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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腹黑怎么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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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爷翘着二郎腿,“最近风头紧,警察铺天盖地的抓人贩子,我手里的线索、渠道都紧着,能有一万就不错了。”

    子书低垂着头,恢复了一点冷静,他把信封紧紧的放在自己的胸前,“我知道了,谢谢六爷一直来的照顾。”

    说完这句话,他就头也不回的往外走了。

    子书一边走一边把信封里面的钱都抽出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明明知道六爷满嘴胡话,坑了他一大笔钱,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诚然如同六爷所说,能有一万就不错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抬眼望了望天空,阴沉昏暗的天空让人看不到一点希望。

    握着钱的手都在发抖,他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用自己这张善良的脸骗走了多少小孩。

    他回了一趟安乐屋,里面是被关着的小孩,走进去的时候,一个五岁的小姑娘抱着他的大腿,水润的大眼睛对上他,里面是满满的渴求,“哥哥,你是不是来带宝宝走的啊?哥哥我会听话的,我不想留在这。”

    他心里一颤,用力的将她小小的身子推开,然后一字一句道:“你听话。”

    说完这一句,他就在也待不下去,其实六爷第一次让他接这样的活,他是拒绝的,可当那一大笔钱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想了很多,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

    说来说去,不过是生活所迫。

    六爷一直很看重他,因为他做事谨慎缜密,也与其他同类竞争对手没有纠葛,六爷对他也是全盘信任。

    安乐屋这个名字是六爷起的,他总说这些小孩子这辈子没有福气,下辈子就做个有福气的人吧,安乐两个字也算是对那些小孩子的祝福。

    祝福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些小孩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他们的未来会是怎么样她也很清楚。

    子书摇摇头,不再去想这些事。

    他快步离开安乐屋,从裤袋里掏出手机,拨了我的电话号码,“奈奈,明天出来一起吃顿饭吧。”

    我接到子书的电话时,倒是很惊讶,因为之前他曾跟我说过,这段时间忙着实习,可能没时间管我了。

    我也没有多想,“好啊,明天吧,半娘店里,我等你好了。”

    子书轻声道了句晚安,就挂了电话,他当时心里想着,房租要一千五,一个月的伙食费要五百。

    多出来的八千终于可以给晨夕和我买一些好一点的东西了。

    第二天下午,我到半娘店里的时候,将近下午两点了,子书比我先到,他穿着白衬衫坐在靠窗的位置,餐桌上只点了两杯柠檬水。

    我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时,他才回过神来。

    我打趣道:“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子书将柠檬水推到我手边,“想你呀。”

    我轻轻抿了一口,“现在我出现在你面前,你就别想啦,对了,今天怎么有空约我出来吃饭了,我们都差不多一个月没见了!”

    子书看着我这张美丽的脸,丝毫没有不适,即便当初对我去做手术的决定,他也没有表达任何异议,只是说,奈奈,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

    “是啊,忙死了都,最近终于有了闲暇的时间,想来好久没有来半娘这里,所以喊你来坐坐。”

    半娘这家店对于晨夕、子书和我三个人都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存在,十六七岁的时候,我们呆的最多的就是这家店,年少时的我们也会在墙壁上一笔一划的写上我们期许的未来。

    当然了,墙壁上更多是谁和谁要天长地久这样的话。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话,只会觉得好笑,这个世上哪有什么天长地久呢?

