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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爱上我!-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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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时僵在那里,好像是我在思考蓝玉刚才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而蓝玉是在慌乱自己刚才为什么会那样。
蓝玉的样子古怪的很,手放在一侧,修长的手指微张微合,眼睛看看远方又看看脚尖。
丫头又跟我笑嘻嘻说了一句悄悄话,“掌门,我家少爷很好的。”
土拨鼠抓住我的衣服,爬上我的肩膀,身上毛茸茸的一股太阳的味道,在我耳边蹭啊蹭。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蓝玉那么纯洁,连感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我想起他刚才那个眼神……
丫头故意咳嗽一声,大喊一句,“再晚就不能赶回来吃晚饭了。”
我和蓝玉同时回神,我猫腰进了车厢,蓝玉再丫头后面跃上车来,袍子轻轻抖动很帅气。
马车开始往前走,蓝玉把剑放在一边,干脆闭目养神,看不到他的眼睛,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丫头蹭到我身边,悄悄说:“少爷在练功。”
丫头说完话,我看见蓝玉的眼皮重重跳了一下。
练功,骗人的。
第二十四章 公子艳绝世
土拨鼠第一次跟我这么亲近,沉迷在用鼻尖戳我的动作当中,原来知道猫和狗的鼻尖是凉的,现在发现,这只土拨鼠粉红色的鼻尖软软,冰凉。
我掀开车帘往外望。
青山,碧水。
到处都是清新的空气。
马车走过一个小山坡,隐隐地远处有一个黑点。
好像是一辆马车,前面还站着一个人,看见我们过来,正兴奋地冲我们招手。
古代的马车也会抛锚吗?
离得越近,看得越清楚,一辆马车停在路边,拉车的马匹,一身火红的毛色,正挣扎着想从地上站起来,它身边站着一个白衣男子,戴着白色的斗笠和长长白纱,右手不停地抚摸着马背。
远处我看见的那个站在马车前招手的是他的书童,看见我们,立即跑过来,“这位小姐,帮帮忙,我们的马崴了前蹄,不能走了,麻烦您带我们家少爷进城吧!”
书童的脸黑黢黢的和丫头有一拼,我看了眼丫头,再看看他,抿嘴一笑。
书童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傻傻地挠着头,是一个忠憨的人。
再看向他那个少爷,还在抚摸红马的脊背,马腿要是断了,就生不如死,男子不停地安慰着痛苦的马。
我刚想答应带这主仆一段,蓝玉拽住了我的手腕。
我回头,看见蓝玉明亮的眼睛里都是戒备。
我知道我现在是一个高危人物,但也不用小心成这样吧。
憨厚的下人,对一匹残马流露出异样关怀的主子,能有多坏。
带着斗笠的男子转过身,风吹过他蒙面的白纱,隐约映出一个轮廓,我眼睛紧紧地盯着他,怎么也挪不开目光,虽然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在吸引着我,我说:“你们这是要去哪?”
男子看着我,冲我摇了摇头。
白纱随风飘舞,我很像揭开,看看他的脸。
书童说:“我家主人不会说话。”伸手比了比自己的嗓子。
是个哑巴。
我几乎能看见白纱中的人,温雅一笑。
像一朵淡淡的白梅。
我早就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总是同情心泛滥,我的好友曾说过,我早晚要死在这个毛病上。
如果一个人足够了解我,就要从我的同情心人下手。
看着不会说话的公子,我没有了其他主意。
书童从马车里取出他们的东西,就是几本古朴的书,我让他们上了马车,我本来想和他们主仆坐在一侧,被蓝玉伸手拦住,坐在了主仆对面,蓝玉则坐在我身边直对着男子。
丫头晶亮的眼睛来回看那书童,还不时摸摸自己的脸。
马车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没有我这样的,猛盯着一个刚刚认识的公子看,可是我就管不住自己,莫非这就是神秘效应?越遮遮掩掩,越让人好奇。
一路上什么也没发生,平安进了城。
东临国今年发了洪水,好多灾民挤到都城来,城门外支起了一个个临时帐篷,官兵在有条不紊地发放粮食。
不时传来歌颂四皇子的话。
我不屑地笑了一声。
蓝玉不解地问我:“在笑什么?”
