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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神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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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不仅一荡。
凌霄不是君子,也没有拾金不昧的品格,在他看来,自己救了轩乐乐,便应该有报答,若是没有,也算是还了王皓然一个人情。
两样,他都不会有什么损失,当然现在轩乐乐给他一个值钱的吊坠,也不错。
感情来说,凌霄还是觉得这吊坠,比还人情好多了。
起码以后没钱的时候卖了,可能自己半辈子都不愁吃喝了吧。人情,以后可以慢慢还。反正还有一年的时间。
把吊坠带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瞬间觉得自己的后半生。彻底的有保障了。
呵呵
星期六,是一个好日子,这,不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双休日的一天,还是因为今天对于高中生来说,是一个放假的日子。
虽说时间不长,不过蚂蚁再小,也是肉啊,放总比不放好。
三节课后,凌霄放学,整个校园,寂静无声。
为了错开放学做公交车的高峰,校领导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高一高二,二节课后放学,高三,第三节课后放学,星期天八点来上早自习。
呵呵。
此时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们已经全部离开校园了,漫步在没有人山人海的校园,凌霄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
出校门。
凌霄终于知道缺少了点什么了,那便是人气。
凌霄的家在一个叫做古佛村的农村,并不在忘川市,此刻前往古佛村的公交车,只见上面人山人海,一出门,凌霄便楞住了。
虽说校领导错开了公交车的高峰期,不过,拥挤依旧还是拥挤,不过因时间段的改变,而有任何的变化。
凌霄在高中之后,便并不怎么回家 ,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一般都是住在忘川一中。
注:相对于其他的高中,忘川一中还是十分民主的,想要回家的便回家,不想回家的可以直接住在学校。
当然,住校的前提是你得签一分保证书,保证自己无论出什么事情,都完全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
啊
凌霄快步跑了过去,此刻公交车上人山人海,已经可以直接说是超载了,可是对此,公交司机却是乐此不疲。
没有喊停,只是一直在那里冷冷的看着。
“卧槽,谁他妈没长眼睛啊,敢睬我。”
“我去,小伙子,尊老爱幼,还不快给我让位。”
“哎呦,你们慢点。”
公交车下面,凌霄皱眉,十分不想上去,这样的环境,他真心不喜欢。可是也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没有钱啊?
有钱的话,直接包车,不,是直接买车,然后开回去。
没见到自己不知道多少同学,都已经考出来驾驶证了吗?而且更有甚者,已经有了自己的爱车。
“哥,赶紧上来,快。”
公交车内,凌诺一眼便看见了在那傻了吧唧憨憨站着的凌霄,立即有些不悦,在怎么说他也是自己的哥哥,你说你在这傻了吧唧站着,多影响自己形象啊
所以,他立即开口道,提醒凌霄,赶紧上来。
听见声音,凌霄寻着声音,抬头看去,只见凌诺在那里坐着,一脸阴沉的看着自己,在他的旁边,竟然还有一个空位,空位上放着凌诺自己的书包,似乎帮自己站了一个位。
立即大喜,赶紧挤上了车,交上钱,兴奋的朝着凌诺的所在方向走去,可是一上去,他便立即黑脸了。
只道那原本“属于”自己的位上,竟然已经坐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子,女子长得还行,并不是特别漂亮,中等姿色。凌诺此刻和那女子交谈甚欢,看样子似乎两人早就认识的样子。
只是,凌霄知道,两人根本就不认识。
“见色忘利的东西。”
凌霄心中怒火蹭蹭的往上涨,只是最后,化为了无声,在公交车内,随便找了一个杆子,一个有把手的地方,靠了过去。
手紧紧的握住把手,发出啪啪啪的声音。
