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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滋生-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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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他进了公司,就给人留下了个不太合群的印象,平时,给他的任务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做完,就算加班到很晚,他也不会抱怨,怎么说呢?这个员工倒是个好员工,只是在别人看来脾气有点儿怪。
虽然性格比较孤僻,但是他和同事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他很谦让,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儿都不像其他刚刚入职、血气方刚的大学生。
可有一点,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古怪气场总会给人以难以接近的感觉,不光是他身边的人有这种感觉,就连他的直系领导也被这种不好言明的疏离感纠缠着。
除了工作上的事情,他几乎都不会和别人说话。
到了下班的时候,如果手头上没有残留的工作,他就会早早离开,第二天再按时来上班。
一个人如果太正常了,就会显得很不正常。
就好像一只苹果,它长得无比圆润,该红的地方红,该青的地方青,从四面看上去它都一般高、一样宽,就像是用蜡做的那样有光泽,我敢打赌,你肯定不敢下口。
洛凡这个人在同事看来就是这样的一只苹果。
他按时上下班,按时去吃午饭,工作的时候不偷懒、不打瞌睡,老板让站着就站着,老板让坐着就坐着,老板在的时候他一丝不苟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老板不在他也会一刻不停地噼噼啪啪敲着键盘,即便是有同事趴在桌子上睡觉,他也会坚守岗位干自己的那摊子杂活,而且,他从不会萌生跟领导打小报告的小心思。
他的工作态度无可厚非,为人处世也让人挑不出毛病,可就是没人想要跟他说一句话。
关于部门经理谋杀*一事,被公司炒得沸沸扬扬,唯有洛凡一个人守着自己的那方小桌子,还是像往常一样该做什么做什么,不少做一件事,也不多说一个字。
有同事来跟他谈起这件案子,他就只是笑着点点头,以示礼貌。
………………………………
第一百三十六章 诡异未消(4)
就在几天前,吴志远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了刑。
警方调出了电梯里的监控摄像发现,就在当晚,吴志远还去过死者的家。
他们二人的地下恋情经过多方调查也证明的确属实,吴志远就是死者的情夫。
这下,这个外贸公司的小领导就算长十张嘴都说不清了,因为那天电梯里的外来人员只有他一个,而且死者家里遍布了他的指纹,尤其是女人死去的那张床上。
警方初步断定,该案件为情杀。
可是吴志远却只是承认与受害者有染,坚决否认自己是真凶,他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一个字都不愿招认。
但是证据确凿,他想抵赖也难。
公司本想努力把这件事给压下去,无奈欲盖弥彰,现在全市的新闻报纸上说的都是某某公司中层领导涉嫌谋杀情妇一事,连公司的业绩都因为这件丑事而在几天之内一落千丈,一丁点儿挽回的余地都没留下。
洛凡还是按时上下班,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一如既往。
像这样处事不惊的人还真是少见。
有同事和他谈起这个话题,他总是刻意回避,好似害怕自己被什么可怕的东西黏上身似的。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月。
有个女同事注意到这几天洛凡的脸色奇差,就像是……就像是美国电影里刚从坟墓爬出来的丧尸。
他的皮肤干枯,眼神涣散,神色迷离,一点儿精气神儿都没有。
女同事问:“洛凡,你最近是怎么了啊?”
洛凡有气无力地说:“没怎么啊。”
女同事说:“你是不是生病了?脸色怎么这么差,你自己照照镜子。”
洛凡接过女同事递过来的镜子,也被里面映出的那个人吓了一大跳,这还是自己吗?这分明就是一具没有生命的干尸啊!
明白了,一定是太多天没吃那东西才会变成这样的。
看来,是时候屯下一批粮食了。
女同事张开一只手在洛凡的眼前晃了晃,问:“洛凡,你是不是贫血啊?头晕不晕?会不会是低血压?要不,你还是等周末去医院检查一下吧,瞅着你脸色还真是怪吓人的。”
洛凡礼貌地回道:“这周末我就去。”
女同事问:“用不用找人陪你?”