    从来都没有这些的,一切都是我们的自欺欺人罢了。

    半娘对我们三个很好,好吃的总会免费的拿给我们,也总是包容我们在清晨或者傍晚在店里写作业。

    我一直把半娘当成姐姐一般的存在,半娘今年不过二十七岁,当年她开这家店也才十九岁,我知道半娘一直都有一个爱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男人。

    考上大学那年,我问过半娘,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谁?她当时只是沉默不语,没有回答我。

    她不想说,我也就没再问过。

    不过总有些风言风语说,半娘的男人俊俏虽俊俏,不过那个男人是有家室的。

    当然了,对于这些话我是不相信的。

    半娘那样优雅的女子,应当是不会愿意给人做小,生活在一辈子都见不得光的阴影之下的。

    年纪小一点的时候,我问过半娘什么是爱?或者说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半娘的眼神看起来就特别忧伤,她淡淡的回答我说:“等你真正爱上一个人你就知道了。”

    不过到今天,我也不清楚什么是爱。

    即便是我对陆许文也谈不上爱,顶多是喜欢,然后是不甘。

    后来的某一天,我才深刻的理解的爱这个字的含义,爱是不计尊严,爱是卑微,是下贱。

    我看着墙壁上稚嫩的字迹,怅然道:“是很久没来了,你在医院的工作怎么样了?”

    子书轻声道:“还行,倒是你,怎么还想着读研究生?”

    我一愣,也没打算隐瞒他,“因为陆许文还在哪里啊。”

    他还在,我就不能走。

    “你自己开心就好,注意安全,他不是什么好人,有时候我们惹不起就要学会躲着。”

    我点头,“子书,我自己有分寸的。”

    恩,一时静默,我和子书也没有很多话要说,其实我和他很默契,只一个眼神就能懂彼此在想什么。

    可这次的见面,让我有些疑惑,因为子书变得深沉内敛了许多,就连我也看不透了。

    子书在沉默中拿出一叠人民币推到我面前,然后说:“这里有八千,你拿着这笔钱和晨夕去买几件好一点的衣服,等到以后我挣大钱了,就能给你们最好的了。”

    我看着这八千块钱,喉咙酸涩,“子书,你哪来这么钱的?”

    子书一愣,随即道:“病人家属塞红包给我的。”

    他见我迟疑不觉的样子,接着说:“拿着吧,晨夕不是一直念叨着口红,还有你不也是想着换一个大一点的房间吗?先用着,以后缺钱了我再想办法。”

    我收下了钱,低头不语。

    我不说话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现在还没办法告诉子书我和陆许南之间的纠葛,很早以前,我以为等我成为有钱人,我就会变得开心起来了。

    可是现状好像没什么改变,我如今不缺钱,可是内心的满足感并没有得到提升。

    生活还是一塌糊涂,我的人生路上还有许多的妖魔鬼怪要打。

    半娘店临街而立,玻璃窗外有川流不息的车辆,一辆低调的路虎从窗外一闪而逝也许是我看错了,我竟然有种错觉,就是晨夕刚刚坐在那辆豪车上。

    我失笑,对豪车美女有了偏见。

    一度我认为豪车上的美女,不是出来卖的,就是被人包的。

    子书后来接了一个电话,脸色不怎么好看,就匆匆走了,我一个人坐着很无聊,想起来刚刚看见在车窗上的女人,拨了电话打给了晨夕。

    我准备告诉她,你知道吗?我刚刚看见一美女坐在豪车上,关键是那个女人长得跟你好像,如果不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我还以为那人就是你。

    可是我这满腔的话没能说出口,因为晨夕没有接我的电话。

    如果我有第三只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豪车上的就是晨夕。

    至于那个开车的男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但不会是子书。

    不是子书。
………………………………

第二十二章 选择。

    在我忙于和陆许南斗智斗勇的那段时间,在我和他去酒店谈人生谈理想的那段时间。

    晨夕就已经去shikie专柜任职了。

    万达里的shikie柜员也是极其美丽的,每一个的长相都是上佳的,可这些女人在晨夕面前就显得很逊色,晨夕有一张令人惊艳的美丽。

    那是一个非常好的晴天,晨夕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出门,即便是一个小小的柜员,她也不能容忍自己过的邋遢。

    老天爷既然给了她一张美丽的脸,她就不会自己糟蹋了。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故事,有故事的地方就有恩怨。

    shikie专柜其他的柜员对于晨夕这个新来的柜员并没有什么好感,不待见三个字就差写在她们的脸上了。

    晨夕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冷眼,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嫉妒就是对一个人最大的肯定。