我说:“笑有些人作秀而已,”众皇子都盯着金銮殿里那个宝座,谁不想表现一下自己。“但有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因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成为众口之矢行动起来更麻烦,我喜欢釜底抽薪的做法。
说完,眼角一瞥,那公子正好抬起头看我,面纱那边好像是一双逼视人的眼睛,我瞬间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我正觉得到不自在,书童说:“谢谢小姐,我们这里下就行了。”
我连忙让车夫停下,公子和书童起身下了车,我撩开帘,抬头一看,是一个府邸前,蓝框的红色牌匾上写着“张府”。
公子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只是冲我轻轻鞠了半躬。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和一支漆黑的炭笔,在上面写起字来,半响交给书童。
书童笑着说:“我家公子让我谢谢您。”
我笑笑要开口说些场面话。
蓝玉忽然说:“你家老爷是不是当朝宰相。”
书童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的表情,“是了。”然后又冲我鞠了一躬。
寒暄几句,我上了马车。
张府前,张公子站在那里,冲我轻轻挥了挥手。
蓝玉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以前听父亲说,张府的公子羸弱的很,今天一见怎么好像不是那样。”
我笑着说:“蓝玉你太多心了。”明明是一个单纯的人。
蓝玉跟我的意见有分歧,闭上嘴巴不再说话,但是他的眼睛一直在看那张公子。一直到张公子已经远远看不见,蓝玉又说:“听说他活不过十五岁……”
可见听说是不能相信的,人家现在明明已经二十多岁了。
蓝玉并没有放弃对那公子的研究,他的眼睛变得像一汪深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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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皇妃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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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落纤澜
你可以鄙视我久疏战阵,也可以谴责我混吃等死,可是,如果你敢动我一手培养起的美人们,不管你是皇上王爷还是世亲贵族,我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皇妃经纪人,是经营美人们的人生,还是经营——这整整一个时代?!已完
第二十五章 抢钱…
丫头经常干后勤工作,对城里的地头尤其熟悉,她又是一个极聪明的人,我跟着她逛了几个店铺,发现她的杀价本领已经根本用不着我教了,于是半天时间,十两银子到手。
十两银子已经不少了,以前在电视剧上看,动不动就一百两白银,一千两黄金的往出掏。
其实唐朝的时候一两银子折合人民币将近四千一百元。
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合人民币近1。3万。
这里虽然比唐朝的稍微低一点,但是一两银子大概也能等于几千元人民币吧。
光看丫头得意洋洋把十两银子交给我的时候,我就能猜出来这可是笔不小的财产。
这条街上,最引人注目的店铺叫“藏宝斋”。
两层小楼,盖的非常恢弘。
我好奇走进去看看,一楼满屋子都是字画。
正想好好看看,有人从门外进来,路过我的时候,狠狠地撞了我一下,蓝玉搂住我的肩膀,脸色不是很好。
我连忙小声说:“没事,没事!”
那人捧着一副字画,大声嚷嚷,“都躲开,弄坏了,你们赔得起吗?”
他这么一喊,把店主喊出来了,是一个中年文士,很像乔家大院里面的乔致庸,精明的商人。
那人说:“这是某某新科状元写的字。”丫头也蹭了过去。
大家都围上去看,我倒不在意。
只是顺着墙,把店家收藏的画一张张看过去,我倒不是会欣赏书法,就是看看有没有人比狐狸写的还好。
看了一圈标价高的吓人,譬如某个王爷的字,换算成人民币,后面要一串零,我再扳着手指算算,确实是一串零。
最正中有一两个空位,好像是留下来放字画的。
空位旁边的字画没有标价,正好我身后有一个伙计,我冲他招招手,“这个怎么没有价格?”
伙计得意洋洋,“因为这画有市无价……”
有市无价!