洛凡的脑子里猛地闪过了一丝电光,他紧盯着女同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曹华,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
女同事一愣,半天都没反应过来,很显然,她是被洛凡这毫无征兆的问题给震住了。
“你说什么?”
“你有男朋友吗?”洛凡说。
“我……我没有。”女同事的脸刷的就红了。
“那你陪我去吧。”洛凡这句话说得没有丝毫犹豫。
“那……那我看看吧。”
“看什么?时间?还是人?”
这个一向都腼腆害羞、平时不声不响的小职员居然会如此大胆地约自己一起出去,女同事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看看我周末有没有时间,要是有时间的话……。”她说。
“好,那我等你消息,如果你周末有空,就陪我一起去吧。”洛凡打断她说道。
说实话,洛凡这个人虽说不太合群,但是在公司里的口碑很不错,每天早上,他都会主动给自己部门的同事一个不落地泡上一杯咖啡,什么打印资料、跑上跑下的活他都一律承包,毫无半句怨言。
女同事对他的印象也一直很好,其实洛凡曾经在工作上帮过她很多次,她一直都心存感激。
女同事觉得,这个人好像从来都不会发货,从来都不会动花花肠子,从来都不会将自己的过错归咎于他人。
有时候,别人的过错他都会主动要求承担后果。
如果是这个人追求自己,说不定她真的会答应。
周末。
那个叫做曹华的女同事如期赴约。
你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洛凡把她约到了一家咖啡馆,然后两个人谈天说地,发现越聊越投机,最后梨花带雨、一夜定情。
还是洛凡真的只是让曹华陪他一同去医院做体检,排队拿号,照X光,排队等结果,然后拿着一张哗啦哗啦响的X光片找大夫咨询,咨询过后就分道扬镳,两个人在医院门口毫无留恋地互道再见。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假设,与之相伴随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
一种是,两个人干柴烈火,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
一种是,洛凡就是个神经大条的直男,他骨子里就和他平时表现出来的一个样,全然没有心机,心地宛若冰雪一样纯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在这里,我要卖个关子。
在讲述那天发生的事情之前,我想先回顾一下在第一个女人被挖肉而死的前几天,洛凡是怎么过的。
这一天是女人遇害前的一周。
吴志远说是有应酬,早早就给自己下了班离开了公司。
从几天前,洛凡就开始觉得吴经理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瞒着全公司,可那毕竟是领导的事情,他管不着。因此,他也只是把对吴经理的怀疑投进了他心底的那口深井,还在上面压了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
有道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没想到,吴经理居然会主动把洛凡这个刚入职不久的小员工牵涉其中。
下班的时候,吴经理叫来了洛凡,对他语重心长地说:“我看你挺老实,交给你个任务,去酒店帮我订一间房,回头我把房钱给你。”
洛凡不解,问:“经理,您订房间干什么啊?”
吴经理的表情一下就变得严肃起来:“不该问的别问,要不是我看你老实八交的,才不会把这件事交给你去做。”
洛凡立刻就住了嘴,按照吴经理的吩咐在一家酒店订了个房间,还没敢声张。
吴志远怎么都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对他言听计从、安分守己的小职员给他挖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坑,在将来的某一刻,他就会一脚踏进去,从此万劫不复。
那天晚上,吴志远果真是约了后来惨死的那个女人去酒店开房。
为了方便讲述,故事的后面我们姑且就叫她女人吧。
洛凡终于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跟去看了个究竟。
吴志远并不知道洛凡会跑到客房门外去偷窥自己,他十分肯定,这个怕事的年轻人根本就没有这个胆量。
当晚,他和女人翻云覆雨,一直折腾到很晚才准备入睡。
而洛凡就趴在门外偷听,走廊里有很多探头,他还不失时机地躲过了几次保安的警告。
那天晚上他也很晚才回到家,可是倒头栽倒床上,他却怎么都合不上眼。
从溯溪村回来以后,他就开始感到不对劲了,最近,他身体上发生的种种变化更加令他饥渴难耐、头昏脑胀。
他太饿了。
他想要吃肉。
可是肉能从哪里获得呢?这里不是溯溪村,这里法律严备,这里管理森严,在这里,一切谋财害命、杀人放火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制裁。
除非,有人顶罪。
洛凡一夜没睡,在思考一个绝密的计划,他实在是熬不下去了。
后面的几天,吴经理似乎对他彻底信任了,一直都把订房的重任交付给了他。
洛凡就在这几天里,像制作渔网那样将他的计划一点一点地补全了。
现在,就差下网捞鱼了。
这天中午,吴经理特意把洛凡叫过来,跟他说今天不用去订房了,洛凡问为什么,吴经理却严厉呵斥他道:不是说了吗,不该问的别问!不该打听的别打听!
