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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仙-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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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逍冷冷一笑,语气坚定的说道。

    “你,十年,对于修士来说,眨眼即逝,你,你居然不答应。”苗辣儿眼中闪动着泪花,忽然一转身,整个人跃入情花谷中。

    她散去了法力,娇柔的身上,立刻被情花的尖刺刺到,一粒粒嫣红的血珠,渗了出来。

    “你,你这个疯子,你要做什么,赶快出来。”

    叶逍急得大吼,他自然能够看出,这情花刺极为锋利,堪比寻常飞剑,苗辣儿身上的血,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叶逍,此时此刻,不光你中了蛊,我体内,扎了大量的情花刺,引发了情花蛊毒,现在你我一样,如果分离的话,我也会心痛而死。”

    苗辣儿在情花丛中,惨然一笑。

    “你这个魔女,赶快出来,否则贫道立刻就走。”叶逍哭笑不得,急得大喊。

    苗辣儿“嗖”的一声,飞了出来,蓝色的衣裙,渗透出点点血珠,虽然不多,却也极为刺目。

    “你这又是何苦呢?这样吧,贫道带你走,离开南疆,这回总可以了吧。”叶逍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用的,我离不开南疆,上次偷偷跑出去,已经让父亲震怒,此时一旦跑出去,父亲会动用亲情蛊,立刻就能将我拘回来,跑不掉的。”

    苗辣儿同样无奈的摇了摇头。

    “蛊蛊蛊,什么都是蛊,你大爷他奶奶的,你们南疆,那里弄出这么多讨厌的蛊,真是气煞贫道也。你那父亲,如此蛮横无理,什么亲情蛊的,贫道去找他理论。”

    叶逍差点暴跳起来。

    “哼,找我父亲,恐怕你打不过他。”

    “你父亲是谁?难道三头六臂不成,哼,贫道来此,连挑你们十八个大寨,若不是苗立行出手,这十八大寨的护寨勇士,都会被贫道杀光。”叶逍傲然说道。

    “是么?你可以去试一试,我的父亲,名叫苗高峰。”苗辣儿嘻嘻一笑,慢条斯理的说道。

    “什么?苗高峰。”

    叶逍怕没听清,又问了一遍。

    “七大魔宗,云梦南疆的掌门,地仙二重,不灭境界,苗高峰,就是我的父亲,我是他七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也是他最疼爱的一个。”

    苗辣儿歪着脑袋,笑嘻嘻的说道。

    “好你个小魔女,一直在骗贫道,说什么浸猪笼,丢石块,你掌门女儿,怎么可能被浸猪笼?定是你和那个苗泽基里哇啦的说了一阵土语,串通好的,真是卑鄙无耻,拿贫道当猴耍,哼,掌门又怎么样,贫道刚刚就骂了你父亲一通。”

    叶逍气的想发作,不过看着苗辣儿天真无邪的样子,没发作起来。

    “骗你来,是为了和你好啊,都是为了叶郎你,否则让苗泽把你抓来,你多没有面子,这样,众人会觉得,你是个痴情种子,如意郎君,我的几个姐妹,还有万万千千南疆少女,都会羡慕我呢,也会羡慕你,呵呵,这多好啊。

    你骂我父亲?你不想活了,父亲脾气很大,杀人不问理由的。”苗辣儿吐了吐小舌头,心有余悸的说道。

    “我是因为祭祀童男童女的事情骂他,堂堂地仙高手,怕什么河神?哼,贫道有时间,就去除掉那个所谓的河神。”

    叶逍眉毛一挑,傲然说道。

    “这件事,我也曾劝过父亲,可惜他不听,这些年他一直醉心修炼,门派的事情很少处理,对了,我带你去见他吧,他可是你的岳父大人。”苗辣儿一拉叶逍,就要走。

    “等一下,贫道娶你可以,但没必要在南疆厮守十年,贫道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叶逍大喊,怎奈此时并非苗辣儿对手,被苗辣儿牵着飞奔。

    很快踏上黑魇蝙蝠,回到了阿蓬大寨总部。

    苗高峰依然坐在中央大椅子上,不怒自威,看到两人牵手而来(其实是苗辣儿扯着叶逍),隐隐露出一丝微笑。

    “父亲,这就是辣儿寻觅的叶郎,怎么样?还不错吧,听说之前叶郎大发神威,连战十八大寨勇士呢。”苗辣儿兴高采烈的说道。

    “在下鬼王宗叶逍,见过掌门。”毕竟是苗辣儿的父亲,又是一派掌门,叶逍一抱拳,施了一礼。

    “哈哈,辣儿,你真调皮,南疆那么多勇猛英俊少年,你一个看不上,偏偏看上了这个鬼王宗的小子,这小子一身鬼气,倒也不错,是个可造之材,辣儿,你的情花蛊毒,就种在他身上?”苗高峰淡淡问道。

