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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露天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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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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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惊变

    清晨的第一声鸡鸣响起,方暮揉着酸涩的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昨天为了买到几斤便宜的糙米,他足足走了七八十里路,到家的时候已经月上柳梢,他胡乱吃了半个又凉又硬的窝头,就爬上塌了半边的土炕睡着了。没爹没妈的孩子,过一天算一天。

    方暮从小就住在这个叫三河沟的地方,起这个名字的人连一点儿心思都舍不得用,只因为村子三面各汇聚着一条小河,就顺口叫做了三河沟。这里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方暮也不例外,他今天起个大早,要到河边去挑水,地里的庄稼该浇了。

    凉透的铁锅里还有一个窝头,那是方暮特意留下来的早饭。他三口两口吃掉,挑上两个空桶,迷迷糊糊的朝河边走去。

    清晨的微风吹来,带着让人舒爽的凉意,方暮睡眼惺忪,一步三摇的朝着目的出发。周围的庄稼地里郁郁葱葱,方暮在心里盘算着,再浇两遍水,青涩的麦穗就会灌浆,饱满,成熟,等把这些麦子晒干存起来,大半年的口粮就有了。

    至于剩下那小半年,方暮忍不住发起愁来。村子里人多地少,能分给他的就那么一点点,连自己的口粮都无法保证。方暮年轻脚快,一边想着,已经到了河边。

    说起来这几条河帮了村子里不少人的忙,先不说给庄稼浇水方便了,就说从河里捞上来的那些鱼啊虾啊的,拿到集市上也能换一小罐细盐。方暮先检查了一下下在河边的虾篓,里面只有小虾两三只而已。他失望的把小虾放掉,这样的货色,即便拿的集市也卖不出好价钱的。

    就在这时候,方暮忽然觉得流动的河水有些不对劲儿了。三河沟地处低洼地带,三条河水虽然从不同的方向涌来,但都是由高向低,由上游流到下游的。可此时此刻,在方暮面前,那些河水竟然在以比平时快上两三倍的速度,朝着相反的方向急流而去!

    方暮使劲儿揉了揉眼睛,湍急的河水卷着惊慌失措失去平衡的大小鱼虾,其中还夹杂着一只大盖朝下正在拼命挣扎的大王八!方暮彻底惊呆了,难道自己还在梦中,没有睡醒吗?

    他小心翼翼的蹲在河边,颤抖着把手伸进水中,去感受河水的流向,就在这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不屑的声音,“蠢小子,别试了,你没看错,那河水的确是往上游流去的!不过先别急着惊慌,以后让你瞠目结舌的事儿还多着呢!”

    惊吓中无端被人嘲笑,方暮怒火冲天,他猛的回身,准备把这个出言不逊的混蛋教训一顿,却发现身后根本没有人。他一下子愣住了,联想到河水倒流的异象,不禁一股寒意袭上心头,他忍不住想,难道刚才说话的,是鬼吗?

    此刻已经天光大亮,金鸡三唱已过,方暮倒也没有那么害怕。就在他寻找发出声音的目标时,一只无比肥硕,放在火上烘烤会滋滋流油的灰色大野兔不紧不慢的从身后的树林中走了出来。

    没错,不是蹦,也不是跳,而是用它那短粗的四肢,踱着步子走出来的。当方暮看到这只灰色的野兔时,猛的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不知道是怕叫出声还是笑出声。

    “是你在和我说话?”方暮忽然一阵兴奋,蹲下身满脸堆笑的对灰兔说,“我家里有好吃的胡萝卜,你想不想吃?”谁料那只大灰兔咧开的三瓣嘴不屑的向上一挑,捋着耳朵讥讽道,“想打我的主意,也要先把你脸上的那点儿贪婪之色掩饰好了才是,哼!不怕告诉你,这天儿就要变了,你还是赶快逃命去吧!”说完,大灰兔已经转身钻入了树林,一转眼就不见了。

    方暮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视野能及的地方没有一丝云彩,看来今天也是个好天气呢,可那兔子却说要变天儿了。他忽然意识到大灰兔说的“变天儿”是什么意思了,河水倒流,野兽口吐人言,看来这天下是要大乱了,他得赶快离开这里!

