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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侵袭-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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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所以只需要得到金丝甲即可。”

    岳风笑了笑,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阿飞继续道:“据说江湖上有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消息灵通到七大派也不是对手的人,名字叫作百晓生,也被称为‘江湖百晓生’。许多年前,百晓生以兵刃点评天下高手,创建了兵器谱,所以这第二个办法自然是挑战兵器谱上的高手,进而败之。”

    岳风笑了笑,道:“连阿飞你这种初出茅庐的人都知道,那这两个办法肯定有用。”

    阿飞的神色却又是一变,他双眸迸射出两道精光,道:“但岳兄却并不是为了成名。”

    岳风耸了耸肩,道:“我的确不是。”

    阿飞忽然又道:“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是天机棒天机老人,排名第二的是龙凤双环上官金虹,排名第三的是小李飞刀李寻欢,排名第四的是嵩阳铁剑郭嵩阳,排名第五的是温侯银戟吕凤先,排名第六的是神刀无敌白天羽,排名第七的是蛇鞭西门柔,排名第八的是金刚铁拐诸葛刚,排名第九的是青魔手伊哭,排名第十的是东海玉萧玉箫道人。”

    岳风差点儿笑了出来,道:“你对兵器谱上的高手,倒是如数家珍。”

    阿飞面上颇有得色,道:“既然我将他们全都当作了对手,只要我不想败,自然就该对自己的对手多了解一些,是么?”

    岳风点头,道:“不错。”

    稍稍一顿,他喝了一口酒,又道:“但我却觉得你纯属是多此一举。为什么?因为依你的剑术,足以进入前五,再进一步,现在能稳胜你的,恐怕也只是兵器谱上排名前三甲的高手。”

    阿飞双眸闪过一道精光,略有些兴奋的道:“你当真这么想?”

    李寻欢说他天真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他现在兴奋的模样,也像是一个得到表扬的孩子。

    岳风一笑,道:“不是我这么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事实。”

    阿飞狼一般的目光灼灼定在岳风脸上,忽然冲岳风一笑,拿起一坛酒,咕噜咕噜灌了几大口,道:“好!既然如此,那也就是说我也有资格挑战你了?”

    岳风笑道:“兵器谱上的高手可没有我。”

    阿飞道:“但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你就将名动天下,变得比兵器谱上任何一人都要出名的多。”(未完待续。)
………………………………

第295章 阿飞的剑!

    阿飞就是一匹独自行走在雪原上的孤狼,他的性格原本是极其冷酷,对任何人都不亲近,但此刻他表现的却像是一个孩子。

    这倒也不难理解,只因外表冷酷的人,一旦动了真感情,那便是炽烈如火,而他正巧被岳风、李寻欢所感动了,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两人穿破,这样的人,想不热情都难。

    因为热情,所以毫无心机,所以金丝甲也是说放手便放手。

    岳风微微一笑,道:“我现在名声不显,即便是你将我击败,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

    阿飞道:“但你跟我是不一样的,你的目的并不是成名,而是挑战天下的高手,既然我能名列兵器谱前十,自然也算是高手,自然也就有与你一战的资格。”

    岳风笑道:“不错,既然如此,那便来吧。”

    阿飞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其实我也知道,即便是我剑术胜了你,我仍旧是胜不了你的。因为你最厉害的,不是剑术,你的拿手绝技,也不止是剑术。”

    岳风没有否认,这原本就是事实。

    他笑了笑,道:“既然知道,你为何还要与我一战。”

    阿飞声音忽然转冷,他的表情也变得冰冷,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嘴,他面上每一个细胞都散发出森然的冷意:“因为你就在这里,因为金丝甲就在你身上!”

    这句话跟因为山就在那里如出一辙,看似说了很多,但实际上却是一句空话,仔细一想,好似又颇具哲理。

    阿飞并不是无聊的人。

    他想表达的,或许只是自己为求成名的执着、大无畏的勇气以及舍生忘死、不顾一切的牺牲。

    “好!”岳风只说了一个字。

    “好!”阿飞也只说了这一个字。

    阿飞的手奇快无比地在腰上一按,他腰上那柄瞧着完全像是破铜烂铁的铁片嗖!的一下,弹射而出,落在了他的掌心之上。

    嗤!!

