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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腹黑怎么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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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到我贫穷而又凄婉的童年。

    我想到我热烈而又辛苦的青春。

    我想到了我疼痛而又满足的过去。

    我想到了我黯淡无光的未来。

    我还想到了很多人,子书温柔的笑,晨夕倒在一片血泊中面目模糊的样子,还有陆许南,他俊俏的眉眼还有偶尔嘴角勾起的弧度,最后是我的孩子,那个可爱的孩子。

    我从椅子上起身,突然之间我原谅了晨夕,我理解了晨夕。

    原来到最绝望的时候,连活着都是一种痛苦。

    我从枕头下摸出了早就买好的刀片,我走进浴室里,放满了水,刀片轻轻割破了我手腕上的皮肤,我将手放进水里,我坐在地上,半个身子靠着浴缸。

    我闭着眼。

    我已经不想同命运抗争了。

    我争不过。

    我认输了。
………………………………

第九十七章 是我不对。

    上海,某会议室内,屋子里的气氛很是低迷,每个人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有句话说的不对,有惹怒了坐在最上方的人,这几天他们老板的心情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不好来形容。

    不对,不是这几天,基本上是这一年来心情都不好,臭着一张脸,就连笑也很少笑。

    陆许南转动着手中的笔,低垂眼眸,一副神游在外的样子。

    底下坐着的经理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提醒这位出神的**oss。

    陆许南收回视线,淡淡问了一句,“你们说到哪里了?”

    经理张嘴,刚想回答就被打断了,林风推开会议室的门,步伐匆匆的从门外进来,他的脸色很不好看,见了陆许南,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先生。”便再没了下文。

    陆许南抬眸扫了他一眼,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林风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说出口了,他说道:“,美国的那位自杀了。”

    这轻飘飘的几个字就仿佛在陆许南平静的如死水的心上投下了一枚炸弹,硬生生的炸在他心上,他指尖间的笔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

    林风小心的打量着他的神色,生怕会出什么事,其实他也摸不准陆许南的心思,不过他想,美国的那位在他心里终归是不同的。

    这一年里,陆许南越发寡言,总是花很长的时间发呆,以前他还能靠眼神猜测陆许南的想法,但是现在他也猜不出。

    他以为陆许南或许会改变吧,或者会惊慌失措,不过他猜错了,陆许南的反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

    陆许南看都没有看他,转而将视线移到那个经理身上,轻声吐字道:“你继续说。”

    经理冷汗连连,一时也忘记自己说到那里了,陆许南将面前文件随手往会议桌的中央一丢,眸色深沉了许多,“算了,今天就到这里了,散会,林风,你留下。”

    林风愣在原地,还以为他是不在乎的呢,原来他也是在乎的是吗?

    会议室的人都陆陆续续的走光了,没有人会愿意一直待着这样低沉的气氛里,生怕老板的坏心情就波及到他们身上。

    陆许南翘着二郎腿,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腿上,他轻轻的阖上双眼,声音沙哑的问道:“她怎么样了?”

    林风立马回道:“还活着。”

    陆许南松了一口气,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林风走后,他缓缓睁开眼,他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还活着就好,没有死就好。

    其实在刚刚他问出林风我还在不在世的时候,心情也是忐忑的,他害怕林风嘴里的答案是他不想要的。

    不得不承认,他害怕听见死讯。

    他捂着胸口,那里泛着疼,他的嘴角漾起一抹苦笑,这一年来,也不知道是在折磨谁,他原本以为这是他所做的一切是对我最大的惩罚,却不曾想自己过得也并不快乐。

    内心的空洞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他过的不好。

    他知道他自己不是一个什么好人,他心眼小,脾气还大,也不懂得体贴,他很坏,在我身上用过的手段都数不过来了,他用了最恶毒的办法来惩罚我的背叛,可是他依旧不满足。

    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变故,陆氏集团破产,他顺理成章的接过这个烂摊子,然后一步步的又重回巅峰,他光明正大的站在顶峰。

    可晚上,该做噩梦的时候还是会做噩梦。

    他一个人在会议室里坐了很久很久,整栋大楼都没有人了,他的身体也有些僵硬了,他才从椅子上起身。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从高楼俯视下去,只看得见漫天的路灯和车灯,他想了很久,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一年了,就原谅她好了,他想。

    抱着这样的想法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心情都好了不少,他脚步轻快的从公司回到自己的公寓,不是豪庭,那个地方总会让人……怎么说呢?触景伤情吧。

    保姆看见他,赶紧将饭菜都端了出来,解下围裙,然后说:“先生,小少爷已经睡了。”

    他点点头,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吃饭,若是这幅场景落在别人的眼底,只会觉得他可怜,诺大的房间里,昏黄的灯光下,只有他一个人孤寂的吃着饭。