    想到这儿,方暮挑上两个空桶一阵风似的跑回家。家中贫穷,没什么值钱的物件,他手忙脚乱的拿出一个旧包袱皮包了几件衣裳,用草绳将院门拴好,就沿着唯一出村的小路,进城去了。

    此刻方暮能想到的也只有离村子有五十多里路的夷希城了,都说山高皇帝远,但夷希城不同,这里虽然远离皇城,却是当今圣上发迹之地,金口玉言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亲自为这里命名。

    都说夷希城人杰地灵,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这里聚集了几乎天下所有的修仙门派,行走在夷希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以看到御剑而行的修仙弟子,仿若在仙境一般。方暮没来由的觉得,只要自己到了这个神仙似的地方,就算天塌下来都能保住这条小命。

    日上三竿,方暮终于站在了夷希城最热闹的街市上。这里商贾云集,热闹非凡。上乘的绫罗绸缎、奇珍异宝被随意摆在街边的小摊子上,如同大白菜一样任人挑选。而被珍而重之的摆在商铺货架上的,大多是修仙之人所用的宝物。

    方暮紧紧的抓着怀里破旧的包袱,只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看什么都新鲜,什么都好玩儿。正在这时,一个梳着双丫髻身着红衣的小姑娘斜刺里冲了出来,口中焦急的大叫,“别跑,你等等我!”

    路人纷纷回头,见她追的是一只浑身冒火的小松鼠,而不是落荒而逃的情郎时,嘴角都不自觉的向下撇了撇,兴味全无的回过头去,继续行路。方暮可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奇事,一时看呆了。那只浑身冒火的小松鼠把一对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两圈儿,竟然甩下众人,径直往方暮撞了过来!

    “别,别过来!”方暮顿时吓得三魂没了七魄,转身就逃。可他到底慢了一步,那只小松鼠后腿在他肩膀上狠狠的一蹬,借着反弹的力道蹿上街边商铺的屋檐,转眼就没了踪影。而方暮身上打着补丁的旧衣被它身上的火苗燎着,顿时烧成了一个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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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进城

    “着火了,救命啊!”方暮手忙脚乱的拍打着身上燃起的火苗,灼热的火舌吞噬了破旧的衣裳,舔在他黝黑的皮肤上,火辣辣的疼。他就地一滚儿,把身后的火苗压灭了大半。此时那个始作俑者的红衣小姑娘正好跑到他跟前,方暮才想向她求救,就见她调皮的冲自己扮个鬼脸儿,嘻嘻笑了两声,然后双足发力,跃上屋脊追那只松鼠去了!

    “烫死我了!”方暮一身狼狈,被火灼烧过的地方起了一层骇人的水泡,惨不忍睹。焦急间,他一眼瞥见旁边有口装满水的大水缸,顾不得咒骂那个害了自己的小姑娘,一头扎了进去!

    水的冰凉暂时缓解了烧伤的疼痛,方暮还没来得及享受这片刻的舒爽,身后就传来了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从哪儿来跑来的野小子,哎呦,可惜了我这一缸陈年的老酒哦!”方暮连忙回头,就见身后那家名叫夜不眠的小酒馆的老板急的翘着两撇山羊胡冲了过来,一边跺脚,一边指着方暮大叫,“臭小子,你糟蹋了我这一缸酒,拿银子来赔!”

    方暮尴尬的从水缸里站起来,小心翼翼的把弄湿了的衣袖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不得不说,水里的确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可是离老板说的陈年老酒,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我没钱!”方暮浑身上下带着的也不超过半两碎银子,那可是他保命的钱,要是给了老板,就真的没办法活下去了。老板盯着他上下打量,方暮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烧了大半,剩下的也只是勉强遮羞而已。身后背着的一个就包袱,看上去也不像有银子的样子。

    “你毁了我的东西,总不能就这么放你走。”老板长就一副精打细算的样子,既然从方暮身上弄不到银子,把他留下来做几天免费的苦力,也是有利可图的。

    “咳咳!”老板忽然做出一副宽宏大量的模样,笑嘻嘻的伸出手,把方暮从水缸里拉了出来,“这样吧,我看你也是个实在人,是从乡下来的吧?”方暮木讷的点点头,“我是从三河沟来的。”老板亲热的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我看你也怪可怜的,不如这样,就留在我的酒馆里帮忙,我管吃管住,你看怎么样?”

