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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称雄-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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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因为官兵战力不如红巾军的原因,所以,虽然此时战场的官兵兵力比红巾军足足多出两倍,但是双方纠缠到现在竟然只打成了一个平手。
……
“报告将军,那名叫罗文素的贼将实在太勇,我军阻击不及,又让他带兵杀出去了!现在那贼将正带兵猛攻我军右翼,少布将军快顶不住了,请将军能派兵支援。”一名满身鲜血的传令兵,正跪在地上对着指挥作战的秃赤如此说道。
“废物!少布这个废物!”听到这话,秃赤顿时怒火滔天,一脚踹翻那名传令兵的同时,还忍不住大骂道。
但秃赤他毕竟一个名正儿八经的朝廷大员,虽然此时他恨不得现在就将少布那个废物宰了,但是是努力的压制住了怒火,转身对着身后一名将领喊道:“道伦静,你速带两千人前去支援少布,务必要将那名叫罗文素的贼将斩杀,如果击败不了他,你和少布那个废物就都不用回来了!”
“末将遵命!末将必为大人取那贼人头来!”那名魁梧的蒙古将领高声答道。
说完这话,道伦静便也立即带着麾下的两千兵卒,前去了右翼支援。
但随着道伦静一走,秃赤这边最后一支预备队也被带上了战场。至此,鞑子大军这边,除了被当做宝贝的轻易上不得战场的数千阿速军,余下的近两万四千余官兵,皆加入战场。
站在大军帅旗之前的秃赤,看着眼前混乱纷杀的战局,不禁握紧拳头骂道:“爷爷的,本将还不信,本将兵力两倍是你们这群贼人的两倍,还能灭不了你们这群贼匪!”
而与此同时,在他的对面,刘福通也在不久前咬牙派出了最后一支预备队。
“狗鞑子实在是太多了,都打了一个时辰了,战局算是彻底僵持住了,现在就看谁的人,能咬牙坚持到最后了!哎!如果现在韩将军他们能及时赶来就好了,有了他们自己一定能赢!”
想到这,面色一直都无比淡然的刘福通,也不禁向南方望了一眼,眼中露出了掩饰不住的焦急。
……
而再说韩咬儿和张世华,本来身为伏兵的他们,在昨天接到的命令是:“发现两军交战之后,一个时辰之后才出动,并于开战后两个时辰左右加入战场。”
按刘福通当时的交代:“这样是为了延长一定的缓冲时间。”因为按照刘福通当时制定的计划来看,真正的大战在两军交手一个时辰之后才会爆发。
但令人万万没想到是,战事出现了变化,根本就没能像刘福通预想的那样发展。
因此才会导致,该来的却没能及时到来,这样一个尴尬局面。
不过张世华和韩咬儿两个也不傻,一开始他们或许还不会发现什么,但是在双方不要命的打了半个时辰之后,张世华和韩咬儿也顿时察觉到情况不妙了。
……
在南方数里之处,韩咬儿和张世华正带着麾下三千将士急速的向两军交战之处赶去。
在这里韩咬儿和张世华他们,都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双方厮杀时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了,甚至都可以隐约的看到双方厮杀的身影了。
听着那震天的喊杀声,即使是张世华也不由的焦急的说道:“韩大哥,看着架势,一定是出什么意外了。咱们得让兄弟们再快些,估计鞑子那边已经注意道咱们了,伏击是不可能了,但是咱们也不能给鞑子太多的反应时间!”
韩咬儿听到这话,也是点了点头,对着张世华说道:“哎!只可恨咱们手下没有骑兵。”说完这话,他便不再理会张世华,而是转身对着身后的兵卒们催促道:“都给我再快些,还有十里,尔等务必要在三刻之内赶到!”