    一阵短促而又锋锐的劲气呼啸音骤然响起,但见寒光一闪,空气已经被长剑刺破,剑光掣如闪电,瞬间便已点杀而至。

    岳风只觉眼前一闪,紧接着便觉眉心一凉,飞剑已近在咫尺。

    快!

    岳风只能感受到这一个“快”字,阿飞的速度已经够快,但说实话,放在岳风眼里还是有些不够用,快剑他也并不是没有见过,但现在却仍然有些吃惊。

    只因阿飞这迅疾如流星的一剑,直来直去,没有任何变化,却又好似将剑术所有的变化全都融入到了这一刺中!

    单单如此,根本不能令岳风心下吃惊,以他现在的修为,世间再精妙的招式,恐怕也不能令他吃惊了。

    他之所以吃惊,是因为这一刺中包含了阿飞所有的精气神,他就如一个大无畏,亦或者说明知必败却仍旧义无反顾的勇士,对着自己根本没可能战胜的敌人,亮出了自己最锋锐的剑。

    亮剑!

    他所有的生命力、所有的勇气好似都化为了这一刺——要么杀了别人,要么杀了自己,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或许也是有的,但他却根本不屑于走。

    大道至简,殊途同归。

    佛本是道不单单只是说说,亦或是一句妄语,当修为练至巅峰,最终都会殊途同归,同根同源。阿飞这一剑的本质便是赤子之心,便是最纯粹的勇气。

    纵敌人势不可挡,吾辈亦要无畏亮剑,纵死而不悔!

    岳风心下一惊,身形骤然朝后暴掠而去,诚如阿飞未战之前所言,他最擅长的,不单单只是剑法。阿飞的速度已经够快,但岳风的速度却比他还要快上三分。

    虽然是后动,但转瞬之间,两人已经被拉开到一个三寸左右的剧烈。

    啵!!

    但听一声闷响,岳风虚指便是一弹,一股劲气迸射而出,击打在剑体之上,正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无相劫指,长剑直接被荡开,偏离了方向。

    以岳风现在的修为,举手投足便有碎玉裂石之力,阿飞掌中之剑不过是一块废铜烂铁,本应该立即碎裂,阿飞的内力也根本无法与岳风相提并论,那就更应该碎裂开来了,但他手腕一抖,竟动用了类似太极之类卸力的法子,只是一荡一转,便将岳风的力量卸掉了七成,剑体不住颤抖,发出阵阵清脆的嗡鸣之声。

    嗡!!

    一击不中,阿飞身形在半空之中一个翻转,再将剩下三成力量完全卸掉,整个人纵然掠起,高达三丈,半空之中,身子一个倒转,斜斜冲向岳风,长剑再度刺了出去。

    眉心!

    剑尖抖动如蛇,阿飞掌中之剑的目标仍旧是岳风的眉心,他就像是一个倔強而又死不悔改的孩子,认定了一点,那便永不更改,死都不行!

    寒气形成一道纤细的气机,他手中长剑距离岳风眉心尚有三尺,岳风便感觉眉心一亮,就好似有人拿着匕首正割刺自己的眉心。

    阿飞是一匹狼,所以他决不肯浪费自己任何,一丝一毫的气力。

    所以,他剑气凝结迸射而出的气机,是一条纤细锋锐之线,而不是浩荡弥漫的气机,他实在是太爱惜自己的气力,当真是半点也不肯浪费。

    即便他知道如此一来,可以增加自己的气势,令对手心中胆寒,遇到某些心理素质弱的,甚至还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但他就是不肯,这实在不是他的风格。

    呛!的一声轻啸,宛如龙吟虎啸一般,岳风也终于出剑。

    以他现如今的实力,他原本也根本没有必要出剑的,但他的对手是阿飞,自现在起,他也已经把阿飞当成自己的朋友,所以他必须给予对等的尊重。

    剑光蓦地一闪,一点寒芒迸现。

    砰!!