伙计又说:“我们掌柜说了,有些人的字画最是难求,虽然人人都想买,但是没有人得到以后舍得拿出来卖。”
店家给的价格让那人不是很满意,那人狡辩了一会儿,就要抬脚走,店家也不拦着,那人看涨价没戏,又悻悻回来卖,嘴里还嘟囔:“你这要价够狠的。”
店家笑笑,“我收藏的字画是东临国最全的,除了两个人的字出现在我面前,其他的我收不收都无所谓。”
很狂妄,自然也是因为家大业大。
那人走了,我也跟着走了出去。
蓝玉跟在我后面,我说:“蓝玉,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们去买!”
蓝玉想都没想,“没有。”从见到那个张公子以后,他一直都不大说话。
蓝玉这么重视这件事,我忽然很想问问他到底担心什么,刚准备开口,就听见店家变了音地问:“你这画卖不卖?”
我转身,看见土拨鼠抓着一副字,离得太远,我看不大清楚,好像是狐狸的。
那天狐狸写了很多字,除了我拿走的,我都帮他收拾好了,这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牵羊了一张。
我刚想说不卖,丫头一把接过土拨鼠抓着的字,递给了店家,轻快地说:“卖。”
店家迅速掏了一堆银票递给丫头。
丫头拿了银票就往外跑,就像抢了钱一样。更像是骗了人,脚下快溜,生怕人反悔。
店家的反应也很奇怪,一个眼神,上来几个人跟在丫头后面关上了门,落了锁,生意都不做了。
看着丫头手里一厚叠银票,我有点惊讶,丫头叫来马车,把我推了上去,然后又叫车夫赶紧走。
我拽过她,盯着她的眼睛,“丫头,你卖了林……的字!”
丫头看着我呵呵乐,把银票塞进我手里。
蓝玉说:“是林大哥的?”
丫头点点头。
在人家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卖了人家的字?
还卖了这么多钱,大概有几千两银子,折合人民币后面一串零……跟那什么王爷的字价格差不多。
丫头得意洋洋。
没走几步,就听见外面闹哄哄的。
有人说:“藏宝斋千两得一张字。”
又有人说:“听说也不是什么名家的。”
我撩开帘,众多人往“藏宝斋”聚去。
还听人感叹,“收藏无价,千金一幅字。”
第二十六章 刺客再现
丫头赚了钱高兴地一路上又是唱歌,又是笑。看她高兴的样子,我也不好说她什么,只是头痛要怎么和狐狸解释。
人一想事,时间就过的格外快。到了我们上马车的地方,车夫吆喝马儿停下来,我正准备下车,被蓝玉拦住。
我虽然不明所以,还是坐回原位。
蓝玉下车跟马夫说了什么,马夫留下,他开始赶车。
丫头心情好话就格外多,“上山的路不平,少爷怕马夫赶不好车,又舍不得你走回去。”
我的脸“忽”一下红起来。
看着我红了脸,丫头眼睛都笑成一道缝。
再这么下去,肯定所有人都会认为我喜欢蓝玉。
我掀开马车前面的帘子。
蓝玉坐在那里,一身青袍随风摆动,少年俊秀,他似是有意回头看我一眼,长长的睫毛轻轻抖动,眼眸明亮如星辰。
丫头在我身后又哼起歌,我对这个世界的音乐不是很熟悉,仔细听了一下,什么哥哥妹妹,八成是情歌。
丫头边唱歌边打拍。
第一次,我的心情格外的轻松,如果能一直持续下去该多好。
以前,我太累了。
我想着想着,竟然迷迷糊糊睡着了。
我梦见一男一女两个七八岁大的孩子,在放风筝。
两个人手拉着手。
女孩子嘴角勾起,露出一个不合乎她这样年龄的笑,“我帮你飞到最高的地方好不好?”
“现在我保护你,等你到了最高处,就可以保护我。”
男孩子不说话,终于嘴唇慢慢弯起一个弧度,他说:“好。风筝会飞很高,但是线不能断,如果线断了,风筝也就消失不见了。”
那线是谁?风筝又是谁?