按说十里的路程,对于这些青壮兵卒来讲并不算什么,如果是让他们全力赶路,十里的路程,两刻钟估计都用不了。但是不要忘了,这三千兵卒现在可是全副武装,而且等下他们还要和鞑子大军交战,自然不能催的太急。
毕竟对于援军来讲,速度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能在赶到的第一时间便能加入战斗,也因此张世华和韩咬儿手下的三千兵卒,现在都是列阵慢跑,所以速度并不快。
不过就算是这个速度,对于交战的双方来讲依然是很快了,因为以现在的战局看,没有一个时辰双方根本分不出胜负,因此张世华他们绝对可以在这个时候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而再说秃赤这边,一开始的时候,秃赤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战场之上,所以秃赤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距离他们越来越近的红巾伏兵。不过随着三千伏兵越杀越近,秃赤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注意到了他们。
毕竟足足三千名步卒一下出现在自己南方,只要不瞎,是个人都能看的到。
然而,秃赤虽然注意到了这支伏兵,但是秃赤手中却也根本调不出一支部队了。因为对面的红巾军在发现援军到来之后,就像疯狗一样死死的咬住了他的部队,以至于现在他根本无法从战场上撤下任何一支部队。
而且最可怕的是,经过长时间的厮杀,官兵和红巾贼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所以,一旦红巾贼这支生力军加入了战局,那么疲惫的官兵是不可能抵挡住他们的进攻的。
不过,秃赤却也并不是全无后手,因为他们也有一支军队一支没有加入战局,那就是身为天子卫队的阿速军。
说实话,如果有可能的话,秃赤并不希望阿速军加入战局。一因为前两天水土不服的原因,已经让这只部队折损了很多士卒了;二就是因为,这支部队战斗力真不怎么样。
其实想想也就知道,常年未经战事,就连这些平日里过得不怎么样的守备官兵都腐化的不像样了,就更不要说生活无忧且地位又高的阿速老爷兵了。而且因为他们常年驻守京师的原因,所以这群大名鼎鼎的天子卫队,估计得有七十多年没上过战场了。
七十多年,祖孙三代都没有打过仗的一群老爷兵,还能上阵杀敌?开他娘什么玩笑!而且更他娘令人生气的是,这群阿速兵虽然不能打仗,但人家的背景还偏偏大的吓人,毕竟人家可是天子卫队,后面是有大人物罩着的,因此就连秃赤也不敢让他们折损太多。
打仗不行,还不能折损,也就怪不得秃赤始终都没有让阿速军上阵的想法了。
要是不因为现在秃赤被红巾军一支伏兵逼得没办法了,他是绝对不会让这支阿速军上阵的。
不过他也知道,这支阿速军根本不可能是那群红巾贼伏兵的对手。“但是只要能多争取些时间,自己这边就能调出一支部队支援他们,这样或许自己还能赢。”
一想到这,秃赤当即便对着麾下一名传令兵大吼道:“传令阿速军,让他们立即阻击那支红巾贼,无必要给我拖上他们半个时辰!”(未完待续。)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战阵初显威(二合一大章)
部日固德就是这支阿速军的统帅,身为阿速人的他,有着一双绿宝石般的美丽眼睛和浓密的胡须,身材健硕的他,若以现在的审美来看,绝对算得上是阿速人中难得的美男子了。
而且,部日固德不但相貌生得好,同时他也出身高贵,他是当年阿速王杭忽思的子孙,他的高祖阿塔赤也曾为忽必烈大汗立下过赫赫战功,所以部日固德的家族,绝对算得上是大元朝一顶一的军功世家。
然而,虽然他的先祖都曾驰骋于疆场,但是自从他们家族富贵之后,从他的祖父开始,他们家族便再也没有人上过战场立下过战功了。也因此,部日固德才会主动请求参加这次平定红巾军的战事,毕竟若想让家族得到长久的富贵,一直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可是不行的。
而且,除了振兴家族之外,部日固德本人也很想去真正的战场上看看,体会一下当年先祖马踏江南、肆意征服的快感。毕竟他也是一个男人,是男人自然都会有这种想法。
然而直到今天,部日固德才发现自己这不切实际的想法到底有多么可笑。
身为阿速军统帅的他,听着将士们受伤临死时发出的哀嚎,看着从士兵尸体上肆意流淌的鲜血,这战场上最普通,也是人世间最血淋淋的一幕,直教他有种身处于无间地狱的感觉。
甚至要不是他还顾及着自己的身份,常年养尊处优的他,早就想带着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了。
“哎!仁慈的佛祖啊!请您快些结束这一切,让这些卑贱的贼匪都下地狱去吧!”部日固德骑在马上,心中默默地向佛祖乞求道。
然而佛祖却好像并没有在意他的请求,也或许在佛祖的眼中他们才是真正的贼匪,所以在部日固德刚诚心的向佛祖祈求完之后,骑在战马上的他,就注意到向着战场急速赶来的张世华他们。
看着眼前出现的大股部队,部日固德彻底慌了,因为傻子都知道,一旦让这支部队赶到战场,那估计这些官兵就全完了。
“要不要逃呢?”看着越来越近的张世华他们,部日固德心中如此想到。
毕竟他现在也发现,秃赤好像已经无法调出任何一支部队,阻挡这些突然出现的红巾贼了。
“至于自己要不要率领阿速军阻击他们?要是之前估计自己的确会这样做,但现在,在见识到战争的可怕之后……开什么玩笑!除非自己疯了,自己手下的这群家伙怎么可能是那群贼匪的对手,自己可不想去送死!”部日固德心中如此想到。
但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你越害怕他偏偏就越会发生。
就如现在,就在部日固德纠结着等下要不要逃跑的时候,秃赤帐下一名传令兵也骑着快马赶到了他这,并且那传令兵在赶到这的第一时间便对着他高喊道:“秃赤将军有令,让部日固德大人立即带兵阻击来犯之敌,务必要将敌人拖住半个时辰!”
