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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结婚吧-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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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从小到大没少捉弄他,可是在其他小朋友欺负他的时候,她是第一个站出来,也是唯一一个站出来的人。
他是钟家收养的孩子,虽然父母都对他很好,但在外人眼里他终究不是这个家里的人,他比钟凌雪小两岁,但因为她到了上学的年纪,所以他也跟着一起入学,早上他们会一起坐着汽车,由司机送去学校,那是一所贵族小学,小朋友们家里都很有钱,而且很势力,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大家轮流自我介绍,轮到他的时候,他说自己叫何砚堂,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怎么不姓钟?于是大家很快就知道,原来他是钟家收养的小孩,对他开始“另眼相看”。
钟凌雪当场发飙,一拳头就把那个带头说他坏话的小男生的鼻子给揍出了血,可那个小男生也不是吃素的,反手又揍向她,两个人扭打到一块。
别看钟凌雪平日里娇生惯养的,在家里吃饭都懒得自己动手,可打起架来可猛着呢,没几分钟,那小男生就处于下风,新衣服弄脏了,新课本撕得稀巴烂,头发揪乱了,脸蛋也挂了彩,可钟凌雪还是不肯罢手,不揍他个满地找牙誓不罢休!
最后,三名老师一起出动,才勉强把她给拉开。
而他呢,认命地把她带到一旁,检查她没有受什么伤后,掏出手帕擦擦她脏兮兮的小脸,递过水杯喂她喝口水消消气,摸了摸她乱成鸟窝一样的头发,重新梳成马尾,最后又脱下自己的鞋给她穿上,因为她的那一只在刚刚踹人的时候,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何砚堂,你的鞋子好臭哦!”她撇撇小嘴,嫌弃地说道。
“……”
虽然她很毒舌,但是他知道,她不是真的瞧不起他。
虽然她几乎每天都以使唤他、嘲笑他、欺负他为乐,但是她跟那些人不一样,她对他其实还是很好的,只不过方法有些独特。
比如在吃饭的时候,其实她也很喜欢学校食堂里的那道土豆牛肉,尤其喜欢牛肉,可是……
“这是什么牛肉啊?一股牛肉味!光是闻着就想吐了!我不要吃!”
“……”钟大小姐,牛肉没有牛肉味,难道要有鸡肉味?
“不过老师说不能浪费粮食,有剩饭的人下午要罚站,何砚堂,你帮我把它们全部吃光!”
“……”钟大小姐,麻烦你下次再说这话的时候,不要一直吞口水好吗?
“喏,不要太感激我哦!我不要的才给你的!”
“……”钟大小姐,你知道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解释就是掩饰吗?
钟大小姐装得很拽很贱,可何砚堂心里明明白白的,她之所以这样做,无非就是想把牛肉让给他。
因为这是在学校里,每个人的午餐是限量的,不可能像是在家里那样要多少有多少,而昨天家庭医生说他的营养有些不liang。
其实之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他都习以为常了,他觉得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一点点贫血,没那么虚弱,可到了钟大小姐眼里,这就简直成了绝症一样。
“快吃啦!磨磨蹭蹭的,是想跟我作对吗?我都说了我闻着这个牛肉味恶心,你还不快点把它们解决掉!要是害我吐了,你负责得起吗?”钟大小姐催促说道,他再不吃的话,她就忍不住了!
何砚堂只好乖乖吃掉。牛肉什么滋味他没心思品尝,可是她的这份心意,他永记在心。
虽然她总是嚣张跋扈,可他们朝夕相处,他很了解她,她是个好人,对他也很好。
所以,尽管他小她两岁,但还是步步紧跟她,她上小学他就直接跳过学前班,跟她念一个年级,她中学上到一半,转读艺术学校,他就连跳两级,去读距离她最近的那所高中,她去好莱坞发展,他也跟着她过去,就当生活上的经纪人。
这些年一路走来,他们几乎从未分开过,她已经习惯了他的照顾,而他也已经习惯了照顾她。
三岁那年,她像是一抹阳光,照进了他灰色的生命里,从此他只能追逐光明。
十六岁那年,她又像是一个强盗,掠夺了他的身体,她十八岁生日那晚,她在party上喝醉了,回家后大耍酒疯,强行将他扑倒,她还用丝袜把他的双手都绑了起来,他的自尊简直被她践踏到泥土里去了。
可是,他更担心的是,她酒醒之后会怎么样,她会不会从此心存芥蒂,再也不会像是以前那样面对他了?
