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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无法抹去的青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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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愿意陪我葬下我的猫吗?(1)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小世界。
这个小世界里有很多人和事,但终归只属于他一个人。
这一个人不存在了,这个小世界也就不在了。
…
我是一颗最卑微寻常的尘土,我是一滴最转瞬即逝的露珠。走在路上,没有任何人会多看一眼。所以我叫陈路凡。
而这一本书,讲述的就是陈路凡的世界和故事。
…
这里是南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也是新中国最年轻的一座城市。
这一座城,人们习惯上把它称作深圳。但在陈路凡的世界里,却习惯把它叫做滨海市。
滨海市有几千万人口,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和桥头堡。所以在这里,每时每刻自然都会有很多故事发生。
这里有全中国最壮观最美丽的摩天大厦,最喧嚣热闹的酒吧,最具有文化气息的中心书城,以及最宜人的大梅沙海滩。
当然也有最豪华的跑车,最青春靓丽的美女,以及更为拥挤的人群。
但陈路凡的故事,却要从这里的一所大学说起。
…
现在已经是九月份了,但滨海市的天气依然很热,比很多地方的夏天还热。
今天也是如此,即便校园内全都是高大的梧桐树,但依然很少有人愿意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出来活动。
但是时间到了下午三点钟左右,天空中却突然飘起了一阵蒙蒙的细雨。
这种情况在滨海市很常见。在滨海市,有很多时候甚至一连一两个月,都会每天下一点雨。
…
今天,是滨海大学研究生院入学报到的最后一天。
四点钟刚过,研究生院新生接待区这里走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径直走到了文学院的接待桌前,先用右手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录取通知书。
然后非常礼貌地说了一句:“你好,我来报到”。
…
这个人已经三十四岁了,不过整体看上去还是蛮精神的,而且还非常清爽利落的感觉。
但即便这样也已经很让接待人员很吃惊了,因为这么大年纪还来读研究生的,绝大多数都会是在职生,很少有人来读这种全日制的。
…
坐在接待桌后面的是两个女子。
其中一个年纪小一点,梳着马尾辫,标准的学生打扮。
另外一个是一个知性女子,年纪稍微大一点,但最多应该也不会超过三十岁。
身材很是苗条,四肢也都很修长,整体看上去非常漂亮,也很有气质。
身上和脸上的皮肤都很白,满头长发略微有一点弯曲披散在两肩上。
一身大红色的长裙,裙角离地面30公分左右,刚好只露出一小段小腿和脚踝。
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没有穿丝袜。
…
红裙女子拿过录取通知书看了一眼然后问道:“你是陈路凡?”
陈路凡:“对啊,我就是陈路凡啊。”
红裙女子:“那你抱着一只猫来干什么呢?”
…
听她这样一问,我一下子就难过了起来。
稍微沉吟了一下然后回答她道:“因为它就快要死了,应该就在这一两天,但不知道具体会在什么时间,所以只好把它带来了。”
…
这一只猫叫做阿喵,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乍一看上去有一点像狸花猫,但是颜色要淡一些,介于橘猫和狸花猫之间,身上还有不规则的白花。
阿喵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但体型依然不是很大,绒毛很是浓密。此时此刻,正紧闭着双眼稳稳地趴在我的胸前。
阿喵的呼吸很长,我能清晰地感觉到,随着每一次呼吸,它的身体都会随之起伏。
但阿喵此刻却很安心,正在我的耳边轻轻打着呼噜。
但是到这里,我却有点儿想流泪了。
因为过了今天,这熟悉的呼噜声恐怕就再也听不到了。但是又怕她们两个人笑话,所以只好把头扭到了一边。
…
她们两个应该是看出来了,一时间就谁都没有说话。
而后,原本其实很是有点嘈杂的接待区,仿佛突然之间就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用右手悄悄地擦去眼角的泪水,这才转过头来。
我自己看不到,但是我相信,此刻的双眼肯定是红红的。
…
看我转过了头,长裙女子把手里的通知书递给了旁边的马尾辫女孩儿。
然后轻轻地对我说了一句:“其他的事情让小红帮你去办吧,我陪你出去走走好吗?”
我其实是想拒绝的,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在这里确实不太方便。所以也就只好回答了她一句:“谢谢你,也谢谢小红”。
…
长裙女子把我带到了研究生院后面的一片小树林里。
这里有一只石桌和四根圆柱形的石凳,环境还是很幽静的,树荫也很茂密,再加上刚刚下过一点小雨,所以此刻还是蛮凉快的。
就这样,我和她坐在石桌前,一直待到了将近晚上八点。
然后,在我的怀里,阿喵安详地停止了呼噜声。
…
阿喵和我在一起已经很长很长时间了,这样的呼噜声也已经伴随我有好长一段日子了。
但是此刻的我却知道,从此以后,我真的是再也无法听到这样熟悉而温暖的呼噜声了。
所以我哭出了声来。任凭眼泪就那样汹涌地流了出来,全都流到了被我紧紧地抱在怀里的阿喵的身上。
完全忘却了这个红裙女子,也不需要忌讳谁会笑话我。
…
哭过好久,我止住了泪水,用红裙女子递给我的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
然后对红裙女子说道:“你能帮我找个地方把它葬下吗?”
