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唐阴阳司-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在这一天,一朝终于来到了他做梦都想来的地方,「阴阳省部寮」。

    「阴阳省部寮」是「阴阳省」的办事处,全国所有顶尖的阴阳官都聚集在此,为国效力。

    虽说来了长安也有些时日了,但一直也没到这儿看过。这次,一朝满怀热血,也许他的仕途将从此开始。

    离「阴阳省大会」召开还有几天,部寮的新生处都已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全国各地优秀的阴阳道士,都陆续赶到长安,来部寮处报到。看到部寮内的其他人,都结交起了新伙伴,三五成群,议论纷纷的,一朝这位新来的,就显得格外形单影只了。

    “请问,你是今年来参加大会的吗?”

    一位穿着朴素纯白阴阳官服的年轻男子问到一朝。

    “是的,敢问阁下是?”

    “哦!我是这负责带领新人去报到的。”

    “那你就是师兄咯?”

    “你都还没通过选拔,还不是我师弟咧!不过啊,我还是希望能成为你师兄的!快随我来吧,我带你去报到!”

    一朝跟着这位年轻的阴阳官,穿过拥挤的人群,要到报到处去填写资料。

    在路上,一朝问到:“师兄,今年怎么这么多人啊?”

    年轻的阴阳官笑了笑,“你这小子,说得好像你往年来过这一样!不过确实,每届的新人都比往年的要多很多!”

    “那,这大会的阴阳官选拔都是怎样的?”

    “这可不好说!每届的选拔考验都不一样,要看「神道」大人如何出题了。”

    “这样啊……”

    “哈哈,你也不必太过于担心,我可听说了,今年的选拔会放宽,好像是阴阳官的官职有所扩增,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那可太好了!”

    几句话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新人报到处,新人处的官员让一朝填写资料,什么姓名、年龄、户籍的。

    这儿的官员看到一朝在纸上写的信息,问到:“你就是马一朝?”

    “正是在下!敢问大人认得我?”

    “不是!郡主派人交代过,如果马公子来了,一定要我们好生照顾公子!”

    “清阳?”

    这官人一听一朝直讳郡主的名字,心想一朝和郡主的关系肯定不一般,表情更加温和,“正是清阳郡主!”

    旁人听到了一朝他们的对话,都开始指指点点了。就连刚刚带一朝的那位年轻人也对一朝刮目相看,说话态度也变得极其恭维,“原来你是郡主的朋友啊!失敬失敬!”

    一朝反而不自在起来,这还没入学呢,清阳就开了个“后门”给他。

    “其实我和郡主也不是很熟!就萍水相逢罢了,你们也别太在意!”

    “下官明白!下官明白!公子你的资料都填好了,你随这位师兄前去宿舍休息吧!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就在那暂时住下吧!”

    一朝看到旁人的眼神,更加不自在了,想着赶紧离开这。

    “就是这儿了!天字号宿舍。师弟你赶紧收拾一下,早些歇息吧,有事就叫我!”

    “我这不还没通过选拔嘛?还不是你师弟呢!”

    “欸!师弟此言差矣!就凭你和郡主这关系,要随便混个官职,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你是我师弟,也就是早晚的事!”

    一朝也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了。

    “那师弟就赶紧收拾收拾吧,我先走啦!”

    那人走后,一朝也就进了宿舍的门。

    全部来部寮的新人都会入住宿舍,一来方便通知,二来可以事先熟悉部寮的内部情况。

    一朝所入住的宿舍,是天字号宿舍,也就是最好的宿舍。

    天字号楼总共有十八幢,这不仅宽敞明亮,家具齐备,就连屋外的庭院也被布置得精巧别致,纵有一番“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的风味。

    这也就达官贵人和名门望族的孩子才能住得上的地方。

    天字号都是四人间,屋内虽然大,房间也是隔开的,但一朝从进门的那一刻起,就觉得格格不入。

    这屋明显就是富丽堂皇之家,家具和饰物什么的都是上等优品,就连摆设用的植物也是名贵的花草,和之前住过的林府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朝入住得晚,屋内也就剩下一间房间,另外的三人已出去,一朝只好先收拾收拾自己的房间,也准备好好休息一下。

    收拾好了行李,一朝把木碗和木剑放在了桌子上,他看了一眼木碗里的枝芽,都有几寸高了,也长出了两半新叶,心里倍感安慰,然后倒头在床,酣酣大睡起来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住这屋的另三人也回了来,一朝被他们欢快的打闹声吵醒,出了房门瞧去。

    “哟呵!咱们的新宿友也到了!”

