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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阴阳司-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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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有“大禹治水”的故事。
第二次燃起的大火,乃「地火」,是地狱灵兽「燎」暴怒之下的火焰,「地火」虽然只燃烧了三天三夜,但其灭世之能力较「天火」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地火」火烧神州之时,不知来自何方的一位英雄,利用「圣君大禹」所封印的「藏书」吐息之力,将「地火」扑灭。
“那……”
一朝在一旁看着七夜,他没有说一句话,心里的那份愧疚,又多了许多许多!
七夜带着其余活着的小妖们,许诺它们不会再去害人了,清阳也答应此事到此为止,就放它们与黑山离开了此地。
一朝拉着七夜的手臂,对着她说了一句“对不起”,七夜没有理会他,只是甩开他的手,与小妖们一同离去了。
清阳来到一朝的身边,拍了拍他,“走吧!”
鬼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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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导引 梁祝化蝶篇 第001…020章
碧草青青花盛开 彩蝶双双久徘徊
千古传颂生生爱 山伯永恋祝英台
同窗共读整三载 促膝并肩两无猜
十八相送情切切 谁知一别在楼台
楼台一别恨如海 泪染双翅化蝶彩
历尽磨难真情在 天长地久不分开 ——
出自歌曲《化蝶》
本篇以《梁祝》为原本,经小弟的胡编乱造,已经面目全非,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主题:爱情里,需门当户对?!
人生有爱,方显精彩!
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逃避不开的话题,无论古今,还是中外。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凄美悲壮。我佩服山伯为爱而死的勇气,也为英台敢与爱人共赴黄泉而感动。导致悲剧的原因,真的是门不当户不对吗?我表示怀疑!他们的故事里,山伯是个穷书生,自然斗不过家世显赫的马文才,但最后英台的选择,是不是在告诉我们,爱情里没有对错问题,只有选择问题?
谁人不想拥有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读过徐志摩的诗集,也读过周总理写给妻子的情书,爱情虽美,但不简单,爱得死去活来,痛苦不堪,若能风雨同舟,便可白头偕老。
情窦初开的我那时15岁,情愫暗生喜欢上同班的一位女生,情不自禁而又情非得已,情深意至一直暗恋她到初中毕业,情愿奈何只能是我这一厢。
不知道是谁,把每个月的14号都定成了某某情人节,我原本一年吃两次的狗粮,变成了一个月吃一次。每每看到朋友圈秀出的恩爱,我总是羡慕不来,但也看到过太多人与人的分分合合。其中部分分手的原因都是门不当户不对,没有共同语言。其实细想,也并非无道理可言,家境悬殊带来的后遗症的确击垮了很多人,说句惭愧话,我虽为单身汉,但却多为朋友分手后的安慰者,我并不是把爱情看得风淡云轻,而是我一直保留着对爱情最美好的憧憬,我认为一场正常恋爱最后的结束,是不应该有对错者,毕竟参与的人都曾怀揣着激情与愿为对方付出的决心吧。
小弟实在不敢对爱情妄下评论,以上都是我胡说八道的,有不同见解的各位,请全当没看到吧,嘻嘻。
(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我能遇到她,我会拿出手机,在纵横里搜索我的小说,让她给我点个收藏!哈哈哈哈)
看点:本篇中将会交代大时代背景,讲述主角马一朝的身世,说明本作之眼“见鬼眼”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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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9章 草狸鼠
两年前,蜘蛛精这次重生,在泰山君府进行了一次屠杀。李寺也在两年前辞去了朝廷的阴阳官职位,前往泰山支援,但赶到的时候,君府弟子已经死伤大半。
“我们李家应劫的后人,全是些手无还手之力的凡人,若不是在泰山君府的庇护下,早被杀光了。我李寺有见鬼眼,又在长安习得高超的阴阳道术,这次我应当肩负起责任,阻止蜘蛛精为祸人间。”
李寺与蜘蛛精有过正面交锋,几招之间彼此知道对方不是三下五除二就能打倒的,苦战数个时辰双方都大伤了元气,此时加上有泰山君府生还弟子的帮助,李寺这方才微微处于上风,蜘蛛精眼看形势对自己有所不利,便趁着个空档逃出了泰山,李寺见君府伤员众多,加上自己受了伤,也就没追杀上去。
“老李,那后来呢?”