可第二天早上醒来后,她跟没事人似的,一点都没有对他产生罪恶感,更没有害羞,只伸伸懒腰,打着哈欠对他说,“何砚堂,我不喜欢在上面,太累了,下次你来!”
“……”他顿觉五雷轰顶,还有下次?
事实证明,钟大小姐说一不二,将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次次都进行得很彻底。
可是,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那么做,第一次可能是酒后乱行,可后面呢?
她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可那种事不是只能跟喜欢的人一起做吗?
他不知道她的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但是他很明白自己心里的想法――他很喜欢她,很爱她,这辈子除了她他再也不想要别人。
可是,想归想,现实又是现实。
虽然他是钟家收养的孩子,父母和哥哥也都对他很好,但如果被他们知道了,他对钟家最宝贝的小公主下手,他们能饶过他吗?
就算他们能接受他好了,可他凭什么要钟家最受宠的公主?
钟大小姐天生就好命,父母疼爱,哥哥宠爱,全家人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拿到她面前,她真的是要什么有什么。
而且她自己也很争气,身为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天才美少女,她只要往那里一站,随便摆个pose,钞票就大把大把地收入囊中。
而他呢,这些年来一直吃钟家的,穿钟家的,就连上学的学费都是钟家支付的,他凭什么再要钟家的女儿?
就算钟家肯给,他也觉得心虚。
可是,他的心已经收不回来了。
所以,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有底气地站在大家面前,光明正大地要走她,让所有人放心,她跟着他是不会吃苦的。
只是,钟家的底蕴太深厚,而他的根基为零,甚至为负,他知道这二者的差距是天地之别,想要追上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他唯一能做的,大概就只有相信一句话――知识改变命运。
考大学,是他眼前唯一的出路。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多年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回报,他至今已经收到了包括耶鲁、哈佛、斯坦福、普林斯顿等九所名校的录取通知书。
可是,这些学校他都不会去的,他另有打算。
“何砚堂,你又有通知书到啦?你简直是学霸耶!这次是哪里的?”钟凌雪兴致勃勃地问。反正不管是哪里的,他都不会离她太远的!
“深泉学院。”何砚堂幽幽地回答。
“什么?”钟凌雪甚至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
钟凌天却是知道,眉头微蹙。
深泉学院,也叫幽泉学院,坐落在美国加州与内华达州交界处的死亡谷沙漠深处的一片小绿洲。
这所学院非常非常的不出名,但它的学术能力几乎是无可匹敌的,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只招收屈指可数的13名男生,学制两年。
而它的申请者大多数集中在美国大学理事会分数排行榜前2%,更夸张的是,深泉学院的学生,有一大摞都是拒绝了美国其他排名前五的名校(如哈佛,耶鲁等等)的大一录取通知书而来到深泉学院。
