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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复仇-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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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略感意外的再一次抬头望着那个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被那女人看进眼里,不禁有些愉快,然后笑道:“姑娘可知道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女人冷着脸没有说话。
黑衣人笑道:“那人是一只狐狸,你知道狐狸最擅长什么吗?”
女人当然不会回答,她的话总是很少,越是冷的人,话就越是少。
黑衣人只得自己说话:“狐狸最擅长的就是跑,这只狐狸虽然没有白落裳那么能跑,但要追上他,还是需要想办法的。”
女人冷冷的没有再多看这个黑衣人一眼,因为她对这个黑衣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再说那几个衙差,骑着马,一路紧逼南宫燕,追着跑出小镇,到了南边的树林,看到的却只有马,没有人。
那匹被丢下的马,蹬着腿在原地踱步,鼻子里喷出一阵白袅袅的气。看样子是刚停下不久,但是骑马的人却早已不见。
雨水密密地斜落而下,树林笼着一层薄烟。林木在雨里静默的看着匆匆而来又匆匆而过的人影,它看透所有的事情,却无法告诉想要知道答案的人。
越冬未落的树叶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在飘摇的春风里,欢快的跳动着水光。
林子里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静悄悄的,显得格外诡异。
下雨的天,总是很暗。虽然刚过午时不久,天却暗沉沉的,让人的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
张青勒住马,在原地转了两圈,脸色不禁也跟着暗了下来。
下着这么大的雨,南宫燕没有马,光靠两条腿,他还能去哪里?
他没有生出一对翅膀,所以他飞不走。他也没有白落裳一样的轻功,所以他还是飞不走。既然飞不走,就只能用两条腿跑。不过像南宫燕这种奢侈又讲究的人,怎么可能冒着雨用两条腿跑路?
既然没有骑马,也不会用两条腿跑,那这个人究竟是去了哪里?
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难不成,他还会遁地术?
南宫燕当然不会遁地术,他不过是在半路上跳下了马,趁着众人还没有追赶上来的机会,藏身在树林里,等着众人都寻着马蹄声追赶上那匹马的时候,他早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搭上接应他的马车跑远了。
而这一件事,张青一群人几乎根本无法想到。他们还在原地徘徊着,希望可以从那里找出蛛丝马迹,然而结果只会令他们更失望。
路一平的粗眉又皱了起来,奇怪的叫一声道:“人、人呢?”
“妈的!”张青恶狠狠的磨牙,瞪着那匹打着响鼻的马,唾了一口唾沫,满下巴的胡子几乎都快被气得飞起来:“这混蛋竟然比兔子还跑得快,一晃眼就不见了。”
跟在后面的刘庆把刀插回刀鞘,抬头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树木枝头,确定了没人匿藏在其中,才茫然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想到王爷那张加急的通缉令,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沮丧。
黑旗令虽然掌控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却没有办法充分利用这面黑旗。他们既不能调动官府的力量,也无法调派江湖势力。这样一来,黑旗令在他们手上,就从身份的象征变成了他们自己的催命符。若是逾期没能抓住人,被降个“失职之罪”,他们的下场并不见得会比那个偷玉印的贼人好多少。
张青也收了刀,愤愤地往树干上打了一拳,骂道:“还能怎么办!既然南宫燕在此,那么王爷要找的东西多半是在他身上,这也好,既然白落裳不知所踪,其人又太过狡猾,我们不妨就先放放,把精力都放在这个南宫燕身上。反正只要找到王爷丢的东西,白落裳什么时候落网也就是迟早的事。”
相比于行踪飘忽的白落裳,南宫燕的去向更为好掌控些,而且对付起来,似乎也是容易一些。他的猜想与刚才的黑衣人不谋而合,看来都对拿下南宫燕势在必得。而且,他们两路人都是为同一个主子办事,而且自己还有黑旗令在手,说不定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
想及此处,张青不禁对那个人感兴趣,或许待会儿可以跟这个人结识一番。
张青的话说的自信满满,旁人却听不太懂。
别说跟踪南宫燕,眼下就连南宫燕往哪个方向走的,他们都毫无头绪。这人还要怎么跟踪?