听到这话,部日固德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真他娘是怕什么来什么!”部日固德心中如此大骂道。
但这样的军令,他还不得不遵守,毕竟无论是哪朝哪代,“不遵将命、畏敌不前”都是一等一的大罪,就算他出身再高,这样的罪名一样可以要了他的命。
因此,部日固德虽然怕的要死,但依然还是要接接受了这个命令,并高吼着,率领着麾下四千阿速军对着张世华他们冲去。
骑在战马上的部日固德看着越来越近的三千红巾军,又看了一眼身旁四千多阿速军,心中不禁也有了一些底气。
“我兵力比你们多这么多,挡住你们半个时辰应该没关系吧。”部日固德如此的在心中给自己打气道。
哎!话说回来,如果部日固德的先祖知道了他现在的想法,估计一刀宰了这家伙的心都有了。
比人家人多着这么多,竟然只想着拖延半个时辰,而不想着要打赢,也真是一个十足的废物了。
……
骑在战马上的张世华,看着对面阻挡自己的阿速军,在和韩咬儿交流了一个眼神之后,便抽出战刀指着阿速军的军阵大声吼道:“将士们!胜败在此一举!给我杀!”
“杀!”三千将士皆齐声高吼道。
而后,三千名士卒便带着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向着妄图阻挡他们的阿速军扑去。
说实话,如果单论双方装备的话,张世华和韩咬儿手下的三千士卒远不如一身铁甲的阿速军,但是在冷兵器时代,士卒的勇气却远比装备、铠甲什么的,更加重要。
毕竟如果说装备的话,历朝历代谁能比得过大宋,大宋的步人甲和神臂弩曾远超同时代的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然并卵,大宋依然是一个万年小受,甚至连西夏那样的弹丸小国都能在他们头上拉屎撒尿。
所以,虽然这些阿速军的装备远超红巾军,但是张世华他们依然有着必胜的信心,这或许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最好解释了吧。
……
和往常一样,韩咬儿的部下在接到冲锋的命令之后,依然一窝蜂的冲上了上去,而张世华的部队则是结成了密集的方阵,以一种不急不缓的姿态向着阿速军压去。
因为双方相距的并不远,所以战事很快便爆发了。而最先和阿速军短兵交战的便是韩咬儿麾下的将士,然而或许是因为韩咬儿手下大半是新卒的原因,所以他们并没能在第一时间撕开阿速军的阵型,反倒是装备优良的阿速军纠缠起来了。
而张世华那边,则是趁着韩咬儿与他们纠缠之时,率领着麾下的士卒结成了战阵。
战阵之中,张世华麾下最善战勇武的两人张世辉和赵九,手持刀盾,率领着一千名士卒中最善战最勇武的一群士卒组成的刀盾兵,站在了战阵的最前线,而在他们之后,则是手持长枪的长枪兵。
这样组成的方阵,就像一面钢铁城墙一般,对着阿速军压了过去。
原本阿速军中也是有着不少弓箭手的,但是因为韩咬儿已经和阿速军战成一团的原因,弓箭手在此时也失去了作用,因此张世华他们再没有遭遇任何阻挡的情况下,便接近了他们的敌人。
厮杀就这样,在双发士卒的呐喊声中爆发了。
身为张世华麾下第一勇将的赵九,手持刀盾,和麾下的士卒,一起迈着整齐的步伐,冲向了对面的阿速军。挥刀,劈杀,前进,碾压,滚烫的鲜血喷溅在了赵九和每一名刀盾手的脸上,但他们却丝毫没有感到恐惧,而是感到一阵兴奋。
是的就是兴奋,这种兴奋是将面前的敌人碾压成齑粉的兴奋,一身铁甲的敌人根本就无法阻挡他们的脚步,他们甚至都无法伤到自己,锋利的长枪在身后由自己的身侧穿刺而出,锐利的枪尖击杀了每一个妄图靠近的敌人。