    不过他自己觉得没什么,早就习惯这样了。

    吃完饭后,他将剩菜剩饭都用保鲜膜包好放在冰箱里,然后回了卧室,给自己洗了一个澡,下身围了一条毛巾就走出了卧室。

    他先是用手机通知林风订一张明天飞美国的机票,然后走到隔壁的房间里去。

    他推开门,在小床的人呼呼大睡,他看着面前的脸,虽然不是他的钟,但是他越看越顺眼,这臭小子,还是挺可爱的。

    他替他盖好被子,亲了亲他的脸,然后关上灯,退出了房间。

    孩子只有一个小名,叫贝贝,没有含义,没有出处,单纯为了顺口和好记。

    至于贝贝的大名,哦,没有,他没有那种闲情逸致给别人家的小孩子取大名,再说了,孩子就算取了名字,那是姓什么才好呢?

    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陆许南从打开了自己的保险箱,从里面拿出了属于我的护照、签证还有身份证件,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之后放在了自己的行李箱,他倒是没有收拾什么衣服,反正也不会呆很久,只要接到人了,就走了。

    一夜无梦,少有的好睡眠。

    第二天一早,他精神奕奕的登上了美国的飞机,其实他真的很讨厌美国的,一丁点都不喜欢这个国家。

    下了飞机,他打了车就直奔了医院,他以为我还在病床上躺着的,以至于他看见那个空荡的病房时,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了。

    他关上门,走向护士台,用标准的英文再次确认了我的病房,他深吸一口气,一定是刚刚自己看错了,他再次推开门,走了进去,还是和刚刚没有变化,里面并没有人,一个都没有。

    他低沉的笑了出声,身后的保镖战战兢兢的,害怕这样的笑声。

    陆许南回头,眼睛死死盯着面前的两个保镖问道:“人呢!?”

    保镖低着头,“昨天还在的。”

    不能怪他们,他们奉命监视这个女人已经一年了,早就没了当初那样的紧迫感,再加上这里是医院,当然会放松了警惕,他们也想不到,人会说不见就不见啊!

    陆许南狠狠踹了他们一脚,“没用的东西!”

    他胸腔里积郁着一股气,撒都撒不出,看着这两个木头桩子似的人,就更生气了,没好气道:“赶紧去查!”

    才一天时间,他想,我跑不了多远的,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想跑也跑不掉。

    想到这里,他的阴郁之气一扫而荒,他打了车回到当初我们住过的那个短暂的别墅,他从上海飞过来,已经很累了,于是他舒舒服服的在床上躺了一个下午,美美的睡了一觉。

    闭上眼睛之前,他想,醒过来,就能看见她了。

    可再次睁开眼,保镖带回来的消息并不是他以为的好消息,他们依旧找不到我。

    我什么都没有,一旦我跑掉了,也就意味着,他们什么都找不到。

    陆许南这个时候才开始慌了,他怕找不到我,他更怕我因为“黑户”的身份而受到枪击,在美国这个不怎么枪击事件频发的国家,他害怕了。

    他发动了更多的人去找,没有一个人带回了消息,仿佛石沉大海一般。

    他留在美国的时间越来越长。

    他的身形越来越憔悴。

    他总喜欢自言自语,我错了,是我不好,你回来吧。
………………………………

第九十八章 于是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是自己独自溜出医院的,醒过来的那一刻,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虽然我见不到陆许南了,但是我好像无时无刻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相信我,死过一次的人绝对不会想要死第二次。

    内心无法开解的那些事情,从再次醒来的时候就能想通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也就是那时候起,我才想到,我要彻底摆脱陆许南在我的世界里留下的阴影。

    我要逃离他的掌控。

    我知道医院的病房的四周有他的人在潜伏着,幸亏我是在一楼,爬个窗户溜出去并不困难,深更半夜,应该是他们人最少的时候,我没有故意躲避监控,跳了窗之后就径直回了自己的住处。

    公寓浴室里还是遍地的血迹,看着怪吓人的,我看着鲜红的一片,开始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在我衣食无忧的时候我居然选择了去死?真是奇怪,我以前又穷又饿的时候反而拼了命的想活下来。

    总结一句,我真作。

    我收拾了些简单的衣服扔进行李箱里,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我所有的钱,还有我所有的卡,揣进自己的兜里。

    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钱。

    钱是最重要的。

    无论去哪里,无论做什么,没有钱简直是寸步难行。

    在这里,请允许我装一把文化人,我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我喜欢钱,是因为我吃过没钱的苦。

    我也是一样的,我穷怕了。

    我害怕贫穷。

    如果有钱了,我宁愿是我自己是脑子里都是草包的那种人。

    美国的夜晚并不安全,我也没有心急到想要立马离开这个地方,老实说,尽管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一年,我还是记不住这个地方的地名。