深泉学院为什么这么有吸引力?因为在那里学生们将体会到在别的学校永远难以体验的辛苦与收获。
深泉学院的校训是:劳动,学术,自治。
学费和生活费全免。
一旦被幽泉大学录取,那就意味着你省下了每年大约5万美元的学费和生活费,学校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全额助学金。但代价是每个星期30个小时的苦力劳动。
学校有约200头牛,以及马、羊、猪、鸡的动物,并在一小片绿洲上种有蔬菜。学生们必须和校工一起在牧场放牛、耕种。除了正常课堂学业之外,每名学生都必须担任一项职务,包括每天清早四点钟起床去牛棚挤奶、为牲畜喂食添加饲料、驾驶拖拉机播种、搬运木材、挖掘水渠、放牧牛羊、宰杀牲畜、食堂做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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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她到底把他当什么(求月票)
钟凌天对深泉学院有所了解,是因为当年他也曾经想要申请,只不过他身上有太多的责任,他不能太任性。
小时候已经因为他的一时任性,造成了母亲双腿致残,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深度重创,所以他早已经放弃了个人的喜好,只当个孝顺的儿子。
但因为他对深泉学院早有了解,所以他并不反对何砚堂的选择。
深泉学院虽不像是哈佛那样出名,但在美国,每年仅有最顶尖的、sat(美国高考)接近满分、同时身体素质拔尖、愿意接受西部牛仔生活挑战的男生才敢于申请该校,它被人们誉为“世界上最难进的大学”,在该校100年历史上,只录取过两位中国大陆学生。
深泉学院是一种理念、乃至理想,而非单纯的一座校园或者牧场。它旨在培养聪明而自由的年轻的灵魂们,而他们也愿意投身去推动这个社会的发展。深泉学院在教学上采用真正的民主自治,接受各种挑战,以及忍受其他“普通”学校所不能忍受的困境,最终赋予它的学生最非凡的人格与智性上的成长。
说实话,钟凌天很羡慕何砚堂,他有勇气,也有能力去深泉学院,只是,那里的条件真的非常恶劣。
学校的理念是,劳动和政治是教育的一部分。整个学校位于山谷中的一个私人农场,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区,好像传说中的桃花源,而整个农场的运作,就靠这些学生和老师的劳动。
在那里,不论是厨师、挤牛奶的、技工,还是饲料工和图书管理员,都对整个团体的利益至关重要。如果你修不好拖拉机,可能谁都吃不上饭;如果你早上睡过头忘记了挤牛奶,那么全校人一整天都没有牛奶喝。劳动是学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但是,劳动的同时,学习依然不能落下。由于1:3左右的师生比例,深泉学院的每一名学生可以得到这个星球上最顶尖的教授近乎一对一的面传身授。学校有一条规定:教授夜间房屋走廊的灯不能关,以便学生们可以随时敲门进去一对一地讨论问题。每门课程均为一名教授对数名学生,甚至是一对一的教授课程,学生要想偷懒,几乎门都没有。
在与世隔绝的沙漠深处,学生一边放牧,一边进行超强度的学术训练,甚至连学校一切的运营管理,包括教授聘请、校长任免等,也由学生表决自治。
所以,深泉学院不仅是世界上最难进的大学,也是世界上最难读的大学。
“砚堂,你真的想好了?”钟凌天问道。
“嗯!”何砚堂很坚定地点头。
钟凌天就此沉默,很明显,他的态度是支持。
钟信义也点点头,“我也同意。”
罗广珍却是反对,“我不同意!那个什么深泉学院太偏僻了!砚堂要是去了,两年都不能回家啊!”