“待我恢复过来之后,就四处搜寻蜘蛛精的下落,打打停停,我愣是没有机会将这妖孽彻底铲除。半年之前,它一路南下,所到之处人畜不安,我赶到的时候,好几条无辜的人命都断送在它的手上,想必这厮已经逃到了这里。”
“这好办,有你师兄我在这为你坐镇,我敢担保它这次的岭南行是趟单程票,你现在有它的行踪吗?”
“这厮十分狡猾,一路上都把妖气掩盖得很好,有时候还会故意把我引到别路,不过我敢确定它就在附近,所以到时,还有望师兄……嗯?!你什么时候成我师兄了?明明我才是你师兄!”
张山掩着嘴,略带几分嘲讽的语气说道:“区区一只蜘蛛精,你追杀了两年都没把它消灭,你也好意思称己兄道我弟?”
“哼,一事归一事,按入职时间早晚排序,我才是师兄……”
“哟呵,论这个我官阶还大你那么一点呢,上级是师兄,下级是师弟……”
这两位年过半百的老头,吵起架来就跟两个乳臭未干的孩子一样。一朝从未见过张老头子像此刻这样开怀,往日那些严苛与刻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真像小时候,我和哥哥们为了挣谁是“大哥”的情形呀!
一朝想起了童年的过往,也想念起父母与兄长们,杵在那儿一动不动着。
“喂~你发呆在看什么呢?”
马文才在一朝的眼前晃了晃手掌,示意他赶紧把准备好了的酒菜端过去。
从旧王府归来后,林辰一直想找个机会,请诸位吃饭,好还大家一个人情。
大家都很赏脸,答应了林辰的这个饭局,清阳不便出宫,也就只好心领了这餐答谢饭。
席间,林辰举杯,“诸位,先前小弟得于诸位的帮忙,才能寻回我心爱之物,在此,小弟先敬各位一杯!”
林辰喝完酒,把酒杯倒过来,表示自己已经先干为敬。
“林辰兄弟你客气了,朋友间就应该相互帮忙的。”
“起光他说的对,你是一朝的朋友,就是我魏灵的朋友,我也敬你一杯。”
“我也敬你一杯。”
“多谢魏兄弟和吴兄弟,干!”
一朝摇了摇酒盅,感觉里面的酒都快见底了,“你们一个两个这么客气干什么?菜都还没上,酒都让你们喝饱了。”
“哈哈哈……”
林辰特地挑了这家生意很好的饭店,今天来吃饭的客人也很多,连包厢都被预先订了个精光,林辰也只好委屈大家在大厅里就餐。
等了许久,都不见店小二端菜上来,林辰有些着急,怕怠慢了大家,于是就催促到小二让厨房快点上菜。
店小二跑得有些猴急,在经过一位光头客人身边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了他家狗的尾巴。
那只大狗尾巴都被踩扁了,疼得一直在乱吠,一时间吸引住在座所有人的目光。
狗的主人看上去凶神恶煞,不像是什么善类,他身上的伤疤随处可见,头皮被铁镶补了半边。他看到自家的狗让人给踩了尾巴,故意松开系在桌角的狗绳,让它去咬店小二。
小二被狗扑倒,死死咬住了大腿,鲜血从那犬口之中缓缓流出,他在地上滚爬着,怎么也挣脱不开,只好哀声叫唤救命。
饭店掌柜闻声赶来救人,卑躬在那恶霸身前:“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啊!我这下人笨手笨手,冒犯了大爷,还请大爷饶他一命吧!”
