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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爱上我!-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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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笑笑,“若若,相信我,会好的,”揽起老妈的腰,“我们回去说说话,一天都没有见你了。”
老爸那么聪明,那么优雅,是谁也比不上的,看着完全失败的东临涵,我只能摇摇头,奔着自己的小床走过去。
虽然夜晚还是一样的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明天充满了期待,一想起黑衣哥哥,我就好高兴。真的很期待以后的每一天。
*穿插一个东临涵的自述*
大哥出去游历以后,大姐也出去游历,最后二哥也出去了,剩下我一个除了没事跟人家比比武之外,没有去处。
过了若干年以后,老妈说二哥可能要回来了,他的心上人要先回来,让我去宫门外迎接。
二哥的心上人,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吧,我站在宫门外这么想。
等了半天,终于有人骑马过来,他坐在高高的马上,一身黑衣,望着我淡淡地笑,“有劳涵殿下来迎接。”
我顿时糊涂了,难道二哥他?二哥他的心上人竟然是原小非哥哥,这倒没什么,最重要的是,原小非哥哥是男人啊,这件事真的严重了。
我们家好不容易要办喜事了,可是我的二嫂竟然是个男人,东临玄色,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捕鱼者说》糖糖篇
我叫糖糖,排行老二,是东临国的大公主。
我爹爹是赫赫有名的皇帝,东临瑞,娘也是很有名的皇后,凌雪痕。
我从小就不大爱说话,倒不是我这个人太内向,大概是有些早熟,我喜欢老妈抱着我笑的样子,我愿意腻在她的怀里,但是每一次老妈抱着我的时候,看着老爸眯着眼睛笑的样子,我都要打冷战。老爸的占有欲实在是太强了。老妈的身边不能有任何人,包括他的儿女。
我慢慢地也就不再缠着父母,除了睡觉,就是吃饭,可能觉得这样才能做一个好宝宝。当然我小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些道理,这些是我长大以后,春桥阿姨讲给我听一部分,我回忆一部分后,总结出来的。
可见小时候的我,虽然不懂,但是下意识是极强的,也可能是坚定了这一点,我更加确定了我的猎捕计划。
我喜欢我身边的那个男人,从小就爱挂在他身上,他总是散发着沁人心脾的凉气,到了夏天就变成了我的抱枕。
蓝玉,我喜欢蓝玉。
但是我也知道,他喜欢的并不是我。他曾对老妈说过,老妈在哪,他就在哪,其他的都无所求。
这么多年以来,他都是默默地守护在老妈身边,什么都没有得到过,也许他已经开始习惯了,即便是看着我们一家几口乐融融地聚在一起,他也能在一边淡淡地笑。
可是他得到的实在是太少了,他的笑容,开始让我的心很疼很疼。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明白。我是真的喜欢他。(手机小说站http://wap。更新最快)。而注定,永远都得不到他地回应。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以老。”是这样的吗?我笑着问他这句话的意思,他会向平常一样给我讲解。
我看着他地眼睛。又念了一遍。
他会问我,还有什么不懂的?
他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再说无数遍,他也是不明白地。
合上书本,我笑着问他下一个问题。“有一只小小狗和一只小兔子住在一起,小小狗长大以后,忽然发现喜欢上了小兔子,可是小兔子并不明白,还开始对小小狗有了防备,小小狗想去找小兔子说清楚,可是又怕小兔子会跑掉。如果你是这只小小狗,该怎么办?”
