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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战争领主-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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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但这些分身都必须依靠你的本体精神力来控制,而你的本体精神力却是有限的,以你现在的才刚刚入门的精神力最多也只能把一个炼金分身修炼出魔法力来。”

    想了想小金又补充道:“但是精神力的分散必然会导致修炼速度的降低,总的来说还不如本体直接修炼来得有效率,所以我并不建议你修炼分身。”

    李牧略微思索便明白了小金的意思,本体和分身的关系就好像一颗大树,不管他有多少个分支树杈,但主杆却只能有一个。

    道理虽然是想明白了,但李牧并不打算放弃分身的修炼,拉克丝曾说过,魔法师的修为如果能达到九阶以上就能获得至少一千年以上的寿命。

    一千年的寿命呀,面对这样的诱惑,李牧又怎能轻易放弃,所以魔法的修炼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弃的。

    李牧此前虽然也对魔法修炼很感兴趣,但是他也知道魔法师的修炼进阶艰难无比,险阻重重,很多时候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就比如上次被盐田拍卖城的人黑吃黑就差点送了小命。

    这也让李牧产生了一些畏惧心理,不过有了炼金分身之后,李牧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应该不会再受到什么威胁了。

    想到这李牧神色凝重道:“你确定分身如果意外死亡的话不会影响到本体吗。”

    小金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李牧:“分身之所以被称之为分身就是因为分身是随时可以分离和舍去的一部分,我可以向你保证就算分身死亡了也不会影响到你的本体真身。”

    得到了小金的保证,李牧精神大定,看来生命安全是没有问题了。

    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哈哈那我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那么接下里的问题就是,如何修炼分身了。

    而一想到修炼,李牧第一个念头就是赚钱。

    没错就是赚钱。

    和拉克丝混了这么久,李牧清楚地知道在这个世界的修炼其实不单单是要靠天赋恒心还有毅力,同样也需要大量的金钱和资源。

    天赋资质李牧有,虽然只能勉强入流,可好歹也是可以修炼的,只不过李牧也清楚以自己的天赋资质想要以常规方法修炼到大成境界,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他第一个念头想到的就是靠资源把自己的修为堆起来。

    比如购买大量的元素精华把自身的魔法力堆起来。

    而想要购买大量的元素精华,那自然就需要大笔的金钱了。

    也因此李牧自然而然地便想到了赚钱。

    只有赚到了足够的金币,才能收集到足够的资源。

    有了资源不但能把自己的修为堆积起来,同样也可以收集到足够的材料把旺财的战斗力提升到四阶。

    只要旺财的战斗力到了四阶以上,自己才算是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高端武力了吧。

    可问题是,我该怎么赚取金币,现在mp3平板电脑是不可能再拿出来卖了。

    而除了这两样,其它东西根本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想来想去,李牧最终决定:还是先回一趟现代,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来卖。

    一想到回球,李牧便自然而然地又想到了贩卖黄金。

    而一想到贩卖黄金,李牧便又下意识地模向了腰间别着的无声手枪。

    几乎就在同时,李牧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灵光:军火。

    我擦,怎么把这事给忘记了。

    一般的炼金分身无法使用魔法和斗气所以战斗力太弱了,可如果把分身配上军火呢,那战斗力还会弱吗。

    虽然普通的分身无法使用魔法,也打不出雷电弹那样的魔法技能,可如果我能搞到狙击枪,火箭筒,加特林机枪之类的重武器,那杀伤力同样不亚于,雷电弹,甚至还有可能更强。

    而如果能搞到坦克和武装直升机之类的超级重火力。

    我擦,那就算碰上五阶以上金甲狼也未必是我的对手吧。

    小金一直认为,炼金师的分身太弱了没有什么战斗力,就算数量再多也是渣。

    可如果这些分身都配上现代的重火力呢,而且还是一下子装备十个,那岂不是相当于一支小部队了。

    有了这样一支部队,老子自己就可以却猎杀金甲狼了,还用得着花钱雇人吗?