    那些女人在嫉妒她的美貌的同时,也就是对她的美貌最大的肯定。

    很平常的一个下午,晨夕又是在虚伪的笑容中度过,每天都要违心的对那些贵妇说,你们用了这个产品一定会变得更加迷人。

    事实上,晨夕认为那些无所事事的贵妇,再好的产品都救不了他。

    临近下班的时候,晨夕还在想晚上是吃酸辣粉还是吃盖浇饭,专柜却来了一个贵客,就连经理都亲自出来招待了。

    因为是饭点,所以整个专柜只有她一个人在。

    那是晨夕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看起来很成熟,看起来四十岁的年纪,可是经理却告诉他,这个男人已经五十多岁了。

    这个男人保养的可真好,晨夕在心里默默的想。

    五十多岁没有大肚子,眼角的皱纹也不是那么深刻,穿着的很有风度,说话温和,仅凭这几点晨夕也知道这个男人年轻时应当也是受到女孩子喜欢的那种。

    他似乎是来挑选礼物的,看了看专柜上的香水,然后转头望着晨夕,看见晨夕那张脸的时候,他眼底的赞叹隐藏的很好,他的声音很有味道,“你好,你们这里那种香水比较适合女孩子?”

    晨夕笑的很稳妥,白色的裙子将她的身材烘托的很好,她拿出最贵的哪一款,“这个是我们品牌卖的最好的,也是比较适合女孩子用的香水,如果您是要送人的话,建议您挑选这一款。”

    他拿着晨夕递过来的香水,仔细打量着,没有吱声。

    晨夕从他整个穿着和排场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缺钱,她继续说:“如果是您自己用的话,我们也有男士专用的香水。”

    多卖出去一瓶,就多一些提成。

    男人抬眼,直视着晨夕,而后缓缓道:“就按你推荐的这两款,给我包起来吧。”

    晨夕大喜过望,表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

    她瞪着高跟鞋去柜台给他包装的很好,然后递给他。

    他看着晨夕娇嫩的双手,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谢谢你了,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可以的话,我想请你吃饭,表达一下对你的谢意。”

    晨夕出社会早,经历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事,她接触过的男人也很多,这样的话怎么会听不出来是什么意思呢?

    她低着头,想了很久很久,然后才笑了笑说:“有的,我就快下班了,您稍微等我两分钟。”

    男人点头,轻声道:“叫我钦文就好。”

    晨夕一愣,“那行,钦文先生稍等。”

    晨夕进员工间换了一件自己衣服,补了妆,然后就跟着这个钦文先生出去了。

    去的依旧是和平饭店,上海名气最大的饭点。

    晨夕在吃饭的时候,觉得自己吃的不是米,而是金子,或者说是钱。

    因为菜单上的价格贵的让她这样见过风浪的人都觉得可怕,这个世界真疯狂,穷人穷的要死,比如她。

    富人富的也要死,比如现在坐在她对面的男人。

    这个男人很优雅,切牛排的动作一气呵成,他将切好的牛排推到晨夕面前,问:“还不知道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呢?”

    晨夕抿了一口红酒,答道:“晨夕,早晨的晨,夕阳的夕。”

    他颔首,“恩,倒是一个好名字,听起来就很有生机。”

    一顿饭之中只除了开口他们的这一段对话,在之后就没有人说话了。

    吃完饭的时候,钦文先生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说:“我觉得晨夕小姐和我很谈得来,不如去酒店再深入了解一下吧。”

    晨夕的手一直纠着自己的衣角,半晌之后,她才抬起头,在他的注视中,点了点头道:“好。”

    这一声好字,他们两人都心知肚明其中包含的意义。

    晨夕原本以为他开的最起码也是劳斯莱斯那种级别的车,没想到他开的是一辆很低调的路虎。

    他们两人都坐在后座,前面开车的司机,见了她也没有一丝的惊讶。

    在去酒店的途中,钦文先生的话明显就比在吃饭中多了许多。

    “晨夕,之前是在哪里就读呢?”