在公交车上待了不知道几个时辰之后,凌霄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石佛村。
在村外的公交车站处,只见两个中年身影出现,一男一女,四五十来岁,男的样子有些苍老,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女子也是同样。
明眼人一眼便可以看出来,两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两人,正是凌诺,凌霄两弟兄的父母。
“老爸,老妈,我想死你们了。”
一下车,凌诺如同脱笼的小鸟,一下子便窜到了两人的怀中,而那老两口也是一阵高兴,男的开口说到:“回来了,我们走,你妈给你在锅中热着排骨呢”
嗯
凌诺点头,随着这老两口,向家里的位置走去,谁人都没有注意到,三人走了没有几米,一道瘦削男子的身影闪现,正是凌霄。
望着那几道声音,凌霄面无表情,也是慢慢的走着。
………………………………
第二十七章 龙玉的外在【二更求收藏!】
第二十七 龙玉的外在
浴室中,浓浓的雾气升起,凌霄身体白花花的站立在这里,龙玉,被他放在了本来摆放肥皂的那个盒子中。
盒子是打开的,此刻,只见如细丝般的雨滴落而下,落在了龙玉上,然后缓缓低下,落到了盒子中。
时间很快,盒子中便满满是殷红如血的水。
嗯
良久之后,凌霄洗完了全身,正准备寻找洗发水之时,一眼便看到了龙玉周围的血水,凌霄一愣,口中轻嗯了一声。
也没有在寻找洗发水,而是直直的把龙玉拿了出来,上面还是水滴未落,一拿出来,殷红殷红的血水还不断地往下滴落。
这是怎么回事。
手指缓缓抚摸着龙玉,此刻的龙玉,隐隐有些冰凉,落在上面的水滴,却是更加鲜红起来,凌霄抚摸着那落在龙玉被染成殷红的水滴,手指间竟然有些灼热之感。
尽管并不强烈,不过大家都知道,在洗完澡之后皮肤对于温度的把握,是十分敏感的,所以,这,凌霄可以肯定灼热是有的。
拿起龙玉,放在了自己的嘴脸间。
凌霄眼中,略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只见他用自己的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龙玉。不,更应该说是龙玉上面殷红色的水珠。
轰
凌霄身子一震,全身响起卡帕,卡帕的声音,隐隐有些疼痛,但却舒爽异常。背靠在冰凉的墙壁上,凌霄只感觉全身火热热的,身上的伤口,竟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合。
凌霄一愣,瞬间心中大喜,没想到这和他想的,竟然差不多,龙玉里面,不仅拥有惊世秘密,就算是龙玉的外面,同样是不可多得的旷世灵药。
其实这仔细想想,也就释然。
龙,在古华夏的传说中,本来就是一种神圣而威严的象征,龙族不仅拥有统驭百族的强大力量,而且他们的每一点血肉,都是人人梦寐以求的质宝。
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都是这么写的吗
古方传说,以龙血龙肉用药,或许才有一丝可能就活此人。
想要救他,可能只有传说中的龙髓才行了。
龙的口水,拥有醒神清明,净魂之功效,你若是能给我取些来,我或许能给你配成此药。
怎么样,怎么样,等等等等传闻,不绝如缕。
洗完澡,凌霄换上新衣裳,只感觉,浑身一阵神清气爽,体内,拥有无与伦比的活力。此刻的他感觉,自己的一拳,几乎都能打死一头牛,尽管凌霄知道这可能仅仅只是自己的一个错觉。
穿着拖鞋,进入了屋中,此刻凌诺还在复习着课本,样子非常认真,凌霄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而便进入了自己的屋中。
打开灯,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用龙玉轻轻的搅和了几下,立马本来白色干净的水变成了殷红之色,好似鲜血,凌霄看的,心里都不由得有些毛毛的。
好在并没有血腥味,这使得凌霄心里还是好受一些的。
从众多的书中抽出来一本小说,凌霄默默的看着,偶尔,还喝一口水,好长时间过去,凌霄杯子中的水已经见底了,心中犹豫,是否要再去冲一杯。
汗。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般享受,会惹得上古之人多少人羡慕嫉妒,他的这种做法,无异于抽骨吸髓,而且抽的,还是一条神龙的。
就算再上古,神龙也是不多见的。