    “父亲,当然,就种在这个叶逍身上。”苗辣儿得意的一笑,仿佛赢得了什么重大胜利似地。

    “叶逍,你可愿意和苗辣儿成亲?”苗高峰转向叶逍,问道。

    “这,苗辣儿虽然狡诈刁钻,却也天真可爱,贫道愿娶她,只是,”叶逍刚想说,却被苗高峰打断。

    “既然你情我愿,那好办,五天之后,就是南疆好声音大赛,半月之后,就是黄道吉日,你们成亲,到时候,哈哈,本座多了一位乘龙快婿。”

    苗高峰仰天大笑。

    “禀告掌门,贫道有话要说,贫道还有许多要事在身,不能久居南疆,可否让叶逍带着苗辣儿出行,放心,贫道会竭尽全力,照顾好他。”叶逍不卑不亢的说道。

    “胡闹,苗辣儿是我女儿,一直在南疆,那里有出行的道理,这样吧,也不问难你,你就在这里居住十年,十年后,情花蛊毒自行消除,到时候,你们境界也会大大提升,出去历练,定然安全许多。”苗高峰皱了皱眉,说道。

    “这。”

    叶逍同样皱了皱眉,他来南疆,有三个目的,第一救出苗辣儿,第二解除情花蛊毒,第三寻觅还魂草,以备修炼大还魂术,这第一个目的完全是没有的事,第二个目的,呆上十年,未尝不可,南疆灵气氤氲,虽然蛊毒横行,但奇花异草,灵源法源也不少,十年,对于修士漫长的修仙生涯,不过弹指一挥间,再这里呆上十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修士也经常出外历练,游荡几十年都不算什么。

    第三,还魂草就在南疆,但南疆何其广大,寻觅到哪有那么容易?借此机会,还可以寻觅还魂草,至于大还魂术,必须修炼,不过怎么也得人仙五重境界,那简直太遥远了,所以呆上十年,也未尝不可。

    想到此,深施一礼,沉声说道,“贫道愿意娶苗辣儿为妻,不过有三件事,需要事先说明,苗辣儿,你也要认真考虑,

    其一,贫道是鬼王宗弟子,门派对我有恩,寻常琐事,贫道一个内门弟子无足轻重,自不必理会,但门派若如重大事情,或有紧急命令召唤,贫道必然会回门派复命。”

    “这个可以,只需处理完事情,速速回来就是。”

    苗高峰点头说道,修士修仙,门派观念十分严格,这一点,作为一派掌门,自然能够理解。

    “第二点,以十年为限,十年一过,贫道会立刻出去历练,或回门派看看,到时候,可以带上苗辣儿。”

    “这也没有问题,你们境界高了,需要历练,老闷在南疆,也不是办法。”

    “第三点,贫道还有两个妻子。”

    “什么?你还有两个妻子?”苗高峰大怒。

    “不错,贫道还有两个妻子,这一点苗辣儿隐隐知道些,但不详细,此刻贫道一并说出来,第一个妻子,就是姬红泪,苗辣儿在楼兰古墓中看到过,此时,已经被楼兰女王夺舍,占据身体,飞出大荒世界,第二个,就是贫道的大师姐莫颜,如今已死,魂归地府,不过贫道会修炼大还魂术,不惜一切代价为她还魂,复活她,

    贫道对苗辣儿,对姬红泪,莫颜,都是一般心意,之前为了就苗辣儿,贫道会隔千山万水来南疆,如果这两人,一旦有了什么消息,或遇到什么困境,贫道同样会历经千山万水,立刻远离南疆,寻觅两人。

    这要求对于苗辣儿,对于掌门你,可能有些苛刻,毕竟,以苗辣儿的身份地位,寻觅英勇少年太过容易,让她做叶逍第三位妻子,的确有些不公平,但造化弄人,贫道与这两人,均有缘分,绝对不会放弃,掌门不同意,可以说出来,不过叶逍心意已经,就算现在要了贫道的性命,贫道也绝不会后悔。”

    叶逍斩钉截铁的说道,面前浮现出了姬红泪和莫颜的绝世容颜。

    “看不出来,叶郎你表面上一副轻浮浪子模样,却是如此的情深意重,叶郎,辣儿真的没有选错人,愿意做你的第三位妻子。”