越想越不明白,路一平忍不住问道:“那我们现在该往哪边走?”
张青冷笑:“继续往南边走。”
路一平突然想到他们先前谈论过的那个危险的地方,惊讶的追问道:“莒国,还是南夏国?”
“莒国。”张青咬牙道,“听说今年中秋,凉洲唐家堡三小姐设擂台比武招亲,嫁妆就是唐家堡家传宝贝,‘凤凰血玉’。”
路一平眼睛一亮,恍然大悟道:“南宫燕如此痴迷于石玉的收藏,那么这一次就一定不会错失机会。只不过,这块玉虽然价值连城,但毕竟算不上旷世珍宝,南宫燕会亲自千里迢迢远赴凉洲?”
“废话。”张青骂了一声,道:“他南宫燕是个什么人?”
路一平抢着道:“他是什么人?”
张青咬牙道:“那是一个十分贪心的人。”
路一平还是不解的望着张青,“这贪心也不是什么都贪的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要贪,不值钱的谁愿意去凑那个热闹呢?”
张青瞪着圆目,骂道:“笨蛋,我们吃饭的时候说了那么多,难道你竟然连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吗?”
路一平不敢说话,他的确是什么也没有听进去,只除了后面说的那些话。
张青继续骂道:“你这个蠢货,难道不知道如今江湖中人有多少想要得到这块玉佩?不值钱?不要用你木头一样的脑袋来想这件事。更何况,南宫燕性情甚是贪劣,他可不管东西值多少银子,只要东西在江湖上有名气,他都想占为己有。值不值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被人看得有多重要,越是有很多人想要得到,他就越是想要纳入囊中。”
路一平被骂的低了头,不敢再抬起来,粗黑的眉毛更是皱成了一团。
刘庆这个时候也忍不住疑惑道:“听说那凤凰血玉根本算不得是稀世珍宝,却能让那么多人惦记,实在是奇怪,难道大哥不觉得奇怪?”
张青劈头盖脸的就朝刘庆骂了回去:“传家宝能有不值钱的?能称为堂堂唐家堡的传家宝,有可能会不值钱吗?你说话就不能自个儿先用脑子想想的吗?那么多人争相抢夺,会不值钱?你是瞎的吗?”
刘庆不甘心的回道:“可是大家都说,那块玉就是一块普通的血玉,确实算不上稀世珍宝。很多人都这么说,难道他们都是瞎的吗?”
张青瞪着眼睛,“呸!如果这个东西是你求而不得却费尽心思一心图之的宝贝,你会大张旗鼓的告诉全天下的人这个东西很值钱,让他们一起来分一杯羹?”
话是这么说,但张青似乎也有些解释不了,江湖里的确有传闻说那凤凰血玉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根本算不得上等,但却莫名其妙的吸引了无所人前去凉州。
对于想不通的事,张青也懒得再去多想。反正听来的总比不过亲眼所见,真相如何,亲自走一趟不就知道了。
最后只得一拍大腿,张青骂道:“废话休要再多言,真相要亲眼去看,道听途说来的怎么能信?明日动身南下去凉州,说不定还能一箭双雕。”
路一平又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南宫燕为人贪劣,白落裳好色成性,一个爱玉器宝石,一个爱美人美酒,凤凰血玉和唐家小姐就是捉拿那两个人最好的诱饵。”张青哼笑一声,似乎抓住南宫燕夺回王爷印是势在必得的事。
听了张青的话,所有人都用无以形容的崇拜望着他,能够当一群人的头儿,要的不仅仅是有一身高于众人的身手,还要有一颗高于众人的脑子。
于是,众人齐声高喊:“老大不愧是老大!高果然是高!”
田秀书看着洋洋得意的张青,不动声色的笑了一笑。
“别拍马屁,办正事要紧。”张青牵着马绳调转马头,“先回客栈,今日暂时在这里再休息一晚,明早启程南下。”
路一平惊讶道:“南下?往南面走?”
张青点了下头。
路一平看向田秀书,道:“你们说过,那个地方很危险。”
田秀书道:“龙潭虎穴一闯,必是九死一生。”
路一平瞪大眼睛:“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往南边走?”