这恶霸抖着腿,一口肉一口酒的,半天才说话,“又不是我咬着他不放的,你也别求我,他得罪了谁你就去求谁,看它肯不肯饶过他。”
掌柜见这狗凶恶无比,害怕自己如果上去会被咬到,不怕靠近半步,无奈只好眼睁睁看着。
“大爷,我们都是些粗人,还望大爷您大人有大量,饶了他这一回吧,他都快不行。我看这样吧,您的这餐饭钱就免了,您只管吃好喝好,您看?”
恶霸没有理会。
“再给您加十两银子?”
恶霸还是没有理会。
“二十两?”
“五十两!”
“五十?这、这也太多了吧?”
“救命啊……”眼看着这店小二就快昏过去了,掌柜心一横,“好!五十两就五十两!我这就去拿,您也好让您这家犬松了口了!”
“旺财,过来!”
狗听到恶霸的叫唤,松开了口,回头趴在恶霸脚边,伸着舌头“哈哈”,露出一脸乖巧的面容。
这真是一条听话的好狗啊!
“哈哈哈哈,来,赏你块肉吃,这比人肉好吃多了。”
肉块一掉在丢到地上,那狗吧唧吧唧吃了起来。
掌柜让其他下人把受伤的小二抬去看大夫,自己到了库房取了银子,交到了那恶霸的手中。
店里缺了人手,掌柜只好帮忙先给客人上菜。
当来到林辰这桌时,林辰问到,“掌柜的,那人是什么来头,敢如此欺人太甚?”
掌柜没敢回答,先是转头看了一眼那恶霸,发现他没有看这边,便回过头来小小声告诉林辰:“这厮是这片地痞流氓的头头,瞧见他头顶那条长长的刀疤没有?据说那是以前被仇家砍的,头皮都掉了一半,后来找了铁匠用铁给补了上去。现在大家都叫他铁头强。平日里他也就是干干欺负弱小的勾当,不是什么好人啊。”
“敢在天子脚下犯事,他不怕的吗?”
“哎呦喂,这厮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呀。这人啊,不怕蠢,不怕笨,就怕遇上不要命的,所以他才敢在这横行霸道,没人敢惹。”
“我可不信,我倒想去会一会这厮!”
一朝此言一出,大家都转脸过去看着他,起光在一旁劝到:“强龙不斗地头蛇,我看咱们还是别去招惹他了吧,安安静静把饭吃了,赶紧走。”
隔壁桌突然插进话来,“是啊!我看你们就安静吃饭,可别再说什么大话逗我笑了。”
说话的这人,一朝他们也认识,就是同身为阴阳准官的陆离,就这么巧,他来到这家饭店吃饭,看到了刚刚恶霸欺人那一幕。
“你说谁说大话了?”
“谁说大话了我就说谁。”
“好,那我们打个赌,输了的人要答应赢了的人的一个要求,你敢吗?”
“好!怎么赌?”
“我待会儿会过去,对着那铁头强破口大骂,有多难听就骂多难听,而他呢,还会拍手大笑。你就赌我能不能办到吧!”
掌柜听到一朝这番“胡话”,连声劝到:“客官万万不可,万万不可啊!你这、你这可是要在老虎头上拔毛啊,千万别惹了这祸上身。”
一朝拍了拍胸膛,他告诉掌柜的,这事包在他身上,出了什么事由他一人承担,不会连累其他人。
陆离坐到了一朝这一桌,“好啊,我就和你赌,我倒要看看你有何本事。”
一朝站起身来,心有成竹,他让众人可别眨了眼,错过了好戏。
他走到铁头强的身边,指着桌子底下的那条狗,喊到“孙子(zei),你爷爷在此”。
铁头强一听,还以为是在骂他,叫嚣到:“他奶奶的,你骂谁孙子?”
一朝指着狗,“大哥别误会,我是在叫我家狗,它叫孙子。”
“你说这是你的狗?”