    说话的这人看着一朝穿着朴素,身上也没佩戴什么昂贵的饰品,又看到一朝没关门的房间里也就只有几件破旧的衣裳和物品,觉得一朝是个穷鬼,没钱没势。

    “你是不是走错房间了?我看你也不像是个高官子弟,家财万贯的人,这里可是你住不起的地儿!”

    还没等一朝开口介绍自己,就被那人无礼的打断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说你是穷鬼,和我们住在一起,你不够资格!”

    一朝原本就心里不自在,加上这人的冷嘲热讽,他也憋不住了气,可又想到自己刚到此处,不能生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本来就住的不自在,干脆搬出去算了。

    于是乎,一朝强忍着怒气,收拾起了行李,背上木剑,捧着木碗,出了门去。

    看着一朝要搬了出去,那人更加嚣张,一朝临出门还被他羞辱了一番,“看看,他都带了些什么破玩意儿?破木剑木碗的,真晦气!”

    这回,一朝可憋不住火往外喷了!

    前脚迈出还没等右脚迈,一朝转身即是一脚踹去。

    那人根本没想到一朝敢动起手来,结结实实挨了这一脚,“哎呦喂!疼死我了……”

    另外两人扶起被踹倒在地的那人,三人想联起手来教训一朝。

    好在带一朝来的那位师兄听见动静赶了过来劝架,这才没打起来。

    “你们这是干嘛?”

    一朝没有说话,倒是被踹的那人恶人先告状,说是一朝动手打人了。

    师兄见到双方都是自己不能惹的人,也不敢训斥谁,看着一朝收拾好了东西要搬走,就三两句劝语,带着一朝离了去。

    在离开的路上,师兄问到一朝:“你怎么惹上他们了?”

    “怎么?他们不能惹?”

    一朝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他最看不起那些以貌取人的人了,更何况是看不起穷人!

    “被你踹的那人,来势可不小!你可知杨国忠杨大人?”

    “杨大人?当朝宰相杨国忠?”

    “正是!那人就是杨大人的小儿子,杨鉴!”

    “他是宰相之子又如何?瞧不起人就活该被打!”

    “他可是那么容易就放过你的!我现在带你入住地字号宿舍,等到了之后,你可别说认识我,我可不想和你扯上什么关系,惹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一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师兄居然也是个攀富亲贵,胆小怕事的人。这才刚到部寮,就留下了诸多的坏印象,这儿的人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太势利了。

    果然,那位师兄只是把一朝带到地字号宿舍门口,连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一朝也不稀罕和他道谢。

    这地字号楼呢,眼瞧上去就十分普通,楼与楼之间也挨得很近,外漆也不是什么堂皇之色,反倒是与院子两侧的老树相衬甚好,一派淳朴和谐。

    一朝才刚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还没进屋呢,一朝就闻到了一阵很浓的菜香味,这可好了!一朝可是一天都没吃过东西了,一闻见这味,肚子直敲起鼓来。

    一朝听见屋内有人,他敲了敲门。

    屋内的人回到:“谁啊?推门进!”

    一朝闻声推开门。

    屋内的三人一手正端着碗,一手还夹着锅里的菜,看着有人进来,一同看向了门外。

    原来他们在煮着肉煲吃啊!难怪这么香!

    看见一朝背着行囊,其中一人还咬着骨头上的肉呢,问到一朝:“你是这新来的吗?”

    一朝吸回了口水,点了点头回到。

    “来来来!赶紧坐下来一起吃,我们也才刚刚开始!”