    两道锋锐的气机悍然相撞,沈家祠堂内,顿时爆出一声闷雷一般的炸响,气波轰的一下,碾压一般,朝阿飞飚散而去,阿飞手中长剑点刺不止,啵啵之声,不绝于耳。

    便在这迅捷如电的点刺之中,阿飞已经被逼得爆掠着退出了祠堂。

    只是一剑,岳风便已将阿飞的剑式完全压制。

    他凭借的,当然并不是招式,而是浩瀚如海的内力。事实上,这也是两人最大的区别,也注定了无论阿飞的剑法如何快,他都没可能胜过岳风。(未完待续。)
………………………………

第296章 盖世魔君,杀人无算!(上)

    这一战,还未开打,阿飞便已注定了败局,断无半分赢下的希望,现在的一切,则很好说明了这一点。

    三剑过后,阿飞掌心铁剑一个倒转,道:“金丝甲是你的了。”

    岳风一笑:“多谢。”

    阿飞一双眼睛灼灼盯在岳风面上,只听他道:“今日你既然得到金丝甲,明日必定能令整个江湖震动,不论你是否想成名,你最终都会成名,而且挑战你的、想要杀你的,也肯定数之不尽。”

    岳风笑道:“我知道。”

    阿飞道:“不错,你的确知道。我还要说的是,今日你虽然胜了我,改日我剑术有成,一定会再挑战。”

    “我等你。”

    这一句话说罢,岳风身形已经从沈家祠堂消失,茫茫的白雪地上,居然没有留下任何一丝痕迹,阿飞瞳仁蓦地一缩,有些发呆地望着岳风消失的方向。

    怔怔出神。

    良久之后,他方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将祠堂破旧的门关上。

    ……

    ……

    岳风从阿飞那里得到了金丝甲,便随意漫步在保定城西大街上,而名动天下的金丝甲就被他穿在身上,他也是懒人,根本懒得提,所以才明晃晃地穿着,甚是招摇过市。

    醉仙居,这原本就是保定城名气最大的酒楼。

    砰!的一下,岳风好似生怕被人瞧不见他身上穿着的金丝甲一般,重重在桌子上坐了下来。

    “这位公子,你需要什么?”

    店小二赶忙赶上前来,根本不必问这年轻公子什么身份,反正金钱肯定是不缺的,你瞧瞧那一身价值连城的甲衣,啧,这也是个傻大胆,居然也不怕被贼惦记上了。

    那店小二心中又是羡慕,又是暗暗诅咒,恨不得岳风立即遭难。

    贪婪,原本就是人类最不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岳风随口道:“有什么来什么,只要是醉仙居的招牌菜。当然,先上一壶酒,敢兑半点儿水,你这醉仙居也不必开了。明白?”

    店小二谄媚的道:“是,是,是。”领了赏钱,赶忙下去了。

    嘶!!

    最近江湖上不太平,销声匿迹数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并且一出江湖,就办了十余件大案,整个江湖为之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金丝甲的走俏。

    金丝甲原本就是“武林三宝”之一,现在更成了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保定城本就是大城,也是江湖中人聚集之地,最近尤其是这般,原因倒也简单,盖因名动天下的龙啸云龙四爷独生子被杀,杀人者是一籍籍无名之辈。

    当然,这也是以前,现在这杀人者早已名动天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岳风。

    这就是那个杀人者的名字,因他所杀不过是十二三岁稚子,是以人送绰号“杀人无算”,这也只因此人名气并不显,经过许多调查只知道他姓岳名风,至于门派来历,一无所知。

    哦,还有一点很重要:此人与小李探花李寻欢交情匪浅,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李寻欢也注定要被岳风牵连,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龙四爷爱子被杀,悲痛莫名,随后便广发英雄帖,邀请天下英雄,要诛杀这个“杀人无算”,一旦得以报仇,龙四爷愿意将自己半数家产完全赠送。

    龙啸云和李寻欢的关系,天下皆知,所以兴云庄的财富,也极其惊人。

    单单是这财产倒也罢了,现在暂时寄住在兴云庄,有着“天下第一美人”美誉的林仙儿,同时宣告天下。

    这是一个类似于捉到梅花盗的宣告:但凡是能为龙四爷爱子报仇之人,无论是僧是俗,是老是少,是完好的,还是残疾的,她都将嫁给他做妻子!