“就是这孙子。”
一朝话指桌下这狗,嘴却对着眼前的铁头强放着话。
“放你的屁,这狗我从小养到大,怎么就成你家的了?”
“这就是我家的狗呀,无论它被谁抱着,只要我叫它的名字,它就一定会应我,跑到我这来。你要是不信,我可以试给你看。”
“哈哈哈,那好,你就尽管叫唤,我看它会不会应你。”
说着,铁头强就抱起狗,让它的脸对着一朝。
于是,有了视角上的“掩护”,一朝开始了他的表演。
“孙子,你爷爷在此,喂,快叫爷爷。你这孙子,吃里扒外,翻脸不认你亲爷爷啦?你看看你,狗改不了吃屎……”
一通乱骂之后,这狗脾性随它主人一样都很目中无人,一朝怎么叫它也不搭话,连正眼也没瞧过他。
………………………………
重逢
马一朝的老家距离他修行的地方百里不到,也就三两日脚程便可返家。一朝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名叫前山的小镇,顾名思义,这座镇子就坐落在山之前,具体来说应该是五座山前。
这几座山虽没有泰山那般雄伟,也无黄山一半秀丽,但却有些名堂可言。五山横列于小镇北面,有名曰“五马下鞍”,因山形都酷似马鞍而得此名。若要从外地赶往前山镇,就必须跨山而行,远处望山而去会觉得平淡无奇,但越接近就越能感受到山的魅力。这五座山的布列就人掌的五指整齐,可却不比五指长度的参差,五山皆是等高的。山青而深,深又而静,无悬崖无峭壁,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很容易征服,没有杀伤力。
见到“五马下鞍”,也就意味着马上就要到家了,一朝这一离乡就是好几个年头,可旧时走过的路还是清晰地刻在脑子里,这几座山是他儿时跟伙伴们常去玩耍的地方,一草一木都和他离乡那天的一样,似乎没有改变过,这儿的野果子,那儿河里的螃蟹,还有树上的偷偷望着他的小树鼠……一切都那么熟悉,就连那时和伙伴们打闹的欢声笑语,还依旧在耳边回荡。虽然常来山里玩,但奇怪的是每座山的深处他们却一次也不敢踏进去一步,因为镇里的大人告诉他们,深山之中藏着某种邪恶的妖怪,会把前来玩耍的小孩抓走,然后把他们的肚脐眼给吃掉。
一朝现在想起这个传言,感觉有点想笑,他觉得这可能是大人们害怕小孩子在深山里贪玩迷了路,想出来吓唬他们的玩笑罢了。还没等一朝回味完他的童年,突然在路边草丛间传来了一阵动静,动静很大,像是什么野兽经过,但动静不止,而又变得有节奏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那儿藏着,要引诱人过去。
不会真有吃肚脐眼的妖怪吧?
这里才到山的低腰,也算是人们出入的熟路,但那动静确实古怪,不像是一般野兽能做到的。是兽是妖,看看不就知道了,是兽就当有惊无险,是妖我便为家乡人民除了它,功德一件。
一朝慢步走去,靠近了些许准备大展身手,来个恶虎扑食,可动静突然就停止了。
一秒,两秒,三秒……仍然没了声响。
“呦呵?!跟我玩心里战是吧?快点出来,我知道你躲在那。”正当一朝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看,却没注意到他身后有脚步极速在靠近。等一朝觉察到身后有危险,刚要转头看向身后,身前的那片草丛突然冒出了一个戴着花脸面具的身影,大喊了一声。
“住手!!!”
原来,一朝身后袭来之人正举着木棒,不喊还好,这一喊反而吓到了那人,举着的木棒应声而下,正正好好朝着一朝的后脑勺敲了下去。一朝顿时眼冒金星,倒地不起。
袭击一朝的人也戴着花脸面具,他冲着同伴叫道:“你你你,喊什么喊,吓我一跳你知道吗?”