    “能有这样的好事?”对于方暮来说,初到夷希城就找到了管吃管住的地方,无异于天上掉馅饼,当下就满口答应,“我愿意!”老板直接把方暮带到后面,安排他在柴房住下,又丢给他一套不太合身的旧衣裳,立刻就指派他做了第一件事。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的酒坛子,你都搬到那个马车上,一会儿会有人来拉走。”老板故作轻松的说完这些,又嘱咐道,“做完这些,你再到李老爷的府上跑一趟,他家今天办喜事,从咱们夜不眠订了十大坛酒,天黑之前,你一定要送过去!”

    方暮还没有从巨大的喜悦当中完全清醒,老板交代的事情就被一股脑的塞进脑袋里,他甚至来不及多问几句,老板就背着手,走到柜台后面,坐下喝茶了。方暮暗想,,不过就是几十个空酒坛子而已,难不倒自己。他甩开膀子,不一会儿就把那些空酒坛全部装上了马车。

    “老板,您说要送到李老爷府上的,是这十坛酒吗?”方暮看到,墙角边放着一溜十小坛酒,正要过去搬,没想到老板却叫住了他,“不不不,是这边的!”

    老板顺手向柜台旁边一指,方暮顿时目瞪口呆。在那里放着的十坛酒,每一坛都有足足的二十斤,加上那个特制的大酒坛子,恐怕要更重些。方暮转念一想,那些空酒坛子都要用马车来运,老板或许也会派给自己一辆马车,把这些酒送到李老爷府上。

    “那个,咱们酒馆本小利薄,马车只有那一辆。”老板笑的眼睛都看不到了,“那些空酒坛是一定要运出去的,所以你只能把这些酒挑到李老爷府上了。”

    “挑?我自己?”方暮惊呆了,十坛酒,每次只能挑两坛,也就是说他要走上五趟才行。老板心虚的转过头去不看他,“那个,辛苦你了,快去吧,记住,天黑之前一定要送到!”

    方暮默默的叹了口气,看来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没那么容易吃。他自己去后院儿找了副扁担,挑起两坛酒,走出了夜不眠。

    此刻再看夷希城的街道,方暮忽然有了亲切之感。从此刻开始,他就要在这里住下来了。心里美滋滋的走出两条街,方暮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老板,这个李老爷的府邸在什么地方。只是这时候回去,恐怕要耽误不少功夫。方暮记得,老板说过,这个李老爷府上要办喜事,于是他把酒坛放在地上,走到旁边一个菜摊旁蹲下问道,“老人家,请问今天办喜事的李老爷府上在什么地方?”

    “哦,你要去李府,前面往东,见到最大的最阔气的大门,就是了。”老人家眼皮都没抬一下,方暮小心的问,“只有这一家姓李的在办喜事吗?”老人家冷哼一声,“没有别家,你去就是了!”

    方暮半信半疑的挑起担子,往前走去。路过第一个路口的时候,方暮这才明白,为什么老人家会那么说。这一条街浩浩荡荡,全都是一样装束满脸喜气的下人。当方暮看到那个金碧辉煌披红挂彩的大门时,忽然觉得老人家并没有夸大其词,甚至有些故意压低了。

    “哎哎哎,你是干什么的,没看到今天府里有喜事吗,去去去,要饭一边儿去!”大门前的奴才狗眼看人低,见方暮衣寒酸,自然不放在眼里。方暮大着胆子上前一步,陪着笑脸说,“这位小哥,我是夜不眠派来送酒的。”那人不满的冲他翻个白眼道,“都什么时候了才来,赶紧的,从后门送进去!”

    方暮唯唯诺诺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沿着围墙走了许久,才看到一扇开着的小门。来往的下人进进出出,方暮跟着他们走了进去。可没走几步,他就在重重的假山围墙中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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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臭气

    见惯了邻里之间大声招呼,家长里短的闲聊,方暮初入李府见到众人低头快步行路,一言不发井然有序的忙活的场面,实在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询问这两坛酒到底要送到什么地方去。

    他就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旁边手足无措的站着,一张脸憋的通红,就是张不开嘴。好在没一会儿工夫,就有一个喜娘样子的来问他了,“你不是这府里的人吧,你是来送酒的?”方暮赶紧点头,喜娘捏着帕子的手一指走在前面的两个小厮,急赤白脸的说,“别傻站着了,赶紧跟上他们,他们就是去厨房的,你把酒送过去就是了!”