张青脸色微僵,抿着嘴久久的瞪视路一平,最后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蠢货,我们不可以绕道而行吗?从北面绕过去,不过是多几日行程的事。”
路一平眨了眨眼,“绕北面走?”
刘庆也非常无奈的看着路一平,“我们说话的时候,你多多少少也应该听一些的,不然你总是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路一平红着脸,吞吐道:“我现在就已经把你们说的话全部听进耳朵了。”
从北面绕过桐虎山,却是可以直接到达莒国。但是赶路所需要的时间绝对不只是几日。
北面而上,全是巍巍高耸的大山,山路崎岖难行,路程也是蜿蜒绵长,少说也得都走三千余里的路,没有一个月根本走不过去。
刘庆突然想到了什么,策马走到张青旁边,低声道:“大哥,你觉得倚花阁的人,会不会也是替王爷办事的?”
张青看着刘庆。
刘庆狡黠的笑了一笑,道:“听说倚花阁的消息搜罗网遍布各国,凡江湖上的事情几乎没有她们搜罗不到的,我想,如果他们也是替王爷办事,那么我们何不与她们合作……”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张青呵住,“别妄想了,倚花阁的行事作风你我又不是不清楚,想跟她们合作,简直想都不要想。”
倚花阁虽然全是女人,却有着不输于男人的气概和本事。往往本事越高的人,就越是自恃清高,想要她们屈尊于朝廷势力,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她们就算与朝廷有合作,也是利益往来,绝不会同行共事。
刘庆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异想天开,不禁有些失望,看来黑旗令对他们来说,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太多。
………………………………
第四章
斜风细雨,春山空蒙,烟色迷离,丝雨慢下,飘飘洒洒。
没有人来往的小道上,传来一阵轻微的马车声。
五匹油光水滑的俊马,一辆垂幔雕花的香车,从朦胧的雨色中慢慢驶来,沉重的车轮在积水的地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微声。
五匹马并列而行,拉着镶金嵌玉的雕花香车,车上装裹的绉纱迎风招展,马车过出,幽香阵阵。
驱车的人是一个斗笠蓑衣的白衣女子,面目俊朗,朱唇星目,徐徐扬着手里的鞭子,不急不慢的赶路。
能用五匹马拉着走的车,当然不会是一般的马车,能乘坐这种马车的人,当然也不会是一般的人。
雨珠从车顶滴滴答答的落下。
马车里,时不时传出阵阵盈盈笑语。
从窗牖看去,一个蓝衣锦服的男子正靠窗而作,脸被一帘珠光遮挡,却遮挡不住此人的华贵气质。
“公子,你拿到东西了吗?”一个素衣素装的女子,跪坐在男子对面。
她与男子中间,隔着一张矮桌,矮桌上摆着一个香炉,香炉里焚着名贵的香草。
这种香草的气味清幽淡雅,熏得人昏昏欲睡。
南宫燕半眯着眼睛,一手捧着夜光杯,一手枕在脑袋下面,歪着身体懒懒的靠在车壁上,无比惬意的笑道:“我出手,从来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他所说的东西正是龙纹佩。
素衣女子当然也是知道的,只是听南宫燕这么一说,就忍不住笑道:“是公子的朋友一出手,就从来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南宫燕听了后,冷冷笑了一声,道:“哼,他是偷东西,我是买东西,我们俩可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怎么算得上是朋友呢?”
素衣女子盈盈笑着,为南宫燕的夜光杯里掺满清酒,“若非朋友,公子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给自己招惹那么多麻烦?”
南宫燕冷笑一声,斜靠在车壁上,一杯一杯喝着酒。
素衣女子捧着酒壶,替南宫燕一杯一杯的斟满酒。
另有一个侍女拿来一只软垫,将南宫燕的腿放在软垫上,然后开始为他轻轻推敲。
一个男人,被两个貌美的女子悉心伺候,天下还有比这个还令人舒服的事?
美人,美酒,金钱,地位,除了权利,南宫燕几乎已经拥有了所有男人渴望的东西,这样的生活,他如何会不快活?