    一想到这,李牧忍不住激动得跳了起来:“小金,我有办法了。”

    看着有些癫狂的李牧,小金一脸迟疑:“什么办法。”

    李牧嘿嘿一笑:“想跟我回一趟地球再说。”

    =============================分隔线=============================

    两天后,现代龙城市!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了文明大道的乌云巷。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李牧,严格来说是李牧所控制的炼金分身。

    和上次一样,这次的李牧为了安全起见,也是经过了化妆,炼金分身长得和本尊一摸一样,所以李牧不得不化化妆,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同时让自己的模样看起来要更加的彪悍凶恶,至少让人一看就不敢起什么歹念。

    ‘李牧’提着旅行袋,路过了金玉满堂的门前,却见这个店铺已经关门了,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开张营业的样子,门前还听着不少的车辆,似乎这里已经变成了停车场。

    “看来这个店应该是彻底完蛋了。”李牧想了想不做停留,直接走过,仔细地逛了几家之后,李牧随便选了一家名为【金福来】的店铺走了进去。

    现在是下午六点左右,店里有两个人,一个看起来应该是店老板,一个看起来应该是伙计,两人似乎整准备关门,却见忽然走进一个大汉不由怔了一下,而当他看到大汉提着的旅行包的时候两人都是眼睛一亮。

    “先生,有什么需要吗。”店老板李牧地迎了上来。

    李牧清了清嗓子,指了知不远处的金玉满堂:“老板,金玉满堂怎么不开了···。”

    店老板一听,有些迟疑地打量着李牧似乎在琢磨眼前人的身份:“那家店已经关门好几个月了。”

    想了想店老板试探性地问道:“怎么,你和他们认识。”

    李牧微微点头:“以前和峰哥还有老五卷毛他们做过几次买卖,也算是熟人了。”

    店老板一听这话,眼中精光闪动:“原来是峰哥和老五的朋友。”

    看来这位应该是道上的了,店老板暗自下了判断。

    李牧点点头:“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峰哥和老五出了什么事,好好的店怎么就关了。”

    店老板叹了口气:“不知道,峰哥和他的一帮手下,几个月前全失踪了,现在道上传得是沸沸扬扬,估计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六个人全部失踪,彻底的人间蒸发了,到现在也查不出什么来。”

    李牧一脸愕然:“这,这可如何是好,原本还想·····。”

    接下来的话李牧没说,但却是下意识地提了提自己的旅行袋。

    店老板却是极为精明:“兄弟,这生意到哪还不是一样的做,峰哥他们给你什么价,我就给你什么价。”

    李牧想了想点点头,其实前面的话他自然是胡编的,只不过是为了让这老板相信自己认识峰哥和老五,是道上的,可不是什么菜鸟。

    眼见老板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李牧自然是打蛇随棍上:“也罢,看来这我这只只能换东家了···。”

    店老板哈哈一笑把李牧请进了楼上,同时对店伙计道:“关门吧。”

    店伙计很是利落地落下了卷闸门。

    上了楼李牧也不废话直接把旅行包往茶几上一放,然后直接拉开拉链。

    哗啦一声。

    被打开的旅行包里露出了一根根金光闪闪的金条。

    “哇,金条,这么多金条。”

    店老板和店伙计都是一脸惊愕,难以置信地打量着李牧。

    “这是100根金条,每根重1一斤。”李牧沉声道。

    其实自从上次被人黑吃黑之后,李牧就深刻地反省了一遍,结果发现自己是当时的举动确实显得很菜鸟。

    居然把沧澜世界的金币原原本本地卖给金店,以至于让人一看就猜到了自己是第一次做黑市买卖,并且因此起了贪念。

    而这次李牧在沧澜大陆的时候就特意让小金帮忙用炼金术把,金币都熔炼成了标准的金条,这样一来就没人能看出这些金子到底是什么来历了。

    李牧一边扯开拉链,同时还撩开了风衣,店老板和伙计都是两眼一怔,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在李牧的腰上还别着一把枪,再配上李牧现在粗狂彪悍的面相给人一种很不好惹的感觉。