    “三中,不过没有读完就出来工作了。”晨夕如实的回答。

    “看起来你应当吃了不少苦头,女孩子没必要把自己过得这么劳累的。”他轻描淡写道。

    晨夕回道:“是啊,社会是最好的课堂,吃的苦头多也是因为读书少的缘故,不过,一个女子只有让自己劳累了,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

    他似乎被她的话愉悦到了,觉得她说的很有意思,他说:“你倒是挺有事业心,家里有几口人呢?”

    他突然转换问题,晨夕微愣,“还有一个父亲。”

    “母亲呢?”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也不觉得突兀。

    “死了。”

    晨夕的母亲是在当年晨夕被拐的第二年,因郁结去世的,一直到死都没找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

    钦文先生的问话没有让晨夕有难受的感觉,问的恰到好处。

    这个时候晨夕手机响起了我的电话,晨夕看了一眼,然后开了静音。

    不知不觉之间,车子已经到了目的地。

    晨夕看着酒店大门,脚步似乎有千斤重,每向前走一步,心上的痛都要重上一分。

    打开酒店房门的那一刻,钦文先生像是一个父亲一样眼神关怀着她,然后问:“你知道一个女人上了一个男人的车代表什么意思吗?”

    晨夕脸色未变,然后说:“我知道。”

    女人上了男人的车,和男人脱女人的衣服是一个性质的。

    他坐在沙发上,喝了一杯咖啡,然后说:“我很喜欢你,你看起来很识时务,你年轻你漂亮,你身上有我想要的**,你应该看出来了吧。”

    晨夕站在他面前,“恩。”

    他继续说,絮絮叨叨的声音落在她的耳朵里,“可是我不年轻了,我已经五十多岁了,我甚至可以当你的父亲,你知道吗?”

    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他已经五十多岁了,不可能没有结婚,他是有家室的,甚至他的孩子都和她一般大。

    “晨夕,你跟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那些漂亮姑娘该有的我都会给你,房子,车子,首饰衣服,我都可以给你,而我只要你安分的跟在我身边。”

    他终于说出了这句直白的话。

    晨夕眼眶酸酸的,其实这么些年,不乏一些男人说要包养她,可是她都没有答应,哪怕是在穷的吃不上饭的时候,她也没有答应。

    也许是这个男人太有魅力了,也许是她不想那么辛苦了,这一次她说了一个不一样的答案,“我会好好待在你身边的。”

    最后一个字落地的时候,晨夕想,她已经不你年轻了。

    她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了,偶像剧里的故事很美好,女主角哭一哭,就会有英俊多金的男主送上真心送上一切来守护的故事,她已经不会相信了。

    她二十多岁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那几年就快要过去了。

    以前还渴望着自己打出一片天地,对未来,对生活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希望。

    可是现在她却不确定了。

    她想起来,前一天晚上,她还在纠结吃饭的时候是点六块的素菜还是七块的荤菜,最后她咬牙还是点的六块的。

    她在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

    钦文先生看着她,眼神的意思很明显。

    晨夕微笑,想到了很多事情。

    她想起父亲回收垃圾的那双沾满污垢的手。

    她想起她毫无尊严的青春。

    她想起来她银行卡上那个刺痛人心的余额。

    她想起房东刻薄的嘴脸。

    她还想到了子书温润的笑,和他的包容,她的子书啊,深深的烙在她的脑海里,子书对她说的每个字,许下的每个诺言,她都还记得。

    子书是那么喜欢她,事事都为她想,怕她冷了,怕她饿了,怕她过得不好,小时候宁愿自己饿了,也要让她吃上饭,长大后,几乎是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交给她。

    子书说过,以后结婚了,一定要有一个两居室,孩子一间,他们一间。

    子书还说,他这个月,医院会发奖金,他能带着她去买新衣服了。

    他什么都好,他善解人意,他英俊潇洒,他温柔体贴,他用生命在爱她,他从小到大都在守护着她。

    可是,为什么他就是没有钱?

