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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美男-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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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干燥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便可怜起直子来。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臂,而是某人的臂。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体温,而是某人的体温。而我只能是我,于是我觉得有些愧疚。

    随着冬日的延伸,我感到她的眼睛比以前更加透明了。那是一种清澈无比的透明。直子时常目不转睛地注视我的眼睛,那并无什么缘由,而又似乎有所寻觅。每当这时,我便产生无可名状的寂寞、凄苦的心绪。

    我开始思索,或许她想向我倾诉什么,却又无法准确地诉诸语言。不,是她无法在诉诸语言之前在心里把握它,惟其如此才无法诉诸语言。她不时地摸一下发卡,或用手帕擦一下嘴角,或不知所以然地凝视我的眼睛。如果可能的话,有时我真想将她紧紧地一把搂在怀里,但又总是怅惘作罢。我生怕万一因此而伤害直子。这样,我们继续在东京街头行走不止,直子在空漠中继续〃苦吟〃不休。

    宿舍楼的同伴,每当直子打来电话,或我在周日早上出门时,少不了奚落我一番。说理所当然也属理所当然,大家都确信我有个恋人。这既无法解释,又无须解释,我便听之任之。晚间回来时,总会有人出言不雅,什么用什么体位搞的啦,她的那里什么样啦,内裤是什么颜色啦等不一而足。我便信口敷衍两句。

    ※

    这么着,我从18岁进人了19岁。太阳出来落去,国旗升起降下。每当周日来临,便去同死去的朋友的恋人幽会。若问自己现在所做何事,将来意欲何为,我都如坠雾中。大学课堂上,读克洛岱尔,读拉辛,读爱森斯坦,但这些书几乎对我没有任何触动。班里边,我没结交一个朋友,宿舍里的交往也是不咸不淡的。宿舍那伙人见我总是一个人看书,便认定我想当作家。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什么都不想当。

    我几次想把这种心情告诉直子,我隐约觉得她倒可能某种程度地正确理解我的所思所想,但是找不到用来表达的词句。莫名其妙,我想,莫非她的〃苦吟〃病传染了我不成。

    一到周末晚间,我就坐在有电话的大厅椅子上,等待直子打来电话。大家差不多都已外出游玩,因此大厅里比平日要多少寂静一些。我一边注视沉默的空间里闪闪浮动的光粒子,一边力图确定心的坐标。我到底在追求什么呢?别人又到底向我追求什么呢?结果找不到像样的答案。我时而向空间漂浮的光粒子伸出手去,但指尖什么也触及不到。

    ※

    我是经常看书,但并不是博览群书那种类型的读书家,而喜欢反复看同一本自己中意的书。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杜鲁门·卡波特、阿珀达依库、菲茨杰拉德、莱蒙特·钱勒德。无论班里还是宿舍院内,我没发现一个人喜欢这类小说。他们读的大多是高桥和已、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或者法国当代作家。这样,说话当然说不到一起,我只能一个人默默阅读。而且读了好几遍,时而合上眼睛,深深地把书的香气吸人肺腑。我只消嗅一下书香,抚摸一下书页,便油然生出一股幸福之感。

    对18岁那年的我来说,最欣赏的书是阿珀达依库的《半人马星座》。但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它逐渐失去最初的光彩,而把至高无上的地位让给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且《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但环视四周,竟无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连想读的人都没有!在1968年,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虽然算不得反动之举,也终非值得提倡的行为。

    那时候,我身边仅仅有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同他亲热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年级。我们同住一栋宿舍楼,充其量不过是点头之交。一天,当我坐在食堂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他挨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么。我说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趣吗?〃他问。我答已经通读三遍了,越是读的次数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似的说。我们果真成了朋友。这是10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发觉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真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方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康拉德、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现代感的作家。〃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和你。其余全是一堆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头脑里算了一下:〃可是菲茨杰拉德死后只有二十八年呐!〃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古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致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进外务省,当外交家。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间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出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深不可测的部分,我是怀有兴趣的。至于他成绩突出、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也许颇觉希罕。

    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这种内在的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征途中。

    但总的说来,我对他怀有好感。他最大的美德是诚实。他决不说谎,从不文过饰非,也不隐瞒于己不利的情况。而且对我始终亲切如一,慨然给予诸多关照。如果没他如此相待,我想我的寄宿生活将远为不快得多、别扭得多。尽管如此,我却一次都没交心于他。就这点而言,我和他的关系,其性质完全有别于我同木月之间。自从我目睹永泽酩酊大醉后想方设法捉弄女孩子以来,我就决意万万不可向他交心。

