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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狗在咬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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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狗在咬我》
作者:朱璟
“狗狗在咬我”,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对我说这句话。
我回过头来,这才看清她的脸,一张有点特别的脸,一张后来让我忘不掉的脸。
“回来,笨笨”,我一愣神,才发现我的笨笨正对着一双秀气的小脚上的蕾花边袜子很投入地舔着。我使劲地拽了拽狗绳,笨笨仍然显得很是恋恋不舍。那双小脚似乎很想向后退
却,但似乎害怕让它们还很老实地站在原地,尽管我已经注意到了其实那双美丽的小腿甚至微微有那么一点点颤抖。
“对不起,对不起。我家笨笨不咬人的。”我连忙道歉,这才又一次看清了她的脸,额头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汗珠,眼神中对我家笨笨似乎喜欢更多于害怕。一张像极了某个人的脸。
“干吗叫它笨笨啊?”说话间,她小心地蹲了下来。“我看它一点都不笨。”
老实下来的笨笨很享受她那双小手轻轻的抚摩,一副小色狗的样子。
我拿开耳机,无可奈何地回答道:“没想到给它起什么好名字,笨笨顺口就喊了下来。”
顺顺的头发,一件很合身的T恤,花格短裙,当然,很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双蕾花边小袜子和PUMA的球鞋。
笨笨依然在享受她的爱抚,一副忘我投入的样子。
“你的腿怎么了?”她微微抬起头来,“伤了吗?”
“踢球受伤了。”我才发现牵着笨笨的我,却拖着一条包扎过的左腿站在球场边,显得多么地不协调。“不过没大事情,下周就能再踢球了。”
“笨笨乖,笨笨跳一个。”她显然已经和笨笨很熟悉了,小手不停地逗着笨笨跳。
刚想和MM接着聊天,却发现其实她真正感兴趣的是笨笨,我苦笑一下,不得不承认,笨笨的个人魅力真比我强多了。至少在我们大院,所有的年轻女孩子都认识它,而我却不认识她们其中的几个。
笨笨今天真是发骚,平时懒得跟我有的一比的它很是殷勤地跟着她的小手不停地跳着,逗得她不停地笑。
“进了!”“好球!”球场上传来了队长老黄的声音,顺着声音,向球场看去,阿伟已经脱了他的球衣在狂奔,整个一肥肉型李金羽,卖命地摆着他千古不变的进球造型。
我也放开牵狗绳的手,狠命地鼓了几下掌。谁叫咱今天上不了呢,拉拉队的活又不费什么劲。
在边上树下乘凉的几个当替补的哥们也来了精神,很是舒畅地吼了几嗓子。
“你们是什么队伍啊?”
回头我才看见,笨笨已经很幸福地依偎在她的怀里,很是配合地瞪着那双小黑眼睛和她一起注视着我。
“啊……啊……噢,东联广告。”我还很有职业道德地报出了我们赞助商的名字。毕竟人家掏了钱赞助了咱这帮踢球的狐朋狗友。
“我能带笨笨在这附近玩一会吗?就一会!”
“行,没问题。”说完我就想抽自己,见到MM就没魂了,想都没想就已经说出口了。
“太好了,谢谢你。你坐着看球吧,你腿不好,站着不累吗?”