    那三人都放下筷子,一个过来帮一朝把行囊拿去房间,一个去别桌取菜,一个去拿多一副碗筷,都没说一句话。

    他们把一朝拉到坐位上,一个劲招呼“来!赶紧动筷,趁热吃!”

    一朝早就被这肉煲勾住了魂,准备大口大口啃起肉来,可是不曾想这锅里的肉太烫,一朝一时心急烫到了嘴,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没事没事!慢些吃!菜准管够!哈哈哈哈……”

    一锅满满的肉煲,被这四人吃得是干干净净,杯盘狼藉。

    “怎么样新来的?我这家乡的肉煲如何?”

    一朝还在打着饱嗝呢,“确实好吃!我叫马一朝,一时嘴贪,还未请教各位大名!”

    “陈起光。”

    “吴奇峰。”

    “魏灵。”

    “我叫马一朝。”
………………………………

盗墓贼篇·第十一章 地字号宿舍

    起光:“一朝兄弟,你的房间在那,我住你对面。”

    “好。”

    “敢问一朝兄弟是哪里人士?听口音不像是长安本地的。”

    “在下来自岭南之地,南海广州人!听起光兄的口音像是南方人。”

    “一朝兄果然耳慧,一听便晓得我是南方人,我也是岭南人!”

    人生得意有四: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雨露,还有他乡遇故知。

    “居然能在这相遇,我们也是够有缘分的了!奇峰兄和魏灵兄,你们是何许人也?”

    这位身穿兽皮大衣,体格健壮的就是魏灵,他说,他来自极北之地,从小在一个小村庄里长大,村子里的人都是已狩猎为生。魏灵告诉大家,其实他早在两年前就从家乡出发,因为走错好几次路,所以今年才到的长安。

    起光摸了摸魏灵身上的肌肉,果然是个练家子,结实得很。

    “嗯——,确实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粗人!”

    哈哈哈哈。

    众人一阵笑语,魏灵不知笑因何起,看到大家笑,还以为奇峰在夸赞他。

    “我叫吴奇峰,是洛阳人。”

    奇峰生得白净,身材纤弱,有几分女子的气质,说话也精明,不多字。他和魏灵相坐着,一相比起来,犹如白云对黑土,对比鲜明极了!

    起光善言,有很能调解气氛,他建议大家,既已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大家都不必称兄道弟的,显得太客气了,直接叫名字更亲切些。

    “对了一朝,明天开始我们三个要一起特训,你要一起来吗?”

    “真的吗?太好了,我正愁这几天学的东西有没有用呢!加我一个!”

    “那好!今晚先歇息吧,明早我们叫你!”

    大家收拾好饭后残局,都各自回了房间。

    一朝见到自己的宿友,都是些好相处的人,与之前在天字号遇到的那些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对「部寮」的印象也好了几分。

    这天字号的风景再美,也不及地字号的人一分!

    天悬明月,月色真美!

    一朝望着到月亮,想起了哥哥交代过的事情,每天要让「混沌」晒到日月光华。

    这么美的月光,可别浪了费!

    这「混沌」之花,一遇到月光,就张开了花瓣。就在花蕊的地方,有团黑呼呼的东西,一朝凑近了一看。

    花蕊中心居然燃起了黑火。

    这花平日里都紧缩着花瓣,即使在晒日光时也会开花,但是由于光线的缘故,白日里很难能看到这团细小半透明的黑色火焰。

    这黑火就像蜡烛的火焰一样闪烁着,吸引了一只飞蛾飞了过来,直扑火心,却没有被烧到半分身体。

    一朝也好奇,难道这不是火?还是,是其他什么?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朝的手指就自然而然地伸了过去,指尖碰了一下那团黑火。

    说来也怪,这团东西虽然长得像火,触碰起来却没有任何灼热感,更感觉像气,像雾,没有温度。

    一朝把手指抽离出来,那团黑火就了拔了丝一样牵连起来,手指拉多长,粘丝就能连多长,越变越细,最后细到都不知从何处断掉,断丝“啵”的一下,又跑回了花蕊之上。

    这花似有灵性,或许是跟一朝呆久了,一朝头朝何处,火焰就朝向何处。

    “一朝,你在做什么?怎么叫你都没反应?”