    宿舍院里,流行好几种关于永泽的说法。第一种是说他生吞过三只蛞蝓。其次是说他的禁止非常强大,睡过的女人已达百数之多。

    生吞蛞蝓确有其事。我一问,他就痛快承认了,〃顶大的,吞了三只哩!〃

    〃这又何苦?〃

    〃啊,说起来话长。〃他说,〃我住进这宿舍那年,新生和老生之间有点磨擦。大概是9月,我作为新生代表去老生那里谈判。对方是右翼,有把什么木刀,看样子怎么也谈不拢。我就跟他说:我明白了。如果问题能在我本人身上解决,我于什么都在所不惜,把话说清就行。于是那家伙叫我生吞蛞蝓,我说好,那就吞。就是这样吞的。那帮家伙找了三只大大的来。〃

    〃什么感觉?〃

    〃要说什么感觉嘛,生吞蛞蝓时的那种感觉,只有亲口吞过的人才体会得到。蛞蝓滑溜溜地通过喉咙,嘶……地一下子落进肚里,真叫人受不了。凉冰冰的,口里还有余味儿,一想都打寒战。恨不得一吐为快,但又只能咬紧牙根儿忍住。要是吐出来,还不得又要重吞!这么着,我终于把三只一口气吞进肚里。〃

    〃吞完后呢?〃

    〃那还用说,回到房间咕嘟咕嘟大喝盐水。〃永泽说,〃此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倒也是。〃我附和道。

    〃不过,从那以来,谁对我都无可挑剔了。包括老生在内!一口气生吞三只蛞蝓的人,除我找不出第二个!〃

    确认其禁止大小很简单,一起进浴室即可,那确实非比一般。睡过一百个女人是夸张。他思忖一下说:怕是七十五个左右吧。他说记不大清,但七十还是有的。我说我只睡过一个。他说那还不容易。

    〃下次跟我去,管保你手到擒来。〃

    当时我还不以为然。但实践起来,的确很容易。由于太容易了,反倒叫人有些泄气。跟他到涩谷或新宿,走进酒吧式小吃店(这种地方一般总有很多人),物色两个结伴而来的合适女孩(成双成对的女孩真可谓铺天盖地),和她们喝酒,然后到旅馆一同上床。总之永泽能说会道。其实他也没说什么绘声绘色的话,但他一开口,女孩大多都听得人神,一副痴迷的样子,不觉之间便喝得昏头昏脑,结果和他睡到了一起。况且,他又长得英俊潇洒,开朗热情,随机生发,因此,女孩只消和他坐在一起,便觉心荡神迷。另外还有一点,这点我本身也感到极其不可思议:就是通过同他在一起,连我在别人眼里也成了富有魅力的男子。每当我在永泽促使下讲点什么的时候,女孩们便像对永泽那样对我的话或频频点头或吟吟微笑。这都是永泽的魔力所使然。这家伙实在身手不凡,每每叫我钦佩不已。与他相比,木月的座谈之才,简直成了哄小孩的玩艺儿,根本不足以相提并论。尽管如此,尽管我对永泽的才能五体投地,我还是由衷地怀念木月,愈发感到木月待人是何等以诚相见。他把自己那并不多的才能都献给了我和直子。相比之下,永泽却把他超群出众的才华儿戏般地随意张扬。说起来,他同女孩睡觉也并不出于真心。对于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儿戏而已。

    我自己其实并不大喜欢同萍水相逢的女孩同床共衾。作为疏导**的一种方式固然惬意,而且同女孩拥抱着相互触摸身体也颇开心。我所不快的是早上分别的时候。醒来一看,一个陌生女孩在身旁酣然大睡,房间里荡漾着酒气。床灯、窗帘等等,无一不是造爱旅馆特有的那类大红大绿俗不可耐的东西。隔夜未消的酒意仍弄得头脑昏昏沉沉。片刻,女孩也睁开眼睛,悉悉索索地到处摸内衣内裤,还一边穿长简袜一边说:〃喂,昨晚真把那个东西放进去了?我可正是危险期哩!〃然后又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沾眼睫毛,一边嘴里自言自语地絮絮不止,什么头痛啦、化妆化不好啦等等……这些都让我心生不快。所以,说老实话,我真不想睡到第二天早上。但宿舍都是12点关门,总不能花言巧语地劝女孩子半夜起身回去(这在客观上也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在外边过夜。这样一来,势必在那里呆到早上,满带着自我厌恶和幻灭之感返回宿舍。阳光刺得眼睛作痛,口里又干又苦,脑袋就像别人的似的。

