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超神侵袭-第2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岳风哈哈一笑,有趣,跟着拍了拍谢王孙的肩膀,微笑的道:“其实你们也不必如此,你们那孙子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还没到祸国殃民的级别,怎么说呢?应该算是一个追求权力的野心家吧。少年入江湖,大多都渴望迅速名扬天下,自古到今,从来如此,倒也正常。”
谢王孙面色稍缓,微笑点头。
岳风续道:“但你们这个孙子有一点不好,跟他爹谢晓峰一样,别的没遗传到,却偏偏遗传到了谢晓峰的自怨自怜,总想把自己的人生搞得很凄美,很没有男子气概啊。”
二妮霸气道:“捆回来,好好打几顿!”
“妮子,你可真够简单粗暴的。可他要不听呢?”
二妮瞪着眼睛,想了想,岳风正要取笑两句,却听二妮道:“那就再捆起来,再打几顿!”
瀑布汗!
无语。
岳风笑着敲了敲二妮的额头,摇了摇头,道,“棍棒之下出孝子,这是落后的教育方法,要不得。你们从来不曾见过他一面,就当没有这个孙子好了。不过认不认,全在你们自己,最近江湖上要发生一件惊天大事,或许将成为八十年来,江湖上最轰动的大决战!”
谢王孙微微一怔,瞳仁蓦地一缩,一字一顿道:“三儿和……”
“燕十三!”
燕十三!
当世除了夺命十三剑的燕十三,还有谁人是谢晓峰一生之宿敌!
宿敌,“敌”自然是站在对立面的,“宿”自然是指宿命。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简单来说,宿命就是他娘一个特别玄乎的东西。
这东西好像在两个人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就如谢晓峰与燕十三。
就现在来说,比谢晓峰、燕十三武功高的人,也不算少,岳风自己自然是算的,再有便是成名数十载,一骑绝尘,高出当世高手第二阶梯不知多少的三大宗师“剑神”谢王孙、“枪神”风行烈、“刀神”戚长征。但有资格互为宿命之敌的,也就只是一个谢晓峰,一个燕十三,多加一个都不成。
能激发出谢晓峰最大潜力的,只有燕十三;而能令燕十三将夺命十三剑催化到极致的,也只有谢晓峰。
此为天机,不可泄露。
当燕十三名动天下之后,谢王孙自然是听过他名字的。可那时的谢王孙,早已不醉心武学,三年之前,他之所以还对燕十三那般热心,关心一个难得的后辈是一个原因,但归根结底,也是因这“宿敌”。
他当然是不知道的,但却可以感受的到。
“宿敌”和“缘分”一样,教人捉摸不透。谢王孙同样也名列三大宗师,成名也最早。早期风行烈和戚长征是两两互看不顺眼,见面都能硬刚,但打到最后,两人终生未娶,也不再醉心武道,反倒走在了大不列颠腐国前面,搅基搅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你侬我侬,怎么也跟谢王孙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再度归来,对他们三人的情况也有所了解的岳风,只能感叹一句:缘分弄人啊,两个原本怎么都看对方不爽恨不得斩下对方头颅扬名天下的美男子,两个不羁潇洒傲气十足同样也自尊十分美男子,两个一动一静性格怎么看都不搭的美男子,到最后竟然变成了两个琴瑟和谐潇潇洒洒红尘作伴的美男子!
缘哉,怪哉。
谢王孙沉吟片刻,跟着道:“师父,你这次回来,就是为了他们这一战吧?”
岳风点了点头,道:“一半是因为他们,一半则是因为你们,作为你的老师,当年我给你出了一个问题,怎么也要回来检验检验成果,看你能得多少分,是否连及格也不能?”
二妮笑道:“阿福,你说这猴子能得多少分?”