    苗辣儿眼里噙着泪花,情不自禁的说道。

    “哼,也罢,你们下去吧。”

    苗高峰一摆手,心说姬红泪被楼兰女王附体,被打出大荒世界,进入域外时空,各大门派集结敢死队追杀,说不定追杀个千百年,那莫颜已死,修炼什么禁忌之术,大还魂术,谈何容易?这个条件,等于没说,所以苗高峰挥手,答应。
………………………………

第140章 南疆好声音大赛

    “叶郎,还有五天,就是南疆好声音大赛了,这是南疆最隆重的活动,最欢喜的节日。”

    苗辣儿拉着叶逍的手,出了大殿,美滋滋的说道,“山歌是南疆人的生命,在大赛上,可以尽情的唱歌,尽情的跳舞,尽情的喝酒,尽情的爱恋,许多阿哥阿妹,都在这大赛上认识,成为终生厮守的伴侣,

    此外,南疆的修士们,可以各显神通,不光斗歌,斗舞,还要斗道术,斗箭术,斗蛊术,前几名的南疆勇士,不光会领取丰厚的奖励,更重要的,会得到众多姑娘的垂青。叶郎,你英俊潇洒,本领高强,一定会会大出风头的。”

    “小阿妹,你都是贫道的女人了,还希望贫道出风头,不怕蹦出几千个南疆女子,争着抢着追求贫道啊?”

    叶逍嘻嘻一笑,对于这个小魔女,叶逍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时觉得这人很可恨,有时又很可爱,不过不管怎么样,对他倒是痴心一片。

    “哎呦也,哎呦也,告诉你,我才不怕哩,相反,你要努力,让她们看一看我的叶郎多么优秀,好声音大赛,是南疆人共同的节日,无论已婚未婚,都可以参加,我的三个姐夫,四姐夫,五姐夫,六姐夫都会参加比斗,大姐夫,二姐夫,三姐夫,由于已经突破人仙境界,可以参加唱歌跳舞,

    但斗法斗蛊斗箭,是不可以的,因为人仙,已经是真传弟子,不会冒然争斗。呵呵,叶郎,你一定要努力,打败三位姐夫,叫我姐姐看一看,还是我的叶郎最好。”

    苗辣儿兴奋不已,忙不迭的介绍。

    “放心吧,贫道既然娶了你,自然会让你脸上有光彩,一定拿几个第一回来,哈哈,人仙以下,贫道不敢说无敌,但能真正胜过贫道的,却也不多。”

    叶逍傲然说道。

    “叶郎不能轻敌,南疆勇士,人才辈出啊,还有,你道术虽精,但歌曲会唱几首呢?而且五音不全,这一项你肯定不行,箭术是南疆世代相传的绝艺,你也难以夺魁,至于蛊术,你能有几只厉害的蛊虫呢?所以,叶郎,只希望你在道术上,为我争光就可以啦。”

    苗辣儿神色有些暗淡,伸出小手,一点点数着。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贫道一旦认真,哼,潜力是非常可怕的,我能无限可能。”叶逍懒洋洋的一笑,说道,

    “神箭蛊贫道见过,的确不错,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蛊毒,贫道也抓了不少,应该能威风一阵,这斗歌么?这样吧,你把南疆的歌典,全部教给贫道,贫道争取五天之内,全部学会。”

    “叶郎,没想到啊没想到,你这么能吹?南疆的歌典,历经数万年的积累,足足有十万首之多,本大小姐号称南疆小歌王,自幼爱唱歌,几乎过目不忘,也不过学会了区区七千首,多了脑子就乱了,据我所知,当年南疆歌仙,刘三姐,也不过会了三万九千首。

    你这叶郎,竟敢说五天全部学会十万首歌?真是疯了。”

    苗辣儿嗤嗤一笑,看叶逍的眼神都有些不对。

    “小阿妹,辣妹子,相信你阿哥吧,贫道能,无限可能,没有不可能,哈哈,等会你给贫道取来就是了。”

    叶逍淡淡一笑,甩了甩头。

    “阿哥,你说什么我都相信,只是这十万首歌,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苗辣儿挽着叶逍的手,小眉头紧紧皱着,左思右想,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苗辣儿的住所,花溪寨,绕着寨的溪水中,繁花点点,缤纷多彩,暗香浮动,美不胜收,是个幽雅精致的住所。

    “这几天,你要好好准备一下,就住在对面那座黄瓦红墙的吊脚楼,那里没有人会打扰你,等一会儿,我会取南疆歌典去。”