是的,深泉学院之所以神秘,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对外界采访的要求极其严格,连英国卫报也是在申请了五个月后才获得批准。而学院所处的位置,更是在加州和内华达交界的沙漠中,非常偏僻,几乎是与世隔绝。那里没有手机信号,离最近的城镇也要一个小时的路程。
学院的管理异常严格,学生们在两年之内要**的生活并作出对未来的打算,不经允许不得离开山谷,严禁接触酒精,也不提倡看电视。电话和互联网经常由于恶劣天气而中断,报纸则是通过邮局寄过来的,通常都要晚两天。
这样的环境与管理,任何一位母亲都无法坦然面对,罗广珍也不例外。虽然何砚堂不是她亲生的,可他三岁就到钟家了,她早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所以她舍不得让孩子去那样的地方。
“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何砚堂劝说道。
虽然这两年会异常艰苦,但他却会得到超强的锻炼,那是任何其他学校都无法给予的最宝贵的人生财富。
深泉学院的创始人曾说过:在荒野深处存在着振聋发聩的声音,那是在熙熙攘攘、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所缺乏的,只有最卓然不群的、真正的领袖人物才会试着去亲近孤独,寻找并倾听到这个声音。绅士们,你们来到最狂野的西部沙漠深处,不仅仅为了传统的书本知识学习,不仅仅为了体验牛仔生活、成为一个男子汉,不仅仅为了个人未来的物质享受与职业追求,更重要的,是学会为一个更好的社会而贡献、效力。你们要明白,在这里,你们将获得的不仅是最顶尖的能力,也承载了最宏伟的志向――无私地运用你的能力让这个社会变得更美好。
而他,需要去那样的地方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只有这样,他将来的路才能走得更顺利、更宽广,他才能更快地接近自己的理想与目标,以及……他的爱情。
饭桌上,一片沉默。
钟凌天支持,钟信义赞同,罗广珍无奈默许,梁衣薰也不好说什么,保持沉默。
而钟凌雪终于在沉默中爆发!
“我不同意!那个什么破泉学校,一点知名度都没有!根本没有办法和哈佛、耶鲁比!你去那里只是瞎折腾,浪费青春!”
何砚堂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他知道她不会同意,而且这件事情他之前没有跟她商量过,不是他不想商量,而是他根本没有机会和立场提。
从她十八岁生日那晚开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变了,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之类的,他不知道她到底把他当什么,弟弟?保姆?chuang伴?
他很想知道答案,可是他又不敢问,怕万一她的回答不是他想要的,那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虽然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而且关系已经亲密得不能再亲密,但是他还真的不是很了解她,他可以知道她所有的生活习惯,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就好像是他真的无法理解,她身为一个女孩子,怎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动跟他做那种事?
但话说回来,他能感觉的到,她是有点喜欢他的,可这份喜欢有多深?能持续多久?
她的性格他再了解不过了,喜欢一切新鲜的事物,喜欢挑战,喜欢冒险,可是她又特别得懒,从小到大,不管是吃的,还是穿的,或是玩的,她都习惯让他伺候到眼前,最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他忍不住会想,她十八岁那晚,是不是因为他是最方便的人选才……
她十几岁的时候就进入娱乐圈了,那个圈子里的人大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所以她对男女之事很好奇,可毕竟是生在传统家庭,她也不敢太放肆,所以直到十八岁才敢打破禁ji。
可是她那个人特别挑剔,特别事儿,特别龟毛,一怕痛,二怕脏,所以她也不敢随便找个男人来试,而他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一来他干净,二来他会照顾她的感受,三,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所以,他是她的不二选择。
只是,他不知道她这是短择,还是长择。
他害怕她对他只是一时有感觉,一时图方便,虽然他们之间的不正常关系已经持续两年了,可她毕竟还年轻,她没有经历过更多的阅历。
但是他也不敢问,因为那个答案可能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他也很害怕。
所以,他只能逃避。
而且他现在还没有那么强大的实力,没有信心对她表达什么。
他深呼吸了口气,生平第一次反驳她的话,“深泉学院一学年共有6个学期,全年无休,每学期需要完成2门甚至3门课程,课程强度与行课时间远超过正常的大学。常年紧张的课程学习,长时间的体力劳动,还有在沙漠里培养出来的自律与自我管理能力,坚韧的性格与合作精神,所有这些学生的品质无疑都是哈佛这类以培养领导者为己任的一流大学所看重的,所以深泉学院毕业的学生,在两年之后,可以轻松地转学到其余一流大学。根据深泉学院此前的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毕业生转入哈佛、耶鲁等常春藤名校继续大三学业,约有三分之二拿到学士学位,更有二分之一获得博士学位。所以,我不是去浪费青春,不是去瞎折腾!我有我的理想和梦想!”