红裙女子先说了一句可以,然后又说道:“但你还没有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呢?”
我稍微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她的名字叫做水仙”。
…
听我这样一说,长裙女子先是猛地一惊,然后紧跟着又问了一句:“那她姓什么呢?”
我回答道:“她姓白,就和她喜欢的水仙花一样白。”
听我这样一说,红裙女子沉默了好久然后说道:“我也叫水仙,而且我也姓白。”
苦难童年的开始(2)
关于陈路凡和水仙的故事,我们要从陈路凡的小时候开始说起。
陈路凡的老家在东北,一座异常美丽的城市,仅仅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知道了――长春之城。
长春,是大中国最严寒的北方,一座异常美丽而且只要一听起来就会觉得特别温暖的城市。
…
我出生在1983年农历五月份,在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很多大事:
中央电视台第一次现场直播春节联欢晚会。
大中国首批博士毕业。
美国总统里根第一次制定星球大战计划。
邓丽君在香港红勘体育馆,拉开了15周年巡回演唱会的序幕。连续六场,每一场都是爆满,每一场的观演人数都在十万以上。
…
最让人的难过的是,陕南安康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死亡人数高达870人。其中就包括《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永远的旷世绝恋,同时也是他最爱最爱的田晓霞。
…
而在东北大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刚才开始全面实行。
一直到1989年,我家才刚刚把拖欠的上交款和农业税还完。而这,在当时的向阳屯其实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同时,我的父亲陈万全以及母亲姜秀英,也已经开始憧憬着要盖砖瓦房了。
在当时的东北,如果谁家能盖得起砖瓦房,那真的是很不错的人家了。
…
可是,就在这一年的端午节,父亲在帮侄子陈洪泽盖砖房的时候,被房梁砸断了五根肋骨。
父亲是一个好人,很顾念亲情,为了给自己的侄子省一点钱,在医院里只住了一天院就强撑着病体回了家。
为此,父亲还和母亲大吵了一架。
…
其实,如果仅仅是断了五根肋骨,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的,熬一熬也就挺过去了。
农村人,都皮糙肉厚得很呢。
但问题是,父亲的亲侄子也就是我的堂兄陈洪泽,串通医生出具了一份假病历。
当时的医生是陈洪泽的一个远房舅舅叫宫铁林,这一份假病历说父亲只断了一根肋骨,同时还隐瞒了肾脏被砸坏了的情况。
同时,堂兄还有意对来医院探望的亲戚和乡邻们说,自己的叔叔陈万全伤得根本就不重,是为了要讹钱才装病的。
也正因为此,对叔侄以及兄弟情都格外看中的父亲,才只住院一天就出了院。
…
就这样,父亲陈万全回家养了一个月以后,开始出现了尿血的症状,而且动不动就发高烧。
赶紧再回医院去检查,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但因为耽误了最佳治疗期,再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太差,就导致从此以后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
与此同时,更是连续十几年始终都重病不断。
先是肾炎,然后引发糖尿病,再引发脑血栓,直至最后于2000年逝世于糖尿病合并症。
…
整整十二年,丧失了一个主要劳动力不说,更是常年大把地吃药。
而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就是绝对的毁灭性的擎天霹雳了。
为此,在父亲尿血二次住院回来以后,母亲姜秀英就到镇里的法律所,起诉了堂兄陈洪泽。
…
但结果却是败诉了。因为陈洪泽给法律所的所长江有正塞了一个红包。
数额不多,才只有五十块钱,但已经足以让江有正背叛自己的良心和公职了。
红包以及具体的数额并不是母亲自己臆想出来的,而是母亲的一个初中同学的丈夫潘海德后来告诉母亲的。
潘海德与江有正,是在同一个办公室办公的同事。
而在母亲起诉陈洪泽的时候,潘海德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薛长仙,与母亲两个人是初中同学。
…
这件事是陈万全一家苦难岁月的开始,同时也是母亲终生苦痛的开始。
因为她不仅失去了一个原本非常幸福的家庭,以及一个健康正直的丈夫。同时也让她受到了无尽的委屈。
在从法律所出来的时候,穿着笔挺的呢子大衣的陈洪泽,骑着崭新的自行车,趾高气扬地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无比嚣张地对母亲狠狠地鄙视了一眼。
…
这一眼,对母亲的伤害极大。就在法律所的大门前嚎啕大哭了起来,满地打滚儿地哭。
也正因为这一眼,从此以后的母亲就发下了如海的宏愿,一定要培养出一个比陈洪泽更优秀的儿子,来给自己出这口恶气。