他只是摸摸我的头,小一声。“有没有好好读书?怎么就想这些奇怪的问题,一会儿你妈妈来考你,发现你没有好好做功课。会生气的。”
我笑着看他,我说:“玉儿。我喜欢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也冲我笑笑,“我知道。”
我再说一遍。“玉儿,我真的很喜欢你。”
他仍旧点头,回答我,“我知道。”
我抱着他地胳膊,我说:“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喜欢你。”
他温柔地帮我梳理头发,“我知道,我早就知道。”
我闭上眼睛,你看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喜欢你,不是像喜欢长辈那样,也不是像喜欢朋友那样。
我喜欢你,而你不知道。我轻轻地蹭着他的手心,他不躲不避,只是宠溺的微笑。
我们这么近,可是我却觉得你离我越来越远,是因为我要的太多了,还是因为你一直都在原地,我走近了,你却还看着远方的我。
记得小时候,他经常说:“糖糖你看,玄色真的很像你妈妈,”
也许是因为他这一句话吧,我开始防备像妈妈的玄色,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编织我的网,我不是渔夫,但是我会学者去网我要地鱼,虽然这是件很困难的事,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这个愿望,我也要去做。
我渐渐地明白,当时在西丰国做质子的父亲,是怎么样地心情。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有三个人深深爱着妈妈。父亲,西丰临叔叔和蓝玉。
但是只有一个人,霸道地差点把自己也拖进地狱中去,那就是父亲,我终于知道,最爱妈妈的人,其实是父亲。
霸道地,要毁灭一切地,才是爱。
父亲地那张网,网到了他要的鱼,我地这张网会怎么样呢?会如愿以偿,还是鱼死网破?我没有退路,没有别的选择。
我拉起他的手,“我最喜欢玉儿了,我最喜欢。”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笑,也许我能幻想成是另一种神色。
可是他的声音,依旧是那种慈爱如长辈,“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
每天晚上,我用尽借口,让你留在我身边,抱着我入睡,夜里我会醒过来,看着你的脸,鱼儿,鱼儿,你不要挣扎了,慢慢地陷入网中不好吗?
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眉毛纠结在一起,明明没有那么轻松,却故作坦然。
我好想有一天你能明白我的心,明白我那句话的真正含义。
你喜欢呆呆地从远处看着妈妈,你看着妈妈,我看着你,你喜欢你剑柄上红色的情人节,好多年了,你依旧把它保存好好的。
你喜欢有机会就会到蓝山派,可是我总是缠着你,不准你去。
有一次你去了,晚上没有回来,我知道你一定是睡在那个房间,那个拥有你回忆的房间里。
我大哭大闹,终于让你半夜赶了回来,你看着我,无奈地叹气。你说:“你的倔脾气还真像你妈妈。”
我想,也许我想妈妈一些,你就会喜欢我,我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去做,我不想你一直生活在那片阴影中,你明不明白。
为什么这么多年,你的感情还是那么的纯粹,干净地一尘不染。
老天真的很残酷,让我看见这份感情,却永远都得不到。
我真的很害怕,害怕有一天我绝望了,会撕掉网,杀掉鱼儿,也许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往事如风》糖糖篇
“玄色喜欢原小非哥哥,”我这么说。
男人“哦”了一声,笑笑,在一边帮我整理书本。
我的手轻轻地在桌子上敲击,“明天要交给太傅的作业找不到了,大概又要被罚。”
男人一遍遍翻着桌子上的东西,“会找到的,今天下午我还看见你在
外面的天已经黑的一塌糊涂,我笑的像一只猫。“找不到就算了,顶多会挨几下打。”
男人解下身侧的剑,放在一边,上面的情人节从他手背流过,我看着他,眯起了眼睛,“这么晚了啊,又要睡不着了。”
男人忽然高兴地扬着手里的东西,“找到了。这下可以你可以好好睡觉了。”
我托着腮,“不行了,已经过了时辰,我一定会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会做噩梦。”我骗他的,把作业藏在隐蔽的地方,让他在我面前一遍遍地找,只是为了能留着他。
我不得不用这种手段。我喜欢看他为我忙碌的样子,哪怕是一瞬间,不管是在做什么。
他说我长大了,他想要离开我。
这是我不允许的。
玄色长大了,有了喜欢的人,整天蹦蹦跳跳地跟在原小非身边,看着让人羡慕。老妈让人意外地跟我聊天,最后她问我,“真的想好了吗?不会反悔?”