何砚堂一席话,让所有人都惊呆了,他在钟家十几年,从未一口气说过这么长的一段话,而且这些话还是冲着他从未对其说过一个不字的小雪说的!
而钟凌雪身为当事人,面对面遭遇如此大的冲击,更是受不了,心里一刺痛,口不择言地说,“好!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我才懒得管你!你最好明天,哦,不,今晚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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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有本事你永远别回来
这一晚,钟凌雪失眠了。
而何砚堂听了她的话,滚了。
看着往日打着地铺的地方如今空荡荡的,钟凌雪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她可不会去求他回来!
拿起流程本翻了翻,明天早上她还有一个通告,她才没工夫理他!
他爱走就走吧,有多远滚多远,她堂堂钟凌雪难道少了他会活不下去吗?
她明天就证明给他看,没有他,她照样好好的!
“米拉姐,明天你帮我再找一个生活助理,越快越好,钱不是问题!”她打给经纪人。
哼,她就不信找不到比他更好的!
凭她钟凌雪,只要勾勾手指头,愿意为她免费服务的人就可以绕地球三圈了,何况她又开出高价,那还不挤破脑袋啊?
不要说她自负,事实本来就是如此,她干嘛要假装谦虚?她是钟家的女儿,继承了父母的美貌,天生就是美人坯子,而且又有个比爸爸更会赚钱的哥哥,她就算只当米虫,也能活三辈子,再说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就是上帝的宠儿,是人人艳羡的对象,是镁光灯追逐的对象,怎么样?
优渥的家世,天生的美貌,聪明的脑袋,她有足够的资本挥霍,没必要去看别人的脸色,也从不假装清高,社会就是这样,长得漂亮的女人是优势,活得漂亮的女人是本事,她既有优势,又有本事,干嘛不利用?装白莲花和圣母,就好了吗?虚伪!她不屑!
她是自信,甚至是嚣张,可是她有挥霍的资本,天时地利人和,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一生下来就是公主,吃穿住行,样样都是精品,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从来不会委屈自己,明明她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能力,她干嘛要亏待自己?
她一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缺钱,不缺脸,从小到大是顺风顺水,只有旁人嫉妒她的份,没有她羡慕别人的份。没错,她是有点狂傲,可并不会仗势欺人,所以尽管大家都觉得她娇生惯养,但另一方面也坦率直爽很可爱,因此她的人缘一直不错,除了那些羡慕嫉妒恨的,其他都是喜欢崇拜。当然,异性居多。
从上幼稚园的时候,就有很多小男生喜欢她了,越长大就越发不可收拾,他们各个都围着她转,对她献殷勤,奉她为女王。
可是,或许她是被惯坏了,那些人越是对她献殷勤,她就越是没有感觉,所以,那一年去孤儿院领养小朋友的时候,她一眼就挑中了那个一直沉默的小男生。
她觉得好神奇,当其他小朋友都卯足了劲表现自己的时候,他就跟没事人似的,要知道如果被她家收养的话,他的命运就会因此改变了,他是太笨还是太蠢,居然都不懂得好好表现一下?
她真的是有点不服气,因为她从来没遇到过那种的冷落,她那天特意穿得比平时更漂亮,所有的小朋友都被她迷倒了,真心也好,讨好也罢,反正每个人都围着她转,说她漂亮,说她可爱,说想跟她做朋友,就他例外,别说在赞美她了,他根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甚至还故意带几个小朋友去他身旁转悠,故意拿出玩具和礼物大声讨论,故意笑得更甜美更可爱,可是在她偷瞄的余光中,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下眼皮,他好像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当然,也对她没兴趣。
这太让她生气了,她可是钟凌雪耶,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永远都是小太阳般的焦点人物耶,他居然甩都不甩她!
哼哼,那她偏不要如他的意!
他对她没兴趣没关系,她对他有兴趣就行了!
她想驯服他看看!
所以,她打乱了父母收养一个大孩子的计划,硬是把小她两岁的他给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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