    一开始其实我很不习惯在这边的生活,饮食方面可以强迫自己改正迁就,但是语言方面却是我不得不要去克服的障碍。

    我在大三的时候就已经把四六级全都过了,为了打发时间也把八级考过了,理论上我的英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说英语和考英语完全是两个概念,一开始的那几个月,我同当地人的交流靠的是语言加肢体,手脚并用的比划,后来才渐渐的习惯了这边的发音。

    不过,世界通用语言相当重要。

    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给学弟学妹们一些建议,那我一定会告诉他们,英语很重要!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搭乘第一辆班车,提着行李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未知名的城市。

    我去了美国西部一个更加不知名的城市,我去到哪里也是一种巧合,我并没有规划自己想要去哪里,我只是迫不及待的想离开。

    车票是随意买的,车的终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

    我特别不喜欢飘荡的感觉,以前在书店里经常看见那些故事书,那些书写的都很美,去大理去丽江,更远一点的,会去西藏,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来一场美丽的邂逅,在路途中寻找人生的意义,他们对朝九晚五的生活嗤之以鼻,他们不屑那种一成不变的人生,可这恰恰就是我向往的。

    我做梦都想要那种舒适的,没有任何波折的生活。

    我之前会一直留在那个地方,不过是因为我还指望着,陆许南有天回出现在我面前带我回去,可在日复一日麻木的生活之后,我不想等了,我不等了。

    陆许南那个硬心肠的人,我指望不上,我只希望他善待我的孩子,当然,也是他的孩子。

    我定居的地方名字叫安克斯镇,一个相当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这里不知名但是生活至少是安宁的。

    转眼之间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了。

    平淡如水,没有任何变化的日子已经过了两年了。

    我在镇上的中学当中文老师,因为学习这门课程的学生并不多,所以我的工作还是很轻松的,平时下课之后,我只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去广场上喂鸽子。

    那个广场大概是小镇唯一热闹的地方了。

    广场的南边就是一座教堂,我经常在哪里看见很多结婚的情侣,他们脸上的幸福也感染着我。

    关于这座广场还发生过一段美丽而又悲伤的故事。

    二战时期,有一对相爱的情侣,后来,男人要上战场打仗了,女人深情款款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男人感动的一塌糊涂,他义无反顾的奔赴了战场,从一场又一场的残酷的战役中活了下来,他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功勋,可是最后他和战地护士在一来二往中产生了感情。

    于是等他回到小镇的之后,他就跟女人坦白了。

    女人含泪祝福,挥了挥手跟他告别。

    可她还是想要等男人回心转意,她日复一日的等待着,当年她就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等着。

    她这一辈子都没有嫁过人,一直到死,她都在等着那个男人。

    她是死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那个时候她已经很老了,眼睛都看不清了,但是她还是睁着眼睛笑眯眯的坐在长椅上,等待。

    人们还以为她只是睡着了,没想到她已经没气了。

    即便是死去,她的嘴角还是带着笑的。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我为这个女人感到不值,后来我想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女人选择的是爱情。

    我用一生,等一个你。

    大概说的就是这个了吧。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个很一般的下午,我上完当天唯一的一节课后,就收拾好课本回家了,和往常一样,将东西放好之后,我拿着面包就又去广场了,相比去看电视剧里那些扯淡的情节,我还是更愿意去看看那群可爱的鸽子。

    我带好围巾,出了门。

    天气真是有点奇怪,大大的太阳下,飘起了雪花。

    我悠闲的坐在椅子上,靠在椅背,有一下没一下的逗弄着脚下的鸽子,手上的面包喂完之后,我就闭起了眼睛,美美的开始晒起了太阳。

    广场上的人依旧很多,不过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

    我感受到一道灼热的目光射在我的脸上,我睁开眼,顺着那道视线望去,看见那张脸时,我一愣,整个人都呆住了。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看见他。

    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冷漠,不过他瘦了很多,就显得越发的高,他深邃的黑眸一动不动的凝着我。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站在阳光下,金黄色的太阳照耀在他的白皙的容颜上,他嘴角微弯,对我笑了笑。

    我从椅子上起身,一步步走到他面前,我定定的看着他。

    这个世界有很多种缘分,但是我一点都不相信我和他这次的相遇是缘分。

    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蓄谋已久。

    我想,他策划我们今天这场遇见一定很久很久了。

    我伸出手,慢慢的向他的脸上滑,我看见他渐次红了眼眶,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力的将我拥在怀里,我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捏坏了,他的力气可真大。

    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看见我们身后有一对正在接吻的恋人,女孩子穿着婚纱,男孩子穿着西装,我想他们应该是刚去教父那里宣完誓。

    他们的笑容那样真诚,我在心里叹息,真是相爱的一对恋人啊。

    陆许南像是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神一般,滚烫的泪珠滴在我的脖子上,我想是错觉吧,铁血男儿也有泪?