    苗辣儿伸出白腻腻的小手,一指山坡处的一件小楼,笑着说道。

    “没问题,多谢小辣妹,哎,人生如梦啊,不久前你我还在南疆拼杀,还给贫道下毒,贫道恨不得杀了你,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你即将成了贫道的妻子,真是难以想象,不过贫道有言在先,贫道身世孤苦,命运多舛,四处漂泊,流浪江海,而且贫道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仇人去杀,还有很多战斗去面对,

    跟着贫道,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注定会浪迹天涯,血雨腥风,刀林剑雨,甚至九死一生,这些,真不忍心让你这个小姑娘,跟着贫道去承受,苗辣儿,我郑重的问你,你可真的愿意?如果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以你的条件,定会寻觅一个如意郎君的。”

    叶逍转过身,目光正对着苗辣儿,认认真真的说道。

    “叶郎,还记得当初在尸海雪原时,我和你说的话么?南疆少女,痴于歌,痴于蛊,痴于情,一旦寻觅到意中人,就会从一而终的,叶郎,你就是我的选择,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和你一起面对,有你在,辣儿什么都不怕。”

    苗辣儿同样认认真真的说道。

    “妥了,贫道的眼光没有错,嘿嘿,跟着贫道,幸福去吧,贫道可是百世童身,用不了多久,恐怕你就成人仙了,哎,那次在地底冰槽中,你半途罢工,可把贫道害惨了。”

    叶逍嘻嘻一笑。

    “你,”

    苗辣儿挥舞着小粉拳,狠狠捶了叶逍几下,“你这个不正经的叶郎,刚说两句,就往邪恶处说,哼,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微风吹来阵阵花香,伴着阵阵年轻人特有的,纯净,开朗,阳光,活力四射笑声,一起悠扬,火红火红的情花瓣漫天飞舞,一片,两片,三片,落在两人的头发上,落在两人的肩膀上,落在两人的心坎上。

    ……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水路九连环,这里的山歌排对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

    高亢,嘹亮,轻扬的声音,响彻整个南疆大寨,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工作,跑了出来,一座座彩色的龙舟飞起,向同一个方向飞去。

    “叶郎,南疆好声音大赛开始了,这节日,也叫女儿会,女儿节,是南疆最隆重的节日啊。”

    苗辣儿蹦了出来,打扮的干干净净,头上戴着美丽的银饰,脖颈上套了一个亮晶晶的银项圈,身穿鲜艳的七色百褶裙,走起路来,银饰叮咚作响。

    “你今天好漂亮噢。”

    叶逍没想到,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魔女,打扮起来,还真不错。

    “那是自然,快走吧,好热闹的。”苗辣儿不由分说,拉叶逍上了黑魇蝙蝠,飞了出去。

    飞了好久,在一处大河畔的河滩中停下,放眼一看,绵延数百里,全是人,人人都喜气洋洋,有说有笑,那些青年男女,更是打扮的一尘不染,姑娘都身穿彩色锦衣,在阳光下显得炫丽多姿,不少姑娘背着小背篓,小背篓里有一些荷包,绣花织锦,药材灵草之物,显然是留给心上人的。

    叶逍觉着很是新鲜,这南疆特有的风情,在鬼王宗是决然看不到的,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四处观看。

    “叶郎你别老盯着人家姑娘看,你的眼睛,色迷迷的,真是不可靠,把人家姑娘都吓跑了。”

    苗辣儿有些不乐意了。

    “贫道那里乱看了?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叶逍连忙解释。

    “叶郎,你看,不少姑娘,背着小背篓,在等待意中人,如果有小伙子上前,两人就搭讪,如果中意,就可到附近的山上攀谈,到山坡树林江水畔对歌,传达情谊,一来二去,幽会传情,就会定下终身。”

    苗辣儿解释道。

    “简单,明快,干净利落,你情我愿,这婚俗习惯,不错不错。”

    叶逍此时也换上了南疆宗特有的服饰,头上包着刺花青丝头帕,青色琵琶襟上衣,衣长过膝,足蹬高粱面白底鞋,乍一看和南疆修士没有什么两样。

    两人边走边逛,遇到几名紫衣护寨勇士,对叶逍怒目而视,显然是之前那十八寨中的,不过此时,都已经知道,叶逍已经成了掌门的女婿,所以都是敢怒不敢言。

    “叮铃铃铃铃铃!”