我笑了下,说:“没问题,我还想上去踢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佩服自己还没完全走神。
“你叫我露露吧。笨笨,我们走啦。”
随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笨笨欢天喜地地跟着她跑开了,尽管在这炎炎夏日,在我看来,这副景象依然让我觉得很是清凉舒畅。
露露,我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我找了棵树靠着,又扶上了耳机,突然间我发现这个原本无聊的周六下午忽然有趣了起来,当然不是因为球场上我那帮弟兄们踢的所谓艺术足球和耳机里传来的动力火车嘶哑的声音。
远处,露露和笨笨一个笑一个跳。
笨笨这条已经和我相处了一年的正宗小狮子犬,似乎今天跟节日一样地开心。也难怪,自从我从学校毕业,一个人搬出来住后,笨笨算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平时我自己都懒得照顾自己,搞得笨笨也经常饱一顿,饿一顿,每个周末也只有在我们这个球队训练或者有比赛的时候,它才有机会跟我出来疯一回。这一年来,我的业余时间没有女朋友,没有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刚刚面对的忙碌的工作和笨笨陪伴的无聊的业余生活。固定的除了和这帮球队的朋友出来踢球就是和几个学校里玩得不错的同学出来吃吃饭,唱唱歌加打打斯诺克了。
“你找抽啊,×××,会不会踢球啊!想操事啊!”突然球场传来的声音让我回过了神,仔细一看,原来球场上我们队的大胖给人铲倒了正抱着脚踝喊疼呢,老黄、阿伟、陈平几个正围着对方一个小子推搡着呢,在看球的几个哥们都已经往那边围了过去……
“妈的”,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说实话,平时踢球碰碰撞撞很正常,但我最恨的就是这种故意铲人。我们这种业余比赛都没什么护具,场地又不好,最容易受伤,两周前我就是这样给一小子把腿给撞得跟这猪蹄一样肿,搞得跟伤残人士似的。
我也慢慢向球场走去。对手理亏,几个都上来拉架。今天的对手是什么大学的队伍,以前好像也踢过比赛,有几个眼熟。我仔细看了下大胖,这家伙这回好像也够呛,估计也得休息个把礼拜了。学生球队就这味道,踢球不要命,碰上我们这些都上班几年的、体力都不怎么行、就靠经验的队伍,两下抢不到球就放铲。那小家伙给老黄他们几个吓得够呛,一个劲赔不是。
拉架的几个估计跟老黄认识,硬是拉开了。比赛也就此结束了。几个人架着大胖下去了。我回头跟老黄说:“你下次就别联系这样的学校球队,没什么大意思。”老黄擦着汗,呸了口吐沫,说道:“就是,累死我了,这帮学生也贼能跑。下礼拜我再联系别的队。”
哥几个都在抢着喝大桶的纯净水,大胖还唠叨着刚才那小子怎么的没职业道德,几个哥们笑着说,你小子就是动作花,叫你玩啊,这回废了吧。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露露和笨笨,我一惊,猛地一回头,竟然看不见了。
我拖着腿向场边走去。哥几个在后面喊:“哎,猪猪,你到哪去啊?”
“找笨笨!”
我真的有点急了,笨笨不会丢了吧?
往前走了几步,我突然看见露露正抱着笨笨呆呆地站在围墙边的树下。两个的眼神似乎都有那么一点点害怕。
“怎么站那呢?”我说道。
“你们干吗要打架啊?”半天露露终于憋出了一句,眼神里依然有那么一点点害怕还加一点点愤怒。
“噢,你说刚才那事啊,踢球很正常啊,也没怎么着啊。”我才明白刚才的一幕她的确有点害怕。
“我看见你们推那个人了!”她正用狠狠的眼神盯着我的眼睛,尽管在我看来这样的眼神让我甚至觉得很好玩。
“我又没动手啊,不就是推了那小子几下吗。踢球就恨那样铲人的。我这腿不就这样给人整的。”
“反正你们推他就不对!”小脸憋得红红的露露依然紧紧地抱着笨笨。
“那你也得还我笨笨啊,它总没推那小子吧。”我好气又好笑地说道,我突然间觉得露露的这张正生气的脸是那么地可爱。
露露也突然间发现她跟抱着个BABY似的,笨笨应该是我的狗狗。她涨红着脸慢慢把笨笨递给我,头都没敢抬着。
我笑着接了过来,才发现,笨笨这只小狗嘴里居然还咬着小半截火腿肠。怪不得刚才到现在一声没吭呢。典型的有奶管他谁是娘。真丢死我脸了。
“谁叫你吃火腿肠的!吐出来!叫你贪吃!”说话间,我正要拍笨笨。
“是我买给笨笨吃的。不许打笨笨!”突然间露露从我手抢了去,紧紧地抱在怀里。
其实我哪舍得打笨笨,它小子能在外面蹭吃蹭喝是它小子本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倒是露露的反应让我来了兴趣。
“哎,小姐,笨笨可是我的狗啊,我家狗我可不让它在外面乱吃东西。”
“是我奖励笨笨的,你怎么可以打笨笨呢。它多可爱啊!”她依然紧紧不放手。“是不是啊,笨笨?”
