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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滋生-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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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天实在是太怕了,他怕得甚至连理智都丧失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现在唯一想的事情就是――逃生。
他把胡不归当成了一块没有生命的浮木,当作了拯救他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扑腾了一阵,葛天和胡不归一同沉到了河底。
越往深处沉,河水就越冷,阳光就越熹微。
葛天大睁着两只恐慌的眼睛,看到的却只有越来越浓重的黑暗。
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小鱼从他身边不断游过,它们成群结队地往前游,好像是在赴一场即将开始的晚宴。
他还看到了那些“拉姑”,在水里它们看上去格外的大,它们都用身子下那些毛绒绒的腿在拨弄着河水,滑稽地成群往后退。
它们离葛天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葛天仿佛觉得这辈子都够不到它们了。
他渐渐被黑暗包裹,即便那最后一缕坚强射进水面的光也没能拯救他满眼的绝望。
一些灯亮起来了,它们或明或暗,一闪一闪的,像是很多只小小的眼。
有一只眼睛向他飘过来,在他的身边转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在观察着这个本不属于水下的异物。
要不是附近的一个村民路过,葛天根本不会获救。
葛天被救上来的时候,胡不归已经咽了气,任凭怎么按压他的胸口他都没再醒过来。
葛天突然记起来了,胡不归,那个死了的同学,跟之前那个喊他“祁阳”的人长得一模一样,难道他活过来了?
………………………………
第七十八章 谜底揭晓
胡不归确实淹死了,葛天见到的那个人,不过是他无法超生、游走在世间的阴魂。
那么他为什么两次见到葛天都把他误认成那个“祁阳”呢?
这个世上有一种虫,名叫“葛天”。
它们世代栖息在水底,自从地球诞生之日起,它们就存在了。
它们从没到过陆地上,它们的认知只停留在水下见到的礁石和浮游生物。
它们不知道还有“人”这个物种存在。
这种虫的身体很小,离近看就像是一只只小眼睛,在一眨一眨的,还闪着光。
某一天,一个男孩碰巧闯入了它们的世界里。
男孩失足掉进了那条河里,他的身体一直沉啊沉啊,沉到了水底。
他的嘴里还在不停地往外吐着一连串的气泡,虫从来没见过这种奇特的生物。
它们都离这个男孩远远的,警觉地观望。
只有一只“葛天”壮着胆子靠近了他。
它围着男孩转啊转啊,从前转到后,从头转到脚。
男孩的眼睛很黑、很明亮,和虫长得很像。
虫觉得无比新奇。
它又游近了一些。
它发现男孩那两只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牢牢镶嵌在了一个圆滚滚的球里,这只球又大又圆。
球的前面和球的左右两侧还长着几个黑乎乎的洞。
它小心翼翼地飘到了洞口,好奇地往里面看去。
还是一片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它又钻得更深了一点儿。
洞里面很暖,那是一种它未曾感受过的温度。
过了那条悠长漆黑的隧道,前面突然豁然开朗。
借着自己身上的亮光,它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色彩、一条条流动的液体和一根根杂乱缠在一起的绳索。
那是男孩大脑里鲜红的汩汩流动的血液和灰白的纵横交错的神经。
虫进入了男孩的大脑,并在那里安了家。
没想到,它刚找到了一处安稳窝,男孩的身体就被一股极强的力量拽出了水面。
男孩被及时赶到的村民救出来了,在被捞起来的时候他还没断气。
虫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
它躲在男孩的大脑里,钻进了一条灰白色的绳索,藏了起来。
就是这一举动,改变了虫和男孩的命运。
虫怎么都不会想到,它居然长在了男孩的大脑里,和男孩长在了一起。
渐渐的,它忘记了那片阴冷漆黑的水,甚至忘记了原本的自己。
它唯一记得的就是它的名字――葛天。
这个男孩就是祁阳。
虫占据了他的身体,他的大脑,他的意识和他的生活。
因此,当男孩升到初三的时候,他的名字就莫名奇妙地变成了“葛天”。
也许是虫与生俱来的某种能力在作怪,男孩初二以前所有的照片和文字记录统统都不见了,像是被人故意藏了起来。
所有的人都顺理成章地管这个男孩叫开了他的新名字――“葛天”。
包括他的父母和同学,都没有觉出丝毫的不对。
虫彻底占据了男孩的身体和他的人生。