我这一觉睡得香,直到丫头拍我的肩膀叫我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枕上了丫头的大腿,蓝玉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轻轻地说:“头发很乱。”
虽然说的够温情,我还是忍不住给他一个白眼,居然笑话我。
长头发就是难打理,我随便拢了拢,别了一个松松的发髻。
一抬头,发现丫头也在琢磨自己的头发。土拨鼠还在抓她耳边的碎发。
蓝玉看着我又是一笑,“挺特别的。”他说。
一路上板着脸像个阎王,现在笑得那么古怪。
我说:“怎么个特别。”如果说的好听,我就放过他。
蓝玉想了想没说话。
我说:“好看吗?”继续提问。
蓝玉抬头看我一眼,“不算难看。”
我气结。
我打不过他。
于是很有风度地从他身边路过,我说:“这马车怎么办?”
蓝玉整理小黑马的缰绳,说:“可以明天送去马场那边。”
我高兴地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今天去送。”笑得很奸诈。
蓝玉抬起头异样地看着我。
我挑衅地抬高下巴,这孩子八成还不了解女人是什么生物,敢在一个女人面前不夸她漂亮。
蓝玉想了想,“我先送你们回去。”
这孩子真是死脑筋,就不知道说点好听的。
走着走着,我开始心里不安,蓝玉晚上替我放哨,我还这么折腾他。终于狠狠心,我说:“蓝玉,你今天累不累。”累就别去送马了。
“不累。”蓝玉回答地干脆。把我的话堵到了嘴里。
为什么每次跟他演对手戏,都是我吃亏,大概就是因为我心太善。
好好好,你就去吧,累死你,最好回来的时候,没有晚饭吃。
进了门派,所有人都对我卑躬屈膝,蓝玉那些下属还是一脸愤恨,往我身后望啊望,看的是蓝玉站着的方向,把他从头看到脚,生怕我出去一趟就把他吃的骨头都不剩。
我心地善良地闪了一个身,好叫他们看清楚。
我恶狠狠地说:“蓝玉去给我倒杯茶,不要太冷也不要太热。”
蓝玉看了我一眼,我全当没看见。
然后他只能乖乖地去了。
一句话,就糊弄的一票人牙齿“嘎吱,嘎吱”响。
蓝玉半天都没有回来,不会是真的生气了吧!蓝玉没有那么小的气量啊。
莫非……
我听见了蓝玉拔剑的声响。
我赶紧跑了过去,情急之下竟然用了轻功。
蓝玉背着我站在那,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剑,他的对面是那个前几天走掉的黑衣刺客。
这个人武功太高,怪不得每次蓝玉都很谨慎。
但是我想,他应该没有太大恶意,因为他上次听了我的话。
蓝玉冷冷说:“你又来干什么?”
黑衣刺客看着我,跳过蓝玉,“我带了人过来。”
感觉像是下属对上级汇报工作,我觉得怪怪的,只点了点头。
他上下看了我几眼,看得我很不自在,蓝玉伸出手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拽到他身后,我看见他的嘴唇紧抿着,很生气的样子。
黑衣刺客的眼光落在蓝玉的手上,脸色也忽然难看。
这是什么情况,本来刚才气氛已经正常了,现在弥漫起了浓浓的杀气。
两个人互相瞪着,谁也不移开视线。
“蓝玉,”我的另一只手抓住蓝玉的胳膊,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蓝玉低头看着我的手,有一丝笑意,好像吃了糖的孩子,闪开一步,不再与黑衣刺客交锋。
第二十七章 第三种爱情
黑衣刺客看着我,很深沉地看着我,浓黑的眼睛里闪烁着复杂的情绪,只是一个眼神,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好像瞬间拉远了。
门开了。
狐狸走了出来,看见我,脸上是淡淡地笑,他身后跟着一个老者,长长的一把白胡子,习惯性的不停用手抚摸。
看见我,眼睛中也是有种讶异。
黑衣刺客忙上前,“主子没事吧!”
白胡子老头“嗯”了一声,眼睛还在看我,目光浏览一圈以后,落在我眼角的滴泪痣上。
我的痣就那么好看?