原来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我的想法,唯有他不明白。
春桥阿姨终于嫁给了颜回叔叔,喜宴上,老妈喝的醉醺醺,大喊大叫地说:“颜回。你终于开窍了。(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那么,你什么时候会开窍呢。
大哥出去游历了,有时候会书信往来。其实我也想到处走走,只是放不下那个人。他会跟我一起走吗?恐怕不会吧,他习惯站在屋檐下,守着那个人,寸步不离。
可能是有一天绝望,又或者是真的想看清楚自己的心。我决定和大哥一样离开家。到很远地地方去。走的那天,他看着我,没有挽留,只是说:“要注意安全,勤捎信,如果不适应就早点回来。”
我不停地点头,微笑,最后转过身去,因为怕眼泪就会流下来。
一个人背着行囊。不知道到底要去哪里,只是跟着自己的心,抱着随遇而安地心态。但愿有一天所有的心情都能平复下来。
走了很多地方。有时候走累了,就想在这里生活。过着平淡地日子。在附近的书馆,教一些孩子读书。
然后在黑夜里望着窗外的一片星空。忽然很想念那个雍容的皇宫,怀念家里的每一个人。
大哥在干什么,也是像我这样想家?
想想也就算了,会继续生活下去,恨不得和外面地一切都断绝讯息,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安抚住自己的
人会慢慢的长大,往事会过去,变淡,一直到看不见。
是这样的吧!
总会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事。
小时候曾经想让他知道,我已经长大了,知道我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故意扯坏自己的衣裳,在他面前宽衣解带,让他帮忙缝补掉下来的衣带。他不肯,让我换件衣服再去上学。
我会故意地撒娇说:“前一天功课没有复习好,今天妈妈会检查。”
“这件衣服是妈妈最喜欢的衣服,也许穿了它,妈妈就不会打地太狠。”
他会为难地皱起眉毛,叹口气说:“哦,你妈妈喜欢啊,那就穿着吧!”
如果妈妈喜欢那就穿着吧。不管是我怎么努力,他听见的,看见的,只有妈妈。
那一年,村子里给我介绍了几个年纪相仿地书生,相邻的大婶劝我该嫁作人妇,那一瞬间我也想过,如果我忽然嫁给了一个陌生人,他知道这个消息会如何?
会继续像长辈一样关怀我?会不会有一丝地失落。
我也只是想一想。
然后笑着,离开了那个村子。
可能平静地生活,不适合忘记过去的所有。我该试试其他地生活方式。
又过了一年,我去了个更远的地方,在陌生的城里做了一个小小的捕快,经常去面对那些恶贯满盈的逃犯,打打杀杀,挂了几次彩。
逐渐的,受伤,流血好像成了家常便饭。
一个不小心,在面颊上留了一道伤痕。
郎中说,这伤痕恐怕是去不掉了,女娃娃家的脸,唉!太可惜了。
伤痕,伤痕,留着吧,他不会在乎吧,也许顶多会责怪我几句,毕竟我是他从小带大的孩子,一个被保护的好好的,临出门前他还嘱咐我要注意安全。
他说的那些,我一件都没有做到。
我故意地避开他说的所有问题,从未向家里递过信函,报过平安。
现在又留下了永远都无法磨灭的疤痕。
为什么这一次,我好期待让他看见,看见面颊上这道长长的伤疤,就好像是让他看见我的心一样,也是相同的伤,甚至更加的深刻。
居然又安定下来,可能喜欢独自一个人上路,去执行各种任务。
也可能是喜欢这种有目的的生活,很少的时间去想起过去和未来。