    起光从背后拍了一下一朝的肩膀,一朝这才知道有人叫他。

    “刚刚敲你的房门,半天都不见你出声,我就进来了,没吓到你吧?”

    一朝都不知道起光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他问起光找他有什么事。

    “天气冷了,给你加床被子。这是我们今天下午出去买的,怕你夜里冷着,特地给你拿来一床!那我就放在你床上了。”

    “那我盖了你的,你盖什么?”

    “你别担心了,我可买多了一床!这不,我们这四个人住,我们不可能只买三床吧?”

    “那就谢谢啦!”

    “你刚刚在看什么呀?这么入神!叫你名字半天都不见你有反应。”

    一朝捧起桌上的花,拿到了起光的面前,“这个”!

    “这花长的好奇怪啊!怎么还有一团黑呼呼的东西在上面?”

    说着说着,起光也用手指去碰那花蕊上的火,“我去!”

    起光像是真的被火烫到一样,手指马上就弹开了。

    看到起光反应这么大,一朝还以为他在跟自己开玩笑,问到:“你怎么了?”

    起光边说边吹凉自己的手指,“这东西是火啊?”

    “这东西看起来像火,不过不烫人,不信你看!”

    一朝又用手指去摸那团火,就像没事了一样,一点异样也没有。

    起光也以为一朝在逗他,照着一朝的样子,再次去碰了那东西,但还是像刚刚那样,一碰到那火,手指就马上弹了开来。

    “这分明就是火嘛!”

    奇峰和魏灵也没睡下,在房外听到起光的叫声,也走了进来。

    “你们怎么啦?”

    “你们来得正好!过来看看!”

    一朝让他俩过来,也试着去碰触这花上的黑火。

    事实证明,只有一朝感受不到,这团黑火的炽热。

    “为什么只有一朝你感觉不到烫呢?难道你和我们不一样,还是?”

    起光说出了他们三人心里的疑问。

    一朝也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他把他和这「混沌之花」的故事,讲述给众人听。

    一个多月前,一朝利用「见鬼眼」的能力,破了「混沌大王」,之后又在哥哥一夕的帮助下,极其五行之物的力量,暂时复活了「混沌」,也就是现在花的模样……

    故事说了大概,大家也都基本了解了这事的由来。

    “没想到一朝你还能有这样的奇遇啊?”

    四人围在四个角,趴到桌子上,两眼八目,轱辘乱转打量着眼前的这盆花。

    “欸——!等等……”

    起光好像发现了什么,此语一出惊到了众人。

    别看魏灵是四人里最强壮的人,要论胆小,他却是第一,“你怎么一惊一乍的?吓死人了!”

    “一朝,你起来走走看看!”

    一朝按照起光的指示,在屋内左右走动。

    “你们看!”

    起光指着花,要大家看过去。

    这花,也跟着一朝,一左一右摆动,像是在盯着一朝。

    “果不其然!这花只认一朝!”

    “起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屋内有四个人,可为什么这花的面相却始终对着一朝,而且花中之火也烧不到一朝!这说明了什么?这就说明了,一朝和这花之间,必定有着某种我们不知道的特殊的联系!”

    “什么特殊的联系?”

    三人异口同声问到。

    “嗯……就是特殊的联系呀!”

    切——

    原本还以为起光会有什么高见呢,谁知道他也只是猜了个大概。

    “起光说的没错!这花必然与我有着某种联系,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一朝这话也等于没说,因为这事谁都看得出来。

    “好了好了,与其在这里赏花,还不如早点睡觉去吧!我早就困了……啊——”,魏灵打着哈欠说着。

    “散了散了,回去休息,明早早起特训!”