刀盾手劈斩的锋利战刀和长枪手刺出的锐利长枪,以一比二的比例组成了一个个攻防兼备的小战阵,而数百个这样的小战阵则组成了这样一个无可匹敌的大战阵。
看着敌人恐惧的神情和堂堂正正碾碎敌人的快感,即使是素来喜欢在战场上展现个人勇武的赵九,也不得不再心中叹服:“精兵战阵,才是征战疆场的王道啊!”
被层层亲兵护卫着的韩咬儿,一直都在注意着张世华麾下的一千余士卒,因为就沈丘一战之时,韩咬儿就已经注意到了张世华麾下士卒的不一般,因此在这一战开始的时候,韩咬儿就一直在注意张世华的士卒。
“无可匹敌!真的是无可匹敌!这战阵竟然这般厉害!”当韩咬儿看到张世华麾下的士卒,以势如破竹之势撕开阿速军的军阵之后,韩咬儿也不由的在心中如此感叹道。
然后随即他又想到:“看来自己以后也要在练兵方面多多请教一下张兄弟了。”
而在韩咬儿心中这般想的时候,带着一队亲卫百户在后督战的张世华,看到自己麾下将士的表现也不由的点了点头。
说实话,早在张世华还是巡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琢磨着样组建一支这样的战阵了。
一开始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受上一世影响太重,以至于张世华迷信的认为长枪方阵就是至善至美的战阵。可是在经历一系列实战之后,张世华却发现这种说法根本就不可信。
没错,长枪方阵在进攻方面的确有很大优势,而且长枪相比于其他的兵器也的确更加经济廉价,但是长枪方阵却依然存在着一个极大的弊端,那就是防御力不足,没办法贴身近战。
可以说,如果单一的长枪方阵遇到了重甲步卒,那重甲步卒完全可以靠着自己的防御力,冲开长枪兵的方阵。毕竟长枪兵手中都是近三米的长兵器,这样的长兵器拉开距离之后自然是威力无穷,可是一旦让刀斧手近身,这样的兵器却根本就是累赘。
所以在发现这样的不足,并又经历了一系列实战之后,张世华便想出了由身穿重甲的刀盾手配合长枪兵作战的方案。现在看来这样的方案还不错,至少弥补了长枪兵在防御方面的不足。
毕竟只要前面的重甲刀盾手在,那敌人就休想冲破长枪战阵,长枪战阵不破,敌人就无法击败自己。
而且,这样的方阵只要在配合上弓弩手,就可以演变成对抗骑兵的利器。不过要对抗骑兵的话,弓弩手的比例最起码要占五成以上,毕竟骑兵可是冷兵器时代最强的兵种,在火药武器刚刚出现的今天,没有足够的远程打击力,步兵是不可能对抗骑兵的。
至于所谓的长枪方阵碾压骑兵,那完全就是扯淡,从古到今东西两方,就从来没有单一的长枪方阵能碾压同等数量的骑兵的。毕竟人家骑兵又不是白痴,看到你列阵了还傻乎乎的冲过去,而且就算骑兵傻乎乎的冲上去,但只要是骑兵都是装备有飞斧等武器的,你一群长枪兵还没摸到人家呢,估计就被人家一顿飞斧砸成二傻子了。
所以想通这件事之后,张世华也算彻底明白了:“那就是天底下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尽善尽美的战术方法。所谓的尽善尽美,无非是就在某个特定时代的特定情况下尽善尽美而已。”
扯多了,话说回来,当张世华麾下的士卒,在张世华的指挥下组成方阵撕开阿速军的军阵之时,作为军队指挥官的部日固德,自然也注意到了这支可怕的军队。
不过部日固德虽然注意到了这支军队,但是他却并没有勇气亲自带兵抵挡,而是派出了自己麾下最勇武的一名千户,让他带人前去阻击赵九和张世辉他们。
“三户之内,必有忠士。”虽然说大多数的阿速军将官都不怎么样,但是千户乌马儿却是阿速军军官中少有的勇士。