南宫燕好像突然变得没了骨头,整个人都是软绵绵的,他每一次得到一件宝贝之后都会变成这副样子,慵懒的像只猫。
就如白落裳曾经说的那样,在没有吃到想吃的东西时,南宫燕是一只狐狸,等到吃下想吃的东西,并且吃得饱饱的之后,南宫燕就会变成一只猫。
此时此刻的南宫燕,正是一只饭后打瞌睡的猫。
“把我收藏的好酒拿来。”这只猫懒懒的说道。
他收藏的都是好酒,但能被他称为好酒的却只有一壶。
素衣女子很快就捧来一只白瓷酒壶,笑盈盈的看着南宫燕。
南宫燕也看着她,眼神突然变得有些不悦。
这个女子,居然还是光看着南宫燕的鼻尖,什么也没有做,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呆,根本就不知道要主动给她的主子掺酒。
南宫燕挑了下眉,有些不高兴的问道:“你没睡醒吗?”
素衣女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反而还不应话,整个人完全就是一副杀掉的模样。
南宫燕这一次是真的不高兴了,皱着眉道:“怎么不给我倒酒?难道你耳朵有毛病了?”
素衣女子这时才微微一笑,笑得有些无奈,可她依然没有说话,不仅不说话,甚至还垂下头去。
南宫燕越发不高兴,放下杯子的手,有一下没一下是敲着桌面,沉着声音道:“你为什么埋着头?我并没有让你这么做。”
素衣女子的头垂得更低。
南宫燕眯了下眼睛,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居然不听他的话,这让他觉得很不愉快。
替他捶腿的侍女已提过酒壶,然后轻轻皱了下眉,她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脸上也露出了无奈的苦笑,看向南宫燕,她微微踌躇道:“公子,这壶酒……”
南宫燕瞧着她,抢着道:“这壶酒如何?”
侍女无声叹了一口气,苦笑道:“这酒壶是空的。”
南宫燕皱了下没,盯着白瓷酒壶看了半天,突然坐直身体,拍着桌子骂道:“这个混蛋小偷,居然敢偷到我的头上!”
素衣女子这时才抬了头,依然是满脸的微笑:“还好那个混蛋小偷并没有把所有的酒都偷走,公子还是有酒喝的。”
南宫燕当然还有许多酒可以喝,但是没有一壶酒能够比得上被白落裳偷喝的那一壶好。他自己都没舍得拿出来喝,没料到留着竟是为他人做嫁衣。
南宫燕只能一个人生气,不过素衣女子说的很对,他还有酒,白落裳并没有偷走他所有的酒。
正想着,马车突然一阵颠簸,原本放在矮桌上酒壶哐的一声倒下,清透的酒水咕噜噜的从壶口倒灌而出。
南宫燕的脸色再也不能用生气来形容。
素衣女子已推门走出马车。
好好的,马车怎么会突然如此强烈的颠簸起来?
驱车的女子摘下斗篷,一脸无措的望着一匹脱缰的马。
原来是因为一匹马突然挣脱了马缰,扯动了整个马车,马车失去了平衡,所以才剧烈晃动了一下。
素衣女子也惊讶的看着那匹马。
马的头上套着银色的盔,身上披着银色的甲,四肢扣着银色的环,红棕色的皮毛泛着油量的水光。
五匹马的装束都是一样的,其中四匹马都安安静静的套着马缰站在车前,只有那匹脱缰的马不停的蹬腿晃头,好像要努力摆脱绑在身上的一套银色马具。
素衣女子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驱车女子踌躇道:“这匹马不知道怎么突然自己脱缰……”
素衣女子抢着道:“胡说,怎么可能自己脱缰?这马缰都是我亲手系的,双环鸳鸯扣,除了我,怎么可能有人解得开?”
“有一个人有这个本事。”南宫燕懒懒的说道,“这个人什么都能偷到,什么门都能进得去,自然是什么扣都能够解开。”
素衣女子愣了下,吃惊道:“公子的意思是说,那混蛋小偷不只是偷走了一壶酒,还偷走了一匹拉车的马?”
南宫燕冷笑。
素衣女子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道:“这么说来,这一整套马具所有的八锁连环扣也都是那个混蛋小偷解开的?”
