。

    咻!箭矢飞s而出,向着猎豹的头部s去。

    这头猎豹体型巨大,长约两米,如果是s身体其他部位,很有可能无法将之杀死。

    一旦一击没能杀死猎豹,就很有可能面对猎豹的临死反扑,到时候三人都难逃一死。

    然而,眼见着箭矢即将穿透猎豹的头颅,猎豹前爪突然在地上一按,身体如闪电般向后退了半米。

    噗!利箭落空,s在了树干上。

    强巴也是反应惊人,在利箭落空的同时便是s出了第二支羽箭。

    另一位弉民也开始s击,唯有王大东并没有出箭,因为他知道,根本不可能命中猎豹。

    猎豹已经奔跑了起来,就像是一道米黄色的闪电,瞄准都不可能。

    啪啪,两人s出的箭矢均落空了。

    “快跑!”

    强巴大吼一声,也顾不得那么多,拔腿便跑。

    虽然肯定跑不过猎豹,但不跑那就死定了,因为猎豹随意一爪子,就能将人撕成两半。

    三人拔腿狂奔,一边找机会s出箭矢。

    强巴的速度最快,王大东的速度第二,另一位弉民的速度最慢。

    猎豹不愧为奔跑速度最快的动物,仅仅几秒钟,便是追上了最后面的莫索。

    就在距离莫索五六米的时候,猎豹突然一跃而起,向着莫索扑去。

    眼见着莫索就要死在莫索的利爪下,王大东猛然转身,一把将莫索推了开去。

    接着,猎豹两只巨大的爪子向着王大东按来。

    猎豹的爪子,比王大东的胳膊还粗,犀利而冰冷的眼神让人心颤。

    王大东瞳孔一缩,在倒地的瞬间猛然抓住了猎豹的两只爪子。

    嘭,王大东被猎豹按倒在地。

    幸好他提前抓住了猎豹的爪子,否则此时只怕已经被开肠破肚了。

    强巴和莫索下意识的往背后一摸,却发现箭袋已经空了。

    “别管我,快跑!”王大东怒喝道,双手青筋暴突,猎豹的两只爪子竟然没能脱离他的双手。

    “吼!”

    猎豹发出一声怒吼,震的林间落木纷纷。

    “扎西兄弟,我们不会丢下你的。”莫索不愿离去,刚刚要不是王大东,估计他已经被猎豹给撕碎了。

    “快跑,别让扎西白白牺牲!”强巴一把拉起莫索,飞快的向着森林外飞奔而去。

    在强巴看来,被猎豹按住的王大东肯定是死定了,如果他们不快跑,等猎豹解决掉王大东,他们也必死无疑。

    强巴和莫索两人脱离危险后,王大东嘴角浮现起了一抹笑意,双手猛然用力,将猎豹托举了起来,然后身体一滚,便是脱离了猎豹的掌控。

    “正好拿你活动活动筋骨。”王大东咧嘴一笑,一脚踢在猎豹的腰部,体型巨大的猎豹立刻便是飞了出去,这种力量简直骇人听闻。

    嗷呜,猎豹发出呜咽声,竟然转身就要逃跑。

    只要奔跑起来,再没有能追上它的东西。

    然而,猎豹很快便发现自己错了,因为刚刚踢他的人类,不只是力大无穷,奔跑速度竟然比它还快。

    与猎豹并驾齐驱的王大东猛然一扑,将猎豹扑倒在地,两者一起翻滚出去十几米,才止住冲势。

    稳住身形,猎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脖子被肋住了。

    猎豹使劲的挣扎起来,脖子却越勒越紧,几分钟后,终于一动不动了。

    林诗妍摇了摇头,这时候,她怎么又想起那个家伙了。

    尽管她已经没有开始那般讨厌王大东,可要作为她林诗妍的丈夫,王大东还差的很远很远。

    林诗妍正准备起身去帮央金乃乃照顾病人,突然一阵喧闹声在寨子里响起。

    “不好了,扎西兄弟被猎豹抓住了。”强巴大喊道。

    林诗妍心中一突,扎西是弉族人对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的尊称。

    如今这寨子里被称之为扎西的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王大东!

    林诗妍赶紧跑了过去。

    “强巴大哥,你,你说什么?”

    “我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猎豹,为了救莫索,扎西兄弟被猎豹扑倒了。”

    “什么!”林诗妍只觉得有些站立不稳。

    她刚刚还在幻想,如果是王大东,会不会愿意为了她去与凶猛的猎豹搏斗。

    却没想到,转眼间,幻想就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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