    他摩挲着我的肌肤,在我耳边喷洒着热气,他慢慢的说道:“我找到你了。”

    “我终于找到你了。”

    从此,万家灯火中,多了属于你和我的那一盏。

    ……正文完。

    鞠躬感谢。
………………………………

第九十九章 他的秘密(一)

    子书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秘密,谁都不知道,包括和他关系最好的陈西奈。

    当年他第一次看见晨夕并不是在孤儿院里,也不是陈西奈的随手一直就看见了晨夕,他早就在另一条街上看见过。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当年的他大概在还只有七岁,他沉默温顺,他是孤儿院里最受欢迎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喜欢他。

    谁都看不出来他内心疯狂滋生那种阴暗面。

    他在小路上偷偷放了许多的图钉,然后他隐藏的路边,想看见被扎的人气急败坏的怒骂声,可是那天他等了一个下午,也没有看见他想看见的,车子飞驰而过的时候,压上了那些小小的图钉,可是一丁点损坏都没有。

    他整个下午心情都不好了,直到的晨夕的哭声吸引了他,他顺着哭声看过去,就看见一个小小的女孩脸上挂满了泪珠。

    那一刻,他笑了。

    他从路旁走出来,脸上挂着平时园长们都喜欢的那种笑容,他走过去,可是她还是在哭,平时他很反感的眼泪,在那一刻他都觉得是可爱的。

    她抽噎道:“哥哥,我的脚好疼啊。”

    他低头看着她的脚丫,上边已经有了血迹,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她是没有鞋子穿的,她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按照道理说,当时的她不仅不好看,身上还是很脏,可他一丁点都不嫌弃。

    晨夕小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叫晨夕。

    她是一个人从人贩子手里跑出来的,说起来是那么不可思议,可是的确很不可思议。

    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孤儿院的一份子,她是孤儿院里最好看的小女孩了,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多时候,子书在心里想,晨夕哭泣的时候是最好看的。

    渐渐的晨夕在孤儿院已经待了两年了,她已经不是那个只会哭泣的小姑娘了,他们都上了学,他们认识字越来越多。

    晨夕和他的关系没有小时候那么亲密,因为晨夕总是在他还有奈奈面前说,她是有爸爸妈妈的人,她不是孤儿。

    他在面上迎合着她的话,是啊,你是有父母的人。

    晨夕还会眼巴巴的望着他,然后问,他们一定会来找我的对吧?一定会找到我的对吧?

    他点头,对,一定会找你的。

    其实他心里一点都不喜欢听见晨夕说这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他认为他们都是没有父母的人,这样偏执的想法从小到大就都有的。

    他的父母,怎么说呢?

    父不详,不过从他那个婊子妈的口中应该能知道,他的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有多了不起,他并不知道。

    至于他的母亲,从小时候就有许多男人出人他家,那些污言秽语也总是会钻进他的耳朵里。

    父亲和母亲有爱情故事吗?

    有的,不过是一个很恶俗的故事,富家子和夜场女王风流一夜,女人不肯放手,想凭借儿子上位,但是豪门的绝情超过了她的想象,不仅不要她,连儿子也不要了。

    他的母亲在是过量死的,停留在他眼前最后的一个画面就是那个女人张大嘴巴的样子,甚至连眼睛都没有闭上,她是那样的不甘心,她的恨是那样的明显,多么愚蠢的女人啊,当时他想。

    警察将那个女人的尸体拖走之后,他就被人送到了这里。

    与奈奈不同的是,他不是被抛弃的。

    子书一直都认为晨夕也是被父母抛弃的,和奈奈一样都是爸妈不要的小孩,但是事实好像不是那样,他从来没想过,晨夕的父亲和母亲真的会找她。

    依旧是个天气晴朗的下午,晨夕和奈奈被老师罚抄作业,学校离孤儿院只有几步之遥,只要穿过那条小路就能到了。

    他又一次将图钉洒在那条路上,这一次很快的就有人中招了,是一个满面愁容的男人,他的身边还有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他们的手里拿着一大把的传单,他从路边出来,男人看着他,将手中的传单递给他,弯着腰,忍着脚底的疼问了一声,“小朋友,你有没有看见过画上小姑娘?”

    他看了一眼传单,瞳孔猛地一缩,上面的人是晨夕,一定没有错,虽然是几年前的她,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她是那样的可爱。

    他仔细的看了看眼前的男人,晨夕的五官长得和他很像,至于眼睛是随了他身边的女人,他想了想,然后回答道:“对不起叔叔,我没有看见过。”

    回答的那一瞬间,他想的是,他不要晨夕离开他身边,谁都不能带走她,谁都不可以。

    那个男人很失望,他身边的女人都哭出声了,但是还是没有动摇他的心。

    “没关系,孩子,你要是以后看见了,一定要来告诉叔叔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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