    两人下意识地互望一眼,心中更是震惊到了极点。

    我靠!一百斤黄金,还带着家伙,这绝对是道上的猛人。

    店老板深深地吸了口气:“兄弟也是道上的,应该也知道道上的规矩。”

    李牧沉声道:“不问货源,不问来历,不问姓名··先验货,后给钱··。”

    店老板再次点点头,只是他的脸色有些为难:“兄弟,你的货太多,我暂时,吃不下···。”

    暂时,吃不下···李牧一听这若有所思。

    那潜台词是只要给点时间准备一下就可以吃下了。

    想了想李牧道:“能吃多少。”

    店老板道:“小店的财力最多只能吃一半。”

    李牧也不废话:“那就先一半好了,剩下的以后再说···。”

    老板大喜对伙计道:“先验货····。”

    ········

    十分钟后。

    店伙计看着仪器对老板道:“都是足金·纯度24k··重量50斤整,分毫不差。”

    店老板满意地点点头,拿出了计算器:“道上规矩,按市场价的70%,现在的黄金市场价是330每克,所以我们给出的每克是231,50斤也就是2500克,价值5775000”

    李牧点点头。

    而店伙计则是麻利地提出了一大袋的现钞。

    这次的交易非常的顺利。

    李牧可以肯定,这店老板和店伙计似乎都被震慑住了并没有动什么歪脑子。

    李牧提了提满袋子,作势欲走。

    店老板却是连忙道:“兄弟,你手头上的货能不能暂时留着,给我两天时间,两天后我可以凑到足够的钱····。”

    李牧眯着眼盯着老板:“我手头上剩下的可不止50斤···。”

    店老板一愣,有些迟疑:“不止50斤,那你还有多少。”

    李牧沉声道:“350斤。”

    “什么···。”店老板和店伙计都是同声惊呼:“350斤黄金····。”

    。。。
………………………………

第31章 军火收购

    这!这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呀,手头上居然还有足足350斤的黄金。

    这么多黄金,几乎可以顶得上正个龙城黑市的一个年下来的交易量了

    李牧点点头:“这只是第一批,以后还有更多。”

    说到这李牧平静地望向店老板:“只要你们出得起钱,多少黄金我都能拿出来・・・・。”

    店老板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店伙计更是一脸震惊。

    这!这是哪来的牛人,黄金都是按百斤来算的,难道是开金矿的不成。

    店老板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兄弟,能给个联系电话吗。”

    李牧摇摇头:“还是把你的电话给我吧。”

    老本恭敬地掏出了一张名片。

    李牧看了看名片不由咧嘴一笑:“金六福,老板你这名字倒是取得太有个性了,怎么不去卖酒,反而来买卖黄金呢。”

    原来老板的名字居然叫金六福,这可是一个全国知名的酒业品牌呀,以前在电视可没少看过这酒的广告。

    店老板金六福的嘴角抽了抽,随后嘿嘿干笑一声:“这个卖酒哪里比得上卖黄金赚钱。”

    李牧哈哈一笑,收起了名片,想了想他忽然心念一动:“金老板,如果按市场价的50%给你,你能收多少。”

    店老板金六福先是一愣,随即狂喜道:“市场价的50%,兄弟,要是这个价,你来多少我吃多少。”

    说到这金六福的神色变得极端的疯狂和狰狞:“哪怕是砸锅卖铁,我要吃下去・・・。”

    是的疯狂,金六福不得不疯狂,如果李牧真的能以市场价的50%和自己交易,他有绝对的把握,凭着多出来的10%作为价格优势统一整个黑市市场,成为整个黑市的龙头老大,不但是整个龙城,甚至是整个省份・・乃至全国・・・

    当然这其中需要牵涉到很多问题,不过这些问题只要有了钱就不是问题。

    李牧微微一笑:“一事不烦二主,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以后就找你一家。”