所以当乌马儿接到部日固德的命令后,一直以阿速军第一勇士自居的他,也没多想,便率领着麾下最勇猛的亲卫迎了上去。
……
再说赵九那边,在经过长时间的厮杀之后,结成战阵的赵九他们已然冲破了阿速军外围防线,甚至马上要接近阿速军的将旗所在了。
看着远处飘扬的阿速军战旗,满脸鲜血的赵九在劈杀了一名阿速士卒之后,便勇战刀指着阿速军战旗高吼道:“儿郎们,胜利近在咫尺,随我冲!”说着赵九便带领着又向前冲杀了一大段距离。
然而就在两军交战之到最激烈之时,身为阿速军第一勇将的乌马儿也带着百余名亲卫冲杀到了这里,并在赶到这里的第一时间,便高吼着冲向了领兵作战的赵九。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样的道理,乌马儿自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带兵冲杀之时,乌马儿第一个要杀的人便是赵九。因为他知道,红巾贼战阵极强,硬碰硬是不可能取胜的。“将乃军之胆”只要自己能杀了他们的统帅,自然可以击败这支贼军。未完待续。
………………………………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溃败
可以说乌马儿擒贼先擒王的做法,要是放再一般人身上无疑是最正确的,但是他偏偏遇到了赵九。
赵九这个人虽然其貌不扬,但是天生神力又常年练武的他,绝对是张世华麾下第一勇将。说句不客气的,如果是单挑的话,估计张明通、石十三还有赵二他们三个加起来,估计都不是赵九的对手。
而这也是为什么张世华会如此器重赵九的原因,毕竟像赵九这样的勇将,在乱世之中绝对算的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所以乌马儿把赵九当成软柿子的做法,无疑是在找死。
而事实也本就是如此,当乌马儿高吼着冲向赵九的时候,赵九的脸上也不禁露出一抹笑意。
“一个千户的脑袋,可是一份不小的功劳,没想到我赵九也有撞大运的时候。”看着越冲越近的乌马儿,赵九握紧了手中的战刀,心中有些欢快的想到。
“奶奶的,这个贼将竟然还敢笑,气煞我也!”看着赵九脸上的笑意,乌马儿就好像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只见他大吼着,带着十几名亲卫,举刀便冲向了赵九。
那十几名亲卫皆是死士,在他们奋不顾身的攻击下,他们成功的掩护了他们的主将乌马儿,而乌马儿也便趁着这个机会,狞笑着,并且在大吼着:“贼将受死!”的同时,挥舞着战刀劈头盖脸的向赵九斩去。
赵九看着向他进攻的乌马儿,张嘴说了两个字,从嘴型上看,赵九好像是在说:“蠢货!”乌马儿也看懂了赵九所说的字,然而还不等他有所反应,他看到一道刀光闪过。
霎时间,乌马儿只感觉乾坤翻转,然后他便看到了自己的身体和血色的天
乌马儿死了,就这样一刀被赵九连手臂带脖子斩断杀死了。乌马儿的尸体向后倒去,脖颈中的鲜血喷洒了身后那些举刀冲锋的阿速勇士一身。当滚烫的鲜血喷洒在这群阿速勇士脸上时,面对若如钢铁长城一般的士卒和魔神一般的将军时,他们彻底溃败了。
“乌马儿将军战死了!乌马儿将军战死了!”溃逃的士卒,扔下了手中的兵器,想疯了一样狂叫道。
一个士卒的逃跑带动了十个士卒,十个士卒的逃跑带动了千百个士卒,而千百个士卒的逃跑则带动了阿速军的大溃败。
短短的两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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