是不是接下来要对狐狸说:主子,离她远点,她是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夫克子,克身边的人。
果然他在狐狸耳边说了什么。
狐狸看着我笑笑,“你不是不喜欢那痣吗?让他给你看看,他可是很好的郎中。”
说到郎中这个词,黑衣人的脸色有点怪怪的。
帮我看这颗痣,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但是在这之前我得告诉狐狸那字的事。
正好丫头也过来了,抱着老鼠在嗑瓜子。
我有点不好意思说,但还是硬着头皮,“狐……林……等一等,我有话要说。”都怪我这么长时间了,还不知道狐狸叫什么。
狐狸笑眯眯地看着我,“名字只是代号,叫什么都无所谓。”
诶,狐狸的思想够前卫的。
但是当着这么多人,我还是叫不出口,干脆直奔正题,我说:“我卖了你一幅字。”
丫头突然插口,“是我卖的。”
狐狸浅浅的笑,表情没有多大改变,倒是黑衣刺客和那老者异常惊讶。
“卖了?”黑衣刺客平时挺深沉的,这次竟然惊呼出口。
丫头点点头,“卖了一千多两银子。”
黑衣刺客的脸忽然变成了青色。
大概他也不能相信自己主子随便一幅字就能卖这么多钱。
“你居然把……卖了!”黑衣刺客声音有点变调。
丫头没有回答他,我也没说话,只是看着狐狸,毕竟是狐狸的字,这里任何人都做不了主。
狐狸走过来。
我不敢看他,只能支支吾吾地说:“这事都怪我,”从怀里掏出银票。刚要再说话。
听狐狸笑了一声。
清脆的很。
我早说狐狸的声音很好听,能直达人心,“高兴吗?”
我抬起头来,直接看见狐狸黑得瑰丽的眼睛,他是问我今天一天,还是卖了字画看见这么多银子。
幸好不论他问的是什么,我的答案都是一样的,“高兴。”我承认我和凌雪痕有一样的毛病,喜欢长得帅的男生,爱财,但是谁看见这么多银子会生气啊。
说出来,我总算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骗人,尤其是骗狐狸。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天生的,根深蒂固。
狐狸再次笑笑,“高兴就好!”虽然没有说其他的话,但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再问我,为什么卖狐狸的字画。
可是狐狸,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一抬头,远处有人在放风筝。
我的头又疼起来,脑袋里好像有一条虫子,在拼命往里钻,眼角的痣在燃烧。
老先生说帮我看痣,可是看着看着,竟然跑到我手腕上去了,那样子不像是在帮我看痣,而是帮我看病。
凌雪痕这个身体强壮的很,自然不可能会有什么病。
于是老先生看了半个时辰,没有任何的诊断。
只是脸色凝重了很多。
我问,“我不会真的有病吧!”
老先生却斩金截铁地说:“没有。”
可是晚上我就发了烧,胡天胡地的,脑袋就像一锅粥,一会儿一个镜头从脑子里闪过,有我自己的记忆,还有一些不知道属于谁的片断。
断断续续,好像看见两个孩子一起长大,手拉着手,一个长大以后变成了我,一个长大以后,
他回过头。
是狐狸。
不对,那个人不是我,是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凌雪痕。
狐狸果然和凌雪痕有一段历史。
有人紧紧握住我的手,我勉强睁开眼睛,看见了狐狸。
我从来没想过会永远呆在这里,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回到我原来的世界,那里有父母,朋友,重要的是有凌风。
可是现在,凌雪痕的记忆却好像在跟我融合。
那是不是代表,我会完全变成她?
可是我毕竟不是她。
我昏过去,再醒过来,狐狸还在我身边,我张开嘴,嘴唇干干的,“狐狸,我不是以前的那个凌雪痕。”你不要把我当成她。
狐狸看着我,眼睛闪亮,不知道几天没有休息,长长的头发顺着肩膀流下来,他说:“你就是你。”然后拿起像棉花沾着水,帮我擦嘴唇。
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温柔,除了凌风。
但是眼前这个人,我不能要,他是别人的,他的心里不是我。
老先生又过来帮我把脉,我紧紧地攥住他的衣袖,用尽力气,“我到底得了什么病?”嗓子嘶哑。
老先生不说话,眼睛直看狐狸。
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说:“一个病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求生欲!如果你们什么都不让我知道,就等着替我收尸吧!”我不喜欢被人骗,稀里糊涂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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