    想了想李牧沉声道:“但是,我需要的是绝对的安全和效率。”

    金六福激动得心脏都要爆炸了:“好,一言为定。”

    做生意,讲究的是双赢。

    毫无疑问,李牧做到了这点。

    可以肯定只要李牧以50%的市场价和店老板交易,那么店老板的在黑市的崛起几乎是无法阻挡的,这简直就相当于一座金矿送到他手里呀。

    而一旦店老板发展壮大起来了,那么李牧就有了个稳定的出货渠道,再也不用到处找买家,然后担心被人黑吃黑,虽然价钱方面似乎少了一些,但是效率和安全却大大提高了。

    不得不说李牧的法子很聪明,也很实用,这次的交易非常的顺利。

    两天后,双方再次交易这次金六福显然是发了狠,一口气吃下了李牧剩下的所有黄金,为此他支付了李牧2887万元。

    真不知道才短短的两天时间里他是怎么凑到这么多的现金。

    =============================分隔线=============================

    再次回到家中!

    李牧发现电视机上又在放动画片了,而电视机前的沙发上,除了小旺财之外,小金居然也是等着眼睛看得是津津有味。

    再看看电视机里播放着的居然是猫和老鼠。

    随着电视里一连串的搞笑画面,两个小家伙笑得是前俯后仰不亦乐乎。

    甚至连李牧回来都没注意到。

    见此情形,李牧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

    果然是两个小朋友,都还没长大呀。

    没有理会沙发上的两个小家伙,李牧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统计自己的个人资产。

    上次打劫金店和出售金币得来5000万再加上这次3465万等于8465万。

    虽然还不到1个亿,但是这笔巨款足以让李牧看得是目瞪口呆。

    红彤彤的人民币成捆成捆地堆成了一座小山,李牧就这样痴痴傻傻地看着这座小山。

    “这么多钱,靠・・・老子这辈子怎么花也花不完了呀。”

    李牧看了好一会之后还是咬了咬牙,算了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这些钱是用来办大事,可不是用来挥霍的。

    李牧把所有的钱都收进了储物戒指里。

    这个储物戒指是他在返回地球之前特意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超大容量型,里面足足有25个立方的容量,不少说什么杂物了就算是一辆轿车也能塞进去。

    而这样的储物戒指李牧一口气买了十一个,现在的李牧随身携带的储物空间达到了惊人275个立方。

    其中一个就带在本尊的身上,而另外十个则分别呆在了十个炼金分身的手上。

    可以说为了这次的军火收购计划,李牧是下了血本,也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收好了现钞之后,李牧望向了身旁漠然静立的十个炼金分身。

    现在!资金到位了,八千万的人民币,应该能买到大量的军火了。

    人手也是足够的,十个炼金分身,每一个分身都拥有一阶战职者的身体强度,身体力量是4000斤,一拳能打飞一辆小轿车。

    要是在沧澜,这样的力量简直就和垃圾没什么分别,可要换在现代,这样的十个人,就是一支超人战斗部队,几乎可以完爆任何一支所谓的精英部队。

    而接下来,李牧要做的就是用八千万的人民币,买到足够的军火,然后这十个炼金分身全部武装起来。

    这是一个非常疯狂的计划,收购军火,要是在过去李牧连想都不敢想,可现在李牧却是一点都不害怕,甚是还有种隐隐的兴奋和冲动。

    事实上有了炼金分身之后,李牧就没有了任何的顾忌。

    因为不论出现了什么危险,他的本体都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可以说已经是利于不败之地。