“除了他,你以为还有谁解能解开这些锁扣?偷东西的人最擅长什么?当然是开锁。若是没有本事开锁,他还能偷得了东西?”南宫燕表情冷冷的,脸色像是被人打了一拳一样难看。
被偷走了一壶好酒,又被偷走一匹好马,他怎么还会有好脸色?
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大方大度的人,就算他藏尽天下所有的财宝,也不愿意拿出一点点和别人分享,哪怕就是一壶酒一匹马,他都不愿意。所以白落裳才会叫他铁公鸡,但是白落裳还是从铁公鸡的身上拔了毛。
驱车的女子重新将斗笠戴在头上,低声道:“说是偷马,其实换马更准确,毕竟他也留了一匹马在这里。”
好像是为了回应她的话,那匹脱缰的马突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响鼻。
南宫燕看都没有往外面看一眼,就冷冷下结论道:“哼,这匹又瘦又老的马怎么可能跟我的追风五骢相提并论!被人偷梁换柱,你居然毫无发现,你也没睡醒吗?”
那匹马也并不是又瘦又老,外形看起来和另外四匹马一样健硕,套上马具之后就和别的马别无差异。然而一匹马是不是好马,并不是看它外形是不是足够健硕,就好像一个人,并不是外表生的魁梧,气力就能大得起来。白落裳会拿这匹马换走南宫燕的马,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匹马和南宫燕的五匹追风驹根本就是望尘莫及。
驱车女子不敢多言,只能听南宫燕继续道:“被混蛋小偷偷走的是哪一匹马?”
马都抬着盔,如果不拿下来,谁也看不出被换走的是哪一匹马,而且那些套在马身上的银具并不是人人都能解得开,因此,驱车女子还是只能沉默着不敢多言。
能够解开这些马具的人只有一个,而这个人正是那个素衣女子,她已跃身而出,跳到那匹脱缰马的背上,很快揭掉套在马头上的银色头盔。只见她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又将头盔套回马头,再回到马车上,对南宫燕道:“踏月、追日、流花和扬萤都还在。”
她只不过是取下头盔,就能辨出被换走的是哪一匹马,她是怎么做到的?明明五匹马身上的马具都是一模一样的。
原来,每个头盔内侧的暗角里都刻着两个字,马的名字。
被马缰牢牢套住的四匹马头上戴着的银盔里分别刻着踏月、追日、流花和扬萤,而素衣女子刚刚看到的两个字是……
南宫燕挥手打翻月光杯,咬牙道:“这混蛋居然偷走了我的飞尘。”
飞尘就是被白落裳偷走的红棕马,和踏月、追日、流花、扬萤四匹马一样,都是枣红色的千里宝马,它们的额头上都有一个月牙形的白色花纹。
被白落裳留下的马当然也是红棕色的,可是额头上却没有月牙形的白色花纹。
素衣女人忍不住叹气,不得不说白落裳真的很会挑马,一挑就把南宫燕最喜欢的一匹牵走。
南宫燕恨不得拆掉整个马车以发泄心里的不满,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个小气的人,小气的人怎么舍得拆掉这么好的马车?
所以,他只能在心里骂白落裳千百回。
空山新雨,春寒湿衣,风过酒醒。
南宫燕懒懒的酒意也因为被白落裳偷马的事情消散殆尽,他不能不生气,可是生气完全没用。白落裳偷走的那匹红棕马是南宫燕最喜欢的一匹马,南宫燕此时此刻的心情,就好像被人捂在被子里打了一拳,沉默又沉痛。
素衣女子看着那匹脱缰的马,迟疑道:“那这匹马我们要怎么处理?”
南宫燕冷冷道:“吃了。”
素衣女子微微皱眉,“那我们要怎么找回飞尘?”
南宫燕冷冷道:“去凉州,等。”
此时,另一边。
衙差一路人等冒着雨策马返回客栈后,只见那个黑衣人还在喝酒吃肉,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往二楼看去,那青衣女子和一帮青衣人早已经离去。
整个客栈里,唯一还能神定气闲的人,就只剩下那个黑衣人。
张青心中发奇,原本就打算跟人结交,于是踱步上前,拱手行礼道:“不知这位英雄如何称呼?”
黑衣人依然喝酒吃肉,看都不看这些被雨水淋湿的汉子一眼,像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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