居然这个时候笨笨也附和着叫了两声,真是馊得可以。
我真怀疑起笨笨的智商跟同龄孩子比是不是还高点。
“那我谢谢你,但我现在要带笨笨回家了,你总该还我了吧。”
“还你就还你,但你不许打笨笨。”她终于还是不舍地把笨笨再一次递了过来。
“猪猪,走不走啊,你顺路带我一截啊。”老黄在远处推着我那辆踏板新大洲冲我喊道。
“来了,等会不行啊?喊啥呢!”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目光还不舍得从她脸上移开。
“哟,猪猪泡MM呢啊……”后头传来一阵哄笑声。
露露这时候,突然往我手里塞了一样东西,掉头红着脸就往大门那一路小跑开了。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瓶脉动。
“我们那有水啊。”我自言自语道,却听见露露回头丢了句:“我买给笨笨的。”
我刚想再接着话,却听见后面哄笑一片:“MM跑了,MM跑了哦!”
我只好回头没好气地回了句:“你们这帮流氓!”
“我们哪天不流氓,除非发育不正常。”回得更快。这帮哥们绝大多数都比我大,我也拿他们真的一点办法没有。
拿着那瓶脉动,牵着笨笨,看着跑远的露露,突然间我觉得我有种做梦的感觉。
骑着车,笨笨老实地呆在踏板上,尽管今天毛毛玩得脏脏的,但依然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笨笨就是这样,特有女人缘,跟我截然不同,甚至有些时候我都得承认有些羡慕它。
我平时无聊的时候最喜欢就是带笨笨骑着车在闹市街上慢慢兜风,它站在前面的踏板上,回头率高得都让我很自豪,特别要是往女人街那附近一转悠,经常能享受到身后传来的MM的“快看,那小狗好可爱”给我带来的虚荣心满足。
老黄在车后面问我晚上要不要一起在外面吃点,我回了句:“晚上还有事情,你早点回去洗澡吧,就你这一身汗,简直影响我食欲。”
在二里街丢下了老黄,我加了把油门,跑到西园新村门口买了那家有名铺子的包子,打包又拎了碗鱼丸汤,心想,今天又没踢球,晚上就对付着这么一顿了,正准备发动车子,才发现笨笨已经让卖包子的那小丫头欢喜得不得了了,硬要拿个包子喂它。
我暗自发笑,这小狗东西真够厉害的。
“走啊,笨笨。”我发动了车子,这笨笨还真不笨,知道回家比吃重要,两步就蹿上了踏板,嘴上还咬着个肉包子。身后还传来“小狗,再给你吃一个”的声音……
回家第一件事情打开音箱,这已经是我的习惯了。挑了盘阿哲的CD,听着他中性偏女声的“太想爱你是我压抑不了的折磨……”
一边哼着我一边准备洗澡的换洗衣服,笨笨已经很自觉地站在卫生间里了,等待着我的淋蓬头给它洗澡。它有的时候真是聪明得无法形容。我看着它可爱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自从养了笨笨,我洗发水的三分之二基本给它用了。不过也难怪,它洗完香喷喷地在你床上撒欢的时候,你真的觉得它能用尤物这个词来形容。
一边给它洗着,一边听着阿哲的歌曲,我却突然想起了露露,我这才发现今天一个下午其实高兴的理由原来是因为她。一个我只知道名字的女孩,一个只和我说了几句话的女孩,让我在这个周末觉得生活突然间有意义了起来,尽管我甚至都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她了。
晚上老爸打了个电话,照旧询问了下我这几天的情况,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着。毕竟,我从学校出来后坚持要搬出来住他起初怎么也不放心,现在一年多了,我早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的独立生活。他还是觉得我这个20岁的年纪是最迷茫的年龄。
说起老爸,他也不容易,我初中的时候,母亲病故了,这件事情对我的打击可想而知。两年后,他再婚了。我和继母的关系一直不好。所以中专一毕业,靠着老爸的关系,找了份现在的公路局系统的肥差,羽翼未满就搬了出来。虽然生活突然间的独立让我多少有点措手不及,但自由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现在的生活。至少心理的压抑让我在前几年对生活的意义都产生了怀疑。
晚上逗着笨笨吃饭,这家伙今天是累坏了,几下就把我剩的两包子一点没拉地吃个精光。
也难怪,这家伙享受着和我一样的待遇,我洗澡它也洗,我吃包子它也吃,简直和我有福同享啊。