“我喊你住手呢,咱们打错人啦。”
“打错人啦?打错谁了?”
“好像是,是朝哥回来了!”
“朝哥?!”
这俩人都有些十分惊讶,他们翻起一朝的面确认他的身份。
靠——,还真是朝哥!!
“你怎么不早说啊,这可怎么办才好?”
“朝哥朝这走来的时候我就觉着他眼熟得很,方才听到他说了几句话我才认出是他来的,想阻止你已经为时已晚了……”
这哥俩把一朝扶到一旁的树下,蹲在两侧仔细查看着一朝有无大碍。
“发哥,朝哥不会被你打死了吧?”
“你可别吓我……这不还有气嘛,没死呢。”
“你说这可咋办?朝哥的脾气你我不是不知道,等他醒来要是知道是我俩下的黑手,那我俩可就没好果子吃了……”
“说的也是,那,我们要不趁朝哥还没醒,赶紧跑路啦?”
两人眼神相会,会心一击,二话不说,拔腿就撤。屁股还没抬高,他们就感觉自己的大腿像是被什么东西用力捏了一把,这刺激来得突然且异常猛烈,疼得他俩直呼。
呀—————呼~!!!
“疼疼疼,朝哥快松手,我们知道错了。”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原来那一下没把一朝敲晕,于是乎他来了个“不省人事”按兵不动,好见机行事。
哥俩把面具反戴在
“还真是你俩?!王德发,侯礼谢。”
这哥俩不是其他人,正是一朝儿时的玩伴,谁都没想到他们的重逢会是这样的,令人“痛”彻心扉。
他俩的大腿肉被一朝捏得通红,一个劲地揉着疼处,这也算是一来一往,扯平了。
片刻沉默,只是那片刻,三人不知道要说什么,该说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他们相互看了彼此一眼,然后紧紧抱在一起。
一晃眼四个春秋,这三个最要好的玩伴,终于又聚在了一起。
两个十一二岁的小伙子,围着一朝身旁打着转,不断的欢呼着“朝哥回家咯,朝哥回家咯”。
朝:“你俩都长高了不少呀,都到快到我肩膀了。”
发:“朝哥你也高了不少呢,我们永远都追不上你的个头。”
朝:“我比你们长几岁,个头比你们高那是自然的哩。”
谢:“对了对了,哥你这几年你跟张天师学了什么本领,快跟我们讲讲呗。”
仨人边走边聊了起来,一朝重拾了当年孩子王的感觉,不知觉地就夸大了自己在张老头那都学了些什么通天的本领,一股脑给吹了起来,想重新树立童年老大哥的威风,王和侯就像小跟班一样走在左右,对于一朝说的那些话却是确信无疑。
四年里所发生的事情,哪是只言片语可以道尽,三人轻身快步没两个时辰便走到了镇子的门口,一朝意犹未尽地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却没发现王侯二人已经止步于镇门之前。
“你俩怎么不走了?”
王侯抬着头望着高大的青石岩镇门,手心撺着衣角,二人的动作似乎有过排练一般,高度的默契,一朝觉察得出他们心里有事,有着难言之隐,他退回去问到:“你们身上为何那么脏,衣服也破了好几个口子,还有,你们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
沉默了片刻,侯礼谢有些忍不住,想把这些年来所受的委屈,通通告诉一朝,可是却被王德发抢先一步发言,“朝哥和家人离别那么久了,肯定十分想家,你还是快些回了家去,我们落下了点东西在山里,要赶紧回头去去呢。”说完便立马拉上侯礼谢快步原路返回到山里。
一朝自然是看出了其中的不妥,想要追上去问个明白,正好被路过的镇民给叫住了。
镇上的人都认识一朝,因为前山镇人大多数都已马为姓,换句话来说,马氏一族是当地的大族,而一朝所在的宗亲便是其中一支,他的家族以出过阴阳道杰出的人物而在马氏一族中有了声望,后因家道中落,而被从商从政的人把握住很多事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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