那个年代啊,东北的农村,人们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
母亲其实完全可以再继续上诉到县里甚至省里。但是她没有,而是默默地吞下这份屈辱。
…
父亲受伤这一年是1989年,刚刚7虚岁的我,也就是陈路凡,开始读小学了。
在当时,只有年满七周岁也就是8虚岁的孩子才可以开始读小学一年级。
但小时候的陈路凡还是蛮聪明的,被娘带到了小学校长李福春的面前,当面给李福春数了五十个数。从一一直到五十,然后再倒过来从五十数到一。
李福春一看这孩子还行,也就破例允许他上学了。
…
没办法的,李福春对陈万全一家的情况还是了解的。知道陈路凡在家没人带,母亲姜秀英要去田地里干活儿,就网开一面给了照顾。
其实,五十个数字,放到今天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
但是在1989年,一丁点儿教育意识都没有的东北农村,真的也蛮不容易的。
我记得一直到小学三年级,学校里才开始要求我们背诵加减乘除运算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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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绝望中的挣扎(3)
我的家中有兄弟姐妹五个:大姐比我大11岁;大哥比我大9岁;二姐比我大岁6岁;三姐比我大4岁。
而父亲出事故那一年,我7岁。
也就是说,当时:大姐18岁;大哥16岁;二姐13岁;三姐11岁。
按理来说,在父亲受伤以后,18岁的大姐以及16岁的大哥已经可以成为家中的顶梁柱了。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从父亲出事故开始,家里面的重担就全都落在了大姐和大哥的身上。
…
其实母亲姜秀英也很能吃苦,但母亲的年纪在当时已经很大了,气力跟不上了。
母亲属狗,1946年生,那时的东北大地刚刚迎来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37岁那年有的我,父亲出事故受伤生病那一年已经44岁了。
而且母亲的身高本来就很矮,是一个慢性子,做任何事情都特别磨叽。总是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
所以虽然很节俭,但到最后却总是因为分不清轻重缓急,而导致捡起了芝麻却丢掉了西瓜。
比如10岁那年,家里种了两亩青椒。这是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向阳屯里第一次有人尝试种植经济作物。
经济效益还是非常好的,一共二亩地总共卖了有将近三千元钱。
三千元放在今天肯定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种植20亩玉米大约也就只能卖两千元。
而东北地区,虽说土地很多。但是在我的老家那一片,一口人也就能分到三亩地左右而已。
也就是说,有很多家庭,全面的总收入加起来也就才只有一两千块而已。
…
青椒在东北地区一般能收三茬。而这三千元钱全都是前两茬得来的。
结果,在第三茬马上就要成熟的时候,那一年的霜冻突然提前到来了。
中午的时候,通过收音机听说有霜冻以后,母亲马上就开始找人帮忙去地里摘青椒。
人很多,也很忙,再加上时间又太紧,有很多稍微小一点的青椒就被遗弃了。
再加上突然霜冻,导致很多青椒还完全都没有成熟。
结果母亲就急了,先是和姐姐吵了一架,埋怨姐姐干活儿不细致,然后紧跟着就哭了起来。再然后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再然后,母亲又急又气就有点昏了头,把所有来帮忙的人全都给赶走了,只留下我们几个陪着她一起干。
…
其实,母亲并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而是那几年真的是太苦难了。
父亲刚生病那一两年,每年的药费都要一万多块。
而家里满打满算也就只能有两千元左右的收入而已,这还不算家里其他方面的开销。
母亲性子慢、母亲做事容易急、母亲节俭,这些个习惯都是在那几年养成的,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变。
…
到后来,天黑以后,霜降一来,气温瞬间就降到了零度以下。再加上东北秋天极重极其寒冷的露水,母亲心疼我们几个,就把我们都赶回了家。
只留她一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完全靠两只手摸,继续拾掇仅余不多的那几颗遗落的青椒。
母亲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而东北的秋天大约六点钟就已经天黑了。
也正是从那一次起,母亲患上了非常严重的风湿病。
一直等后来来到深圳,才不再需要遭受剧痛的折磨。
…
母亲其实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那些年,家里什么事情都尝试过:种青椒、种卷心菜、种旱烟、种大蒜、种葡萄、种海棠、种李子、养鸡、贩卖小鸡仔…
没办法的,这全都是因为穷给逼的。
母亲的性格里有很多很多的缺陷。但毫无疑问,母亲也确实是一个非常勇敢的,有大毅力的,敢于尝试的人。