后来想想,凌霄总觉得贪多嚼不烂,于是便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龙玉所侵染的水,说实话味道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有些甜,可是这丝甜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种凌霄也说不说来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是奇妙,就像是一个人,在吸品一般,给人一种十分享受的表情。
啊
揉了揉有些疲惫眼睛,凌霄倒在了床上,目视着天花板,不知在想着什么,然后,只见他拿过书包,缓缓的从里面再次拿出来一个小木盒。
里面的东西依旧在寂静的放在那里,凌霄想了想,此刻他有了更好的东西,这紫金参,基本已经用不到了,要不还给你那秦老吧
本来拿了其这么贵重的东西,凌霄就有些不好意思,现在有了更好的替代品,还回去凌霄觉得也是理所当然。
只是待后来他又想了一想,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冲动了,因为若是自己还回去,其问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那他如何解释,总不能说出龙玉的事情吧凌霄相信,若是自己敢说出,他估计那天晚上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龙玉的秘密,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己完全没有守护龙玉的力量,让他暴露于人前,显然不会是明智的选择。
想了想,也没有找到什么具体的好办法,凌霄只能把这件事情,一直拖下去了。
把木盒重新放到书包中,凌霄再次倒了下去。他本来想把这东西放在家里的,后来想了想,自己平时又不经常回来,而且他的屋中又是对很多人开放的。
尽管他相信自己的父母不会随便乱翻自己的东西,可是万一呢,就算没有万一,那当中偶尔来个耗子给自己啃了,他找谁说理去啊
以上的种种可能,凌霄只能万般无奈的放到了自己的书包中。
时间很快,虽然凌霄此时并没有手机,不过他依旧感觉到时间过得非常快速吧,可能现在,是因为在家的缘故吧。
太阳落下,晚上到来,在凌霄眼中,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罢了。
凌霄出门,准备吃饭,只是这饭刚吃到一半之时,一个不速之客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他出去开门,来人是一个胖子,肥头大耳,油头粉面的,开着一辆奥迪a4的车,穿着西服,很是得体。
只是他那比腰还粗的肚子,却实在是不敢恭维。
胖子一下车,看见凌霄,点了点头,然后只听他道:“这里可是凌霄的家。”
嗯
凌霄一愣,竟然是来找他呢,这,自己好像不认识他把,他来找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虽然心中种种疑惑,可是凌霄还是点了点头,只不过接下来没说什么,而那胖子也没有问,只是提着一个箱子,进入了他的家中。
凌霄此刻的父母都在,见到凌霄带来的人,也明显的一愣,因为他们两人,也不认识,但是旁边的凌诺眼睛一亮。
不要误会,他其实也不认识,只不过是直勾勾的盯向了那人手腕处的手表罢了。
这款手表他认识,实在一本杂志上见过的,叫做“蓝盾”,市场值好几万呢对于这款手表,他也是十分喜欢的,他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够有能力,有资格带上这款手表的。
此刻见到有人带着,他如何能不高兴呢
“你好,请问你是?”
凌诺是一个聪明人,并不是什么只读死书的书呆子,见到胡云龙这种身份的人,自然想要“结交”一下,以后可能还需要他帮助一下。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像自己老爸老妈这样的人,竟然会认识这种身份的人。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青云公司销售部的副总经理,胡云龙。”说这话的时候,那胖子明显的洋洋得意起来。
仿佛因为自己的这个身份,而十分的骄傲一般。
其实他这样子,完全没有错,青云公司并不叫青云公司,而且叫青云集团的,只不过在忘川市的这个公司,是一个分公司,所以才叫青云公司。
青云公司在整个忘川市,无疑是一个巨无霸的存在,地产,娱乐,网络,美容等等高峰产业层出不穷。
………………………………
第二十八章 贪财的弟弟
第二十八章 吊坠的价值
“那您?”