而男孩自己的意识大概是丢在了洛河那神秘莫测的水中,和那群叫做“葛天”的虫作伴去了。
如果不是他又失足掉进了这条河,估计他一辈子都找不回属于自己的那原本的意识了。
洛河流淌了几千年,曲曲折折、蜿蜒而上。
洛河很长,那里面住着无数生灵,有看得见的,又看不见的。
洛河,有的流域很深,深不见底,有的流域很浅,浅得连水底的石头都一览无余。
洛河把祁阳的意识吞没了,在这么多年之后,又把他的意识还给了他。
这些都是葛天从馒头山回来以后慢慢回忆起的。
他仰面躺在床上,泪水不自觉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洇湿了枕头。
“你怎么自从回来以后就变得怪怪的啊?”余琦彤见到葛天这副样子,很是奇怪。
“你有没有想过,我根本就不是个人?”葛天带着哭腔说。
“想过。”余琦彤躺到了他的身边。
葛天转过脸,无言地望着她。
“你不是你,我也不是我。”余琦彤平静地说道。
“什么意思?”葛天问。
“你先说,你是谁?”
“我是葛天,可这个人不是葛天。”
余琦彤就那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想不起初三以前的事情了。”
“为什么?”
“因为初三以前,我还生活在洛河的那片水里,初三以前的人生我根本没有经历过。”
“我不懂你说的。”
“我其实是一只虫,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只虫,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葛天,我们生活在水底,从不曾到过这个世界。”
余琦彤没吭声,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这个人的本名是祁阳,他掉到水里的时候,我钻进了他的大脑,从此,我们的意识也生长在了一起,我以为我是他,他以为他是我。”
他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也忘了我本来的身份,你知道的,自欺欺人得久了,就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对不起,我无意骗你,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的。”
余琦彤也把脸转向了天花板,两个人并排躺着,静静体味着时间的流逝。
“最近一段时间,我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你不是人。”余琦彤说。
“你……知道了?”葛天问。
“有的时候你好像很害怕你自己,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反正就是很奇怪,不像个正常人,还有……”
“还有什么?”葛天追问道。
“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你,觉得你很像我。”
“我像你?”
“像我一样对自己感到很陌生。”
“对了,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我不是我,你也不是你,是什么意思?”
余琦彤拉住了葛天的一只手,笑道:“你不是早就开始怀疑我了嘛,还在我枕头底下放水晶石试探我,你就那么希望搞清楚我到底是谁吗?”
葛天呆愣着,像一只受惊了的土拨鼠。
“现在我告诉你,我并不是余琦彤。”她的语气很平淡,仿佛是在讲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故事。
“我是钱落落。”她说。
“你是钱落落?”葛天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挣脱了余琦彤的手。
“是啊,你难道没看出来?”余琦彤依旧面不改色。
“你不是……死了吗?”
“其实我和那个秦刚一样,都是变异人。”余琦彤慢悠悠地讲述着。
“自从我认识了你,我觉得,你就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男人了,可是没想到最后你还是回到了你妻子的身边,我很伤心。”
她的眼角泛起了一点儿水花。
“可是后来,我得知余琦彤死了。”她将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好像沉浸在了很久远的往事里,“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你……你都干什么了?”葛天问。
“我趁着天黑悄悄地潜进了停尸间,把我全身的细胞都和她的尸体调换了,除了她的外皮。”
“你和她换皮了?”
“嗯……通俗地说,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你的那具尸体呢?就是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那具尸体……对了,我还去了你的葬礼!”
“对啊,那的确是我的尸体,不过,只剩下了皮,不是吗?”