岳风哈哈一笑,道:“原本应该是满分的,可是因为遇人不淑,所以就减十分,只能得九十了。”
“阿福你这人,不理你啦!”二妮瞪着岳风,眼睛圆鼓鼓的。岳风、谢王孙齐齐大笑起来。谢王孙道:“好久没有涉足江湖,今次王孙和二妮就陪一直陪着师父吧。”
岳风微微一笑,只说了一个字:“好。”
二妮忽然敲了自己脑袋一下,懊恼的道:“阿福,这几天你回来我光顾着高兴,差点儿把最重要的一件事忘了,阿姐走之前,曾要我将一件东西交给你,后来她又笑笑,望着窗外的斑竹,说,‘不必了,只是曾经……就足够了。’虽然阿姐这么说,但还是要把东西交给你的。”
说着话,二妮的声音便低了下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
岳风也不由微微一怔。
大妮,这是他再次回来之后,一直回避的话题,一直回避的人。虽然也并未刻意,但却也没怎么问,隐隐之中,他心里有一丝丝的畏惧。
谢王孙拉了拉二妮的袖子,二妮一笑,道:“算了,都过去了。阿福,左首第二间是阿姐走之前住的,床上枕头旁边放的箱子里,就是阿姐想要交给你的东西。”
岳风点了点头,起身离开。身后,二妮的眼泪已经淌了下来。
没走几步就来到大妮的房间,轻轻推开门,发出咯吱一声清响,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形成两三道光柱,尘埃便在光柱中跳起舞来。
呼!
一阵微风吹过,柔和地吹拂在岳风的脸颊,窗外传来斑竹发出的沙沙声,那是竹叶摩擦发出来的。
屋内并不是多么干净,却也没有脏到不忍直视的程度。岳风嘴角勾起,二妮并不是一只勤劳的蜜蜂,或许……是不为了触景伤情?不知道。
摆设也十分简单,一张小小的木桌、两张小小的木椅、一个衣柜、一张床,窗户前是一个书桌,书桌上整整齐齐摆了十几本书,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轻轻关上门,这里便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岳风是这样感觉的,很荒谬,却也很真实。
是桃花源啊。
一个人的桃花源。
很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以及……脑中只是灵光一闪,却已不明白究竟是什么。
岳风轻轻摇摇头,走得极慢且轻,生怕惊扰到房里的空气和正在跳舞的尘埃。缓缓来到床边,床上枕头居中摆放在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上,那是大妮自己叠的。
“干净的来,不能干净的活着,总要干净的走啊。”她这样微笑对二妮说着。
最里侧放着大妮留给岳风,又不是留给岳风的木箱,轻轻打开,一件带血的衣衫便出现在岳风面前,血迹发黄,再细看,却发现那并不是一件衣衫,而是两件。
里面一件是粉红色的绸缎薄衫,完好无损,只是渗了大片大片的血迹,血迹当然也是黄的。套在最外边的,则是一件蓝色长衫,是穷苦人家常穿非常耐穿的麻布做成的。
岳风身体蓦地一颤,那蓝色长衫的背后有一道长长的开口,那是狼牙棒造成的。
他并没有看,但是他知道。
漆黑的夜,一个看着略显呆滞的男人傻笑着跟着一个妙龄女郎身侧,女郎不时亲昵地摸一摸他脑袋,可刚刚走过一个街角,忽然涌上来几个人,有人嬉笑道:“啧啧,怪不得少爷非得把你这小妞抓回去,果然有点儿资本。别逃了,赶紧跟我们走吧。”
说着话,一群人已经涌了上来,那傻子“啊”的大叫一声,挡在女郎身前,掩护女郎离开,女郎尖叫道:“你们不要伤害他!我跟你们走!阿福,快走!”
名作“阿福”的傻子却是不听,仍死死抱着一个人的大腿,女郎不由惊慌大骂道:“傻子,不是说了让你走,你怎还不走?你敢不听我的话?”
他还是不动,那些人便等不及,对傻子拳打脚踢起来,女郎尖叫一声,疯子般跟那群人打了起来。
“妈的!给脸不要脸!”