    如今要钱有钱,要人有人,那么剩下的就是如何收购军火了。

    事实上这是真正让李牧感到头疼的地方。

    因为过去的李牧只是个小市民,完全没有接触过军火贸易这个圈子,也不认识这方面的人,所以他也想不出该上哪去,该找什么人才能买到军火。

    虽然李牧在伊甸园也玩过枪,但那些枪可不是什么走私而来的黑枪,然家是正规挂牌的营业的,每一把枪都是有备案的。

    不过以前在伊甸园和陈教练他们聊天的时候,曾经聊起过,边境枪支走私的话题,尤其是广西靠近越南,东北靠近俄罗斯那一带据说能很容易就能买到枪。

    可问题是李牧觉得那些所谓枪支走私都是小打小闹,根本买不到威力强大的重火力。

    想要搞到真正的大家伙,最好还是到国外,尤其是那些战乱地区。

    比如阿富汗,伊拉克,刚果,索马里苏丹等地方,这些地方还在打仗应该更能接触到自己需要的大家伙。

    而经过了仔细赛选之后,李牧选择了索马里,据说这个地方的武装分子非常嚣张,有很多的私人武装力量,局面混乱,就算买不到军火,也应该可以抢到军火。

    是的李牧的计划有两个,如果能买就买,不能买就抢。

    十个炼金分身,每一个都拥有超人一样的力量,李牧相信就算是面对一支全副武装的小型部队,也应该是可以应付的。

    半个月后!

    索马里!博萨索

    这里是索马里北部的一个城市,因为临近沿海,海盗特别猖獗,也因此被称之为海盗之城。

    这次出动的依然是分身。

    李牧的分身是花了好大力气才终于来到这里。

    出国很麻烦,尤其是要到索马里种危险的战乱地区就更麻烦了。

    为此李牧先以游客的身份跟旅游团到了以索马里接壤的埃塞俄比亚。

    在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下了飞机,然后找了家高级酒店。

    在酒店里,李牧的分身又用传送门把另外的9个分身都招了出来。

    之后十个分身,秘密潜入了索马里。

    至于李牧的本尊依然呆在国内的老宅子里,并且静静地躺在床上,这样是为了更好的集中精神来控制十个分身。

    李牧现在的感觉很奇特,同时控制着十个分身,就好像玩电脑游戏的时候同时操控着十个游戏角色一样。

    十个角色所见所闻,信息量大得惊人,李牧原以为自己操控起来应该会很吃力,至少应该会手忙搅乱,顾此失彼。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或许是自己的精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些,大脑的运转速度快得惊人,处理起十个角色的信息一点都不觉得纷乱,他甚至能同时根据十个分身的所遇到的情况采取十种不同的应对方案。

    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变成了一台功率强大的电脑,就好像同时装了十个核心cpu一样。

    所有的分身都是相对**的,能够**应付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但同时又是相互连接的紧密整体,因为一旦有需要的话,李牧随时可以让十个分身以最快的速度聚合在一起,然后抱成一团。

    李牧之所以选择博萨索是以内他以前曾看过一个纪录片【索马里真相】。

    在这部纪录片里李牧了解到,这个城市里军火也是一种商品,并且还非常的常见,街上的摊子都可以买到。

    李牧的十个分身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城市。

    战乱,饥荒,疾病,贫穷,一直都是索马里的主旋律,以往李牧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

    可当他真正踏入这片土地,才真实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远远要比电视上所看到的还要更加的残酷真实。

    街道上还有往来巡逻,全副武装的士兵。

    偶尔还能看到几辆轰隆作响的装甲车驶过街道。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火药硝烟的味道,地上偶尔能踩到散落的弹壳之类的东西。

    除了那些武装士兵外,李牧还注意到不少平民的身上也同样背着枪。

    “你们这里人人呢都可以带枪吗。”

    李牧一边走着一边好奇的问着向导。

    “是的,先生,在我们索马里,枪支是重要的防身武器,只要能力,谁都会购买一支带在身上。”

    这位黑人向导四十岁左右,身材瘦高,有些秃顶,一脸的沧桑,身上穿着有些破旧并且肮脏的工作服,看起来很像一个车间里出来的工人。

    这是李牧进入索马里之后花了六百万先令(相当于5万人民币)雇请的一个当地人,原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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