吃完了,它开始不安分起来,甚至还跟着音乐扭了起来,逗得我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但看着它,我突然想起下午露露逗它的样子。我掐了自己一把,这回该不是也俗到了什么一见钟情了吧,我自己都苦笑了下,连人家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电话号码什么的了,瞎想什么呢。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一下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一把拿过下午踢球带的那个REEBOK的包包,翻了半天,我终于找到了那瓶她买给笨笨的——脉动。
我把那瓶脉动放在桌子上,呆呆地看着,想着她那回眸一句:“我买给笨笨的。”
笨笨也像认出了什么,一个劲想蹦上桌子抓那瓶子。我飞了一拖鞋过去,这下笨笨老实了,它知道我的拖鞋意味着什么,好歹我也训练了一年,笨笨知道拖鞋意味着一顿揍甚至断狗粮。就这么我看着那瓶脉动,笨笨自顾自地在房间里转悠着,房间里弥漫着阿哲的细细嗓音,我胡思乱想着一个叫露露的女孩子生气的脸庞,蕾花边的袜子,颤颤的那句“你的狗狗在咬我”……
周日的早上我惯例是睡到中午十二点的,但今天却没有,十点多,朱世军的电话吵醒了我。
他是我中专一届的同学,虽然不是我们班的,但却和我们班的玩得特好,加之和我脾气相投,自然在学校里几乎天天泡在一起,一起也干了不少好玩的事情。加之我俩都姓朱,自然是学校里出了名的两只“猪”。
世军的电话是叫我下午陪他健身去,此君酷爱此道,加之又在公安系统,所以身材自然是练得没话说。
单位最近不是很忙,周末已经不像往常一样要加班了。我也难得能休息个完整的双休日,也不想老呆家闷着,加上晚上去老盛家吃龙虾的诱惑,我也就答应了。
接完电话,我却睡不着了,笨笨也许昨天心玩野了,上蹿下跳地在床边上表演给我看。我只好起来了。突然间却又抬头看见了那瓶脉动在桌子上,似乎在向我表达着什么。我突然间觉得很是有意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笑得笨笨都突然间愣住了,它也许再聪明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会笑得这么开怀。
下午推器械的时候,世军向我又说着班里以前的谁谁谁现在又在干什么了,谁谁谁跟着一小丫头在步行街逛街又让他碰上了。以前我是很有兴趣地跟他讨论这些的,但今天我却老是走神,连边上女子跳操部的那个绝色美女换完衣服从我们男子部经过的时候我都没有注意到。在以前,我甚至能给全健身房的兄弟们分析出她三围的1~2公分细微变化。
匆忙做完六组器械,又跑了40分钟跑步机,我才回过神来。
喝水的时候我跟世军说道:“晚上就我俩还是叫一拨呢?”
“随便你,人多就老规矩AA。咱俩也成。”
“算了,就咱俩吧,要不完了去城市洞穴?”
“好啊,听说阿春最近红着呢。咱也看看他头发现在养到哪了。”
“就这么定了,我先去换衣服了啊。”
说起这个阿春,真的要好好提下。此人也是我们的中专同学,但起初不起眼的他在毕业的时候已经让很多人另眼相看了。他在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一起发疯般喜欢上了摇滚。当时唐朝推出了他们的第一张专辑,跟后头魔岩三杰的张楚、何勇、窦唯让我们在中国摇滚乐最辉煌的时候接触到了这种音乐。不同于港台流行音乐的歌词曲风让我和他深深痴迷其中,他几乎用他所有的零用钱买了很多的磁带还有一把吉他。我也从我表哥床下硬是找出了他当年上学的那把旧吉他,我俩跟真的似的到处找人学,还组了个什么“结构”乐队,就是到现在,我也觉得这名字够时尚。可在毕业的时候,我已经沦落到俗不可耐地天天混时间的地步,而他却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到脖子的长发加之一手已经弹得有模有样的吉他,再配着他那挺破烂的随身听,已经有那么点玩音乐的样子了。最近一直听说阿春已经在酒吧驻唱了,今天怎么着也得给他去捧个场。
老盛家的龙虾味道真的没话说,合肥这地方这几年龙虾突然间就成了整个城市夏天的代名词。自从毕业后,我和世军夏天最喜欢在这里每人叫瓶啤酒来上几斤龙虾一饱口福。
今天老板的生意又不错,但看见我俩这老主顾,老板热情地打着招呼。刚一落座,不用交代,我那碗醋加生姜末的调料就已经端了上来。别说这小生意,老板记性真的还不错,知道我口味和别人不同。说话间,四斤虾子已经端了上来,啤酒一杯下肚,世军向我说起了他最近刚认识的一个MM如何地清新脱俗。不知道怎么的,听他投入地说得眉飞色舞,却让我又突然间觉得生活真TMD无聊起来。