    为、什、么?

    她不想在等子书了,也不愿意再等了。

    最后停留在她脑海里的是,老旧的墙壁上贴着的圣罗兰每月出的新款口红的海报,还有古驰的当月主打款的海报。

    晨夕抬手,一颗一颗的开始解自己衬衣上的扣子。

    衣服落在地上的时候,晨夕知道,有些东西从自己的世界里永远消失了。

    对了,钦文先生有自己的姓。

    他姓陆,五十多岁。
………………………………

第二十三章 半娘

    晨夕让我帮她搬家前一天,我和陆许南大吵了一架。

    我和陆许南已经是同居的关系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自然会发生天雷地火少儿不宜的事。

    当然了,我在他面前没有任何话语权,他这样画风清奇男子在我之前也没有过经验,自然就对这样的事上瘾了。

    但是,我发现了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他不喜欢采取安全措施!

    而我,不喜欢吃药。

    分歧就此产生。

    夜里,他亲我的时候,我拿出一个杜蕾斯在他面前晃了晃,他顿时就黑了脸,从我身上起来,他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问:“你什么意思?”

    我披上衣服,嗤笑一声,“就是这个意思,我这是为了我们俩好,省的将来分道扬镳的时候麻烦。”

    “现在就想着分道扬镳是不是有点早?”他冷声道。

    我想了想说:“总要为自己早做打算,我不想吃药。”

    他转过身来,“我也不想带你手里的那种鬼东西。”

    我连笑都不想笑了,“怀孕了怎么办?你负责?”

    他的视线一动不动的凝着我,没说话。

    “生下来”三个字硬生生的憋在喉咙口里。

    我接着说:“做个假设,如果我怀孕我一定会打掉,我不可能未婚先孕,你也不可能娶我,你要么从今以后就不要碰我,要么你就带套。”

    陆许南沉着脸,一本正经道:“我知道了。”

    当天晚上,他没有留在我的房间里,一个人默默穿了衣服去了书房,我看得出来他心情不是很好,可能是因为我说的话,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事。

    即使我再怎么害怕他,有些话我是一定要说的。

    我怕惹怒他,但我更害怕怀孕。

    如果,我是说如果,将来我真的怀孕了,不要跟我说母性,不要跟我说人权,也不要责怪我狠心。

    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孩子堕掉,我不会和电视剧里的女主一般,默默付出,躲到乡村里一个人生养孩子,来表达自己是多么的忠贞不渝,多么伟大。

    世间上所有的事,都在爱的基础上。

    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心情不好,我的心情也不怎么样。

    大概是夜里两点钟的时候,我吞了两颗安眠药准备睡下时,陆许南打开门从外边进来,他精壮的胸膛露在空气中,一上来就开始吻我好不容易透过气来时,就又听见他说,“我刚刚想了想,你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么要迁就你?你不愿意吃药,你可以不吃。”

    他话里的意思就是,你的话我听见了,但我就是不改。

    我气的红了眼,用力推开他,我瞪着他,早就用眼神将他千刀万剐好多遍了,我说:“你迁就我一下会死吗?你高高在上,金贵之渠,你了不起,全天下的人都得顺着你的心意,你特么怎么不去做梦去啊!”

    他摸着自己的下巴,“我的确比你了不起,还有,迁就你,我不会死不会伤,但我就是不!愿!意!”

    他说的理直气壮。

    “你为什么不愿意?你就这么想我替你生孩子?”我问。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你想多了,我也不想跟你谈这件事了。”

    一个晚上的争执无疾而终。

    通过这件事我更加看出了陆许南的霸道、自私和变态。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我从床上拖起来,精神抖擞,一点都不像晚睡的人。

    他站在镜子前打领带的时候,我还在床上跟咸鱼一样的躺着,困啊,是真的困死了。

    他走过来抽走我的被子,凉飕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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