    如此同女孩睡过三四次以后,我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干过七十次,是否会觉得空虚。

    〃如果你觉得空虚,说明你是正人君子,可喜可贺。〃他说,〃和素不相识的女孩睡觉,睡得再多也是徒劳无益,只落得疲劳不堪、自我生厌,我也同样。〃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卖力气?〃

    〃很难解释。对了,你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本书写过赌博吧?同一个道理。就是说,在周围充满可能性的时候,对其视而不见是非常困难的事。你明白吗?〃

    〃有那么点。〃

    〃傍晚,女孩子们走上街头,在那一带东游西逛,饮酒作乐。她们是在寻求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我们又可以提供。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买卖,就像拧开水龙头喝水一样。我们转眼间就可以发泄,而对方又求之不得。这就是所谓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在眼前来回晃动,难道你能视而不见?自己具有这种能力,又有发挥这种能力的场所,你能默默通过不成?〃

    〃我从没遇过那种处境,不大明白,揣摸不出是怎么一番滋味。〃我笑着说。

    〃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永泽说。

    家境富裕的永泽所以住寄宿宿舍,原因就在于他拈花惹草。他父亲担心他一个人在东京难免和女人厮混,便强制他在寄宿宿舍里度过四年时间。当然,对永泽来说怎么都不在话下,他几乎不把什么宿舍规则放在眼里,过得随心所欲。心血来潮,他便请假夜不自宿,或去勾引女孩子,或去恋人的公寓过夜。请假在外留宿,获准相当不易,而对他却如探囊取物。只消由他开口,我也得以沾光。

    从一入学开始,永泽就有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岁,我也见过几次,是个难得的女性。她长得并不十分出众,或者不如说外表普普通通。最初我甚至想永泽怎么找这样的姑娘。然而多少交谈几句以后,谁都不能不对她怀有好感,她就是这种类型的女性。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也总是那么华贵而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恋人,压根儿就不会去找那些无聊的女人睡觉。她对我也颇关心,一再说要给我介绍她们俱乐部里一个低年级女孩,四人一同约会。但我不愿意重复过去的失败,便适当敷衍几句把话引开。初美就读的大学,里边全都是百万富翁的千金小姐,同那等女孩,不可能情投意合。

    永泽时常同别的女孩厮混的事,她基本晓得,但一次也没有口出怨言。她真心真意爱着永泽,却丝毫不加于涉。

    〃配我太可惜了!〃永泽说。我也有同感。

    ※

    冬天,我在新宿一家小唱片铺找了一份零工,报酬并不很多,但工作轻松,一周值三个晚班即可,时间上正合适。而且还可低价买唱片。圣诞节的时候,我为直子买了一盘她最喜欢的亨利·马歇尼的收有《宝贝儿》的唱片。我自己包装好,并用红绸带打了礼品结。直子送我一副她亲手织的毛线手套,大拇指部分有点不够长,但还是很暖和的。

    〃对不起,我笨得很。〃直子脸红了,羞赧地说。

    〃不要紧。瞧,这不蛮好么?〃我戴上手套给她看。

    〃不过这回,总可以不用再把手插到大衣袋里去了吧。〃直子说。

    这年冬天直子没回神户。我因为那份零工要做到年底,归终也呆在东京没动。即使回神户,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又没有要见的人。新年的时候,宿舍食堂关了门,我便在直子公寓里搭伙。两人烤饼,简单地做了煮年糕。

    1969年一二月间,可说是多事之秋。

    l月底,敢死队发烧近四十度,卧床不起。我同直子的约会也因此告吹。我好不容易弄到两张音乐会的招待票,约直子一同去看。管弦乐队将演奏直子最喜欢的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她正满怀期待。不料敢死队在床上不停地翻滚,一副垂死挣扎的狼狈相。我总不能把他扔下不管。而且也找不到能代为照料他的热心人。我买来冰块,用好几个塑料袋套在一起做成冰袋,拿冷毛巾给他擦汗,每隔1小时量次体温,连衬衣也为他换了。高烧整整一天未退。但第二天清早他居然〃咕噜〃一声翻身下床,若无其事地做起广播体操来了,一量体温,三十六度二,实非常人可比。