    说完,喜娘又脚步匆匆的走了,方暮恍惚听到她咕哝着什么“吉时就要到了,新娘子找不到了可怎么办”之类的话,可是他已经没功夫去理会别人的事情了,把这两坛酒送去厨房,后面还有八坛在等着他呢!

    华灯初上,方暮脚步踉跄的挑着最后两坛酒站在李府的大厨房门外,他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夜不眠已经过了用晚饭的时间,好在老板还给他留了一碗炖菜和两个白面馒头。送完这趟回去,饭菜都凉透了。可方暮一想到菜里那两大块儿炖的油滋滋的肉和香喷喷白面馒头,还是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他抱起扁担,正准备沿着小路从后门出府,一道黑影冷不防的从他眼前蹿了过去。方暮慌的扔了扁担,正要叫喊,一只手悄无声息的从后面捂住他的嘴,紧接着脖子上一痛,人就昏了过去。

    李家的这场喜宴几乎惊动了半个夷希城,来的客人里不乏豪商巨贾,更有不少修仙门派中德高望重有身份的大人物。从傍晚开始,大门前就有装饰华丽的车轿如流水般来来往往,更有载着仙者的莲花、飞剑落缓缓落下,立刻就有仆人们迎出去,恭恭敬敬的请到内厅奉上香茶。

    如果不知内情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以为李家要娶的这位新夫人是哪家的千金小姐。殊不知,这位在夷希城呼风唤雨的李老爷要迎娶的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而是一位风尘女子,且不是娶妻,只是纳妾而已。

    说来这已经是李老爷的第三位妾侍了,此女子名唤元容,相貌自然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这美貌和拿捏男人的手段比起来,就不值得一提了。据说这位李老爷一见到元容姑娘,如同被勾去魂魄一般,不出半月,就把她接进了府,明目张胆的纳为妾侍。

    此刻前院热闹非凡,道贺之人接连不断的送来各色奇珍异宝,整整两个库房都被堆满了。就在此时,被成堆的礼物挡住的角落里,方暮昏昏沉沉的醒了过来。

    有光亮从窗子透了进来,方暮睁开眼睛,就觉得身边似乎有人走动。他强撑着站起来,倒把那人吓了一跳,“谁,你是谁?”方暮胆小,还没有弄清楚状况,就老老实实的报上了姓名,“我,我叫方暮!”

    那人问,“你是李府的人?”方暮摇摇头,“不是,我是来送酒的。敢问小哥,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听说他不是李家的人,那人干脆理都不理,专心致志的在那些礼物中寻找什么东西。

    直到此刻,方暮才稍稍恢复了神智,他后知后觉的一指那人,惊呼道,“你,你是小偷?”那人一惊,连忙过来捂他的嘴,并恶狠狠的警告他说,“告诉你,别乱说话,我,我只是来这里找一样原本就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并不是什么小偷!”

    方暮用力的掰开他捂着自己嘴的手,反驳道,“你鬼鬼祟祟的,不是小偷又是什么?不行,我得去知会这里的主人一声!”那人听他如此说,顿时急了,“我说你这人,怎么不通情理呢?实话告诉你吧,我要找的这件东西并不值钱,只是一个黄铜的罗盘而已。但这件东西对于我来说,意义重大。你看这里,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那个罗盘放在这里,也不过是一块废铜烂铁罢了!”

    听的出,此人的语气有些焦急,方暮觉得,他虽然说的合情合理,但是不知会主人一声就带走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总是不应该的。就在这时,那人似乎已经找到了要找的东西,大笑一声,纵身跃起,推开窗子飞了出去。临走时,那人对方暮说道,“我叫墨玄机,方暮,这是咱们之间的秘密,你绝对不能说出去!”

    方暮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忍不住在心里暗道,“什么秘密不秘密的,鬼才知道这辈子还会不会再见到你,我还是先离开这里要紧!”

    库房的门并没有锁住,方暮趁人不备溜了出来,正要离开李府,前院却忽然乱了起来。男人们大喊大叫,女人们又哭又闹,那些原本井然有序各行其职的下人们也跟着乱了起来。不知带为何,方暮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墨玄机,难不成是他被人捉到了?