    几声清脆的铃音响起,南疆好声音大赛,正式响起,沿着江边,以大寨为单位,安营扎寨。

    歌声顺着悠悠河水,开始飘散,或轻扬,或婉转,或嘹亮,曲曲折折,但无一例外,都十分清澈,清澈的如附近的青山,如面前的碧水。

    前两天,都是各大寨之间的初赛,青年男女,在这两天,可以尽情唱歌,拉歌,在江水畔,在树林中,在山谷里,对唱对歌。

    两天后,各大寨推举出优秀歌者,参加决赛,决赛为期两天,叶逍和苗辣儿作为总部的人,享有直接进入决赛的特权。

    第五天,斗道术大赛,

    第六天,斗蛊大赛,

    第七天,斗箭大赛,

    南疆好声音,也就是女儿会,历时七天七夜,绝大多数南疆青年都会参加,和鬼王宗的比武大会类似,只是参与的更广泛,是南疆最重要的节日,不少青年男女,都是在这里相识相知相恋。

    面前那条清澈蜿蜒的江水,名字就叫相思江,两岸郁郁青青,连绵起伏的山峦,似对对恋人在偎依倾诉,名字就叫情人山。

    “叶郎,你到底学会了多少歌啊?万一别人唱,你对不出来,可就比下去了。”苗辣儿关切的问道。

    “嘿嘿嘿,山人自有妙计。”

    叶逍诡异的一笑。

    “你可真行,到时候,可别让我丢人噢。”

    苗辣儿无奈,苦笑了摇了摇头。
………………………………

第141章 南疆十碗八扣

    两人沿着滔滔江水,踩着松软的河滩,慢慢行走。

    大寨绵延开去,人头攒动,歌声此起彼伏,此时,一排排巨大的锅灶燃起,轻烟袅袅,不多时,美酒佳肴开始盛上来。

    南疆奇花异草,珍奇动物鱼鸟数不胜数,独特的美食闻名大荒,河岸畔的空地上,百丈长桌一字排开。

    最先上桌的十大盘,每一盘,都有磨盘那么大,里面菜肴足有几百斤,十大盘分别是,

    清蒸鲜鱼肚,熊掌焖豆腐。

    红烧麂子肉,五香烧烤猪。

    醉虾加香醋,蒸鸡不见骨。

    娃娃鱼足有四尺五,一块年肉百斤足。

    护心油来把包子筑,清蒸鸽蛋外面生来里面熟。

    色香味意形,一应俱全,香气飘荡在整个相思江畔,令人垂涎欲滴。

    之前在合欢宗蜜桃峰,虽然女人多,但这些女人每日醉心于修炼媚功,至于做饭做菜的,都由男人料理,吃饭也没有那么讲究,加上叶逍一直隐忍,所以合欢宗十年,除了什么水蜜桃,鸭梨,香蕉,樱桃等水果管够外,也没吃到多少好吃的,

    到了鬼王宗,鬼气森森,阴风阵阵,连豆腐都算得上美食了,可口的饭菜更是没有多少,偶尔去总部开的小酒馆打打牙祭,费用贵的吓人,一盘鱼香肉丝,八百五十聚灵丹,还透着一股鬼肉味道。

    外出历练,漂泊江海,风餐露宿,那里能吃上几顿安心饭?更别说如此可口的美食了。

    “哈哈哈,贫道喜欢,这号称千蛊万毒的南疆魔宗,倒是一个美食大派,贫道喜欢喜欢。”

    叶逍乐的嘴都合不拢了,法力化出小手,右手挥舞着刀叉,不断将醉虾鸽蛋五香猪,送到口中,左手则将一碗碗美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女儿会的风俗,随着吃随着喝,随着唱,可以去各大寨营里串门,随便吃,随便喝,可以和任意一个美貌的姑娘搭讪,只不过姑娘理不理你,就不得而知了。

    “蛮酒酿成扑鼻香,竹竿一吸胜壶觞;过桥猪肉莲花碗,美女开坛劝客尝。这南疆风情,热情质朴,果然别有一番风味。谁能想到,贫道成了南疆的女婿。”

    叶逍对和姑娘搭讪,不怎么感兴趣,但此时眼里,却绽放着喜悦的光芒,一想到今后十年,有这等的好酒好肉,真是如同掉进了人间仙境一般。

    “哎呦也,哎呦也,慢一点,别噎着,嘻嘻,这只是开胃小菜,更好的还在后头,叶郎,你的样子好馋啊,不过辣儿喜欢,辣儿也会烧菜,只要叶郎喜欢,辣儿天天为你烧菜吃。”

    苗辣儿眼神看着叶逍,吃吃笑道。

    “什么,这只是开胃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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