葛天想起来了,钱落落的那句死尸确确实实只有一层皮囊,里面包裹着的不过是一团臭烘烘的不明气体。
“那是我丢进河里的,我不能一直把我的皮放在租的那座房子里啊。”余琦彤说。
“哪座房子?”葛天问。
“绿苑小区啊,你不是去过吗?”余琦彤把目光停在了葛天的脸上,他的脸抽动得很厉害。
“我之前一直住在那里,后来余琦彤死了,我就套上她的皮变成了她。”
“你还记得那天你参加完我的葬礼回到家发现我根本不在吗?”顿了顿,她接着说。
“对啊,那天你去干什么了?”葛天问。
“我也去了葬礼,去看我妈妈了,我很不放心她,想见见她,可是我又不能以这个身份去,所以只能躲在一旁悄悄地看,她那天哭的很伤心。”
“你妈妈也是变异人?”
“不,她不是,我是她领养的,说是领养其实就是捡来的,但是她对我真的很好,就像亲生的一样,我觉得很对不起她,可是我又那么的爱你……”在她眼眶徘徊了很久的那滴泪终于滑落了下来,滴在了葛天的手背上。
“我给她打了电话,也发了信息给你,看到你来参加我的葬礼我很感激,谢谢你。”
葛天陡然想起了那个闪动着的钱落落的头像,和出现在他qq对话框里的那句话――请到黑柳市城郊医院停尸房来探望我。
那的确是钱落落本人发的信息!
“所以你才回来的那么晚?”葛天接着问。
“是啊,我想多陪陪我妈,她哭了整整一宿,眼睛都哭肿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后悔了,可是我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余琦彤沮丧地说。
“你还有什么要问我的吗?”她问。
葛天注视着这双眼睛,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多可笑啊,我们都用一个假的身份欺骗了对方这么久,你以为我是余琦彤,我以为你是葛天。”她想了想,觉得不对连忙改口道,“我说错了,你就是葛天,只不过这个人的身体并不是,你刚才说他原本的名字是……”
“祁阳。”
“哦,对,祁阳,你住在祁阳的脑子里,而我套着余琦彤的皮。”说着,她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笑声既凄惘又无助。
葛天感觉到了一股莫大的悲哀。
也许在这个身体的潜意识里,祁阳还活着,他在葛天睡去的时候挣扎着要摆脱这只虫的侵占,于是在废弃大楼的墙上,在卫生间的玻璃上,在他的电脑里,在他的手机里都留下了那一行线索――你真的是你吗?
他期待着哪一天能够真正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里,让这只虫记起来它不过是一只虫而已。
至于那个紧跟余琦彤的神秘黑影,它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
也许它正是死去余琦彤的幽魂也未可知。
有太多的悲恸和懊悔在牵绊着她,使她一直陪伴在葛天的身边,久久不能离开阳间。
也可能,她跟在钱落落的身后,目的是想让葛天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并不是她自己。
真相大概只有那个黑影自己知道了,我们所得出的所谓结论,都不过是些毫无根据的猜测罢了。
对于有些事,或许并不需要刨根问底,现在这样就挺好。
两个人背靠着背坐了一夜,这一夜,谁都没再多说什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模棱两可,有太多不能挑明的真相。
我们生活在谎言里,用谎言伪装着自己,用谎言取悦着别人。
没了谎言,我们的生活会变成另一幅景象吧,我们必须面对残酷的事实,讲着内心的慌张,现实把我们美好的幻想都粉碎一空,我们在仇恨和怨愤面前会变得毫无遮挡。
我们欺骗不了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着歇斯底里的痛。
我们欺骗不了别人,只能让赤条条的自己在这个社会变成可怜的落汤鸡。
葛天和钱落落在这一夜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换做是我,也许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朝霞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像孩子明亮的眸子,像贝壳穿就的风铃,像少女纯洁的心。
葛天打了个哈欠,问身边人:“琦彤,你今天去上班吗?”