有一日喝醉了酒,竟然看见他从人群中走过来,腰间的剑柄上还是鲜红的情人结,我直起身看着他微笑。
长发北风吹散,露出面颊上的伤痕,他的眼睛定格上那长长的剑痕上,目光有一丝波动。
我无所谓地笑着。
他伸出手,像往常一样整理了我的衣服,他说:“糖糖,玩够了吧,什么时候回来。”
我的眼泪忽然流下来,低下头,把脸埋在他的手心里。
我喜欢你,可是你却不知道我喜欢你。
那种喜欢,就像老爸喜欢老妈一样。而你不明白。
太阳渐渐升起,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树叶上的露水掉落在我干燥的脸上。原来一切,都是一场一碰就碎的梦。
我在这个梦里,已经沉迷太久,久的已经失去了自己。
《新的轮回》糖糖篇
“姑娘,这一次回来的好快。”
我伸手把捆好的犯人推进阴暗潮湿的牢狱,关好牢门,看见了手上模糊一片的血迹,“又受伤了,真麻烦。”
为了这个狠角色,静伏了两天才下手,结果打斗中还是上了他的当,差点一只手就这么没了,要不是忽然有人出来帮忙,兴许不止没有了手,当时就会送了命吧。狱卒把牢门锁好,我才整理了一下衣襟,深吸一口气,慢慢回头,笑着看身后的男人。
以为是宿醉,想往常一样出现了幻觉,梦见了他。
就连自己为什么糊涂地出现的客栈,也认为是喝醉了踉跄走回来的,完全没有想到真的是他来了。
于是他买早饭还没有回来,我就收拾行囊寻线索去了。原以为就算是再不济,游历一圈回去,还是会让他大吃一惊,发现糖糖已经长大了,谁知道他忽然出现,看见的是毫无防备的我。
实在是太丢人了。
他看着我,清澈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情绪,“为什么不给家里捎信。”
我看着自己的手,“哦,在外面一玩就忘了。”
他说:“你这是玩呢?如果今天我不在你怎么办?”
我抬起头,冲着他莞尔一笑,“其实今天你不在,我也能把这个家伙解决了。”
牢狱里的家伙发出不屑地笑。
他看着我。
我笑的挺好看,说:“你还记得我妈妈讲的《倚天屠龙记》的故事吗?其中有一招,与天同寿。”
他地剑明显地清脆一声响,情人节在半空中飘荡,“你……”
我故意没有看见他的怒气。“这样的话,他就死定了。”
“胡闹,”他终于忍无可忍。拉住我地手腕,“跟我回去。”
我任他拉着。出了牢狱,迎面遇到了刺眼的光,差点就流出眼泪。
“手受伤了,让我看看。”
我说:“没什么,洗洗涂点药就好了。”
他盯着我看半天。“会留疤地,”眼睛浏览着我的侧脸,沉思了一下。“跟我去西丰国,找你碧君阿姨。”
我笑笑,“找了也没用,反正早晚都会再伤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我是心不由己,仿佛只有每天累到腿脚哆嗦,才能心情好一些。
才能不去想他的脸,去想他的神色。
从小我就喜欢腻着他。一开始只是觉得我们俩都是老妈和老爸之间地局外人,后来看着他的脸,他的神色。逐渐地心疼起来。
为什么他不快乐,他也笑。但是他不快乐。我想改变。却无能为力,那场戏。我不是主角,甚至连配角都不是。
可是我已经深陷其中,我不能再继续做一个局外人。
拢拢头发,“我去接下一个任务,回去以后告诉老爸老妈,我没事。”
“糖糖。”他叫我的名字,我停住了脚步。
“跟我回去吧,你妈妈很担心你。”
我故意没有回头,笑一声,“没关系,不就是受了些伤,留了疤。这都是磨练出来的,值得人自豪的象征。”
能想象到他秀丽的眉毛皱在一起,叹口气,“这是为了什么呢?”