    当然,林仙儿只有一个,她也不可能嫁给两个人,所以这两个宣告的基础是,谁先做到,那她便先嫁给谁。

    名利、美人、财富,三者得其一,便足以令整个江湖为之癫狂,现下三者合而为一,更不用说了,因而最近三个月的保定城,热闹非凡,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高手,全都齐聚保定城。

    他们当中有许多并不认识龙啸云龙四爷,但没关系,他们听说过梅花盗。“杀人无算”便可。

    酒楼中,自从岳风坐了下去,唰!的一下,四面八方便迸射来许多震惊、狂喜、激动的目光,自瞧见岳风那一刻,他们所有的目光便再也无法从岳风身上移开。

    更准确的说,是他身上穿着的衣服!

    “金丝甲!”有一个面容蜡黄,皮肤黝黑的矮小汉子低声冷叱一声。

    半响,店小二已经上了一壶酒,但店小二的神情却极其紧张――他额头甚至沁出了豆大的冷汗,拿着酒壶的手也跟着微微颤抖,似拿捏不稳。

    这时候,只要是个人都知道这酒水里肯定有问题,但岳风这回却偏偏“有眼无珠”了,洒然一笑,直接拿着酒壶,根本不用酒杯,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有人冷笑,有人不屑,甚至有人讥诮的道:“哪儿来的傻小子,竟然如此不知死活!竟然敢穿着金丝甲招摇过市!呵,你这是找死!!”

    就在岳风喝完酒,先前那面容蜡黄的矮小汉子一双豆子般大小的眼睛,横扫整个酒楼,喝道:“他奶奶的,谁都想要金丝甲,你们不出手,老子就先出手了!”

    说罢,嗖!的一下,那矮小的汉子已翻身上了二楼,来到岳风面前,喝道:“小子,我来问你,你身上穿的,到底是不是金丝甲?”

    岳风看了看那矮小的汉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道:“好像是。”

    矮小汉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的道:“好像是?你自己穿的是什么,难道你自己还不清楚?听你的意思,也有可能不是喽,这倒也简单,金丝甲可防刀剑,水火不侵,只要老子砍你一刀,你还不死,那就说明这是金丝甲。你说好不好?”

    他原本是开玩笑,但谁料想岳风竟认真地点了点头,笑着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只是在下从来不肯吃亏,所以,你若是一定要砍我一刀,那我肯定是也要砍你一刀的。”(未完待续。)
………………………………

第297章 绝世兵刃:杀猪刀!

    此言一出,满楼寂静。

    死寂!

    整个醉仙居都陷入一种极其诡异的死寂之中,满楼的江湖中人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瞧着岳风,想要看看眼前这人究竟是傻瓜,还是蠢货。

    那矮小汉子也是大大一愣,随即阴沉着脸,咬牙道:“你是认真的?”

    岳风道:“我一来并不傻,二来也并不蠢,所以当然是认真的。”

    矮小汉子仰天哈哈大笑一声,癫狂的道:“好!实在是太好了,想不到今日我胡汉义祖上冒了青烟,竟然能让我遇到这样的好事。”

    岳风淡淡的道:“这可不一定是好事。不,这一定不是好事,你马上就会知道,也马上就会后悔了。”

    胡汉义大笑道:“在下胡汉义,绰号‘快刀’,你记住了,以后到了地府,也好知道自己究竟是死在谁的手上。”

    “快刀”胡汉义,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六十七的硬手。

    岳风笑而不语,道:“我叫什么就不必说了,因为这是你自己找死。好吧,我之所以不告诉你我究竟是谁,只是想让你死不瞑目,如果有来世,你就算是想报仇,也找不到人。”

    “好小子,纳命来!”

    胡汉义面色铁青,一声狞喝,手腕倏忽一抖,腰间吹发可断的宝刀已经出鞘,胡汉义手腕一个翻转,寒光一闪,那宝刀便迅捷如电地往岳风胸膛砍了过去。

    叮!

    火星四溅,明耀非常。

    宝刀砍在金丝甲上,迸溅出无数火星,但这一刀过后,金丝甲却没有半点儿损伤,反倒是胡汉义引以为傲的家传宝刀断开了一派小小的缺口,然后一柄吹发可断的宝刀就变成了锯齿。

    整个醉仙居的江湖中人,全都震动了。

    哗然一片!