凌诺的身体,开始颤颤悠悠起来,像他这样的人物,恐怕一辈子也不会见到像胡云龙这样的大人物几次面,立即,心情十分激动起来。
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感觉心跳,噗通噗通的跳的飞快,胡云龙目视了一下凌父的样子,浅笑了一声,肥胖的脸,立即露出了满脸的褶子,眼睛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胡云龙此刻的内心,不可为不爽,要知道在公司了,他可是一直受到总经理的压迫,权利几近架空,就连公司的一些员工,也是看不起自己。
尽管明面上不说,总是恭迎自己副总理,可是,胡云龙一直都感觉里面讽刺意味颇重。
内心早就不悦,可是现在,你看看,你看看啊
哈哈哈哈。
他的心中,别提多高兴了,只是后来想到自己此刻的任务,背后老板的嘱托,吩咐,他便立马就又严肃了起来。
“今天我是来找贵公子的,不知道他在哪里?”
找我,凌诺内心一愣,怎么也没有想到其竟然是来找“自己”的。立马心中一高兴,在他看来,凌家只有一个儿子,那便是自己,至于什么凌霄。
他早就不在意了,反正自己的父母,也不怎么喜欢他。
“不只您找他什么事?”凌母于凌父对视了一眼,均看到了里面的狐疑之色,后来,还是凌母开口道,语气依旧恭敬。
呵呵
胡云龙摆了摆手,道:“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一些小事而已。不知这位小兄弟,是不是就是凌霄。”
胡云龙指了指现在凌父自然的凌诺,口中道。额,此时凌诺有些郁闷了,本来以为……唉,没想到他们竟然不是来找自己的,心中,立即有些不是滋味来。
不过,他找自己那个废物老哥到底干什么,心中不是滋味的同时,又有一丝好奇诞生于心,同时,又不仅腹黑的想到,不会是自己的老哥,犯了什么事找到家里来吧。
在他看来,其找自己老哥,肯定没什么好事,尽管他刚才列举的那个可能,十分不现实。
可是他就是这么想的,一生下来,凌诺无论什么,都比凌霄要强,所以在凌诺的心中,一直认为凌霄不如自己。
此刻凌霄竟然认识如此大人物,所以他的心中,便立马不平衡起来,只有凌霄倒霉,他的内心,才会有一丝丝的安慰。
“胡总,您认错人了,他是凌诺,刚刚带您来的,才是凌霄。”
额
胡云龙一愣,立即有些尴尬,刚刚进来的时候,由于太黑,所以没有仔细看那少年到底有多大,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一大乌龙。
不过他是何人,立即尴尬的笑了笑,以掩饰了下去,肥胖的脸,给人带来了种种喜感,此刻凌霄的脸上,也露出了一点笑意。
然后,只见他转过了身来,目视着凌霄,说到:“您就是凌霄公子啊,真是失敬失敬。”
说话的时候,很是恭敬,然后伸出了双手,凌霄亦也是伸出了手,两人紧紧握起,胡云龙看着凌霄,略微点了点头,然后笑着开口道:“凌霄是吧,我来是跟你谈一笔生意的。”
生意。
凌霄皱眉,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毕竟自己只不过是个不普通的高中生,又不是什么公司老板,股东,和自己,有什么生意好谈的啊。
“是这样的,我来主要是想赎回大小姐送给你得吊坠,说一下,大小姐就是你得同桌,轩乐乐。”
胡云龙并没有在继续卖什么官司,直接开门见山的说到,直到听到这句话之后,凌霄才对这整件事情释然。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不过送自己的东西要重新拿回去,这到底弄的哪出啊
其实凌霄这么想,却是完全误会轩乐乐了,回到家的时候,她的叔叔偶然发现其胸口处的吊坠不见了,要知道那吊坠不仅价值不菲,而且还意义重大。
轩乐乐是从来都不离身的,于是便赶紧问了一下轩乐乐,谁道其竟然不说,后来,还是他三番两次询问之下,才得知轩乐乐竟然送人了。
具体送给谁她当然没说,理由也是没说,不过她叔叔是何人,一下便查到了那吊坠到底在谁的身上。
虽然原因不知道,不过他还是知道轩乐乐是一个懂分寸的人,而且那吊坠对于轩乐乐也十分重要,自然不会无缘无故送人。只是依旧如此,他还是觉得轩乐乐做的有些过了。