的确,刚从学校毕业工作不久,还不错的收入却几乎全花在吃喝玩乐上,生活圈子除了同学这拨就是球队那帮哥们了,认识不多的几个MM玩得全跟哥们似的。期待中的恋爱迟迟没来,每天回家只有笨笨让我还觉得家里有点生气。好歹怎么着我也觉得自己还算半个社会精英,总不能就这么挥霍青春吧。
不一会工夫,啤酒龙虾就已经饱了肚子。伸手一摸,烟没了,只好起身去买。
回来的时候世军已经买过单了,于是就一起骑着摩托向“城市洞穴”开去。
坐落于安大门口的“城市洞穴”是这个城市少有的摇滚主题音乐酒吧。装潢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除了满墙的涂鸦作品和几张吧椅甚至找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因为主要客源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和外教,消费自然也特别便宜,5块一瓶的啤酒几乎人手一瓶。
进门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因为演出是9∶30的,所以人还不是很多。
这里我以前也和朋友来过一次,感觉还行,有那么点摇滚根据地的味道,毕竟这个城市能接受这种音乐的人还不是很多。
远远地看见在台上调试吉他的阿春已经瞅我们了,这哥们有阵子没见头发又长了不少,花格衬衫加一条挖了洞的牛仔裤。真TMD有点摇滚青年的味道。
“你俩怎么有空来捧场啊?今天晚上正好我们乐队第一个。”
“你丫还真NB啊,早听说你在这唱了啊,以后哪天真混进娱乐圈也给兄弟我当个经纪人干干啊。”说话间,我甩手给了阿春根烟。
“也就在这瞎玩呗,我现在是弹贝司,不唱,偶尔也写写歌词。”阿春横着脑袋点了烟,这是他自从那年看过张楚在中国火演唱会后台点烟的录相带后就养成的习惯。虽然我知道这里面的典故,但在他身上还真有着那么一点酷的感觉。
“想不到你还真玩出了点名堂,晚上唱得HIGH点啊。”
“得,哥几个,不和你们聊了,我得准备去了,啤酒我的。”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人渐渐多了起来,背景音乐也从刚开始MICHAEL BOLTON抒情的“SOUL PROVIDER”换成了披头士的“GET BACK”。
昏暗的灯光里,烟草的味道和汗水渐渐充斥,气氛也慢慢起来了。
阿春的乐队上来就是一段节奏强烈的贝司,下面的人开始来了情绪,不少人已经开始点燃了打火机。阿春今天似乎也特别在状态,一手贝司弹得已经和3年前有天壤之别。
一曲终了,全场尖叫掌声不断,拍桌子点火机的更是大有人在。尽管我和世军俩都没怎么听清楚那主唱的歌词。
“下面,我特别为我今天来捧场的两个朋友带来一首我自己作词的作品——男人和他养的狗。”阿春很是给面子地指了指我和世军的桌子。
众人的目光让我和世军很是受用,自然也很配合地卖命叫好。
强烈的节奏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也很快被这音乐带动了起来,年轻的血液仿佛也沸腾起来。
当最后一阵鼓点结束的时候,全场依旧是一片疯狂。
但在这个时候,我却清楚地听到我身后有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来:“这歌不会是写你的吧?”
“不是吧,居然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当我回头确定那个声音是来自露露的口中的时候,我脑子立马闪现的是“缘分”两个字。
“这地方又不是你开的,凭什么我不能来啊?”依旧是那种熟悉的口气。
“不,不,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怎么会喜欢听摇滚?”我承认我还是有点没能回过神来。
“谁说女孩子不能喜欢听摇滚的?我就是喜欢这节奏!”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行,行。不过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样看起来挺文静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摇滚乐这么激烈的东西啊,哈哈。”
“对了,那个是你朋友啊?”露露指了指台上的阿春。
“是啊,我同学。不过现在看起来已经是摇滚青年了。”
“感觉还真像那么回事,就是没怎么听清楚他唱的歌词。”
“原来不是我一个这么觉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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