    〃奇怪啊,这以前我从来没发过什么烧!〃听敢死队这语气,俨然罪过在我。

    〃可到底发烧了嘛!〃我气恼地说。并把两张因他发烧而作废的票掏给他看。

    〃晤,好在是招待票。〃敢死队说。我恨不得一把抓起他的收音机抛出窗口。头又痛了起来,我重新上床,掀被便睡。

    2月间下了几场雪。

    近2月末,因(又鸟)毛蒜皮的小事和同住一个楼层的高年级生吵了一架,打了他一顿,把他的头往水泥墙上撞。幸亏没受大伤,永泽又妥善处理了事态,我才只是被管理主任叫去训了几句。但从此以后,便总觉得宿舍生活有些快快不快起来。

    如此一来二去,学年结束,春天来临。我丢了几个学分,成绩很平常,大半是c或d,b少得可怜。直子却一个学分不少地升人二年级。季节转了一轮。

    到4月中旬,直子满20岁。我11月出生,她大约长我七个月。对直子的20岁,我竟有些不可思议。我也好直子也好,总以为应该还是在18岁与19岁之间徘徊才是。18之后是19,19之前是18……如此固然明白。但她终究20岁了,到秋天我也将20岁。惟有死者永远17。

    直子的生日是个雨天。上完课,我在附近买盒蛋糕,乘上电车,去她的公寓。我向她提议,毕竟20岁了,总该稍稍庆祝一下。我思忖,如果我是直子也会有这种愿望的。一个人形影相吊地送走20岁的生日肯定不是滋味。电车里人很挤,又摇晃得厉害。结果赶到直子房间时,蛋糕已经土崩瓦解,活活成了古罗马的圆形剧场。但我们还是竖起准备好的20根小小的蜡烛,划火柴点燃,拉合窗帘,熄掉电灯,总算有了生日气氛。直子打开葡萄酒。两人喝着葡萄酒,吃了点蛋糕,饭吃得很简单。

    〃我也20岁了,有点像开玩笑似的。〃直子说,〃我,一点儿也没做20岁的准备,挺纳闷儿的,就像谁从背后硬推给我的一样。〃

    〃我还有七个月,可以慢慢准备好的。〃我笑了笑。

    〃真好,你才19。〃直子羡慕似的说。

    吃饭时间里,我讲起敢死队买毛衣的事。以前他只有一件毛衣(蓝色的高中制服式毛衣),买了以后才两件。新买的是织进小鹿图案的红黑相间的毛衣。毛衣本身确很漂亮,但穿在他身上,大家都忍俊不禁。至于为什么,本人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渡边君,什、什么地方好笑?〃在食堂里,他挨我坐下问道,〃我脸上有什么不成?〃

    〃什么也没有,没什么好笑的。〃我一本正经地说,〃这毛衣不错嘛,喏。〃

    〃谢谢。〃敢死队乐不可支地笑道。

    直子听得很开心:

    〃真想见见这个人,一次也好。〃

    〃不行不行,你会笑出声的。〃我说。

    〃真以为我会笑?〃

    〃打赌好了!我每天和他在一起都有时忍不住要笑。〃

    吃完饭,两人收拾好碗筷,坐在席上边听音乐边喝剩下的葡萄酒。我喝一杯的工夫里,她喝了两杯。

    直子这天出奇地健谈。小时候的事,学校的事,家里的事。而且都讲得很长,详细得像一幅工笔画。我真佩服她有这么出色的记忆力。但听着听着,我开始察觉她说话的方式含有某种东酉。有什么不正常,有什么在发生着不自然的变形!尽管就每一句话来说都无懈可击,但连接方式却异乎寻常。a话不知不觉地变成其中包含的b话,不一会又变成b中包含的c话,绵绵不断,无止无休。刚开始的时候我还附和几句,后来便作罢。我放上唱片,第一张听完便把唱针移到第二张。全部听完之后,又从头听起。唱片只有六张。第一张是《佩珀军士寂寞的心俱乐部乐队》,最后是威尔·埃文斯的《献给戴维的华尔兹》。窗外雨下个不停,时间缓缓流逝,直子一个人絮絮不止。

    直子说话的不自然之处,在于她有意避免接触几个地方。当然木月是其中一个,但我感到她回避的似乎不止于此。有好几点她都不愿意涉及,只是就无关要紧的细节不厌其烦地喋喋不休。由于直子是第一次说得如此专注入迷,我便听任她只管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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