毕竟那吊坠,价值可真是不菲,而且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于是,便出现了刚刚的一幕,此时,轩乐乐自然是不知道的了,当然若是她知道,这件事情也不可能发生。
“哥,那吊坠原来是轩同学的啊,既然人家开始要了,想必应该对她很重要,你就给人家吧”
旁边,凌诺看了胡云龙一眼,开口道,话语的意思,可是完全偏向了胡云龙,更重要的是十分合情合理,让人没有办法反驳。
就连旁边的胡云龙也不由得深深看了一眼凌诺,心中暗道了一声好苗子,不得不说,凌诺的这句话真是帮了他的大忙。
要知道本来他就是要已经送给人家的东西,不得不有些尴尬,而凌诺这一句完全偏向他的话,立即便把这丝尴尬打破了。
远处,凌霄皱眉,心中尽管不诧,不过他知道恐怕吊坠还真得给人家,只是后来听到凌诺这一句话,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这吊坠,我还就是不给了。
要是此事让胡云龙知道,不知他会不会有一种当场气死的冲动。
“胡总,你也知道这是轩乐乐送给我的,既然已经送给了我,我觉得就算她真的要要回去,我也得亲手给她送回去,毕竟是她交给我的不是,要不这样吧,等到明天我就送还给她。”
凌霄一脸陈恳的说到,不过话语的意思,却是十分明确,我就是不给,他还真不相信,自己明天送给轩乐乐的时候。
她就会这么毫不犹豫的接下来,要是她真的敢这么接下来,恐怕她的脸,就要丢干净了吧就算没有丢干净,不过在凌霄的面前,一辈子肯定抬不起头了。
轩乐乐是谁,一个非常骄傲的女人,骄傲,就是她的死穴,凌霄对这,看的实在是太明确了。
凌霄的这句话,不得不说是胡云龙最不愿意听到的话,因为这一切,轩乐乐根本就不知道,权是他的老板组织的,若是此事真的让轩乐乐知道了,那自己还不得从副总经理的位置上滚下来。
要知道自己爬上这位置,可是不知努力了多少年的结果。
不,不行,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发生。
可是,若是自己今天不拿回吊坠,对于自己的老板,可实在是不好交差啊说不定对方一怒,怀疑自己的办事能力,自己的前途,可就完了。
不,不行,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发生。
呵呵
胡云龙“憨厚”的笑了一声,口中道:“凌公子想来是误会了,也怪我刚刚没有说清楚,我并不是想讨要回去,而是直接赎回,你看看,这箱子里有五百万,我想足够了吧”
把箱子放到了地上,直接打开,里面红彤彤的一片,全部都是钱,密密麻麻的,让人眼花缭乱,凌诺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这些钱,就算他努力奋斗一辈子,也不过如此吧
心中火热,立即大喊了一声,“哥,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把人家的东西拿出来。”
………………………………
第二十九章难道又遇鬼
第二十九章 难道又遇鬼
在他看来,凌霄拿到这五百万,他肯定不会随身携带的,既然不随身携带,那么怎么样不言而喻,自然是交给父母保管了。
只要一交给父母保管,那好来,以自己父母对自己的感情,这些钱,不迟早还是自己的吗为自己买车,买房,那时候就算他想要,你觉得可能吗
还有钱给他吗,不,是还会给他吗
呵呵
自己的下半辈子,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几年,不仅如此,就算是自己的女朋友,也可以换一个更好看的了。
殷沁沁虽然长得不错,倒也仅仅是不错罢了,长得比她好看的,学校中不知道多少人,只是里面,她们全部都看不上自己罢了。
毕竟学校的帅哥,富二代,更不少,可是等到自己有了这些钱后,自己也勉勉强强算是一个小富二代了,找个好看点的女的,那不是容易很多。
凌诺这一句话的说出,立即所有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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