一记狼牙棒狠狠朝女郎身上打去,那傻子呜啊叫了一声,可是他不懂什么武功,所以只能以自己的身体做肉盾,他整个人扑在女郎身上,将她死死抱在怀中。
嗤啦一阵声响,背后衣衫撕裂,开出一道粗目惊心的口子,鲜血飚了出来,同时渗透了女郎一身。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的,一群人骂骂咧咧:“妈的,还真是一个傻子!”便将女郎给劫走了。
岳风拿起衣衫,笑着道:“你还开辟性地创造出了假两套啊,即算不开青楼,改做服装生意,也一定是一把好手。”
微笑着,眼泪,却终究是再也忍不住,滴了下来。
下一刻,手却是蓦地一颤。
他轻轻翻开里面粉红色的衣衫,看到了一句字迹婉约,已经变得有些模糊的话。怔怔出神,许久之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重新放下,缓缓退了出去。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意识清醒,完全恢复过来的岳风,曾开玩笑对二妮说过的话,那时他们还没有启程前往灵鳌岛,却不知竟被大妮听了进去,并且在以后的人生,再也不曾忘记。
“怎么都有偷听的坏毛病?不过,你什么时候偷听的?怎么也不可能不被我发现啊,难道说……难道说你居然是一位隐藏的绝世高手?哇哦,厉害了我的姐!”
岳风缓缓推开门,吐槽着离开,他想笑的,他也的确笑了,但不知何时,却也已……泪流满面。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
她的出身并不好,虽然是在春风灿烂的季节里出生的,但却生活在寒冬阴暗的环境。偏生又生得极为讨喜,所以注定了一生的坎坷。艰苦的环境同样磨炼了她的意志,塑造了她的坚韧。
再后来,又多了一个妹妹,跟自己一样的讨喜。
于是,她便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妹妹如自己一般。于是,她做了最让人看不起的事情。那时还不懂事,第一次竟只卖了三十两银子,当时的她欣喜若狂,这足足能对付一家四口十年的口粮。待到后来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才发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是如此的廉价。
日子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过,她厌恶自己,更厌恶那些男人看向她的目光,直到爹爹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个傻瓜,他看向自己的目光与旁的男人决不相同。
家里平白无故多一个人,她自然是不情愿的,多一个人也就意味着多一张嘴,但渐渐的,她被傻瓜所打动,更准确的说,是傻瓜看向她的目光所打动,每日的动力竟从妹妹变成了傻瓜。她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感觉,每天回到那个破败、阴暗的家,竟成了她人生最大的享受。
她喜欢他看自己。
直到后来,他不再是傻瓜,并且还可以给她想要的一切。可他却不明白,她根本不想要那一切,她要的,只是那一个傻瓜。她也可以求他留下,但是她没有。她知道那不是他想过的生活。她选择放手。她选择开青楼,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许多像自己一样的女孩,生活得更好一些。她们都称她是活菩萨,甚至还为她建了生祠,至今她生活的那座城都还流传着她的传说。她选择在他离开的时间里,用不停轴的工作来麻痹自己,其实并不是有多爱自己的工作,也并不跟旁人想的那般,是多么的善良,她只是为了不给自己任何剩余的时间,不让自己多想罢了。
她其实不叫大妮。
她叫侯茵,终生未嫁,是一个很好很善良的女孩。
以上。(未完待续。)
………………………………
第530章 幽灵
'ps:啊啊啊,订阅真是越来越差,虽然已经打算两个月内就完结,但这样,真的很难坚持下去啊。哎,吃全勤真没有什么意思,还在看的,还是尽量推荐一下吧。'
若要追求大道,就必须无欲无情,这是一个很老的论调,也争论了很久。这就回到了前述的话,也就是道侣,有人以为,有道侣也可以。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并不需要无欲无情。
原本岳风是不相信的,他真的不相信,那是他开始穿越诸多武侠世界的最初,但随着穿越世界越来越多,修为越来越高,牵扯的情缘越来越深,对于这一点,他渐渐迷糊了。
大道,有情耶,无情耶?