她带父亲去长春市看病的时候,无意中听说吉林省农科院在举办农业知识推广讲座,然后她就一个人去了。
在那里听人家讲完课以后,讲课的老师们还免费送给她两盒青椒种子。
也正是因为此,家里才会成为自向阳屯成立以来,第一户尝试种植经济作物的人家。
…
这件事,在现在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却是有非常非常多的人反对的。
因为大家最担心的是怎么卖。二亩地说起来不多,但三茬青椒加起来,至少也能产一万多斤呢。
而这一万斤青椒,有一多半是被母亲联系的专门收购青椒的菜贩子拉走的。余下的几千斤,就全都是大姐和大哥两个人,用二八自行车,驮到德惠县城里去卖掉的。
…
老家向阳屯,距离县城有三十里路。
大姐是个女孩子,而大哥长得很瘦弱,个子也很矮。一人一辆车,每个人每天只能驮大约100斤不到。
从凌晨一点半就要出发,由母亲和二姐帮她们俩推着走两公里有很大陡坡的泥土路,送到公路上以后,再让她们两个人驮到县城的早市里去卖。
没办法的,必须要起大早才能在四点钟以前赶到县城,然后才能在菜市场里占到好位置。
东北的天亮得都很早,尤其是夏秋两季,最迟五点钟就完全亮了。
有时候更是才三点钟多一点,东方就会放起鱼肚白。
…
母亲是一个很努力,很用心,很要强,很有意志力,也很上进的人。
但终归,她也有她自己的局限性。
也正因为此,虽然做了如许多的努力与尝试,但家里面的经济状况依然没有扭转过来,而且还越来越严重。
确实是这样的,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母亲也是一个平凡的人。而且这世界上,总归还是平凡的人最多的。
所以,母亲依然还是以前的那个母亲,平凡而伟大的母亲。
即便再怎样挣扎和尝试,总归没能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她自己以及父亲两个人的命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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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姐的爱情(4)
父亲生病以后的第四年,大姐出嫁了。嫁到了距离向阳村有十五里远的,一个叫做西山屯儿的小村子里。
姐姐出嫁那一年,我十一岁。是在正月初六结的婚。
在过年之前,家里去到镇上给姐姐置办一点简单的嫁妆,以及嫁女儿必须要用的烟酒等物品。顺道也给我买了一套衣服。
那是我长那么大,在记忆当中,第一次买新衣服。
那是一套蓝色水手服,是用姐姐的彩礼钱买的,一共花了十二元钱,当时的照片一只到现在还都保留着。
除此之外,还买了一双新鞋子,一双翻毛大头鞋。就和电视剧亮剑里面的李云龙的部队,在淮海战役的时候缴获的并且贴了封条的那种鞋是一样的。
这双鞋子,我很喜欢。而且买之前是征求过我的意见的,当时是在两种鞋子之间二选一。
另外一种鞋是什么样子的我到现在早就不记得了,之所以选这种翻毛大头鞋,是因为穿着它踢毽子的时候很好用。
不好意思,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
…
大姐的这一份婚姻是媒人介绍的。
姐夫家里同样也很穷,有兄弟两个。姐夫最小,好在父母亲都没有什么大病。
姐夫的母亲叫姜小琴,早些年是大地主家的女儿,比母亲小两岁。
姐夫的父亲叫王长富,在那个年代竟然是读过高中的,绝对算得上是高学历了,而且还做过村里的会计,和母亲同岁。
但是这样的一个高学历小会计,却并没有把家里的日子过得红火起来。
而且两个人,还都有很多很怪癖的性格。
…
其实这样说也有一些不准确。
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哪个人没有一些怪脾气呢?
不要说那个时代,就即便是在当代,婆媳关系也依然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难题。
但是姐夫的父母亲两个确实有一点过分了。
姐夫和姐姐结婚的第二年,老两口就强行与姐夫夫妻两个分了家。
分家的是,这一年的秋收时节,老两口再加上姐夫去田里干农活儿,回来却发现大姐没有做晚饭。
大姐其实是一个非常勤快的好女子,也很能吃苦。那一天之所以没有做晚饭,是因为姐姐当时已经怀孕了,肚子痛得实在起不来床。
…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这个家是分开过了。
而且呢,老两口只分给了大姐夫妻两个一共只有三亩地,而家里当时总有有10亩地。
三亩地啊,一家三口,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姐夫是一个老实人,大名叫王明喜,小名叫“老胖子”,其实一点都不胖,人非常本分。
而且该说不说,是非常本分非常老实的农民。
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以及所有农民里面,大姐夫的人品绝对可以排进前五名。
无论怎样吧,比姐姐小两岁的,当时才20岁的大姐夫,就带着他那三亩地,和姐姐一起生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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