洛凡隐约觉得,吴经理有些闪烁其词。
因为就在上午,他听到吴经理的手机“叮铃铃”地响了一声,好像是有谁给他发了条短信,他看后,见左右没人在看,连忙回了句什么,就慌慌张张地把手机给收进了口袋。
洛凡本想潜进经理的办公室去偷瞟一眼短信内容,却一直没有看准时机,只好在远处默默观望。
你对短信的内容也很好奇是不是?
洛凡和你一样,完全只是出于好奇,才会抻个脖子盯了吴经理的手机一整天。
他最终还是猜出了今晚吴经理的动向。
他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今天,吴经理要换个地方会情人。
想必是吴经理对他已经产生了诸多不信任,又或者是,吴经理觉得这种事情让他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孩接手难免会出纰漏。
洛凡在纠结了半天以后,决定跟着吴经理去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天色微亮,街角还残留着一些虚弱的阳光,太阳像个迟暮的老人般显得怏怏无力。
洛凡堵了一辆出租车,尾随在吴志远的那辆黑色桑塔纳后,紧紧跟了半个小时之久。
黑色轿车停在了一栋很平常的楼房下,这倒是洛凡始料未及的。
难道吴经理真的只是下班回家了?
他塞给了司机一张五十元钱,连零钱都没来得及收,就手忙脚乱地跟着吴志远进了楼道。
吴志远进去以后,他趴在门口等了好一会都没敢出声。
楼道里并没有响起脚步声。
不一会儿,“叮”的一声响把楼道里的感应灯都惊醒了,电梯开合的声音随即传了出来。
吴志远坐电梯上楼去了。
洛凡急忙跑去看电梯指示灯显示的层数,那个红色的小箭头一直在闪着,直到13楼的时候它才停下来不动了。
吴志远上了13楼!
洛凡不假思索就要去按电梯,突然,他的手停在了半空,好像想到了什么关键之处。
他爬了13层楼梯来到了一个紧闭着的房门前。
他的脚步声很轻、喘气声也很轻,轻得就像漂浮在湖面上的一跟羽毛,毫无重量。
因此,门内的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外面有动静。
可洛凡却把门里的声响都悉数装进了耳朵。
是吴志远和一个女人的声音。
洛凡从两个人的谈话中听了个大概。
这个女人便是吴志远几天以来一起在酒店开房的情妇,而这里就是女人的家,听女人的意思,是在酒店没有新鲜感了,想要寻求刺激,因此才把吴志远约来了自己家干男女之事。
就在这时,也不知是从哪里吹来的一股邪风,忽然把一个天衣无缝的阴险谋划吹进了洛凡的脑仁里。
………………………………
第一百三十七章 真相渐明(1)
洛凡看了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已经临近午夜了。
突然,屋里响起了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洛凡连忙蹑手蹑脚地爬上了几级台阶,呼哧带喘地把头埋进了黑暗里。
门开了,楼道里的灯也随之一同亮了起来。
吴志远的声音飘飘忽忽地传了出来。
“那我走了,小心点,别被你老公给发现了。”
“哎呀,你就放心吧,又不是第一次了,怕什么。”女人说。
之后,就又响起了电梯开合的声音。
吴志远走了。
女人在他走后也进了屋。
洛凡这才探头探脑地溜下去看。
他推了推门,大门被锁的很严实。
没过几分钟,楼道里的感应灯就灭了。
世界又陷入了一片漆黑。
从楼梯的窗子外面透出了一缕幽蓝色的月光,那光投射在一把银白色的刀子上,映出了一个人凶神恶煞的脸。
这个人目光炯炯、脸上棱角分明,长着一对黑曜石般澄明的黑色瞳孔,年纪应该在二十来岁的样子。
他现在敲响了这家的大门。
不一会儿,一个女人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出来:“谁啊?”