轻轻叹口气,凝望着窗外的斑竹林,岳风怔怔出神,时间如流水,悄无声息已来到了深夜。
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有限,尤其是涉及情爱。恋爱中的男女,有多甜蜜,腻爱在一起的时间便有多长,这是呈正比关系的。正是因为体验到这一点,所以他才用了读档的功能,将李莫愁留在了笑傲世界。
如此一来,佳人既不会年华不再,他也可再无心结,但世上有些事,终究不是他能掌控的。天机不可泄露,不单只是说说而已,大妮这件事破了他所有的幻想。
的确是幻想啊。
他处置李莫愁的方法,不过是敷衍似的,表面上敷衍的是李莫愁――虽然她并不知道,但实际上敷衍的,却是他自己,而现在他再不能自欺欺人。
明日便要离开神剑山庄,谢王孙和二妮已经早早睡下,为再入江湖做准备,养精蓄锐。
困惑于这个问题,岳风一直不曾睡着,直到两更,才坐在窗子前,缓缓睡了过去。他脚边卧着一只毛发洁白,雄壮如狮非常巨大的雪獒。
这雪獒是谢王孙和二妮七年前一位友人送来的,极具灵性,除了不能说话,几近与四五岁孩童的智商,平日二妮稍稍训练了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平日里只需二妮一个眼神,雪獒就能立即明白,友人、贼人通过眼神或是气息便能分辨出来。
因此,这雪獒甚得二妮欢喜,取得名字却非常俗气,额……大白。
很好很强大,岳风强忍住内心的吐槽梗,说了别人也不懂。不懂梗的世界,寂寞啊。
雪獒大概能活十到十六年,一般都是十二年左右,二妮为了延长这雪獒的寿命,暴殄天物地给这狗东西吃人参,隔几日还要来一回全身按摩。因此今年这雪獒虽然已经七岁了,仍旧是生龙活虎,从小到大,基本从没有过伤病。
这大白也有两面,有贼子来,机灵地简直让人以为这厮是穿越者脱身,为了证明这一点,岳风还特地扮了一次,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厮亮如繁星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明晃晃地对你说话,深刻让岳风明白了一个真理:原来眼睛真的可以说话!但是平日咧,这厮完全就是一个二哈,蠢萌到无以复加,做完蠢事,还得意洋洋地向你炫耀,待你生气,又泪眼洒洒,那叫一个可怜兮兮,好像只要你动它,那就是不仁不义,死了就该去十八层地狱!
呼!
三更时候,一阵凉风忽地从窗外吹了进来,“起风了?”岳风从浅睡中恢复过来,从外面的黑暗中听到向西刮去的疾风,院子中斑竹的叶子互相摩擦,发出一阵阵极为动听的沙沙声,靠近窗户的斑竹甚至“哒哒哒”地敲打着墙面。
嗯?大白哪里去了?
岳风心中稍稍有些疑惑,这厮平日卖起萌来虽然极蠢,可但有任何动静,那叫一个动若脱兔,极其灵敏。若是有外人侵入,绝对不会这么安静。
当然,以现在岳风的修为,他也根本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谁能直接无视他,那是怎么回事?
岳风起身,推开门,走出去,又走了几步,来到室内走廊,远远便瞧见一条明晃晃的大尾巴,正富有规律地轻轻摇摆,紧跟着便有淡淡的琴弦声传了出来。
岳风心中不由一惊,神剑山庄早已不是以前那个辉煌一世,随便一句话江湖都要抖三抖的神剑山庄,现在还住在这山庄里的,就只有王孙和二妮而已,但绝对不会是他们。
因为……那是大妮的房间!
平日里,二妮绝少踏足大妮的房间,懒自然是一个原因,但在二妮内心深处……其实根本原因不过是为了怕触景伤情,懒惰不过是表象,这才是本质。
既然不是王孙和二妮,还能有谁?这个世界,断断没人可以悄无声息地接近岳风。更诡异的是,大白居然也在,并且没有流露出任何敌对、警惕。
“大白。”岳风轻轻唤了一声。
“汪!”那厮听到岳风的呼喊,从屋子里退了出来,却没有朝岳风走过来,而是蠢蠢地耷拉着舌头,眼神中透露着让岳风也过去看看的想法。
见岳风没有动,这厮立即转过头,再不瞧岳风一眼,自己走进屋里去了。
这蠢狗!
岳风嘴角勾了起来,跟着也慢慢朝大妮的房间走去,琴弦之声越来越高,同时还传来一阵嬉笑声,跟着便是朗读声。
这声音……
嘶!!
岳风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从未感受到惊骇的他,心脏也不禁哆嗦了一下。
那……那竟然是他自己的声音!
还未走到,又听到一个慈祥的笑声,岳风身体又是一颤,这声音他同样无比熟悉,那是奶奶的笑声。再跟着,则是老猴子爽朗的笑声:“阿福,你说大妮谈琴谈得好不好啊?”