“不去了,我请个假,咱们去逛水族馆吧,小天。”她说。
他就牵起她的手,出了门。
(完)
本书未完结,敬请期待异体滋生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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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尸肉(1)
毛庆喜已经很多天没吃上肉了。
别说是肉,家里连米缸面缸都已经见了底。
用现在的话来讲,毛庆喜是个不折不扣的啃老族。
他天生就是一副凶相,对自己的亲妈说话都毫不客气,还极度喜欢占小便宜,贪得无厌,要不是已经解放了,他必然会成为一个烧杀抢掠的土匪。
在毛庆喜刚刚出生的时候,天上一道白晃晃的闪电,正巧劈到了他家院子里的那个材火堆上,瞬间就喷射起了熊熊大火。
毛庆喜的爹一见,立刻就慌了阵脚,愣在原地大叫着:“可了不得了啦,可了不得啦,着起火来了!”
毛庆喜的亲姑姑一跺脚,二话没说,操起个脸盆就往院子里泼水。
当时,除了毛庆喜的娘和那个急得一头大汗的产婆,几乎全村的人都去他家帮忙扑火了,好在借着随即落下的倾盆大雨,火势渐渐减弱了下来。
这个时候,一个婴儿的啼哭从里屋传了出来,毛庆喜呱呱坠地了。
一个村子里的老者说,这个孩子是雷公电母之子,生下来就带着一股煞气,迟早会克死全家。
毛庆喜的爹嘴上虽然不敢冲撞他,但心里却满是怨气,他恨不得立刻就把那个老者胖揍一顿,反驳他说:“那么多人都是在下雨天出生的,难不成都是雷公的娃?那晴天生的就都是太阳的娃呗?”
他见到这个胖乎乎的小男婴,简直欣喜到无以复加。
这是毛家的独苗。
独苗,就意味着独享专宠,就意味着无法无天。
毛庆喜从小就敢斗狗、敢杀鸡、敢和比自己大十岁的孩子打架。
只要他看谁不顺眼,不问青红皂白,他上手就揍人,把人家打伤了、打残了,他爹就会出面调解,赔点粮食或者粗布细软之类的了事,久而久之,他就更加肆无忌惮地闯祸了,因为他知道,只要出了事儿,他爹就会屁颠屁颠地为他善后,他知道既然生出了他,他爹就得对他负责,他就是他爹上辈子欠下的债。
他曾经毫无理由地打折了村里一个老光棍的腿,那个老光棍在这之后就瘸了一辈子。
老光棍找上门的时候,在腰里别了一把镰刀。
那一年,毛庆喜十四岁。
也是这一年,他没了那个一直宠着他、为他善后的人。
老光棍在他爹开门的一刹那,就抡起镰刀,径直砍向了他的脖子。
一股猩红的热流喷注而出,把周围洁白的雪都染成了令人触目惊心的鲜红色。
毛庆喜的爹当场死亡。
老光棍在砍死他爹以后,把自己的生命也了结了。
他在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留了一张字条:我活不下去了,死了我也要找人陪葬。
老光棍只有一亩田地,田里本就颗粒无收,他的腿一折,等于就断了他活下去的工具,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这个年代,连狗都瘦得皮包骨,更何况是人呢。
毛庆喜没有想到,自己的那已经成为习惯了的为所欲为居然把自己的亲爹给推向了死路。
他爹死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还被喷了一身血。
血粘糊糊的,就像是平时喝的玉米粥,他还舌尖舔了舔喷到他脸上的那滴,有点儿像生铁的味道。
你一定以为他会就此悔改,一心一意侍奉老母亲平静地过完后半生,可是恰恰相反,他爹死的那一幕鬼却启发了他的另一个恐怖嗜好——杀生。
夏天,他就下到河里抓鱼、抓青蛙,抓上来以后便趁它们还活着一刀攮进去,享受那种刺激感。
冬天,他就偷偷捉邻居家的鸡鸭鹅狗回来,满足他那扭曲的嗜好。