“吴经理让我来的。”那人说。
门被拉开了,女人站在了那人的面前,她穿着一件玫红色的睡衣、长发披肩、身姿绰约,是那种典型的令大部分成年男性都垂延三尺的女人。
她长得并不美,但是很妖娆,尤其是在玫红色的衬托下,那人看到,她的脸上闪着宝石般高贵艳丽的光。
“吴志远让你来的?”她问。
“对,之前的几天酒店都是我订的。”那人说。
“他这是又怎么了,都这么晚了还让你来干什么?”女人问。
那人朝身后瞥了两眼,忽然压低了声音道:“我能进去说吗?”
女人愣了愣,随后就让开了一条缝,示意他进屋去。
门“哐当”一声又沉沉地关上了。
现在,屋子里只有女人和洛凡两个人。
洛凡离开的时候,男主人还是没有回来,整栋楼似乎都睡熟了,连呼噜都没打,挨家挨户都黑着灯,连楼道里的那些白花花的眼睛也都紧紧闭着。
他和来时一样,也是走的楼梯,因此,电梯间里的摄像头根本没有照出他的样子。
回去的时候,他叫了一辆黑车,那车的司机就和他的车一样黑,一开口就管洛凡要三百块。
黑黢黢的街道上只有这一辆黑黢黢的车,洛凡没时间和他纠缠,此时,他的怀里还拎了一包沉甸甸的粮食,他只好掏出三百块扔给了司机。
在车上,司机几次都问起他那个黑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洛凡的心“砰砰砰”地狂跳着,不知该怎么回答,生怕说错一个字引起司机的怀疑,后来,他索性装起了傻,不管司机问什么他都摇摇头不搭话,司机觉得没趣,也就不再问下去了。
下车的时候,他的大脑还是轰隆隆作响,就像有一千只一万只苍蝇在他的脑袋里面横冲直撞。
洛凡用双手拍打了几下耳朵,又狠狠地晃了晃头,这才觉得脑袋里“嗡嗡嗡”的杂音小了很多。
他急不可耐地打开了那个沉甸甸的黑袋子。
里面装的都是血糊糊肉和内脏。
洛凡看着那些肉,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人活着的时候叫做人,死了以后叫做尸。
据说在古代就有吃人洗髓的说法,其实,食尸别有一番风味。
尸肉就和毒品一样,一旦沾上,这一辈子就休想摆脱了。
洛凡之前其实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沾上了尸毒,直到他看到自己胳膊上生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绿毛茬儿,他才恍然想到,溯溪村的什么东西被他给带回来了。
尸毒。
他怎么会中尸毒的呢?
在回来以后,他见了黄青青和贺子怡几面,不管是脸色还是行为,她们都无比正常,就和去溯溪村之前一个样,也就是说,只有他自己中了尸毒。
这怎么可能呢?
难道是个人体质的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中尸毒的也不应该是他,而是两个女生啊。
想不通,如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洛凡绞尽了脑汁,始终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寝食难安。
其实在那些绿毛从他的皮肤中冒出来的时候,那种奇痒无比的感觉就已经消失无踪了,比起身体上的难受,他现在更多的是内心的种种困惑和焦躁。
有什么事情是他在溯溪村做了,而其他两个人没做的吗?