    不知怎么的,方暮忽然担心起这个人来,他不由自主的跟着涌向前院的人,想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原本正在畅快饮酒的宾客们全都站了起来,避之不及的捂着鼻子缩在角落里,披着红花的李老爷满脸惊愕的站在当场,而在他身边的,正是一身大红,被揭了盖头的新娘子。

    就在一盏茶的功夫之前,李老爷喝的微醺,众人起哄,要看看新娘子长的美不美。李老爷借着酒意,让喜娘把新娘子搀出来见见众位宾客。

    两位喜娘一左一右的扶着羞答答的新人来了,李老爷晃晃悠悠的上前揭开盖头,得意的等着宾客们发出赞叹声,可是扑面而来的却是一股腥臭难闻的味道。

    起初李老爷还以为自己的嗅觉出了问题,当他看到两位喜娘也神色不对的扭着脸,似乎不敢大口呼吸的样子,立刻意识到,这股难闻的味道是来自于新娘子身上。

    这位元容姑娘相貌姣好,更吸引人的是她身上出生以来就自带的一股醉人的香味。可是此刻,那股香气消失不见了不说,元容身上竟然散发着一股比死了三天的臭鱼还要难闻的气味,且这气味越传越远,片刻的功夫,所有的宾客都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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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擒贼

    新娘子一脸惊恐的四处张望,那股直窜脑门儿的腥臭味她也闻到了,只是一时无法相信这股味道竟然是来自自己身上。李老爷亲眼目睹宾客们的反应,顿时觉得大为丢脸,猛的回身,一手指着惊慌失措的元容,哆嗦了半天也没说出半句话来!

    宾客当中,不少是依附李老爷而生,惯会溜须拍马之人。见此情形,立刻有四五个人站出来,义愤填膺的大声说道,“如此隆重的喜宴,定是有贼人混了进来,趁大家不备,在新娘子身上下了咒法,所以才会如此!”

    此人一出声,立刻就引起一片附和。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

    “一定是这样!”

    “是啊是啊,元容姑娘那可是身带奇香之人,怎么会臭呢!”

    听到他们这么说,李老爷稍稍松了口气,收起脸上的不悦之色,换出满脸悲痛说道,“唉,看来李某人还是德行不够,这才惹得有人怨怼。只是我乃堂堂七尺男儿,有什么仇怨,尽管冲我来,我若是说半个不字,也不算是个男人了!只是新夫人无辜,唉……”

    长长的一声叹息,包含了太多无法言明的意味。既然有人提到咒法,各位修仙门派的佼佼者们就不能不出来说句话了。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御羽派的三大长老之首——千眼长老计安。

    御羽派崇尚鸟兽,人也长的怪模怪样。方暮好奇,踮着脚尖伸长脖子努力想看清对方的模样。透过层层的头顶,他看到,千眼长老计安身材瘦削,一张脸比寻常人要长上一半有余,下巴和额头就占去了多一半,剩下的眉毛、鼻子、眼睛和嘴巴挤在了一处,活像一只长下巴的大公鸡。

    等计安一出声,方暮的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计安的声音尖利,倒像是村子里清晨起来打鸣的大公鸡。他捋着稀疏的山羊胡子说,“依我看,这咒法倒下的十分精妙,就连我也也一时失察,竟没看出端倪来。慈渡师兄,你说是不是?”

    被称做慈渡的,是一位慈眉善目的高僧。他为金龙寺主持大师,德高望重,地位尊崇。今夜虽然再三推让,还是坐在了李老爷的主位上。此刻慈渡低着头,捏着佛珠念了声“阿弥陀佛”,对计安说,“师弟谦虚了,老衲我也不能分辨,这到底是咒法还是巫蛊之术。”

    听到两位仙者都如此说,宾客们更加慌乱了。计安最见不得他们这幅天塌下来的样子,冷哼一声对李老爷说,“闲人众多,也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不如让他们散去吧!”

    李老爷抬抬手,对两位喜娘说,“先扶四夫人回去,记得,多烧热水,再放些香露鲜花。”想到要抱着一个浑身腥臭的女人同衾而眠,即便是仙子一样的相貌,也让李老爷一阵作呕。

    “各位,”李老爷转身,面有愧色的对宾客抱拳拱手,“恕李某招待不周,改日一定到各位府上登门致歉,今夜就先请各位回去吧。”被吓破了胆的宾客们早就想找机会溜走,听他这么说,忙不迭的离了宴席,迫不及待的想把今晚的见闻说给亲朋好友们听。

    就在宾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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