现在是冬天。
此时,他的母亲正盘腿坐在炕上,裹着一条破棉被,瑟瑟发抖。
寒冬腊月,按理说,最起码应该吃上一顿饺子,哪怕是白菜馅的呢。
可毛庆喜家里,除了捂了一冬的最后一颗白菜,什么都没了。
没有一粒米,没有一滴油。
跟着消失不见的,还有那细如牛毛的最后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毛庆喜的娘下了炕,在菜缸里左翻翻、右找找,终于死了心,她对窝在火堆旁懒洋洋的毛庆喜说:“庆喜啊,咱们家里头没吃的了。”
毛庆喜不耐烦地回着:“没吃的就饿死得了。”
“要不,你去隔壁看看,都有啥吃的没有啊?咱要能赊来点儿也不至于饿死啊。”毛母说。
“要去你去,我不去。”
毛母叹了口气,披了件单薄的棉衣便颤巍巍地走了出去。
隔壁住着五口孤儿寡母,毛母知道,她们的生活比起自己好不了多少。
她进了另一户邻居的门。
毛庆喜就一个人呆在自己的草窝里,眯起眼睛烤着火。
北风呼啸,像一只青面獠牙的怪兽在吞噬着人们身上和心里残存的那点儿热度。
毛母不知是从哪家要来了半杯生玉米面。
她一进门,就欢欣鼓舞地说:“庆喜啊,你快来看娘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毛庆喜冷哼一声,没搭理她。
“娘给你做饭,等着啊。”
毛庆喜把两只手插进袖子里,吸了吸鼻子,斜眼看了她一眼:“吃什么呀?”
“诺,都在这儿了。”她把盛了半杯玉米面的杯子放在他的鼻子底下,笑了笑。
“就这个呀,天天吃这个,连个肉丝儿都看不见。”
“我也没办法呀,你爹没了,咱们家现在就你一个壮劳力,我……我还指着你吃肉呢……”毛母怯生生地说。
“你可别指望我。”毛庆喜的鼻子里喷出了两道长长的白色雾气。
“唉,这年头,能吃饱就不错了啊。”毛母把玉米面倒进了一个黢黑的盆里,又加进了一瓢水,用冻红了的手费力地揉着。
突然,毛庆喜好像一下子想到了什么好事儿,蹭地站了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凑在毛母的耳边,轻声说:“我知道从哪弄肉吃了。”
“哪儿啊?”毛母的眼睛里也射出了光。
“你猜。”毛庆喜得意地挑了一下眉毛。
“这孩子,娘上哪儿猜去。”
“从别人家拿啊。”他做了一个拿的手势。
“这年月,谁家里能吃得起肉啊。”毛母更不明白了。
“咱们家就吃的起,娘,你就等着吧。”话还没说完,毛庆喜就一步跨出了门。
当天晚上,毛母果然吃到了久违的肉。
那些肉很腥,还带着一股死鱼的腐臭味道,毛母不知道那是什么肉。
毛庆喜一边烤着肉,一边得意洋洋地对她说:“你瞧,我就说咱们家今天一定吃得着肉,你还不信。”
“你这肉是哪儿弄的啊?”毛母狼吞虎咽地吃着,随口一问。
“嗐,你怎么这么啰嗦,有的吃,还问那么多干嘛!”
见毛庆喜的脸色明显转阴,毛母便不敢再多说什么,专心吃着碗中的肉。
毛母觉得,那肉虽然有些发臭,但是越嚼越香,仿佛有着某种魔力,能把人深深地吸引进去,让人欲罢不能。
她在小时候听她爹也就是毛庆喜的外公说过,穿山甲的肉很好吃,咬一口整个人就都飘飘欲仙了,宛若身处仙境云端。
毛庆喜的爷爷是个军人,他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经历过最艰难的时期,在山里没东西吃的时候,他就抓身边一切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比如穿山甲和蛇。
他还吃过很多我们想都想不到的东西,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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