在河里洗手?不是,那天他们全都洗了。
在坟山上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不是,那天被坟山上的野草划破腿的也不是他啊。
那会不会是那天因为他碰到了食尸虫的毛才会沾染上病菌的呢?那天秦华不是在贺子怡的床上跟他说了半天话嘛。
也不对,如果那虫子真的掉毛,那也该掉在贺子怡的床上,照这个说法,那两个女孩子才更应该沾上尸毒才对。
洛凡带着这个疑问过了几周平静的生活、吃了几周平常的饭,新入职的公司有食堂,食堂的饭菜虽说都是家常便饭,可是大师傅的手艺却着实获得了员工的一致好评。
这一天中午吃的是红烧肉,那肉的色泽油亮,浓油赤酱、肥瘦相间,酱汁浇在白米饭上勾人食欲、十分销魂,所有人都吃得满口流油,唯独洛凡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紧皱着眉,他端起饭碗左看右看,又闻了闻,总觉得那红烧肉不像是红烧肉,白米饭也不像是往常吃的白米饭,可是见周围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便也塞了一口在嘴里,嚼啊嚼啊,越嚼越觉得滋味不对。
以前的红烧肉也是这个味道吗?还是他的味觉出了问题?他怎么记得之前在哪儿吃的红烧肉怎么会那么香呢?那是在哪儿吃的来着?
忽然,他猛地一哆嗦。
溯溪村!
没错,他所怀念的那个味道就是在溯溪村的二嫂家吃过的肉,那黑乎乎、油汪汪的红烧肉味至今还在他的口腔里徘徊不散,倒不是二嫂的手艺有多好,而是那肉本身的滋味实在令人刻骨难忘。
要说在溯溪村有什么事情是他干了而两个女生没有沾手的,那也就只有这个了,那天,在二嫂家里他吃了很多肉,而两个女生都基本上没动筷子。
他记得之前听谁讲过,人一旦吃了尸肉就会中尸毒,中毒深了就会变成一个半人半尸的怪物,永远都会将食尸当作生命当中的一部分,永世都难以摆脱。
洛凡陡然想起了他吃那盘肉时刘项云和二嫂的神情,她们脸上温和的笑,她们憋在心里狡诈的笑,还有她们催促着恨不得要将整盘肉塞到他肚子里的架势,无疑,她们绝对是别有用心。
是啊,洛凡现在最想吃的,就是那肉。
过了这么多天,尸毒早已在他的身体内蔓延开来,随着他的血液流淌遍了他的各个器官,此时此刻,他体内的所有细胞都在吵嚷着亟需尸毒的滋养。
吴志远的那个情妇是洛凡干的第一票。
他原本打算把那女人的整个尸体拖走,可是尸体太重,想来想去,他就只是割了一袋子肉回去养出尸毒再吃。
之所以选择那个女人,那是因为女人的力气小,好下手,而且他和那女人的生活没什么交集,要怀疑自然也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果不其然,吴志远这个花心大萝卜完美地成了他的替罪羊。
尸肉不多,两周以后,肉被吃完了,洛凡就又预备着干第二单生意。
这一次,取肉的目标是一个主动上门的女同事,名叫曹华。
洛凡在餐馆里定了位子,等待曹华赴约。
曹华脱掉了平时刻板的工装,换上了一套素色连衣裙,很是优雅。
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最里面一桌的洛凡,便轻移莲步、走了过去。
“你好呀,洛凡。”
洛凡连忙放下手机,站起来打招呼:“哦,你好。”
“点菜了吗?”
“没有,等你点。”
“我吃什么都行啊, 你点吧。”
洛凡把菜单递给了她:“女士优先,还是你先看吧,我这个人不忌口,什么都能吃。”
“那我可点了啊。”说着,曹华就翻起了菜单。
盯着曹华的那张脸,洛凡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直叫。
他已经饿了好几天了,屯在家里的肉连点渣都没剩。
“你看着我干什么?”曹华注意到了他那饥渴的眼光,感到浑身不自在。
“没……没什么,你点好了?”
“嗯,我就来个西冷牛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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