我笑笑,“因为我想快点长大。”我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我不喜欢,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这句诗,它时时刻刻提醒我,我们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我往前走,他还是跟了过来,把我地手包成了粽子,陪着我去找下一个目标。
我未出手的时候,他已经先拔出了剑,我第一次看他舞剑的身影,怪不得老妈总是想让他:少年鲜衣怒马,仗剑江湖。
他地剑还没出鞘,就已经被锁住了。这么多年,他得到过什么好的,就是因为他什么都没有过,才不觉得难过。
我靠在树上,冲着他笑,“我跟你回去。”
我知道,我是要回去了。
一路上他很少跟我说话,即便是亲热地聊几句,也很难像以前一样,我挎着他地胳膊,腻在他怀抱里,时间是能改变一切地,唯有他心里的那个人,其他地都会褪色,我是知道这个道理,才肯离开家四处游历。
在他身边,也不会有任何的意义。
他不明白。篝火跳跃着,我蜷缩在那里睡去了,一定要露营,是为了第二天一睁眼睛就能看见日出,也是为了他看着发抖的我,心生怜惜,把我抱在怀里。
回到了家,所有人都很激动,因为我受了伤,脸上的疤就是最佳的佐证。
应付了老妈,等老爸哄着她睡下,我才又一次面对优雅的老爸。
老爸看着我,眼睛轻轻流转,然后微笑。
我说:“老爸,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我想通了,你会不会给我那个东西。”
可能一个决定可以让所有的人万劫不复,那又如何,我还是要去做。
我已经受够了他脸上那种神情,每次看到都心如刀绞。
所有的办法我都试了,我闯不进他心里,因为他将自己禁锢在小小的空间,不肯出来。
渔夫网鱼,有时候是件很难的事,如果那跳鱼不去咬饵,而我又想得到他,看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鱼死网破。
即使堕到地狱,那也没什么。
我的最后一个办法,那就是在他的眼角,种上一颗滴泪痣。
我再一次出去游历,临走前我告诉他,两年内我会回来。
我说:“蓝玉,我喜欢你。”
老爸说,药是自己求来的,别人没有权利帮你,也无权干涉,你只要自己想清楚。
蛊毒反噬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从种蛊的那一刻起,我就要忍得住寂寞,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活在他心里,已经是最痛苦的折磨。
他会爱上我,那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所有的甜言蜜语面前,我是不是该提醒自己,只是一个过客。
老爸说,这所有的一切,你是该想清楚。
他轻轻地笑,高傲,优雅,一如往昔。
两年时间会不会太短?
拿到了那个小小的药瓶开始,我忽然觉得两年太长了,不管怎么样,我只想永远地陪在他身边。
即使被所有人抛弃,那也无所谓。
他在宫门外迎接我,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说:“我找了一个挺幽静的地方,想送给妈妈做礼物,你陪我看看可好。”
他应了,我准备好包裹,我说:“我想在那里住几天。”
不是几天,其实会是几年,甚至是一辈子我把药兑进他的汤里,等他喝完沉沉地睡去。
我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腿上,看外面的天空。
月光照射在他的脸上,我轻轻地抚摸他的眼角,“等你再清醒过来,所有一切都会变了。”
你可以不必在一边等候,也不必再流露出那样的神色。
那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番外:温雅如玉(有心理暗示情节
(这是蓝玉的番外,蓝玉是第一人称,请大家注意)
怪人来的时候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武功足可以让蓝山派发扬光大,可是有一天我却成了阶下囚。
怪人是一个女子,却比男子更狠辣,每做一个决定都是骇人听闻,武林大会上她竟然敢公然站出来要投效朝廷。
在我接触她眼光的时候,我发现她好像少了点什么。
就像木偶娃娃,少了灵魂。
从此以后,她成了朝廷的走狗。
怪人喜欢研究武功。
静下来的时候,她好像毫无生机,甚至都会忘记吃饭睡觉这些事。
怪人平时不喜欢伤人,对林大哥却是例外,下手极其狠毒,捏断了林师兄的手腕一次又一次,就好像是在泄愤,但是怪人眼睛里依旧没有光彩。
我有时候猜想,她是不是就是一个傀儡。
于是瞒着所有人,我想害了她,告诉她费了武功才能练蓝家秘籍,才能让武功更上一层楼,我重复了两遍,“费了武功,才能更上一层楼。”
怪人果然费了自己的武功,身体负荷不住,死了。
可是她又活了过来。
从此以后变了一个人。
眼睛中有了光彩,还帮林大哥上药,静下来的时候会思考,会嫌弃饭菜不好吃,甚至让我和林大哥恢复武功,并且不逼着我喝那些药。
晚上她居然没让我睡地上,躺在她身边,我的心很乱。
后来她大概是做了噩梦,哭得很伤心,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手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好像很有用,她靠过来,抱住我的腰,我想推开她,没忍心,只能一动不动任凭她抱了一晚上。
从那以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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