    起光推搡这奇峰和魏灵,和一朝互道晚安后就都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朝也没多想什么,把花放回了月光之下,就爬上了床睡去了。

    这晚,一朝又做了一个怪梦。

    不知从何时起,一朝就时常做到怪梦。这次的梦里,他被困在了茧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过去了,当一束光照到茧的时候,一朝感觉到了一股暖流,正是从光芒中来的。这股暖流不断聚集,最后转化为一个强劲的力量,破茧而出,梦醒。

    一觉醒来,一朝并不记得自己梦到了什么,他下意识的首先去看了花一眼。

    这时的「混沌之花」,昨夜的那团黑焰已经变成了一团柔软的黑茧,就连养花用的养料——「赤足金粉、香炉灰烬、高山岭土」已经被吸收得差不多,都发黑发硬了。

    一朝赶忙从包袱里拿出「百花夜露」,浇上了几滴,这也是最后几滴了。

    从「混沌」被“种”下的那时算起,已经有三天的日子了。经过一朝的悉心照料,每天吸收日光月华,在加上一夕曾经偷偷地给花输送过他大半的「阴阳道力」,现在的「混沌」已经长成了有半截人高的植株了。

    “一朝,你醒了吗?”

    起光在门外轻轻地敲了几下门。

    “哦!来咯来咯!”

    起光,奇峰和魏灵早已穿好着装,备好装备,在门外等候一朝了。

    见一朝起得晚,动作又迟慢,三人等得有些不耐烦。于是,他们决定先去食堂吃早点,等一朝弄好后再过去与他们汇合。

    一朝洗漱完毕,也装备好了自己,就按照计划,去了食堂。

    在去的路上,一朝居然遇上了昨日与其发生冲突的杨鉴。

    杨鉴也看到了一朝要迎面走来,他对着左右同伴,放高了语调,“真晦气!一大早见到一些恶心的东西!”

    一朝没有理会他,因为一朝不屑去跟这种人计较,可是杨鉴哪是容易放过他人的人啊,他还以为是一朝怕了,气焰变得更加嚣张,他紧跟着一朝不肯放,在后面想来偷袭。
………………………………

盗墓贼篇·第十二章 怒怼官二代

    好在那时的阳光正好把杨鉴的影子投到了一朝的面前,这就叫“老天帮忙”,一朝看到那影子正朝着自己飞驰而来,就着影子的长短估摸着时间,“一,二,三”,三声一落,一朝顺势一躲,杨鉴这家伙对着空气猛踢了一脚,由于太过于用劲,他的大腿成一字马卡在了地上,接着,就是一阵惨叫……

    啊——

    听得出来,他很痛!这是男人特有的痛。

    这叫声也惹来了不少围观的人,其中就有起光他们。

    起光嘴里还叼着半块没吃完的大饼,把刚刚打包好的一份早点递给了一朝。

    “喂,一朝,这家伙在表演什么杂耍?表情这么到位!”

    “这人先前对我狗眼看人低,现在还想在背后阴我,好在我机灵,躲了过去。”

    魏灵:“这叫什么,什么鸡不吃米?”

    起光:“你说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吧?”

    魏灵:“对对对!就是鸡吃米!”

    一朝,起光,奇峰三人汗颜……

    杨鉴看到在场的众人都在笑话自己,他让人扶起之后,对着众人喝到:“我看你们谁敢笑?你们可知我爹是谁?昂?我看谁再敢笑一下?”

    其实大家都知道他是当朝宰相杨国忠的儿子,像这种靠着自己老爹仗势欺人的人,大家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起光算是个圆滑的人,刚刚那几句嘲讽的话,想必是已经有所激怒了杨鉴,现在收敛一些反倒是一件好事,毕竟自己也是初来乍到,少惹一些事。

    奇峰的性格和他的面相一样,显得柔软和安静了几分,平时就很少话讲,只会跟在朋友的尾巴后面,别人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不过唯一值得肯定的就是,他结交的朋友,都是一些值得信赖和可靠的人。

    魏灵倒真是个大粗汉,脑子有时候是真的转不过弯。因为从小呆在山村里,童年也是和父辈们进山打猎度过的,没念过书。不过,重情义是他身上最明显的特点,他可以为了好兄弟,真的插自己两刀!

    回头说说一朝,他从小就知道世间的大是大非,心里可以想着做坏事,但实际里却能把控住自己,因为他娘从小就教过他,为人处事做到两条就好,不伤害别人,保护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