    没说的,能硬生生受这宝刀一击,却没有半点儿损伤,天下虽大,但除了那水火不侵的金丝甲,还有何物?!江湖中人尽皆激动不已,就连胡汉义也是。

    “金丝甲!”“哈哈哈,没错,金丝甲!那一定是金丝甲!”“这小子究竟是谁,金丝甲怎么会出现在他身上?!”

    “哈哈哈……管他娘这金丝甲为何会出现在他身上,今日都归我等所有了!”

    也正在这狂喜之中,醉仙居内所有的江湖中人彼此变得十分警惕,即便是平日交好的朋友,此刻也戒备着彼此。

    原因无他,只因金丝甲只有一件,所以穿的人也只能是一个。

    岳风望着癫狂大笑的胡汉义,啪啪啪鼓起掌来,笑着道:“恭喜恭喜,胡兄终于找到了金丝甲,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有人要抢夺你的宝物,而被抢夺的人居然会鼓掌,你说这人有趣不有趣?

    或者说……诡异。

    胡汉义再也笑不出来了,整张脸阴沉而又铁青,狠辣而又阴毒,只因为岳风接着道:“可喜可贺归可喜可贺,但事情一码归一码,胡兄你砍了我一刀,现在该我砍你了,但我又没有刀,我要是问你借,你肯定也不肯,所以也就只好问别人借了,但这些人全都想得到我身上的金丝甲,兵器就是生命,估计也不会借,所以……你,赶紧给我到厨房拿一柄杀猪刀。”

    杀猪刀,也就是菜刀。

    岳风指着的人是先前那个店小二,店小二愣了一下,拔腿就跑,没多久就从厨房里拿来了一柄普普通通的菜刀,上边还传来淡淡的血腥之气,鱼的味道。

    先前应该是杀过鱼了。

    醉仙居的江湖中人,谁也没有说话,胡汉义也没有,直到这一刻,所有人才忽然记起,眼前这清秀的年轻人说过的话,他向来是不肯吃亏的,所以你若是砍了他一刀,他也一定要砍你一刀。

    先前他们只当他是在说笑话,但是很明显,他自己并没有将这当成笑话,并且果真拿来了一柄刀,还果真要用这柄杀猪刀砍回来。

    这还真是一个有趣、认真的傻小子!

    “噗!”“哈哈哈……”“妈的,笑死老子了!哈哈哈……”“老胡,你这次走了霉运,碰到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不错,不错,你就认栽吧。”

    这自然只是善意的调侃,在他们眼中,岳风是必死无疑的,如果他一定不肯放下金丝甲,如果他一定要找胡汉义的麻烦。

    醉仙居的江湖中人已经忍了很久,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再也无法忍下去了,有人第一个哈哈大笑,便有第二个、第三个,紧接着所有人全都大笑起来。

    杀猪刀?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搞笑的事情么?他们的阅历不可谓不广,但此等匪夷所思之事,却是从来不曾遇到过。

    胡汉义冷冷盯着岳风。

    他的心情很不好,如果岳风也拿出一柄宝刀,那还没有什么,但是……杀猪刀?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胡汉义冷冷的道:“你就要用这柄菜刀砍回来?”

    岳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不是要用这杀猪刀砍回来,而是要用这杀猪刀砍死你。”

    胡汉义狞笑一声,道:“原本老子是不肯让你砍这一刀的,但是现在老子该主意了,你尽管来砍,但你身上穿了金丝甲,你可以不躲,老子武功虽高,但也没有高到金刚不坏体的程度,所以老子仍然让你砍,但却没说不躲。这一点,需要提前说明。”

    岳风面色不变,淡淡的道:“废话说完了?”

    胡汉义咬牙道:“说完了。”

    “很好。”

    那一个“很”字方才出口,岳风已迅捷如电地砍出了一刀,刀法之快,已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刀起刀落,只在电光火石之间,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胡汉义。

    胡汉义两侧的人已经嗔目结舌,完全看傻了眼。胡汉义背后的江湖高手,完全没有瞧清,只觉寒光一闪,胡汉义这兵器谱上的高手,应该是挡了下来?

    甚至于,有些人甚至只以为是一阵风刮过,还凑热闹地起哄道:“傻小子,砍啊!胡爷今天心情不错,否则早就一刀宰了你,哪会容你说这么多的废话?!”

    “嘻嘻,傻小子……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你再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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