“好、好!”
“哈,人家都说你是傻子,我看你一点儿也不傻嘛。那我再来问你,若是要你娶大妮,你娶不娶?”
“爹爹!”大妮嗔怪的声音传了出来。岳风根本不必看,也能猜得出大妮此刻的神情,必定是羞红两颊,微低着头。
“好、好!”
“哈哈哈……妮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爹爹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心思,在这里的都不是外人,害羞个什么咧。”
“爹爹,再胡说,我不睬你啦!”大妮嗔怪的道,四下忽然响起一阵哈哈大笑声。
这其中,又有两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几十年前被杀的阿福的两个同伴,笑哈哈道:“阿福,你小子好福气啊,兄弟巴巴跟你玩儿,就是为了追求大妮,没想到你小子虽然傻,却也知道近水楼台的道理。”“阿伟,你都说这小子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他还是傻子嘛?我猜他定是装的,就是为了让兄弟两个大意,他更好得手!”“不错,不错!快说,你这小子到底是不是装的?!说不说,再不说你伟哥可要给你上十大酷刑了!”
除此之外,另外还有十几个声音,都是比较近的亲戚。
就算是再穷的人,也总是有一些穷亲戚的。
也正在大妮说这话时,岳风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了屋子外面,明明白白看清楚屋内正发生的一切。
大妮嗔怪地说着话,却是眼角眉梢皆是化不开的浓浓情意,飞速而又满含深情地望了阿福一眼,迅即低下了头。大伟将阿福夹在自己的胳膊下面,二狗正不住挠阿福的痒,阿福……是的,那不是自己,而是阿福,已经笑得眼泪都出来,一派天真浪漫,跟外面的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
“没有,我没有……”他大声争辩,却徒劳无功。
屋内还有十几个人,老猴子、奶奶以及许多亲朋好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好人虽然未必是坏人的对手,但总能吸引与自己一样秉性的人。
这很明显是一个大型的家庭聚会了,屋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点心,当然,也还有酒。中间完全空了出来,马上就能知道这是为什么。
“好。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老猴子拍板,定下了阿福和大妮的婚事。
大妮嘴角勾起,偷偷摸摸地瞧阿福。正被大伟和二狗戏弄的阿福无意中瞥见,四目相对,咧嘴嘿嘿笑了起来。吓得大妮赶忙转了脸,不好意思再瞧,这马上就是自己的丈夫了啊,口中满含情意道:“傻样儿!”
“阿福,你说你要娶大妮,我来问你,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娶大妮嘛?”
阿福茫然失措。
大伟笑着打趣道:“叔,简单点儿,表达的方式简单点儿!不对,这厮根本是在装啊,说,你到底是不是装的?再不说,你伟哥可就准备大义灭亲了!”
老猴子哈哈一笑,跟着道:“阿福,你叔就是问你,你晓不晓得娶大妮是什么意思?你娶大妮要做什么?”
阿福摇头道:“不知道。”跟着却又补充道,“反正我要娶大妮!”语气无比坚定,神情极其认真。
哄堂大笑。
有人道:“这阿福,居然连娶大妮要做什么都不知道?”“那定然是十分喜欢了!”有人补充,跟着便是取笑大妮的声音。尽管如此,大妮却仍是满脸喜色,蹙着好看的眉,俏笑地嗔怪道:“傻瓜蛋!”
阿福皱眉思索起来,半响过后,忽然大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喧嚣闹停了下来,有人便问,傻瓜蛋,你知道什么了?“我知道为什么要娶大妮了!”那人就又笑着问,想不到阿福居然开窍了,好,那你就好好说说,为什么要娶大妮?
“跟我睡觉!”
“什么?”屋里陷入一片死寂,全都怔怔瞧着阿福,瞧着他惊天动地的回答。那原本想打趣阿福的人愣了一下之后,又下意识追问。
大抵是觉得自己找到了正确答案,阿福挺了挺胸,骄傲的道:“阿福娶大妮,是要大妮跟阿福睡觉!”
哈哈哈……
轰!
屋子里立即炸开了锅,进入有史以来最大的**。岳风目瞪口呆地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